觸法
」 日本 入境 旅遊 詐騙 出國
男赴日帶「1違禁品」遭判刑! 駐日處示警:別誤認與台灣刑罰相似
春節連假到來,不少民眾規劃出國旅遊,但若是前往日本務必特別留意。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近日提醒,一名30多歲台灣男子2025年10月下旬搭郵輪前往沖繩旅遊,入境安檢時被查獲在香菸內夾藏7公克K他命,當場遭逮捕並送往拘留所。2026年1月16日日本法院宣判,男子被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宣判隔天即遭遣送出境。那霸分處指出,該男子在法庭上供稱,過去曾在台灣4度因吸食K他命被捕,因台灣將K他命列為三級毒品,多數情況僅處以罰鍰即可獲釋,因此讓他誤以為在日本被查獲也只是罰錢了事,才鋌而走險攜帶少量K他命自用。不料,日本對吸食毒品者都是處以重罰,查獲後立即逮捕並羈押,男子在宣判前已被拘留約3個月,刑責與台灣明顯有差別。那霸分處強調,春節9天連假期到來,提醒我國人赴日旅遊切勿攜帶違禁藥物(毒品)、過量黃金製品、生鮮動植物及肉類製品,以免觸法並遭拘捕;生鮮類及動物製品會遭罰款。事實上,日本對毒品犯罪處重罰,一旦留下前科,未來入境日本恐無法再享免簽待遇,需申請簽證;黃金製品若超過免稅額度未申報,可能遭沒收或罰款;肉類製品如香腸、肉乾及含肉食品嚴禁攜帶;未經檢疫的蔬果、種子等生鮮動植物也不得入境。
法務部長鄭銘謙向矯正人員拜早年 今巡視北監及桃園女監並圍爐
今(13)日是農曆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法務部長鄭銘謙下午由矯正署長林憲銘陪同前往臺北監獄及桃園女子監獄,致贈留守人員加菜金與水果禮盒,勉勵落實柔性的矯正復歸工作,共同守護社會安全,並祝福全國矯正人員新春平安!鄭銘謙首站先到號稱「天下第一監」的臺北監獄(下稱北監),進入戒護區(警備區)慰勞值班同仁,鄭銘謙提到北監是臺灣北部地區規模最大的監獄,平均戒護收容人數超過4,000名,亦是國內專責男性外籍收容人處遇之機關,承受亟高的維安與囚情壓力挑戰,感謝矯正人員發揮熱忱與專業,發揮團隊精神,落實矯正教化的同時,也防免各類風險事故的發生。法務部長鄭銘謙視察桃園女監,並贈送在場媽媽們嬰幼兒用品,勉勵改悔向上。(圖/矯正署提供)桃園女子監獄(下稱桃女監)是鄭銘謙拜年的第二站,鄭銘謙表示桃女監向能充分展現矯正活力的面向,透過各類的教化課程與活動,協助收容人回歸家庭與社會。隨後,鄭銘謙到機關攜子入監專區「親子園地」,溫暖關懷11位3歲以下小朋友,並贈送在場媽媽們嬰幼兒用品,勉勵務必珍惜機會、改悔向上,未來重新復歸社會後不再觸法,保護孩子迎向嶄新美好的明天!傍晚,鄭銘謙與桃女監留守人員共同圍爐,致詞時再度感謝矯正人員一直以來的努力,特別在毒品處遇部分,展現降低再犯率的良好成效,新的一年本部將會全力支持矯正,持續爭取專業人力與經費挹注,精進各項處遇,強化矯正效能!
她帶止咳藥入境南韓遭海關攔下! 醫點名3類藥物恐觸法
許多民眾出國旅遊前,會先在台灣帶好常備藥,以備不時之需,近日卻有一名女子到南韓旅遊,因止咳藥含「右美沙芬」成分,遭海關攔下開箱檢查。對此,胸腔科醫師蘇一峰提醒,數種常見藥物都可能觸法,建議民眾保留完整藥袋包裝,隨身攜帶醫師診斷證明書,以免引起海關疑慮。這名網友日前在Threads發文表示,當時她準備要入境南韓,卻發現自己的行李箱被鎖上黃色鎖,後來海關把她攔下來,要求開箱進行檢查,原來是因為她帶了成分含「右美沙芬」(Dextromethorphan)的止咳藥。原PO提到,「右美沙芬」在台灣算常見,但在韓國列為毒品、管制藥品,所幸她隨身帶著醫生的開藥資訊,經海關仔細確認才通關。貼文曝光後,就有韓國藥師解答,其實「右美沙芬」在韓國也很常見,當地藥局也買得到,只是不能從國外把相關藥品帶入境。對此,蘇一峰指出,除了「右美沙芬」以外,止咳藥物中的「可待因」(Codeine)也有類似毒品的作用,可能被海關攔下來;而嗎啡類的止痛藥物,或是黑色止咳藥水「鴉片甘草止咳藥水」,因成分中的鴉片類、嗎啡類成分被一些國家認為是毒品,無故大量攜入境可能會被逮捕。蘇一峰說,常見的鼻塞藥物「偽麻黃鹼」(Pseudoephedrine),由於可以合成製作成安非他命,許多國家也禁止攜帶入境,過動症利他能、安眠藥物等等,也可能被海關特別檢查。蘇一峰提醒,如果想攜帶這類藥品出國,建議不要拆開藥袋包裝,也別將藥品分裝成小盒子,否則容易解釋不清楚;同時要隨身攜帶醫師的診斷書,證明需要藥物使用;一次不要帶太多藥物,最好只攜帶1個月份量即可。
藥品別拆裝!醫曝「出國帶藥10建議」:出發前最好回診諮詢
日前有1名台灣旅客前往韓國旅遊,在領取行李時發現行李箱被掛上黃色大鎖,隨後遭帶往海關小房間接受長達1小時的搜查。結果原因並非違禁品,而是行李中放有醫師開立的備用止咳藥,但其中所含成分在韓國屬於嚴格管制藥品,導致當事人險些被當成毒品販運者對待。對此,小兒科醫師柳雱邁也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強調這起事件足以提醒國人,各國對藥品入境的規範差異極大,稍有不慎,就可能讓期待已久的旅程演變為機場驚魂。柳雱邁醫師近日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每逢年節或旅遊旺季前夕,前來門診要求開立出國備用藥的家長與慢性病患者明顯增加。身為臨床醫師,他理解家長對孩子在國外突發病況的焦慮,也明白慢性病患者對於藥物不中斷的依賴。然而,他強調,醫療需求必須與各國法規並行考量,否則即便持有醫師處方,仍可能因成分問題在他國觸法。柳雱邁也藉此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首先,攜帶藥品務必保留原廠完整包裝,不應自行拆散裝入夾鏈袋。原廠鋁箔排裝、藥盒或藥袋上清楚標示藥名、成分與劑量,是海關查驗時最直接的辨識依據,能有效縮短說明時間並降低誤解風險。第二,對於長期服用或醫師處方藥品,應事先向醫師申請英文診斷證明或處方箋。這類文件在法律上可證明藥物屬於醫療必需且為合法持有,是面對海關質疑時最具效力的佐證。第三,針對特定國家的成分限制,他以韓國為例指出,新聞案例中的止咳藥含有「Dextromethorphan」,此成分在台灣相當常見,但在韓國入境規範中卻屬高度敏感藥物。此外,含有「可待因」(Codeine)的咳嗽藥水亦需特別留意,因其在多國均列入管制範疇。這類差異顯示,即便在台灣屬於常規用藥,也不代表在他國能夠自由攜帶。第四,他也特別說明精神科與中樞神經相關藥物的嚴格限制。例如治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利他能」(Methylphenidate)、安眠藥與抗焦慮藥物,在日本與韓國等國家多屬嚴格管制品項。若攜帶數量較多,通常須事先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否則可能面臨扣押甚至法律責任。第五,至於日本輸入確認書的規範,柳雱邁說明,日本對藥品攜帶數量有明確上限規定,處方藥以1個月份量為限,非處方藥則為2個月份量。若慢性病患者因治療需求必須攜帶超過限額,或需攜帶針劑藥物如胰島素,必須在出發前向日本厚生勞動省申請「輸入確認書」,否則可能在入境時遭到攔查。第六,在航空安檢層面,他提醒家長特別留意液體藥劑的規範。兒童感冒藥水若單瓶超過100毫升且需隨身攜帶,應於安檢時主動出示醫師證明,其餘情況則建議託運,並確保包裝完整以防滲漏。第七,至於注射器與針頭等醫療器材,應保留原包裝並備妥英文診斷證明,同時在報到時主動向航空公司確認相關規定,以免因安檢誤判而延誤行程。第八,柳雱邁也嚴正提醒,藥品入境僅限自用,切勿替他人攜帶藥品或來源不明的包裹。即使出於善意,也可能因違反藥事相關法規而觸法,後果遠超一般旅客想像。第九,若對藥品成分是否符合目的地規範存有疑慮,應採取主動申報策略,在填寫海關申報單時誠實勾選藥品項目,並經紅線通道主動詢問海關人員。主動揭露通常有助於降低刑事責任或罰鍰風險。最後,他也呼籲民眾在出國前1至2週安排回診,與家庭醫師討論健康狀況與目的地國家規範,必要時調整藥物內容,並預留開立英文證明文件的時間。由於各國管制政策可能隨時調整,事前專業諮詢是最穩妥的做法。柳雱邁在文末也提醒,規劃旅程時除了機票與住宿,更應將隨身藥品的合法性納入考量。只要事前準備周全,遵守各國規範,便能在保障健康的同時,也確保通關安全無虞。
北市男遭強押巷弄暴打!疑經營博弈網站拒付獎金 女怒找黑幫幫出氣
北市驚傳男子險遭當街擄走!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3日晚間獲報,有男子在巷弄內遭人強行押走,警方緊急到場後,現場僅有2人,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後,確認有男子遭人強行拉扯上車,於案發後3小時內火速將涉案人士全數通知到案,並確認被害男子人身安全無虞。據了解,被害25歲的張姓男子疑似經營線上博弈網站,27歲的許姓女子在網站上大賺200萬餘元,事後追討獎金,張男卻僅給付100萬餘元,隨後就拒不見面,讓許姓女子一氣之下怒向39歲的游姓男友告狀。游男為幫女友出氣,找來有四海幫背景的29歲石姓男子、39歲黃姓男子、22歲呂姓男子與24歲鄒姓男子到場,怒要張男出面談判,並強押張男進入巷弄暴打,隨後將人強押上車,過程中張男不斷反抗,甚至連上衣都被脫下,所幸幾人動靜太大,引來路人關注,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現場僅剩石姓男子、黃姓男子與許女的車輛遺留在場,火速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確認張男遭人強押上車,緊急派出警力將被害的張男等人於獲報後3小時內全數通知到案,並確認張男安全無虞。警方後續也查扣涉案車輛,並於車內查獲刀械1把,全案詢後依涉嫌刑法妨害自由、妨害秩序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嫌,將涉案6人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安分局呼籲,民眾如遇糾紛應循正當法律途徑處理,切勿以暴力方式解決,以免觸法;警方將加強巡查出入複雜之場所,以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
北捷被逼讓座踹飛老婦!Fumi阿姨裁定出爐「罰鍰金額」曝
台北捷運去年發生一起優先席糾紛事件,一名73歲曾姓婦人於車廂內多次揮甩裝有金屬容器的提袋,強逼乘客讓座,卻反遭對方踢飛,引發社會熱議。事後,踹人的乘客「Fumi阿姨」因行為觸法遭裁罰,相關裁定近日正式出爐。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根據裁定書內容,事件發生於2025年9月29日下午4時許,地點在信義安和站行駛中的捷運車廂內。當時曾姓婦人因要求讓位與Fumi阿姨發生口角與肢體衝突,過程中,Fumi阿姨先後以左右腳將對方踢倒,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6000元罰鍰。Fumi阿姨收到裁定後提出聲明異議,主張曾姓婦人多次以裝有金屬物品的提袋撞擊其膝部,自己已多次忍讓,最終才以踢腿方式阻止對方行為,認為屬正當防衛,且雙方均未受傷,不應認定為互相鬥毆,加上自身為初犯,原裁處顯有不當。法院審理後認定,曾姓婦人確實曾多次以隨身物品碰撞Fumi阿姨膝部,但在第四次行為遭左腳阻擋後,侵害行為即已停止。法院指出,後續踢飛行為已不符正當防衛所需的「正在進行中不法侵害」要件,因此難以採信防衛說法。法官綜合相關影像與證據指出,雙方雖皆感受到疼痛,但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彼此均有對對方施以暴行的行為,認定屬於「互相鬥毆」並無不當。考量本案發生於大眾運輸工具內,屬公眾場所,對社會秩序與安全造成影響,但同時斟酌Fumi阿姨個人素行良好,案發後亦未再滋擾,法院撤銷原處分,改裁處4000元罰鍰,全案定讞,不得抗告。
鹿港街頭上演百米追逐!失聯越南移工遭警壓制逮捕 畫面曝光
彰化縣鹿港警分局草港派出所員警6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於鹿港鎮頂草路四段一間超商前,鎖定1輛形跡可疑的自小客車,準備上前盤查,沒想到駕駛黃姓男子(29歲)疑心慌張,突然開門棄車,拔腿往巷弄逃跑,引發一場街頭追逐。當時巡邏員警林群皓所長與吳宗澤警員見狀,立即下車展開追捕,雙方在街頭短短百米範圍內,你追我跑,宛如「老鷹抓小雞」的戲碼,員警在巷弄內成功將黃男壓制,並帶回派出所進行身分查證。經系統比對,發現黃男為越南籍移工,已失聯超過4年。據了解,他在2019年後即行蹤不明,其雇主曾通報失聯,期間疑似在台非法工作和生活,面對警方詢問,黃男坦承自己的違法行為沒有推諉。全案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由警方移送內政部移民署彰化專勤隊,進行後續收容及遣返程序,警方也藉此呼籲雇主,切勿僱用來源不明的外籍人士,以免觸法受罰,此事件再次提醒民眾,警察巡邏勤務不僅維護治安,也能即時阻止潛在非法行為,展現執法效率與專業。
台南小姊弟「NET家扶禮券」被撿走!4千元全遭花光 警鎖定3人涉案
每年過年前夕,NET會贈送家扶中心提貨券,讓有需要的孩子可以到NET添購新衣。近日有對姊弟到永康區購衣,不小心遺失4000元禮券,經調閱監視器發現被是非家扶家庭的男童撿走,對方家屬還直接將錢全部花光,讓這對姊弟的家長無奈提告侵占,台南警方也已鎖定3名涉案對象,將通知到案說明。這起事件發生在1月31日,NET永康門市開放家扶兒於上午10時至11時到場選購衣物,一對就讀國小的姊弟挑選完衣物要到櫃台結帳,卻發現4000元提貨券不見了,附近翻找也找不到,只能默默站在旁邊等待。姊弟致電告知家長狀況後,家長前來與在場社工、店員了解狀況,認為孩子都已經花時間挑選,孩子可能是不小心弄丟,因此當場掏錢結帳。家長隨即請店家調閱監視器發現,提貨券疑似遭非家扶家庭的男童撿走,當時該男童將禮券交給姊姊,姊姊又給了婦人,而婦人先確認了信封袋的封面,卻未交給NET櫃台或警方,而是直接將其花光。家長2月4日已向警方報案提告侵占,永康區復興所調閱監視器分析比對,已鎖定涉案對象,將通知3人到案說明。後來,家屬於臉書社團「永康大小事」發文公開此事,強調「金額4千元整,監視器已錄到,信封袋還有名字,您這樣已觸法了,請趕快到復興派出所處理」。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如果是小孩撿到,家長應該要帶他一起交給警察,而不是一起幫著花」、「家長竟然帶頭做不好的示範」、「當父母還貪家扶孩子的福利」、「小孩不懂事,家長也以為是新年禮物嗎?侵占罪啊」、「那個是家扶的愛心禮券…怎麼下得了手」。
海外旅遊帶食品回國有限量 返台轉賣最重罰300萬
春節期間是旅遊旺季,除了國旅之外,有許多民眾把握假期安排海外旅行,通常也會帶著大包小包伴手禮回國。衛福部食藥署特別提醒,民眾從國外攜帶食品返台有相關限量規定,並且僅限個人自用,禁止任何形式販售,違者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請國人在國外採購務必多加留意。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5)日指出,民眾從國外帶回台灣的自用食品,務必遵守個人自用限量規定,一般食品的總價值應在1000美元以下,且單一品項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錠狀或膠囊狀食品(如維他命、魚油等保健食品),每種品項最多僅能攜帶12瓶(盒、罐、包、袋),合計總數不得超過36瓶,且必須維持原包裝。此外,食藥署建議民眾在國外採買前,可先至「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查詢「國外消費紅綠燈」資訊,掌握各國即時食品安全警訊,確保購買之伴手禮安全無虞。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民眾習慣將多買的食品透過電商平台或社群媒體社團轉賣,此舉已觸法。食藥署強調,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未經輸入查驗許可之食品,嚴禁進行任何商業性質的販售行為。若民眾將未報驗的自用食品上網拍賣,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4款規定,恐面臨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食藥署呼籲,民眾千萬別為了賺取微薄價差而因小失大。
出國買化粧品返台轉賣恐挨罰! 高市去年查獲63件裁罰近百萬
近年來台人出國旅遊熱潮不減,海外購物風氣也逐漸增長,但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如果順手在國外購買化粧品再返台轉售,這樣的行為恐已觸法,依法將裁處1萬至100萬元罰鍰。衛生局於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民眾自國外購買化粧品回國上網轉賣,已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販售化粧品須辦理產品登錄及產品標示規定,統計去年(114年)查獲違法販售化粧品共63件,裁處金額達99萬5千元。衛生局提醒,化粧品須辦理登錄及標示才可合法販售,網購非合法輸入品安全保障不足,民眾販售及購買前應三思。衛生局表示,若民眾於國外旅行時購買化粧品,返台後在網路平台轉賣,依法違者將裁處1萬至100萬元罰鍰。去年查到違反販售化粧品共63件,以化粧水/油及面霜乳液類有28件最多,累計裁罰共51萬1000元,其次為沐浴乳及洗髮乳共13件,裁罰共16萬元,唇膏、香皂、指甲油等品項也違規。衛生局提醒,依法玻璃安瓿(AMPOULE)容器不得作為化粧品容器使用,民眾若自國外購買玻璃安瓿為容器的化粧品供個人自用,須事先填具「化粧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書」,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後才能輸入,且該類化粧品限供自用不得販售,相關專案輸入審查作業時間、所需資料及注意事項,可撥打化粧品諮詢專線02-2521-7350洽詢衛生局強調,國外購買的化粧品非國內廠商合法輸入,使用前若未注意產品用途、正確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等,以致刺激、過敏、紅腫等肌膚傷害,僅能自行向國外求償,購買前仍應謹慎,以保障自身安全。民眾應謹慎購買並不得違法轉賣,保障自身及他人健康安全。相關化粧品安全使用認知及選用資訊,可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成立「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粉絲團查詢。
赴日旅遊想買熊肉罐頭回台? 林保署:違規最高罰150萬
2025年日本熊害事件創下歷史新高,2025年4月至11月期間,全日本的熊捕獲數更高達1萬2659頭。台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指出,近期有網友詢問,如在當地購買熊肉罐頭,是否可以攜帶入境返台?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國際公約,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皆受嚴格管制,國人如欲攜帶入境,須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違規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萬元以下罰金。林業保育署今天(4日)發出新聞稿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指定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包括熊科(Ursidae)所有物種、網紋蟒、現生象、犀牛、暹羅鱷等多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其產製品包括野生動物之屍體、骨、角、牙、皮、毛、卵或器官之全部、部分或其加工品,民眾於旅途中如有購買疑慮,建議事先詢問店家確認來源與合法性,切勿購買來路不明之產品。林業保育署說明,常見違規攜帶入境態樣包括中藥及保健品含有虎骨粉、熊膽粉成分、現生象牙加工之印章、雕刻品,或以網紋蟒皮製成之精品錶帶、皮夾、乾燥或真空包裝之眼鏡蛇肉、亞洲鱉肉及熊肉罐頭、調理包等相關產製品。相關商品雖在部分國家商店或市集可合法買賣,但一旦攜帶入境台灣,若未具備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即屬違法輸入,亦可能涉及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林業保育署提醒,若確有輸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需求,應事前透過「農業部簽審通關共同作業平臺」提出申請。如涉及CITES附錄物種,尚須取得輸出國核發之CITES出口許可證,經縣市政府初審及農業部審核同意後,始得攜帶入境,並完成海關申報程序。整體審查程序約需3至4週,旅遊期間若臨時購買並申請,恐難及時取得核准。林業保育署呼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相關規範亦適用於網路電商平台或社交媒體等通路,民眾切勿將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攜帶入境或於網路平台、商店販售,以免觸法,國人出國旅遊選購伴手禮時,如涉野生動物產製品,應遵循國內相關規範,共同維護國際保育形象。若對攜帶物品有任何疑義,可事先至林業保育署官網查詢或來電諮詢。
出國買戰利品注意!「1類物品」轉售最高罰百萬 隱眼、OK繃都入列
春節假期將至,出國旅遊熱度攀升,不少民眾規劃前往日本、韓國等地採買熱門眼藥水、止痛藥或隱形眼鏡等產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自國外攜帶回臺之藥品及醫療器材,僅限個人自用且有數量限制,嚴禁於網路或其他通路轉售,違規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留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受罰。衛生局提醒民眾出國買藥要遵循「不超量、不轉售、不代購」的三不原則,依據財政部關務署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旅客攜帶藥品入境僅限合理自用範圍,且依「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有明確數量限制,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得超過36瓶;中藥材每種最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則是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得超過36瓶。前述藥品入境後僅供個人自用,嚴禁透過蝦皮、Facebook社團或LINE群組等平台販售。若未具藥商資格擅自販售,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更可能觸犯刑責。另外,「隱形眼鏡」與「OK繃」等醫療器材也是民眾最常誤觸法規的品項,北市衛生局指出,具視力矯正功能的隱形眼鏡屬於第2等級醫療器材,依法僅限取得許可執照的實體通路販售。民眾購買攜帶入境時,單一度數隱形眼鏡最多60片,且每人限同一品牌、至多2種不同度數;OK繃合計不得超過60個(片)。若未經許可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若未具醫療器材商資格而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規定,可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意圖販賣而輸入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亦可能涉及刑責。衛生局表示近年已加強監測網路賣場與社群平台,惟部分民眾仍誤以為標註「二手」、「代友出售」或「分攤運費」即可規避查處,但只要具備對價關係或陳列販售行為,即可能構成違法。去年間,已查獲多起民眾因不知情轉售國外藥品或醫療器材而遭裁罰或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案例,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最後,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出國前可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各國藥品攜帶規定,或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了解藥品及醫療器材輸入及申請個人自用相關資訊,事前準備齊全,才能安心出國、平安返國,歡度春節假期。
提醒民眾赴港澳留意可能風險 陸委會:避免觸法而影響既定行程
香港、澳門是國人出境旅遊的熱門地點,因應寒假與即將來臨的春節旅遊旺季,大陸委員會今(2)日表示,港澳法令對於入出境可以攜帶的物品與台灣的規範不同,提醒民眾前往或過境港澳,切勿攜帶瓦斯防狼噴霧器、電擊棒、伸縮警棍、手指虎、彈簧刀、梳子刀等,避免觸法而影響既定行程。陸委會說明,考量港澳情勢變化及當地法令規定與執法趨勢,目前香港、澳門旅遊警示仍維持橙色燈號,建議民眾避免非必要旅行,且須留意當地法規對人身安全及權益之可能風險,並注意個人及隨身物品安全。例如手機、個人電腦是否存有可能被搜查或沒收、甚至入罪的內容,建議在台先備份後刪除。陸委會提醒,倘在港澳期間遇急難事件,可撥打陸委會香港辦事處(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或陸委會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尋求協助。陸委會指出,國人赴港澳前宜審慎評估前往或過境港澳行程及風險,相關資訊可參閱陸委會官網設置的「陸港澳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國人赴陸港澳風險專區」、「政府因應『港版國安法』專區」,並於出發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
武術教練新加坡街頭「扮李小龍耍雙節棍」 慘遭判刑6個多月
有一名59歲中國籍男武術教練去(2025)年到新加坡,因在芽籠街頭扮成李小龍耍雙節棍,有圍觀民眾拿手機錄影,並將影片上傳社群,引發網友們熱烈討論。不過,這段影片也引起當地警方注意,因其耍雙節棍的行為已觸法,該名武術教練最終遭判刑6個月又2周,還有罰金2000新加坡幣(約新台幣5萬元)。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來自大陸的59歲男子李宏偉是一名武術教練,他去年到新加坡,同年9月8日那天特地打扮成李小龍、身穿經典黃色運動服,拿著雙節棍在芽籠的人行道上表演。李宏偉表演的畫面被群眾拍下,在社群平台Instagram曝光後引發討論,影片中還聽得到圍觀者拍手叫好,甚至有人稱他為「新加坡李小龍」。不過,這段影片曝光後,引起當地警方注意並展開追查。同年10月12日,警方在芽籠18巷找到李宏偉,並從其身上搜出雙節棍、五刃苦無及指節套,並將其逮捕,2天後李宏偉才獲保釋。原來李宏偉的行為觸犯新加坡法律,檢方表示,雙節棍在新加坡被列為管制武器,而李宏偉並未持有相關許可。庭審中,李宏偉供稱不熟悉新加坡法律,並強調搜出的武器僅用於武術表演與教學,並非用於犯罪。雖然雙節棍未造成實際傷害或恐慌,但李宏偉持有的指節套與苦無等均為攻擊性武器,苦無作為攻擊武器甚至可致命,因此須納入判刑考量。法院最終依據李宏偉罪行情節,判他有期徒刑6個月又2周,以及罰金2000新加坡幣(約新台幣5萬元)。
旅遊記得要準備! 藥師列「旅行必備藥清單」安心出遊、健康返家
旅行出遊令人身心放鬆,然而旅途中的身體不適,不僅延誤行程,更令人遊興全無。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藥劑科藥師許筑鈞指出,常見的狀況像是腹瀉、便秘、消化不良、暈車暈船、頭痛或是小感冒等,若能在出發前做好自我用藥的準備,便可及時處理,讓你安心遊玩,盡興而歸。牢記基本用藥6原則 避免造成身體傷害一、不服用來路不明或他人提供的藥物。二、注意藥品的保存條件,避免高溫、潮濕或陽光直射。旅遊地區的極端天氣型態,可能影響藥品的保存方式,應和藥師確認藥品適宜的儲存溫度。不需冷藏的藥品應放置在陰涼乾燥的小背包內,避免直射太陽,搭飛機時應置於隨身行李,以防在高空中的溫度變化。需隨身攜帶的藥品,尤其是緊急用藥像是氣喘吸入劑或硝化甘油,在旅途中應置於隨身小旅行包,以備緊急需要,避免遺失。三、出發前應確認藥品於保存期限內,且無變質或變色。四、旅遊藥品成分盡量以曾經服用過的成分為佳,以免造成副作用或藥物過敏。五、出國旅遊需留意各國對藥品攜帶的法規限制,以免觸法。六、兒童、孕婦、長者及特殊身體狀況,如洗腎病人更需謹慎,出發前應諮詢醫師或是藥師。完善用藥準備 安心出遊、健康返家一、個人慢性病用藥:若本身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氣喘、甲狀腺疾病等慢性病,務必攜帶足量藥品,且建議準備比實際行程多3至5天的藥量,以防行程延誤或突發狀況。藥品應保留原包裝與藥袋,並標示姓名與用法,出國旅遊者更建議攜帶醫師處方或診斷證明,以備通關或海外就醫所需。另外,應把現在正在使用藥品的名稱、用法、用量以及藥物過敏史列成清單隨身攜帶,當在旅遊當地發生藥品短缺需要購買,或是必須在當地就醫時,便能依照這份資料作為參考。二、腸胃道用藥:旅途中飲食變化大,容易出現腹瀉、便秘、消化不良或胃痛等問題。建議攜帶止瀉藥(如:吸附型或抑制腸蠕動之藥物)、腸胃蠕動調節藥、制酸劑或腸胃藥。若前往衛生條件較不穩定的地區,可準備口服電解質粉,以預防或改善腹瀉造成的脫水。腹瀉若伴隨高燒或血便,應立即就醫,不宜自行長期服藥。三、感冒與發燒止痛藥:氣候變化、長時間搭乘交通工具或作息不規律,容易引發感冒症狀。可準備退燒止痛藥(如:乙醯胺酚、布洛芬)、流鼻水或鼻塞藥、止咳化痰藥等。需避免同時服用多種含有類似成分的感冒藥,以免藥物過量造成肝腎負擔。四、過敏與皮膚用藥:旅途中可能接觸花粉、塵蟎、昆蟲叮咬或不熟悉的食物,進而引發過敏反應。建議攜帶口服抗組織胺藥物、止癢藥膏或低劑量類固醇外用藥。若曾有嚴重過敏史,應遵照醫師指示攜帶急救藥物。第一代口服抗組織胺藥物較容易發生嗜睡之副作用,若需自行開車者應避免使用。對於蚊蟲叮咬,也可準備防蚊液及舒緩紅腫的外用藥品。五、外傷基本急救用藥:旅行中難免有擦傷、割傷或扭傷情況,建議準備優碘或酒精棉片、紗布、OK繃、抗生素藥膏以及簡易彈性繃帶。還可攜帶肌肉痠痛貼布或消炎止痛藥膏,以減緩旅途中不適。六、特殊用途藥品:容易暈車、暈船者,可事先服用止暈眩藥。鎮暈劑須在搭乘交通工具前半小時至一小時服用,但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或是腸蠕動不佳的族群,請諮詢藥師選擇適用成分。搭乘長途飛機者,可攜帶人工淚液預防眼睛乾澀。前往高山地區,可依醫師指示準備高山症預防藥物。出國至流行病區前,也應諮詢醫師或藥師是否需要施打疫苗或預防性用藥。【延伸閱讀】過年用藥怕踩雷?藥師教「3不原則」避風險 食藥署:舊藥也別亂丟出遊必備!五大旅行藥品清單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7503
外籍情侶嘟嘟車上演活春宮 普吉島街頭裸身交纏畫面曝
泰國觀光勝地普吉島最近傳出一起引發爭議的不雅事件,有一對外國情侶搭乘嘟嘟車時,被拍到在上頭做出親密行為,大街上演活春宮,過程被後方駕駛錄下並上傳網路,並迅速在社群上瘋傳。不過,當地警方尚未對此事做出任何回應或法律行動。根據外媒《Thaiger》報導,這起離譜事件發生於普吉島芭東海灘附近,當地民眾在尖峰時刻開車在路上,發現前方一輛嘟嘟車上有一對外籍情侶,兩人竟忘我交纏,無視周遭車輛與行人直接上演活春宮。拍攝影片的駕駛表示,當下目睹情況感到相當震驚,沿途其他駕駛也明顯對此投以錯愕目光。外籍情侶的脫序行徑被後方駕駛拍下後上傳社群平台,隨即引發泰國網友們強烈譴責,批評此舉嚴重敗壞觀光勝地名聲;也有民眾更形容他們「把嘟嘟車當行動飯店」,更不禁質疑外籍旅客的素質。更有不少人討論,外籍情侶的行為是否已觸犯當地相關法規,喊話政府單位正視並做出行動。而電視台《Amarin TV》指出,當地警方尚未對這起事件發布任何正式回應,後續是否介入並採取法律行動仍待觀察。當地民眾普遍認為,儘管普吉島一向以開放的旅遊氛圍著稱,但此次事件已引發泰國旅遊業界對「不當旅遊行為」的高度關注,擔心頻繁發生的負面新聞會損及泰國觀光形象,盼當局應加強對遊客行為的規範。
奧迪行駛板橋街頭拒檢狂飆 警狂開4單罰4.1萬扣照6個月
新北市板橋區29日發生拒檢逃逸案,莊姓男子晚間6時許,駕駛白色奧迪A1行經三民路二段時,因形跡可疑引起巡邏員警注意。當警員趨前示意準備攔查時,莊男竟無視公權力,突然加足馬力企圖衝撞執勤員警,所幸員警反應迅速敏捷閃避,莊男趁隙逃逸,警方已鎖定其身分,並開出多張罰單,總罰金達4萬1900元。據了解,案發當時正值下班尖峰時段,莊男卻拒絕盤查、加速逃逸,並意圖衝撞執勤員警,員警及時閃避,並想以警棍破窗,但前方交通燈號正好轉為綠燈,莊男見狀隨即鑽入車陣,往中和方向竄逃。警方考量到現場人車密集,為避免強行追捕引發更大的公眾安全威脅,員警當下決定停止緊追,並立刻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與車籍資料,鎖定莊姓車主身分進行後續查辦。警方表示,莊男在逃逸過程中接連觸法,包含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危險駕車、闖紅燈以及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違規行為,已分別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多項條文掣單告發,罰鍰高達4萬1900元,並將處以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之處分。目前警方已通知莊男到案說明,以進一步釐清其當時拒檢衝撞的具體動機。
加熱菸新制2月上路!出國買帶回台灣仍違法 入境恐罰500萬
財政部宣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修正後的「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新制規定,旅客僅能攜帶自台灣免稅商店購買、且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指定加熱菸品,每人限量200支免稅入境。這項政策雖已明訂範圍,但由於資訊誤傳,部分民眾仍誤以為可自國外攜帶加熱菸回台,導致違法風險上升。財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因應衛福部對特定加熱菸品完成健康風險評估結果,但僅限台灣免稅通路販售之合格商品。若旅客自海外攜帶未經核准之加熱菸入境,仍屬違法行為,違者可處新台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相關菸品須依法銷毀或退運,數量多寡皆不影響違法認定。國民健康署再次提醒民眾,「境外攜帶未經核准加熱菸入境,無論是自用或少量,皆屬違法」,籲請旅客務必確認來源與購買地,避免不慎觸法。不過,新制度也引發部分團體關注,根據《TVBS新聞網》引述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唐仙美說法,儘管台灣免稅店設於機場與港口,但加熱菸展示與陳列方式缺乏明確規範,加上實施時點恰逢寒假及農曆新年前,恐提高青少年與兒童接觸風險。另外,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則提醒,加熱菸同樣含有尼古丁、焦油、甲醛與乙醛等有毒致癌物,且會釋放二手與三手菸,對使用者與周遭民眾皆有健康危害,民眾不應輕忽其潛在風險。CTWANT關心您:抽菸有害身心健康。
偷喝「櫻桃可樂」栽了!北警逮超商竊賊 查出身分竟是「北桃雙料通緝犯」
台北市中正第一分局忠孝東路派出所日前清晨接獲轄區超商報案,指稱一名男子涉嫌竊取店內商品未結帳。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當場逮捕郭姓男子,經查證身分後發現,郭嫌除涉及該起竊盜案件外,竟同時遭台北地檢署及桃園地方法院發布竊盜罪通緝。警方調查,郭男案發當日清晨進入超商後,趁店員不注意時,將一瓶可口可樂櫻桃口味飲料藏入隨身手提袋內,隨後未經結帳便離開店內。郭男離店後隨即將飲料喝光,行徑當場被眼尖店員察覺,店員追出店外將其攔下並報警。忠孝東路派出所員警到場後進行身分查證,赫然發現郭男為台北地檢署及桃園地方法院通緝在案的竊盜通緝犯,警方當場依法將其依竊盜現行犯及通緝身分逮捕上銬,帶返派出所偵訊。警方指出,郭嫌詢後依竊盜通緝身分解送桃園地方法院歸案,另就本次超商竊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中正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因貪圖一時方便而觸法,任何不法行為終將受到法律制裁。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巡邏及超商安全維護,確保市民財產與生活安全。
詐騙1536萬逼豐原五口上絕路 「李團長」認罪:羈押期間看法律書才知觸法
台中市豐原區2025年7月發生五口命案,王家人因遇上詐騙,被騙走1536萬後走上絕路,檢警調查鎖定45歲團購主李惠雯以龐氏騙局詐騙王家人,李女遭檢方起訴並求處15年重刑,台中地院22日首度開庭,李女則坦承犯行,表示自己在羈押期間閱讀法律書籍,加上請教別人才知觸法,王家的委任律師林瓊嘉也希望法院重判。檢警調查顯示,王家育有2女一子,大女兒當初透過美容師介紹認識李女,李女聲稱經營團購每月可保障10%獲利,並慫恿投資黃金標的,稱每刷1兩黃金(約10萬元)就能收到8000元傭金,大女兒起初見確有分潤,便拉全家人入局,這卻是拿舊資金付新人的「龐氏騙局」。王家前後投入現金、支票及刷卡共計 1536萬5003元,但資金全被李女轉作私用。當王家產生質疑時,李女竟反過來恐嚇要索賠530萬元的「違約金」,逼迫王家以房屋抵押借款,最終導致王家走上絕路,李女則在日前遭檢方依詐欺、洗錢、恐嚇取財等罪嫌起訴。台中地院22日首度開庭,李女在偵查中皆否認犯行,今日則首度認罪,她自承不法所得中有8成挪為自用,僅2成用於投資,並稱自己在羈押期間閱讀法律書籍、詢問他人後,才驚覺自己觸法,強調「有錯就是有錯」。王家委任律師林瓊嘉強調,王家遺書中自責「太傻、太笨才會被騙」,但他認為是李女用威脅恐嚇,才讓王家人走上絕路,不能歸咎於被害人,是李女惡行才導致這起悲劇,檢方求處15年以上重刑是讓李女透過司法贖罪,若判太輕,只會讓類似詐騙犯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