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議
」 憲法法庭 民眾黨 憲法訴訟法 大法官 民進黨憲訴法三讀提高釋憲門檻 司法院:將造成憲政運作困難
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未來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作成違憲之宣告時,且同意違憲宣告至少需要9位大法官,門檻相對提高。對此,司法院表示,若憲法法庭無從行使審判權,勢將減損人民尋求救濟之憲法訴訟權利,並將造成憲政機關運作上的困難。司法院表示,大法官基於憲法賦權,掌理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並依法組成憲法法庭審理各類憲法訴訟案件,此係履行憲法忠誠義務,並承負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及維護國家憲政秩序的重要功能。若憲法法庭無從行使審判權,勢將減損人民尋求救濟之憲法訴訟權利,各機關亦無法透過憲法訴訟解決憲政爭議,斲傷違憲審查制度功能。司法院指出,本次立法委員提案修法內容觸及憲法法庭程序自主運作,嚴重響大法官職權行使:修正條文將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改為至少10人,遇有大法官因卸任、辭職、免職或死亡,而未及足缺額時,恐將因大法官不足10人,而無法進行評議並作成裁判。司法院說明,況且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必須有9人以上,在大法官人數未補齊之前,將造成極少數即得制約多數的情形;縱大法官缺額全數補足,高門檻之評決人數要求仍易導致審案效率降低,不利於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
憲法訴訟法三讀通過!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不得低於9人」 綠委:最荒謬的事
立法院20日針對選罷法、憲法訴訟法等修正法案,稍早憲法訴訟法三讀通過,未來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參與人數未達前項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之裁定。對於這樣的版本,綠委范雲指出是「該法最荒謬的事」。范雲表示,就像之前的國會改革法案一樣,藍白立委當天才把法案拿出來,很多立委根本不知道在表決什麼,國會變成憲政怪獸,自以為可以修憲訴法來毀憲亂政,今天要表決的法案,立委可能都不知道在表決什麼。這次的修法指出,大法官現有總額必須三分之二同意,也就是賴清德提出來的人選,被國民黨否決的時候,憲法法庭就癱瘓了。同樣是綠委的林楚茵指出,這次的憲訴法完全沒有經過討論、協商,這樣的法案就這樣立下的標準,立法院還有真的在審法案嗎?另外,沈伯洋則指出,法案提到限額總額的更改,這樣的法案改了話,真的是貽笑大方,因為法定用語「限額總額」跟「法定總額」是不一樣的東西,這是非常明顯的法律文字的錯誤,這樣的文字出現在教科書上會笑掉大牙,他提醒很多次國民黨都不改。沈伯洋還提到,國民黨因為自己日前訂出來的法令(國會改革)被大法官否決,現在國民黨就修法修理大法官,這樣才是輸不起。國民黨根本不知道自己提了什麼法案,「如果你們再這樣的話,我們不排除採取更激烈的手段!」。根據三讀法案,第四條,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定之。前項規則,由全體大法官議決之。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人數時,總統應於二個月內補足提名。第三十條,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前項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十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九人。參與人數未達前項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之裁定。第三十條也指出,前二項參與人數與同意人數之規定,於憲法法庭依第四十三條為暫時處分之裁定、依第七十五條宣告彈劾成立、依第八十條宣告政黨解散時,適用之。依本法第十二條迴避之大法官人數超過七人以上時,未迴避之大法官應全體參與評議,經四分之三同意始得作成判決或裁定;第二項之規定不適用之。前項未迴避之大法官人數低於七人時,不得審理案件。三讀法案第九十五條也指出,113年12月20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37死刑犯30人評議簿已銷毀 吳宗憲嘆判死機率微乎其微
日前,死刑經憲法法院宣判有條件合憲,遭批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9日)指出,37名死刑犯中,竟有30名的評議簿已銷毀,因此無法證明其經一致決情形,均可符合非常上訴的條件,未來判死機率微乎其微。他表示,「如果司法還有一點溫暖,不應該只留給死刑犯」。 吳宗憲指出,今日質詢檢察總長得知,37名死刑犯中30件評議簿已銷毀,因此,檢察總長表示無法證明一致決,均可符合非常上訴的條件,且已通知這些死刑犯的辯護人來閱卷。反觀被害者家屬呢?在我國缺漏的法制下,他們不是程序當事人,竟沒有閱覽評議簿的權利。吳宗憲說明,評議簿就是法官判決的紀錄簿,假設合議庭有3個法官一起審理,評議簿上會紀錄法官各自對判決結論的意見。例如,3個法官,A、B法官都認為應該判處死刑,但C法官認為應該判處無期徒刑,這個案子就會以法官的多數決的方式判處死刑,而這些過程都會呈現在評議簿中。吳宗憲指出,師鐸獎女教師案遺屬張教授,想要了解當初評議簿的內容,高檢署高雄檢察分署回復「本案非死刑判決,並無調閱必要」,最高法院則說「評議簿限當事人閱覽」,等於院檢,整個司法體系都拋棄他了,這些冰冷的回答,讓這些被制度遺忘的被害者家屬們,徹底心寒。至親被殘忍殺害,卻連看一下評議簿的資格都沒有,「我們國家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寬待死刑犯,卻冰冷對待被害人家屬?」吳宗憲強調,縱使保存評議簿的那7件,也有欠缺就審能力、三審未開辯論庭等可以非常上訴的理由,也就是說,37名死刑犯可能都能成功提起非常上訴,反觀新竹輪胎行縱火案,包括媽媽、小孩、老婆一親等內的至親都被燒死了,8條人命喪生,法官卻認為不足以死刑,那這37名殺人魔將來會判死刑的機率應該是微乎其微。
選罷法修法引發朝野激戰!立法院頻爆衝突爭什麼 3法修正重點一次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6日上會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綠委約在7點現身,國民黨堵住去路在走廊爆發推擠衝突,國民黨封鎖立院會議室,以1分鐘通過初審、3分鐘宣布散會。對此,民進黨團發布聲明,稱藍委惡意阻擋民進黨立委開會的行為是國會戒嚴,指控藍營沒收罷免權,將向立法院長韓國瑜提出抗議。兩派近期到底在吵什麼?帶您來了解關於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三大修正法案。選罷法修法修什麼?吵什麼?11月20日排審的選罷法修正草案,由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39人提出。許宇甄認為,現行罷免制度有「雙低」的缺失:成案條件低、通過門檻低,啟動罷免的程序太容易,造成政治動盪,針對現行選罷法第75條及第90條提出修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12月16日,第三度審查攸關調整罷免門檻的罷免法修正草案,國民黨團為拚本會期內完成三讀,封鎖會議室、阻擋民進黨立委進入,並由國民黨籍召委徐欣瑩開會,火速宣布初審通過「罷免票須高於當選票」、「禁公布民調時間從十天減為三天」等提案,前後只花三分鐘便散會。國民黨團之所以力拚本會期內完成三讀,是因為法案有一個月的「冷凍期」,本會期又將延至明(2025)年1月21日,礙於立法院正、副院長韓國瑜、江啟臣將於明年1月18日前往美國參與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Donald Trump)的就職典禮,故12月16日是選罷法修正草案欲闖關二、三讀,必須送出委員會的關鍵日,如此才來得及在協商冷凍期一個月過後(即明年1月16日),於本會期延會期限內處理完畢。選罷法修法 藍綠白三黨立場依藍營修法版本,第90條將增加罷免難度。修改重點為,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並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才算通過。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特別說明,此次修法並沒有提高「四分之一」的罷免門檻,而是希望基於票票等值,為避免出現「少數罷免多數」的情況,起碼比當初當選時的得票多出一票。民眾黨總召黃國昌表示,支持罷免連署加嚴的程序,但認為此時仍不適合更動罷免門檻。民進黨反對修法理由則是「門檻太高」。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如果罷免票要大於當選票,等於是「史上前所未見、最高、最難的罷免門檻」,就是滅了罷免權。財劃法修法修什麼?財劃法上次修法己是1999年,當時因為配合修憲、精省而讓中央政府擁有更多預算,但至今已有25年未修正,且地方行政區劃分變動已大,財劃法卻還停留在「2院轄市、22縣市」。但在野黨版本眾多。立委們共提出22個財劃法草案,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藍版重點有「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土地增值稅回歸地方」、「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公式統一」、「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重分配」;白版重點為「直轄市及縣(市)稅課收入分成基礎劃一」、「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設置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委員會」。財劃法修法 藍綠看法11月6日送出財委會的財劃法修正草案,是以國民黨團版本為主,而國民黨在立院黨團的人數優勢下,僅花了3分鐘就讓財劃法修法完成初審,引爆朝野衝突。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立場則是「財劃法一定要修」,最終版本不一定要依照國民黨的,可以再討論。民進黨則主張現行財劃法已照顧地方需求,並痛批藍白3分鐘暴力通過6612億的財劃法案,將中央可以支配的預算減成利157億,恐衝擊國防、社福、社宅等重要預算,摧毀國家財政。憲訴法修法修什麼?憲訴法主要是由藍委翁曉玲提案修法。重點是將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改為法定15人,提高憲法法庭的裁判的門檻,引爆朝野激辯。對比《憲法訴訟法》現行條文,翁曉玲提案修正,要將「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法庭評議、判決門檻從1/2改為2/3,也就是說,要有10名大法官才能做成判決。憲訴法修法 藍綠白三黨看法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則主張9位大法官參與評議、8人同意即可作成判決,由於目前仍有8名大法官在任,只要正在審查的7位被提名人,有1人通過人事同意權,憲法法庭便可依現狀運作。不過黃珊珊強調,目前尚未定案。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憲法訴訟法》非常重要,因為不管《國會改革法》、《原住民組織條例》,對綠營而言萬物皆可釋鎮,若讓門檻太低,就是讓憲法法庭隨時閹割立院所有法案。民進黨主張反對修法。綠營吳思瑤認為,黃珊珊已經看到翁曉玲提出《憲訴法》修法版本引發民團、法界撻伐,才會釋放訊號,所以民進黨團必會爭取合作機會。
林業署已婚女分署長性騷男同事 農業部:調查屬實遭拔官
農業部上周才爆發林業署分署長對下屬霸凌案件,如今又爆出北部某分署的女性分署長,去年被檢舉疑似性騷男性員工,此案為林業署近期第二起主管不當對待下屬事件,農業部今證實調查屬實,案件發生於去年8月,已把分署長降調非主管職務,並避免雙方有業務接觸機會。農業部今(12日)證實,北部某分署一名已婚的簡任11職等分署長,對已婚男性下屬性騷擾,該男員工提出檢舉,最後提報申訴評議委員會審議,該分署在去年接獲員工具名申訴,立即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及相關規定,召開申訴評議委員會並籌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並在規定的2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後,提報申訴評議委員會審議,並決議該性騷擾事件成立,處理過程完全符合相關法令。農業部表示,為維護當事人權益及程序正義,調查小組除內聘委員外,也外聘律師及性別領域等學者專家。農業部強調,調查過程中對當事人、關係人共進行5次訪談,都給予充分陳述意見機會。農業部指出,最終根據調查結果,在去年10月將被申訴人,由簡任11職等分署長降調為簡任10職等非主管職務,且為了避免雙方有業務上接觸機會,業務督導也指派其他非主管人員處理。除此之外,為了避免相關人員在調查過程中有任何身心不適之情形,案件處理過程中,也同時啟動員工協助方案,農業部最後強調,將持續關注職場性騷擾防治,落實性別平等工作環境。為保護相關人員身心健康,農業部表示已啟動員工協助方案。同時,也加強性騷擾防治法令宣導,透過數位課程及專題講座,強化同仁性別意識。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照顧奶奶10年竟遭姑姑告刑事 他心寒:以後先認清「自己是幾等親」再來孝順長輩
長輩畫大餅,吹噓自己有多少財產,結果死後讓後輩因為財產互告!有40歲的未婚網友感嘆,阿嬤被他、媽媽和弟弟一同照顧了10年,直到阿嬤過世前1年,因為爸爸過世,才交由一等親的姑姑照顧,沒想到保險理賠卻被姑姑更改受益人,導致他們一家沒辦法執行阿嬤的交代,用來支付她的喪葬費,沒想到後來甚至被姑姑提告刑事,因為阿嬤跟她說她的戶頭有上百萬,所幸他們都有把這些年照顧阿嬤的花費留下證據,因此這個刑事以不起訴處分結束,這也讓原Po直言,「如果人生再來一次,他絕對會先認清自己是幾等親,再來孝順長輩。」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感嘆,如果人生再來一次,他絕對會先認清自己是幾等親,再來孝順長輩,「10年前,爸爸過世,阿嬤由我、媽媽、弟弟一同照顧。阿嬤在爸爸過世後,有老人痴呆、躁鬱、憂鬱。阿嬤過世前1年,我們把阿嬤交由姑姑照顧,原因是姑姑是一等親,我跟弟弟是二等親,媽媽是路人甲。 法律上,先生過世,媳婦跟婆婆其實沒有姻親關係,姻親關係不復存在,所以婆媳變成路人甲+乙。」直到阿嬤2022年初過世,過世後1周,原Po家人原想去申請保險理賠,用來支付阿嬤的喪葬費,這也是阿嬤多年來的交代,然而原Po卻被告知家人不是受益人,儘管「我們家喪葬費共支出十來萬,付了大部分的錢,包含驗屍費、冰櫃、禮廳、靈堂費用、頭/尾七,姑姑只付了兩萬多,也就是女兒旬+金紙。當家人還在一頭霧水,感覺有什麼事即將發生。」同年端午節前,原Po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要他們一家人去做筆錄,因為姑姑告全家人刑事,包括詐欺、偽造文書、盜領。於是他們開始準備多年來照顧阿嬤的證據,包含所有醫藥費正本、出遊照片、出國遊玩出入境資料等,「做筆錄的時候,從警察那邊得知,姑姑提告說明阿嬤的戶頭有上百萬,要我們如實交代。話說,阿嬤戶頭有沒有這幾百萬,我怎麼知道呢?存摺印章阿嬤都會輪流拿給大家保管,誰沒事會去看這些費用呢?」所幸後來這個刑事以不起訴處分結束。不過對於被修改保險受益人的保險,原Po和家人只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以及誰是保險受益人,因為想請受益人來支付阿嬤的喪葬費,「在貴人指引下,找金評中心來評議,阿嬤神智不清的狀況下是可以更改保險的嗎? 後來金評中心宣判更改保險無效,之後我們提告保險公司,要求把保險金還給我們支付喪葬費。」再提告保險公司後,他們發現打電話請保險公司來更改保險受益人的就是姑姑,「她握著阿嬤的手蓋章,並跟保險公司說明印章遺失,所以同時辦理更改印鑑證明。其實印鑑在我這,沒有遺失。」原Po跟家人嚥不下這口氣,於是提告姑姑要支付照護費、阿嬤的生活費,「但我們敗訴了,原因是即便阿嬤生前既有存款只可應付生活費,但死後保險理賠可以支付阿嬤的醫藥費,包含開心臟繞道手術、下公車絆倒左大/小腿骨折、顛顯發作、痔瘡破掉腸子大失血等。」對此,原Po也感嘆,「法官阿,你覺得照顧一位老人家只需要錢嗎? 體力、精力、時間都不需要嗎? 本人將近40歲,未婚。 經過這些事後,有些話想對老人家、媳婦、孫字輩的說。」原Po想對長輩說,「你不要畫大餅,說自己有多少存款,你活著的時候盡量花,看要贈與還是放信託,但絕對不要誇大,讓你的後輩互告,妳高興了嗎?要不是我爸在N年前有說要把就醫收據正本留著,我們一家人刑事起訴,你的兒孫都會變得有案底…我如何在社會上立足?」原Po也向媳婦表示,「你只是姻親一等親,不要跑在別人面前孝順。一等親都沒跑得你快,你急什麼? 你的孝順別人感謝你嗎?想開點!」他也提醒孫輩,努力當個吸金的孫女,「阿公/阿嬤生前給我是贈與,一年200萬,我一定吸好吸滿,人不需要會投胎,但孫輩的一定要懂吸金!死後才是財產,這才要大家平分!」原Po還補充,姑姑在知名廟宇旁邊賣素食,有很好的人設,她賣素,但不吃素。法官問他月收入,她表示有20萬,因此姑姑根本沒有經濟困難。更扯的是,阿嬤生前住在姑姑名下的房產,死亡前1天,看護跟姑姑說阿嬤在喘,姑姑說隔天長照家庭醫生就會來看阿嬤,「但阿嬤隔天就死了,沒有送醫院喔…阿嬤喘到死…」他最後也感嘆,「我孝順過長輩,但這就是後果。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感觸很深啊⋯我家也曾遭遇類似的財產大戰,二姑還跑去國稅局用關係查阿嬤名下資產有多少,真可怕」、「我家四姊妹幾年前也經歷過類似事件,所謂人在做天在看不過是自我安慰,但求問心無愧」、「辛苦了!這經歷真的很痛很心寒」、「願意做、甘願受,無愧天地只求無悔,不問他人功果自得,福報正在來的路上」、「長輩亂說話,死後讓後輩亂成一團,神主牌可以放水流了,這是我跟我媽說的,要他們老一輩嘴乖一點。」
批玩文字遊戲操作虐童案 許淑華籲北市府面對真相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2日表示,台北市長蔣萬安團隊在一連串虐童案中,反應非常遲鈍,市府說謊連連,政治操作斧鑿斑斑,根本沒把孩童放在眼裡。台北市政府處理台北市民生社區的「平安新村教保服務中心」虐童及猥褻案時,被批評反應遲緩,沒能及時保護孩子。許淑華說,蔣萬安曾在7月22日公開表示,未來一旦接獲幼兒性平事件通報,就要即刻停職與停聘,並啟動行政調查,其實這種話非常外行,恐怕蔣萬安連「停職」與「停聘」之別都搞不清楚。許淑華指出,按照法規,停「聘」才會有公告,才能讓家長以及社會大眾知悉發生什麼事,以及事態的嚴重性,而這整起事件教育局長湯志民一直在「打臉」市長蔣萬安保護幼兒的宣示,無聊地把玩文字遊戲,還在社群網站帶風向批評議員造謠,如此無心保護幼童的市府團隊,還敢說市府處理得當,「不要以為用政治操作用語來掩蓋事實真相,大家就會原諒!」許淑華批評,台北市政府8月便接獲通報,直到9月嫌犯被檢方聲請羈押獲准,11月2日嫌犯被起訴,市府卻等到11月21日才正式開罰「停聘」,並於11月28日才公告嫌犯姓名,根本沒有保護好孩子,團隊還在繼續說謊文字遊戲。湯志民指出,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解聘或終止契約需經行政調查與認定程序,此案於11月11日完成調查後,教育局立即決議對陳姓嫌犯解聘,並裁罰最重新台幣60萬元罰鍰;此外,另兩名涉案教保員也分別裁罰40萬元並禁任4年。他強調,行政調查程序與司羈押、起訴等司法程序不同,時程各自獨立,不能相提並論。※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曾爆「柯文哲死定了」民眾黨創黨元老又因一句話遭中評會約談!朱蕙蓉怒喊退黨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收押禁見,民眾黨創黨元老、「大媽老司機」朱蕙蓉上個月26日被北檢傳喚作證,並在政論節目中透露,檢方具備的證據鉅細靡遺,直言「柯文哲死定了」,遭人舉報傷害民眾黨。朱蕙蓉昨(1)日曬出民眾黨的簡訊怒批「單憑一則簡訊,甚至沒有聯絡人及電話,為何可以將創黨黨員移送中評會?難道現在黨的主席已經換成陳智菡?」對此民眾黨則表示,朱蕙蓉因為談及柯文哲募款QRcode進到木可公司等言論,黨部收到具名的檢舉信函,中評會才啟動調查,依照程序請她進行說明。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圖/陳智菡臉書)朱蕙蓉因在政論節目中,談論柯文哲京華城案提及檢調問話內容,脫口「柯文哲死定了」。昨日朱蕙蓉在臉書上曬出民眾黨寄給她的簡訊,指出有人檢舉她在傷害民眾黨,要她3號赴中評會開會說明。朱蕙蓉怒批「堂堂一個第三勢力黨派,在群龍無首的窘境之下,竟然窘到這樣不堪」,她指出沒有正式函件,沒有附上檢舉書、沒有經過台北黨部審議後的報告,送往黨中央審核後,再要求當事人到中央評議委員會說明。甚至連聯繫方式、聯繫人都沒有,就是單單一條簡訊,為何可以將創黨黨員移送中評會?朱蕙蓉昨收到民眾黨簡訊,指出有人檢舉她傷害黨。(圖/朱蕙蓉臉書)朱蕙蓉特別列出6點聲明,強調若黨中央和中評會仍執意這樣做,4號黨員她本人及5號黨員她的丈夫,會先自行退黨,心痛表示「這才是政治迫害。」朱蕙蓉聲明如下:1、中評會以本人朱蕙蓉違反中央評議裁決條例二十二條議處,其相關的具體事證為何?難道只憑黨團主任陳智菡的說辭或是指示?2、黨員之紀律評議需要有一定之程序:檢舉(檢舉人和檢舉事證)、中央委員會移送、中評會議處及申訴,單憑一則簡訊,甚至沒有聯絡人及電話,為何可以將創黨黨員移送中評會?難道現在黨的主席已經換成陳智菡?3、朱蕙蓉我之言行皆依據黨章第九條第一項:黨員對於黨的事務及政策有建議權。4、在中評會公開所有本人質疑之相關資訊前,本人拒絕出席非法的中評會說明會議。5、若黨中央和中評會仍恣意妄為,本人朱蕙蓉 (004) 與 楊行昌 (005)將於中評會開除前,自行退黨!6、真正違背創黨精神和程序正義的是現在的黨中央和中評會,不是我朱蕙蓉。
國發會職場霸凌案調查出爐 遭指控處長降調非主管
國發會29日晚間發新聞稿指出,上周五(22日)爆發主管涉及職場霸凌一案,雖無明確申訴人,但國發會立即組成專案調查小組,小組成員包括3位外聘委員及1位內聘委員,外聘委員來自律師及心理師等不同專業背景,自24日開始,每日召開調查小組會議,並於今召開職場霸凌申訴評議會,完成最終調查報告。國發會說明,專案小組於調查期間就該單位現職同仁全面進行無具名問卷,以瞭解同仁的職場感受及工作壓力,並分次訪談多位現職及已離職同仁。經調查小組就相關情形進行瞭解後,認為綜合規劃處處長確有構成職場霸凌的情事,建議將處長調離現職,並經職場霸凌申訴評議會確認。國發會表示,處長將降調非主管。國發會強調,已檢視修正「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場霸凌防治處理作業規定」,例如每日專人查收申訴管道受理情形、縮短遇案調查時程、明定檢討責任等。國發會指出,將會提供同仁心理諮商協助及規劃辦理相關教育訓練,提升各級主管及同仁對職場霸凌的正確認識與覺知;希望透過更完整的機制,營造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使員工安心投入工作。
錢帥君哭哭...郭哲敏1億交保遭撤銷 當庭上銬延押2個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18日諭知1億天價交保,但新北地檢署不服法院裁定再遞交抗告書,合議庭今(27)日再開庭,評議後決定郭與同案被告張旭昇恢復收押狀態,並自29日起繼續延押2月。郭哲敏原在移審後持續收押,今年4月底首度被交保後僅有幾天就又被裁定收押,檢辯雙方經過多次攻防,新北院18日再諭知郭哲敏交保,並將交保金額提高到1億、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到5000萬,另兩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由於檢方抗告,郭哲敏今天與小弟張旭昇再度回到新北院開羈押庭,經過約莫一小時的庭訊後,合議庭稍早諭知,郭哲敏與張旭昇有收押禁見必要,2人自今日起恢復還押身分,並於29日起延押2月,兩人被當庭上銬帶回台北看守所。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
爆評委霸凌長照機構 台中市衛生局:不服查核結果可申復
台中市衛生局也傳霸凌?感染科權威、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具名檢舉衛生局縱容評委霸凌長照機構,某精神護理之家因申請「衛福部住宿機構強化感染管制獎勵計畫」,11月初接受衛生局演練評核,唯當日評委用錯指引,堅持自己沒有錯,態度惡劣,同行衛生局督導也亳無作為;衛生局表示,全依法辦理,不服查核結果可提出申復。為鼓勵長照機構能提高傳染病患轉送質量,衛福部訂定「住宿機構強化感染管制獎勵計畫」,是首度以補助方式輔導長照機構防疫演練,給予參與的機構連續4年、每年15萬元補助。王任賢指出,11月初某精神護理之家進行第4年「感控獎勵計畫查核及演練補助款驗收演練」,由衛生局督導會同1名評委現場考核,當日考核重點在於機構爆發群聚要將病患轉送醫療機構治療。該機構反映,該名評委誤將CDC(疾管署)醫療機構防疫指引硬套用在長照機構防疫指引上,造成該長照單位依往年(前3年)的方式進行演練都遭該委員打槍,且該評委遇到該機構負責人反問該怎麼做時都直接回覆「那是機構的問題,我只負責查核」。王任賢解釋,長照機構和醫療機構爆發法定傳染病群聚時處置是有不同位階的,醫院可有醫療行為的篩檢、給藥治療,但長照機構只要出現疑似症狀就要送醫;當日理應由衛生局主導,評委只是給輔導意見,但同行的衛生局人員面對機構無所適從,評委一直用錯誤指引糾正,毫無作為,最終還依評委在意見書勾選「不符合」否定機構辛苦的演練。他具名投書市長信箱,請求重新更正評議結果,並痛批衛生局縱容評委霸凌被評鑑機構,最後還依評委意見論斷,是集體瀆職。衛生局表示,尊重委員專業指導。如不服查核結果,可於書面通知送達次日起30日內敘明理由及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市府衛生局提出申復。
台鹽綠能爆性騷!開黃腔、取花名還伸鹹豬手 處長火速離職疑避風頭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落跑被通緝,台綠內部又傳性騷擾案!至少7名女員工控訴陳姓處長經常藉故聊天開黃腔、取花名,甚至伸「鹹豬手」摸手、搭肩、碰腰,其中3人申訴,公司也啟動調查。不料,陳男上周竟火速辦理離職手續,受害員工質疑此案將不了了之,揚言不排除提告。據了解,50多歲的陳男曾在交通部東部地區某單位負責工程相關業務,擁有技師證照,去年中才轉到台綠擔任處長。上個月下旬台綠公司舉辦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後,至少有7名20至40歲的女員工,紛紛私下揭露被陳男性騷。女員工們控訴,陳男與女員工熟識後,經常會開玩笑調侃、開黃腔,甚至直接問「罩杯多少?要簽樂透」、「跟男友之間有沒有做那件事」等,還替女員工取花名「牡丹」、「喇叭花」;甚至在辦公室人少時會對女員工「動手動腳」,有意無意摸手、搭肩膀、觸碰腰部,明顯藉權勢性騷擾。其中,3名女員工在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結束後提出申訴,但因台綠高層並未立即對陳男停職調查,讓受害女員工人心惶惶,經1名受害女員工再次投訴,陳男才自行請假,引發內部員工質疑「官官相護」。更令人意外的是,陳男涉性騷還沒接受公司約談調查時,上周突然辦理離職手續,受害員工質疑公司高層可能擔心勞動部霸凌案發酵,想要盡快讓此案止血落幕,也擔心全案最後會不了了之,不排除直接向司法機關提告。台綠總經理林昇慧強調,接獲員工性騷擾申訴後非常重視,立即成立專案調查小組,並委請外部專業律師參與調查,將待調查完成後依規定召開性平委員會會議評議。至於陳男離職一事,並不會影響性平會的召開,此案也不會不了了之。
信保基金高層爆性騷!張啟楷曝「那就吃妳」露骨對話 工會回應了
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爆料,中小企業信保基金高層疑涉性騒擾。他公布輕佻對話,痛批該名高層還想吃案。對此,信保工會發聲明回應媒體,並無所述拖延掩蓋性騷擾的情事。張啓楷爆料,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發生高層性騷擾案,還想吃案,該名高層不僅傳露骨訊息「那吃你」、「何時去妳家吃呢」等,甚至去摸女職員的手,事後還要求不要提性平會,稱一切都是誤會。張啓楷質詢經濟部長郭智輝時質疑,「信保基金會不會變『性保基金』,向信保董事長投訴,沒有處理反而要求出具,不要去性平會承諾書。女性員工被性騷擾來投訴,你是不是要處理是啊我了解一下,你怎麼會送口罩,送口罩意思是什麼,叫你不要講話,送給所有員工乖乖,叫你乖乖。」張啓楷說,「為什麼董事長知道這事情,還拖這麼久,內容裡面很多都比較敏感,我都遮起來你一定要查清楚,麻煩委員把內容給我們,我們來追查清楚。」【對話一】女:男女授受不親,要記得啊!男:你說太快了,還沒親到。怎麼會現在想到女:今天中午你已經小犯規了,所以一定要提醒你男:今天哪叫犯規,叫初試啼聲男:有你才快樂【對話二】男:那吃你男:煮的女:那也有點難女:講話不要故意不正經男:那就吃妳了男:那何時去妳家吃呢?妳會怕妳家妹妹去告訴那人嗎?針對此案,信保工會聲明回應,知悉後,即積極與信保基金魏董事長協調處理該員申訴案件,希望申訴人能獲得公平公正處理,並無所述拖延掩蓋性騷擾的情事。工會指出,因事涉高階主管疑似性騷擾,魏董事長立即將該名主管調離非主管職,並接受信保工會的建議,排除內部人員擔任性騷擾評議委員,改由勞動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遴聘7名外部專業人士擔任調查及評議委員,最終性騷擾評議委員會經調查及評議後,性騷擾案件不成立。工會表示,該名被申訴的高階主管,原本對於此案的申訴人向台北地檢署提出毁謗之告訴,但於性騷擾評議委員會調查性騷擾案不成立後,即協商該名高階主管希望對申訴人撤告,該名主管為避免事態擴大並影響基金及同仁的利益,同意撤告。工會強調,魏董事長有感同仁辛勞,經常送員工禮物慰勞,並在這事件之前已曾多次分送同仁口罩,若有員工對於送口罩就可聯想要員工不要講話,送乖乖暗示消息不能傳下次,這恐怕都是個人的聯想;事實上,魏董事長到任以來,經常與工會溝通,並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願意接受工會的訴求,並無有要求員工不能講話或要乖乖聽話的情形。◎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憲訴法修正惹議 翁曉玲:提高大法官評議門檻解決現行法缺失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擬議將憲法法庭參與判決及裁定的大法官人數門檻提高,引發熱議,當中上百名律師將於16日下午發起遊行,表達抗議。不過,翁曉玲指出,依據現行法,若大法官有多人缺位,於未補足人數前,只剩3、4位大法官,甚至極端情形只剩1位大法官就能作出憲法裁判推翻現行法律與否決人民的釋憲聲請案,存在缺失。國民黨團所提出的《憲法訴訟法》草案逕付二讀,其中第4條、第30條、第43條及第95條修正案,將憲法訴訟法作成判決及裁定的計算大法官人數規定,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並將憲法裁判作成門檻提高法定總額的2/3。若修正後,憲法裁判至少須有10名以上大法官參與,且須有至少10名以上的大法官同意,才能做成憲法裁判。翁曉玲表示,依據現行法,若大法官有多人缺位,於未補足人數前,只剩3、4位大法官,甚至極端情形只剩1位大法官就能作出憲法裁判推翻現行法律與否決人民的釋憲聲請案,這合理嗎?痛批本次連署抗議的律師們,舉著保障人民基本權的大旗,卻完全無視現行法的缺失,憲法法庭裁判超低門檻才是侵害人民基本權、讓憲政秩序崩解的元凶。翁曉玲表示,提高大法官出席和評議門檻合理合憲,且司法院前院指許宗力也曾提到,釋憲的可決人數,純粹是合目的性考量的政策問題。憲法法庭審理制度,本來就是屬於立法形成自由,應留給立法者裁量,是屬於立法政策問題,怎麼換了執政者,相同的法理就成了違憲的規定?
教師遭學生舉報猥褻後跳樓死亡 2看守警員「玩忽職守」判有罪但免罰
2022年3月31日,中國四川省樂山某中學一名高二女生報警稱,被國文教師兼班導師單某某猥褻。在當地警方調查時,單某某被2名警務人員帶至學校教室辨認現場,因不明原因突然墜樓身亡。事後由於嫌疑人死亡,警方對此案終止調查,並撤銷了涉嫌強製猥褻一案。但家屬質疑,為何事發時2名協助現場取證的警務人員全都不在,父親又如何掙脫手銬、如何翻出窗外,那天在教室裡到底發生了什麼,家屬全都不知情。事後,當時看守單某某的2名警務人員遭檢方以「涉嫌玩忽職守罪」起訴,並於2024年11月15日判決出爐,2名警務人員雖然有罪,但因「自首、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犯罪情節輕微」,因此免於刑事處罰。而本案庭審時,單某某的家屬並非受害人,僅得列席旁聽,不得發言。單某某家屬聘請的律師亦全程無發言機會。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2022年3月31日,單某某班上一名女學生以其遭受單某某猥褻為由向當地派出所報案。4月3日下午15時許,時任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張公橋派出所的副所長林某,帶領輔警李某某押解單某某前往學校辨認現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事發當天,單某某被2人帶到學校行遠樓4樓某教室內後,林某、李某某2名警務人員因不明原因同時背對單某某,看向右側牆面約15秒。讓此時站在教室門口的單某某無人看管。而他竟趁這15秒期間掙脫手銬並衝進教室,翻出窗外,並從4樓墜樓死亡。檢方認定,林某、李某某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務,導致一人死亡,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責任。屍檢鑑定意見認為,單某某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致心臟破裂死亡。其右腕部損傷,手銬與右腕部皮膚相互作用可以形成,單某某其餘機械性損傷高墜可以形成。根據目前屍體解剖結果尚不能判斷墜樓的原因,具體墜樓原因請結合其他調查情況進一步確定。死者的女兒曉雲(化名)則指出,家屬對此事「還有一些疑問」,比如在墜樓前,父親是如何掙脫手銬約束去跳樓,如何翻窗,在穿過教室這段時間內究竟發生了什麼,家屬都不知情。而且家屬2022年曾收到出庭通知書,稱林某、李某的案件將於2022年12月27日在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但因故取消,一延就是2年,直到2024年11月15日開庭。曉雲告訴記者:「經過合議庭評議,在這個案件中,我爸爸不屬於案件的被害人」意即等待了將近2年的開庭,家屬們卻只能旁聽,讓曉雲無法接受:「這意味著我們的律師無法在法庭上發言。」兩次通知內容的不同,也讓曉雲感到非常不解:「為何上次開庭通知時還是被害人代理律師,這次我父親連案件被害人都不是了?」法官告訴曉雲,因為刑事被害人需要犯罪行為直接侵害到他個人,但目前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這2名涉事警務人員涉嫌玩忽職守罪,侵害的客體則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5日上午庭審結束,法院當庭作出宣判,判處兩名警務人員犯玩忽職守罪,但免予刑事處罰。法院審理認為,林某、李某在事發後主動向單位報告,並在線索調查和案件偵查期間,經電話通知到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均係自首;林某、李某某自願認罪認罰,並簽字具結,可依法從寬處罰。法庭還認為,雖然林某、李某某在本案中存在不正確履職的行為,但事發後林某第一時間撥打急救電話,與李某某一起積極配合救助,屬犯罪情節輕微,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林某、李某某的辯護人所提二人具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犯罪情節輕微,與查明的事實及法律規定相符。因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林某、李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被告李某某犯疏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對於曉雲提出的質疑,媒體致電五通橋區人民法院辦公室。接電工作人員表示,本案目前不接受媒體採訪,宣判後如果有宣傳報導需要,法院會發佈新聞通稿,回應社會關切,並稱「你問的問題屬於法律方面的問題,我沒有辦法回答你。」◎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大醫院「0波波」! 北榮、新光、北醫、林口長庚回應聘僱醫師「評議重點」
北市某婦幼診所一名劉姓女醫,去年在替病患進行子宮鏡手術時發生意外,導致其身亡。劉姓女醫被起底是波蘭醫學院畢業回國的「波波醫生」,甚至是「波波醫生」中的初代,導致這個爭議多年的議題重新遭到檢視。近日網路上流傳一份約1500人的「波蘭醫師一覽表」,名單中甚至包括台大醫院、榮總、三總這樣的知名醫院,引發民眾擔憂。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14日表示,經過經查,院內並無任何一位「波波醫生」,且院內之前就有決議,如果持波蘭學歷申請住院醫師或實習,均「不予考慮」;新光醫院、北醫附醫、林口長庚等醫院也相繼公開醫師聘雇標準。事件起因於北市某婦幼診所劉姓女醫執行子宮鏡手術時,導致患者死亡事件。之後,劉姓女醫被起底是在波蘭的醫科大學取得學士後醫學士學位,引發外界對「波波醫生」議題的再次關注。然而網路上流傳一份「波蘭醫師一覽表」,其中現正任職、在學中的醫師達1552人次,更有高達數百名來自波蘭、西班牙、捷克、匈牙利等醫療不如台灣先進的中、東歐國家醫學相關科系「國際專班」醫師,正在台灣各大醫院包含台大、北榮、新光醫、北醫附醫、中山醫院等醫院與診所中就職,引發民眾議論。立法院14日審查教育部、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等預算時,國民黨籍立委洪孟楷就要求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回應「台大醫院對於波波醫師的態度為何?」吳明賢則表示,經查台大醫院內無任何一名波波醫師任職,且院內曾做過決議,持波蘭學位的醫師若申請住院醫師、實習等,均不會接受。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經查目前在該院任職的波蘭醫師人數僅2、3位,占全院醫師比率不足1%,並非網傳的「8位」。洪子仁並指出,以目前國家制度來說,只要通過國家考試成為正式合格醫師,其實是國家賦予他擔任醫師的認證,「我們看的是國家考試,是國家的認證。」洪子仁還表示,認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醫療公共服務涉及公眾健康,資訊公開透明有其必要,但「強制性作為大可不必」,建議醫師在行醫過程中,要介紹自己時,可說明畢業醫學院名稱。直言「他能夠成為合格主治醫師、有醫師執照,就不是密醫。」北醫大附醫院方則回應:針對外界對於醫師任用的討論,北醫在醫師遴用定有嚴謹規範,所有主治醫師皆須通過國家考試,並取得合格醫師資格,且同時具備相關專科證書及學術論文發表等資格。此外,醫師遴選均經由院內專業單位進行,依循透明、嚴格的評選標準,同時,醫師也須經過嚴格訓練及臨床授權,以確保醫療團隊的專業與醫療品質。而據《聯合報》報導,林口長庚醫院院長陳建宗在受訪時則表示,長庚以「能力」評估是否聘僱醫師而非學歷。長庚目前並未清查院內是否有波波醫生,但以他的認知,波波醫生若來申請擔任住院醫師或實習醫師,「依能力評判,不一定進得來。」北榮院長陳威明則接受《TVBS》訪問,已清查網路流傳名單,但其中裡頭幾位列在北榮的醫師都已不在,僅有1位醫師仍在職,名單正確性有待評估。但這名在職醫師擁有美國知名大學醫學學歷,且是一名臨床表現相當優異的主治醫師。他呼籲這樣的名單不該再流傳,認為只要有通過國家考試、正規訓練的醫師,都不該帶著有色眼光看待。
天橋存廢激化 里長憶11年前塵封憾事推他護橋迄今
台北和平新生天橋拆除案爭議逐漸激化,反拆團體昨日依「文化資產保護法」向北市府提報將天橋納為文化資產保留,文資委員進行初勘,現場卻有10位龍安里民現身,痛批天橋擋住駕駛視線發生許多交通事件,直言天橋根本沒古蹟價值,就是障礙物應速拆。和平新生天橋可能遮蔽車輛駕駛天橋的A柱目前僅剩下一座,護橋團體認為沒必要因為一座A柱就拆掉整座天橋,圖為天橋下的新生南路右轉和平東路方向,因為柯文哲市長任內已經拆除樓梯及橋墩,已經沒有A柱可遮蔽駕駛視線。(圖/薛孟杰攝)但護橋民團指出,主拆派一直用來作為拆橋理由、11年前發生在和平東路、新生南路口的母女不幸遭水泥車碾弊事故,警方當時懷疑水泥車駕駛是因未留意「後輪差」才肇禍,與天橋橋墩(A柱)遮蔽駕駛視線應該無關。本刊調查,11年前砂石車碾斃母女事故,其實還有一段漏網新聞,當時該起事故中,除不幸死傷的母女外,該位母親還有一位年齡較小次女,被媽媽叮囑「走天橋卡安全」,幸運逃過一劫。這段漏網新聞,凸顯天橋是拆是留的重點,仍應以保護行人安全為先。護橋團體因此盼官員別誤信A柱礙眼的「人云亦云」,應實際到場與居民溝通拆橋後的交通替代方案,是否真能保護行人,實踐人本交通主義,不然就應考量保留天橋,加裝電梯、方便上下,提高天橋使用率,人車分流。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日前公開指出,和平新生天橋在四個路口有墩柱,「A柱」影響行車安全,曾有水泥車未注意,碾過正過馬路的母女,市府才決定拆除。對此,「守護和平新生天橋發言人」蕭凡奕回應,被交通局及部份力挺拆橋居民,直指天橋會擋住駕駛視線、非拆不可的「罪魁禍首」A柱(天橋樓梯橋墩),其實在郝龍斌市府、柯文哲市府已陸續拆除,目前四個路口僅剩1座,而非市府所指的4座。參與護橋行動的台師大地理系張國楨受訪時說,他住在龍坡里,常走天橋過馬路,前陣子腿受傷走得更慢,但仍寧可慢慢爬天橋樓梯,因他自認若走斑馬線,絕對無法趕在綠燈變紅燈前走過馬路,他因此非常關心交通局的「拆橋後配套」,但市府各局處,迄今卻仍未與居民溝通,他非常憂心市府會強拆天橋「感覺蔣市長不是這樣的人」,才出面參與護橋。一位附近居民告訴本刊,天橋前的和平東路兩邊住宅區,分屬龍安里及龍坡里,外傳龍安里內不少居民期盼都更,長期主張拆天橋,但龍坡里居民則多盼保里內老建物修整,對天橋也愛屋及烏,反對拆橋。據瞭解,龍安里長洪秋甲從民國104年起,就多次質疑和平新生使用率低,建議市府拆除天橋迄今。期間,柯文哲曾點頭,並先封橋20天,試辦路口全時相號誌,增設庇護島,綠燈一亮僅行人能過斑馬線,車輛禁行,確保人車分流。沒想到,試辦期間,不僅周邊學校家童家長大反彈、連行經路口車輛駕駛都因和平東路、新生南路大塞車罵翻天,最後柯P拍板保留天橋,只象徵性的拆除天橋位於人行道上的三座樓梯,算給主張「A柱礙眼」居民的交代。「天橋其它三個路口其實都已沒有A柱,但仍曾發生車輛撞行人的意外」,龍坡里里長黃世銓低調的說,因曾力挺蔣萬安當選市長,黃世詮一度婉謝受訪,以免蔣萬安為難。他表示,自己在柯市府任內,就反對拆天橋,當年主張拆除者,就曾以2013年水泥車不幸碾斃母女事故,指A柱遮蔽右轉車駕駛視線。但黃世詮回憶,事故發生當晚,他曾與另一位里長緊急善後,猶記當時肇事水泥車駕駛痛哭失聲,宣稱明明已經先禮讓行人才右轉,看到斑馬線沒人才開車,無法理解為何還會撞到人,警方據此懷疑,肇禍原因可能與水泥車駕駛座高,駕駛可能未注意到水泥車有「後輪差」,沒看到綠燈搶過、走斑馬線走一半的行人。黃世詮說,他不知警方後來如何結案,但此事卻讓他更注意到和平新生路口距離長,綠燈秒數短,不利走路慢的長者、小孩以及殘障人士,印象中,當年新聞從未提過水泥車駕駛是因「A柱礙眼」才肇禍。黃世銓說,當年意外發生後,另位里長趕到醫院探視母女,並告訴他,重傷的媽媽,其實帶著兩個小孩,走龍坡里人行道要過馬路,趕往和平東路靈糧堂(教會)參加活動,因小女兒年紀小,走得慢,媽媽叮囑她走天橋比較安全,自己帶著大女兒過馬路,到對面路口等小女兒下橋,沒想到卻因此讓小女兒逃過車禍事故。黃世詮表示,龍坡里內有退休台大教授宿舍、龍安國小學童,附近還有新生國小、龍門國中、金華國中,以及多間托兒所,學童經常會到大安森林公園辦校外教學,有的老師帶學童走天橋,有的走斑馬線,但和平新生路口距離長,是大路口,他常看到學童、師在斑馬線上奔跑,沒邊看路況,其實很危險。他並呼籲交通者,必須思考長者、輪椅組、視障者走得更慢,就算按照交通局規劃,拆天橋後、路中增設庇護島,其實都未必能保護弱勢行人安全,他才會建議北市府,研擬在天橋裝設行人專用電梯,如此能讓輪椅族、視障者使用天橋,也更能確保人車分流,保障行人安全。守護和平新生天橋民團依「文化資產保護法」向北市府提報文化資產,6位評議委員昨日前往初勘,現場引發反拆、主拆居民對槓,北市文化局表示,會勘結果預計一周後出爐。
預言側翼將狂罵修憲法訴訟法違憲 吳宗憲直言「又雙標」不必理
國民黨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今天指出,任何法律只要立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就是全國必須遵守的法律,法律走到最後,有人認為有問題才會走到釋憲,但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前,全國都要遵守。因此,如果立院未來三讀通過、總統也公告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憲法法庭就要遵守該法律,綠營側翼為了政治立場,與在野立委想法不同,在野黨尊重,但不必理會。他說明,在野黨主張修改憲法訴訟法,須有法定總額三分之二大法官(亦即10人)參與評議,方能進行判決或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大官官人數若不夠,當然不可能開會,進而審查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是否違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期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藉此提高憲法法庭做出憲法裁判之門檻,藍營說明,大法官既然能做出判決,要求死刑必須法院一二三審全數法官都做成一致死刑判決,才能執行,標準如此嚴格,那麼,釋憲如此重要,修法比照死刑判決、提高憲法裁判門檻,當然有其必要。值得注意的是,多個親綠律師團體已經發表公開聲明、甚至要走上街頭,抗議在野立委此舉,恐將癱瘓憲法法庭運作,要求藍營立委儘速撤回。外界也好奇,憲法法庭未來會不會又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自我解套」?吳宗憲今天接受網路節目受訪時指出,民進黨及側翼,已開始針對翁曉玲的修法版本「洗地」,痛批修法侵害全國人民權力、癱瘓憲法法庭。但是他要提醒綠委、側翼及親綠律師群,中華民國的憲法訴訟法是仿效德國法例,德國憲法法庭有兩庭,每庭8人,共16位大法官。德國法律也規定很明確,大法官人數若不足,就請執政黨趕快補提名,因為人數不夠就是不能開庭,不能審查。他因此表示,翁曉玲提案精神其實與德國法例一致,尤其我國整本憲法訴訟法都效法德國,大法官人數不夠就不應開會,綠營側翼、律師有什麼疑問嗎?綠營側翼怎麼不罵德國憲法訴訟法就是要癱瘓德國憲法法庭、侵害德國人民權力?他說,這些紛紛擾擾說穿了,「就是政治立場不同」的問題而已,民進黨都是在說瞎話。否則,他請綠營民代、官員、側翼說明一下,財劃法修正案、國會改革法案等,哪項修法主張,不是民進黨在野時曾強烈支持?怎麼執政後就全部指違憲?這沒有雙標的問題嗎?對於有律師團體揚言週末上街頭抗議「青鳥恐怕又要飛出來」,吳宗憲也呼籲民眾屆時,請看看這些上街頭抗議的律師名單,用「谷歌大神」滑一下,看看這些律師是否與「信賴之友會」「綠營側翼或幹部」有關連?這些人的主張,在野黨立委有必要完全聽從嗎?「請不用理他們,他們就是披著律師袍的綠營側翼而已,他們就是行使合法保障的人民抗議權,但不必理會」。他並舉例,司法委員會日前到北檢考察「偵查不公開」,許多親綠名嘴、律師出面嗆聲指基層檢察官抗議在野立委排行程不當,但他後來發現,其實基層檢察官清一色的都在罵北檢,劍青檢改協會也沒有罵在野立委,因為「偵查公開」的問題真的很嚴重。倒是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鍾佳濱罵藍委罵得很重,結果同一週的週五,監察院宣布出手調查「陳啟昱案」,劍青檢改基層檢察官紛紛留言,痛批監院企圖干預南檢偵辦中案件,但民進黨立委、側翼全部都不見了,「呼叫吳思瑤、鍾佳濱,側翼律師,請問你們認同監察院的作為嗎」。
藍委擬提高大法官釋憲門檻 民進黨質疑:強修憲法包庇統促黨?
針對藍委提案修改《憲法訴訟法》提高大法官釋憲門檻,民進黨今(5)日批評,嘉義地檢署才依《反滲透法》起訴統促黨幹部,近來國民黨卻企圖修法癱瘓憲法法庭。令人不禁懷疑,難道國民黨是為了護航統促黨,不被憲法法庭判決解散,要來為如此「民主公害」大開後門?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提案修改《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將大法官判決門檻從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提高至2/3以上同意,並將大法官「現有總額」明訂為15位。若修法通過,總統府提名的7名大法官人事案又延宕,現任8名大法官因不符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的規定,將癱瘓憲法法庭。民進黨今日於臉書表示,嘉義地檢署依《反滲透法》等起訴統促黨幹部張孟崇與妻子涉嫌收受中國7,400萬元,因其有目的性介入台灣總統大選。中國藉由統促黨滲透台灣的劣行早有前例,總裁張安樂之子張瑋經營的旅社涉嫌協助包括統戰官員的逾千名中國人士非法來台,也都已被起訴。民進黨批評,如此在台以政黨之名,屢踩國安紅線,進行對台各種認知操作,干擾選舉等,破壞台灣民主憲政秩序,涉及的罪行,完全超越民主國家政黨的組織目的。然而當有權審議政黨正當性的憲法法庭,卻在近來國民黨欲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法,企圖以提高大法官法定員額門檻,癱瘓憲法法庭。令人不禁懷疑,難道國民黨是為了護航統促黨,不被憲法法庭判決解散,要來為如此「民主公害」大開後門?民進黨指出,中共統戰手法層出不窮,包括:一、透過廣播、抖音、臉書及YouTube等媒體或社群平台,依中共統戰人員指示的講稿、企劃製播節目,經中共審核後上傳平台。二、台灣大選期間招攬里長到中國旅遊、參訪,接受中國統戰部或國台辦招待,宣揚促統言論和錯假資訊,製造台灣社會對立。三、為特定公投議題、罷免對象、候選人、政黨,進行大肆宣傳,試圖影響輿論走向、公投結果及取信中共官員。四、頻繁宣揚解放軍軍威,勸降台灣國軍於兩岸戰時放棄抵抗、陣前倒戈等統戰言論。民進黨說道,中國是有系統地吸納台灣統戰人士,透過政黨、宮廟、文化交流來包裝、深入台灣各基層,目的就是為了傷害台灣民主政權,進而使台灣社會動盪不安,為中國製造併吞台灣的破口。民進黨直言,國民黨卻在這個時間點強修憲訴法,剝奪大法官職權、 癱瘓憲法法庭,實在令人不禁質疑國民黨,是不是想直接為統促黨開後門,讓統促黨的滲透活動免於法律制裁,任其破壞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
評議未現身...最高法院法官蔡憲德「倒臥辦公室」送醫 術後加護病房觀察中
最高法院法官蔡憲德今(23)日驚傳昏迷,緊急送醫搶救後,目前人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蔡憲德法官原訂下午2點半參加評議案件,豈料時間已過卻遲遲未見法官身影,相關單位派人前往辦公室查看,豈料發現蔡憲德已昏迷倒臥在辦公室,緊急送往台大醫院,初步研判是急性中風,接受手術後已取出血塊,目前人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據了解,現年52歲的蔡憲德法官為嘉義人,司法官班37期畢業,他曾擔任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庭長,2019年由台南高分院調派最高法院辦事法官,2022年正式升任最高法院法官。最高院同仁表示,蔡憲德辦案認真負責,對法學研究也頗具見解,現為全國法官協會理事。他平時顯得健康硬朗,有打球、運動習慣,病發前沒有明顯徵兆。同仁希望他手術順利,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