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術
」 詐騙 詐騙集團 高虹安 虛擬貨幣 柬埔寨詐騙台灣人到「KK園區」 女蛇頭再被判10年6月「賠償66.7萬」
女蛇頭張惟甄為追求高額利益,透過網路假借介紹工作,詐騙台灣民眾前往柬埔寨或泰國等地的詐騙集團。事件曝光後,張惟甄也於今年3月因「圖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等5項罪名,被判刑7年6個月。而後檢方持續偵辦,其中涉及2名被害者的案件也於近日判決出爐,張惟甄再次被判處2項罪名,分別判刑5年和5年6個月,並且要賠償受害者贖金和精神慰撫金共66萬7千元。判決書指出,張惟甄負責接送並引導被害人出境,她先是透過LINE「台中找工作網」發布高薪、電腦文書處理工作的廣告,吸引受害者上鉤。在與受害者接觸後,張惟甄謊稱工作地點在泰國,月薪為4萬5千元新台幣,包吃住還有美元抽成獎金,導致受害者誤信,同意前往海外工作。沒想到受害者在抵達泰國後,隨即被詐騙集團轉送至緬甸「KK二期心新園區」。由於受害者未實際參與詐騙工作,受害者的母親支付了價值36萬7千元新台幣的比特幣贖金,受害者才得以離開該園區並從泰國返回台灣。在此期間,因受害者拒絕從事詐騙工作,遭到集團成員的軟禁、毆打、電擊,並被扣留手機、上手銬等凌虐。受害者也要求張惟甄賠償贖金的損失和精神慰撫金。張惟甄則是主張,自己並未從該名受害者身上獲取任何利益,且目前已在監執行中,無法支付賠償。但法官審酌後認為,她應返還贖金及支付同等金額的精神慰撫金,自2024年7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5%計算利息。此外,張惟甄也因「圖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妨礙自由罪」等2罪名,分別判處5年,5年6月有期徒刑。
愛情詐騙!老翁暈船欲匯8萬 警苦勸保血汗錢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接獲轄內郵局報案,指出有1名老翁疑似遭愛情詐騙,請求警方協助。警方到場後發現對方以要和老公離婚為由,要是老翁匯款8萬餘元,所幸被行員即時發現,保住血汗錢。據了解,該名老翁日前受一陌生女子「佳佳」邀加臉書好友,隨後佳佳邀請老翁至假交友平台「twlovef」聊天,雙方相談甚歡,對方以欲與老公離婚為由,要老翁協助轉移財產,先是匯款美金5萬元至老翁於平台上之假帳戶,老翁信以為真便至郵局匯款手續費8萬1727元,所幸被郵局櫃員及代理經理發現有異而報警。警方到場後也向老翁細心說明此為典型「假交友真詐財」詐騙手法,老翁恍如大夢初醒,感謝郵局櫃員和警方保住他辛苦存的退休金。南港分局呼籲,詐騙集團盜用帥哥、美女照片,透過社群網路接觸被害人,天天噓寒問暖、甜言蜜語,使被害人陷入情網,隨後稱有穩賺不賠的投資管道,或遇有重大事故借錢急用等詐術誆騙被害人,均屬典型假交友真詐財手法,請勿上當受騙。民眾如有疑慮,請撥打165專線或向警方查證。
氣象署慘了…涉包庇廠商「圖利300萬標案」 5人遭搜索約談
中央氣象局改制為中央氣象署前,2021年曾辦理預算300萬的桌上型麥克風系統標案,沒想到疑似有廠商以不實文書參與競標,承辦公務員涉嫌放水,讓步符合資格的廠商通過審查。台北地檢署今(2日)指揮調查搜索,約談承辦的秘書室徐姓技佐及廠商等5人,全案朝貪污圖利、詐術圍標等罪嫌偵辦。據悉,氣象局在2021年10月間,為了汰換國際會議廳桌上型麥克風系統,辦理金額300多萬元的招標,標案採最低標方式,有4家廠商投標,11月開標,由出價258萬元的廠商得標。調查局接獲爆料,承辦標案的祕書室徐姓技佐,明知有3家廠商用話術進行圍標,且廠商招標文件與採購標案規格不符,圖利特定廠商獲取該項300多萬元的標案。調查局認為,徐姓技佐與廠商涉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以詐數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等罪嫌,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檢察官今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氣象署秘書室徐姓紀佐的座位等5處,並約談5名分別涉嫌反《政府採購法》詐術圍標、《刑法》詐欺取財、《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的嫌疑人到案。
高虹安一審遭判7年4月 檢方力拚二審對「浮報加班費」上訴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指控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而台北地院也於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其7年4月有期徒刑,不過目前檢方不排除再提上訴,將力拚把高虹安涉嫌詐助理加班費的犯行定罪。據悉,高虹安在擔任立委期間被控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方法院在7月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她7年4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高虹安也因此被停職。事發後,高虹安表示,法官今天的判決與過去多年來助理費案的主流見解有很大差異,這是前所未見的,她表示將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並敬告那些試圖利用政治手段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不會得逞。高虹安也強調,市府團隊將依循穩健步伐繼續前進,絕不允許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同時高虹安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並感謝各界的關心。不過黨主席柯文哲表示支持高虹安,認為高虹安並無貪污意圖根據《鏡週刊》的報導,案件在進入二審後,檢方將聚焦於浮報加班費是否構成貪污,一審合議庭認定高虹安將助理費低薪高報構成貪污,但對浮報加班費並要求回繳的行為則無罪。檢方認為此案中的任何浮報行為都屬於詐術,因為高虹安在申報加班費前就已決定將其用於辦公室經費或個人開銷,欺瞞立法院的真實情況,因此不排除對加班費部分再次上訴,以求定罪。檢方在一審中主張,立法院編列的預算應該專款專用,加班費和本薪都不應該被挪用。高虹安的行為導致立法院誤信助理的實領加班費,從而進行不當申報,由於一審判決和檢方的見解存在分歧,二審將聚焦於如何認定這些行為的性質。
受凱米颱風影響 高虹安案延至明天宣判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虛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46萬30元,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將她及4名助理起訴,台北地院原定今(24)日上午11時宣判,但受凱米颱風來襲停止上班影響,將順延至明(25)日宣判。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首長若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一審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將停職。高虹安身為民眾黨唯一地方首長,是否因立委期間的詐領助理費案遭判刑停職,受到各界矚目。高案4名共犯助理是其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前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前公關主任王郁文;其中,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3人認罪,高虹安、王郁文迄今不認罪。檢察官論告時指高的詐領犯行是低薪高報、製作助理酬金、加班費差額,以施用詐術方式領取公款,本案有可能是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檢察官只是依職權起訴、論告。高虹安開庭時則說,她剛上任立委,聽從黃惠玟的建議,仿效前立委李俊俋的模式處理辦公室零用金,毫無貪汙主觀犯意。她說,《憲法》賦予法官獨立審判權力,相信法官會依過往見解給予適合、正確的判斷。台北地院原定今就高案宣判,但遇到颱風停班,將延至明天,時間原則上維持在上午11時,由法院協調未使用的法庭宣判。此外,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詐領助理費、沙鹿豪宅被控涉竊占國土及假買賣遭起訴。審理期間,顏寬恒喊冤並否認犯罪,今年4月審結,法官諭知25日宣判。台中地院昨表示,若25日再放颱風假,將延至26日宣判。
禮儀師加詐團兼差2天涉11案 法官依加重詐欺罪判刑3年
彰化縣郭姓禮儀師因缺錢加入詐騙集團,負責保管帳戶及交付提款卡,日薪1500元,僅僅兼差2天即涉入11起詐騙案,入手3000元薪酬,後遭警方逮獲。彰化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郭男貪圖不法利益,依加重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判決書指出,郭男與陳男、林男、蘇男等人在2020年加入代號「Boss」的詐團,該集團分工細膩,郭男負責保管人頭帳戶提款卡並交付車手的工作,成員平時不碰面,僅以通訊軟體「Telegram(俗稱紙飛機)」討論「工作日期」。 2020年11月10日至11日,該集團對11名被害人施以詐術,以網路購物錯誤須解除分期付款為由,詐得約60萬元,郭男收到林男聯絡「工作日期」,約蘇男到彰化員林市會面交付提款卡,團夥取得贓款後再轉交給上游成員,以此隱匿詐款去向。彰化地院審理時,郭男坦承犯行,辯稱從事禮儀師工作月收入約3萬元,因想兼職而涉險,工作2天報酬約3000元。檢方認為,被告郭男涉及詐欺、洗錢等罪行,應予以嚴懲。法官審理認為,郭男貪圖不法利益加入詐欺集團,依共同詐欺取材罪共11罪,各處1年2個月至1年4個月不等徒刑,應執行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3000元。
千面太太1/從律師合夥人、信貸業者到美甲闆娘 軍眷剝皮親友狂撈5000萬
屏東縣36歲李姓女子自稱是某知名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法務顧問,可接觸到便宜的法拍屋,還自稱經營貸款代墊業務,從2018年開始向身邊親友實施詐術,連國中同學和自己的員工都不放過,騙取至少5000萬元,而李女的丈夫退伍前是空軍防空曁飛彈指揮部士官長,她更透過此關係打進軍中,多位國軍弟兄被騙的血本無歸,如今受害人組成自救會聯合提告,希望別再有人受害。「她的小孩是我正音班的學生,認識之後她說要報我賺錢,賺到後面我傾家蕩產還欠了一堆債。」受害人花花(化名)表示,她2021年在新北市某補習班認識李女,李女看似溫和憨實,育有3女,就像地方媽媽般單純。花花回憶,她當時在補習班每月薪水約3萬多元,加上父親留下的百萬積蓄和固定投資收入,自己撫養兒子也過得十分充裕,李女稱自己從事貸款代墊業務,也就是幫債務人代償貸款,代償者則可以賺取高額利息。「我其實也不缺錢,但她就開始PUA我,要我想想幫孩子買房,要我賺更多的錢。」花花說,李女的代償貸款業務報酬豐厚,借出8萬元2周後就能拿回10萬元,她更稱有債務人提供的房產地契作為擔保,借出的款項萬無一失,而花花借出幾次,也的確都有拿到約定的報酬,2022年間還在李女鼓吹下辭職,成為其私人助理。花花提到,她入職後沒多久,李女便要求她去借信貸,並保證會幫她償還利息,借出的錢則用做代償資金繼續「錢滾錢」,更要求她將百萬存款拿出來投資,此後更宣稱為避免資金來往周折,於是以本票代替現金讓投資人安心。李女會開出本票取信被害人,單一被害人遭詐金額甚至高達1500萬元。(圖/讀者提供)在此期間,花花一度想將放在李女處錢領出用作買車之用,李女卻虛以委蛇,要花花安心去買車,車貸她會幫忙支付,花花不疑有他,貸款百萬購買新車,而李女營造出的賺錢美夢卻在2023年10月被戳破。「我一個妹妹投資給她200萬元,最後本金都拿不回來,我下去屏東問才知道被她騙的人手指加腳趾都數不完。」花花提到,在2023年中後,李女不斷要她找金主,詢問身邊是否還有人要投資,而她的親友都或多或少有投錢到李女的「事業」中,最多的還有一人就投資1500萬元,直到李女再也付不出利息,大家才知道被騙。據了解,遭騙人數約20、30人,當中包括花花的親友和李女的另名助理,該助理的兄長為李女國中同學,全家人一共被騙走1500萬元,也因這筆錢導致助理兄嫂感情破裂、離婚收場,而李女在屏東另開設美甲店,美甲店的師傅也被騙去信貸,共遭捲走400多萬元,李女「這波」不法獲利至少5000萬元,而他們卻不是李女的第一批被害人。據了解,李女是某國立大學教育相關科系畢業,2018年曾擔任保險公司業務,卻藉著招攬美元保險單名義,侵占客戶30萬元並遭解雇;2019年自稱能以銀行經理名義購買對沖基金並獲得高額報酬,藉此騙取70萬元;2019年底開始自稱是某知名法律事務所合夥人,能買賣法拍屋賺取差價,再向身邊親友騙取數百萬元,而她見身邊的「人脈」都被利用殆盡,於是將魔掌伸向北部,目前受害者陸續提告中。記者兩度致電李女手機,並留言詢問遭指控之事,但至截稿前皆未獲回應。李女生活奢華,常帶著丈夫和3個孩子出國旅遊,讓被害人更加氣憤。(圖/讀者提供)
解密不動產詐騙3案例 9成民眾不知道「這招」可自保
市蓬勃發展,不動產詐騙手法也層出不窮。了解不動產詐騙的常見手法和防範措施至關重要,踏取國際開發副總詹博宇分析3件案例,探討不動產詐騙的多種形式,揭示其背後的操作手法,並提供實用的防詐建議,幫助讀者在房地產交易中保護自身權益。從不同面向預防詐騙,多方查證才不會落入詐騙集團的魔爪。(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案例一:《假借兌獎名義,詐取個資》近期有多起詐騙案透過「個資盜取」延伸。其中嫌犯會持假中獎的高級餐券/禮券等,以代為兌換名義取得民眾身分證件影本,進而調查被害人名下房產並開始鎖定目標。嫌犯偽造被害人簽名的鉅額本票、借款契約前往調解委員會,主張被害人欠款,要求被害人房地產過戶抵債。而後再請共犯假造「欠債人」(被害人)授權書,當著調解員的面,開始進行奧斯卡般的演技,假裝正在進行債務調解。最後拿著第三方認證的調解書前至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而被害人就會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丟掉了珍貴的不動產。案例二:《房東要小心,戶籍地可別設在出租地!》不少案例中發現,有心人士會看坊間出租物件,信箱中是否有積欠房東信件,若是發現房東將戶籍地設置於此,便會主動承租,甚至會以高於行情價「熱情承租」。一般來說若是房東未將戶籍地遷出,則會請房客代收,而貓膩就藏在此處!因為不法房客會偽造房東鉅額本票,並且向法院申請裁定。法院會將本票裁定的通知雙掛號寄到戶籍地,但因戶籍地同房客居住地,所以一旦房客惡意藏匿信件,房東將被蒙在鼓裡,導致未能在時間內提出抗告。結果,房客就順利地向法院聲請裁定並准予強制執行,拍賣房東的房子。案例三:《不動產也有甜甜價?買房資金全落個人口袋!》房價不斷攀升,如果能以市價打8折的金額購入房產,你是否會心動呢?許多詐騙集團以「內部員工價」名義,向民眾謊稱能夠出售低於行情的不動產,並以「節省仲介費」為由,引導民眾在非正式場所簽約(非銷售中心或建商公司),最後誘使民眾將款項匯入私人帳戶。上面3個案例屢見不鮮,到底該如何預防不動產詐騙?又該如何防止房屋被移轉?踏取副總詹博宇建議這5點你一定要牢記,並且轉發、協助家中長輩們了解:第一點:不隨意留下個資。詐騙集團常以電話/LINE假造身份,以各種優惠、查訪名義套出民眾個資。請務必再三進行確認,特別是身分證字號、身分證照片/影本,不宜隨意洩漏與外人。第二點:確認交易對象身份。在買賣不動產時,應留意匯款對象,不肖人員常以詐術誘騙買家匯款至私人帳戶,且慎選可信賴之建商,並積極查詢建商相關案例與新聞。如欲購買預售屋,亦可上預售屋實價登錄查詢是否有「一屋二賣情形」。此外詐騙集團也時常假冒地政士(代書)來取信於民眾,可向地政士公會洽詢其執業情形,或上「地政士資訊系統」查詢合法執業地政士。第三點:前往地政事務所免費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地籍異動即時通的功能在於,申辦後如遇有申請買賣、拍賣、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書狀補給、查封、判決移轉等12種情形。只要名下的不動產被申請登記時,在「收件」及「異動完成」這2個階段,都會以簡訊或email通知權利人,讓民眾能在第一時間知悉不動產權利異動通知,方能立即採取因應措施,不讓有心人士得逞。第四點:確認匯款帳戶是否與公司名或賣家相同,亦或是協議匯款至第三方信託履約專戶。務必要有明確的金流,並盡可能不用現金交付,倘若非得如此也必需取得收據或合約,且保留收款方身分證或公司營登及大小章。第五點:盡可能不做非公開的交易,因為透過建商、房仲業等公司都可親至公司設立之辦公室簽訂合約,並取得簽約人與該地區主管之身分資料(如名片),可反察核(親自、電話、信件)確認該人員任職該公司,且交付款項也務必以簽約方公司戶為主。自2016年推出至2023年止,以台北市為例,地籍異動即時通的申請率不到1成。踏取副總詹博宇也表示,在實務上洽談許多名地主,坐擁高額不動產數筆,然卻鮮少有人知道這項服務,實在是非常可惜。許多長輩們平時雖處事謹慎,然偶也難保百密一疏。若能提前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則能即刻阻止有心人士以不法方式偷偷移轉過戶。不動產詐騙無處不在,不法分子雖不斷更新詐騙手法,然換湯不換藥,其中根本核心皆為「竊取個資、偽造身份、以利誘之」。因此事先預防、選擇正規管道、核實交易對象的身份並尋求專業建議,不被顯而易見的利益所蒙蔽,方能保護自身權益。
徐巧芯大姑夫妻涉詐裁定續押!杜秉澄被問「有無家人要照顧」喊:有3隻貓算嗎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大姑劉向婕涉嫌利用虛擬貨幣替詐騙集團洗錢,劉女丈夫杜秉澄與友人林于倫也都疑似涉案,不過3人均否認犯案,經台北地檢署昨(17日)偵結,將劉向婕、杜秉澄、林于倫及吳姓助理等4人,依涉犯《加重詐欺》、《洗錢罪》等罪嫌起訴,後續移審台北地院。同日下午,台北地院召開移審庭,裁定夫妻倆繼續羈押禁見,林于倫則以50萬元交保候傳。回顧該案,林于倫成立的公關公司遭檢警查獲,疑似提供詐團洗錢,循線查出該公司的帳戶則是交由杜秉澄、劉向婕使用,吳姓助理也曾協助提款,初估非法金流高達新台幣2700多萬元,北檢17日偵查終結,依《加重詐欺》、《洗錢罪》、《組織犯罪》等罪嫌,起訴劉向婕夫妻、林于倫及吳姓助理等4人。台北地院開庭審理,劉向婕供稱,自己只是協助丈夫處理客戶,虛擬貨幣的交易都是由杜秉澄負責,強調從事虛擬貨幣生意是「合法合規」,且還會跟客戶宣導反詐騙資訊,矢口否認犯案;杜秉澄雖承認犯罪,但又辯稱他是被詐騙集團誘導操縱的幣商,「我沒施用詐術,是他人導致我犯罪。」北院認為,夫妻2人供詞反覆、避重就輕,加上案發後劉向婕母親曾幫共犯林于倫出錢找律師,有嚴重串證之嫌,認定劉向婕、杜秉澄犯罪嫌疑重大,故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對此,杜秉澄得知自己需續押後,當庭不滿直呼「我就不是詐騙集團,為何這樣判?收水收錢都不是我,也不是我太太!」法官接著詢問他有無家人需要照顧時,杜秉澄則回覆家中有3隻貓,「如果不算家人,就沒有。」
涉嫌幫詐團洗錢遭起訴 徐巧芯大姑辯「只做虛擬貨幣交易」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大姑劉向婕、杜秉澄夫婦及劉女友人林于倫,涉嫌加入詐騙集團幫助洗錢2700萬元,台北地檢署於17日,依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4人,台北地方法院也召開移審庭訊問被告,其中主謀杜秉澄則當庭認罪,但劉向婕並不認罪,兩人都遭法官裁定繼續羈押禁見。劉向婕出庭時表示,自己協助丈夫經營虛擬貨幣買賣,主要進行強制驗證(KYC),並提醒客戶防範詐騙,僅負責確認想購買虛擬貨幣客戶的身份,其他工作由杜秉澄負責,但她也承認無法確定客戶資金來源。劉向婕強調,交易業務主要由杜秉澄負責。他每天早上向客戶提供報價,並在收到客戶的台幣後,幫助客戶完成兌換,購買泰達幣的事務也由杜秉澄與幣商交易,她對此知之甚少。杜秉澄則在羈押庭應訊時表示,因涉及人身安全及司法權力問題,他認為情況十分嚴重,若不及時說明可能會來不及,他對起訴內容全部認罪,強調自己並非詐騙集團成員,而是被詐騙集團誘導和操縱的幣商,「我沒有使用詐術,是他人導致我犯罪。經過這次法律程序,我認為自己應該面對問題,承擔錯誤,我對我的罪行全部認罪」,法官詢問他為何要承認起訴的三項罪名時,杜秉澄表示,因為發現自己陷入重大犯罪行為中,需要說清楚自己的罪行,然而當法官要求他詳細說明時,他卻語塞未再說話。對此,檢察官則認為劉向婕說法前後不一,避重就輕,因此不應予以交保,而法官也不採信其說詞,裁定劉向婕繼續羈押禁見。最終劉向婕、杜秉澄夫婦都遭法官裁定繼續羈押禁見,至於出借帳戶的林于倫則以50萬元交保。
杜秉澄全部認罪 他突激動手抖自爆被特別安檢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大姑劉向婕、杜秉澄夫婦及劉女友人林于倫,涉嫌加入詐團幫助洗錢2753萬5561元,3人起初都矢口否認犯行,沒想到,杜秉澄17日庭訊時,針對起訴內容口頭全認罪,杜秉澄講到激動處時,拿著麥克風的右手狂抖,讓法警上前戒備。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杜秉澄17日開羈押庭應訊時表示,由於有人身安全及司法權力的問題,情況非常嚴重,怕不說會來不及。隨後,他對於起訴內容全部認罪,強調自己非詐騙集團,而是受到詐騙集團誘導、操縱的幣商,「我沒施用詐術,是他人導致我犯罪,經此法律程序,我認為我自己應面對問題,承擔我做錯的地方,總體而言,我對於我的罪行,我全部認罪」。杜秉澄繼續表示,關於羈押庭時說出關於徐巧芯的3件事,包括潛艦聲紋、收受回扣或賄賂,過程中杜男表示抱歉,無法以確切的詞來形容以及內線交易後,他事後在台北看守所就受到監獄人員、主管「特別安檢」,像是獄方就問他出庭說了什麼、有沒有多說什麼、說了什麼不該說的,甚至派人搜索舍房的相關文件。杜秉澄認為,這些行為很不公允、違反人權。此外,他對徐的指控經媒體報導後,疑似有人打電話通知,導致他中午吃飯時被叫出去做特別安檢,認為這些調查「很明顯是一些相關壓力在操作、運作」。他繼續表示,檢方希望他自訴提告,但杜秉澄希望權力主動調查,因為以他個人力量太單薄,「我自己都沒錢請律師」,也許只能在這裡說最後一次。法官也詢問,為何杜秉澄要承認起訴的3罪,他表示,發現自己陷入巨大犯罪行為中,必須把自己的犯罪行為說清楚,然而法官要他講清楚時,杜秉澄卻語塞未說話。針對杜男指控,徐巧芯日前澄清,「我正正當當做人,沒有玩股票,也沒有接受任何回饋,潛艦聲紋更是不可能有人取得,如果我有潛艦聲紋,今天不會站在這裡,早就被被警察抓走了好嗎!」。
鄭文燦涉貪遭「當庭逮捕」!桃檢證實了 若定罪至少判刑7年
前桃園市長、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驚傳涉貪,昨(5日)晚間遭桃園地檢署帶回偵訊。今(6日)凌晨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預計桃園地院11時召開羈押庭。根據貪污治罪條例,如果定罪,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6000萬元以下罰金。桃園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昨(5日)傳喚鄭文燦到案。桃園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檢視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000萬元以下罰金: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據了解,鄭文燦疑似受人請託,協助龜山一塊原屬台塑的土地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對方交付一筆金額作為答謝;但最後土地未順利變更地目,鄭文燦將這筆款項退回,因而遭檢調鎖定,不過針對詳細案情,仍有待檢方說明。
曾奪印尼總統盃冠軍!拳擊國手染毒癮淪詐團監控手 只穿內褲睡夢中落網
新北市65歲陳姓婦人日前誤信詐騙集團話術,匯出400萬元後驚覺遭騙而報警,永和警方抽絲剝繭,查獲竹聯幫龍堂士林分會41歲鍾姓男子和陳姓男子等5人,涉嫌在詐團擔任拘禁販售人頭帳戶被害人的監控手,並發現鍾嫌是昔日的拳擊國手,近日將鍾男等人逮捕到案,全案依法偵辦。據了解,鍾嫌早年在台灣拳擊界赫赫有名,長年穩坐57公斤拳王,曾在釜山亞運奪得第5名,2004年又在印尼總統盃奪得冠軍,2006年參加杜哈亞運再獲第5名。但鍾嫌在某次比賽中遭受重擊,導致左眼視力受損,他後又染上毒癮,曾因深藏安毒而遭警方查獲,2017年又淪為黑幫打手遭逮,如今因加入詐騙集團再度落網。警方在調查陳婦遭詐案時,擴大追查金流發現陳、鍾在詐團擔任監控手,負責限制販售人頭帳戶被害人的自由,6月底見時機成熟而前往查緝陳、鍾等5人,鍾嫌則在睡夢中、僅著內褲落網,警方也查扣6支手機和200包毒咖啡包,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及毒品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提醒,詐騙集團常於社群媒體、影音平台投放假投資廣告,標榜穩賺不賠等詐術,騙取民眾鉅額財產,民眾投資應選擇政府核可之證券商或交易平台,不應將自身財物交予他人,避免受騙。
發霉、長蟲蛋混蛋液繼續賣 桃園蛋商家庭「海削5800萬」判決出爐
桃園市一對蕭姓夫婦與兒子共同經營蛋品公司,不料3人向養雞戶低價購買已破裂之雞蛋、發霉蛋、長蟲蛋等,包裝成蛋白液、蛋黃液、全蛋液等液蛋商品對外販售,5年來不法獲利近5800萬元,於2018年遭查獲。桃園地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分別判處3人有期徒刑2年至2年4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檢警查出,蕭姓父子及元山蛋品公司員工為降低蛋液之原料成本,自105年起將賣場回收之逾期雞蛋、養雞場取得之次蛋、破蛋,以及已經變質、發霉、長蟲之雞蛋,敲打混入一般蛋液後,售與不知情之蛋糕店等通路廠商,製成相關食品供不知情消費者食用。桃園地檢署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林秀敏、王遠志獲報後,於2018年8月11日指揮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桃園市政府、彰化縣政府衛生局人員,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同步搜索元山蛋品公司工廠及冷藏倉庫、被告蕭姓父子住處等 10處。檢警當場查扣相關帳冊、交易明細、記事本、行動電話等物,另由衛生單位就現場問題蛋品、蛋液進行封存,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17人。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被告涉犯刑法之三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販賣變質或腐敗、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重大,分別諭知具保新臺幣50萬元、10萬元。桃園地院審酌,蕭男夫妻及兒子基於共同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販賣發霉蛋、長蟲蛋製成之液蛋長達5年餘,且銷售之公司行號多達46家,其等所生危害非輕,犯罪情節亦屬重大,然3人犯後均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而對該46家公司行號施用詐術,使該等公司行號陷於錯誤而付款,已構成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2年至2年4月徒刑;可上訴。
騙烏干達學生來台打黑工!中州科大副校長判5年6月 這官員判更重
中州科技大學招攬非洲烏干達學生就讀,卻讓學生淪為超時工作的奴工,相關主管遭檢警和移民署認定觸犯《人口販運防治法》、《就業服務法》、《刑法》詐欺等罪。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時任柴姓副校長判刑5年6月、推廣中心藍姓主任5年、林姓行政主管2年10月、陳姓人力仲介2年、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涂姓副處長7年。判決書指出,柴男、藍女以中州大學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並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之林男加以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向參加者佯稱中州大學可以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等語,隱瞞烏干達學生一旦來台後,仍須負擔必要的生活費用、中州大學無法保證每位留學生可以順利獲得工作機會、留學生將可能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一旦工作不順利,必須仰賴家中經濟援助、如果繳不出學費,將依法退學等重要資訊,進而編織來台留學的美夢,讓留學生誤信為真。柴男等人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的財力資訊,總計16位留學生順利取得入境我國的簽證。留學生抵台後,柴男、藍女除介紹工作予留學生外,亦透過陳男仲介工作。因烏干達留學生來台目的是為求學,並非工作,且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又必須在台灣生活,只能被迫超時或在夜間工作,毫無任何自行選擇機會之脆弱處境,柴男等人無視此一脆弱處境,讓烏干達留學生長期從事勞動與實質取得之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進而達到勞動剝削。另一方面,涂男對於苗栗縣境內雇主是否違法聘僱烏干達留學生從事工作之行政裁罰,為圖利陳男及聘僱烏干達學生之公司,竟透過承辦之勞青處勞工服務科臨時工程助理員廖男主管對其施壓,並直接更換另一位承辦人員,使廖男配合,對陳男及其它公司雇主做出並無違法而不予裁罰之結論,使其等獲得免罰之利益。法院依廖男之自白及證人證詞、扣案之招生說明文件、被告間通訊之信息截圖、學生課程表、薪資證明、學費催繳通知、苗栗縣內部公文簽核、函文、學生工作時間表等證據,認定柴男、藍女、林男共同涉犯修正前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詐術勞動剝削罪;陳男涉犯同法第32條第2項之勞動剝削罪;涂男、廖男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彰化地院審酌,柴男、藍女、林男及陳男等人濫用自身社經地位而為本案犯行,自應併科罰金刑方能充分反應行為不法內涵;而涂男濫用公權力,換取廠商免罰利益之官商勾結,亦有科處罰金刑,以適度反應行為不法內涵之必要。因此分別量處被告等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併科罰金新臺幣24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刑度,涂男並褫奪公權5年;另追徵藍女及陳男之犯罪所得。廖男部份,法院考量他於偵查中自白,復無犯罪所得,且依其供述因而查獲同案被告涂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之規定,再考量其多次遭施壓,向科長反應多次均無法獲得任何協助,迫於壓力而為本案犯行,並無刑罰必要性,檢察官亦請求為免刑之諭知,爰宣告免刑。
中捷砍人案再傳詐捐!女網友假稱母受傷求捐款 網友秒識破揭露真相
台中捷運在21日發生一起砍人事件,導致許瑞顯及1名呂姓高中生受傷送醫,2人經治療後陸續出院,沒想到這起事件卻被不肖分子利用,在網路上假冒受害者家屬,試圖騙取捐款。 據了解,1日上午10時許,1名女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聲稱其母親在中捷事件中也受傷,該女子文中表示,母親在捷運上被刺傷,由於母親有糖尿病史,無法購買保險,導致傷口至今仍在出血,醫療費用預估要幾萬元,希望大家捐款幫忙,文章中還附上2張婦人背部出血的照片,看似真實且情況嚴重。 文章瞬間引起網友討論,細心的網友很快發現問題,質疑為何受傷至今已過多日,才發文求助;其次,從婦人躺的病床來看,明顯並非當天收治傷患的林新醫院,種種疑點引起網友的懷疑,認為該女子別有用心,試圖利用他人善心進行詐騙。 未料,1日下午1時許,情況出現大反轉,另1名女子在發文稱自己被盜用照片,早上發布的傷患捐款文是詐騙,希望大家不要上當,並請求大家協助檢舉該文章。 事後外1名女生澄清自己照片遭盜用,提醒民眾不要被騙。( 圖/翻爆料公社) 台中市政府立即澄清,強調21日中捷案件中並無該名婦人就醫,官方證實該貼文為詐騙訊息,目前警方已聯繫爆料公社工作員,將該文章刪除,避免民眾受騙,並展開追查,將依法偵辦該名假冒受害者家屬的女子。 警方呼籲,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對於網路上的求助訊息應多方查證,不可輕信;此外,警方強調,不要隨意散播、轉傳未經查證的訊息,否則將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及依據《刑法》,以詐術使人交付財物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警民聯手埋伏逮車手!扣假識別證 意外搜出毒咖啡包
北市內湖一名59歲的張姓男子誤信臉書資訊,加入投資群組因而遭詐185萬元後始覺有異,緊急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後也要張男配合,假意表示有意繼續投資,警民合作當場逮獲出面前來領錢的車手。初步了解,張男所受之詐術為投資型詐騙,詐騙集團提供假投資APP要求張男下載,並要張男依群組內「老師」指示操作投資股票,過程中更不斷要求張男持續投入金錢,前後共面交3次款項,陸續投入185萬元,直到張男驚覺有異,才緊急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查緝,在徵得張男同意下,其假意配合以假鈔向詐團表示欲繼續加碼投資,雙方相約在內湖區某超商內面交,警方則在附近埋伏,等到24歲的劉姓車手一拿到款項,便立即上前抓人,同時查扣偽造之識別證及收據等證物,另還意外在車手身上起獲毒品咖啡包5包。全案詢後依詐欺、毒品罪嫌將劉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有無同案共犯。內湖分局呼籲,近期網路上充斥各種投資廣告,其中有許多是詐騙訊息,使民眾掉入陷阱而不自覺,民眾投資理財應循正常管道操作,避免錢財遭詐。另詐欺類型隨科技進步,手法與話術不斷更新,民眾應該加強識別詐騙相關資訊,勿輕易相信。若有疑問,請立即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酷酷龍」圖像學英文公司涉逃漏稅上億 董座百萬交保
深耕文教產業30年,主打右腦圖像學英文的「酷酷龍」Cocolong堉舜國際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遭檢舉逃漏稅達上億元,桃檢調兵分多路搜索帶回一行人,檢方訊後認為違反《稅捐稽徵法》,將高姓負責人兼董事長和4名高層,諭令100萬至10萬元交保。創立30多年的Cocolong,主打開發右腦潛能學習法,透過趣味情境動畫,搭配單字諧音記憶與創意口訣,號稱讓學員可在7秒鐘就記住一個單字,打破既往死記硬背的窘境,不過教材所費不貲,全套要價上萬元。檢調接獲檢舉,指堉舜國際文化涉嫌逃漏稅,且金額高達上億元,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書郁9日指揮桃園市調處,兵分多路赴中壢區總公司、北市分公司和公司高層住處搜索,帶回董事長、董事和財務等多名高層。員工透露,9日上班時有數名檢調人員到辦公室帶走大批資料,公司高層也被通知傳喚到案,懷疑涉及洗錢、逃漏營業稅。檢方漏夜偵訊,訊後認為5名高層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訊後將高姓負責人兼董事長諭令100萬元交保,邱姓總經理80萬元、馮姓50萬元、2名高姓男子分別20、10萬元交保候傳,至於詳細金額跟手法仍待調查釐清。
抓不到?「創意私房」主機架設在美 主嫌「老馬」陸籍男藏身香港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從色情論壇「創意私房」購買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引發各界撻伐,士林地檢署偵辦皇池溫泉會館偷拍案,發現創意私房內也有被害人遭偷拍影片,決定另案主動簽分偵辦,10日指揮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偵辦,警方將針對不法進行網路分析,並調閱涉案人員資料比對追查中。警方調查,創意私房的主機架設在美國,幕後主嫌是一名綽號「老馬」的大陸籍男子。「老馬」2012年在美國註冊網域、架設創意私房,專門販售偷拍性交、成年男子對未成年女子性交或猥褻等影片,據傳共有20萬多部影像,會員將近5000人,累積瀏覽37萬餘人次,初估不法獲利約新台幣3000萬元。檢警在2021年曾查獲創意私房在台的多名代理商、管理員,其中包括林姓國小老師、前屏東縣員警等涉案人,相關涉案人遭判刑2到6年不等,其中還有1名被告因偷拍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過程遭重判17年,但「老馬」卻一直逍遙法外,據傳目前藏身在香港,要將他緝獲恐不容易,論壇仍持續經營至今。士檢去年偵辦創意私房將少女個資外洩,讓男會員威脅、恫嚇而拍攝獲取性影像,查獲20多歲周姓男子在2019年利用少女拍攝指定姿勢的性影像,隔2年又傳訊恫嚇要散布影片給同學,藉以獲取更多性影像,少女終難忍折磨向警方報案。士林地院依以詐術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2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檢警以往在偵辦詐騙、賭博、色情等不法網站時,都會向法院聲請網域扣押裁定,或用屏蔽的方式阻止民眾繼續連上網站,不過,歹徒通常會改網址重新上架,讓警方抓不勝抓。國民黨立委葛如鈞10日秀出創意私房的金流,從2021年11月起直到現在,業者收入超過89萬美元,換算將近新台幣3000萬元,甚至到9日都還有人繼續消費。葛表示,創意私房業者持續將數位貨幣轉換成現實世界流通貨幣,並呼籲政府盡速凍結業者的電子錢包。
買豪宅預售屋「視野被遮蔽」 楊謹華解約遭求償近千萬…法官判決出爐
女星楊謹華2014年購入總價超過6000萬元的台北市內湖預售屋,但她2017年交屋前發現屋外視野遭網球中心場館遮蔽,認為預售廣告不實,要求解約退款,與建商鬧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楊謹華違約,不過她已支付1729萬元,高於建商可求償的942萬餘元,因此不必再額外賠償。可上訴。青霖建設及地主主張,楊謹華10年前經代銷公司購買「溫布敦-19」和2車位,約定買賣金額6283萬元並簽定房屋及土地買賣契約。但楊謹華繳納16期1729萬元後,自2017年8月起就未再付款,也沒配合銀行對保、產權移轉用印。建商據此於2023年6月以律師函解除契約,以及沒收總價15%計算的懲罰違約金、請求損害賠償,扣除楊已付的1729萬元,提告楊謹華應給付建商777萬餘元、地主799萬餘元。楊謹華對此抗辯稱,預售廣告標榜「5.12公頃國家網球公園第一排」、「三面採光通風,正面收納國家網球公園美景」,代銷公司亦強調視野不受鄰近建物遮擋,才會簽約購買。但在即將完工交屋時發現2017年啟用的台北市網球中心,其主場館和行政大樓靠近預售屋且遮蔽視線。楊謹華指出,廣告及示意圖不實,完全沒提及網球主場館上方還有屋頂結構、行政大樓高度高於她購買的8樓,並因建商和代銷不回應質疑,因此於2017年發函撤銷買賣契約,自己不需賠償違約金且建商應退還她已支付的1729萬元。建商對此反駁,預售屋推出時市府還未敲定網球中心興建細節,不認廣告不實;球館鋼骨結構已在2016年7月完成,是否遮擋視線一目了然,但楊謹華1年後才發函解約,超出法定時效。法官審理後認為,楊謹華依據《民法》92條主張有權解約,但該條須具備「遭詐欺或脅迫」;楊提出的廣告文宣等文件無隻字片語提及「視野遼闊、不會遭鄰近建物遮擋」等保證。代銷人員證實有向客戶表明無法確定場館是否變更設計高度,從未保證住家視野前方無遮蔽物。法官亦從楊謹華提出2017年8月和代銷人員的對質錄音,認定不構成施用詐術使人混淆不清、陷於錯誤,楊謹華不能片面解約與要求退款。但建商要求賠償違約金應屬損害賠償,非強制性履約之懲罰性,依總價15%計算違約金942萬4500元,已涵蓋遲延利息、2次代銷服務費、裝修費與房地跌價損失等金額,故楊謹華已支付之金額足以完全抵扣,判楊謹華不必再賠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