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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歧視2/法院批台鐵「歧視」身障判賠數十萬! 復職有望靠這理由
林承愷(31歲)為亞斯伯格患者,好不容易考上台鐵從業人員以後,卻被通知試用期未過。林承愷認為自己上班兢兢業業,會被解僱與表現無關,反倒是遭到歧視與霸凌,並在輔佐人Tony(62歲)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職場霸凌」為由對台鐵提告,要求恢復原職並求償20萬,終於在今年的11月19日由台北地院宣判勝訴。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圖/周志龍攝)林承愷主張,台鐵終止勞動契約並不合法,原因包括台鐵並未依照《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對他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就判定試用期不通過,構成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此外,時任松山站劉姓主任多次以「累贅」、「負擔」、「天兵天將」、「很不好的東西」來羞辱林承愷,已構成職場霸凌,且台鐵也未對霸凌行徑做出相對應的作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針對上述兩點,林承愷向法院提出台鐵應該給付自 2024年 8 月 13 日(解雇後首日)起至復職日每個月3萬3000元的工資以及提繳1998元的勞工退休金,並給付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台鐵抗辯表示,終止契約的過程合法,林承愷試用期表現不及格,且在照顧者(Tony)的陪同輔導下,仍進步有限。此外,台鐵指出林承愷任職期間,已經有合理調整其職務,尊重原告及照顧者的意願選擇喜歡的工作,並允許照顧者陪同數日,應已盡合理調整義務。針對霸凌指控,台鐵則主張原告所稱是斷章取義,稱台鐵內部已經建立防止職場霸凌的機制與教育訓練,也有提供諮詢協助,並沒有原告所說的相關缺失。林承愷與他的輔佐人Tony因教會而結緣。Tony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曾面臨外界歧視,所以在他下定決心要陪林承愷一起處理各種問題。(圖/周志龍攝)台北地院認為,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鐵確實需要視情況為林承愷合理調整職務,雖然台鐵主張已合理調整,是因為尊重原告的選擇,才讓其繼續嘗試剪票、收票工作,但台北地院認為在原告選擇喜歡的工作後,台鐵仍有義務持續進行溝通與對話,盡其所能提供適度調整措施,故認為台鐵終止勞動契約已經構成權利濫用,因此判決林承愷仍為台鐵員工,且台鐵須按月支付林承愷2024年8月13日至其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針對霸凌部份,台北地院認定不成立,因為原告提供的錄音檔僅有2次,長度分別為2分鐘與22分鐘,並不符合法律上霸凌行為須符合「長期、持續性」的敵意行為。但法院認為,台鐵未提供合理調整措施便終止契約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禁止身心障礙歧視的規定,屬於歧視行為,因此判決台鐵須賠償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前後加總至少須賠償45萬元,台鐵已提起上訴。。訪問尾聲,記者詢問為何還想回到充滿歧視的職場,林承愷聽聞以後,語氣變得堅定「這是我通過重重關卡才獲得的機會,當然要爭取。」他說,希望藉由這份努力,讓身處弱勢的夥伴們也可以知道,即使面對不公,也仍有堅持與改變的可能。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台鐵歧視1/身障員工被轟「累贅」!苦撐3月被解雇 法院還他公道
患有亞斯柏格的林承愷(31歲)去年(2024)考上台鐵從業人員後,在松山火車站服務。孰料,同年8月2日,台鐵通知其試用期表現不佳,須在8月12日離開工作崗位。林承愷認為遭到解雇,並非自己能力不足,反控台鐵員工對他霸凌,除被劉姓主任羞辱「累贅」外,台鐵內部還偏袒在補票室違規吸菸的陳姓同事,並無視其對林承愷大吼大叫等行為。林承愷最終對台鐵提出民事告訴,於今年(2025)11月19日拿下勝訴。林承愷自認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圖為他的輔導員。(圖/讀者提供)回憶起過去的經歷,林承愷認為自己會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他委屈訴說「當時任職於松山站的劉姓主任,在大家面前,說我是累贅、負擔」。林承愷繼續說道,劉主任「平常就會以天兵來形容其他身心障礙員工」令他相當難過。訪問當天,不擅言詞的林承愷耗盡心力,只想把完整的事情經過還原給記者。在錄音檔中,能清楚聽見劉姓主任說「不用跟我講,跟站長就好,我要走了,我不帶累贅,我不喜歡有負擔」或許在旁人耳裡這句話僅是輕描淡寫的抱怨,但對林承愷來說就是根刺,狠狠扎進心頭。那些看似無關痛癢的話語,長年積累在他心裡,隨時有潰堤的可能。事後,林承愷對劉姓主任提告公然侮辱,但最終以不起訴收場。林承愷的輔佐人Tony今年62歲,他向記者表示「林承愷工作非常認真,每天都會向他回報工作的狀況」。素昧平生的兩人,因教會而結緣。Tony語重心長地解釋,自己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從小也面臨外界許多不理解,所以在他得知林承愷的遭遇以後,就下定決心要陪他一起面對各種生活上的風雨。除被辱罵以外,林承愷也指出陳姓同事違規在先,卻罔顧是非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斷斷續續地向記者說明,該名陳男上班時會躲在補票室抽菸,有次林承愷為了驅散菸味,先是將冷氣風量調大、氣溫調低,孰料卻因此點燃陳男怒火,對方旋即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說「陳男本來就經常對我大聲吼叫,過去其實也有其他身心障礙者被他欺負,很多身心障礙的同事都跟我說要小心他」。 後續林承愷針對此事向台鐵進行申訴,但林承愷與Tony皆指控台鐵內部處理並不公平「雖然有召開霸凌處理會議,但會議過程卻對林承愷百般責備,而非對陳姓員工抽菸與吼叫的行為作調查」。Tony語帶憤怒的說,當時因為無法從林承愷口中得到想要的答案,甚至一度不讓他離開現場,針對霸凌不成立的調查結果,2人也覺得是「息事寧人」。林承愷在Tony的協助下,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並求償20萬元。(圖/周志龍攝)林承愷在去年的8月2日收到台鐵寄發的存證信函,告知林承愷的勞動契約將於8月12日終止,原因為試用期不合格,台鐵主張林承愷無法獨立作業、對列車資訊辨識力不足、容易與旅客發生爭執。不過對此結果,林承愷並不服氣,最終在Tony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為由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此外也以「職場霸凌」為由求償20萬元。台北地院2025年11月19日判決台鐵敗訴,不僅確認兩造僱傭關係存在,且台鐵須按月支付2024年8月13日至林承愷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並須給付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台鐵已提起上訴。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不只虐打15歲柯基犬! 手搖飲加盟主被爆「打工前3天不支薪」還封鎖人
台北市中山區手搖飲店「茶聚」的詹姓加盟主,日前疑因不滿家中15歲柯基犬亂尿尿,不僅拿掃把施暴,還拿鞋子丟狗,嚇得柯基犬蜷縮在角落不斷發抖,引起網友撻伐。後來,詹姓加盟主被挖出黑歷史,發現他不僅用「試做期前3天不支薪」為由拒絕給打工錢,還直接封鎖對方,挨批「虐狗還欺負員工」。一名網友今年8月在Threads發文表示,當時她到茶聚打工2天,應得薪水是3200元,但老闆竟以「試做期前3天不支薪」為由拒絕給錢,而她氣得貼出《勞動基準法》警告老闆違法,對方才承諾要用LINE Pay匯款,怎料錢還未到帳,老闆就直接封鎖她的帳號,讓她無奈道「也沒有投保勞健保,這就不期待了,請問是你會檢舉僱主嗎?是不是就放棄工資給他了?」而在虐狗事件爆發後,這篇貼文再度被挖出,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那個老闆還是虐狗仔」、「虐狗仔還不給薪水」、「實習試用期也要給薪」、「趁這波告他吧,總部都放話要處理了」、「直接告!不知道他騙了多少『試用期』的錢」、「2025年了還有人想玩這招」、「告下去,什麼能告的都告,會這樣壓榨你也會這樣壓榨別人」、「又虐狗還欺負員工,什麼爛店」。另外,詹姓飼主的配偶也因此事件遭肉搜,而配偶本人便透過牙醫診所粉專聲明回應,強調詹先生虐狗試「個人行為」,與他經營的牙醫診所完全無關,應由詹先生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請社會大眾不要牽連牙醫診所,「本人珍愛寵物柯基犬,就此事件本人配偶之行為亦深感憤怒,絕不容忍!」詹姓飼主的配偶也強調,他是在網路上看到影片時才知道此事,事件發生時並不在場,在得悉此事後,他就立即回家處理、安置愛犬,「由於事發突然,本人有許多事情必須處理,包含尋覓可以養寵物的住處與詹先生分居,先前因無法進一步回應網友留言,故先隱蔽處理,懇請各界給予本人一些時間。謝謝。」詹姓飼主的配偶提及,12日下午4時許,動保處通知他狗狗血檢無問題,他原本打算領回後帶回安置貓咪的分居地方陪伴照顧,但下午6時許他前往接狗狗前,動保處臨時告知要做進一步詳細檢查故無法領回,他認同有其必要並願意配合,但還是前往遞送狗狗唯一可以吃的飼料,目前動保處已將貓咪晶片過給他,依照建議狗狗先暫不過給他,「稍早本人聲明與詹先生為配偶,目的僅止於說明二人目前的法律關係,無意為其開脫。對於後續毛孩子們安全的承諾會堅持維護,謝謝。」牙醫診所的聲明全文如下:一、本人配偶詹先生涉及虐待寵物柯基犬之事件,為詹先生之個人行為,與本人所經營牙醫診所無關,應由詹先生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請社會大眾勿遷怒牙醫診所。二、本人珍愛寵物柯基犬,就此事件本人配偶之行為亦深感憤怒,絕不容忍,基於配偶身分,本人就配偶行為觸法向社會大眾致歉,本人將督促詹先生面對法律責任。三、本人在網路上看到影片時才知道此事,事件發生時本人並不在場,得悉此事之後,本人立即回家處理,安置愛犬,暫時寄託在能妥善照料其安全之寵物旅館。本人將擔保愛犬後續的安全與負責照顧,在通報動保專線後,目前進度是動保處已經派員至寵物旅館進行檢傷。四、寵物貓咪的部分,沒有受到虐待,目前亦已帶離原家中,有找到地方安置,請社會大眾不用擔心。五、由於事發突然,本人有許多事情必須處理,包含尋覓可以養寵物的住處與詹先生分居,先前因無法進一步回應網友留言,故先隱蔽處理,懇請各界給予本人一些時間。謝謝。
為方便兒花錢!爸委託公司「薪水匯孩帳戶」 害他不能考公務員慘了
大陸河北省赤城縣23歲應屆生李東(化名)剛畢業就陷入就業困境。一份莫名其妙的社保記錄,直接擋住了他的公務員與見習崗位之路。李東本已通過張家口市某區圖書館見習初審,但社保系統顯示,赤城縣某建築公司一年多前為他繳納過養老保險。結果,他不僅失去見習資格,還喪失了應屆生身份,無法報考心儀的公務員四級聯考崗位。綜合陸媒報導,為了撤銷記錄,李東三次奔走涉事公司、五趟往返縣人社局,並申請勞動仲裁,但均因「記錄無法修改」、「基層單位無撤銷權限」被拒。眼見報名截止日期逼近,半年奔波無果的李東一度陷入絕望。案子進入赤城法院後,法官看到李東標註的考試截止日期,立即指示助理抓緊辦理。法官親自前往涉事建築公司調查。經近三小時翻查舊工資帳目,公司人事專員想起,「去年年底有位李師傅在公司務工,他不會用手機轉帳,讓我們把工資打到兒子李東帳戶上。財務申報社保時,未核對勞動關係,就順手填了李東的信息。」李東父親懊悔表示,「都怪我不懂規矩,想給孩子方便,沒想到耽誤了大事。」法官結合多年經驗提出新思路,公考和見習審核的核心是勞動關係真實性。既然社保記錄無法撤銷,就從「證偽勞動關係入手」。最終,由建築公司出具書面說明,縣人社局結合法院調查和企業舉證材料,出具補充證明,證明社保記錄屬誤錄。結果,李東順利報考公務員,今年6月完成試用期,成為某區財政局正式工作人員,圓了自己的公務員夢。
雇主注意了!勞動部提醒「資遣費30天內要給」 逾期最高開罰150萬
勞動部提醒,當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終止時,雇主應依規定給付勞工資遣費,且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雇主如未依標準或期限給付勞工資遣費者,可處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勞動部說明,勞退新制自94年7月1日起施行,迄今年已滿20週年,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雇主應發給適用勞退新制勞工的資遣費給付標準,按勞工的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勞動部表示,雇主如未依標準或期限給付勞工資遣費者,依同條例第45條之1規定,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勞動部強調,縱使是試用期的勞工,雇主如認為不符合工作需求,而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與試用期勞工提前終止契約,因終止契約事由仍然是資遣,雇主應依勞退新制資遣費的發給標準規定,給付資遣費,且必須在終止契約後30日內發給勞工。勞動部提醒雇主,切勿因小失大。為協助雇主試算資遣費,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已建置資遣費試算表,供各界使用。
詐團冒充抖音客服! 陸男照做下載App「慘失210萬」
大陸各地近日陸續傳出「抖音客服」詐騙案件。受害人接到自稱抖音客服的電話,以「需關閉抖音服務、避免被扣款」為由,引導受害人下載惡意應用程式,隨後再透過應用程式遠端控制手機,轉移受害者銀行帳戶裡的存款。根據「平安北京」報導,一名餘姓男子10月間收到一封包裹取件簡訊,但因為找不到包裹,於是他撥打簡訊中的電話查詢,對方自稱是抖音客服,表示他開通了「抖音月付」功能,如果不關閉,每月將自動扣款人民幣800元(約新台幣3465元)。餘男信以為真,依指示下載對方提供的App,隨後手機突然黑屏。等手機恢復後,餘男才發現他銀行帳戶裡的人民幣49萬元(約新台幣210萬元)已全數被轉走。另一名張姓女子也遇到類似狀況,她接到自稱「抖音客服」來電,表示張女開通了試用期1年的抖音直播服務,若不取消到期將收取每年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331元)的費用。隨後對方引導張女下載App,並要求她關閉免密支付與進行人臉驗證,操作過程中張女的手機也一度黑屏。手機恢復後,張女並未起疑心,直到接到反詐中心電話通知,才發現自己銀行帳戶內的人民幣24萬元(約新台幣103萬元)已被轉移。警方提醒,詐騙集團常假冒短影片、電商等平台客服,以解決問題為由,誘導受害人下載遠端控制類App,藉此竊取受害人的銀行帳號、交易密碼及驗證碼,轉移帳戶內資金,呼籲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信陌生來電,若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停止操作並報警求助。
失控壓頭溺死失智父 男遭判11年
楊姓男子獨自照料7旬老父身心俱疲,去年8月騎機車到東眼山區要求共赴黃泉,老父一句「要死你自己去死」讓他情緒失控,強推老父下山坡拖進溪流壓頭入水致溺斃亡,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考量家屬請求從輕量刑,依殺害直系血親罪判刑11年,可上訴。住三峽的32歲楊男排行老三,長期照顧疑有失智症、慢性病的73歲父親,身心俱疲下,去年8月24日騎機車載老父出外用餐,之後前往東眼山,要求老父一同尋死,遭拒後,不顧老父意願,強行將他推下山;發現老父卡在半山坡的樹叢間後,又自行滑下山,將老父從樹叢間一路拖行到谷底溪流旁,以身體強壓老父頭部至水內,導致老父溺水窒息身亡。楊男坦承不諱,國民法官考量楊男從小因父親酗酒、9歲前母親早逝,患有持續性憂鬱症,卻長年未尋求專業協助,累積龐大壓力,案發時又擔心無法通過工作試用期,以及雇用看護照顧父親帶來的經濟問題,加上詢問老父「我們一起去死好不好?」父親竟回答「要死你自己去死!」成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情緒崩潰而犯案。國民法官認為,楊男強壓老父頭部入水溺斃的弒父手段,雖未使用刀械等凶器,但是仍讓父親在有意識且痛苦的狀態下溺死,手段殘酷,難為減刑理由。審酌他無任何前科,高中肄業,智識程度正常,犯後態度坦誠,未推諉卸責,並與家屬達成無條件調解,加上親屬請求從輕量刑,國民法官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1年。
平均投近百封履歷才找到工作 32%年輕人透露「精神快崩潰」
青年失業率仍居高不下,社會新鮮人畢業近4個月,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顯示,有58%目前還沒有正職工作,因為大約要投遞92.6封履歷表才能找到工作,42%手頭超吃緊,還有32%年輕人表示精神快崩潰;而目前在職中的社會新鮮人也沒比較好,有88%已有離職的念頭。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顯示,今年應屆畢業或退伍且「曾經求職過」的新鮮人,現階段已有42%找到或正在從事正職工作,比例高於去年同期的39.4%,持續觸底反彈,創下6年來「新高」水準!不過這也代表其餘的58%,仍處於「無正職」狀態,其中又分成了41.2%屬於「尚未找到任何正職工作」;16.8%屬於「曾經找到正職工作,但目前離職」。調查發現,平均要投過18.9封履歷,才會獲得一家企業的面試機會,同時得再面試4.9家公司,才能真正找到一份工作,略低於去年的5.4家。依此數據換算下來,新鮮人如果想得到一次錄取機會,大約要投遞92.6封履歷表,不過這數值已是創下9年來新低。另外在求職態度方面,有高達44.8%的新鮮人,採取「先求有再求好」的策略;但同時也有19.6%表示,自己是「寧缺勿濫」:寧可失業,也不亂應徵工作;而剩下的35.6%則認為,對於找工作的態度,自己算是「一切隨緣」,屬於「佛系求職者」!不過也有72.4%的社會新鮮人透露,在找工作期間,會碰到家人給予的「精神壓力」,可能大多來自於父母親或長輩,他(她)們表達對自己求職進度的「關切」、「憂心」:其中40.2%屬於「會給,但仍可負荷」;32.2%屬於「會給,且無法負荷」,處於「精神快崩潰」的狀態。另外調查結果更顯示,高達96.3%的新鮮人表示,在待業期間是有「經濟壓力」:其中54.7%屬於「有,但仍可負荷」;41.6%屬於「有,且無法負荷」,手頭異常吃緊。當處於無穩定收入時,77.6%有得到「父母或親友資助」;還有53.4%要靠「個人存款」過活;相較下,有些人更加辛苦:37.9%需要靠「兼差打工」,想辦法賺一點錢來補貼生計;其餘有22.2%要「變賣家當」;有10.2%選擇向「金融機構貸款」。「Z世代」社會新鮮人自評「待業痛苦指數」,平均落在80.6分,高於去年的79.2分,創下12年以來新高。其中自認達到「滿分(一百分)」的,更佔了20.2%:這些人恐怕已達到「痛不欲生」、「苦不堪言」的程度。相形之下,目前有正職工作的新鮮人,是不是真的比較幸運呢?調查顯示,這群職場菜鳥「原本預期的」月薪,平均為32,355元,「實際領到的」月薪,平均則落在31,768元,雙雙創下12年以來的新高!雖然有高達93.1%的人透露,這樣的月薪仍算是「試用期」薪資,未來過關以後,待遇可能還有調高空間;只是仍有83.8%的人表示,其實「不滿意」現在的薪酬水準。目前在職中的社會新鮮人中也有88.2%透露,「曾經有過」離職的念頭,主要原因「工作量與薪水不成正比」(52%)、「學不到東西」(46.6%)、「工作壓力過大」(41.6%),以及「上司情緒不穩,老是愛罵人」(34.2%)、「工作內容和之前想像的不同」(28.7%)。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建議,所謂「先求有」,應該是先求(找到)「有」興趣、「有」前景、「有」符合性格的工作;接著所謂的「再求好」,應該是再求(找到)薪資能更「好」,福利或職位能更「好」的工作。「過度隨性」的求職態度,可能導致換工作的頻率過高,或者常常找錯工作;反之,如果變成「非常挑剔」,甚至「眼高手低」,結果可能導致「高學歷」或「高技能」的人才,卻出現「高失業率」的窘境。楊宗斌認為,今年的新鮮人即使正處於缺工時代,千辛萬苦且幸運找到工作,卻也碰上青年低薪化的窘境,一旦無法學以致用,又缺乏職場成就感,想要真正開開心心去上班,其實有相當高的難度。他也提醒社會新鮮人,如果換工作頻率太高,像是任職某公司的時間,無法待滿一年以上,反而對履歷表有扣分作用,其實不利於面試評價,更容易被企業貼上「穩定度低」、「抗壓性差」的負面標籤。
川普政府因「績效不佳」大砍2.5萬聯邦僱員!地區法院裁定違法
美國加利福尼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高級法官阿爾薩普(William Alsup)裁定,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的美國人事管理局(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OPM)指示多個聯邦機構大規模解雇試用期員工的政策,屬非法行為。然而法官並未下令讓受影響的2萬5千名員工復職,理由是聯邦最高法院已限制司法介入行政部門的人事權。綜合外媒報導,這起爭議始於今年2月,OPM下令各聯邦機構解雇幾乎所有仍在試用期的員工,僅保留少數表現最佳者。其中許多人在新崗位才服務不久,也有長期公務員因轉職而落入試用期。對此,工會、非營利組織與華盛頓州隨後提起訴訟,認為川普政府大規模解雇的行為屬違法。阿爾薩普指出,OPM「超越自身權限」,並「以虛假藉口」將解雇理由歸於「績效不佳」,事實上則是由OPM統一決定「誰被解雇、何時解雇。」在正常情況下,他會撤銷OPM指令並讓員工復職,但聯邦最高法院已於4月及7月透過緊急裁定,表明行政部門擁有人事廣泛自主權,司法救濟可能被推翻。此外,多數被裁員工已找到新工作,且相關部門也因行政優先事項和組織重整而大幅改變,因此阿爾薩普認為復職難以執行。不過,阿爾薩普強調,遭解雇的試用期員工仍受到傷害,因其人事紀錄被錯誤標註為「績效不佳」。他下令包括國防部、退伍軍人事務部、農業部、能源部、財政部、商務部、勞工部、交通部與衛生與公共服務部在內的多個機構,必須在11月14日前更新員工檔案,明確註記他們不是因績效或不當行為遭解雇,並寄送通知信函給相關員工。值得注意的是,此裁決不影響未來聯邦機構依合法程序解雇員工的規範,但要求不得再依循OPM的模板文件或非法指令行事。對此,代表超過75萬名聯邦政府僱員、約5000名哥倫比亞特區僱員,以及數百名私營部門僱員的工會組織「美國聯邦政府雇員聯合會」(American Federation of Government Employees)主席凱利(Everett Kelley)表示,這項裁決「揭露了川普政府製造的虛假紀錄,並證明數千名員工被錯誤解雇。」白宮則未對裁決作出回應。
免費下載竟遭扣款6990元!「超夯APP」藏陷阱 整個刪除也沒用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日前發布消費警訊指出,近期市面上流行的AI智能音樂或音樂剪輯創作App軟體相當熱門,常以「限時0元」為噱頭吸引消費者下載。有消費者反映,衝著限時0元下載後,驚覺仍遭扣款新台幣6,990元,事後查看網友評價才得知,不少人都遇到相同情形,質疑遭到詐騙。消保官提醒,這類App多以「限時0元下載」或免費體驗等話術為誘因,待消費者下載後,點選其他功能則需要另外購買付費,或未於期限內主動取消訂閱,即會進入自動續約、自動扣款模式,並直接透過信用卡或手機門號收費。若不打算續訂,僅刪除App並不足夠,務必於試用期內完成「取消訂閱」手續,以避免發生爭議。法務局說明,統計114年迄今,已接獲10餘件類似申訴案例,分析原因多為,自動續約條款常隱藏在密密麻麻的服務條款中,契約屆期未經消費者再次確認同意就自動續約,解約方式繁雜不清楚,客服又難以聯繫或無法有效解決問題,衍生消費爭議。且這類App軟體,部分使用條款及隱私權說明皆為英文,多數民眾未詳細閱讀即同意條款並開始使用,且未留意於期限屆至前取消訂閱,導致遭到扣款損失荷包。法務局提醒,消費者下載App軟體前,建議先查看評價並進行比較,詳細確認相關試用或訂閱條款,若跳出付款畫面則應謹慎確認,消保官強調,如同意試用後,有退訂需求,僅於手機上刪除App並未有效取消訂閱,須依實際使用手機廠牌於App Store或Google Play上之「訂閱」選項中進行「取消訂閱」,方能避免遭業者自動續約扣款。消保官表示,此類App軟體,常具有繼續性契約之特性,業者往往在條款內採用自動續約、自動扣款之商業模式,透過信用卡或手機門號直接扣款,然因此類App開發商多數位於境外,App Store及Google Play之經營者亦為境外公司,消費爭議申訴案往往難以於國內進行協商調解,消費交易存在較高風險。因涉及境外消費爭議,消費者如遇到類似情形,可循國際組織「跨境消費爭議網」(網址:https://www.econsumer.gov)尋求救濟。
App限時0元下載 民眾仍遭扣款疑是詐騙藏陷阱
不少App軟體常以「限時0元」為噱頭吸引消費者下載,有消費者向北市法務局投訴指出,看到限時0元,下載後卻被扣款6990元,事後查看網友評價發現不少人都遇到相同情形,質疑遭到詐騙。法務局28日提醒民眾,這類App多以「限時0元下載」或免費體驗等話術吸引人,但若要使用其他功能則需另外購買付費,或未於期限內主動取消訂閱即自動續約扣款,若不打算續訂,除刪除App也要在試用期內「取消訂閱」。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林傳健表示,今年迄8月27日已接獲10餘件類似申訴案例,原因多為自動續約條款隱藏在密密麻麻服務條款中,契約屆期未經消費者再次確認同意就自動續約,解約方式繁雜不清楚,客服又難以聯繫或無法有效解決問題,衍生消費爭議。他指出,這類App軟體部分使用條款及隱私權說明皆為英文,多數民眾沒有詳細閱讀即同意條款並開始使用,也未留意於期限前取消訂閱,導致遭到扣款。林傳健提醒,消費者下載App軟體前建議查看評價比較,詳細確認相關試用或訂閱條款,若跳出付款畫面應謹慎確認,如同意試用後有退訂需求,僅於手機上刪除App並未有效取消訂閱,須依實際使用手機廠牌於App Store或Google Play上的「訂閱」選項中「取消訂閱」,才能避免遭業者自動續約扣款。林傳健說,此類App軟體常具有繼續性契約特性,業者往往在條款內採用自動續約、扣款的商業模式,透過信用卡或手機門號直接扣款,因App開發商多數位於境外,App Store及Google Play經營者亦為境外公司,消費爭議申訴案往往難以於國內協商調解,消費交易存在較高風險,因涉及境外消費爭議,消費者如遇到類似情形,可循國際組織「跨境消費爭議網」尋求救濟。
薔薔自曝元老員工「狂踩底線」遭開除 當事攝影師發聲祝福:祝你更上一層樓
女星「薔薔」林嘉凌自《我愛黑澀會》出道,近年跨足經營YouTube做得風生水起。她26日在頻道最新影片中證實近期已開除一位身為攝影師的元老級員工,雖然沒有明講身分,但許多網友猜測是合作許久的攝影師「Song」,稍早,Song在社群中帳號中疑似發聲告別,寫下:「祝你一路走好,更上一層樓,更勇敢,更自由。(Wishing you only the best as you keep moving forward—bigger, bolder, freer.)」此外,薔薔的經紀人則指出,目前已有2名新攝影師正在試用中。薔薔昨(26)日在YT頻道上傳最新影片,片尾宣布已於一個月前資遣一名元老級攝影師,坦言對方的行為「已多次挑戰她的底線」,不得不忍痛將對方開除。影片曝光後,網友們紛紛猜測她所指的,正是過去時常在影片中現身的攝影師「Song」,而Song本人今(27)日也在IG發布帶有道別意味的短文,疑似側面證實被資遣消息。薔薔昨(26)日在YT頻道上傳最新影片,片尾宣布已於一個月前資遣一名元老級攝影師,坦言對方的行為「已多次挑戰她的底線」,不得不忍痛將對方開除。(圖/翻攝YT/林嘉凌 薔薔Maze)Song在文中用中英雙語寫下:「一起創作,坑坑疤疤、跌跌撞撞都是難得的回憶!不算完美,但很精彩!一切都還是覺得很值得。感謝你留下的回憶、付出的努力和分享的故事。祝你一路走好,更上一層樓,更勇敢,更自由。(Thanks for the memories, the effort, and the stories.Wishing you only the best as you keep moving forward—bigger, bolder, freer.)」此外,還用Hashtag標記「人生如棋落子無悔」、「創作不死」。另據《自由時報》獨家報導,薔薔的經紀人透露在資遣該名攝影師後,團隊已展開徵才。除了要求相關科系背景外,還要會平面拍攝與長影片剪輯。經紀人透露,目前已有2位新員工進入試用期,並解釋原本的攝影有3個人,目前是1名原本的資深攝影師,外加2名還在試用期的新攝影。經紀人也強調,薔薔的心情也有受到一些影響,但工作仍會照常運作。
日74歲退休阿公「月繳4200元」電信費 一查竟是免費試用惹的禍
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影片、音樂串流等訂閱制服務越來越常見,但對不少高齡用戶來說,卻可能成為無形的消費陷阱。日本東京就有一名74歲退休男子高田正夫(化名)分享親身經歷,自己明明平常只有打電話和用LINE,但電信費卻高達約2萬日圓(約新台幣4200元),在詢問電信業者後,才發現自己不小心訂閱了13項自動續費的訂閱服務。根據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高田在2024年秋天發現自己的帳單異常,明明平常只有打電話、用LINE,卻被收了將近2萬日圓(約新台幣4200元)的電信費。之後高田到電信門市詢問,店員卻告訴他「這些都是合法訂閱,不是詐騙」。高田仔細查看帳單後,才驚覺自己名下竟有13項自動續訂服務,包括每月550日圓(約新台幣115元)的防毒軟體、每月990日圓(約新台幣207元)的影視串流服務、每月880日圓(約新台幣184元)的占卜健康資訊App、每月2000日圓(約419元新台幣)的手遊道具、每月300日圓(約新台幣63元)的雲端儲存及每月1100日圓(約新台幣230元)的音樂App會員等。高田回憶,他完全沒有印象曾經訂閱,只是在使用App時點了「免費體驗1週」或「繼續」的按鈕,沒想到會自動轉為付費合約。最後,高田在家人的陪同下,逐一取消不必要的訂閱,帳單才降至約6000日圓(約新台幣1240元),不過他仍心有餘悸,坦言不敢再下載新的App,害怕再度掉入訂閱陷阱。事實上,許多訂閱服務一開始會提供免費試用期,期滿後若使用者未取消,就會自動開始訂閱並扣款。專家提醒,避免掉入「訂閱地獄」的關鍵是要定期檢查帳單,確認每筆扣款的來源,並留意免費試用的期限和條件,一旦到期且沒有解約,就會自動轉為付費,長輩若遇到不清楚的狀況,可向家人或客服人員求助,協助檢查訂閱項目。
新人履歷亮眼上班卻連5天遲到早退! 鬧上勞工局才發現是「職業級騙子」
百萬YouTuber蔡阿嘎(蔡緯嘉)在去(2024)年公開指控,前資深員工蘿拉(林沛蓁)利用AB合約,侵吞公司與廠商資金,涉案金額達3000萬元,而對方曾提出回公司接案抵債,或是上節目賺錢還款,引發各界討論。對此,資深名嘴狄志為分享,自己也曾遇到行徑荒謬的員工,不禁感嘆「人不可貌相、履歷不可全信」、「不要讓太多彈性變成漏洞,也不要讓信任建立於空洞的口頭保證」。狄志為表示,他曾經面試過一位履歷寫得相當精彩、待遇要求不低的員工,當下也給了對方3個月試用期,怎料錄取才第1天,對方就說有獨居的爸爸要照顧,早上10點前到不了公司,更要求晚點進、早點離開。狄志為提到,他告訴對方公司確實是彈性上下班,但晚進公司就必須晚走,以確保工時,否則對同事不公平,結果對方卻提出:「那我爸可以帶來上班嗎?」讓他感到相當傻眼,「只能說創意十分驚人!」狄志為說,後來該員工第1天上班,快中午才出現,下午4點多就消失,他傳LINE、打電話都沒回應,事後才解釋是爸爸有狀況,而他選擇再給對方機會,沒想到該員工連續5天都遲到早退,他無奈在第5天認定對方不適任,要求該員工離職。狄志為指出,該員工跑去向勞工局申訴,結果一查才發現,對方同時在另一家公司投保,根本是兩邊領薪,早上先去那邊打卡、中午才進來晃晃,原本公司打算提告,但最後以不支薪、該員工得給付5天勞健保達成和解,放對方一馬,「完全是職業級的騙子,最後被聰明反被聰明誤!」狄志為也坦言,從蔡阿嘎與蘿拉事件,到自己面對的荒謬員工案例,都警示著人們「在職場上人不可貌相、履歷不可全信」,建立嚴謹制度與過程才是關鍵,「面試也好、合作也罷,不要讓太多彈性變成漏洞,也不要讓信任建立於空洞的口頭保證。」貼文曝光後,就有網友在底下留言分享,有位員工常藉口掛急診失約、不接電話,最後傳了張從網路下載的醫院照片給他;也有人提到,有員工每星期都請1、2天病假,有時候只做半天就自己回家;還有人說,有位員工來面試時不斷吹噓自己,等到老闆要求他做事時,卻開始找理由不做,結果做了半天就跑;另一位鄉民也指出,有位同事在試用期,曾詢問是否能讓男友一起進公司上班,被拒絕後每天都跟男友用手機聊天,聊到吵架就說要請假回家,幾天後就再也不來了。
應對兵力壓力!澤倫斯基簽署新法 60歲以上公民戒嚴期間可服役
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Volodymyr Zelensky)於7月29日簽署一項新法律,允許年滿60歲的公民在戰時情況下,以合約形式加入軍隊服役,並明定相關條件與限制。根據《基輔郵報》等外媒報導,澤倫斯基簽署了第13229號法案,允許年滿60歲的公民在戒嚴期間,以合約方式加入軍隊服役,該法案於7月16日在國會獲得通過,306位議員投下贊成票。法案明文規定,60歲及以上公民可在戒嚴期間,經單位指揮官書面同意且通過軍醫體檢後簽署一年期合約加入軍隊 。報導指出,服役類別限定為非戰鬥職位,包括士兵、士官、下士階級或少尉、中尉等初階軍官。然而,如合約簽署者已是軍官,則其加入需經烏克蘭武裝部隊總參謀部批准方可執行 。 該制度也規範新人需接受為期兩個月的試用期,未通過者合約即自動終止。此外,合約在戒嚴解除時將失效,強調此措施具備明確時效性 。烏克蘭在2024年底至2025年初,烏克蘭曾先後實施降低徵兵年齡、刑期犯人服役計畫等制度性策略 ,而此次法案則為動員政策又邁出一大步。分析指出,此政策擴大了從技術、後勤支援到行政後勤等職務的人選來源,尤其是具豐富經驗的年長公民可供軍方運用。對此,政治觀察家認為,這樣的開放雖能補充戰力,但也須防範可能的濫用空間。例如法案尚未明確誰將審核、如何落實軍醫體檢與試用評估流程等細節將由相關附例於三個月內制定。目前,相關配套法規與實施細則仍在制定中;未來是否延長服役期或納為常態條款,還須視戰況與國會後續決議而定。統澤倫斯基簽署新法,擴大軍事合約制度至60歲以上民眾。(圖/翻攝自X)
一個月內走人?是你忽略了這件事!
新人報到,真的算是「開始」嗎?一位在外商工作多年的設計師朋友曾說,她歷經最糟的工作體驗是第一天報到時沒人帶、信箱沒開、主管還在出差中。她在座位上坐了一整個上午自己找資料,不知道該跟誰講話,也不知道自己這一天在幹嘛—最終不到兩週就離開。在這集《生活講堂》EP18中,主持人高葳Stacey與共享人資長王郁婷(郁婷老師)深入剖析「新人Onboarding」真正的意義。onboarding不只是行政流程的跑完,更是讓人從「外人」變成「我們的人」的那一哩路。這段路的設計是否到位,決定了一個人能不能留、願不願留下來。一、員工視角:缺乏心理安全感,是最大離職推手多數新人並非因為工作難度而感到挫折,而是心理層面的「孤單」和「沒被接住」。郁婷老師在節目中提到:「很多人不是不會工作,而是第一週無人帶領、無人關心,不知道該找誰問、也不敢問,進而產生邊緣化的感覺。」在節目中舉例,一位新進業務員坦言:「HR給了入職手冊,但沒人跟我說第一週要做什麼,我很怕一直打擾別人。」這種狀況一旦持續,會導致新人選擇退出參與感、降低投入程度,甚至在試用期結束前就離職。對員工來說,最需要的不是豐富制度,而是「有人在乎我有沒有適應」。實務上的做法包含:報到前一週發出歡迎信、主管或同事的暖心簡訊第一天有Welcome Boddy協助熟悉環境每日簡短check-in,給新人反饋與方向每週固定安排非正式座談,讓新人有管道說話設計任務型文化體驗(如:訪談資深同事、部門文化小挑戰)共享人資長王郁婷:「新人不是來完成流程,是來承接未來的文化與戰力。」二、企業主視角:制度很完備,但「心」沒有進來許多企業主認為:我們的報到流程很完整啊,手冊也編了,介紹也做了,為何新人還是不穩?郁婷老師指出:因為流程不是設計給「人」走的,而是給「制度」走的。少了情感連結,制度再完整也無法讓人留下來。她提出三個常見的管理斷點:onboarding停在行政流程,沒連結文化與信任缺乏階段性任務與追蹤,主管無法適時介入沒有機制關心新人的心理狀態,組織難以察覺風險具體建議:建立「新人成長節奏表」,規劃0-30、31-60、61-90天的任務與目標每階段設定主管應主動對談的時間點與任務回顧設計Check-in問卷(30/60/90天),讓HR掌握適應指標與文化認同度文化任務卡設計,讓新人透過任務實際參與文化(如文化尋寶遊戲)onboarding納入部門主管的KPI,制度更容易落地三、共享人資長角度:讓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也能落地那中小企業資源不足,該怎麼辦?郁婷老師分享了實際輔導中小企業的經驗:不求複雜流程,但要設計「高溫度、可執行」的方式。做法如下:推動「新人90天關懷方案」,包含迎新影片、專屬Mentor與定期小聚提供「成長進程甘特圖」,視覺化呈現任務與進度教育主管如何進行關懷式對談:從「還好嗎」走向「你在哪裡需要幫助?」使用免費工具(Google Form等)做Check-in回饋,定期檢視適應狀態建置「迎新模組懶人包」,統整報到須知、公司制度與文化說明讓新人在90天內產生心理歸屬與文化連結,是最實用也最人性的做法。結語:報到只是開始,融入才是轉折這一集的關鍵,不只是讓HR理解onboarding的流程怎麼跑,而是提醒企業每一個人——新人不是來跑流程,而是來加入團隊。「報到只是開始,融入才是轉折。」郁婷老師說:「onboarding不是填表單、講制度,而是讓新人知道——這裡有人期待我,也願意支持我前進。」用心設計第一哩路,就是給人才一條走進未來的路。*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生活講堂》 作者介紹 /共享人資長 王郁婷資深人資顧問,專精於人才管理、績效獎酬設計、跨世代溝通,致力於幫助企業提升管理效能,打造高效 HR 架構。作為共享人資長推廣者,她透過靈活且專業的顧問服務,協助企業建立透明、公平的人才發展策略,降低流失率、提升組織競爭力。在《生活講堂》中,郁婷以專業見解與實務案例,幫助企業與 HR 找到最適合的管理解方,真正落實「以人為本」的企業經營理念。HR女神粉絲團:https://pse.is/7gnc5bEMAIL:yuting.wang02@gmail.com
女求職被要求「無薪試崗」7天只給2百!一票全遇過 律師說話了
當下正是畢業求職的高峰期。不過,大陸不少求職者在面試過程中遭遇「試崗」要求,意即公司在一段時間內不支付報酬,通常是3至7天。對此,律師表示,企業提出的試崗要求,在法律上並無依據,而企業以「試崗」為由拒絕支付工資,本質是無償占用勞動,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封面新聞》報導,一名袁姓女子在某招聘網站上投遞簡歷時,遭遇到企業無薪試崗要求,「對方要求試崗7天,不簽任何合同,還有工作任務,(補貼)要試崗期後才發,我當場就拒絕了。」袁女透露,她應聘的崗位是人事招聘,對方表示試崗期間會有面試任務要求,7天僅有220元補貼,還要在試崗期後才發。袁女提到,之前投簡歷時也遇到過試崗要求,「但我找的都是試崗三天或者有工資的那種,像這樣7天無薪還有任務的,明擺著就是想免費使用勞動力。」面對這類行為,袁女選擇拒絕,「不能因為急於找工作就被這些公司牽著鼻子走。」事實上,不少網友發文吐槽求職時遭遇過類似要求。有人說,她在面試時被要求7天試崗,「幹了7天活,最後說我沒通過考核。」不甘心的她撥打了12345投訴,在相關部門介入後,企業才勉強同意支付工資,「但只能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算。」四川法奧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代鵬說明,企業提出的試崗要求,在法律上並無依據,企業以「試崗」為由拒絕支付工資,本質是無償占用勞動,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求職者無論工作時長多久,哪怕只有1天,企業都需要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員工午休禁玩手機、嗑瓜子恐被開除」 公司設奇特規定員工控訴不合理
安徽合肥一間公司因為一連串備受爭議的「奇葩規定」,近日在社交平台上引起網友熱議。有員工在網上發文指出,公司規定午餐期間不得使用手機,若在工作期間嗑瓜子則可能直接被開除;此外,員工的雙手在工作時必須置於鍵盤與滑鼠上,不能以手撐頭;而儘管勞動合同明載每日工時為8小時,實際上卻被擅自調整為9小時,引發員工不滿。根據《正在新聞》6月26日報導,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先生表示,相關措施是為了提升整體工作效率,他認為所有員工都應該遵守這些規範。以「吃飯禁玩手機」為例,張先生解釋,這是為避免員工延長午休時間,影響工作進度;而針對嗑瓜子的處置,他稱只是一般性的「溝通通報」,並非針對個人。工時延長、辦公桌禁擺個人物品,員工投訴職場高壓管理。(圖/翻攝自極目新聞)對於是否存在隨意處罰員工的情形,張先生強調,公司所有的處理行為皆依照既定的規章制度執行,並非憑情緒決策或個人好惡。他表示,部分內部通告中的用詞,可能出於一時情緒發洩,並不等於實際會對員工採取不當行動。工時延長、辦公桌禁擺個人物品,員工投訴職場高壓管理。(圖/翻攝自極目新聞)張先生亦提到,新進員工對規定感到不適應並在網上發表看法是可以理解的,不過他認為,為了公司整體運作順暢,這些日常工作規範應該由員工主動遵守。報導引起廣泛回響,不少網友留言分享自身經歷。一位安徽網友表示,自己曾被承諾「底薪4000人民幣加提成」(約新台幣1萬8千元),但試用期內公司不僅未給提成,連底薪也僅發8成,最終靠自行交涉追回部分工資。一名網友指出,實習期間月薪僅16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200元),轉正後也僅17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650元),且全年無休。另一名廣東網友則指出,前公司要求員工著西裝與黑皮鞋,遲到與早退標準極嚴,辦公室內不准食用有氣味的餐點,連衣物也不能放置在椅背上,老闆更會隨意斥責員工。也有上海網友表示,其任職公司禁止員工在桌面擺放任何個人物品與文件,甚至上班期間須上繳手機。來自安徽的另一留言則提到,公司實施1天4次打卡制度,出門3次即觸發門禁警報,包含取外送、出訪客戶或移動車輛等,都被納入管制範圍。此外,也有網友表示希望藉在問題公司工作半年後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身權益。
他考上公職想擺爛躺平「當薪水小偷」! 網勸:別害到同事
「當初就是立志要當打混仔、薪水小偷!」一名男網友直言,自己目前已考上公職,也通過基礎訓和試用期,好奇在公部門擺爛、摸魚是否會有什麼後果?貼文曝光後,不少人笑道「裝忙才是打混的最高境界」、「更好的生存方式是,看起來很忙很累,實際上很閒」,也有人勸他「擺爛不要害到同事就好了」。這名網友在Dcard以「擺爛投機(偷雞)摸狗就好了」為題發文表示,他目前已經考上公職,當初他就是立志要當打混仔、薪水小偷,「認真問,如果在公部門擺爛投機摸狗,是不是也不會怎樣?」文章曝光後,不少人紛紛在底下留言,「你擺爛不要增加其他同事的工作量」、「還真的不會怎麼樣,不過擺爛不要害到同事就好了」、「上一個這樣做的被丁等+兩大過終身免職了,供參」、「那你先過基礎訓+試用期阿」、「薪水沒有競爭力,怪人就會稍微多一些」、「真的不會怎樣,但前提不要太誇張要抓好那條界線就好。每個單位都有老廢公務員,可以偷偷觀察、學習他是怎樣廢成那副德性還能一直幹下去的」。也有人說到,「你的擺爛是到什麼程度?如果只是下班時間到就拍拍屁股走人的話,不會怎麼樣」、「撐到『合格實授』其實就沒問題了。只要不違法、不曠職,基本上也只是每年吃乙、吃丙,還是不會被開除」、「是說擺爛是有點low的生存方式,因為還是會被主管盯,更好的生存方式是,看起來很忙很累,實際上很閒」、「裝忙才是打混的最高境界」、「我們隔壁單位就有這樣的人,沒事就被冷凍丟在旁邊,都不理他也沒事做」。還有人指出,「如果工作量不合理到已經無法負荷,再怎麼樣加班也做不完的地步,那用消極擺爛的方式(例如準時上下班)凸顯問題我覺得很合理,但麻煩至少上班8小時內要對得起自己的薪水。我不會讓國家長期佔我便宜凹我免費加班,偶一為之勉強可接受;但同樣的,至少正規的上班時間我會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深圳甜點店招募店員「工時16小時月休2天」 負責人認:你情我願的事
血汗公司!中國深圳一間甜點店招募店員,竟規定員工一天工作16小時,月休僅2天,引發爭議。對此,負責人坦承,合約確實有這些規定,「是你情我願的事情」,當地勞動部門則表示,若遇到不符合法規的情況,可以進行申訴。女子向《上游新聞》爆料,近日到龍華區東龍新村的一間甜點店應徵員工,發現合約有許多不合理的規定,「自行走人3天內沒有試用期薪水」、「所有崗位每個月休息2天,如不安排休息算加班」,班別包含上午11點到凌晨3點(包吃住),以及下午1點到凌晨3點(不包吃包住),工作期間嚴禁玩手機、睡覺,每次睡覺扣50元(人民幣,下同)。女子爆料該甜點店的規定不合理。(圖/翻攝自微博)女子痛訴,一天工作下來只剩8個小時休息時間,還要洗澡、收拾、睡覺,第2天肯定打瞌睡,但睡覺就扣錢。最後她拒絕這家甜點店的招募,雖然開出的薪水在餐飲業算高的,但工時長換算下來就很低,而且只有1個班別,「這麼規定誰幹啊?去這裡不是冤大頭嗎?」據了解,該甜點店規定員工到職後每個月薪水6500元、優秀員工7000元、店長7500元,算下來普通員工的時薪僅13元左右。對此,負責人表示,目前只招募女員工,合約上確實有「一天工作16小時,月休2天」的規定,「你情我願的事,又不是勉強你來我這裡上班,你可以去找那種按勞動法一天上8小時月休8天的(工作),是吧?」勞動部門的工作人員說明,如果發現不符合規定的地方,可以帶身分證影本、有效的勞動關係證明和老闆的電話來投訴,「公司願意就協商,不願意你可以申請仲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