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請離婚
」 離婚 夫妻 家暴 婚姻 法院結婚2個月老婆「賣身」遭遣返 失聯24年夫無奈訴請離婚
一名男子小智(化名)與陸籍妻子小花(化名)在2000年9月結婚,沒想到婚後僅2個月,小花就因為賣淫遭警方查獲,隨即被強制遣返回大陸,至今未歸。雙方多年來已經沒有聯繫,於是小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日前審理此案,裁定准許2人離婚。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智指出他與小花結婚後,本來在台灣一起生活,但結婚才2個月,小花便因涉及不法行為遭到遣返,此後2人完全斷了聯繫。小智表示,小花曾來信表明願意離婚,如今對方長達24年音訊全無,小智覺得自己遭到惡意遺棄,這段婚姻已名存實亡,無奈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依法通知小花到庭說明,但她未出席言詞辯論,也未提交書面答辯。法官調查內政部移民署的相關資料後發現,小美於2000年11月因賣淫被警方查獲,8天後被強制出境。小智曾在同年申請讓小花返台探親,但因其有違法紀錄遭到拒絕。即便後續已過入境限制期限,小花仍未再度返台。法官認為,小花自2000年11月出境後,2人長期未再聯繫,顯然雙方對於維持婚姻關係均無意願。法官考量夫妻關係確實存在難以維持的重大事由,且責任主要在女方,因此裁定准許小智的離婚請求,判決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拋妻棄子38年!家暴夫「染1病」返家求同住 她嚇壞提離婚
一名婦人與丈夫結婚後誕下4名子女,但男方不僅婚內出軌,還對她拳腳相向,事後更拋妻棄子一走了之,怎料離家38年的家暴夫疑似罹患失智症,竟回過頭來想與妻孩同住,嚇得婦人立馬訴請離婚,經屏東地方法院判決,裁定准許妻子的離婚訴訟。根據判決書指出,該名婦人與丈夫婚後育有4名子女,但收入不穩定的丈夫不但有家暴傾向,還因外遇不回家,甚至與小三同居生子,直至1986年男方便再也沒有返家,丟下她一人獨自撫養未成年子女,期間對妻孩更是不聞不問。怎料事隔多年後,近日婦人突接獲警方通知,指人間蒸發38年的家暴夫現身了,且還疑似失智,並要求想回家一起住,厚顏無恥的行徑讓婦人忍無可忍,憤而提起離婚訴訟。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在婚姻期間常毆打及言語辱罵妻子,自1986年起便未再返家,夫妻倆至今已分居長達逾30年,且被告還長期與其他女性同居、育有1子女,因此認定婚姻關係已名存實亡,故裁准婦人的離婚請求。
柯以柔甜蜜放閃男友!曬貼臉合照幫慶生 前夫「11字貼文」遭疑偷酸
女星柯以柔與前夫郭宗坤2017年爆婚變,離婚官司打了4年多才恢復自由之身,今年大方認愛車友Joseph,2人頻頻公開放閃,感情十分甜蜜,近日適逢男方生日,她也PO出貼臉合照,引來不少親友和粉絲祝福。不過,柯以柔前夫郭宗坤今(15日)發文寫下「捻花惹草啥的,我好像也會」,一席話似乎意有所指。郭宗坤今天在臉書發布新貼文,只見他似乎去逛了園藝店,店家門口擺放著大量鮮豔的紅色聖誕紅盆栽,店內還有不少掛有手寫價格牌的小型植株,裡面則有幾位顧客正在挑選花卉。郭宗坤在貼文中寫下,「捻花惹草啥的,我好像也會。」雖然只有短短11字,仍不免引發網友聯想,被認為他似乎意有所指。回顧柯以柔上一段婚姻,郭宗坤2017年爆出外遇自家女員工,2人多次在外過夜,還狡辯說自己睡在樓梯間,讓女方心死訴請離婚。法院2019年判准2人離婚,男方不服上訴,最後官司又拖了3年多,直到2022年7月才等來二審判決,正式離婚成功。正式結束11年婚姻後,柯以柔也開心高喊「從今天起,我終於自由了」。柯以柔離婚後獨自撫養1子2女,在直播界經營得有聲有色,今年6月被拍到有新對象。對此,柯以柔事後受訪時坦承,2人從4月開始交往,對象是騎單車認識的車友Joseph。近日適逢男方生日,柯以柔也開心地PO出臉貼臉的合照,不難看出雙方感情十分甜蜜,引來不少親友和粉絲祝福。
分居4年!台中男指控老婆外遇「想離婚」 法院1原因拒絕
台中一名男子於2018年和來自大陸的女子步入婚姻殿堂,但這對夫妻卻因感情生變而對簿公堂。男子聲稱,婚後因文化差異及生活習慣不合,兩人感情日漸疏遠,結婚不到兩年便協議分居,至今已近四年,且他還聽聞女子與某男子有不正常交往,認為婚姻已無法挽回,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台中地院近日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男子為台灣地區居民,兩人於2018年結婚,但未育有子女。婚後因文化差異及生活習慣不同,男子認為感情逐漸疏離,於2020年與女子協議分居,至今已近4年。男子聲稱,期間女子未在男子父親過世時表示關心,且聽聞女子與其他男性有不正常交往,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終結這段婚姻。但女子反駁,兩人婚前曾同居,彼此相處融洽,婚後亦感情良好。女子表示,自己在婚姻期間照顧男子雙親,分擔家務,與男子的父母關係和睦。然而男子母親去世後,男子趕走女子並隱瞞父親去世的消息,導致女子無法參加公公的葬禮。女子更指出,分居是因男子另有外遇,且在婚姻存續期間仍要求與第三者交往。女子強調自己並不希望離婚,分居的目的只是想挽救婚姻。法院判決指出,《民法》規定,夫妻若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且該事由可歸責於對方時,才可訴請離婚。法院認定,男子未能舉證證明婚姻破裂的主要責任在女子,且分居是雙方協議的結果,難以認定為婚姻難以維繫的重大事由。此外,男子指控女子與他人有不正常交往的說法,未能提出具體證據支持,故法院無法採信。法院最終裁定駁回原告的離婚訴訟,認為兩人婚姻並未達到無法挽回的地步,婚姻破裂的主因亦非女子過失。
竹科男「給零用錢、送房產」娶妻 她因只顧網購、不做家事被離婚…還得賠1189萬
新竹一名在某科技公司擔任處長的男子阿明,年薪可達430萬元,與妻子結婚後,因希望妻子能照顧小孩,每月會提供零用錢花用,還購買數間房子登記在妻子名下。怎料,妻子無心打理家中事務,讓家中堆滿雜物,甚至在他罹癌後分房睡,妻子卻只顧網購衣物,更踹門討要生活費、房產等,讓他氣得訴請離婚。案經法院審理後,判定妻子須返還1189萬。判決書指出,阿明與妻子在婚前就協議由妻子擔任家庭主婦,阿明則負責外出工作,並每月給予妻子家庭所需生活費用,2人也在104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妻子主張,由於新聞常播報虐嬰事件,她拒絕聘請保母,故2名子女自出生至學齡前,均是她全天候親自照料,但她也需要休息時間,所以2人曾協議阿明下班後須共同分擔家事或幫忙看顧子女,且疫情爆發前,她的父母亦會幫忙照顧2名子女。然而,阿明表示,他確實有與妻子協議提供零用金,也購買數間房子登記於妻子名下,但妻子婚後卻無心打理家中事務,亦不為婚後生活付出,除毫不節制地購買衣物、奢侈花費外,對家中環境衛生亦絲毫不顧,於家中各處堆放雜物、不願分擔打掃及清理等家務,以致他工作返家後,仍全責扛起家事負擔,還要負責照顧2名子女晚間的生活起居,造成龐大生活壓力,經長年溝通仍無果。阿明也透露,2人在111年3、4月起即已分房睡,他因癌症化療,致無體力發生性行為,夫妻間性行為次數非常少,一年僅1、2次,於113年更是完全無性生活;妻子又常徹夜未眠,或在電腦前持續購買衣物,更曾踹他房門索討生活費用,甚至要求他交還地契、房契,否則要對他提起侵占告訴。雙方分歧愈演愈烈,在商議離婚過程中,妻子要求他將2人名下之不動產均贈與予她,並表示應由阿明負擔貸款至2名子女成年時,且應將阿明名下之其中一部汽車贈與予她,並每月給付扶養費44,000元,阿明也因妻子獅子大開口的行為,始終無法與被告達成離婚協議。更誇張的是,妻子某天突然更換大門門鎖,讓他無法進入家門,即使報警處理,妻子仍不願開門讓他返家與2名子女相處,逼得他只好在外租屋,2人也分居迄今。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審酌,2人在訴訟過程進行中仍相互攻訐,夫妻關係互動未見改善,妻子也毫無積極有效彌補婚姻裂痕之舉,對分居狀況與原因,亦未提出實質修復姻破裂的具體方法,則對於婚姻破綻事由發生,阿明顯非屬唯一應負責之一方。最後,判准阿明得離婚,而夫妻財產經過計算,法官也判妻子應返還1189萬。全案可上訴。
新婚妻「返鄉探親」後消失 台中男苦等20年心死離婚
台中一名男子與一名大陸女子結婚,原本約定共同在台灣生活。然而女子來台不久,便以返鄉探親為由返回大陸,至今已分居長達20年,男子也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兩人於民國90年7月12日在大陸四川省地區結婚,同年9月11日申登,然而女子來台與其共同生活不久,便以返鄉探親為由返回大陸,於90年間出境後並沒有再返回。法院審理時,該女子未到庭出席,也未提交書狀陳述意見。法官指出,根據《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若因重大事由導致婚姻難以維持,可以請求離婚。但若該事由由請求人單方負責,則不得訴請離婚。法院調閱入出境資料發現,該女子返鄉探親後,未再入境台灣,顯示雙方已分居超過20年。法官認為,分居期間雙方完全缺乏夫妻間的情感互動,無法共同經營婚姻生活,已背離婚姻關係的本質。考量雙方婚姻在客觀上已無修復希望,法官認定,分居乃因雙方未能同住所致,而女子顯然難辭其咎,男子並非唯一有責任的一方,因此法院裁定,准許男子訴請離婚,結束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
以為媳婦睡比較晚!婆婆等到中午一開門傻眼 法院判決出爐
南投一名男子7年前與越南籍女子結婚,婚後一同在台灣生活,然而某天越籍女子突然離家出走,並返回越南,至今已超過4年未返台。男子多次聯繫無果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近日南投地方法院裁定准許,兩人正式解除婚姻關係。判決書指出,男子表示自己與越籍女子結婚後,兩人感情平順,但某日妻子突然無故離家,當日即出境返回越南。他多次嘗試聯絡,要求對方返台未果,婚姻形同虛設,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男子的母親也出庭作證,「兩人結婚後,媳婦有來台灣跟兒子、我同住,我看兩人平常相處情形很好,都沒有吵架,兒子也對媳婦很好,我不知道媳婦為什麼離家,媳婦離家已經很多年了」。母親也表示,事發當日以為媳婦睡得較晚,直到中午仍未見人影才發現異樣,進房查看後確認人已不在家,之後才知媳婦已返回越南,「媳婦是一大早就出門,媳婦出去時我不知道,我想說媳婦年輕比較想睡,沒有叫她,後來快12點,我想說不對,去房間看才發現媳婦不在家,我就打電話給兒子,兒子有跟媳婦通電話,媳婦不願意回來」。法院調閱相關出入境紀錄,證越籍女子玲當日確實出境,且自離家後便再未入境台灣。越女經合法通知出庭,未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面答辯。法官認為,男子與越女長期分居,已無實質婚姻關係,且無證據顯示男方須負全部責任,認定婚姻關係存在重大破綻,因此判准離婚。
賣房賭債也還不完…丈夫神隱22年 人妻訴請離婚
人妻小萱控愛賭博的丈夫阿國(均化名)欠了大筆債務,賣房還債也還不完,而她負責養2個小孩,2002年阿國說要離婚,離家22年都不跟她聯絡,她要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小萱跟阿國在1981年結婚,育有2子女,阿國沉迷賭博,積欠鉅額債務,把2人買的房子賣掉抵債仍無法全部清,子女都是小萱獨力扶養,2002年12月,阿國親筆寫下離婚證明書,表示要與小萱離婚,隨即離家出走,迄今20多年行蹤不明,對子女也不過問,夫妻長期沒同住,關係出現重大破綻,小萱要訴請離婚。阿國沒出庭也沒提書狀。法官看了阿國當年的親筆信,「本人甲○○乙○○○於民國91年12月27日正式離婚絕無怨言無夫妻關係於此立証」等話,和小萱主張的有離婚協議,雙方均無維持婚姻的意思等情相符。阿國小孩說,小學、中學時,爸媽感情還可以,之後越來越差,因為爸爸欠了很多債務,不清楚金額,只知道很多,之後家裡房子被賣,媽媽出去租屋,沒跟爸爸聯絡,她也不知道爸爸住哪。法官表示,夫妻原先感情尚可,但阿國沉迷賭博,家中經濟因而惡化,為此爭吵不斷,而阿國還賣房,使夫妻感情消磨殆盡,長年未共同生活迄今,小萱依法訴請離婚,依法准許她離婚。
知道丈夫只能繼承20萬元財產 妻跑回陸14年…他心死離婚
男子阿國跟大陸女子小萱(皆化名)結婚,婚後小萱來台生活,但14年前她因為知道阿國能繼承20萬元財產,跑回大陸,人直接消失,阿國不滿被惡意遺棄,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法官認為,夫妻要互相負責同居義務,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夫妻中的其中一方如果惡意遺棄,他方可以訴請離婚,在法第1001條、第1052條第1項第5款可見。據悉,小萱開庭時沒到場,也沒提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表示,從出境資料顯示,小萱離台13年多,都沒有再回台灣,所以認為阿國的主張為真。法官表示,阿國和小萱是夫妻,但小萱卻離台近14年,沒跟阿國履行同居義務,也沒證據顯小萱不能履行同居義務,小萱持續惡意遺棄阿國,近日依法宣判,阿國訴請離婚有據,應予准許。此外,類似事件近期也不止一起,阿豪跟印尼女子小華在31年前結婚,本來講好婚後住阿豪家,但6個月後,小華無故離家消失30年,讓阿豪心死訴請離婚;人夫阿良於2016年跟越南妻子小玲結婚,2021年說要回家探親也沒回台,還不斷討錢,阿良2年多給20幾萬,最後小玲稱她「改吃素」拒回台,阿良也只好離婚。
妻婚後6個月回印尼 一走超過30年!台男心死離婚
男子阿國跟印尼女子小萱(均化名)在31年前結婚,雙方講好結婚後住阿國家,怎料婚後6個月小萱無故離家,一走就是超過30年,阿國也心死訴請離婚。阿國手足表示,阿國和小萱婚後住父母家,而他有空也會回去,不過不久後小萱回印尼,因為當初制度一次只能來半年,要回印尼再來台灣,不過小萱把錢拿走就沒回來,他們也想要找人,但都沒消息。小萱沒有出庭,也沒提書狀或陳述。法官認為,雙方分居超過30年,長時間沒維持夫妻正常生活關係,夫妻扶持的特質已是蕩然無存,長期分離也無情感,對彼此的生活不了解。法官表示,阿國和小萱只有夫妻之名,無夫妻之實,經法院通知也沒到場,更加證實她無意維繫婚姻,既然雙方無夫妻間互信、互諒、互愛的基礎,阿國請求判決離婚有據,應予准許。此外,類似事件也不只一起,人夫阿良於2016年跟越南妻子小玲結婚,2021年小玲回家鄉探親一去不復返,還不斷討錢,阿良2年多給20幾萬,最後小玲卻稱她「改吃素」拒回台,阿良也只好訴請離婚。
控妻回娘家23年沒回來…人夫想離婚 她反擊:我長期被虐待
男子阿國控妻子小萱(皆化名)生完次子後回娘家休養,23年沒回家,對兒子也不過問,都靠他負擔生活支出,因此訴請離婚,而妻子則反吐實情,她長期在婆家被精神虐待,最後法院准許離婚。判決書指出,阿國跟小萱在1998年結婚,而結婚初期和睦,原以為夫妻互敬、互愛、互相扶持,怎料小萱在2年後,生下次子,同年8月間藉口回娘家休養,23年來都沒回家,也沒分擔家務,對對2名未成年子女亦未曾聞問,家庭支出都由阿國負擔,他父兼母職,一人分飾二角,努力將小孩扶養成人,他在婚姻中不曾感受幸福及家庭溫暖,2名子女也在無母親照護下成長。 阿國說,他曾跟小萱訴請離婚,當時小萱為心神喪失狀態,持續近20年,夫妻本應有互信、互諒、互愛之婚姻基礎已然不可能存在,所以他要再訴請離婚。小萱辯稱,她跟阿國經長輩介紹才交往結婚,而她當時住在婆家,嫁給阿國也懷孕了,而阿國沒體諒她的辛勞,要她分擔一家5口的家務及生計,還經常罵她。不僅如此,阿國也常當家人面,不斷嫌棄她,讓她精神受創,她為了婚姻只能忍耐,父母也希望阿國跟其家人能包容,不過狀況沒改善。小萱說,生下次子,她不堪言詞攻擊而崩潰,馬上打給父母,要他們帶她回家,對於回娘家休養不回婆家這說法,實與事實有違。而她因為長期在婆家被精神虐待,罹患嚴重憂鬱症,也送醫治療,阿國都沒探視,也沒付任何醫療費用,反而想離婚,不仁不義的行徑令人髮指。法官表示,阿國跟小萱分居逾23年,沒以夫妻身分共同生活過,足認2人早已無繼續經營婚姻之意願,也難謂有何夫妻情分存在,婚姻關係徒具虛名形式。在此情況下,依客觀的標準可認為,任何人處於同一境況,均將喪失維持婚姻希望之程度,依法准許離婚。《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越南妻回家鄉3年「改吃素」不返台 他心死離婚了
人夫阿良在2016年跟越南妻子小玲(皆化名)結婚,但2021年小玲說要回家鄉探親,卻一去不復返,還不斷跟阿良要錢,阿良2年多給了20多萬元,最後小玲卻稱她「改吃素」拒絕回台,心死的阿良也只好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阿良跟小玲在2016年結婚,不過小玲在2021年12月說要回越南探親就沒回來,還屢向阿良要錢,阿良給了新台幣20幾萬元,後來小玲已吃素,不願意回來了,阿良訴請離婚。法官表示,從戶籍謄本記載可知小玲原為越南人,但已於2006年1月取得我國國籍。而小玲確於出境後沒再回台,本院依職權查詢其入出國日期紀錄在卷可參。小玲既未到庭爭執,也沒提出書狀作。法官說,小玲3年沒回來,也沒盡配偶同居義務,構成惡意遺棄,依法准許離婚。此外,類似故事也不只一起,另名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結婚,但小萱以爸爸病危為由帶家人離台,阿國問了小萱姊姊,才知道她另結新歡,還寄她跟小王的親密照給他,他飛過去找小萱,對方也不見他,最後他也只好訴請離婚。
妻謊稱父病危離台消失 人夫收親密照心死離婚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皆化名)結婚,不久後小萱以爸爸病危為由,帶家人離台就沒回來,阿國問了小萱姊姊,才知道小萱另有新歡,而阿國還收到親密合照,去找小萱時,對方也不見他,最後只帶回家人,阿國也訴請離婚。法官認為,小萱離台後沒再入境,而也交了男朋友,雙方的婚姻名存實亡,目前也不知道小萱實際居所,難認可以再復合,建立和諧家庭。法官表示,依雙方現況,任何人在這一情況,都難維持婚姻,在客觀上喪失維持婚姻的意思,阿國依法訴請離婚有據,應予准許。法官解釋,小萱把家人給母親照顧,還自己交男友,阿國把家人帶台灣後,小萱也沒給過扶養費或探視,可見沒行使親權,加上小萱行蹤不明,也不能照顧兒子,由阿國負責家人的權利義務,符合最佳利益。
情人節新婚爭吵不斷!丈夫失聯竟在「柬埔寨坐牢」 妻子求離婚獲准
南部一對夫妻於2022年2月14日西洋情人節結婚,婚後卻經常發生爭執,丈夫阿國(化名)獨自前往柬埔寨生活並失聯。等到妻子再度接獲消息得知,阿國已在柬國服刑,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獲准。阿國與妻子結婚後時常發生爭吵,2022年某日便獨自前往柬埔寨生活並失聯,對妻子不聞不問,後來妻子經過友人告知,才知道阿國正在柬埔寨的監獄中服刑,認為雙方婚姻出現破綻,請求法官判准離婚。法官調閱阿國的出入境紀錄,發現他離開台灣後,都沒有再回台,夫妻倆也早已沒有聯繫,而阿國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依照事實顯示,法官認為兩人都已無意維持這段婚姻,雙方共同生活的婚姻目的已經不能達成,堪認婚姻基礎已失,僅存形式而無實質,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可歸責於阿國。法官宣判准許妻子的請求,裁定兩人離婚,全案可上訴。
男子家暴妻小孩精神凌虐「母忍14年離婚」 法院判決免除撫養義務
男子阿國(化名)遭2名子女提告指控,指稱其在自身幼年時,不僅時常怒罵、家暴家人,甚至還拿出菜刀揚言要殺他們,過程中也有逼迫妻小承認自己「沒用」。後續阿國的妻子在隱忍14年後,最終訴請離婚獲准,而法院也判決阿國的2名子女可免除對阿國的扶養義務。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阿國的子女表示,阿國不僅經常對孩子們怒吼謾罵,還以粗木棍及橡皮水管等工具毆打,甚至曾持菜刀恐嚇,並強迫孩子貶低自我價值。這樣的虐待行為持續多年,造成孩子們心理嚴重創傷。後續阿國的前妻也出庭作證,他與阿國的婚姻維持了十四年,期間阿國除了對孩子施暴外,也未盡任何扶養照顧責任。即使在1992年離婚後,阿國仍未支付任何扶養費用,孩子們的照顧全仰賴母親一人。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也調閱阿國的稅務財產資料。紀錄顯示,阿國在2021年及2022年的申報所得分別為26213元及14956元,名下僅有兩筆總額24260元的投資,每月另可領取國民年金保險給付5494元。雖然單看紀錄,阿國目前的經濟狀況符合需受扶養的條件,但法官認為,其過去的暴力行為及未盡扶養義務的情節均屬重大。最終法官考量阿國的行為已嚴重影響子女的人格發展、心智成長、身體健康及學業表現,導致父子關係完全破裂,因此裁定准許兩名子女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台男暈船19歲越南嫩妻答應「這要求」 1個月後人財兩空房也沒了
日前,一名已婚人夫自曝,15年前娶了越南老婆後,不僅生了2男2女,老婆還狂拉40位老鄉姊妹來台接婚,還稱「現在台灣傳宗接代就靠外籍老婆囉」。話題躍上媒體版面後,另一名網友表示要提供不一樣的狀況「平衡一下」。他表示幾個月前才聽到一起不幸的跨國婚姻,男主角經過一位越籍新娘介紹,花幾十萬娶了她19歲的表妹,還把房子都過戶到女方名下,不過最後卻是人財兩空,「只能說一樣米養百樣人,跟哪裡人結婚都一樣有好有壞。」一名網友在PTT分享身邊與外籍新娘結婚的不幸案例,表示男方家境還算不錯,至少家中每個小孩都會分有一套房。男方幾個月前透過一名嫁來台灣的越籍新娘介紹,認識了她19歲的越南表妹。結婚費用大概花了50萬元,後來這位越南姑娘說家裡會漏水,男方又二話不說拿出20萬給娘家修繕。沒想到,這位19歲的越籍嫩妻才嫁來一個星期,就開始跟婆婆談條件,既不要與公婆同住,男方房產也要改登記成她的名字,還要求「想回越南多久就多久,不可以過問」。婆婆雖覺得荒謬,奈何兒子暈船,無可奈何地答應。一個月後,這名越籍嫩妻就開始找同鄉詢問如何在台辦理離婚,現在人已經回到越南,還說「不回台灣了」。原PO透露,目前男方還在癡癡苦等,不打算止損,「覺得她想通了就會回來了」。而男方也曾找過介紹妻子的那位「表姊」,希望她能想想辦法,不過對方也是無能為力。讓原PO感嘆,「只能說一樣米養百樣人,跟哪裡人結婚都一樣,有好有壞。」網友們紛紛留言表示,「這種沒被越南騙到也會被詐騙拐走」、「找律師啦!房產登記她名字也可以撤銷」、「離婚官司沒出庭就是敗訴,等個屁啊」、「我也聽過一堆差不多的案例,別把越女想的太美好,找到好的是你運氣好」。還有網友分享身邊的類似案例,「我同事也是娶越南的。她是他工廠越南女同事的小表妹。大表妹嫁給一個小地主,整天吃吃喝喝不用工作,所以小表妹以為嫁來也是這麼爽,沒想到一來看到家境就變臉了。」還透露對方最後也是找藉口回了越南就不回來,同事最後只好訴請離婚。
尪赴陸包二奶求離遭公婆反對!4年後反控妻「惡意遺棄」 糾纏20餘年她不忍了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她與阿明(化名)結婚後,原本家庭和樂,對方卻在赴大陸工作時外遇,阿明因此要求離婚,卻遭公婆反對,小美也盼他能回心轉意而未同意離婚。沒想到的是,4年後丈夫卻反咬小美「惡意遺棄」訴請離婚遭駁回,小三也在數年後聲稱有生育子女需求,阿明則同意支付生活費至離婚日,並提供子女創業基金,但均未履行。婚姻關係維持20多年,小美最終決定求離,法院也應予准許。判決書指出,小美於1999年底與阿明結婚,育有1子1女,原本家庭和樂,但丈夫在2001年初赴大陸工作後,於2003年認識了陸籍女子,並在隔年坦承外遇,也要求離婚。然而,當時子女年幼,公婆亦堅決反對,小美則希望阿明回心轉意而未同意離婚。2009年,阿明突然向法院訴請離婚,稱小美「惡意遺棄」,且棄子女於不顧」,但被法院判決駁回後,阿明就甚少回台灣,也對子女不聞不問。2016年,阿明和外遇對象有生育子女需求,再度提出離婚,2人最終協議,等到2017年小孩大學畢業後辦理離婚手續,並同意支付生活費到離婚日,也會提供子女創業基金,但事後都未履行。2019年後,阿明至今未再回到台灣,2人失去聯繫。案經法院審理,2人已形同陌路,小美曾傳訊息給阿明要回台辦離婚,卻遭「已讀不回」,小美也主張男方先對婚姻不忠,又惡意遺棄多年,婚姻早已有名無實、形同虛設,她一路走來也心力交瘁,只好無奈訴請離婚。阿明這次出庭並未到場,也無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審酌,雙方已有5年未有夫妻之實,且從2005年起多次洽談離婚,但因條件未能談妥而遲無法達成,且丈夫本身不願意跟妻子接觸、行房,可認丈夫主觀上早已無心維繫兩造婚姻,夫妻間誠摯相愛之基礎早已動搖而不復存在,客觀上依2人目前狀況,任何人於此境況均喪失維持婚姻意欲之程度,最終准許小美的離婚請求。
休傑克曼驚傳熱戀小7歲已婚女星 遭疑雙不倫!先後休了多年伴侶
以「金鋼狼」紅遍全球的56歲男星休傑克曼(Hugh Jackman),去年9月無預警宣布與女星黛博拉李(Deborra-Lee)結束27年婚姻,當時僅簡單表示「為了追求個人成長」。如今外媒爆出休傑克曼離婚有內幕,他與合作多個作品的已婚女星薩頓佛斯特(Sutton Foster)熱戀,女方也傳出與結婚10年編劇先生離婚。據外媒《Page Six》報導,休傑克曼和薩頓佛斯特低調交往一段時間,私下如膠似漆、打得十分火熱,而為了避免爭議兩人約會都避免被民眾看見。知情人士爆料,休傑克曼和薩頓佛斯特早在2021年到2023年合作音樂劇《The Music Man》時,關係就不一般,不僅舞台上合作無間,台下也互動頻繁。在音樂劇落幕8個月,一直給人愛妻好男人形象的休傑克曼,無預警宣布與黛博拉李結束27年婚姻,令影迷都很震驚,不難讓人聯想到與薩頓佛斯特有關;此外薩頓佛斯特去年12月將與結婚10年編劇先生泰德葛里芬(Ted Griffin)的公寓出售,就爆出婚變,近日更向法院訴請離婚。即便休傑克曼和薩頓佛斯特尚未承認戀情,但雙方疑似在已婚身分談了至少2年地下情,也引發許多影迷不看好,還批他們不倫戀傷害了兩個家庭。據悉,薩頓佛斯特曾公開形容休傑克曼是她最好的朋友之一,還說能在40歲之後認識他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丈夫沒工作、沉迷遊戲還嗆「乾脆去當妓女」 3寶媽「曾數次挨打」終訴請離婚
越南女子小美(化名)指控,與丈夫阿明(化名)婚後育有2男1女,但對方不僅性格自負、自私,未曾協助照顧子女,又對家人及子女吝嗇,沉迷網路遊戲,還經常無工作、不負擔家庭支出,加上2人常常吵架,阿明一度嗆聲「乾脆去當妓女」,讓她不禁覺得自己像是幫傭,最終選擇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2人於2005年結婚,阿明婚後未協助分擔家務及費用,多由公婆資助,而小美則從事家庭手工貼補家用,並在家照顧子女、處理家務。小美主張,阿明告生性多疑、控制及占有慾強,更看不起她,說她沒讀書、沒知識,更做出「不堪同居之虐待」、揚言要同歸於盡等等,使她生不如死。小美說,2008年時,阿明曾數次打傷她,阿明則辯稱當年的肢體衝突只是單一、偶發,事後已向小美致歉並請求寬恕,並經小美撤回傷害告訴,且雙方婚姻關係回復良好,之後也在2014年誕下小女兒。阿明表示,雖然因子女管教等問題而偶有口角爭執,但都會與小美善意溝通、協商解決問題之方式,並無謾罵、侮辱,亦未再有肢體衝突。後來,雙方因觀念不同,時常發生爭執,阿明不願給予生活費,小美決定獨自搬出在外工作、居住,但阿明竟要她「乾脆去當妓女」,並拒絕照顧子女,小美僅能請託媽媽來台協助。雙方分居迄今已逾3年,期間阿明從未關心小美,直到小美提出提婚請求,阿明才開始與她連絡,卻多是命令她協助子女處理事情。案經法院審理,阿明曾指出,小美目前在養生會館從事按摩工作,並從2019年起自行離家居住於其任職之公司,至今未與他和子女3人同住,法官認為,雙方雖已分居,然非無正當事由而未履行同居,與惡意遺棄的離婚事由不符,況3名子女均與阿明同住,所需扶養費及家庭日常生活開銷,亦由阿明負擔,故阿明並無惡意遺棄之情事。。法官也審酌,阿明長期忽視小美所需,未能提供精神或經濟上支援,雙方欠缺良好溝通模式,致使夫妻關係產生隔閡,且自小美因工作搬離共同住處後,分居迄今逾3年,期間小美雖仍會關心與照料子女,但雙方並無實質的情感維繫及夫妻親密交流,足見2人已各自獨立生活,婚姻之意義盡失法官日前依法宣判,小美訴請離婚之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而未成年的次子及么女的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小美與阿明2人共同任之,並由小美與未成年子女同住,由小美負主要照顧之責。
婚後同居10天!新婚妻跑回緬甸「要經濟支援」 罹癌男心死離婚
新北一名男子與緬甸籍妻子結婚後,妻子隨他來到台灣居住,卻僅僅住了10天,隨後便以「不適應」為由返回緬甸。後來妻子多次致電給男子要求經濟援助,但拒絕返台。最終男子忍無可忍,以婚姻關係破裂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男子稱妻子婚後僅在台灣同住了十天便返回緬甸,並多次向自己要求經濟援助。男子罹患癌症後,曾希望妻子返台照顧,但遭到對方拒絕,兩人甚至在今年3月後完全中斷聯繫。隨後當男子詢問岳母時,對方建議男子「再娶」,最終男子忍無可忍,以婚姻關係破裂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過程中,男子提供了與妻子的對話紀錄以及罹癌的醫療證明,並指出妻子行蹤不明,而妻子也未到庭回應或提出書狀聲明。法院認定男子的主張可信,且雙方已分居多年,無法維持婚姻。法院援引《民法》第1052條第2項的規定,認為雙方皆須對婚姻破裂負責,且婚姻已達無法維持的重大事由,因此判准原告的離婚請求。法院指出,當夫妻雙方都對婚姻無法維持負有責任時,雙方均可依該法律條文提出離婚請求,而不需要比較雙方責任的輕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