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證明書
」 家暴 高雄 理賠 車禍 防疫險腸病毒可怕之處曝光 專業醫解釋:沒人能保證「沒傳染力」
根據衛福部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腸病毒疫情仍處流行期,北市近一周(11月24日至30日)門急診腸病毒就診達2,246人次,為近10年來單周就診人次新高。而小兒科醫師陳木榮也提到,腸病毒的可怕之處,就是沒人能保證「沒有傳染力」。陳木榮醫師在FB粉絲專頁發文表示,一名孩子感染腸病毒康復後,因學校要求需醫師證明孩子已無傳染性才能返校,於是孩童母親便帶著孩子前來就診。陳木榮醫師首次開出的證明書上寫著「患者於113年11月25日因腸病毒感染至本院就醫,現正痊癒中。」而此時母親擔心「現正痊癒中」的描述會導致孩子無法返校,醫師便建議等三天後,孩童嘴巴內的傷口癒合再來診所重新開證明。三天後,孩童嘴巴內的傷口癒合,陳木榮醫師便改為「患者於113年11月28日因腸病毒感染至本院就醫,現已痊癒。」母親當下是拿著證明滿意地離開。但隔日再次回到診所,表示老師認為「現已痊癒」仍不足以保證無傳染性,要求補充「沒有傳染力」的說明。陳木榮醫師後續再次修改證明,新增「患者宜完整隔離11星期,就無傳染力」。但如此長時間的隔離讓母親難以接受,認為孩子已經養成洗手習慣,不會透過糞便傳染給他人。於是,陳木榮醫師根據呼吸道傳染的特性,重新調整隔離建議為3星期,並注明「如果每天認真洗手,宜完整隔離3星期。」但孩童母親仍認為這樣的隔離時間過長,強調孩子不僅勤洗手,也會全程佩戴口罩。於是,柚子醫師再次修訂證明書為「如果每天都有認真洗手,也都會戴口罩不拿下來,宜完整隔離1星期。」這一週隔離的建議是根據呼吸道傳染的最短時間制定,但陳木榮醫師坦言,無法保證隔離後立刻沒有傳染力。而即便陳木榮醫師想盡辦法滿足孩童母親的要求,但該名母親隔日仍然回診,表示學校老師要求診斷證明書必須清楚寫明「沒有傳染力」才能讓孩子返校。面對如此要求,陳木榮醫師無奈表示,醫師若開出與事實不符的證明,將面臨重罰,包括罰款10至50萬,或併停業處分1至12個月。陳木榮醫師也幽默地建議,如果老師堅持這樣的標準,或許孩子乾脆直接放寒暑假更為實際。
人夫出軌10年嫩妹小三「2度墮胎、產女」 妻抓包求償百萬
人妻小萱陸軍中校退伍,而丈夫阿國出軌10年,不僅跟年輕嫩妹小艾(均化名)發生多次關係,還2度墮胎、產女,被小萱抓包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判2人要賠償60萬元。判決書指出,小萱跟阿國在1999年結婚,婚後育有2女,均已成年,小艾知道阿國有家庭,還是在2013年起跟阿國交往,小艾還多次懷孕,曾墮胎2次,另外又在2020年和今年1月各各產下1女,小萱在去年年底才知道此事,顯然2人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小萱要提告2人,並求償100萬元。阿國辯稱,對小萱說法,他不不爭執,也願意賠償,但希望金額可以低一點,他每月收入扣除貸款後是負數,小艾也要養2個年幼小孩,無力負擔100萬。法院認為,小萱稱配偶權遭侵犯而致罹患身心疾病,病情加劇,也提出證明書,阿國說她在任軍職時已有身心症狀,曾因投資失利而有身心科就診紀錄,由診斷證明書無法證明罹患身心疾病原因為何,所以這部分主張難認定。法院表示,阿國婚外情長達10年以上,小艾也曾墮胎生子,小萱陸軍中校退伍,目前無業,月領退休俸約40000餘元,阿國現在開便利商店月入5到6萬等,判2人要賠償60萬元。全案確定。
鹼粉當鹽巴泡水!居服員疏失害高雄婦誤飲 她「食道灼傷」送醫
高雄市6月間有長照機構遭到1名鄭姓婦人指控,因居服員誤將鹼粉泡製水杯,並拿來清洗水果,導致鄭婦誤飲引發脹氣及食道灼熱,隨後趕緊送醫治療,事後鄭婦調閱監視器發現此事便向業者反映,未料事隔半年雙方仍未達成理賠共識,氣得她將畫面公布,高市衛生局對此正持續與她聯繫中,雙方理賠事宜則在商討中。據了解,1名長照機構居服員6月間到鄭婦家服務時,不慎將鹼粉放進她的鋼製水杯內拿來洗水果,由於鄭婦平常會在喝水的鋼杯內泡鹽巴,這才導致鄭婦誤飲身體不斷脹氣,且食道出現灼熱感就醫,事後她自行調閱監視器釐清經過,並於6月24日通報居家機構此案,居服員才因疏失道歉。業者表示,從機構照管平台上獲報後,得知居服員將鹼粉泡進水杯,間接害慘鄭婦下肚惹禍,事後該單位立即開會宣導禁止居服員自行泡製或稀釋製作有危害人體的物質,同時對該員違反規範的行為列入考核評比,事後鄭婦向該單位及保險公司求償,但雙方理賠事宜仍未取得共識,才導致鄭婦將過程發布洩憤。高市衛生局說明,鄭婦在8月30日提供診斷證明書及就醫收據,長照機構則在9月5日自行向左營區公所申請調解,但調解會事後卻被鄭婦乾女兒要求取消,直到10月11日鄭婦才再提出看護收據申請理賠,後續保險單位在11月14日告知鄭婦理賠金額及需簽署和解書,不料她竟拒簽,目前衛生局已與鄭婦聯繫中,雙方也還在商討理賠事宜中。
居服員拿鹼粉泡水杯 高雄76歲婦人誤飲「食道燒壞」吐整晚
高雄市近期發生一起居家服務意外事件,76歲的鄭姓婦人因中風而行動不便,後續透過1966長照專線申請居家服務,而居服員在一次照護中,誤將「鹼粉」當作鹽巴泡在水中,結果鄭婦因此誤飲鹼水,後續甚至腹部脹氣、狂吐整晚。在親友帶去醫院檢查後,才知道鄭婦發生食道受損、胃部發炎等情況。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6月21日,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當天張姓居服員在廚房料理時,將鹼粉倒入鋼杯並加水攪拌後,蓋上蓋子放在一旁。之後鄭婦誤將這杯含有鹼水的鋼杯當作飲用水,喝下約150c.c.後發現有異,並注意到杯中有白色沉澱物。而鄭婦在當天晚上就出現腹部脹氣、嘔吐等症狀。但由於自身行動不便,鄭婦一直到7月6日才在親友的陪同下就醫。而經醫師檢查後發現,鄭婦的腸道充滿氣體,胃鏡更顯示食道受損、胃部發炎。後續鄭婦也為此住院一週,但喉嚨至今感不適。在事件爆發後,長照機構在6月24日立即前往探視並道歉,承諾依程序進行調解及理賠。而高雄市衛生局調查發現,事件主因是在居服員將鹼水泡製用於清洗水果,並將剩餘的鹼水裝入鋼杯所致。機構已要求該名居服員道歉,並在月會中加強教育,禁止自行泡製危險物質。但後續雙方在理賠問題上遲遲無法達成共識,鄭婦於8月30日提供診斷證明書和就醫收據後,機構在9月5日向左營區公所申請調解,但遭鄭婦乾女兒要求取消。後續鄭婦又於10月11日提出看護收據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於11月14日告知理賠金額並要求簽署和解書,但鄭婦表示不願簽署,目前雙方仍在協商中。
女移工收容所寢室暴斃…傳要求醫院開立「自然死亡證明」 移民署駁斥
移民署宜蘭收容所11日1名45歲印尼籍女性移工突然在寢室失去呼吸心跳,所方緊急送至羅東醫院,仍宣告不治,傳出收容所要求醫院開立「自然死亡證明」,遭院方拒絕而惹議。檢察官今上午相驗後,將擇期解剖查明死因。另移民署嚴正駁斥,所方依規定請醫院開立「診斷證明」,絕無要求開立「自然死亡」一事。據了解,這名印尼籍女移工今年10月21日入所,11月7日出現咳嗽等症狀,有安排就醫,昨日上午室友發現她沒有起床,經過拍打無反應,所方接獲通報,將她送到羅東博愛醫院急救,但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經30分鐘急救仍回天乏術,事後傳出宜蘭收容所要求醫院開立自然死亡證明被拒絕。移民署表示,宜蘭收容所同仁依規定請醫院開立「診斷證明」,絕無要求醫院開立「自然死亡證明」,所方已於第一時間通報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聯繫家屬,除了表達遺憾,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喪葬事宜。宜蘭地檢署檢察官今天會同法醫相驗移工遺體,將擇期解剖,進一步釐清死亡原因。醫界人士指出,當事人病死或自然死亡,醫師可開死亡證明,若是意外、自殺、他殺、不詳,醫師僅能開診斷證明書,必須報請檢方相驗,由檢察官開立死亡證明。
騎士出車禍「7天後暴斃」 法醫解剖揭真相:吸毒害命
2022年,台中一名田姓女子在開車通過路口時,與周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造成周男恥骨骨折與身體擦挫傷。周男僅住院1天後便出院,卻在事發7天後身亡,檢方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田女。然而法院卻發現,周男在出院後曾經吸毒造成腦壓增高,導致他中風死亡,加上周男家屬未曾提出告訴,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起車禍發生在2022年8月9日下午4時45分,當時田女駕車沿台中市清水區民族路中線車道往臨港路方向行駛,行駛至民族路2段與四維東路交岔路口時,與沿四維東路欲左轉民族路的騎士周男發生碰撞。周男受有右側鈍挫傷合併右側恥骨骨折、臉部損傷、右側肩膀、右側手肘及右手擦挫傷等傷勢,在住院1天後便出院。然而,車禍後第7天、即8月15日中午12時40分,周男突然被發現倒臥在自家浴室內,緊急送往童綜合醫院搶救後,仍因呼吸衰竭、酸血症、慢性腎衰竭而不治死亡。檢方認為田女與周男死亡之間有因果關係,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田女。但法官從診斷證明書發現,周男本身患有慢性腎絲球腎病、腎衰竭,車禍送醫檢查時生命跡象穩定,亦無顱內出血。且經法醫解剖確認,周男是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可見死因與車禍相關性較低。不僅如此,法醫還指出周男的顱內出血可能並非車禍造成,包括他有腦中風傾向、血液內驗出甲基安非他命,且使用安非他命後會引起腦壓增高,研判應該是車禍後5至6天才出血,所以鑑定死因為中樞神經衰竭而死亡。此外,法醫還指出,周男遺體出現出血性肺水腫,可見是使用甲基安非他命造成的病理變化,胃內容物也驗出甲基安非他命與安非他命,因此判斷周男可能在死前1、2天還有施用毒品。由於周男是腎衰竭病人,本就容易出血,又施用安非他命,最終造成血壓增高釀成大出血而死亡,難認田女過失行為與周男死亡有因果關係。此外,因周男家屬在偵查時即表示「希望解剖確定死因後再決定是否對車禍提出告訴」、「回家討論後再決定,如果有和解成立就不提出告訴」等等,卻始終未提出傷害告訴,既然未經合法告訴,故判決本案公訴不受理。可上訴。
有政治介入?鄭文燦涉貪案審判長請病假到退休惹議 桃園地院回應了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惹議,面對立委質疑政治介入司法,桃園地院晚間回應,起訴時是以公開抽籤分案,審判長江德民10月14日因病緊急住院要住院和休養1年而請辭刑14庭審判長,強調他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外界誤會解讀深表遺憾。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惹議,立委質疑有政治介入司法。(圖/中國時報蔡依珍攝)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院29日首度開庭,由受命法官廖奕淳單獨連開3庭訊問3被告,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桃院內部議論紛紛,關心誰要接下這燙手山芋,甚至在法官論壇開轟,質疑有人不想增加工作量、不想冒著接到某大案的風險,院方便宜行事強迫接受。民眾黨立委今質疑是把燙手山芋往外丟,懷疑有政治黑手介入司法。桃園地院晚間解釋,鄭文燦等人因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檢察官8月27日起訴,桃園地院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辦理分案,抽中廖奕淳法官(群股)擔任受命法官,依本院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江德民審判長(典股),陪席法官為黃皓彥法官(育股)。院方解釋,江德民因病於10月14日緊急住院,並提出診斷證明書說明確有住院治療及休養1年之必要,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簽請准許請假至明年10月間,並主動請辭刑14庭審判長職務,缺額依法官法第24條第3項、桃院審判長選任暨事務分配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派任。桃院強調,江德民為桃院資深法官,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司法甚有貢獻,本次因病請假,院內同仁極為不捨,對於外界誤會解讀深表遺憾。至於新審判長的選任事宜,桃院刑事庭法官均已明悉,法官論壇的相關質疑,院方也於第一時間說明,任命新審判長後,要打散重分僅約100餘件,刑事庭每股約分到2件,期盼外界勿加以臆測,給予純淨之司法審判空間。
黃嘉千獲判離婚!判決書曝夏克立曾跳基隆河威脅 他提8點反擊「難以忍受之虐待」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離婚官司纏訟2年多,士林地院上月14日判准離婚,雙方正式結束16年婚姻。他們的離婚判決書在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被挖出,黃嘉千對夏克立列出12項指控,除了指證有家暴行為、貶低她的人格外,也詳述受到肢體暴力細節,婚姻中的難堪全攤在陽光下。對此,夏克立一一駁回,並提出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而黃嘉千則尚未回覆。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得知,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12項指控,每一項都怵目驚心,像是夏克立曾威脅黃嘉千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黃嘉千在判決書中陳述,夏克立已經造成她「身體、精神造成不可忍受之痛苦」,造成她在婚姻中充滿恐懼,因此請求法院擇一做為離婚判決。黃嘉千對夏克立的12項指控如下:一、夏克立禁止黃嘉千給付孝親費,黃嘉千只能私下將所得交給母親。夏克立發現後,指控黃嘉千是小偷,從家裡偷他的錢。二、黃嘉千受訪時聊教育議題,夏克立批她「在訪問內容一副好母親樣子,很噁心,根本是很爛的媽媽」。三、夏克立緒失控時會摔東西、丟東西。四、夏克立不准黃嘉千去他不喜歡的教會聚會,黃嘉千有次因行程考量還是去了,竟遭夏克立大聲斥責、飆罵髒話,威脅要將黃嘉千趕出家門,黃嘉千當場痛哭失聲,在指證時寫下「委屈不已」。五、夏克立打電話給黃嘉千的家人、朋友、經紀人,散佈黃嘉千對他很壞,「外面有男人、是惡魔的妹妹、是巫婆」,表示要離婚,不想再見到她。六、夏克立於107年10月曾威脅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自殺,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七、夏克立於110年1月3日上午情緒失控,在家裡大吼、飆罵黃嘉千,「徒手掐住黃嘉千脖子,致兩側前頸部紅腫,有康寧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為憑」。夏克立還以撞牆、撞洗手台之方式傷害自己,全家人嚇壞。黃嘉千本想藉由通報家暴事件聲請保護令,但後來因心軟而撤回聲請。八、黃嘉千因出演舞台劇,遭夏克立指控與男演員有婚外情,甚至因此「前往南港分局控訴黃嘉千拍A片」,黃嘉千因警方電話聯繫告知,才知道夏克立去報警。九、夫妻有次因細故爭吵,夏克立為了不讓黃嘉千離開,將黃嘉千用力抱住,在拉扯中「以身體撞擊黃嘉千,因而受有胸部肌痛之傷害」,有聖保祿醫院診斷證明書可以佐證。十、有次爭吵時,夏克立「再度掐住黃嘉千脖子」,導致黃嘉千受傷,有受傷照片及黃嘉千與經紀人之對話紀錄為憑。十一、110年7月,一家人從溫哥華住處前往蒙特婁過暑假,夏克立在溫哥華機場情緒失控,指控黃嘉千「一直與四五十個男人在一起」,將黃嘉千護照摔在地上,並以「信不信,我會把妳丟在這裡,不讓妳上飛機」等語要脅,讓身處異國的黃嘉千感到害怕。而且夏克立在3小時航程中,不斷辱罵黃嘉千。十二、110年12月他們在溫哥華住處,因夏克立偷聽、偷錄黃嘉千與教會輔導員對話過程,雙方發生爭執。夏克立情緒失控,「一手將黃嘉千壓制在床上,並拿枕頭壓在她臉上,使她呼吸困難」。隨後夏克立竟「徒手毆打黃嘉千臉部」,黃嘉千想以手機對外求援,夏克立搶奪她手機摔在地上,黃嘉千趁機撿起並撥打電話,夏克立再次將她壓在床上,朝黃嘉千吐唾液,黃嘉千最終掙脫逃至浴室,於事後前往當地Providence Health Care就診。不過夏克立也提出反駁,並提出下列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一、夏克立某次經黃嘉千教會朋友安排,約在W HOTEL洽談表演事宜,半路上朋友臨時更改地點,要夏克立至MOMO百貨8樓餐廳,抵達時有數家媒體記者等候及拍照。夏克立上樓後,發現該處非餐廳而是酒店,於是請黃嘉千前來陪同,並與朋友洽談後離開。事後媒體以現場畫面詢問黃嘉千對方是否出軌,黃嘉千竟回答不予置評,並拒絕夏克立多次要她澄清的請求。二、黃嘉千2019年間,在馬來西亞喬治市教會直播聚會稱與夏克立的婚姻是假象,並表示對方對她有虐待與控制。QOEG公司因此終止與夏克立代言合約,使得夏克立損失加幣20萬元。三、夏克立先前參與中國實境節目《爸爸去哪兒第三季》,所獲酬勞全由黃嘉千掌握、支配至花用殆盡。黃嘉千在此期間,有給夏克立每月數萬不等的零用金,但支用在家庭費用後所剩無幾,形同在財務上對夏克立控制過苛。四、2020年秋天COVID疫情期間,夏克立來台前質問黃嘉千在喬治市教會Youtube影片誹謗事宜,黃嘉千拒絕與他交談,也未將他持有之信用卡附卡新卡開卡,導致夏克立在防疫旅館隔離三週無法用信用卡叫餐,身上也無足夠現金,只能尋求外界提供食物。期間黃嘉千僅有2次簡訊、送上2次麥當勞餐點,但她明知夏克立排斥麥當勞。其行為對夏克立而言,實屬難以忍受之虐待。五、夏克立結束隔離檢疫後,黃嘉千不願讓他進入南港家中同住,於2020年12月26日要求他簽署分居協議。2021年1月3日,夏克立至黃嘉千住處替家人作早餐,黃嘉千看到後大喊要他離去,他表示依照分居協議無須先通知,可隨時前來,兩人因此大吵,夏克立爭吵後即離去。黃嘉千事後稱夏克立將她推到牆上勒住、有自殘行為,企圖造成夏克立家暴假象,使夏克立受有保護令或刑事處分,應認對夏克立虐待行為。六、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向加拿大溫哥華警方申告夏克立有家暴嫌疑,要求警方次日逮捕對方,讓他在家人、賓客與鄰居眾目睽睽下遭上銬帶走。因黃嘉千提出之證據與其主張矛盾,2023年7月25日向加拿大法院撤回起訴,卻仍對外宣稱該案並未終結,企圖影響夏克立之社會評價。七、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誣指夏克立家暴,同月6日將其銀行帳戶內資金轉出並關閉帳戶,導致兩人已付定金購買之北溫哥華房屋,原應各自分擔加幣56萬元,無法在同月20日支付餘款。夏克立只好向銀行支付高額利息取得貸款,用以填補黃嘉千應分攤部分,造成他巨大財務負擔。八、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家暴等刑事指控,使他演出、代言等工作機會均無,對財產收入、人格、名譽造成損害。夏克立在臺灣、加拿大兩地之訴訟程序受到身心交迫之煎熬,自非夏克立所得忍受。針對夏克立提出的8點反控,包括黃嘉千和其經紀人則尚無回應。
上班族出車禍想請1個月…求醫師開診斷證明書 他看X光傻眼:離職比較乾脆
一名急診專科醫師於近日分享,一位40多歲的病患騎車車禍,傷勢並不嚴重沒有骨折,只有四肢幾處擦傷以及左大腿挫傷,自行走路沒什麼大問題,等傷口換藥完成,病人要出院時,突跑進來診間問他,能否開個診斷證明書,要請假用的,且還要他幫註明宜休養一個月。對此要求,他也不禁搖頭,當下聽完差點脫口而出「那你有沒有考慮辦離職,比較乾脆?」醫師近日在臉書專頁「急診男爸one」發文指出,一位40多歲的病患騎車車禍,傷勢並不嚴重,大概就是四肢幾處擦傷以及左大腿挫傷,而挫傷部分有些微瘀青與紅腫,但自行走路並沒什麼大問題,病人則要求照X光,結果確實如預期沒有骨折。當時等傷口換藥完成,病人要出院之際,突然跑進來診間問他「醫生,能開個診斷證明書給我嗎?」表明要用來請假,還說「阿對了,可以幫我註明:宜休養一個月嗎?」醫生聽完便盯著他問「一個月?又沒骨折也沒住院,怎麼可能休養一個月啦」,他竟回說「可是我有受傷,剛剛公司說最長可以請3個月欸,但我想說先請一個月就好了」。對此要求,醫生心裡想自己不可能開出這種診斷書,聽完還差點脫口而出「那你有沒有考慮辦離職,比較乾脆?」讓他相當傻眼。
情侶車上吵架!她「突跳車摔死」 男只打119沒減速停車…下場慘了
桃園市觀音區一名曾姓女子,今年4月某日清晨,與宋姓男友在車內吵架,而曾女不顧車輛還在行駛中,便突然從副駕駛座跳車,但宋男並無減速或下車查看,只撥打119,後來曾女送醫搶救3小時不治,家屬則報警提告。桃檢調查時,宋男坦承有過失,檢方以現場監視器畫面判斷,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宋男起訴。據檢警調查,事情發生在今年4月15日上午10時許,大園警分局草漯派出所接獲葬儀社業者通報死亡案件,警方隨即調閱現場監視畫面後,聯繫47歲的宋男到案說明。宋男表示,當天他與49歲曾姓女友自友人住處離開,準備返回龍潭住處,行駛途中與女友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執,行經觀音區文林路時,坐在副駕駛座的女友突然打開車門,不聽勸阻跳出車外,「我當下要她關門,但她不聽而且從副駕駛座上跳車」。宋男聲稱,他當下有馬上停車查看,也有撥打119、全程陪伴對方至醫院,但警方查出,宋男見女友跳車後並沒有停車查看,只打電話通知救護車送醫急救,而曾女經3小時搶救,在同日上午8時45分因傷重不治死亡,警方遂在偵訊後將宋男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檢複訊時,宋男坦承有過失犯行,而檢方根據警方調閱現場監視畫面顯示,宋男於曾女開車門的第一時間,並未即刻減速與停靠路邊,以防止墜車意外發生,與曾女墜車有前後因果關係;檢察官率法醫相驗時,亦確認死者為外傷性顱內出血致死,並有醫院診斷證明書佐證,足認宋男犯行明確,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宋男提起公訴。
罔腰遭鳳梨毆打「全身多處瘀傷送醫」 1分鐘家暴影片曝光:我熬過了
網紅鳳梨(吳泓逸)曾與罔腰有過一段4年情,分手過後,2人也早已各自完婚。但在7月31日,鳳梨突然發文指控罔腰4年來不斷盜刷他的信用卡,喊話要對方還錢,還公開了雙方對話紀錄,罔腰則澄清自己沒有盜刷,並於深夜公開鳳梨曾對她使用暴力的影片,直言「我被這樣打,這個5年我忍,但我現在不忍了。」罔腰先是在IG上傳自己雙腿布滿瘀傷的照片,寫下「我不是盜刷仔,我有錢……我希望媒體看清我這幾年所有冤,夠了」,而後發出長達1分多鐘的影片指控鳳梨家暴,表示「我當時被打到送醫院,換來是什麼。」從畫面中可以看到,鳳梨在電梯前對罔腰爆粗口,罔腰不斷重複著「對不起」;待2人走進電梯後,鳳梨便抓著對方猛揍,還用台語說著「林北就是不爽」、「你X小」,罔腰則忍不住哭出聲。鳳梨在電梯內對罔腰拳打腳踢。(圖/翻攝自Instagram/wen810615)罔腰指控鳳梨多年來對她使用暴力(圖/翻攝自Instagram/wen810615)隨即,罔腰還曬出醫院診斷證明書,公開了另一段被鳳梨飆罵「你怎樣一人一刀,我先」、「我從來沒在怕死」的影片,以及自己多張臉上、身體負傷的照片,坦言「我被這樣打,這個5年我忍,但我現在不忍了。只想好好過生活,怎麼那麼難」、「不管以前或是以後,我熬過了,我真熬過了」。對此,網友們紛紛留言道,「天啊!也太心疼了吧,那個拳怎麼承受的了,看了好生氣,幸好你離開了」、「被打的人是一輩子都會記得,會對女生動手的男人太糟了,還好腰腰現在的老公超疼愛她」、「不管吵架怎樣,動手就是不對」、「情侶打人就是不對阿,任何理由都不行,不喜歡可以分開,幸好分開了」。◎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外籍女看護照顧失智婦致傷家屬怒提告 法院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
外籍女看護MADIAM GRETCHEN VILORIA照護失智的郭姓老婦,期間疑失去耐心,致郭婦身上多處瘀傷,家屬檢查房內隱藏監視器後,憤而提告,檢方依故意犯傷害罪起訴女看護。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改以過失傷害罪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郭婦家屬僱用外籍女看護照顧失智郭婦,之後發現她身上有多處瘀傷,檢視郭婦房間隱藏的監視器影像後,發現老婦被女看護粗暴對待,怒報警提起告訴。 女看護供稱,郭婦時常日夜顛倒,晚上不肯睡覺,在凌晨1點到4點至少起身8次照料,她承認照顧郭婦會生氣,但從來沒有傷害郭婦,有可能是郭婦自己撞到瘀青。 屏東地院認為,根據監視影像顯示,女看護有手拍郭婦右臉頰等行為,診斷證明書並無郭婦受有該部位傷害,可認定的是女看護於深夜頻繁起身照料郭婦,因而失去耐性,在調整、碰觸郭婦身體時力道不當致傷,應以過失傷害罪論處。
爸爸過世!阿嬤、媽媽重度身障 沒注意1事遺產稅變多
申報遺產稅要注意,爸爸過世後,兒子檢附阿嬤、媽媽的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不過最後僅得扣除693萬元,原因在於取得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的日期。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時,若不熟稔稅捐法令規定,可逕向當地稽徵機關洽詢,以維自身權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規定,被繼承人所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如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衛生法規定之嚴重病人,且非拋棄繼承權者,繼承人在申報遺產稅時,就符合條件者,可加扣身心障礙扣除額每人693萬元;但原則以繼承開始前已取得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或精神衛生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之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書為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補充說明,倘未於繼承日前取得重度身心障礙證明,惟能提示醫院鑑定文件,證明於繼承日前已具重度身心障礙之條件,繼承日後才基於相同事由,向社政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該份證明,仍可准予依規定扣除693萬元。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舉例,甲君於113年1月間死亡,遺有配偶乙君、兒子丙君及母親丁君3人,丙君於同年7月辦理遺產稅申報,檢附乙君及丁君之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列報2人之身心障礙扣除額1386萬元(693萬元*2),查核發現,乙君未拋棄繼承,乙君及丁君之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取得日期分別為113年5月(繼承日後)及112年12月(繼承日前),而丙君無法提出乙君於繼承日前已符合重度身心障礙之相關證明,故無法適用扣除規定,所以本件僅得扣除丁君之身心障礙扣除額693萬元。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時,若不熟稔稅捐法令規定,可逕向當地稽徵機關洽詢,以維自身權益。
政府發錢!符合資格「每月補助2661元」忘領就充公 申請方式一次看
為減輕弱勢單親家庭養育負擔,高雄市政府推出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只要符合條件,每位子女每月最高可領2661元。申請人需檢附身分證、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其他符合資格證明文件如離婚協議書或判決、子女之學生證影本、外籍父母之戶籍及財稅資料等,就能到戶籍地區公所或線上辦理。針對補助對象,高雄市政府表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半年以上,並由父或母獨自扶養未滿18歲未婚子女之家庭,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全家動產(含存款投資等)1戶4口之內未超過120萬元,第5口起,每增加1口增加18萬元;全家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總值未超過650萬元,有下列情形之一:一、配偶死亡。二、父母離婚,並由父或母之一方單獨行使或負擔對於子女之權利義務。三、非婚生子女未經生父認領。四、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並由父或母之一方單獨行使或負擔對於子女之權利義務。五、配偶行蹤不明,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六、配偶受處有期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七、配偶惡意遺棄。但以一方提起請求同居之訴獲勝訴判決確定,或成立訴訟上和解,拒不履行且在繼續狀態中者為限。八、單身收養子女。高市府指出,若符合相關條件,弱勢單親家庭父或母監護1名子女,其子女未滿15歲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661元;其子女為15歲以上未滿18歲且仍就學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313元;弱勢單親家庭父或母監護2名以上子女,其子女為未滿18歲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313元。但其子女為15歲以上未滿18歲者,應持續就學始得補助。高市府說明,補助期間於子女年滿15歲之次月起停發補助,如仍就讀國中,請於當年7月前補正已註冊之學生證明文件。國中畢業或高中(職)畢業且尚未滿18歲之當年7月起停發補助;就讀高中(職)或專科同級者,則當年2月、8月停發補助;如有繼續就學,於當學期註冊後依限(上學期為10月前、下學期為4月前)檢附已註冊之學生證明文件送區公所經審核合格,將於檢附資料之次月底繼續撥款並追溯至停撥當月;倘經區公所通知逾期未補正,得撤銷或廢止補助。高市府提醒,子女年滿18歲時將自動取消本項補助;補助期間如因戶籍遷離本市、監護人再婚、未獨力扶養……等狀況,不符補助資格者,取消本項補助。若民眾欲申請補助,應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以及其他符合資格證明文件,如離婚協議書或判決、子女之學生證影本、外籍父母之戶籍及財稅資料、勞保加退保明細及相關就業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或嚴重傷病診斷證明書等,至戶籍地區公所或線上辦理。
蘇打綠阿龔「爆拿醫美診斷書」放鳥生物股長 公司回應曝內幕
蘇打綠成員阿龔原定在第35屆金曲獎與日本夯團「生物股長」合作演出,怎料在典禮開始前數小時,他因身體不適取消演出,沒想到現在卻爆出案外案,有疑似典禮工作人員在社群爆料,阿龔早在2個禮拜前的彩排就缺席,甚至還用醫美診所的診斷書交差,對此,阿龔經紀人回應了。蘇打綠成員阿龔原本要在本屆金曲獎上,與日本樂團「生物股長」合作,因身體不適當天早上宣布取消,只剩「生物股長」自己表演,這是「生物股長」出道21年首度來台,一開場演唱《火影忍者疾風傳》經典片頭曲〈ブルーバード〉,接著又獻唱神曲〈SAKURA〉全場嗨翻天。主唱吉岡聖惠、吉他手水野良樹在台上賣力演出,全場激動到都站起來,吉岡聖惠最後還用標準中文說「謝謝大家」!當天演出橋段也獲得滿堂彩,圓滿落幕,而阿龔也在事後透過社群表示,「非常遺憾無參與這次合作,預祝演出順利,也謝謝大家關心」,據悉,他本來與生物股長的合作也是擔任樂手角色,因此這臨時病假並未讓生物股長演出亂了陣腳,而且阿龔錯失這次精彩的台日音樂人交流應該也相當遺憾,不過後來傳出疑似台視工作人員不滿爆料,阿龔拿醫美診所診斷書請假,還放鳥團練等。據《三立新聞網》指出,這名工作人員透露,阿龔彩排就放鳥,害他被日本方大罵,讓他豁出去大爆料,按照合約,因病不能演出要出示公立醫院證明,但爆料者表示,阿龔給的竟是醫美診所的診斷證明書,「用醫美診所的醫生診斷書,疑似流行性病毒感染…臨時單方面取消表演的」,令他相當傻眼。該爆料者發文中透露,「前2週放鳥日本人團練,我直接被日本窗口臭罵20分,後面直接彩排當天說不來就不來,,,,結果多方打聽下+私人醫美診所的診斷證明書。疑似這種私人恩怨?」,這段指的應該是蘇打綠與前經紀人林暐哲之前的恩怨。Lulu在台上獻唱爭議性兒歌〈蘑菇濃湯〉,對此,網友們紛紛砲轟是近10年最爛的開場,還有人忍不住吐槽「難怪阿龔臨時缺席,我們聽了也不舒服」。(圖/攝影組)原來,在金曲獎典禮開場時,主持人黃路梓茵(Lulu)在開場實獻唱兒歌《蘑濃湯》,立刻引發踩雷蘇打綠主唱吳青峰爭議,不少網友意有所指「難怪阿龔臨時缺席」。對此,據《TVBS新聞網》引述蘇打綠經紀人的3點回應,「第一點,考量隱密、阿龔是去健康健檢診所診斷治療。第二點是上週六發聲明同時,透過Sony唱片公司、請他們跟生物股長表達我們的遺憾以及歉意。收到的回覆是生物股長說很理解且沒問題,並且表示他們喜歡阿龔的編曲。第三點是沒有收到演出2週前要團練的任何通知」。事實上,蘇打綠日前出席超商零錢捐募款記者會時,阿龔已經缺席,青峰無奈表示近來病毒猖狂,團員們剛從北京回來,起初阿龔演出狀況不錯,但後來一天比一天憔悴,甚至出現發燒、無力等症狀,返台後立刻掛急診。阿龔(圖/翻攝自IG)
台北男連2天跑派出所 騷擾員警嗆「X你媽」挨告…結果無罪逆轉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10月因不明原因,連續2天前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騷擾員警,經副所長勸戒離開,竟當場飆罵「X你媽的」等語,副所長立刻以現行犯將其逮捕。士林地檢署日前審結,結果判陳男無罪,原因也隨之曝光。根據判決書,陳男去年10月12日、13日連續2天,前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不滿遭副所長勸離,當場飆罵「X你媽的」。他坦承有罵人,但絕無侮辱員警的意思,接著解釋當天本來要去報案,卻遭員警驅離。陳男後來打算在派出所外等督察,直到一群員警出來,擾亂他的情緒,因為當時沒有吃藥,他才會失控飆罵「X你媽的」,但強調只有講1次,另一次是員警說的。副所長指出,陳男2天內跑派出所3次,當時請對方離開值勤台,並非用強制力將他驅離,因為陳男表明要找宋姓巡佐,但宋姓巡佐表示不認識陳男,因此他認定陳男有意來滋擾派出所,而陳男待的時間相當長,還謊報子虛烏有的案件,遭到驅離後竟脫口「X你媽的」。士林地院勘驗員警密錄器檔案光碟,認定陳男只有罵1次「X你媽的」,另一句「X你媽的」尚無法分辨是他所為,且雙方對話過程中,陳男多次稱「我情緖上來了」、「我情緒反應」等語,也提出醫院診斷證明書及住院中病歷摘要,足以認定當天是因未服用藥物導致情緒激動。法官認為,雖然陳男多次前往派出所報案,以致於員警疲於應付,但員警勸離後,陳男立刻離開,並未有霸佔值班台的行為,因此干擾員警勤務之情節屬輕微,不足以影響值勤公務,最後判無罪。
男童被同學騎在頭上「門牙慘撞斷」!家長嗆:我家沒錢賠 母超心痛
一名家長控訴,兒子就讀台中某國小,不只一次發生別的同學騎在頭上事件,最近一次兒子的牙齒還因此遭撞斷,然而校方和對方家長都不願負擔醫療費,互相推卸責任,讓她超火大。家長在《爆料公社二社》表示,最近小兒子在學校被別的同學騎在頭上,牙齒遭撞斷,已經有醫院診斷書和學校調查結果,但學校認為他們是公家單位,不應該賠償他們醫療費,而對方家長說他家沒錢,雙方互相推卸責任,不願意負責小孩所受到的傷害。家長說,「我最近諮詢了很多律師,每人說法不一,有讓我告學校的,也有讓我告對方家長的,我有點茫然了。」家長透露,很想把學校離譜行為公佈出來,因為孩子不止一次在學校受到傷害,分別於5月1日、5月17日同樣在上英文課時,都有發生同學騎在兒子身上的事件。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1999找教育局督學,驗傷提告」、「說真的,跟學校沒關係,直接告對方小孩跟家長」、「驗傷單,對施暴者提告」、「告傷害記得附上診斷證明書,求償金額看診費用及精神損失賠償」、「支持提告」。
小六女童跑步突昏迷「搶救22天不治」 家長控:向老師反應遭拒
師長應該多留意學生的身體狀況,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中國河南鄭州有一名家長指控,就讀小六的女兒身體不適不願參加賽跑,但老師卻拒絕,結果在跑步過程中發生意外,突然昏迷失去生命跡象,在加護病房搶救20多天後仍回天乏術。家長向《央廣網》爆料,女兒4月29日下午參加學校運動會,因心跳過快感到不適,向老師反應希望可以不參加接下來的200公尺項目,怎料遭到拒絕,後來在跑出100公尺左右時突然失去意識倒下,緊急送醫急救,但最後被診斷腦死亡,5月21日傍晚宣告死亡。家長痛批,老師沒具體查看學生身體狀況,強迫學生參加比賽,經同學家長同意下,已聯繫到當時和女兒一起向老師反應情況的同學,並提到醫院診斷女兒心臟正常,各種疾病檢查也都正常,學校未及時送醫救治,導致孩子呼吸暫停,大腦缺氧過久,才會腦死亡。醫師診斷證明書。(圖/翻攝自央廣網)對此,學校工作人員表示,已向該名老師了解情況,發現並不存在比賽前學生反應身體不適的情況。事發當天,保健室醫師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心肺復甦術,其他老師同步打電話叫救護車,後來學生恢復呼吸心跳,救護車以最快速度前往醫院救治。診斷證明書顯示,學生在4月29日入院,5月21日出院,出院診斷為猛爆性心肌炎、心臟衰竭、心源性休克、呼吸心跳驟停、心臟停搏復甦成功、缺血缺氧性腦病後遺症、肺部感染等。家長痛批,學校的態度就是始終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若想解決可走司法程序。工作人員則回應,在為期20多天的救治中,學校墊付了15萬人民幣醫藥費。關於後續處理,雙方仍在溝通協商,若仍無法解決,只能靠司法訴訟途徑。
要求老父養他到死!40歲身心障礙男聲請終生啃老 法官不答應
雲林一名40歲簡姓男子,因有情緒障礙症,並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他在2018到2021年間,因病況嚴重、持續治療而無法正常工作,導致沒有收入,向法院聲請依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25666元,要求父親負擔一半扶養義務,按月給付扶養費12833元直到他死亡為止。經法官審理,宣判駁回簡男之聲請。可上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簡父向法院表示,兒子已是40歲的成年人,應對自己行為負責,不能一直當啃老族脅迫家人。而他曾因故入獄,出獄後就主使祖父母的離婚訴訟,另外他還在法院訴請家人,要支付死亡親屬的喪葬等費用,兒子均有出庭,並且精神正常。簡父表示,自己已經已退休,僅靠每月14322元的勞保年金度日,還要照顧87歲高齡,罹有心血管疾病、大腸癌、二次中風而不良於行的父親,還要支付患有重度精神疾病,已住院20多年胞弟的住院及尿布等費用,實在無餘力再照顧他人。簡父還表示,兒子對自己與其祖父均不敬,不僅曾經辱罵祖父,他也被兒子趕出住處,還不斷以電話騷擾。兒子長年在外,對直系尊親屬均未盡孝道,根本只是假裝生病。法官認為,簡男有身心障礙證明及診斷證明書,但僅足認定有中度身心障礙,及患有雙相情緒障礙症,目前有精神病特徵,而區公所的證明,也僅證明其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資格,均不足證明簡男現在或未來屬無謀生能力之人,因此請求父親按月給付扶養費,難認有理由。法官考量,縱認簡男是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之人,依民法第1120條前段規定,關於扶養之方法,應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簡男並未舉證證明雙方已經協議,或經親屬會議決議,或經法院酌定以定期給付扶養費,作為簡男之扶養方法。日前依法宣判,簡男之聲請顯屬無據,應予駁回。可上訴。
漢來海港巨蛋店疑「生熟食混用污染」 食物中毒累積11例
高雄漢來海港城巨蛋店傳出食安問題!根據高雄市衛生局表示,26日3人用餐後出現上吐下瀉案例,目前因食用完畢而出現不適人數累積已有11例,均已出院,衛生局派員現場稽查,經查疑有生熟食混用污染之虞,已同步針對可疑的食材及環境進行採檢檢體共20件,檢驗致病原,並針對廚工及就醫民眾採檢人體檢體56件檢驗中。衛生局表示,衛生局今日接獲醫院通報3人於26日至左營漢來海港巨蛋店進食後發生腹瀉等腸胃道症狀,衛生局隨即派員現場稽查,經查疑有生熟食混用污染之虞,已同步針對可疑的食材,包含蘋果蘿蔔汁、生蠔、生菜、生魚片、提拉米蘇、冰淇淋、生菜沙拉、主廚沙拉、冰塊等及環境進行採檢檢體共20件,檢驗致病原,並針對廚工及就醫民眾採檢人體檢體56件檢驗中。衛生局說明,截至目前於該2時段用餐後出現不適症狀就醫累計11人,就醫後均已出院。為落實風險管理及損害控管預防性措施,業者將於4月27日至4月28日停業2日期間徹底清消改善,衛生局並同步進行複查,如未改善完成,可依照「食安法」第8條和第44條處6萬到2億元罰鍰。如消費者因訂位被取消,或主張食物中毒者,請保存就醫單據(例如診斷證明書),針對醫療費用、減少工作收入、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雙方若無處理共識,請消費者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1950)申訴,消保官會盡力協調以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