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慧玲
」福地祐介演流浪漢睡公園 深陷特殊愛情獻大尺度床戲
導演王育麟推出新作《動物感傷の清晨》找來尹馨、福地祐介演出,片中僅有 25 句對白,講述海邊小鎮的四個孤絕人物,著墨在性與死亡,片中福地祐介飾演外送員,上演大尺度三點全露床戲,暗戀飾演援交妹的王允之,兩人迸出火花,展開「20次外送換一次性愛」的特殊愛情關係。王育麟繼親人葬禮黑色喜劇《父後七日》、歌仔戲班家族的《龍飛鳳舞》,以及性別及原民議題的《阿莉芙》之後,再推新作《動物感傷の清晨》,該片是台灣唯一入選 2022 年北歐最大國際影展「塔林黑夜國際電影節(Tallinn Black Nights Film Festival)」競賽片,並於去年在愛沙尼亞首都塔林全球首映。以色列資深影評人 Ron Fogel 表示:「Watch closely the leading actress and you will discover a cinematic wonder. ( 仔細觀察片中女主角,你會發現一場電影奇蹟 ) 」。劇組當初為了找尋日籍男主角,花了近半年時間,最後終於在台灣找到了福地祐介擔綱演出。首度擔綱電影男主角的他,還曾為了揣摩角色跑去公園睡過夜,相當敬業。一開始導演王育麟擔心福地祐介外型太過帥氣,難以詮釋漂泊台灣、不愛說話的流浪漢角色,不過福地祐介在試鏡後認真對導演說:「我非常希望可以爭取到這個角色,我自己一個人在台灣這麼多年了,會不會再過十幾年以後我老了,會像這個角色一樣,孤獨落魄無所依靠。」讓導演王育麟印象深刻。福地祐介為演出《動物感傷の清晨》流浪漢角色,跑去公園睡過夜。(圖/前景娛樂提供)金鐘視后尹馨在片中飾演性工作者,不僅突破了過往的演出尺度,也在角色的複雜情緒上有著深刻的呈現。幾乎無台詞的表演極考驗演員的內在詮釋,新人王允之在肢體與情感的拿捏表現亮眼,並上演大膽的 18 禁床戲。此外,飾演外籍移工的劇場實力派演員詹慧玲,與飾演管理員的影劇圈長青樹喜翔,在片中也有精采的對手戲。《動物感傷の清晨》將於 10 月 9 日在高雄電影節進行亞洲首映,並於 10 月 13 日全台上映。尹馨在《動物感傷の清晨》飾演性工作者,突破以往尺度。(圖/前景娛樂提供)
快訊/警拿警棍打超商浩克 遭依傷害罪函送偵辦
近日超商浩克事件引發外界討論,也有不少人質疑警方執法過當。據報導,中壢警分局21日說,拿警棍毆打朱姓男子的王姓員警,在調查後將他依傷害罪嫌函送偵辦。據了解,20日流出2段影片,起初是朱男在超商爆走咆嘯,並毆打員警,晚間另一段影片,朱男被員警噴辣椒水後被制伏,而其中一名王員卻手持警棍狠狠的敲朱男12下,打到他頭破血流頻哀號,有不少網友認為,警方這樣執法過當。據《中央社》報導,中壢警分局說,朱男遭到制伏後跟員警嗆說,「我要殺了你們」。而王員因情緒失控使用強制力,遭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在經過調查後,王員依傷害罪函送。法界人士說,王員可能會觸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元以下罰金,而公務員執行公務,算是非告訴乃論,可能會加重刑責。知情人士表示,朱男被帶回警局後情緒穩定,也對毆打員警一事感到後悔,也向警方道歉,他也沒向施暴員警提告。據了解,2021年音樂女老師詹慧玲遭到中壢警分局一名員警攔查,她因為拒檢又罵警方很蠢,當場遭到當街壓制,之後被依妨礙公務罪逮捕。而詹女認為警方執法過當對葉姓員警提告,法院今年判葉員判有期徒刑4月、6月,葉員也已經調職。
拒盤查遭「大外割」上銬…警棄上訴停職生效 音樂老師將提國賠
非洲鼓老師詹慧玲前年在上課途中遭桃園中壢遭警方盤查,當時她拒絕臨檢,結果遭葉姓員警大外割壓制帶回派出所,事後詹慧玲告上法院,獲得不起訴處分,但她聲請再議,法官認為葉警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涉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又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自由罪,處有期徒刑6月。而葉姓員警放棄上訴,已向中壢警分局辦理停職作業,自本月11日起生效。事發於2021年4月22日上午7時許,詹慧玲在中壢街頭遭員警葉政昱攔查,她質疑對方盤查的合法性,拒絕說出相關個資,期間脫口「你真的很蠢」,被葉警以「大外割」拋摔,最後上銬帶回派出所。法官審理認為,葉警違法阻攔盤查詹女在先,藉口對方妨害公務而加以違法逮捕,剝奪行動自由並造成詹女身體受傷,除造成詹女損失,也嚴重損害警察形象,且犯後未能表達悔意,因此分2罪論處4月及6月徒刑,6月徒刑部分不得易科罰金,若判決定讞將得入獄服刑。對此,葉姓員警放棄上訴,已向中壢警分局辦理停職作業,自本月11日起停職生效,他也將依規定向桃園地檢署易服勞役,期滿後可望依規定申請復職。中壢警分局也表示,將會持續給予葉員關懷及啟動員警心理諮商輔導機制,之後也會加強員警教育和精進員警依法執法技巧,兼顧行政執法及保障人權。詹慧玲也做出回應,認為不管身分為何都該依法行事,也感謝法官做出正確判決,而依照規定,葉姓員警停職也是正確的,另外她也將在今年4月22日前提出國賠申請。
女老師拒盤查遭「大外割」上銬 中壢警恐入獄…她發文點「警察腐敗機制」
音樂女老師詹慧玲前年間上課途中,遭到中壢員警葉政昱攔下盤查,雙方爆發口角,結果詹女遭大外割壓制,事後告上法院,獲得不起訴處分,但她聲請再議,法官認為葉警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涉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又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自由罪,處有期徒刑6月。對此,詹慧玲今(25日)在臉書有感而發,以「如果我是葉政昱」為題發文,引發討論話題。事情發生在2021年4月22日上午7時許,詹慧玲在中壢街頭遭員警葉政昱攔查,她質疑對方盤查的合法性,拒絕說出相關個資,期間脫口「你真的很蠢」,被葉警以「大外割」拋摔,最後上銬帶回派出所。法官審理認為,葉警違法阻攔盤查詹女在先,藉口對方妨害公務而加以違法逮捕,剝奪行動自由並造成詹女身體受傷,除造成詹女損失,也嚴重損害警察形象,且犯後未能表達悔意,因此分2罪論處4月及6月徒刑,6月徒刑部分不得易科罰金,若判決定讞將得入獄服刑。詹慧玲在臉書指出,她很想換位思考,如果自己是葉政昱,會怎麼樣?「如果我是葉政昱,我現在非常悲傷,因為我的世界崩解了,因為我的前途沒有了。我再也不能穿上這一套帥氣的警察制服了嗎?我很熱愛我的工作啊!」當警察這麼多年,現在卻出事了,到底哪裡錯了?長官們都走了,而我卻成為社會的笑柄,必須去坐牢,「你們那時候為什麼不阻止我?我現在真的後悔了,可是我能怎麼辦?我要去道歉嗎?我是不是應該去上訴?如果我道歉了,承認我錯了,我的罪刑可以減輕嗎?」詹慧玲換位思考,以「如果我是葉政昱」為題發文。(圖/翻攝自詹慧玲臉書)如果她是葉政昱,為了彌補整起事件造成的傷害,她會請當時的局長、所長,對詹老師進行手鐐、腳銬、違法羈押的同仁,一起公開跟社會大眾以及詹老師道歉,也會發表道歉聲明,對自己的違法盤查行為道歉,並給予詹老師合理的金額賠償,同時也會入獄服刑,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也期望警察同仁有所警惕,不要步上後塵,「我們學習到的那一套臨檢手法停止再做了」。如果她是葉政昱,她希望道歉可以縫合人們長期以來被警察違法臨檢的集體傷口,弭平人們與警察之間造成的對立與不信任,這樣就不會帶著愧疚入獄,所承受的牢獄懲罰,才能更彰顯其意義與價值,「如果我是葉政昱,我覺得我應該這麼做」。貼文曝光後,大批網友留言,「感謝老師有正義,正向及慈悲心,這社會有妳真好」、「這算是咎由自取,怪誰?」、「妳寫這篇文章講出這個警察機制的錯誤!他們當初官官相護,現在起訴撇清關係!叫他們全部出來跟社會大眾道歉!」
音樂女老師拒攔查遭大外割 再議結果逆轉…警被起訴
非洲鼓老師詹慧玲去年在桃園市中壢區遭警方盤查時,詹拒絕臨檢並說「你真的很蠢」,遭葉姓員警「大外割」,桃園地檢署給予雙方不起訴處分。詹女聲請再議,檢方認為,葉姓員警行為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依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起訴他。詹慧玲去年4月22日在中壢火車站後站,要往排練室上課途中。葉姓員警認為詹神色緊張要求盤查,詹拒絕並與員警爭論,脫口而出「你真的很蠢」,員警因此對其使用柔道技法「大外割」,引起社會熱議。詹遭控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詹也對員警提告妨害自由等罪。檢方去年10月26日偵結,當時檢察官認為,葉女受盤查前,神色服儀正常、舉止無異常之處,員警也不能因為詹女出現在治安熱點就可以任意攔查。葉姓員警盤查雖然於法無據,但詹女出現在治安熱點區域,又攜帶2行李、面容清瘦,葉依照個人執法經驗,主觀上產生詹女有犯罪嫌疑或為失蹤人口疑慮,從而上前盤查,因不具犯罪故意,不構成強制罪,該罪也無處罰過失犯規定,給予不起訴處分。詹女對員警說「你真的很蠢」部分,檢方則認為侮辱公務員罪,需員警「依法」執行公務,但當時員警盤查並非於法有據,故不構成犯罪,因此不起訴。不過詹女聲請再議,今年2月她說,當時在意的是員警的行為有沒有在法律上被解釋違法,即便檢方採取緩起訴,也可以接受。桃園地檢署表示,經告訴人再議後,高檢署發回續查,經承辦檢察官再調查相關事證,認為葉姓警員臨檢、盤查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非依法執行職務,卻仍然阻擋詹女離去,但詹女無涉妨害公務犯行之情形下違法逮捕,剝奪其行動自由,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依法提起公訴。中壢警分局表示,尊重檢方起訴處分,後續法院審理階段,也會提供員警相關法律協助。另為強化員警執法技能及法治觀念,去年5月邀請檢察官,9月邀請法官、律師擔任員警執法訓練課程講師。警方強調,將持續督促同仁遵守臨檢要件及落實教育訓練,要求處理任何案件,需重視程序完備及精緻執法。
壓制上銬音樂老師 魯明哲:績效壓力逼警員自由發揮
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上周在中壢後火車站盤查音樂老師詹慧玲,以「妨害公務」罪名將她壓制上銬。立委魯明哲今(26)日質詢指出,代表國家的執法人員,對於賦予的權力不能遭濫用,才能真正落實法制。魯明哲今天質詢刑事局長黃嘉祿時質疑,警方臨檢盤查的SOP明顯有問題,到底是警校教導出了問題,還是績效壓力逼得警員「自由發揮」。魯明哲說,根據警方的秘錄器內容,葉警當天騎機車接近詹女時,只說了「妳住這邊嗎?」、「我是管區、我沒見過妳」,就要求詹女交出身分證核對。在這個階段根本就沒有提出任何詹女有犯罪嫌疑的合理懷疑,就直接要檢視詹女身份證,明顯未達大法官的535號解釋令和警察職權行使法中攔查臨檢的標準,難怪會引發如此大爭議。魯明哲指出,臨檢攔查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往往盤查100人,恐怕也只有1、2人有問題,而葉警攔查的地點是在中壢火車站,每天有5萬多人出入,用「我沒見過你」就要臨檢路人,理由實在太牽強。他說,相信大部份的警察都十分辛苦的為治安工作努力,包括葉姓警員當天早上八點,就到非他的轄區攔查路人,顯然他也是一位想做事的警員。但魯明哲說,代表國家的執法人員,首要的就是自己先守法、誠實,因為國家與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能遭濫用,才能真正落實法制。魯明哲表示,若第一線執法人員認為現行攔查臨檢規定無法滿足治安需求,甚至對某些智慧型犯罪者是窒礙難行,應循正常管道向上反應,再透過修法的方式去解決;長官更不應以積效壓力為由,要第一線同仁冒著違法的風險去做事情。黃嘉祿答詢表示,從曝光畫面來看,葉姓警員要求詹姓女老師交付身分證件查核時,確實未達「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的要求,警方日後再加強執勤人員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