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取
」 詐騙 高虹安 貪汙 助理費 台北地檢署
街頭行乞結緣戀愛五年!男方發現「她根本沒離婚」 怒討回49萬聘金
大陸固原市日前審理一起情感與金錢糾紛交織的民事案件。一名男子與女子在青海西寧街頭行乞時結識,進而展開五年同居戀情。男方在交往期間支付超過1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元)作為結婚聘金,不料後來發現女方婚姻尚未解除。雙方對金錢性質產生爭議,最終鬧上法院。經過一審與上訴程序,法院最終判決女方需返還聘金的八成。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與《香港01》報導,來自貴州的彭姓男子與寧夏籍的張姓女子於2020年10月在西寧街頭行乞期間相遇,雙方皆聲稱已離婚,隨後發展為情侶關係,並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在交往過程中,張女以結婚為由向彭男索取聘金,要求金額達2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8萬元)。彭男於2024年7月陸續轉帳共11萬1,9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2,000元)。但兩人不久後感情生變,彭男更發現張女事實上仍與前夫維持婚姻關係,因此向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對方以虛構單身身分詐取財物,要求返還全數聘金款項。法院審理後判定,雖雙方並未登記結婚,但彭男支付款項的性質明確為以結婚為目的之贈與。考量雙方實際同居生活情形與金錢用途,酌情裁定張女需返還聘金款的80%,即人民幣89,536元(約新台幣39萬4,000元)。張女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她辯稱這筆錢並非聘金,而是兩人在五年內共同行乞所累積的3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0萬8,000元)中的一部分,亦包含她在生活中照料對方的「保母費」。2025年9月16日,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審理。法官指出,張女未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該筆款項屬於共同所得或其他性質支出,反之彭男提供的轉帳紀錄與對話內容,足以證明其金錢贈與與婚姻承諾具關聯。法院最終於同年9月25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案反映在未具正式婚姻關係下產生的財務往來風險。法院強調,在牽涉重大金錢交易時,應事先釐清款項性質並保留完整紀錄,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遭重判7年10月! 士林地院判決理由出爐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士林地院認為,國家給予議員助理補助費目的,是因為議員從事地方自治立法等業務龐雜,涉及多方專業領域,為期待藉由聘任助理協助議員工作,提升問政品質、加強選民服務。士林地院表示,被告陳怡君及張惠霖,明知助理費非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卻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張惠霖甚至將詐領款項以現金提出後製造金流斷點,並存入不知情友人帳戶,再藉由開立支票等迂迴方式掩飾、隱匿不法所得。針對收賄部分,士林地院批評,陳怡君、張惠霖不思廉潔自持,竟因一時貪念收受賄賂,褻瀆公務執行純正,破壞身為民意代表為民喉舌的清廉形象。合議庭審酌後,陳怡君、張惠霖就涉貪及洗錢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且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應依法減輕其,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助理洪于涵、賀璽依、張家蓉依照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罪,分別判刑1年10月、2年、1年11月,均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褫奪公權3年。行賄廠商品嘉建設公司負責人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依依共同犯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3年,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高虹安涉貪二審大反轉!高檢署不買單 研議後上訴全因這理由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院於去年12月16日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得易科罰金,貪汙部份則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對於判決並不買單,認為高虹安等5人有詐領公款犯意,於今日(1月5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另針對被判無罪的高虹安助理陳昱愷也一併提出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去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在12月16日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指出,高虹安等5名被告確有詐領犯意,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澎湖縣望安鄉長許賢德涉收賄280萬元 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今(19)日發新聞稿表示,澎湖縣望安鄉鄉長許賢德,利用職務上對所屬清潔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對4起清潔隊員之人事案收受賄賂,金額合計達新臺幣280萬元,嚴重敗壞官箴。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損及公務員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監察院於114年12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鴻義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院指出,澎湖縣望安鄉鄉長許賢德,於擔任第20屆及第22屆鄉長期間,利用職務上對所屬清潔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對4起清潔隊員之人事案收受賄賂,金額合計達新臺幣280萬元(期約收賄更達360萬元),嚴重敗壞官箴。復透過望安鄉公所下屬,假借辦理國軍睦鄰經費補助款項下之公益支出活動名義,虛報、浮報採購價額,詐領公款共計19萬7,740元,據以清償其私人債務,或以寄款方式成為私人小金庫等,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損及公務員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監察院於114年12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鴻義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本件(114年劾字第30號彈劾案)已於114年12月19日公告彈劾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彈劾案文指出:一、被彈劾人藉職務之便,於清潔隊員人事案中收受賄賂,於其兩屆鄉長任期內,針對4件清潔隊員人事案,共計期約賄賂360萬元,實際收受賄賂280萬元。二、被彈劾人假借公益活動名義,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購辦公用物品浮報價額數量,用於私人開銷及清償債務,合計詐取19萬7,740元。包括:以辦理「東吉村環保宣導活動」名義,詐取公益支出經費,詐得5萬5,000元;以辦理「東安村等7村」睦鄰宣導活動名義,要求商家配合,浮報公益活動支出經費,共詐得14萬2,740元。三、被彈劾人身為望安鄉鄉長,本應廉潔自持,恪遵法令,竟未能禁絕貪念,利用其對清潔隊員之人事任用權,公然賣官鬻爵,索取並收受賄賂,視公務員人事進用之公平性與廉潔性為無物;復利用其職務上辦理國防部睦鄰補助款計畫之機會,非但未思將經費用於地方公益,竟視公款如私囊,先以「假活動、真廟會」之方式,詐領活動經費,供其私人餐敘、捐獻;更甚者,指示下屬勾結廠商,以浮報、虛報採購單據之方式,將公款挪為清償其私人酒帳、禮品等債務,並將浮報差額「寄款」於廠商,形同設置私人小金庫,其貪瀆舞弊,顯有違失。四、核被彈劾人所為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等罪嫌外,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顯有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已收到高虹安復職申請! 內政部:公文簽辦中程序很快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遭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於昨(16)日撤銷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貪污罪,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新竹市政府已立即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證實,昨日下班左右已接到竹市府來函,公文正在簽辦當中。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而高等法院昨日上午宣判,高虹安原貪污罪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二審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內政部表示,高虹安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市府也隨即向內政部提出復職申請。對此,劉世芳今日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前受訪表示,昨日下班左右接到新竹市政府來的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新竹市長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78條,我們現在這個公文正在簽辦當中。」至於簽辦時程大約多久?劉世芳說,內部如果完備其他簽辦程序,會相當地快,不過她本人目前尚未看到公文。
涉貪結局兩樣情!高虹安無罪「他詐領5萬被關」 童仲彥8字回應被讚爆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16日)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結果引發討論,過去曾因詐領助理費5萬元入獄的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也在臉書吐露心聲,被網友大讚「了不起,負責」。據了解,高虹安遭控擔任立委時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並將不法所得花在私用,包括餐飲、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甚至還有雙眼皮貼、衛生棉等。檢方當時起訴時,就曾引用童仲彥有罪的判決理由,認定高將公費助理費用挪為私用,構成貪汙罪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回顧童仲彥案,他於2011年11月至隔年2月間,沒有實際聘用蔡姓男子為助理,竟指示康姓助理製作聘書,向議會詐領補助費,且助理張姓妻子也未從事助理工作,卻仍掛名擔任公費助理,登錄在議會春節慰勞金清冊。案經審理,最高法院認定童仲彥有罪,判處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定讞。童仲彥於2022年3月25日入監服刑,隔年10月獲得假釋,今年假釋期滿,陸續考取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資格。高虹安判決出爐後,童仲彥也在臉書發聲恭喜對方,霸氣表示「阿童關就關了,沒事!」對此,不少網友大讚「了不起,進去是為了要出來」、「了不起,承擔」、「了不起,負責」、「童哥真男人」。
高虹安二審大反轉!貪汙罪為何被撤 高等法院這樣說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今(12月16日)宣判高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高院稍早也針對高虹安貪汙罪被撤銷部份進行說明。合議庭主張,高虹安當初招聘黃惠玫、陳奐宇、王郁文時,說法並非「我準備支付給你新台幣8萬元月薪,但是因為立委辦公室有許多費用支出,需要公積金,希望你能按月提撥1萬元公積金。這樣的待遇條件,你是否接受?」而是和其約定薪資7萬元,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元,因此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另外,就貪汙部份高院則指出,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沿革:助理費相關規定之立法目的及預算編列之性質應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此法也明定立院每年應編列每為立委一定數額之助理費以及辦公事務預算,是以每位立委作為統籌單位。高院認為,助理酬金以及加班費本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由立委以雇主身分統籌管理,雖然後續因為稅捐問題才改為撥入指定助理個別帳戶,但並不影響其補助費的性質。且立法院也回函表示,編列立委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委問政所需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基於上述理由認為高虹安等人欠缺《貪污治罪條例》詐欺取財的故意。此外,針對檢方起訴時所指高虹安詐領46萬30元部份,在扣除應扣除項目以後,高虹安實際可以支配的金額為11萬6514元,但再扣除1名公費助理及私聘助理後,實際的開銷已經超出高虹安所得支配11萬6514元。回顧整起事件,高虹安於2023年8月14日因本案被起訴,當時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眼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
高虹安助理費案貪污罪二審改判無罪 內政部:可申請復職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案件,臺灣高等法院於今(16)日撤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對此,內政部表示,高虹安市長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將於收到其復職申請書後依法辦理。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
涉貪助理費結果大反轉!高院這動作早露端倪 高虹安可望回鍋市長職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始終不認罪,更於今年9月30日在法庭上泣訴,自己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貪汙犯,強調自己沒有貪汙,求法官判她無罪。高院在今日上午10時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王郁文3月;黃惠玟4月;陳奐宇2月,均得易科罰金,除高虹安外,其餘均被高院判緩刑2年,被告不得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終於在今日上午10點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高虹安也可望回歸新竹市長職務。過去高院在審理此案時,就曾因認為認為立法院組織法規定有違憲之虞而聲請釋憲,當時外界就推測高虹安的判決會在二審出現反轉,如今判決出爐,也證實了這些猜想。
涉貪助理費二審結果出爐!高虹安貪污部份無罪 因這罪判6個月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仍不認罪,更於今年9月30日在法庭上泣訴,表示自己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貪汙犯,強調自己沒有貪汙,求法官判她無罪。高院今日判決結果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得易科罰金。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終於在今日上午10點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絕對集團非法吸金2.7億!全台316人被害 檢起訴17人怒求重刑
絕對創新投資公司、絕對能源公司、絕對創新網路公司因非法吸金2.7億餘元,今年8月、9月台北地檢署指揮警調2度搜索,並分別於訊後聲押主嫌邱志豪等10名重要幹部獲准。台北地檢署於今(12月4日)偵結此案,並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17人,針對主嫌邱志豪求處18年以上有期徒刑。檢方調查,絕對創新投資公司、絕對能源公司、絕對創新網路3家公司,涉自2023年5月起,設計絕對能源公司甲種、乙種特別股權協議,宣稱年利率高達25%、42%,且投資滿3年半便能原價買回,非法吸金高達2.7億餘元,被害人更是多達316人。另外,絕對能源集團還涉及洗錢,在主嫌邱志豪的指示下,將部分款項兌換為美金,並以借款名義轉匯至其在香港設立的公司以投資虛擬貨幣,再將虛擬貨幣賣出以後轉回美金後匯入絕對能源公司外幣帳戶。檢方考量到被告均正值青壯年,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務,為謀取不法暴利竟以經營公司集團方式詐取吸金,被害人數高達316人,違法吸金高達2.7億餘元犯罪情節以及惡性重大,向法官建請處主嫌邱志豪18年以上有期徒刑;重要幹部吳思漢、吳承峰、李明城、吳佳靜、潘宏欣、黃永瀚求處15至16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罰絕對能源公司1億元以上罰金。另外,檢方於本案查扣比特幣、泰達幣及乙太幣等虛擬貨幣、勞力士手錶2支及現金271萬元;並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扣押被告等人及案關公司名下銀行帳戶8322萬餘元、房地產,查扣不法所得價值共計1.2億餘元,均聲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
前議員林穎孟涉貪後抖出同夥! 辦公室主任挨告遭起訴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詐領26萬助理費,被依照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判刑,全案上訴至二審。林穎孟事後反控時任辦公室主任吳香君才是負責申辦補助的人,並出面提告。台北地檢署今日(11月25日)偵結此案,認定吳香君同樣涉案,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務罪起訴。林穎孟2018年當選台北市議員,黨籍為時代力量,吳香君為其辦公室主任,楊尚偉則是其公費助理。由於楊尚偉的課業原因,林穎孟於2019年9月28日將其資遣,不過應該自掏腰包給付在「公費助理薪資」範圍外資遣費的林穎孟,卻與吳香君共謀,於11月才向市議會辦理停聘。市議會承辦人員因此認定楊尚偉工作一直持續至10月,並將10月份的3萬元月酬金撥入楊尚偉帳戶,另將勞保費2372元、健保費1373元、勞退機關提撥補助款1818元撥入林穎孟帳戶,林穎孟和吳香君共詐領3萬5563元。事後,林穎孟遭助理檢舉,檢方更調查出在前男友葉曜彰創業開設公司時,還將公司設計師拿來當助理人頭,並藉此詐領了23萬餘元的助理費。林穎孟被檢調查辦時,因為認為是遭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向媒體爆料抹黑,林穎孟告發吳香君共謀詐領助理費。
5連霸前民進黨議員吳宗憲遭起訴!涉詐領助理費1455萬元
五連霸前民進黨桃園市議員吳宗憲詐領議員助理補助費1455萬餘元案,桃園地檢署偵辦,認為他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權詐領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今天偵結起訴。桃檢肅貪專組檢察官范玟茵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吳宗憲詐領議員助理補助費案,吳宗憲等8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已繳回之犯罪所得1455萬6351元,以達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之目的。檢方調查,吳宗憲為桃園縣議會第15至17屆議員,任期自91年3月1日至103年12月25日,亦為桃園市議會第1、2屆市議員,任期自104年11月19日至111年12月25日,明知助理補助費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亦非對於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竟與擔任其范姜姓公費助理共同基於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虛偽申報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由未擔任議員公費助理的歐陽、許、葉、張、彭、劉姓民眾,配合提供國民身分證件、銀行帳戶資料,供吳宗憲自行或指示范姜姓女子製作內容不實之「聘書」、「桃園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等文件後,向桃園市議會將歐陽等人虛偽申報為公費助理,待歐陽等人之薪資、春節獎金款項匯入帳戶後,再由吳宗憲自行或指示范姜將該等款項提出並挪為私用,總計以此方式向桃園市議會詐得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共1455萬6351元。檢方又說,本案詐領助理補助費期間長達甚久,虛報人頭助理人數非少,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分析相關帳戶資金流向,今年7月22日起連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11處,傳訊吳宗憲及相關人頭助理,確認渠等詐領事證,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吳宗憲獲准,始得查悉全案。桃檢呼籲民意代表應恪遵法令,依據專業恪盡職權,為民喉舌,助理補助費之申報、使用均應合於相關法令,任何此類不法犯行,本署皆會積極查辦,以維護民主政治之廉潔及人民對於民主制度之信賴。
台中王家5口走絕路!遺書控被騙被恐嚇 檢察官:是李女心狠手辣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因黃金投資陷阱集體走上絕路,王家大女兒最終無奈寫下「我們笨、被騙」等語,字裡行間流露出無力、絕望與被連番勒索的恐懼。母親也寫下「一次又一次的要錢,無止盡的壓榨」,揭露全家絕望的心聲。承辦檢察官直言,悲劇並非源自王家人「笨」,而是李女的心狠手辣。檢方調查,李女以「團購投資」及「黃金代購」為幌子、承諾每月可獲本金10%的高額利潤,並按時支付小額回報維持假象,向被害人持續騙取高額款項,實際將資金挪作自身償債、支付房租及靈骨塔費,手法為龐氏騙局模式,前後共向王家及其他7名被害人詐取1536萬餘元。王家人察覺異常後不願再投資,李女卻以虛構合約條款威脅「不投資需提前3個月告知,否則須賠償本金與已領利潤」,並持續施壓索款530萬元,還不斷傳送「我哥已請有精神病的人過去了」、「把你家隨意砸」等訊息。王家5人攜手走上絕路後留下4封遺書,大女兒寫下「我們笨、被騙,我們用死亡面對」,母親也寫下「到死都不清楚公司名、地址,賣房子還不夠,一次又一次的要錢,無止盡的壓榨」,對李女的貪婪及凶狠提出最深沉卻無奈的指控。檢方昨日曝光王家人部分遺書內容後,檢察官直言,這場人倫悲劇,並非源自王家「笨」,而是李女心狠手辣、精心設局,李女表面以深情敦厚外貌接近王家,實則以詐騙和恐嚇控制受害人,肆意攫奪被害人的巨額款項。王家鄰居感慨,王家夫婦都是老實人,曾看過李女到王家討債,態度十分凶狠、害死5條命,關個幾年就放出來了,只能呼籲法院除重判,「還要判更多年」。(全國各縣市安心專線1925)
5口命案主嫌驚爆「擁1億會員」 龐氏騙局真相曝光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在今年7月初因落入黃金投資陷阱,不幸集體走上絕路,事件震撼社會。檢方調查發現,主嫌49歲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手法,透過團購及刷卡購買黃金,向王家及其他7名被害人詐取新台幣1536萬5003元。李女自稱經營團購多年,誇稱會員超過1億人,並在民國113年下半年連假期間創下1000筆以上訂單,但檢方查證後發現,李女並無任何投資管道、團購會員資料、出貨紀錄及經營廠房資料,全屬捏造。檢方指出,李女以經營網路團購與黃金投資為由,向投資人收取50萬至100萬元不等「團購會員費」,保證每月可獲本金10%利潤;另以「刷卡購金」承諾高額回報,要求投資人刷卡買1兩黃金,再交給李女操作,李女聲稱可獲4000至1萬元利潤,並會代繳刷卡費。然而,實際上李女並未產生任何實質收益,部分資金被挪作個人房租、靈骨塔費及債務償還,長期以新投資人的資金填補舊帳,檢方認手法為「龐氏騙局」模式。調查顯示,王家5口曾拒絕繼續投入資金後,李女以「違約金」等名目強索530萬元,並持續透過訊息恐嚇、心理威壓,逼迫家屬加碼投資,最終導致家屬精神崩潰,走上絕路。其他被害人則表示,李女初期僅收取10萬元本金,即勸其透過車貸加碼投資,並誇稱黃金交易可高於市價套利,但後續利潤支付屢屢拖延。檢方進一步查李女財務狀況發現, 108年間債信不良跳票,109年起因公司經營不善而拖欠薪資,109年更被銀行強制停卡5張;112年年未申報所得,113年僅申報2400元,完全無法支付投資人利潤。多家銀樓及證人亦證實,李女非VIP客戶,並未享有黃金購買優惠,交易方式不合常理,且倉庫進銷貨紀錄混亂,顯示其投資說法不實。檢方表示詐欺犯罪在當代社會蔓延迅速,危害深遠,司法量刑除保障被告權利,更需兼顧被害人與社會秩序,主嫌李女不僅詐騙財物,更威脅王姓一家,造成家庭破碎與生命逝去,惡性重大。偵查過程中更否認犯行,並編造代購名產、網購轉投資等藉口拖延查證,甚至試圖勾串證人及滅證,顯示毫無悔意。檢方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對李判處至少15年以上徒刑,以彰顯法律公義、安撫被害家屬。
遠航前董座張綱維掏空32億判14年 二審維持原判可再上訴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訴向合庫詐貸並掏空遠航32億餘元,一審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背信等罪將他判刑14年,另可易科罰金判刑1年,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可上訴。張綱維是遠航及樺福集團實際負責人,他為詐取遠航的重整利益,向台北地院佯稱會以自有資金挹注遠航,遠航不用負擔資金成本,實際上卻是民間借款出資遠航,還讓遠航負擔借款本金及高額利息。張綱維虛增遠航的收入,隱匿遠航要當安泰銀行貸款案債務人之事,讓台北地院以為遠航獲利良好,已擺脫債務,重建更生,因而裁定重整完成,使張綱維詐得重整利益,他以「轉調樺壹款」為名義,把遠航資金轉至樺壹公司「保管」,實際上是侵吞遠航資金。張綱維為打消樺福集團對遠航公司高達約30億元的債務,還把樺福集團名下難以變現的不動產賣給遠航,遠航因財務狀況不佳,他在2019年12月12日無預警宣告遠航停航。
吳淡如成最容易遭冒用名人! 吊車大王宣導反詐籲:勿貪小便宜
因應假冒名人詐騙案件日益猖獗,刑事局10日召開記者會,揭露詐騙集團結合人工智慧(AI)影片生成技術,製作假冒公眾人物擬真影片行騙的最新態樣,同時邀請吊車大王胡漢龑出席,分享自身遭人假冒經驗,呼籲全民提高警覺、強化識詐能力,防範受害。其中,此外,刑事局也提醒,為防範普發現金1萬元詐騙,民眾應堅守「不點擊、不填輸、不匯款、不轉傳」四不原則,一切以官方資訊網站(https://10000.gov.tw/)公布內容為準。長年投入公益與反詐宣導的啟德機械起重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胡漢龑董事長也特別出席,指出,自己也常被人冒用詐騙,周邊不少親朋好友也因此信以為真,慘遭詐騙,呼籲民眾應冷靜思考,切莫貪小便宜。針對假冒名人詐騙事件,數發部也統計出相關數據,發現吳淡如遭人假冒的機率最高,其次則為李蜀芳、辣媽Shania、杉本來了與張忠謀等人,而前立委高嘉瑜也是榜上名單之一。依據「165打詐儀錶板」最新統計,114年10月全國平均每日受理詐騙案件441件,財損新臺幣1億9,496萬元,較去年同期(585件、3億8,966萬餘元)分別下降25%及50%。詐欺手法受理數前3名分別為:網路購物詐騙,占30.29%居首;其次是假投資詐騙,占11.18%;再者是假交友投資詐財詐騙,占8.07%。若以財損金額觀察,假投資詐騙仍最嚴重,占比高達41.09%;其次是假交友投資詐騙,占19.01%;最後是假檢警詐騙,占16.96%。刑事局提醒假冒名人詐騙容易取得民眾信任,需要留意下列幾種詐騙手法:1、假冒名人贈書詐騙:詐騙集團以名人贈書、公益回饋或限定贈品作為誘餌,透過臉書等社群廣告引流,進而邀請民眾加入LINE好友或專屬群組,營造「獲利截圖」與「成功案例」穩定獲利假象,隨後假稱配送商品以詐取個人資料,甚至逐步誘騙民眾交付投資資金,最終造成財損。2、假冒名人推銷商品詐騙:歹徒冒用名人肖像、影片或偽造帳號,以「職人監製」、「專業團隊」等名義販售保健食品、減肥產品或其他生活用品,並透過通訊軟體持續詢問身體狀況、提供個別建議等方式建立信任,並以限時優惠、庫存緊張等壓力促成匯款。消費者除財損外,亦可能因收貨來路不明產品而對健康造成風險。3、假冒名人投資詐騙:詐騙集團假冒財經專家或企業領袖之名義,在社群平臺成立投資群組或製作廣告、貼文宣稱掌握內線消息,佯稱高報酬、短期大幅獲利,爭取信任,再安排專人私訊接洽或至住處面交收取投資款。常見遭冒用之名人包含黃仁勳、謝金河、張忠謀、張國煒等。4、AI生成影片詐騙:歹徒擷取名人既有影像或語音素材,運用人工智慧合成擬真影片或語音片段,製作看似「本人代言」之短片或直播截圖,用以背書商品或投資標的。該類手法結合社群演算法推播,擴散速度快且辨識難度高,易讓民眾在未查證下產生信任,進而下單或匯款,發現被騙。刑事局統計今年1月至9月,目前已通報下架假冒名人詐騙廣告共1萬7,461則,若民眾再發現類似廣告,可透過數位發展部「網路詐騙查詢通報網」通報下架,共同防堵詐騙訊息。鑑於政府普發現金1萬元政策甫上路,已有1位民眾遭釣魚簡訊詐騙、2位遭假檢警詐騙。其中,刑事局與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共同偵破1件假檢警詐騙案,逮捕1位車手及1位協助架設網路電話交換機(IPPBX)的犯嫌。另為協助民眾快速辨識詐騙手法,在「165打詐儀錶板」網站特別設立「普發現金1萬元」專區,彙整相關新聞、防詐宣導資訊及警方打詐成效,並即時揭露詐騙集團假借政府名義行騙的最新案例。民眾如接獲可疑訊息或有相關疑慮,均可至該專區查詢確認,避免遭詐。另外,內政部已於114年10月1日公布「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建立更完善的檢舉獎金制度,鼓勵全民共同防詐。檢舉車手者則可獲得最高1萬元獎金,凡所檢舉案件經法院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可依基準表先行核發三分之一獎金,待判決確定後再發給餘額,最高獎金達新臺幣1000萬元。另檢舉須於犯罪尚未被發覺前親自向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提出並製作檢舉筆錄,且不得匿名、僅陳述自身被害事實或涉及共同犯罪等情形,始得受獎。鼓勵民眾如有發現詐騙情事可積極檢舉,若符合法定要件最高可獲新臺幣1000萬元獎金。
小心「放大1萬元」廣告關鍵字! 刑事局:普發現金成詐騙新噱頭
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即將陸續入帳,對此,刑事警察局表示,已密切關注相關網路詐騙內容,並已蒐報數十則以此為噱頭,實則施行假投資詐騙的網路廣告。刑事局示警,這類廣告多以圖片、影片呈現「10000元放大方式」、「用手機變現」、「全民都能領」等聳動文字,誘騙民眾進一步點擊,提醒民眾留意。刑事局表示,2025年截至9月底,共監測並通報網路廣告平台業者下架超過7萬則詐騙廣告與貼文。其中第三季共通報Meta下架詐騙廣告5761則、Google下架詐騙廣告59則。觀察本季詐騙廣告態樣,刑事局分析,假求職、假活動體驗占63.49%,假投資占27.62%,領取補助金占5.19%,其餘占3.70%。各類詐騙廣告常見的關鍵字或特徵為,以徵才(例如照服員、配音員)、課程參與、活動體驗、做公益領禮券、推廣吃素等內容,吸引瀏覽點擊,並引導加LINE聯繫,進而詐取個資、金融帳戶或招募車手等情形。假投資詐騙廣告則以「準時報牌」、「名人/網紅推薦」、「今天布局、明天驗證」等話術吸引民眾,或是偽冒知名企業家、財經名人、網紅營造專業形象取得信任;「領取補助金詐騙廣告」以領取生活補助金、援助津貼為名,要求提供金融帳戶或卡片。刑事局特別指出,因應普發現金1萬元即將發放,已密切關注與相關網路詐騙內容,並已蒐報數十則以普發現金為噱頭,實則為施行假投資詐騙的網路廣告,此類廣告以圖片、影片呈現聳動文字,例如「1萬元放大方式」、「用手機變現」、「全民都能領」等,誘騙民眾進一步點擊。另外,刑事局觀察,自2025年第三季起,Threads平台的詐騙貼文數量顯著增加,除假投資、假交友、假求職等內容外,有大量貼文會用店家歇業、二手出清、整理空間、情侶分手等理由,欲販售、免費贈送物品,吸引民眾瀏覽、留言,隨後提供「假賣貨便」連結,後續營造需進行身分驗證之假象,再引導民眾操作網路銀行轉帳。刑事局呼籲民眾,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網路廣告與貼文,尤其是要求加入通訊軟體、提供個資、交付金融帳戶或轉帳操作的內容,均極可能為詐騙陷阱。遇有可疑訊息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避免財產損失。刑事局公布詐騙廣告,提醒民眾留意。(圖/刑事警察局)刑事局公布詐騙廣告,提醒民眾留意。(圖/刑事警察局)刑事局公布詐騙廣告,提醒民眾留意。(圖/刑事警察局)
緬甸政府突襲KK園區「只是作秀」?詐騙犯揭內幕:遭黑幫轉賣再就業
緬甸惡名昭彰的「KK園區」近日遭突襲,超過1,500名詐騙工人逃往泰國,不少人又轉往其他詐騙園區求職。據悉,園區內多達2萬名員工,多為中國人。專家指出,軍政府此舉疑為安撫中國壓力的「表演式掃蕩」,實際上許多詐騙者已被其他幫派重新招募。當地武裝組織甚至將逃亡工人轉賣,每人高達7萬美元。《法新社》報導,近年東南亞詐騙園區如雨後春筍般興起,透過愛情與加密貨幣投資陷阱,每年詐取全球數十億美元。許多工人遭人口販運強迫從事詐騙,但也有人為高薪自願加入。根據聯合國報告,僅東亞與東南亞地區在2023年就損失高達370億美元。報導指出,緬甸軍方上月底突擊KK園區,查獲約2,000名詐騙犯,宣稱控制了200棟建築。然而,分析人士指出,此舉疑似「作秀式掃蕩」,主要是為緩解中國壓力,而非真正取締。事實上,緬甸軍政府曾被指控縱容詐騙園區營利,用以資助民兵組織;同時中國政府因自國公民頻遭詐騙,而施壓要求整頓。突襲行動後,泰國當局表示,共有28國籍約1,500人越境逃入,其中包含500名印度人與200名菲律賓人。一名菲律賓脫逃者透露,他與同伴趁軍方民兵進入時倉皇逃出,乘船偷渡入泰國。儘管部分的人成功脫離,但仍有大批人滯留當地,甚至被武裝組織「轉賣」至其他詐騙園區,每人交易金額高達7萬美元。一名中國籍詐騙工人透露,突襲後每日仍聽見爆炸聲,但他認為那只是「表演」,真正的打擊行動有限。專家指出,KK園區原有約2萬名工人,多為中國人,此次逃出的僅占一成。跨國犯罪研究專家塔沃(Jason Tower)表示,多數詐騙者已被其他幫派重新招募,「對他們來說,這只是換個地方繼續上班」。人權團體呼籲,若要根除詐騙網絡,關鍵在於鎖定幕後的中國主謀,「他們必須被逮捕、起訴,並沒收全部資產」,這才是真正的掃蕩。
業務專員助功外人詐取1593萬貸款! 北檢起訴31人
永豐銀行萬華分行貸款業務專員林靖勳於2023至2024年間協助28名申請貸款人填寫假資料辦理銀行信貸,使行員核准其中15名借款人金額1593萬元。後續永豐銀行察覺有異,停止核准剩餘13人借款,並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台北地檢署今(10月27日)依照銀行職員背信等罪將林靖勳等31人進行起訴。起訴指出,林靖勳於2023年9月開始擔任永豐銀行萬華分行貸款業務專員,並於任職期間,和蔡晨睿、李聖賢2人進行合作,分別招攬有貸款需求的28位人士,並讓其填寫不實的任職資料以及薪資所得以申請銀行借貸。後續由林靖勳協助這28名人士以不實資訊辦理線上信用貸款,並教導28位人士熟記貸款申請書上任職的公司名稱等資料,以應付永豐銀行對保人員的照會程序,最終用此方法讓行員核准其中15名借款人的金額共計1593萬元。永豐銀行最終察覺有異,停止核准後續13名借款人的借貸申請,並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照銀行職員背信等罪將林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