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哲仁
」憲嫂惡房客1/古蹟開餐廳生意差積欠租金 她收律師函竟反告恐嚇
藝人聶凡格(Emily)因其ABC背景和姣好外貌,多次受邀上節目,甚至一度被媒體拍到與天王吳宗憲幽會而被冠上「憲嫂」之稱。但其近來逐漸淡出演藝圈後,對原本如同鬼屋一般的台北市市定古蹟「舊廈門街派出所」一見鍾情,爽快租下,斥資百萬開餐酒館,2020年才風光開幕,如今卻被控是惡房客,不但夜間擾鄰、自動減租、欠租1個月,更在房東寄出律師函欲終止租約時,怒告房東與律師涉嫌《恐嚇》、《侵入住居》與《妨害秘密》。舊廈門街派出所建於日治時期昭和11年(1936年),位處萬新鐵路、中正橋(川端橋)與川端町碼頭的交會之地,可見其當時重要性,至國民政府遷台後,舊廈門街派出所仍作為派出所使用至2010年,最終因建物年久失修,加上可用空間太過窄小,派出所遷至新址後,該處因閒置無人使用,而逐漸破敗不堪。設計師曾士綱一次路過該地,被舊廈門街派出所反映的1930年代現代主義吸引,2019年與其團隊順利拿下北市府標案,希望在小幅更改該建物的情況下,對老屋進行活化,耗時2年、斥資千萬,甚至復刻出日治時期所貼之磚面,最終將3層樓的舊派出所規劃成文藝空間,1樓為餐酒館、2樓為多功能藝文空間,3樓則為自用工作室,將舊廈門街派出所更名為「廈川玖肆」,還因此在競賽者眾多的台北老屋新生大獎中,榮獲2022年的「整建維護特別獎」。聶凡格的餐酒館營業後並未如預期帶動周邊人流、達到文化傳承,還成為聶凡格的私人宴會廳。(圖/翻攝畫面)但這一切在建物順利開張後出現變數。曾士綱怒控,他在一次商會上與聶凡格相識,當時建物尚未修復,完全就是廢墟的模樣,但聶凡格與黃柏鈞(Denny,現改名為黃立)主動釋出善意,表示願意支持老屋活化,黃柏鈞更在建物尚未重整前,就已經開出完整菜單和酒單,讓他深受感動,加上信任黃柏鈞過去經營餐廳的經驗,將1樓以每月2萬元(包水電),同時讓他占股10%的條件,承租給2人,就是希望同在一棟建物裡的三方可以共榮。餐酒館開張後,黃柏鈞與聶凡格也將餐廳命名為「Vice Versa」,廣邀各路好友參與,以200至300元就可以吃到手工義大利麵和披薩的高CP值,在競爭激烈的餐飲業中殺出一條血路,前來用餐的客人絡繹不絕,在用餐的同時還能上樓參觀藝文空間,了解舊廈門街派出所的歷史價值,完成當初與文化局的承諾─經營的同時兼顧文化傳承。在疫情三級警戒前平均每天收入至少5、6萬元,但這一切都在台灣疫情越加嚴峻,甚至三級警戒時出現變化。受到疫情影響,餐酒館無法內用,營收大幅減少,聶凡格疑似不滿黃柏鈞主導店裡事務,以維護營運之名將黃柏鈞與其人馬趕離,自己接手相關業務,調高用餐低消至每人700元,仍無法力挽狂瀾,更因其經營態度改變,網路上出現不少對於餐酒館的惡評,認為其店員服務態度不佳,餐點價格高昂卻沒有相對的價值,最終於今年3月底正式結束營業。此外,聶凡格也遭鄰居控訴未妥善與鄰居相處,一周裡有高達3至4天半夜高聲喧嘩,讓鄰居不堪其擾,多次報警不但無法改善,聶凡格更在酒後辱罵到場勸說的員警,原本的活化老屋帶動周邊人潮的美意,瞬間成為鄰居眼中的惡鄰。曾士綱斥資千萬修繕的古蹟老屋,營運後卻和聶凡格經營理念發生歧見,發律師函欲解除租約,卻反被控涉嫌「恐嚇」。(圖/合成圖/翻攝畫面、趙世勳攝)但更誇張的還在後頭,因疫情影響,聶凡格在未經房東曾士綱的同意下,在疫情期間自主將租金減半,讓曾士綱傻眼,後續更一口否認當初口頭承諾讓曾士綱占股10%的條件,雙方經營理念逐漸分歧,讓曾士綱希望聶凡格可以主動搬離,委託律師寄出律師函,不料卻讓聶凡格瞬間暴怒,不顧古蹟僅有一處出入口,所有進出都須靠唯一的一扇大門,怒指曾士綱從1樓走進工作室是「侵入住居」,更主張曾士綱寄出的「律師函」具有「恐嚇」意味,因此再告曾與曾的律師渉嫌「恐嚇」。對此,本刊透過臉書及IG多次聯繫聶凡格委託的「龍吟律事債務諮詢中心」主持律師許哲仁,也曾親赴該律所拜訪許律師,希望獲得聶小姐對被指控的回應及說明,但櫃檯小姐表示「律師本人不會在這裡」,記者留下欲詢問的問題後,但直至截稿仍未獲得許律師的回應。
憲嫂惡房客2/市定古蹟淪私人宴會廳 一周半夜吵4天鄰居打爆1999
藝人聶凡格(Emily)曾被媒體拍到與天王吳宗憲幽會而被冠上「憲嫂」之稱,其近來逐漸淡出演藝圈,租下台北市市定古蹟「舊廈門街派出所」開餐酒館,如今卻被控是惡房客,不但夜間擾鄰,甚至還自動減租、私下轉租場地當三房東,還把古蹟當成她私人宴會廳,如今更怒告房東與律師涉嫌《恐嚇》、《侵入住居》與《妨害秘密》,逼得大房東台北市環保局不得不出面主持公道。聶凡格2020年時與同是藝人的黃柏鈞看上尚未完成修復的舊廈門街派出所,希望能利用1樓空間開設「Vice Versa」餐酒館,因此與設計師房東曾士綱談好以每月2萬元(含水電)的價格,但同意讓曾占股10%的條件租下,約期至2025年,並可無條件續約2年。儘管開幕前期生意火爆,以只要2、300元就可以吃到手工義大利麵與披薩的高CP值,成為不少網美打卡聖地,單天營收一度高達5、6萬元,但後期卻因疫情影響,生意直線下滑。為讓生意不再虧損,聶凡格不顧當時租約明訂「不得轉租或借用給第三人」,將25坪大的空間借給甜甜圈公司與甜點店使用,甚至提供場所供商業攝影,直到因當月餐廳明明仍在三級警戒期間,電費卻高達1.8萬元,被原承租人曾士綱察覺才曝光。曾士綱怒指聶凡格不顧老屋僅有一處出入口,放話只要他踏進一樓大廳,就控告「侵入住居」。(圖/趙世勳攝)此外,聶凡格多次在深夜大聲喧嘩,光一周內就多達3至4天,居民忍無可忍,打爆1999投訴,讓房東曾士綱狂收投訴,但他除了勸告之外毫無辦法。而讓曾士綱最不滿的是,聶凡格當初以優惠價格租下該層樓,就是承諾願意進行活化老屋等文化傳承工作,事後聶女卻拒絕在餐廳的桌上擺放可供身心障礙人士觀賞2樓文藝空間所展放內容的QRcode,後續更因餐廳經營問題,拒絕讓市民入內參觀。餐廳在今年3月底宣布停業後,所留下的食材更隨意堆放在外,無人管理,直到停擺近月餘,4月30日晚間重燃燈火,卻不是對外營業,而是作為聶凡格的私人聚會,讓曾士綱怒指,堂堂市定古蹟淪為私人宴會場所,根本違背初衷。雙方理念出現歧見,聶女直接翻臉不認當初承諾讓曾士綱占股10%的承諾,更因此嚴重影響到後續相關規劃,因此希望聶能主動搬離,卻被聶以租約明訂到2025年,且可以無條件續約為由拒絕搬離,讓曾無奈之下只好對其寄出律師函,並向法院提出返還房屋之訴。曾士綱無奈表示,當初以優惠價格租給聶就是希望達到三方共榮,孰料雙方竟對簿公堂,現在只希望聶能搬走,讓老屋文化繼續傳承。(圖/趙世勳攝)未料,此舉卻徹底惹怒聶凡格,不顧老屋僅有一個出入口,而曾士綱欲進入3樓工作室必須得經過一樓的餐酒館大廳,她藉此怒告曾士綱涉嫌《侵入住居》與《妨害秘密》,造成曾完全無法處理與一樓有關的所有修繕事務。而針對曾士綱先前所寄出的律師函,聶凡格更認為曾士綱與其所聘用律師在律師函內涉嫌「恐嚇」,再對2人提告,讓曾相當傻眼,直呼「從沒聽過寄律師函會被告恐嚇的。」對此,舊廈門街派出所的所有權人北市環保局環清科股長范竣傑回應表示,該建物為北市府租賃給曾士綱,再由曾士綱承租給聶凡格,北市府無權直接介入,且目前雙方互相提出告訴,聶凡格方是否有違約借給第三方人等事,由於事後才發現,並無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明確違約之事,將等待判決結果出爐才能判定,如法院斷定聶方有違約之事,市府後續也將依規定對其解約。對此,本刊透過臉書及IG多次聯繫聶凡格委託的「龍吟律事債務諮詢中心」主持律師許哲仁,也曾親赴該律所拜訪許律師,希望獲得聶小姐對被指控的回應及說明,但櫃檯小姐表示「律師本人不會在這裡」,記者留下欲詢問的問題後,但直至截稿仍未獲得許律師的回應。
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3/誰操弄國家機器殺人?下一個可能就是你
NCC於2020年底對中天新聞台做出不予換照的決議,使中天新聞台被關台,不過實際上在2020年5月就傳出總統府密件遭外流「要關中天」,密件內容提到,三位NCC新任委員中,一位是現任主秘,另兩位是媒改學者王維菁和林麗雲,「兩人偏綠,可以配合處理中天」。該傳聞雖立即遭總統府駁斥,但前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當時在臉書透露,有人告知中天關定了,行政院長蘇貞昌跟NCC很可能已經在秘密布局。NCC雖稱一切依法進行,行政院表示尊重獨立機關行使職權,總統府嚴正駁斥假訊息,「但一切證明照著劇本走」。中天近日製作「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報導,系列三為《誰操弄國家機器殺人?下一個可能就是你|誰謀殺了言論自由》。報導指出,中天為了保全52台,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遺憾的是,2020年12月7號遭駁回,12月11號中天電視從52頻道消失。NCC撤照中天理由有三點,包括一、多次違規遭民眾申訴,未能落實新聞專業;二、 內控與自律機制失靈,新聞製播受不當干預;三、大股東直接介入新聞製播。台中市前立委顏寬恒參加中二選區補選後,政論節目頻以顏寬恒當主角,包括《新台灣加油》、《鄭知道了》等名嘴,輪番批評顏寬恒及其全家。該報導提及,當時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質疑,用狂轟方式對特定候選人,甚至做不實的指控,「為什麼NCC可以放任這樣的情況發生?」立委傅崐萁也質疑,為什麼這麼多新聞台集所有的力量,通通在打一家人,小小一區立委補選,可以在電視上吵兩個月。當時NCC主委陳耀祥表示有觀察到這些現象,也收到檢舉,基本上會要求這些業者啟動自律,但被傅崐萁質疑NCC是要掩護到選後。該報導統計,光是媒體人周玉蔻的政論新聞就被檢舉百件,NCC只開罰一件40萬,等於抓一放九,並對其他電視視而不見,遲了十個月,直到2022年9月28號才開罰。然而,前NCC主委蘇永欽曾表示,蘇貞昌是不是有干預獨立機關,NCC的委員當然要對這點很確定,「這天知地知的事情」。該報導也提及鏡電視案,2022年1月19號取得電視台執照,帶隊取照的陳建平董事長隨即被董事會解任,是股東的裴偉已經請辭董事長,依法不能插手鏡電視新聞營運,卻處處是他操作痕跡,更有內部會議音檔流出,裴偉說執照過關是總統旨意。此事爆發後,裴偉澄清他是在亂講,但在野黨則認為,他是在替總統蔡英文扛黑鍋。該專題質疑,檢調查出什麼,黨政軍不是該退出媒體嗎?「綠能其他人就是不能」。該報導指出,中天新聞台關台隔天,就傳出NCC要管制網媒,NCC召開閉門座談會,要為數位通訊傳播法闖關做準備,但傳出與會的網媒、平台業者無法接受NCC訂製的法條內容,認為網路言論有沒有違法,應交由司法機關判定,而不是行政機關。沒想到事隔一年多,在今年九合一大選前,NCC提出「數位中介法」,草案達40多頁,擴權納管所有平台、載具、APP和使用者,其中爭議為18條,主管機關認為平台上,資訊為謠言或不實,可以向法院申請資訊限制令,法官在48小時內做出裁定,在法院裁定前,主管機關可以要求業者加註警告標誌。對此,巴哈姆特副執行長陳建仁表示,平台業者沒有能力去判斷特定的資訊是不是違法,平台業者為了免責,只有刪文這條路。PTT法務顧問許哲仁也認為,一旦指定PTT為指定平台,就等同於跟命令PTT關站是相距不遠。除此之外,還包括變相扶正洗白網軍,第40條編列25億為專責機構創立基金,除業務必要使用國有財產,還能由中央政府無償提供此機構使用。然而,這些荒唐的法條,引發民怒反彈,NCC才表示沒有強推,蘇貞昌說暫停第四場公聽會,但這會不會是緩兵之計,也引發關注。是誰在謀殺言論自由?該報導提及,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曾表示,這是解嚴以來,寒蟬效應最嚴重的時候,言論自由可能是最被打壓的時候。他說言論自由要保障的是反主流的、批判政府政策,還有批判主流風潮的這種才叫言論自由。2016年1月15日,蔡英文曾表示,她身後的總統府,離廣場上人民只有幾百公尺的距離,不過總統府裡的人就是聽不到人民的聲音,痛批政府無能、政府無心、政府無感、政府對人民的統苦麻木不仁。該專題以蔡英文這段話反諷,誰謀殺新聞自由,讓台灣新聞頻掉幾乎成一言堂,遭迫害的只有中天嗎?「下一個又是誰,什麼時候輪到你?」
《中介法》惹議!唐鳳撇清關係:非法言論監理不歸數位部管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發各界強烈反彈,通傳會(NCC)發言人翁柏宗前天表示該草案將退回工作小組,數位部長唐鳳昨接受專訪時被問及對於《中介法》的立場,撇清表示非法言論的監理業務不屬於數位部,沒有表態問題。國民黨立委李貴敏直批唐鳳所言不具說服力,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則說,數位部早應協助產業發聲提醒、不該放任NCC推出中介法。NCC6月底推《中介法》草案,引發管控言論、打造數位極權、侵害言論自由等質疑。PTT法務部顧問許哲仁更直言PTT若被納管,形同關站。民眾對《中介法》不滿,已導致民進黨政府支持度陡降,拖累民進黨九合一選情,在蔡英文總統、行政院長蘇貞昌皆表示不夠全面的政策,應要加強溝通後,翁柏宗已表示,「未來將跟數位部商討法案的未來走向,推出沒有時間表。」唐鳳昨接受媒體專訪談到《中介法》,她說,《中介法》與非法言論監理有關,但數位部工作沒有監理成分,數位部是馬達,促進各行各業共榮,監理不算數位部業務。唐鳳說,NCC說會整理相關民間意見、歸零思考,把草案退回工作小組,事實上草案並未提到政院討論,因此沒有她須表態的問題。她指出,面對跨境大型數位平台時,最重要價值是要確保現實社會覺得合理的價值,在大型數位平台上也應該符合相關的社會價值。對於唐鳳說法,李貴敏表示,依蔡政府前科,實在無法相信,她說不是業管範圍就不介入,唐鳳所言不具說服力。李貴敏認為,箝制人民言論自由的法條,NCC應自己刪除。高虹安則說,《中介法》主管機關是NCC而非數發部,但該法管理的「產業」與數位部切合,數位部有義務在法案最初期就協助產業發聲並提醒主管部會,而非明知不合理還放任NCC無風起浪。唐鳳若仍以網路公民自居,就不該躲在官僚程序後閃躲問題、拒絕表態,應提出具體建言,否則有失她過去強調「不斷示範更好的解決方式」的大神風範。
NCC強推《中介法》 PTT:如同宣布關站
批踢踢實業坊顧問許哲仁(見圖)發言。(圖/張鎧乙攝)通傳會(NCC)強推《數位中介服務法》,昨邀請資訊儲存、線上平台服務以及公協會參加第3場公開說明會,Meta、LINE、蝦皮、網家及公協會等皆出席,質疑該法草案法條定義不清,令人無所適從,線上遊戲業者昨並驚覺也被納管。網路論壇批踢踢(PTT)法律顧問許哲仁更直言,若將PTT納入指定線上平台,如同宣布PTT關站。根據草案內容,目前在台市占超過10%、即用戶超過230萬的Meta(臉書)、YouTube等都將被列為「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得接受最高規格監理。許哲仁指出,草案看似針對具商業服務的公司法人,而PTT是非營利組織,使用人數也不到230萬,但法條卻寫著「與我國有實質關聯」都會被納管,PTT若被納管,不像大平台有足夠資源做到法案規定的特別強化義務,等同命令PTT關站。許哲仁表示,依條文規定,有人反覆提供明顯違反規定的內容,平台須先給予警告,若沒有改善,要給予一個合理期間後,才能暫停服務。許哲仁指出,此規定無疑給予每個帳戶有兩波散布假消息的機會,這是保障網軍們嗎?許哲仁指出,反觀若使用者大量散布特定兒少私密照,這麼重大情節,平台業者若直接暫停服務,可能要被處以50萬元以上到500萬元罰鍰,這是令人匪夷所思之處。台灣連線資深總監許惠嵐憂心,《中介法》是否將LINE、WhatsAPP等,一對一私人通訊及群組對話納管,目前並不確定,如果答案是肯定,「我們覺得相當遺憾」,這不僅涉及言論自由的管制,也違反《憲法》對秘密通訊的保障。且以LINE技術來說,平台不會干預用戶在加密上的通訊內容,若主管機關強行破壞這項服務結構,這將是全世界第一個違反民主架構機制的案例。無店面公會祕書長許生忠直言,《中介法》第28條第4項要求(賣方須經許可、登記或報備,其相關文件之識別證明)問題較大,因每個民眾都可能在蝦皮、Yahoo奇摩是二手商品的賣家,一個簡單的二手商品交易,竟要把真實姓名、電話、地址與電子郵件提供給買方,這違反個資隱私與比例原則。NCC綜合規劃處長王德威表示,電子商務平台必須一定程度掌握平台交易者資料,這牽涉社會問責,若條文有誤解或負荷過重,可以再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