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貸案
」 詐貸 潤寅 王音之 林家毅 詐貸案
金融內鬼2/彰化地面師詐團海撈3.7億 佯裝「貸款專員」遭判5年
震驚社會的「歐悅集團」詐騙案,最初是從執行長林冠宏等人涉嫌以假檢警、假投資等手法,對 12 名被害人詐取財物開始。但案情的關鍵,在於他們隨後勾結了地政士與貸款專員等,以「地面師」手法對被害人進行二度剝皮,透過不動產設定抵押的方式詐取 3.7 億元。今年9月底彰化地方法院對集團核心共犯吳棕睿判決出爐,以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罪手法也跟著曝光。 判決書指出,吳棕睿與其母親王女是整個詐貸環節中不可或缺的核心,集團對外以「世臣理財」公司名義招攬急需資金的民眾充當人頭戶,而吳棕睿及其母親則利用其專業知識進行指導。集團成員裝成「貸款專員」,並協助被害人向銀行或融資公司申辦汽車貸款,並同步偽造一份「汽車買賣契約書」,製造出人頭是「購車」而非「借款」的假象。透過這種手段,集團成功讓多家融資公司核准高額貸款,詐取多間融資公司的資金。吳棕睿及其集團利用此方式,成功操縱至少16位人頭戶,造成金融機構巨額損失。彰化60多歲楊姓婦人除了兩處房產被以2700萬元抵押,還有其它資產遭詐,總計被騙走1.1億元。(圖/翻攝畫面)吳棕睿利用貸款服務作為手段行詐,集團成員先假冒台電人員、警官、檢察官等公務員名義,謊稱被害人楊女涉嫌洗錢,要求她申辦網路銀行,隨後由吳棕睿接手,佯稱可貸得新臺幣 2700萬元。吳棕睿協助楊女士將名下兩處不動產抵押,款項扣除費用後約 1575萬元現金,楊女士旋即依照假檢察官指示將這筆巨款全數交付給集團車手,另有900萬元遭集團操作轉出,吳棕睿也從中獲利78萬逾元。判決書指出,吳棕睿的主要任務是針對已被詐騙的被害人進行「二次吸金」,除了房產抵押案,在其他多起虛擬貨幣投資詐騙案中,集團成員會推薦資金不足的被害人聯繫「世臣理財」的吳棕睿申辦貸款,藉以籌措資金補足「虧損」。另名受害人曾女就是在吳嫌慫恿下,以分期購買香奈兒包包名義貸款10萬元,使曾女士實際到手8萬餘元後,立即遭集團車手取走。法院在判決中,將集團所使用的《詐騙教戰守則》視為重要的犯罪證據,該份資料由前渣打風控經理王女親筆寫下,詳細記載了銀行照會的標準答案,並提醒人頭在照會時不得提到「當鋪或代辦所收費」等敏感詞彙,甚至要求人頭戶申貸用途一律回答「現金備用」。員林分局報請檢察官指揮兵分5路,前往詐團據點搜索,查扣10多輛載具其中不乏有千萬跑車。(圖/翻攝畫面)法院認為,這份專業的教戰守則,證明了集團是有針對性地利用金融知識、實施詐欺。他們能將人頭戶向多家融資公司進行「二貸」或「三貸」,即便是車輛已被設定擔保債權,仍能透過欺瞞手段取得資金,這種專業的「犯罪腳本」嚴重影響金融秩序並對受害人產生不可抹滅傷害。法院最終判決吳棕睿有期徒刑5年,法院審酌吳棕睿在集團中扮演招募、指導及協調的角色,雖為重要共犯,但並非集團的最終決策者或資金主導者。檢方也於據點查扣空白貸款、教戰守則、教戰守則、工作筆記、客戶貸款申請書、電話個資、借據1本、筆記型電腦1台等罪證,依觸犯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判處5年徒刑。知情人士透露,吳棕睿詐貸案母子聯手的判決,對台灣的金融業敲響了一記警鐘,這起案件的核心,並非傳統的偽造文書或人頭詐騙,而是資深金融精英利用內部的風控漏洞進行系統性犯罪。知情人士表示,這樣的犯罪不僅讓多家融資公司蒙受鉅額損失,也凸顯了現有風控機制在面對「內行人」的專業作弊時的脆弱性,呼籲所有金融機構,必須重新檢視其對「聯徵照會」、「資金用途追蹤」等環節的審核標準,以防堵下一波可能由「金融內鬼」主導的專業性詐貸犯罪。針對吳棕睿遭判刑,以及其母、前金融風控經理所撰寫的《詐騙教戰守則》等問題。本刊截稿前聯繫吳棕睿的委任律師黃鼎鈞。事務所表示,黃律師在桃園開庭,需隔日一早才能針對判決書內容及相關細節作出回應。本刊也致電歐悅集團詢問執行長林冠宏涉及詐騙等問題,該集團人員表示不太清楚細節,不便多做回應;至於林遭檢方求刑10年,後以300萬元交保後,是否還擔任執行長一職,該集團人員認為這是高層的內部訊息,不太清楚詳情。
制服房仲怎麼信2/黑道詐欺犯變身知名房仲店長 受害屋主嚇到「妻離子散」
「我只是賣房子,居然讓我人生掉入最大絕望困境!」CTWANT近期接獲民眾張先生投訴,位於新北中和的2間老公寓,在知名房仲品牌加盟店店長等一行3人以總價3100萬元出售後,售屋獲利約717萬元被對方以話術詐走。經查,3人曾扯入電信詐騙、銀行詐貸和殺人未遂等多項社會案件,張先生表示,事發後曾聯繫住商,住商卻稱「沒有這些人」,憤怒痛斥,「品牌房仲還有可信度?」「去年開始陸續有不良份子來我家附近叫囂,一直騷擾我家人,前妻就是被他們這樣騷擾到受不了而離婚,也因為擔心恐嚇威脅行為把兒子也帶走了。」張先生說,事發後曾致電住商總公司,對方告知沒有這些人,加盟店更名繼續營業,行騙的房仲仍刊登售屋訊息,他憤而挺身投訴。事件起於去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店長的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3人勸誘下售屋,又將售屋利得717萬元以話術要求轉出戶頭。9月他向律師、警察求助,經警察告知,才發現3人都有前科背景,驚覺這一切就是詐騙,並非什麼交易糾紛。許皓青於2020年曾登上媒體版面,與擔任兆豐銀行前新店分行女行員石蕙瑄,遭台北地檢署查出,兩人自2015年至2017年聯手代書以人頭交易炒房20餘筆、詐貸兆豐銀行2.9億元,並於2024年底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2024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官網查得許皓青擔任店長,遭詐騙後才發現,許曾夥同地政士、銀行員等人進行銀行詐貸。(圖/截自中天新聞)黃琝翔則在2022年遭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同年7月,檢警「靖城專案」中掃蕩電信詐欺集團,又被警方發現,黃為首的詐團,假借投資飆股名義行騙,累計總詐騙金額近3000萬元。另一名劉昌傑,過去也有詐欺前科,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2023年7月核准假釋;儘管3人多有前科,因偵查中仍可自由行動。此外,張先生還發現,最後陪他辦理過戶手續的地政士,也是之前許皓青兆豐詐貸案中,協助偽造虛增買賣金額的周姓地政士。張先生強調,對方3人從拜訪、碰面都是遞住商名片、穿著住商制服,還曾約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洽談。2024年4月時,張先生也上住商網站查詢,確實有該幾名房仲的資料,許皓青、黃琝翔擔任店長,劉昌傑則是高級經紀人員,不過等到9月發現被詐騙後,3人資料也從住商網站上消失,原本3人任職的房仲店名,也從富寓雙城加盟店更改為台北華山加盟店。張先生無奈對記者說,他在不動產買賣交易並非有很多經驗,過程中對於房仲所指示的作業流程根本無法判斷是否有問題,「當初覺得住商這麼大的品牌,應該不會有這種制度上的疏失或漏洞,結果沒想到竟然會碰上房屋詐騙。」張先生提供與前妻的對話紀錄,雙方在去年底辦離婚後,前妻因擔心小孩安全,已帶小孩搬離住處。(圖/投訴人提供)而更讓他傻眼的是,事發後他打電話至住商總公司反應,得到的回應僅僅是「我們沒有這些人」,幸好當初他查詢官網時,有把這幾個人的照片截下,還能證明當初確實有這3人的資料。由於目前2間房子已出售,其中一間又在許皓青的經手下,以相同交易價格轉手第3人,張先生已不期待房子能回到他手上,「不過至少717萬元售屋獲利應該要返回,住商也應負起責任給我一個說法,為什麼有前科的人,能用這種合法掩護非法的方式,在住商體系中任職,而且還是擔任店長,繼續詐騙、賣房子?」如今網路搜尋,還可見許皓青以住商仲介的名義刊登出售訊息。由於該案2間房、總價3100萬元的交易,卻支付700餘萬元,相較於通常不動產仲介佣金,是支付近10倍的仲介費。去年11月,張先生已委託律師向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等3人向地檢署提告加重詐欺罪。記者問及去年7月發現遭詐,為何今年8月才投訴媒體?張先生無奈表示,他自從碰上房仲詐騙後,又碰上「假律師」再被詐騙了一次,到了10月後才更換律師,11月提出刑事告訴狀,接著因為家人被騷擾,歷經妻子離婚、帶小孩搬家,一直處於驚慌失措中。今年看了許多房產詐騙新聞,才覺得他可能不是個案,希望為自己伸張正義,也能提醒他人。張先生先是碰到房屋詐騙,又碰上假律師,假律師要他不要報警以免打草驚蛇。圖為他向全國律師聯合會檢舉假律師的回函。(圖/投訴人提供)對於上述指控,住商則有不同說法。住商回應,經查,該案為人員2024年加盟之前所接觸開發案件,採售後買回型態,客戶提及的717萬元款項,已於2024年7月10日匯入加盟店之公司帳戶,扣除相關費用後,於2024年7月11日匯入買方帳戶,並有完整文件可供佐證。因此,並無客戶所指之詐騙情事。對於房仲有前科,住商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僅有犯特定罪責且判刑確定者,不得任職經紀業。經查,該人員任職前無《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提之前科,因此符合法規合法任用。同時,總部對於加盟店人員設有內部管理稽核機制,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要求改善或終止契約。加盟店可依營運需求招聘人員,惟總部保有監督權限,以維護品牌與消費者利益。據了解,許皓青、黃琝翔還在職。住商表示,張先生反映的問題,我司高度重視,惟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然後亦會全力配合調查。我們重視每位消費者的權益,若後續調查確認加盟店有違規操作,將依規採取必要措施。另,若消費者有交易上疑慮,本公司皆歡迎來電總部法務諮詢。20250915更新當事人黃琝翔委由律師來函聲明:本人任職於富寓房屋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均競競業業,待客誠懇,從未涉及詐欺不法情事,更無任何詐欺罪之刑事犯罪紀錄,與張姓男子間之房屋買賣爭議,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25816號案件偵辦中,本人是否涉及詐欺犯嫌,尚未經法院審理判決。本人為一般市井小民,下班後即返家照顧妻小,生活單純樸素,並無任何組織犯罪之紀錄,何來黑道背景之情?更遑論涉及吸金詐騙!
立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不法關說」最重判5年 棄保潛逃關3年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棄保潛逃加重可關三年,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向法官、檢察官等不法關說,最重判五年。棄保逃亡的案例也屢見不鮮,日前竹北涉嫌虐童的竹北教練、證券炒手鐘文智、國寶集團創辦人朱國榮、涉嫌軍方獵雷艦詐貸案的慶富造船少東陳偉志等。這些案子在在顯示出,就算有再高額的保證金,現行刑法對於棄保潛逃不會另外課責的情況下,不僅減損交保制度的效力,更讓刑事訴追變成有錢人的笑話。增訂棄保潛逃罪,處以刑法,才能維護司法的公信力。因此提案修法。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重「棄保潛逃」刑責,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從原本「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三讀條文第一百六十一條加重潛逃者刑度,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損壞拘禁處所械具或以強暴脅迫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聚眾以強暴脅迫犯第一項之罪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立法院通過 棄保潛逃可關3年 不法官說最重判5年。(圖/中國時報記者曾薏蘋攝)針對棄保潛逃者,根據三讀修正條文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經檢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次修法也新增第十章之一,妨害司法公正罪;三讀條文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對於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約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傳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就證言、鑑定或傳譯之事項,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者,亦同。新增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意圖使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使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傳譯,對其本人或其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與其訂有婚約者或其他身分上或生活上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實行犯罪行為者,依其所犯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新增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三,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法官、檢察官因而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立法三讀後,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發言指出,一百六十一條訂了三年有期徒刑,其實一百六十二條沒有一起修正,現在一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訂了一到七年,一百六十二條第二項還是六個月到五年,就是前面條文有些錯置,「明明一百六十二條比較嚴重,結果強暴脅迫刑度還是比較輕」,顯然藍白連這種基本的立法令都不會,這是一個單純的數學問題。他說,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的問題是,明明今天學界就說,不需要棄保潛逃罪,若硬要訂,就把它訂在三年,那一年的級距要放什麼?所以才會說,硬要訂就是無保跟拒保一起訂,不然就都不要訂,結果訂了也就算了,卻只訂一個,還竟然比羈押中的脫逃還嚴重。他說,刑度雖然一樣,但是沒收保釋金,實務上保釋金是成為司法行政的一個對價,為什麼還要訂一個三年,不合理嘛,此外,如果今天是請託跟施壓,施壓如果定義不清,關說也是一個問題,今天如果關說是公務人員職務以外的事項,那一般民眾的請託跟比較嚴重的施壓,為何沒有訂到法條裡,這樣的立法品質,真的堪慮。此外,相關條文未採用民進黨團版本提議納入「施壓」,藍委吳宗憲則表示,施壓沒有明確法律原則,所以自己不敢放進去,會對未來審判產生影響。
信義房屋案名譽案勝訴!呼籲媒體應善盡查證義務
新聞自由雖攸關公共利益,享有言論自由最大限度保障,但媒體仍需負查證義務。網路媒體匯流新聞網多次由法院判決報導不實,未善盡查證義務,撰寫不實報導影響企業商譽,知名企業信義房屋、美歐亞綠能都受害;其中,匯流新聞網不實報導信義房屋前員工任職期間買賣詐貸案,經三審定讞,匯流新聞網需於網站上刊登判決啟事。根據匯流新聞網於110年6月刊登的新聞,標題寫道「信義房屋前員工『任職期間』買斷賺價差還做假合約向銀行超額詐貸遭判刑」;內文記載「信義房屋前員工范姓房仲『任職信義房屋期間』,利用人頭,濫用專業向銀行詐貸得逞,遭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事實則是匯流新聞網取材來自106年12月新北地院范邦儒的判決,但未善盡媒體查證之責任,匯流新聞網於報導中敘述范邦儒為信義房屋職員,於任職期間犯案,實則范邦儒犯案時,已自信義房屋離職多年,匯流新聞網的報導有誤導疑慮。法院判決指出,信義房屋為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頗負盛名的業者,匯流新聞網於范邦儒案判決後3年撰寫其報導,只要上法學檢索系統就可查詢當時的判決、更正裁定,「查證成本甚低」,但匯流新聞網仍為不實報導,顯然未經合理查證。法院判決進一步說明,報導中敘述范邦儒於任職期間有買賣申貸詐術犯行,不僅與事實不符,更意圖使大眾認為信義房屋員工有利用職務上機會圖謀客戶利益,讓大眾產生信義房屋公司內部管理不佳的負面印象,也影響消費者委託信義房屋買賣屋的意願,貶損信義房屋於社會聲望、信譽的評價。此案已三審定讞,匯流新聞網敗訴,更需於匯流新聞網、轉載的蕃薯藤網站首頁上方,以全文為18號字體刊登:「判決啟事:本件當事人間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更一字第44號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上訴人信義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被上訴人匯流傳媒有限公司應於CNEWS匯流新聞網、蕃薯藤網站刊登判決啟事部分勝訴」1日。匯流新聞網報導不實的新聞不僅一樁,根據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訴字第3318號,匯流新聞網報導「力暘弊案連帶讓美歐亞再被提起 調查局:將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的新聞,也讓美歐亞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名譽損害。該報導中記載「力暘集團光電弊案,連帶讓知名綠能廠商美歐亞近年所涉案件,再次於業界被提起」、「美歐亞涉嫌透過有力人士施壓能源局」、「據指出,美歐亞近日也因為一起財務糾紛,被另外一家能源公司提告」等敘述,影射美歐亞有不法施壓官員的行為;然而法院認定匯流新聞網並無法舉證前述報導敘述內容為真實,也無法證明其在發布報導前已盡合理查證義務,致報導內容損害美歐亞綠能股份有限公司之名譽權。本案為一審判決,後續可上訴。新聞自由雖然攸關公共利益,國家要給最大限度保障,但新聞媒體仍須就其報導負相當查證的義務;而匯流新聞網身為媒體從業人員,更能採訪相關人員,在客觀上無難以查證的情況存在下,卻是直接引用屬於傳聞性質的其他媒體報導,而未再進行查證,上述二則報導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更顯然對社會失去媒體的公信力。
柯文哲糟了!「im.B」承審法官許芳瑜再中籤承審 滿手大案量刑不手軟
台北地院26日下午2點舉行柯文哲等人所涉貪污案公開抽籤分案,由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法官許芳瑜中籤,合議庭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許芳瑜今年審理im.B詐騙案做一審判決,重判主嫌曾耀鋒有期徒刑16年6月,而審判長江俊彥也審理過多起重大案件,包括史上最大詐貸案「潤寅案」,對主嫌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分別判處26年、28年徒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圖利及公益侵占、背信等多項大罪起訴,全案上午中午移送台北地院審理後,北院認定該案為重大貪污且涉及洗錢的金融案件,因此決定由重金庭審理,台北地院下午2點於五樓法官研究室公開抽籤,由重金庭庭長吳承學從8位法官中,公開抽出衛股法官許芳瑜為受命法官,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則為楊世賢。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司法官52期的許芳瑜2022年加入重金庭,案運「奇佳」、屢中大案,審過3位律師以不實見證文件護航吸金案,退休刑警吸金6.5億元案。2023年,許芳瑜中籤審理曾耀鋒等人所涉im.B吸金案,密集審理1年將30多名被告陸續判決,期間又經手多件矚目金融案件,包括朱國榮松崗炒股案,在朱逃亡被通緝後,裁定沒收1億元保證金,把朱的林姓女密友判刑4年,又將涉嫌接受貸款客戶招待出國打小白球的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依《銀行法》判刑6月。外型嬌小纖秀的許芳瑜,說話輕聲細語但是非分明,條理相當嚴謹,當她開庭淡淡說出語意很重的質疑,常讓被告與律師不知如何接招,就算想企圖狡辯也很難甩開她追問,量刑更不手軟,頗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風格,審理光電業者吸金上億元,她重判首腦12年徒刑,審理林冠百掏空德信證券案,她判林4年2月徒刑。許芳瑜目前仍有滿手大案待消化,包括立法院前副院長鍾榮吉在台肥董事長任內所涉違規放貸案、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涉收遠雄建設4億回扣案、百富環球公司涉吸金逾180億元案,11月底她剛審結「航海王」台驊公司前董事長顏益財所涉內線交易案,判刑1年11月,另洗錢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3年。至於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是司法官學院39期結業,也是資深的金融庭審判長,他審理過許多重大矚目案件,審過藝人夏于喬父親夏世紘等富南斯集團成員吸金案,判夏世紘2年4月徒刑,另審理利用勞動基金炒股的勞動部前組長游迺文,依《證券交易法》判刑9年;將非法銷售境外澳豐基金的兆富公司負責人曾奎銘,判刑2年3月,涉及投資詐欺的「華爾街女神」陳莉婷,也被江的合議庭判刑3年。除此之外,還包括白狼案、潤寅案等。江俊彥訴訟指揮常直接闡明案情主要爭點,要被告和律師仔細評估抗辯策略的利弊得失、想清楚再說,庭訊不太容許失焦又漫長的陳述,他還曾命被告必須出庭聆判,用意是打算預防性羈押被重判的被告防逃,但因檢方沒聲請而作罷。另外,陪席法官為55期楊世賢,2024年8月底才加入重金庭、成為江俊彥的庭員,曾審保母虐死6個月大男嬰,判刑9年,審理媒體人彭文正告前總統蔡英文的律師涉嫌妨害名譽,裁定駁回彭的自訴,也曾審老翁不堪長照壓力、親手悶死病妻所涉殺人案,以情堪憫恕為由減刑輕判2年6月徒刑。包括「雞排妹」鄭采勻上網公開網紅陳沂手機門號個資案,也是楊世賢調任重金庭之前所審理,判鄭4月徒刑,另審理資策會告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犯《著作權法》一案,以資策會提告逾期為由裁定自訴不受理,目前經手的大案包括「台版地面師」律師蔡鴻燊等人所涉貪污案。根據吳承學表示,法院收到案件分為一般案件或金融案件,一般案件原則上是電腦抽籤,或者是經過院長核定的重大矚目案件才會用人工抽籤,如果是金融案件一律都是人工抽籤。吳承學指出,柯文哲案是分為金融案件,金融案件有4大類,包括涉及《銀行法》、《證交法》等金融十法案件,以及被害法益達1億元以上案件,還有涉嫌貪瀆加上洗錢的案件,或者院長核定者,而柯文哲案起訴法條包括《貪污治罪條例》與《洗錢防制法》,所以是屬於涉嫌貪污加洗錢的金融案。吳承學說明,柯文哲案洗錢、公益侵占的金額未達1億元,所以本件不是分「金重訴」字案,而是「金訴」案。
柯文哲涉多項貪汙罪遭起訴 合議庭法官抽籤結果出爐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柯文哲涉嫌收賄1710萬元,遭北檢依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嫌起訴求刑28年6月,下午公開抽籤承審合議庭抽中「衛股」,召開5名在押被告的移審庭,確定是否繼續羈押。北檢26日上午10時宣布偵結,包括柯文哲、柯文哲帳房李文宗、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8名被告共11人遭起訴、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其餘5人不起訴。法官許芳瑜結業於司法官學院52期,曾審理花蓮富里鄉長賄選案、百萬環球資產公司吸金案,審判長江俊彥則審過勞動基金炒股案、潤寅詐貸案,至於陪席楊世賢曾授命審理國安私菸案。北院表示柯文哲收賄金額未達1億元標準,不會有重大金融犯罪專庭,下午2時許公開抽籤,一審由衛股負責審理,受命法官為許芳瑜、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桌上滿滿卷宗,待法官閱畢後將決定被告是否繼續羈押。
舅媽聯手「金牛角名店」詐貸1.2億 賈永婕18字吐心聲:不要逃避
新北市三峽知名金牛角店爆出詐貸案,前負責人因為資金缺口,竟然找員工和親友當人頭,偽造財力證明購買5間房產。其中,銀行一名女襄理更當起軍師,詐貸金額超過1.2億,而身分更是來頭不小,是賈永婕的舅媽。對此,賈永婕也做出回應了。根據《TVBS》報導,三峽這間金牛角名店的前負責人因資金短缺,找員工充當人頭,與銀行女襄理合謀詐貸1.2億元。案發後,負責人一度失聯,遭到警方通緝,直到昨(17日)才到法院應訊,當庭認罪。更驚人的是,詐貸案中的銀行女襄理,正是藝人賈永婕的舅媽。賈永婕過去曾透露,父親過世後,她和弟弟把遺產都給母親,一路上也有幫她做財務規劃買保險,豈料舅舅和舅媽開始分批提領帳戶內的現金,聲稱要裝潢房子,還帶著失智的母親去解約保單,將963000美元匯到他們美國的帳戶,幸好賈永婕和弟弟及時阻止,並提告法院。當時賈永婕感到十分無奈,因為舅媽的關係,讓她受到很多質疑。針對舅媽涉及詐騙一事,賈永婕曾感嘆「沒想到我們碰上的,是職業級的金融詐欺慣犯」,如今案件到一審,但舅媽仍否認犯行,賈永婕則向《三立新聞》表示:「不要逃避,勇於認錯承擔,接受法律制裁!」
潤寅壞律師1/法官轉律師收1250萬當顧問 黃呈熹幫滅證洗錢要坐牢
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潤寅案,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在11年間,陸續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元,楊、王兩人遭最高法院各重判25年、27年徒刑定讞,併科罰金各高達6億元、6億5千萬元,楊、王兩人鋃鐺入獄,不過共犯中最受矚目的是由法官轉任的律師黃呈熹,檢方指控他收費1250萬元,替楊、王兩人滅證和洗錢,纏訟4年後,終於在2023年11月2日判刑1年10月確定、併科罰金60萬元,近日將發監執行。63年次的黃呈熹今年50歲,輔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40期結業,曾任台北、高雄地院法官,曾審理前立委邱毅率眾到高雄地院滋擾案。黃呈熹的妻子為檢察官,不過外傳黃2016年3月與未婚的前女書記官參團共遊歐洲,女書記官卻在捷克失蹤,後來陳屍在捷克小鎮河邊,死因不明;黃也曾接受委任一件士林地院審理的遺產分割案,卻被發現與兩造當事人都有牽連,律師公會認為他違反律師倫理、移送懲戒,遭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罰停止執行職務2個月。台北地院2020年10月間審理潤寅詐貸案,在北院大禮堂傳喚142名當事人出庭,場面十分壯觀。(圖/報系資料照)創下超貸紀錄的潤寅集團是老牌紡織貿易商,從事化纖原料、橡膠、輪胎原料進口,旗下4家公司包括潤寅實業、易京揚實業、潤琦實業與頤兆實業,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因財務操作不當、資金周轉不靈,自2008年起,以現金、水果禮盒,收買多家上市公司、廠商幹部,製作假合約、發票等不實交易紀錄,向多家銀行詐貸,掩飾公司財務危機。2019年4月起,星展等債權銀行愈來愈懷疑潤寅集團的財務問題及償債能力,王音之不堪壓力,找上曾任法官的黃呈熹商量對策,前後支付黃的「顧問費」、「律師費」共1250萬7266元。王音之曾LINE黃:「親愛的弟弟,如果星展這樣一直搞下去,沒完沒了,怎麼辦纔好?」黃回「這是必然的,銀行本來救(就)起疑了,當然會軟硬兼施的不斷要你提出佐證來」。最後潤寅集團2019年6月起一連串跳票,終於惡性倒閉。法院統計潤寅集團共詐貸470億元,為遮掩犯行陸續償還後,未還款項仍達43億4300萬9752元。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詐貸470億元,各遭重判25年、27年徒刑確定。(圖/報系資料照)楊文虎、王音之夫婦2019年6月1日逃亡前一天,女兒楊宇晨拜訪黃呈熹,同年6月3日王音之跨海指示黃呈熹處理公司解散事宜,黃要求潤寅員工連夜打包物品,將100多箱文件送去回收廠銷毀,並找電腦高手將公司電腦重置、銷毀電腦資料,除將10餘台主機藏在常替王音之送水果行賄的「百纖果屋」水果行內,黃也將2台主機藏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致偵辦初期一度陷入瓶頸,還好在北檢承辦檢察官陳映蓁等人抽絲剝繭下,黃的犯行無所遁形。黃呈熹替楊文虎、王音之夫婦湮滅罪證和洗錢犯行,其中觸犯刑法第165條滅證罪,高等法院已在2021年9月間判刑10月確定,不過黃仍就滅證罪和洗錢罪提起上訴,最高法院2023年11月2日駁回上訴,判刑1年10月確定、併科罰金60萬元,黃也成為第一個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洗錢罪遭判刑確定的律師。負責偵辦潤寅案的檢察官陳映蓁(現為北檢主任檢察官)是司法官訓練所47期結業,承辦潤寅案時,雖然才剛生產不久,但為求突破案情,不捨晝夜、勾稽比對,同事們都看在眼裡,最後一路搗破潤寅案這件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已逃往美國的主謀楊文虎、王音之夫婦不得不回台受審,連收賄吃案的前調查官郭詩晃、協助滅證洗錢的律師黃呈熹也難逃法網,成為檢察界偵破超貸案最亮眼的代表作,陳映蓁2020年獲北檢票選主任檢察官第2高票。
潤寅壞律師2/超貸470億三大咖助攻 金控老董、大律師、調查官下場慘
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潤寅案害慘銀行界,12家公股及民營銀行慘遭詐貸470億元。台北地檢署查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從2008年起,以假合約、假發票作帳騙取銀行貸款,終於在2019年包不住火逃亡海外,仍遭檢調緝捕回台。北檢承辦檢察官勾稽比對,發現潤寅案拖了11年才東窗事發,與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刻意交好3個業界大咖有關,分別是前合作金庫董事長廖燦昌、法官轉任律師的黃呈熹、以及前調查官郭詩晃。3人事後不但丟掉工作,還遭起訴判刑,下場悽慘。其中曾任合作金庫董事長的廖燦昌,堪稱藍綠通吃的銀行界「經營奇才」,他在馬政府時期當過台企銀和合庫董事長,2017年11月因「慶富案(即海軍獵雷艦詐貸案)」,遭拔除合作金庫董事長職務,不過民進黨蔡英文當選總統後,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在2019年4月間,以「用人唯才」為由,重用他擔任第一金控董事長,外界盛傳是受到新潮流系的鄭文燦和陳菊推薦,讓他秒成綠朝新貴,但遭否認。不過廖燦昌當上第一金控董座才1年多,2020年因為遠東航空22.5億元掏空案,涉嫌在合庫董座任內超貸遠航遭起訴,因此丟掉第一金控董座寶座,接著2022年底,又因潤寅超貸案遭到起訴。檢方查出廖燦昌擔任台企銀董座時,就常接受王音之致贈的「高級水果」,廖轉任合庫董座後,王轉向合庫貸款,合庫主管和承辦人員疑似因廖的壓力,明知潤寅已被列為呆帳戶,仍核貸撥款4.6億元,造成呆帳2.9億元。兩度被拔除金控董座的廖燦昌,未來將有跑不完的法院。律師黃呈熹因潤寅案遭判刑,在法院審理期間仍接受媒體採訪、相當活耀,預料將遭律師公會懲戒除名。(圖/翻攝臉書)至於曾任台北、高雄地院法官的黃呈熹,轉任律師後生意不錯,不過他曾因違反律師倫理,遭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罰停職2個月,現在又因擔任潤寅案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的法律顧問、收費1250萬元,要求員工湮滅證據及洗錢,連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也藏了2台潤寅集團的電腦主機,遭判刑1年10月確定。對此,律師懲戒委員會已對他先判刑確定的滅證罪,予以最重的除名處分,洗錢罪則在2023年11月間判決有罪確定,北檢將發函律師公會,要求再次懲戒,一般預料,黃的律師資格將確定除名,永遠無法執業。另外,調查局早在2016年8月間已發現潤寅集團有問題,當時交給台北市調處專員郭詩晃承辦,王音之透過與郭熟識的潤寅集團金主、有富集團董座洪村騫關說,希望能全身而退,洪村騫指示有富開發部經理李世仁安排跟郭詩晃見面,洪幫王音之代墊500萬元現金裝在水果盒,赴郭家交給郭,2019年1月,郭向李洩密表示:「案件將調查終結。」5天後,郭將潤寅案卷證以查無不法理由「列參」,李得知轉告王,「王董:您的案件已經簽送出結案」。後來檢調查扣潤寅電腦,找出被刪的「內帳」資料,記載2張支票及「調查局郭」,才讓郭詩晃收賄內鬼犯行曝光。郭一審遭重判12年,懲戒法院另將郭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併罰款60萬元。前台北市調查處調查官郭詩晃,被控向潤寅集團收賄500萬元吃案,北院重判12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調查官捲入潤寅472億元詐貸案 北市調處前專員郭詩晃重判12年
調查官捲入詐騙金額高達472億元潤寅詐貸案!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前調查專員郭詩晃涉嫌收賄500萬元吃案,以潤寅案查無不法,僅將案件列參考,經台北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後,台北地院今重判郭男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還可上訴,郭男到場聆聽宣判後喊冤。至於潤寅集團主嫌、董事長楊文虎、王音之夫妻,最高法院2021年12間維持二審見解,將王音之判刑27年、併科6億5千萬,楊文虎判刑25年、併科6億元全案定讞,發監執行。起訴指出,2009年間,有富集團有意在郭母住處一帶進行都更,郭男因此結識有富董座洪村騫及有富開發部經理李世仁,而洪同時是潤寅集團金主,借款給潤寅再收取高額利息;2016年8月間,調查局將潤寅案交由郭承辦,王擔心詐貸犯行曝光,透過洪找上郭,希望能全身而退,洪同意協助。後來洪村騫指示李世仁安排跟郭詩晃見面,洪將幫王音之先代墊的500萬元現金裝在水果盒,赴郭家交給郭,郭收下,加碼向洪提出協助他升等的要求;2019年1月,郭向李洩密表示:「案件將調查終結。」5天後,郭將潤寅案卷證以查無不法理由「列參」,不予查辦,李得知轉告王,「王董:您的案件已經簽送出結案」等語。檢方指洪、李涉犯行賄公務員罪,考量2人認罪,願支付高額公益金,認為能以緩起訴替代刑罰,要洪繳交6000萬元緩起訴金,洪已繳交完畢,另須接受12小時法治教育;李同樣緩起訴,要上繳國庫120萬元,接受16小時法治教育。至於王音之坦承與洪共同行賄郭,並轉污點證人,僅判刑4月、褫奪公權2年。
萬年欠稅大戶1/納稅人離世、潛逃稅債難討 延長追稅期殃及後代至2032年
有人天生含金湯匙,也有人一呱呱落地就在「欠稅大戶」。財政部7月1日公布最新個人欠稅排行,股市聞人黃任中與其胞姐夏黃新平、高雄黃承志家族、「蕈菇大王」林天財、台南魏氏家族等持續霸榜前五名,不過這些20、30年前的陳年舊案,欠稅人大多已離世,甚至第二代也不在,要向後代子孫討稅債,可說是難上加難。股市聞人黃任中連年位居個人欠稅大戶榜中之冠,他生前不僅在股市中走跳自如,也算是國內電子業上游的元老之一,曾任楠梓電董事長,喜歡名車、名酒、藝術品,身邊經常跟隨一些「女弟子」、「乾女兒」。不管個人或企業欠稅,經常發現大筆金額的不動產皆抵押貸款,銀行有優先債權,其餘藏品也拍不了多少錢。2003年拍賣黃任中收藏的名酒、人蔘等多項禮品。(圖/報系資料庫)黃任中至今加上罰金已積欠19.18億元,其胞姊夏黃新平也積欠國庫12.55億元,加上另一位胞姊黃燕平的1.67億元,3姊弟共欠下逾33億元稅款未繳,明年黃任中逝世滿20年,家族成員皆避居海外,想必是筆收不回的呆帳。個人欠稅第二名的是高雄黃承志與姊妹黃瑞月、黃瑞雲3人共15.04億元,黃承志為婦幼建設負責人,他與前彰化銀行董事長蔡茂興交好,1998年起利用屏東縣遊憩設施開發案,向彰銀申貸12億元,再拿假發票向銀行請領工程款,是當年轟動一時的「彰銀詐貸案」主嫌。不過他和姊妹積欠的稅金則是起於1996年,在詐貸案曝光後,2001年黃承志因詐欺、違反銀行法遭到起訴,之後便潛逃中國,20多年過去了,許多人都認為黃承志應該已不在人世,不僅積欠的稅款拿不回,向彰銀的貸款也皆淪為逾期放款。個人欠稅名列第二的高雄黃承志,1998年就是利用婦幼建設興建的「諾貝爾大樓」抵押借款,總戶數1470戶,其中數百戶房屋在建商倒閉後流入法拍市場。(圖/報系資料庫)全國個人欠稅第五名的台南魏姓家族13人,起因魏家男主人魏東來因土地徵收獲得4億多元補償款,但他於1996年過世時將財產中3.3億元贈與給配偶魏陳秀梅,不到2年女主人也往生,其子魏述堯等8名子女再繼承遺產,但在申報遺產時僅列59萬餘元,經國稅局查核後認定遺產總額應為3.2億元,遺產稅、贈與稅加上罰金、滯納金、滯納利息等,至今已累計積欠8.01億元。經記者調查,事隔將近30年,魏述堯等8名子女已有不少人往生,魏述堯為台灣第一批赴日本學習鑽石眼模的工程師,並與兒子魏子夏創辦不銹鋼線材製造廠「元能公司」,目前魏子夏擔任董事長,事業遍及美洲、歐洲以及日本。不過魏子夏也已70餘歲,雖事業有成,但若要魏家第三、四代為祖先償債,恐難度相當高。自財政部2010年公布欠稅大戶名單以來,前幾名幾乎沒變過,立院在2021年底修法,把2007年3月5日前的舊案追稅期延長至2032年,但許多納稅人不是已經去世,就是已經脫產,想把稅款追回來,真的十分困難,若只表面延長追稅期卻缺少執行力及檢討現行制度,公布萬年不變的欠稅大戶名單將流於形式,恐無法達到警示效果。
假交易詐貸56億!鼎興負責人何宗英3度起訴 再判6年10月
台北地院今(5日)宣判,牙材商鼎興貿易連續8年用假合約向新光銀行等10多家銀行、金融機構詐貸37億餘元,北檢前年又發現永豐銀也遭相同手法詐貸損失18.7億元,因此依違反《銀行法》判處負責人何宗英6年10月、鼎興總經理張譽瀚5年以及財務主管江美玉判刑6年。何宗英。(圖/報系資料照)鼎興公司是國內知名的牙科器材廠商,成立於1949年,1951年起自日本、歐美進口牙材,負責人何宗英是中山醫學院牙科畢業、日本大學齒學博士,曾任台北市牙醫師公會理事長,在牙醫界頗具知名度,不過鼎興貿易因資金周轉問題,從2008年起開始製作假的醫院牙科部與診所醫師合約,並且向熟識的牙醫借用支票,拿去向華南、新光、工銀租賃等9家銀行、4家租賃公司借貸,2016年7月間驚傳跳票,才發現鼎興詐貸高達37億元,負責人何宗英先前已分別被起訴2次,一審各判刑18年、9年2月,目前正在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另外,揭發永豐金控弊案的「吹哨者」的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晋源,也曾在鼎興詐貸案後,發現銀行有多人名字和何宗英近似,事後查出,永豐銀當時監察人何宗達,是何宗英妻子的外甥,具有三親等關係,卻沒有據實填寫利害關係人,疑涉弊端。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察官調查後發現,何宗達長年旅居國外看不懂中文,相關業務都是交由秘書助理處理,至於永豐銀承辦人員在核貸過程中,並沒有對鼎興特別寬鬆,反而是越審越嚴格,不過提供票據讓鼎興去借貸的診所,確實有在營業,加上鼎興跳票前還款紀錄正常,因此持續放貸。檢察官認為,永豐銀相關核貸過程或許有行政疏失,但無涉及刑事犯罪,處分何宗達、張晋源等14名銀行職員不起訴,但何宗英以及張譽瀚、江美玉3人,則涉嫌從2014年起,向永豐詐貸18.7億元,累計鼎興詐貸案不法金額已高達56億元,因此依違反《銀行法》起訴。
前合庫董座涉詐貸案 遭檢方依特別背信罪起訴
史上最大詐貸案、潤寅集團詐貸銀行400億元案,檢方指控前合庫董事長廖燦昌任職台企銀董事長時,多次收受潤寅負責人王音之高檔水果禮盒,接受王請託,施壓下屬配合潤寅貸款,造成合庫損失2.9億,依特別背信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5日開庭,廖否認犯罪,與潤寅集團、王音之也沒有任何金錢往來,也沒有干預授信審查。庭末,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廖另在合庫董事長任內涉嫌協助遠航董事長張綱維貸款,讓事後接任土銀董事長黃伯川、合庫銀總經理陳世卿,均遭北檢起訴,創下公股行庫首度有董總在任內遭起訴。廖並因遠航案請辭第一金控董事長。潤寅實業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去年判刑27年、25年確定後,已入獄服刑。檢方指控,廖燦昌2014年轉任合庫董事長,王音之開始向合庫申請授信,廖2016年召集下屬開會針對潤寅相關授信案指示「應照客戶申請條件盡速通過」。合庫員工在廖交辦壓力下,潤寅財務狀況不佳,楊文虎夫婦都已被聯徵中心註記為呆帳戶,仍從2016到2018年持續授信撥款共4.6億,其中呆帳2.9億。
王世堅指蘇貞昌兩大案欺上瞞下 嗆快下台不要搞到晚景淒涼
民進黨九合一選舉大敗,黨內外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下台的聲浪不斷,台北市議員王世堅今(30)日接受資深媒體人黃光芹網路節目《新聞不芹菜》專訪時,揭露兩大案件,直指蘇貞昌欺上瞞下,連總統蔡英文交代的事都不甩,相當「鴨霸」,甚至拔擢涉及詐貸案的人士,基於責任政治,一定要下台。王世堅說,敗選一定要有人承擔,蔡英文總統已經辭掉民進黨主席,而蘇貞昌身為最高行政首長,一定要負責,不管蘇過去3年多來的政策成績如何,基於責任政治,一定要下來。他強調,「雖然蘇貞昌稱是總統慰留,但真想走,誰也留不住,真想賴,誰也趕不走」。為何蘇貞昌非下台不可,王世堅也舉兩大案說明。他說,慶富案很有名,一開始慶富公司跟合作金庫貸款,當時的董事長廖燦昌率領所有公股行庫聯貸上百億元,結果慶富案根本是個詐貸案,廖燦昌下台;檢調追查幾年,案子還沒結束,蘇貞昌接任閣揆後,就把廖燦昌派到更大的金控公司第一金控當董事長,不懂蘇貞昌為何這樣做?此外,談及技職教育,王世堅表示,蔡英文總統6年前剛上任時,到許多學校演講,承諾要讓不好的大學退場,並恢復技職教育,包括三專、五專、高工和高職等,而率先響應的是有110年歷史的國立台北科技大學,該大學前身為台北工專,4、5000個學生有13公頃校地,現在因為台北各種開發,1萬3千多個學生只剩9公頃。王世堅說,建國啤酒廠因為在台北市區要改建商業大樓,回饋4成土地給政府,總統答應要無償給北科大,結果蘇貞昌上台後,就將計畫打斷,而且照財團要求,將4成土地作為商業大樓,稱要振興啤酒文化。他批評,長安東路就有啤酒一條街,蘇貞昌為了商業利益,就犧牲掉振興技職教育的機會。王世堅說,上述2個例子都是在蘇貞昌手上耽誤,連蔡英文耳提面命的事都不聽,就知道蘇貞昌鴨霸到什麼程度,總統將所有權柄交給蘇,期望好好做事,結果蘇貞昌欺上瞞下。他認為,基於責任政治,蘇貞昌就應該要下台,現在走還可以說走得漂亮,不要搞到整個社會逼蘇貞昌走,那就是晚景淒涼。
賈永婕控舅媽「侵占失智母2800萬」 開庭人沒到…驚她原來是「職業級詐欺慣犯」
「抗疫女神」賈永婕的弟弟賈永騏與舅舅、舅媽,因74歲失智母親保單等財產一事對簿公堂,當時對方提供母親自述錄音,反指賈永婕和弟弟不孝,檢察官最後予以不起訴;但賈永婕姊弟聲請再議,開庭時發現舅媽本人沒到,改以視訊方式出席,這才發現舅媽原來涉及其它金融詐欺案,正被羈押在台北女子看守所,「沒想到我們碰上的是職業級的金融詐欺慣犯!」賈永婕在臉書發文表示,之前媽媽被舅舅舅媽(楊悦如)捲款詐騙案件,因為對方蓄意設計錄音,製造虛偽惡意證據,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她坦言:「我也遭受到很多質疑!」後來賈永婕姊弟聲請再議,結果幾周前再次開庭,發現被告人舅媽楊悦如,竟以視訊開庭,「場所是在台北女子看守所,被羈押!但是又跟媽媽案件無涉!我們百思不得其解……」。賈永婕說,後來她去查了相關新聞,追出舅媽現在被羈押的原因,結果發現,舅媽楊悅如還涉及康喜軒金牛角集團負責人詐貸案,被檢方懷疑以放款部門襄理職位,從中給予協助,目前已遭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等法條起訴,她恍然大悟表示:「沒想到我們碰上的是職業級的金融詐欺慣犯!我要哭了原來還是有天理啊,還是有公理正義的!」回顧賈永婕跟舅舅與舅媽槓上的恩怨,是在今年7月時,她指控舅媽從去年初開始接近她罹患失智症的母親,帶著著賈母去銀行分批提領大筆現金、解約7張保單,前後將美金96.3萬元(約台幣2800萬元)匯往海外,還好被其他家人及時發現,賈永婕有順利攔下這筆錢。後來賈永婕的弟弟為此對舅舅羅宗仁、舅媽楊悅如提告詐欺取財,但羅宗仁聲稱,賈母是自願出錢幫他置產的,他還提出一段賈永婕媽媽的錄音檔,裏頭賈母陳述:「我兩個孩子根本連問都不問我」、「他們從來沒看過我」,檢方調閱監視器後,判定賈母說話當下意識清楚,因此予以不起訴。現在發現舅媽還牽涉其他案件的詐欺,等於還了賈永婕一個公道,也讓她認清楚親戚的詐欺真面目。
史上最高詐貸案 潤寅負責人夫妻判賠結果出爐
潤寅公司被控詐貸472億多元,至今仍有43億4300萬多元未還款,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去年底遭各判刑25年、27年定讞;第一商業銀行提告求償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楊文虎夫妻等4人,須連帶賠償一銀新台幣8967萬元、美金125萬多元。可上訴。這件史上金額最高詐貸案,起因楊文虎夫婦擔任負責人的潤寅集團旗下4家公司,用不實的買賣合約、統一發票等文件向華南、土地及星展等12家銀行,申辦國內外應收帳款融資及外銷放款銀行貸款等。楊文虎夫婦透過業務經理聯繫上市及上櫃公司出面向銀行貸款,再由會計作帳,假藉出售紡織用紗名義,製作不實交易發票、提貨單據等持向銀行申貸,分別向9家銀行詐貸386億元、3家銀行詐貸86億元,共472億多元。
張綱維再出包3/漢寶建設遭黑函抹黑 新北市都更處:尊重社區決定
位於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上的台貿一城,從2010年9月開始籌畫都市更新,但卻遭住戶爆料,由社區主委組成的推動小組疑似黑箱作業讓「漢洋地產」公司得標,同時有不明人士在社區內發放黑函抹黑競爭者「漢寶建設」。本刊調查,漢洋地產背後的主導者就是張綱維,他曾涉及多起掏空、詐貸案,讓住戶們感到相當憂心。據了解,在公開評選前夕,台貿一城社區內突然出現不明男女,他們並非住戶,也非建設公司人員,卻拿著漢寶建設與社區的協議書在社區發放,並在上頭以紅筆寫上斗大的紅字「陷阱」,住戶通知漢寶建設人員後,漢寶公司高層相當失望,並到轄區派出所報案提告。漢寶建設董事長張慶忠表示,自己在中和服務多年,漢寶公司建案品質、都更的代表建案住戶們有目共睹,自己當初接到這個案子,並沒有想要多賺錢,主要是要把住戶們的房子蓋好,讓他們能在中和舒適地安身立命,一開始才會到社區內舉辦說明會。然而,中途出現了張綱維主導的漢洋地產介入競爭並出線,張慶忠雖表示尊重推動小組的投票結果,但心中卻有一絲憂心,因為許多住戶都誤以為參與都更的是在建築業界頗有名望的祝文宇所領導的漢洋建設公司,但實際上卻是財務狀況不明的漢陽地產公司。張綱維曾因為掏空案鋃鐺入獄,現在重回地產建設老本行,但卻引起不少住戶憂心。(圖/黃耀徵攝)據了解,張慶忠曾和漢洋建設董事長祝文宇確認過漢洋建設、漢洋地產的關係,祝文宇表示自己的漢洋建設和漢陽地產、張綱維一點關係都沒有,張慶忠和祝文宇兩人更曾在三重先嗇宮一起敬拜神農大帝,祈求漢寶建設在台貿一城的都更案能順利完成。針對指控,漢洋地產楊姓發言人表示,對於玩具本票、傳單黑函等都是對手抹黑,漢洋地產是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得到推動小組青睞,而張綱維是漢洋地產的大股東,理所當人可以在協議書上簽字當保證人;針對住戶擔心遭掏空一事,他強調,都更建案有銀行信託機制限制,並不會發生掏空案等情事。有關都更公司遴選是否有黑箱問題,台貿一城社區主委在截稿前都未回應。而對於台貿一城社區都更案,新北市政府都更處長張壽文表示,該都更案目前仍在社區招商、選擇都更實施者階段,都更處尚未收到事業計畫書,也還沒進入都更審議程序,一切尊重社區的決定,市府不會介入社區與實施者的協議,未來收案後將依法審核。
禿鷹再現1/掏空詐貸疑雲未落幕 主嫌又成受害3C大廠面試官
製造連接器起家的「恩得利工業股份公司」(下稱恩得利)曾經輝煌一時,但渉嫌掏空詐貸案的林家毅(現改名林峻輝)2017年入股後,猶如禿鷹一般榨光恩得利的資源。如今多名員工出面投訴,去年10月起該公司不斷遲發薪資,還要求員工簽自願離職切結書、同意以分期方式清算員工年資,卻又大動作在台灣招聘大陸廠員工,而其中一位面試官竟是已宣布退出經營團隊的林家毅,讓員工們擔憂公司再度陷入被掏空的危機。涉嫌掏空揚華科技20億元、並詐貸銀行5.8億元的前揚華科技負責人林家毅(45歲),2019年底一審被重判14年2月徒刑,目前案件仍在高院審理中。他還曾在2017年化名「林峻輝」,涉嫌掏空專幫和碩、英業達代工的恩得利公司7000萬元;去年4月,林家毅被爆出掏空醜聞,退出公司經營,改由王貴戊擔任董事長,但林家毅仍在背後指揮運作。恩得利曾是英業達、和碩、仁寶等知名科技大廠配合廠商,主要產品包括各項3C產業(電腦零組件,通訊設備產品,消費性電子產品)所使用的精密端子、連接器、接插件及應用線材等品質優良的連接器,公司營收曾經輝煌一時,但如今卻今非昔比,從每個月營收高達2億元,到現在負債累累。10多年前替恩得利打下大片江山的老員工、前任董事長林有欽、下游廠商及股東們講起如今公司營運狀況,心中有無限感慨與無奈。曾在恩得利工作15年的老員工阿明在2017年林家毅入股公司後,發現公司經營一團亂,因此選擇離職,他說「我去年中接到公司回聘通知,原本想說老闆已經換人做,公司應該可以東山再起,但沒想到,幕後經營公司的依然是林家毅一派的人,因為有員工到位於三重區的公司面試時突然發現,負責面試的長官之一就是林家毅,可見他對外宣稱已退出公司經營,但仍躲在幕後操縱公司。」此外,阿明回聘擔任業務主管後,才發現公司狀況根本沒改善,反倒是雪上加霜,甚至逼得員工幾乎活不下去。本刊調查,去年4月,林家毅被爆出疑似掏空公司即退出公司經營,改由他的人馬王貴戊擔任董事長,豈料,王男竟交代員工不要支付下游廠商貨款,導致公司無法順利交貨,而客戶、廠商催貨、催款壓力全落到阿明身上,阿明不得已只好不停更改交貨時程表,就為了在客戶的壓力下喘息,但最後,公司卻以阿明是另外一派股東的人為由,將阿明開除。另一名在公司服務超過5年的員工阿強也說「公司在228連假結束後,對我們大批員工進行清算,理由是要遷廠到大陸,要我們簽切結書,要求我們同意公司『資遣費』分期,以及年資延期清算,但以公司現在財務狀況,我們懷疑根本就拿不到錢。」。恩得利公司多名員工出面投訴,公司日前大批遣散員工,還逼他們簽下自願離職、資遣費分期等不合理切結書。(圖/張文玠攝)本刊調查,從去年10月起,恩得利公司便開始拖延薪資發放日期,公司也沒有替員工保勞健保,甚至沒有繳納勞退提撥的6%退休金,除此之外,更以「公司遷廠,員工無法配合」為由,要員工們簽下不合理的切結書,否則不讓他們以「非自願」離職。「他理由很壞,根本在鑽漏洞,沒有通知我們就說公司要遷廠,而且不給我們非志願離職,等於我們不能領失業補助。」阿強說,公司中有多達20名員工都有類似情況,目前他們不排除組成自救會,對恩得利提出團體訴訟。對於林家毅是否介入公司經營一事,恩得利公司董事長王貴戊表示,林男已經沒有在公司任職,他也否認林男有負責員工面試。至於大陸廠是否因欠貨款遭查封,王男則說,「這牽扯前經營團隊聯合不肖供應商掏空,目前正在訴訟當中。」有關股東無法查帳一事,王男則說已經走入司法程序。王貴戊強調,恩得利之所以遣散員工,是因前經營團隊掏空公司,侵占公司資產,同時公司面臨供應商竊占公司模具以及設備,造成公司經營上的困境,才會瘦身裁員,且在裁員程序上皆依法處理;對於恩得利公司積欠勞健保費,以及未如期發放薪資一事,他則說已經有處理。根據切結書內容,員工必須同意恩得利公司分8個月分期償還薪資、資遣費,並放棄法律追訴權。(圖/翻攝畫面)
禿鷹再現2/詐貸5.8億搞爛4公司 恩得利欠億元貨款陸廠遭查封
曾經犯下震驚社會的揚華科技5.8億元詐貸案的主嫌「林家毅」(現改名林峻輝),一審被判刑14年2個月,就在上訴期間,他又將黑手伸進連接器大廠恩得利公司,近日,恩得利大動作以「遷廠大陸」為由遣散多名員工,還有員工參加招聘面試時發現面試官就是把恩得利搞爛的林家毅,員工們也確信林家毅就是公司經營背後的影武者。恩得利曾經月營業額高達2億元,如今卻連遣散費、薪資都付不出來,公司創始董事長、股東、老員工及廠商見證這10多年來公司興衰,心中有無限感慨,他們將導致公司衰敗的原因都指向2017年入主公司的林家毅團隊。「光是我們公司,就有高達1000多萬元貨款收不回來,還有大陸的同業對恩得利提告。」恩德利的下游廠商謝姓老闆說。本刊調查,恩德利在大陸江蘇省蘇州市設有廠房,同時也和大陸科技廠有商業往來,但從去年起恩得利就拖延未支付上億元貨款,最後遭2間公司提告,而陸方法院也在恩得利廠房貼上封條。「我的公司原本已經要上櫃了,被恩得利這麼一搞,只能無限期延後。」謝老闆說。其實謝先生並非唯一受害人,現任恩得利公司持股最多的股東胡先生也氣得說,「我們股東得知公司明明就有9000多萬元的貨款入帳,但公司卻沒有付給廠商,我們向公司查帳,現在這個董事長(王貴戊)竟不讓我們查,我們也已經提告了。」謝老闆表示,不少在大陸的同業,因為沒拿到恩得利的貨款而向大陸法院提告。(圖/翻攝畫面)「我們當時一個月都有2億多元的營業額,恩得利就像我的小孩一樣,如今變成這個局面,看了實在很感慨。」恩得利的創始董事長林有欽說。本刊調查,2017年在一場私募會議上,林家毅和林有欽搭上線,林家毅以介紹生意、金主為藉口,取得林有欽與公司董事信任,接著又以7000萬元投資取得3席董事,和林有欽率領的公司派對壘。此外,林家毅曾以「可賺仲介費」為由要求恩得利開立7000萬元的支票給一間人頭公司,但卻被林家毅拿去兌領,並未將貨款支付給下游廠商,導致貨款可能跳票,由於恩得利是上櫃公司,若支票跳票即違反《證交法》,恩得利公司派的董事至此才明白被林家毅擺了一道,只能乖乖付款,並氣得對林家毅提出《詐欺罪》告訴。本刊調查,身材高佻、戴著眼鏡、長相斯文的林家毅,發跡過程猶如電影《華爾街之狼》情節,他10年前還是在銀行專門放款給小企業的業務員,財經界完全沒人知道這號人物。直到2015年爆發揚華掏空案以及向銀行詐貸5.8億元案,林家毅就如橫空出世般,成為檢調追查重點對象,2019年,一審判決出爐,林家毅被重判14年2個月,目前仍在上訴,如今又隱身在恩得利內部,讓員工為公司前景高度憂心。從揚華科技詐貸案開始,鴻測科技、清惠光電停工、員工遭拖欠薪資、資遣費,公司經營名單中都有林家毅身影,然而這次恩得利事件的發展進程,也與鴻測、清惠如出一轍,只盼司法單位能盡速介入調查,別讓禿鷹橫行,讓公司員工生計不保、投資人心血打水漂。對於林家毅是否介入公司經營一事,恩得利公司董事長王貴戊表示,林男已經沒有在公司任職,他也否認林男有負責員工面試。至於大陸廠是否因欠貨款遭查封,王男則說,「這牽扯前經營團隊聯合不肖供應商掏空,目前正在訴訟當中。」有關股東無法查帳一事,王男則說已經走入司法程序。王貴戊強調,恩得利之所以遣散員工,是因前經營團隊掏空公司,侵占公司資產,同時公司面臨供應商竊占公司模具以及設備,造成公司經營上的困境,才會瘦身裁員,且在裁員程序上皆依法處理;對於恩得利公司積欠勞健保費,以及未如期發放薪資一事,他則說已經有處理。鴻測科技、清惠光電停工,許多員工遭拖欠薪資、資遣費而上街抗議,如今恩得利處境也與鴻測及清惠光電如出一轍。(圖/翻攝畫面)
涉史上最大銀行詐貸案 合庫前董座廖燦昌200萬交保
檢調偵辦「史上最大銀行詐貸案」潤寅詐貸案,懷疑合作金庫有內鬼包庇,查出合庫雙連分行涉嫌於2016年間,配合潤寅集團提高授信額度,造成合庫損失1億餘元,涉嫌《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台北地檢署10日再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搜索約談前合庫董事長廖燦昌到案,調查局晚間7時30分將廖移送北檢複訊,媒體問有他「有沒有違法、有沒有施壓、有沒有護航」廖均不發一語,逕自走進北檢。檢方訊後,諭令廖以200萬元交保。檢調曾在11月25日展開第一波偵查行動,兵分10路搜索,約談前合庫副總經理黃伯川、合庫授信管理部協理陳世卿、時任分行經理的陳秀貞、陳淑華共10人到案說明,檢方訊後,依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諭令黃伯川200萬元交保,陳世卿60萬元交保,另有另有7人以5萬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這已不是廖燦昌第一次遭檢調查辦,他另在合庫董事長任內,涉嫌以公股銀行資金協助遠航董事長張綱維貸款,連帶土銀董事長黃伯川、合庫銀總經理陳世卿,也分別因時任合庫銀副總及授信管理部協理經手這項放貸案,台北地檢署去年7月起訴3人,創下史上公股行庫首度有董總在任內遭到起訴,震驚金融圈。廖已因此請辭第一金控董事長獲准。至於潤寅實業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被控以不實申貸文件等手法,向12家銀行詐貸高達400多億元。一審楊文虎被判處26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6億元,王音之則被判刑28年,併科罰金6.5億。二審高等法院改判楊文虎25年有期徒刑,王音之27年,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