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請離婚
」 離婚 夫妻 家暴 人妻 人夫賣房賭債也還不完…丈夫神隱22年 人妻訴請離婚
人妻小萱控愛賭博的丈夫阿國(均化名)欠了大筆債務,賣房還債也還不完,而她負責養2個小孩,2002年阿國說要離婚,離家22年都不跟她聯絡,她要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小萱跟阿國在1981年結婚,育有2子女,阿國沉迷賭博,積欠鉅額債務,把2人買的房子賣掉抵債仍無法全部清,子女都是小萱獨力扶養,2002年12月,阿國親筆寫下離婚證明書,表示要與小萱離婚,隨即離家出走,迄今20多年行蹤不明,對子女也不過問,夫妻長期沒同住,關係出現重大破綻,小萱要訴請離婚。阿國沒出庭也沒提書狀。法官看了阿國當年的親筆信,「本人甲○○乙○○○於民國91年12月27日正式離婚絕無怨言無夫妻關係於此立証」等話,和小萱主張的有離婚協議,雙方均無維持婚姻的意思等情相符。阿國小孩說,小學、中學時,爸媽感情還可以,之後越來越差,因為爸爸欠了很多債務,不清楚金額,只知道很多,之後家裡房子被賣,媽媽出去租屋,沒跟爸爸聯絡,她也不知道爸爸住哪。法官表示,夫妻原先感情尚可,但阿國沉迷賭博,家中經濟因而惡化,為此爭吵不斷,而阿國還賣房,使夫妻感情消磨殆盡,長年未共同生活迄今,小萱依法訴請離婚,依法准許她離婚。
知道丈夫只能繼承20萬元財產 妻跑回陸14年…他心死離婚
男子阿國跟大陸女子小萱(皆化名)結婚,婚後小萱來台生活,但14年前她因為知道阿國能繼承20萬元財產,跑回大陸,人直接消失,阿國不滿被惡意遺棄,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法官認為,夫妻要互相負責同居義務,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夫妻中的其中一方如果惡意遺棄,他方可以訴請離婚,在法第1001條、第1052條第1項第5款可見。據悉,小萱開庭時沒到場,也沒提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表示,從出境資料顯示,小萱離台13年多,都沒有再回台灣,所以認為阿國的主張為真。法官表示,阿國和小萱是夫妻,但小萱卻離台近14年,沒跟阿國履行同居義務,也沒證據顯小萱不能履行同居義務,小萱持續惡意遺棄阿國,近日依法宣判,阿國訴請離婚有據,應予准許。此外,類似事件近期也不止一起,阿豪跟印尼女子小華在31年前結婚,本來講好婚後住阿豪家,但6個月後,小華無故離家消失30年,讓阿豪心死訴請離婚;人夫阿良於2016年跟越南妻子小玲結婚,2021年說要回家探親也沒回台,還不斷討錢,阿良2年多給20幾萬,最後小玲稱她「改吃素」拒回台,阿良也只好離婚。
妻婚後6個月回印尼 一走超過30年!台男心死離婚
男子阿國跟印尼女子小萱(均化名)在31年前結婚,雙方講好結婚後住阿國家,怎料婚後6個月小萱無故離家,一走就是超過30年,阿國也心死訴請離婚。阿國手足表示,阿國和小萱婚後住父母家,而他有空也會回去,不過不久後小萱回印尼,因為當初制度一次只能來半年,要回印尼再來台灣,不過小萱把錢拿走就沒回來,他們也想要找人,但都沒消息。小萱沒有出庭,也沒提書狀或陳述。法官認為,雙方分居超過30年,長時間沒維持夫妻正常生活關係,夫妻扶持的特質已是蕩然無存,長期分離也無情感,對彼此的生活不了解。法官表示,阿國和小萱只有夫妻之名,無夫妻之實,經法院通知也沒到場,更加證實她無意維繫婚姻,既然雙方無夫妻間互信、互諒、互愛的基礎,阿國請求判決離婚有據,應予准許。此外,類似事件也不只一起,人夫阿良於2016年跟越南妻子小玲結婚,2021年小玲回家鄉探親一去不復返,還不斷討錢,阿良2年多給20幾萬,最後小玲卻稱她「改吃素」拒回台,阿良也只好訴請離婚。
控妻回娘家23年沒回來…人夫想離婚 她反擊:我長期被虐待
男子阿國控妻子小萱(皆化名)生完次子後回娘家休養,23年沒回家,對兒子也不過問,都靠他負擔生活支出,因此訴請離婚,而妻子則反吐實情,她長期在婆家被精神虐待,最後法院准許離婚。判決書指出,阿國跟小萱在1998年結婚,而結婚初期和睦,原以為夫妻互敬、互愛、互相扶持,怎料小萱在2年後,生下次子,同年8月間藉口回娘家休養,23年來都沒回家,也沒分擔家務,對對2名未成年子女亦未曾聞問,家庭支出都由阿國負擔,他父兼母職,一人分飾二角,努力將小孩扶養成人,他在婚姻中不曾感受幸福及家庭溫暖,2名子女也在無母親照護下成長。 阿國說,他曾跟小萱訴請離婚,當時小萱為心神喪失狀態,持續近20年,夫妻本應有互信、互諒、互愛之婚姻基礎已然不可能存在,所以他要再訴請離婚。小萱辯稱,她跟阿國經長輩介紹才交往結婚,而她當時住在婆家,嫁給阿國也懷孕了,而阿國沒體諒她的辛勞,要她分擔一家5口的家務及生計,還經常罵她。不僅如此,阿國也常當家人面,不斷嫌棄她,讓她精神受創,她為了婚姻只能忍耐,父母也希望阿國跟其家人能包容,不過狀況沒改善。小萱說,生下次子,她不堪言詞攻擊而崩潰,馬上打給父母,要他們帶她回家,對於回娘家休養不回婆家這說法,實與事實有違。而她因為長期在婆家被精神虐待,罹患嚴重憂鬱症,也送醫治療,阿國都沒探視,也沒付任何醫療費用,反而想離婚,不仁不義的行徑令人髮指。法官表示,阿國跟小萱分居逾23年,沒以夫妻身分共同生活過,足認2人早已無繼續經營婚姻之意願,也難謂有何夫妻情分存在,婚姻關係徒具虛名形式。在此情況下,依客觀的標準可認為,任何人處於同一境況,均將喪失維持婚姻希望之程度,依法准許離婚。《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越南妻回家鄉3年「改吃素」不返台 他心死離婚了
人夫阿良在2016年跟越南妻子小玲(皆化名)結婚,但2021年小玲說要回家鄉探親,卻一去不復返,還不斷跟阿良要錢,阿良2年多給了20多萬元,最後小玲卻稱她「改吃素」拒絕回台,心死的阿良也只好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阿良跟小玲在2016年結婚,不過小玲在2021年12月說要回越南探親就沒回來,還屢向阿良要錢,阿良給了新台幣20幾萬元,後來小玲已吃素,不願意回來了,阿良訴請離婚。法官表示,從戶籍謄本記載可知小玲原為越南人,但已於2006年1月取得我國國籍。而小玲確於出境後沒再回台,本院依職權查詢其入出國日期紀錄在卷可參。小玲既未到庭爭執,也沒提出書狀作。法官說,小玲3年沒回來,也沒盡配偶同居義務,構成惡意遺棄,依法准許離婚。此外,類似故事也不只一起,另名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結婚,但小萱以爸爸病危為由帶家人離台,阿國問了小萱姊姊,才知道她另結新歡,還寄她跟小王的親密照給他,他飛過去找小萱,對方也不見他,最後他也只好訴請離婚。
妻謊稱父病危離台消失 人夫收親密照心死離婚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皆化名)結婚,不久後小萱以爸爸病危為由,帶家人離台就沒回來,阿國問了小萱姊姊,才知道小萱另有新歡,而阿國還收到親密合照,去找小萱時,對方也不見他,最後只帶回家人,阿國也訴請離婚。法官認為,小萱離台後沒再入境,而也交了男朋友,雙方的婚姻名存實亡,目前也不知道小萱實際居所,難認可以再復合,建立和諧家庭。法官表示,依雙方現況,任何人在這一情況,都難維持婚姻,在客觀上喪失維持婚姻的意思,阿國依法訴請離婚有據,應予准許。法官解釋,小萱把家人給母親照顧,還自己交男友,阿國把家人帶台灣後,小萱也沒給過扶養費或探視,可見沒行使親權,加上小萱行蹤不明,也不能照顧兒子,由阿國負責家人的權利義務,符合最佳利益。
情人節新婚爭吵不斷!丈夫失聯竟在「柬埔寨坐牢」 妻子求離婚獲准
南部一對夫妻於2022年2月14日西洋情人節結婚,婚後卻經常發生爭執,丈夫阿國(化名)獨自前往柬埔寨生活並失聯。等到妻子再度接獲消息得知,阿國已在柬國服刑,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獲准。阿國與妻子結婚後時常發生爭吵,2022年某日便獨自前往柬埔寨生活並失聯,對妻子不聞不問,後來妻子經過友人告知,才知道阿國正在柬埔寨的監獄中服刑,認為雙方婚姻出現破綻,請求法官判准離婚。法官調閱阿國的出入境紀錄,發現他離開台灣後,都沒有再回台,夫妻倆也早已沒有聯繫,而阿國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依照事實顯示,法官認為兩人都已無意維持這段婚姻,雙方共同生活的婚姻目的已經不能達成,堪認婚姻基礎已失,僅存形式而無實質,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可歸責於阿國。法官宣判准許妻子的請求,裁定兩人離婚,全案可上訴。
男子家暴妻小孩精神凌虐「母忍14年離婚」 法院判決免除撫養義務
男子阿國(化名)遭2名子女提告指控,指稱其在自身幼年時,不僅時常怒罵、家暴家人,甚至還拿出菜刀揚言要殺他們,過程中也有逼迫妻小承認自己「沒用」。後續阿國的妻子在隱忍14年後,最終訴請離婚獲准,而法院也判決阿國的2名子女可免除對阿國的扶養義務。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阿國的子女表示,阿國不僅經常對孩子們怒吼謾罵,還以粗木棍及橡皮水管等工具毆打,甚至曾持菜刀恐嚇,並強迫孩子貶低自我價值。這樣的虐待行為持續多年,造成孩子們心理嚴重創傷。後續阿國的前妻也出庭作證,他與阿國的婚姻維持了十四年,期間阿國除了對孩子施暴外,也未盡任何扶養照顧責任。即使在1992年離婚後,阿國仍未支付任何扶養費用,孩子們的照顧全仰賴母親一人。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也調閱阿國的稅務財產資料。紀錄顯示,阿國在2021年及2022年的申報所得分別為26213元及14956元,名下僅有兩筆總額24260元的投資,每月另可領取國民年金保險給付5494元。雖然單看紀錄,阿國目前的經濟狀況符合需受扶養的條件,但法官認為,其過去的暴力行為及未盡扶養義務的情節均屬重大。最終法官考量阿國的行為已嚴重影響子女的人格發展、心智成長、身體健康及學業表現,導致父子關係完全破裂,因此裁定准許兩名子女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台男暈船19歲越南嫩妻答應「這要求」 1個月後人財兩空房也沒了
日前,一名已婚人夫自曝,15年前娶了越南老婆後,不僅生了2男2女,老婆還狂拉40位老鄉姊妹來台接婚,還稱「現在台灣傳宗接代就靠外籍老婆囉」。話題躍上媒體版面後,另一名網友表示要提供不一樣的狀況「平衡一下」。他表示幾個月前才聽到一起不幸的跨國婚姻,男主角經過一位越籍新娘介紹,花幾十萬娶了她19歲的表妹,還把房子都過戶到女方名下,不過最後卻是人財兩空,「只能說一樣米養百樣人,跟哪裡人結婚都一樣有好有壞。」一名網友在PTT分享身邊與外籍新娘結婚的不幸案例,表示男方家境還算不錯,至少家中每個小孩都會分有一套房。男方幾個月前透過一名嫁來台灣的越籍新娘介紹,認識了她19歲的越南表妹。結婚費用大概花了50萬元,後來這位越南姑娘說家裡會漏水,男方又二話不說拿出20萬給娘家修繕。沒想到,這位19歲的越籍嫩妻才嫁來一個星期,就開始跟婆婆談條件,既不要與公婆同住,男方房產也要改登記成她的名字,還要求「想回越南多久就多久,不可以過問」。婆婆雖覺得荒謬,奈何兒子暈船,無可奈何地答應。一個月後,這名越籍嫩妻就開始找同鄉詢問如何在台辦理離婚,現在人已經回到越南,還說「不回台灣了」。原PO透露,目前男方還在癡癡苦等,不打算止損,「覺得她想通了就會回來了」。而男方也曾找過介紹妻子的那位「表姊」,希望她能想想辦法,不過對方也是無能為力。讓原PO感嘆,「只能說一樣米養百樣人,跟哪裡人結婚都一樣,有好有壞。」網友們紛紛留言表示,「這種沒被越南騙到也會被詐騙拐走」、「找律師啦!房產登記她名字也可以撤銷」、「離婚官司沒出庭就是敗訴,等個屁啊」、「我也聽過一堆差不多的案例,別把越女想的太美好,找到好的是你運氣好」。還有網友分享身邊的類似案例,「我同事也是娶越南的。她是他工廠越南女同事的小表妹。大表妹嫁給一個小地主,整天吃吃喝喝不用工作,所以小表妹以為嫁來也是這麼爽,沒想到一來看到家境就變臉了。」還透露對方最後也是找藉口回了越南就不回來,同事最後只好訴請離婚。
尪赴陸包二奶求離遭公婆反對!4年後反控妻「惡意遺棄」 糾纏20餘年她不忍了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她與阿明(化名)結婚後,原本家庭和樂,對方卻在赴大陸工作時外遇,阿明因此要求離婚,卻遭公婆反對,小美也盼他能回心轉意而未同意離婚。沒想到的是,4年後丈夫卻反咬小美「惡意遺棄」訴請離婚遭駁回,小三也在數年後聲稱有生育子女需求,阿明則同意支付生活費至離婚日,並提供子女創業基金,但均未履行。婚姻關係維持20多年,小美最終決定求離,法院也應予准許。判決書指出,小美於1999年底與阿明結婚,育有1子1女,原本家庭和樂,但丈夫在2001年初赴大陸工作後,於2003年認識了陸籍女子,並在隔年坦承外遇,也要求離婚。然而,當時子女年幼,公婆亦堅決反對,小美則希望阿明回心轉意而未同意離婚。2009年,阿明突然向法院訴請離婚,稱小美「惡意遺棄」,且棄子女於不顧」,但被法院判決駁回後,阿明就甚少回台灣,也對子女不聞不問。2016年,阿明和外遇對象有生育子女需求,再度提出離婚,2人最終協議,等到2017年小孩大學畢業後辦理離婚手續,並同意支付生活費到離婚日,也會提供子女創業基金,但事後都未履行。2019年後,阿明至今未再回到台灣,2人失去聯繫。案經法院審理,2人已形同陌路,小美曾傳訊息給阿明要回台辦離婚,卻遭「已讀不回」,小美也主張男方先對婚姻不忠,又惡意遺棄多年,婚姻早已有名無實、形同虛設,她一路走來也心力交瘁,只好無奈訴請離婚。阿明這次出庭並未到場,也無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審酌,雙方已有5年未有夫妻之實,且從2005年起多次洽談離婚,但因條件未能談妥而遲無法達成,且丈夫本身不願意跟妻子接觸、行房,可認丈夫主觀上早已無心維繫兩造婚姻,夫妻間誠摯相愛之基礎早已動搖而不復存在,客觀上依2人目前狀況,任何人於此境況均喪失維持婚姻意欲之程度,最終准許小美的離婚請求。
休傑克曼驚傳熱戀小7歲已婚女星 遭疑雙不倫!先後休了多年伴侶
以「金鋼狼」紅遍全球的56歲男星休傑克曼(Hugh Jackman),去年9月無預警宣布與女星黛博拉李(Deborra-Lee)結束27年婚姻,當時僅簡單表示「為了追求個人成長」。如今外媒爆出休傑克曼離婚有內幕,他與合作多個作品的已婚女星薩頓佛斯特(Sutton Foster)熱戀,女方也傳出與結婚10年編劇先生離婚。據外媒《Page Six》報導,休傑克曼和薩頓佛斯特低調交往一段時間,私下如膠似漆、打得十分火熱,而為了避免爭議兩人約會都避免被民眾看見。知情人士爆料,休傑克曼和薩頓佛斯特早在2021年到2023年合作音樂劇《The Music Man》時,關係就不一般,不僅舞台上合作無間,台下也互動頻繁。在音樂劇落幕8個月,一直給人愛妻好男人形象的休傑克曼,無預警宣布與黛博拉李結束27年婚姻,令影迷都很震驚,不難讓人聯想到與薩頓佛斯特有關;此外薩頓佛斯特去年12月將與結婚10年編劇先生泰德葛里芬(Ted Griffin)的公寓出售,就爆出婚變,近日更向法院訴請離婚。即便休傑克曼和薩頓佛斯特尚未承認戀情,但雙方疑似在已婚身分談了至少2年地下情,也引發許多影迷不看好,還批他們不倫戀傷害了兩個家庭。據悉,薩頓佛斯特曾公開形容休傑克曼是她最好的朋友之一,還說能在40歲之後認識他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丈夫沒工作、沉迷遊戲還嗆「乾脆去當妓女」 3寶媽「曾數次挨打」終訴請離婚
越南女子小美(化名)指控,與丈夫阿明(化名)婚後育有2男1女,但對方不僅性格自負、自私,未曾協助照顧子女,又對家人及子女吝嗇,沉迷網路遊戲,還經常無工作、不負擔家庭支出,加上2人常常吵架,阿明一度嗆聲「乾脆去當妓女」,讓她不禁覺得自己像是幫傭,最終選擇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2人於2005年結婚,阿明婚後未協助分擔家務及費用,多由公婆資助,而小美則從事家庭手工貼補家用,並在家照顧子女、處理家務。小美主張,阿明告生性多疑、控制及占有慾強,更看不起她,說她沒讀書、沒知識,更做出「不堪同居之虐待」、揚言要同歸於盡等等,使她生不如死。小美說,2008年時,阿明曾數次打傷她,阿明則辯稱當年的肢體衝突只是單一、偶發,事後已向小美致歉並請求寬恕,並經小美撤回傷害告訴,且雙方婚姻關係回復良好,之後也在2014年誕下小女兒。阿明表示,雖然因子女管教等問題而偶有口角爭執,但都會與小美善意溝通、協商解決問題之方式,並無謾罵、侮辱,亦未再有肢體衝突。後來,雙方因觀念不同,時常發生爭執,阿明不願給予生活費,小美決定獨自搬出在外工作、居住,但阿明竟要她「乾脆去當妓女」,並拒絕照顧子女,小美僅能請託媽媽來台協助。雙方分居迄今已逾3年,期間阿明從未關心小美,直到小美提出提婚請求,阿明才開始與她連絡,卻多是命令她協助子女處理事情。案經法院審理,阿明曾指出,小美目前在養生會館從事按摩工作,並從2019年起自行離家居住於其任職之公司,至今未與他和子女3人同住,法官認為,雙方雖已分居,然非無正當事由而未履行同居,與惡意遺棄的離婚事由不符,況3名子女均與阿明同住,所需扶養費及家庭日常生活開銷,亦由阿明負擔,故阿明並無惡意遺棄之情事。。法官也審酌,阿明長期忽視小美所需,未能提供精神或經濟上支援,雙方欠缺良好溝通模式,致使夫妻關係產生隔閡,且自小美因工作搬離共同住處後,分居迄今逾3年,期間小美雖仍會關心與照料子女,但雙方並無實質的情感維繫及夫妻親密交流,足見2人已各自獨立生活,婚姻之意義盡失法官日前依法宣判,小美訴請離婚之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而未成年的次子及么女的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小美與阿明2人共同任之,並由小美與未成年子女同住,由小美負主要照顧之責。
婚後同居10天!新婚妻跑回緬甸「要經濟支援」 罹癌男心死離婚
新北一名男子與緬甸籍妻子結婚後,妻子隨他來到台灣居住,卻僅僅住了10天,隨後便以「不適應」為由返回緬甸。後來妻子多次致電給男子要求經濟援助,但拒絕返台。最終男子忍無可忍,以婚姻關係破裂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男子稱妻子婚後僅在台灣同住了十天便返回緬甸,並多次向自己要求經濟援助。男子罹患癌症後,曾希望妻子返台照顧,但遭到對方拒絕,兩人甚至在今年3月後完全中斷聯繫。隨後當男子詢問岳母時,對方建議男子「再娶」,最終男子忍無可忍,以婚姻關係破裂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過程中,男子提供了與妻子的對話紀錄以及罹癌的醫療證明,並指出妻子行蹤不明,而妻子也未到庭回應或提出書狀聲明。法院認定男子的主張可信,且雙方已分居多年,無法維持婚姻。法院援引《民法》第1052條第2項的規定,認為雙方皆須對婚姻破裂負責,且婚姻已達無法維持的重大事由,因此判准原告的離婚請求。法院指出,當夫妻雙方都對婚姻無法維持負有責任時,雙方均可依該法律條文提出離婚請求,而不需要比較雙方責任的輕重。
柯以柔45歲生日放閃!曬「男友正臉合照」甜喊:最大的幸福
45歲女星柯以柔2022年終於斬斷與廚師郭宗坤的婚姻,恢復自由身,離婚後獨自撫養1子2女的她,在直播界經營得有聲有色。今年6月她被拍到有新對象,柯以柔受訪時坦承兩人從4月開始交往,對象是騎單車認識的車友Joseph。昨(3)日她迎來45歲生日,在臉書上公開與男友的正臉合照直呼:「能有一個共同興趣的伴,很開心也很幸運。」柯以柔昨日迎來45歲生日,她在臉書上分享與親友們慶生的照片,「祝45歲的自己生日快樂,又成熟了一歲。最感恩的是身旁有很多愛我的家人和朋友,風雨過後總會天晴,更懂得健康平安就是最大的幸福。」柯以柔提到,今年學會騎公路車,也因為和好友一起騎車而認識Jo先生,「能有一個共同興趣的伴很開心也很幸運。」表示能和家人們快樂過日子、活出自己想要的樣子,就是她最大的滿足。柯以柔與男友Jo愛得甜蜜。(圖/柯以柔臉書)柯以柔罕見曬出和男友的正臉合照,也分享對方送給自己的生日禮物,開心說道:「謝謝Jo給我的生日驚喜,是我一直想要的金色卡鞋!」網友紛紛送上祝福,「看起來就是很溫柔體貼的男人」、「二個人長的很像,一路走來,總會遇到對的人,祝福」、「好好愛自己!老天爺不會忘記你的,幸福真的會來臨。」回顧柯以柔的上一段婚姻,2017年10月底,柯以柔前夫郭宗坤外遇自家女員工,兩週過夜三次,還狡辯說自己睡在樓梯間一夜,讓柯以柔心死訴請離婚。法院起初在2019年判決兩人合離,郭宗坤不服上訴,最後官司又拖了3年多,直到2022年7月才等來二審判決,正式離婚成功,結束11年婚姻,當時柯以柔也開心高喊:「從今天起,我終於自由了~」
妻子外出打工後感情變調 她離家出走3年人夫心死離婚
男子阿猛和妻子小玟(皆化名)剛結婚時相處和睦,也有2個小孩,但小玟自從去打工一切都變了,先要求分房睡又找藉口晚歸,2021年某天,小玟說跟老闆娘外出會晚歸,但阿猛發現這是謊言,小玟被一問就離家出走3年,還換手機號碼,阿猛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阿猛和小玟結婚初期和睦相處,但自從小玟外出至餐廳打工後,先在2020年10月中旬起要求分房睡,還以各種理由藉口晚歸,還藉口因與餐廳老闆娘有事外出要晚歸,阿猛確認後發現這不是事實,便質問小玟,小玟竟然半夜無故離家出走,阿猛打電話給她都不接,手機都關機狀態無法聯絡,阿猛只好在2021年1月31日至警局通報失蹤人口,並託親友四處找尋,迄今音訊全無。據悉,小玟已故離家出走迄今已3年餘,期間行蹤不明,音訊全無,夫妻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所以阿猛要訴請離婚,阿猛主張,小玟不曾返家探視或關心家人,也沒給任何扶養費,都是他獨自扶養照顧,阿猛請求擔任未成年兒子的親權人。法官表認為,小玟無故離家後,迄今未返,並未告知行蹤,雙方自此分居迄今已逾3年之久,顯與夫妻應共同生活、同甘共苦、共創幸福家庭生活之本質相悖,兩人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所以准許阿猛離婚。
2人都不想養大女兒 夫妻想離婚法院卻不准
近日大陸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案,夫妻都不要大女兒,雙方依然堅持己見不讓步,最後法院判不准離。據極目新聞報導,男子阿偉和阿佳(皆化名)婚後育有2女,而阿佳一直是全職媽媽,阿偉在外經營小事業,今年阿緯突然向法院訴請離婚。阿緯說,因為夫妻常為了瑣事吵架,感情也出現裂痕,會撫養小女兒,但不養大女兒。阿佳說,她同意離婚,但因為她沒工作,也沒能力養小孩,希望法院把2個小孩的撫養權判給阿偉。法官說,希望2人能考慮長女的撫養問題。不過,儘管法官勸說,夫妻還是不讓步。阿偉指出,父母老了,他要外出工作,沒能力養大女兒。阿佳說,她也沒經濟能力撫養兩個孩子。法官認為,雖然夫妻都同意離婚,但都不願意養長女,依最有利小孩的原則,如果離婚不利於女兒的健康成長,法院不支持。法官說,考慮到雙方對子女的推託行為,法院給了紙本《關懷未成年人提示》卡,希望夫妻能一起養2女兒,避免小孩在成長過程中遭受心理傷害,也提供良好生活環境。法院強調,既然父母生了就要負有撫養、教育的務,即使離婚也要對未成年子女做妥善安排,不可把責任推給對方,法院難支持雙方的離婚請求。
糾纏22年又掰了!珍妮佛羅培茲訴請離婚 選在「這日子」情斷班艾佛列克
珍妮佛羅培茲(Jennifer Lopez)與班艾佛列克(Ben Affleck)分手近20年後,在2022年復合結婚,不過從去年底開始,就頻頻傳出個性不合、婚變等消息。而在最近,她終於在8月20日向洛杉磯郡法院訴請離婚,恰好選在結婚2週年紀念日向對方說再見。根據《CNN》、《TMZ》的報導,珍妮佛羅培茲在在2022年7月16日,與現年51歲的班艾佛列克舉行了婚禮,並在同年8月20日於喬治亞州邀請親友參加大型婚宴。然而,在美國時間20日,她向洛杉磯高等法院訴請和班艾佛列克離婚,且是以本人名義遞交法律文件,並無透過律師。事實上,班艾佛列克和珍妮佛羅培茲最初因為合作喜劇《Gigli》而結識,發展成戀人關係後,她曾一度戴上對方贈送、價值120萬美金的6克拉粉紅大鑽戒,並公布了訂婚喜訊,但在2004年,2人卻宣布了分手消息。同年6月,珍妮佛羅培茲與歌手馬克安東尼(Marc Anthony)結婚,期間誕下一對龍鳳胎,後於2014年離婚。而班艾佛列克2005年與女星珍妮佛嘉納(Jennifer Garner)結婚,共同擁有3個孩子,但這段婚姻最終結束在2018年。報導指出,知情人士透露,班艾佛列克和珍妮佛羅培茲並沒有定下婚前協議,這意味著在婚姻期間,所賺取的任何收入都是共同財產。據悉,夫妻倆早在4月26日就已經分居,並在6月將位在比佛利山莊的婚房賣出,用6800萬美元(約22億元新台幣)掛牌對外出售,班艾佛列克已購買屬於自己的新房,珍妮佛羅培茲則還在尋找新房子。外媒也表示,珍妮佛羅培茲在取消夏季的巡演活動後,先是與友人至義大利、歐洲遊玩,然後又去跑到避暑勝地漢普頓(Hamptons)度假;班艾佛列克則忙於工作、陪伴孩子,心情似乎並未受影響。
恐怖情人!前科男偷拍性愛片逼婚 散布後辱妻「眾人X」…她不忍了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明(化名),在2人交往期間偷拍性愛影片、照片,威脅她與其結婚,更要她擔任自己的購車保證人。2人結婚後,小美才知道丈夫有妨害性自主、竊盜、搶奪等多項刑事前科,還曾上網散布性愛影片,辱罵她「XX眾人幹」、「老母豬站壁」,並恐嚇女方的家人,讓她氣得訴請離婚。根據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明相識不久,阿明就在交往期間偷拍性愛影片、照片,逼迫小美與他結婚。婚後,小美發現阿明有妨害性自主、竊盜、搶奪等多項刑事前科,且惡行難改;在小美擔任買車的保證人後,阿明卻不按期繳納車貸,害小美遭貸款公司提告。此外,小美又發現,阿明把偷拍的性愛影片、照片上傳網路,供不特定人閱覽,羞辱她「XX眾人幹」、「老母豬站壁」,還公布小美的電話、姓名,更不斷傳訊息恐嚇要對她和家人不利,讓小美的身心備受折磨煎熬。案經法院審理時,考量阿明前科累累,關於未經小美同意就拍攝私密影片、照片,更在網路上散播、辱罵等惡意騷擾行為,有保護令、前案紀錄表及在監在押全國紀錄表可佐證,堪認小美主張為真實。法官認為,阿明的作為嚴重侵犯小美隱私,造成她對婚姻關係感到失望而提起訴訟,情節也已逾越一般夫妻相處所可忍受的程度,足認雙方婚姻確已發生破綻,且男方應負完全責任,因此判准兩造離婚。
男服刑7年10個月妻搞外遇 他求「斷惡緣人生重來」獲准離婚
有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因犯案遭判有期徒刑7年10個月,入監2年左右得知妻子小美(化名)疑似有外遇,讓他心裡過不去,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要斷惡緣重新來過;近日,法官認定兩人婚姻無回復的希望,依法准許離婚。據判決書指出,阿明自民國111年7月4日入監服刑,刑期為7年10個月,阿明入監後與妻子小美感情已疏遠,不久前阿明又耳聞小美疑似外遇的風聲,心一橫決定訴請離婚,想要「斷惡緣人生重新來過」。但小美經屏東地院通知,仍未到場更未提出書狀聲明。對此,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阿明與小美自111年7月4日分居,關係日益疏離,也代表雙方無從進行實質婚姻生活,足以使阿明喪失維持婚姻的信念,確定他們婚姻已生破綻且無回復的希望;因此法官依法准許離婚,且此案件訴訟費由被告小美負擔。若阿明或小美兩人中有人不服判決,得以在判決書送達後20日內,提出上訴。
無良台灣丈夫消失15年 腎病泰女訴請離婚「想返鄉休養」
泰國籍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為化名)結婚多年,但阿國自15年前突然離家出境後,至今行蹤不明。小萱深知離婚的話,自己不再擁有台灣居留權,但腎病纏身的他希望能返鄉休養,因此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指出阿國多年來生死未卜,明顯無意再經營夫妻生活。法官在了解後,也判決支持小萱離婚的請求。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法院在審理此案時,曾對阿國的行蹤進行調查,後續也查出,阿國在15年前出境後的確未再入境,兩人明顯已分居多年。小萱也提到,雖然離婚後,自己可能因此失去台灣居留權,但因為長年腎病纏身的關係,自己打算回泰國居住,因此並不在意是否能繼續留在台灣。小萱的表姊於法院作證時表示,阿國多年來沒有與家人聯絡,先前他們曾前往警局報案,得知阿國似乎涉及毒品案件。法院也曾依法通知阿國到庭,但阿國不僅未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未提交書面答辯。事後法官審酌後認為,阿國出境後與小萱分居超過15年,完全斷絕聯繫,夫妻關係形同虛設,婚姻已出現重大裂痕,無法挽回。阿國無故離家導致無法與小萱共同經營夫妻生活,阿國顯然有責任。因此,法院判決小萱的離婚訴請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