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委員會
」 大陸 車禍 調解 糾紛 賠償
工作4年沒簽約!47歲女員工因泡奶茶被開除 一查結果大翻轉
職場問題多!大陸一名在便利商店工作4年的47歲女子阿花,不久前遭雇主以「上班期間沖泡奶茶」開除,讓她很心寒,因為這些年來公司從未簽訂勞動契約,如今用這種理由辭退她。這起勞資糾紛經當局調查,發現「喝奶茶」這個理由只是雇主經營壓力下需要裁員的託辭;最終雙方已達成和解,公司也給予阿花補償金。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47歲女子阿花從4年前就在一間便利商店工作,但雇主一直沒有與她簽訂勞動契約,她原本不當一回事,直到2025年3月的某天,雇主突然通知,因為她某天上班期間沖泡奶茶飲用,所以將她解僱。阿花當下感到憤怒又心寒,正好又因為雙方沒有勞動契約,她得不到任何資遣費。對此,阿花憤而決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地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介入調查,發現雇主其實是因經營壓力欲裁員才以此為藉口。負責此案的專職調解員指出,涉事公司實際上是一間僅有5名員工的小型便利商店,但雇主經營不善的壓力下,為了節省裁員成本而隨意編造一個託辭。據悉,這類情況在大陸中小企業中屢見不鮮。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採取「背對背」溝通方式,一方面對企業進行普法教育,強調即便經營困難,裁員也必須依法行事;另一方面則向阿花解釋法律規定,說明工作滿一年後依法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合約,因此部分訴求在法律認定上存在落差。最終在情理與法理的雙重溝通下,雇主坦承裁員是無奈之舉並表達補償意願,阿花也同意下修賠償預期。雙方在調解會現場握手言和,公司當場給付補償金,阿花則撤回仲裁申請,而雙方也確認解除勞動關係。
屏東23歲男「無照+沒戴安全帽」雙違規害人害己 遭警連開罰單
屏東縣來義鄉南和堤防道路5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22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段時,與對向23歲王姓男子所騎乘的機車發生擦撞。碰撞瞬間,機車上的王姓騎士以及後座乘客雙雙摔倒受傷,現場情況一度混亂,所幸兩人都意識清楚,隨後由救護人員送醫救治。潮州警分局於當日12時30分左右接獲報案,警方到場後立即協助處理現場並疏導交通。經初步了解,事故發生地點為當地堤防道路,雖車流不大,但視線較狹窄、彎道多,行車需特別留意。警方在檢測雙方駕駛酒測值後確認,2人皆為0,排除酒駕可能。然而,警方後續調查卻發現,23歲的王姓騎士不僅無照駕駛,事故當時他與後座乘客都未戴安全帽,等於同時違反數項交通安全規定。警方當場依法告發,違規行為一條都不放過。至於事故責任歸屬,警方已釐清並完成相關筆錄,也依程序將案件資料轉介至來義鄉調解委員會,協助雙方後續處理賠償事宜。警方表示,無照騎車本來就是高風險行為,再加上未戴安全帽,若遇上事故,受傷程度往往加倍嚴重。這次幸運只造成兩人受傷,並無生命危險,但仍希望此事件能提醒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心存僥倖。警方也強調,後續會依事故肇因判定,如另外查出相關違規行為,也將依法舉發不手軟。
保障租客三年租期 內政部推《租賃條例》修法防不當漲租
為擴大租屋族權益保障,內政部本月將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包含房客享有訂約及續約合計3年租期、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當月房租指數的年增率、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遷入戶籍、未來租屋糾紛可申請法律訴訟扶助,預計10日邀相關團體討論修法內容後,9月底前送行政院審查。地政司長林家正指出,台灣租屋市場多是1年1約的短期租約,時常發生續約時房東不合理漲租,或增加不合理的租屋條件;此次修法保障房客至少有3年租期,除了房東要收回自住外,房客訂約、續約的期間合計至少有3年保障;房客跟房東也可約定第1年先訂1年約,後面再1年簽1約,或第1年租期屆滿後直接訂2年的租期,總之至少合計要有3年租期的保障。此外,房東在續約前必須先通知房客租金的漲幅,且漲幅會以主計總處公布的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作為上限。而為了維護房客權益,儘管現有租賃定型化契約已規範房東不可以拒絕房客去申請租屋補貼或遷入戶籍,但實務上常有房東以口頭約定或LINE通知,不讓租客申請租補,這次修法將明文禁止,若房東違反,將有相關罰則。林家正指出,修法也明定租屋發生相關爭議時,可就近向各縣市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尋求協助,後續也會提供法扶服務,讓租客可以獲得更有效的協助。至於房東可否違反租約賣房,林家正說,《民法》規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即使房東賣給下一手屋主,原則上原有租約仍繼續保障;若房東直接不租給房客、惡意違反租期保障規定,也會研議設計罰則。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補充,未來房東若要漲租金,必須提前半年告訴房客,租金漲幅則用當月的房租指數作為漲幅依據,相關公式會在與外界溝通後訂定。
23歲女喉嚨不適就醫 「打點滴2分鐘」竟離奇喪命!屍檢揭死因
大陸江蘇省昆山市一名何姓女子近日指控,23歲的女兒因喉嚨不適,於今年4月25日晚間前往當地一家診所就診,不料輸液開始僅2分鐘左右,便突發嘔吐、昏迷,後經120搶救無效身亡。屍檢報告明確指出,死因為藥物過敏引發的休克。事發後,昆山市衛健委第一時間介入調查,涉事診所已停業整頓。《羊城晚報》報導,何女描述,女兒在事發當晚吃了晚飯後,因喉嚨不適前往當地診所治療;到達診所後,醫生進行了簡單檢查,給其開出了診療方案。監視器畫面顯示,當天晚間9時01分,何女的女兒開始輸液,2分鐘後即出現胸悶、嘔吐,隨後意識喪失。不幸的是,當救護人員抵達時,女子已無生命跡象,宣告不治。死者家屬透露,屍檢報告明確指出,女兒的死因為藥物過敏引發的休克,認為診所方面有疏失,已找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針對這起事件,昆山醫調委工作人員稱,死者是對林可黴素過敏致死,但強調該藥物臨床使用前,無需強制進行皮膚測試,目前正進一步調查中,診所責任比例需通過醫療損害鑑定確定。事發後,昆山市衛健委第一時間介入調查,並勒令涉事診所停業整頓。昆山市衛健委表示,涉事雙方一致同意聘請第三方進行司法鑑定,結果日前出爐,卻認為死者符合藥物過敏性休克死亡。由於昆山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組織涉事雙方進行調解未果,死者家屬已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竹北氣爆釀21戶受損多人傷 新竹瓦斯公司3員工起訴
新竹縣竹北市2023年6月24日發生瓦斯氣爆,事故釀21戶民宅受損、多位居民輕重傷,新竹瓦斯公司為此賠償1.1億元。新竹地檢署22日偵查終結,認新竹瓦斯公司未注意更換逾期調壓閥皮膜,起訴竹瓦公司及章姓維修部經理、林姓組長、吳姓技術員。竹北瓦斯氣爆案瓦斯外洩的整壓站位於中正國小正門左側簡易整壓站,竹檢調查,事發當時,該整壓站內軸流式調壓閥皮膜已逾原廠建議使用期限,但章男、林男、吳男3人均未注意此事,且早在2022年底,吳男原應安排委外合作公司執行年度檢查,因人力不足為由未執行,也未做其他維護措施,導致該整壓站關鍵設備全數未經拆解維護。另吳男於2023年5月3日,依檢查計畫展開半年1次的減壓閥檢查,卻循往例僅以目視與壓力測試,致未能即時發現調壓閥皮膜有硬化情形。事發當天,調壓閥皮膜因硬化失效,導致瓦斯調壓閥出口壓力無法回降,超出調壓系統可承受範圍。超壓遮斷閥另因不明原因關閉失效,在調壓異常情況下未能發揮阻斷天然氣保護功能,低壓網管壓力過大終釀爆炸事故。竹檢調查,本次事故導致21戶住宅受損,多人輕重傷,其中陳姓少年全身2至3度燒傷,達體表面積91%重傷害,竹瓦已與全體住戶達成和解,共賠償1.1億元。因竹檢起訴竹北氣爆案,縣議員羅美文昨日質詢中也關切遠東化纖氣爆案後續處置,直批遠東化纖員工青黃不接釀禍,建請縣府應組織律師團,提供家屬法律協助,也請勞工處肩負相關責任。勞工處說明,遠東化纖氣爆造成2名員工死亡、19名員工受傷,其中已有12人復工、3人返家休養、3人於醫養機構療養、1人尚在住院治療,所有職災勞工治療及休養期間公司薪資照發,治療期間支出及後續復健相關費用亦均由公司支付。縣府也請專業律師團組成調解委員會,協助家屬後續調解與求償事宜。
老父送醫不治…「10分鐘沒人急救」家屬氣炸 官方竟稱:有職責沒能力
大陸山西省晉中市壽陽縣一名70歲老翁近日在醫院病逝,引發廣泛關注。死者家屬指控,老翁送到醫院後,整整10多分鐘無人上前急救,是院方救治不力導致患者去世,遂向當地衛健行政部門投訴此事。時隔2月,壽陽縣衛健局未做出處理結論,衛健局負責人甚至回覆家屬,「我們有職責,但沒有這個能力」。《大風新聞》報導,王先生的父親今年1月17日凌晨在家中突發疾病,家人撥打了求救電話,無奈王父送醫後不治身亡,死因為心源性猝死。事後,家屬查出救護車跟車醫生無獨立行醫資質,且過程中並未按相應規範要求正確施救。家屬拿到的監視器畫面顯示,在老人進入醫院後至少10多分鐘內,一直沒有值班醫生出現進行急救。令家屬詫異的是,在他們反映後,醫院提供了包括院前急救、搶救記錄、護理記錄,會診記錄、氣管插管和機械通氣知情同意書、病危通知書、檢查單據等等一系列病歷。家屬同時發現,病歷中多個時間節點出現重疊現象,接診時間、搶救開始時間、病危通知、死亡時間都為4時25分,會診時間竟是4時33分。事後,王先生梳理諸多疑點,認為院方對父親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並曾以非法行醫罪和醫療事故罪報警,但警方建議家屬先向衛生行政部門反映。於是,他曾向壽陽縣衛健局反映,當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也曾參與調解,認為院方負擔50%責任,但院方不接受,讓家屬起訴。王先生透露,他近日先後聯繫過壽陽縣衛健局主要負責人,其中一人稱上級讓他們來處理這事,雖然法律規定他們有這個職責,但縣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卻不具備這個能力,或者說是縣裡不具備這個能力,「局長還跟我說,讓我聽話聽音,要能聽明白他話裡的意思。」就當事人所述壽陽縣衛健局負責人「有職責無能力」說法,媒體多次聯繫該負責人,對方均未回覆。4月26日下午,另名負責人稱自己正在開會,此後也未回應。4月27日,記者聯繫到晉中市衛健委,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可以繼續督促,縣衛健局應該在接到反映後兩個月內給當事人回覆。
痔瘡動手術出大事…四川女10年住院17次 鑑定10級傷殘「嚴重腎衰竭」
即使是簡單的手術,也可能有風險。中國四川一名56歲周姓女子,動了痔瘡手術,因為醫院使用來路不明的醫療器材,導致她10年間前後住院17次,其中8次取出30多枚金屬鈦釘,經鑑定為10級傷殘,更因長期治療發展成腎衰竭,指示相關賠償問題卻遲遲無進展。根據《華商報》報導,周女2013年11月被診斷出「混合痔」,經過親戚介紹住院動手術,原本討論的方案是傳統手術,醫師卻擅自更改,使用了金屬醫療器材,沒想到術中大出血,出院不久開始感覺肛門劇痛、流膿,有強烈的腫脹感,多次住院治療。然而,症狀總是反反覆覆,因此周女10年間不是在醫院住院、動手術,就是在家躺著,承受巨大的痛苦,17次住院中,有8次從腸道組織中剝離金屬釘,直到2022年底才徹底取完。周女被鑑定為10級傷殘,腎功能還嚴重損壞。(圖/翻攝自華商報)周女痛訴,因為長期疼痛和住院手術,影響到工作和生活,甚至罹患憂鬱症和焦慮症。2021年7月透過糾紛調解委員會提出醫療損害鑑定,被評為10級傷殘,雙方對簿公堂,最後法院判醫院必須賠償周女62萬餘元人民幣。不只如此,周女因為住院和治療期間,被迫使用大量的麻醉藥、抗生素等有毒性的藥物,讓她腎功能受損,嚴重到了不可逆的程度,她向法院提起訴訟,直到今年3月,評定腎功能損傷為6級傷殘。在相關部門的調解下,醫院提出補償30萬人民幣的方案,但她並沒接受,後來院方再沒有其他表示,而她同時也向衛生部門反應,要求對醫院依法處罰,但遲遲沒有結果。
4歲女童溺斃…母親怒告親妹索賠400萬 法院最終判決出爐
出遊最怕遇到意外,意外發生找誰負責更是一大問題。大陸江蘇有一對姊妹帶著4名子女到浙江嵊泗旅遊,姊姊的4歲女兒在民宿泳池玩水溺斃,老闆自願賠償人民幣70萬元(約新台幣320萬元);怎料,喪女的女子事後竟對親妹開告,認為對方疏於照顧,索賠人民幣90萬元(約新台幣410萬元),經調查後,嵊泗法院近日駁回女子的賠償訴請。綜合陸媒報導,江蘇一對姊妹去(2024)年8月帶著4名子女到浙江嵊泗旅遊,一行人入住一間民宿,旅程其中一天她們讓孩子們在民宿游泳池玩水,過程中姊姊的4歲女兒發生溺水,搶救不治身亡。而民宿老闆與喪女的女子在當地調解委員會協調下簽屬疑義書,老闆因安全責任問題,自願賠償逾人民幣70萬元(約新台幣320萬元)。在喪女的女子與民宿老闆調解後,處理完亡女的後事,她竟一狀告上事發時在場的親妹妹,認為妹妹主觀上存在過錯,應當賠償,要求妹妹賠償人民幣90萬元(約新台幣410萬元)。女子主張姊妹倆輪流照料孩子們,她去諮詢航班事宜離開現場,有請妹妹留意小孩子們,妹妹帶著自己小孩去上廁所時,就發生她的女兒溺斃事件。女子的妹妹為自己辯稱,她一直都有照看4個孩子,強調姊姊去找民宿工作人員也都在民宿內,並未移轉間護責任,小孩溺斃是意外事件,家人出遊有發生意外後,一方請求另一方承擔賠償違反家庭倫理。經嵊泗法院調查後,事發時女子在民宿內諮詢航班,妹妹則帶著自己小孩上廁所,隨後孩子們也都回房間,留下女子的4歲女兒在泳池,過不久妹妹到泳池查看發現姊姊女兒溺水,立刻喊人來急救並通報救護人員,但施救數小時無效,孩子宣告死亡。法院認為,4歲孩童缺乏安全意識與自救能力,在場的孩子母親是事故發生的第一責任,認為她自始自終未離開民宿,應該有相應意識和能力履行監護和保障孩子安全的義務;而女子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監護轉移,姊妹間未成立委託間觀的關係,且妹妹在孩子戲水期間都有照看著,意外發生後也有第一時間施救,不存在主觀故意或眾大過錯,因此法院駁回女子對妹妹的賠償訴請。
解密不動產詐騙3案例 9成民眾不知道「這招」可自保
市蓬勃發展,不動產詐騙手法也層出不窮。了解不動產詐騙的常見手法和防範措施至關重要,踏取國際開發副總詹博宇分析3件案例,探討不動產詐騙的多種形式,揭示其背後的操作手法,並提供實用的防詐建議,幫助讀者在房地產交易中保護自身權益。從不同面向預防詐騙,多方查證才不會落入詐騙集團的魔爪。(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案例一:《假借兌獎名義,詐取個資》近期有多起詐騙案透過「個資盜取」延伸。其中嫌犯會持假中獎的高級餐券/禮券等,以代為兌換名義取得民眾身分證件影本,進而調查被害人名下房產並開始鎖定目標。嫌犯偽造被害人簽名的鉅額本票、借款契約前往調解委員會,主張被害人欠款,要求被害人房地產過戶抵債。而後再請共犯假造「欠債人」(被害人)授權書,當著調解員的面,開始進行奧斯卡般的演技,假裝正在進行債務調解。最後拿著第三方認證的調解書前至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而被害人就會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丟掉了珍貴的不動產。案例二:《房東要小心,戶籍地可別設在出租地!》不少案例中發現,有心人士會看坊間出租物件,信箱中是否有積欠房東信件,若是發現房東將戶籍地設置於此,便會主動承租,甚至會以高於行情價「熱情承租」。一般來說若是房東未將戶籍地遷出,則會請房客代收,而貓膩就藏在此處!因為不法房客會偽造房東鉅額本票,並且向法院申請裁定。法院會將本票裁定的通知雙掛號寄到戶籍地,但因戶籍地同房客居住地,所以一旦房客惡意藏匿信件,房東將被蒙在鼓裡,導致未能在時間內提出抗告。結果,房客就順利地向法院聲請裁定並准予強制執行,拍賣房東的房子。案例三:《不動產也有甜甜價?買房資金全落個人口袋!》房價不斷攀升,如果能以市價打8折的金額購入房產,你是否會心動呢?許多詐騙集團以「內部員工價」名義,向民眾謊稱能夠出售低於行情的不動產,並以「節省仲介費」為由,引導民眾在非正式場所簽約(非銷售中心或建商公司),最後誘使民眾將款項匯入私人帳戶。上面3個案例屢見不鮮,到底該如何預防不動產詐騙?又該如何防止房屋被移轉?踏取副總詹博宇建議這5點你一定要牢記,並且轉發、協助家中長輩們了解:第一點:不隨意留下個資。詐騙集團常以電話/LINE假造身份,以各種優惠、查訪名義套出民眾個資。請務必再三進行確認,特別是身分證字號、身分證照片/影本,不宜隨意洩漏與外人。第二點:確認交易對象身份。在買賣不動產時,應留意匯款對象,不肖人員常以詐術誘騙買家匯款至私人帳戶,且慎選可信賴之建商,並積極查詢建商相關案例與新聞。如欲購買預售屋,亦可上預售屋實價登錄查詢是否有「一屋二賣情形」。此外詐騙集團也時常假冒地政士(代書)來取信於民眾,可向地政士公會洽詢其執業情形,或上「地政士資訊系統」查詢合法執業地政士。第三點:前往地政事務所免費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地籍異動即時通的功能在於,申辦後如遇有申請買賣、拍賣、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書狀補給、查封、判決移轉等12種情形。只要名下的不動產被申請登記時,在「收件」及「異動完成」這2個階段,都會以簡訊或email通知權利人,讓民眾能在第一時間知悉不動產權利異動通知,方能立即採取因應措施,不讓有心人士得逞。第四點:確認匯款帳戶是否與公司名或賣家相同,亦或是協議匯款至第三方信託履約專戶。務必要有明確的金流,並盡可能不用現金交付,倘若非得如此也必需取得收據或合約,且保留收款方身分證或公司營登及大小章。第五點:盡可能不做非公開的交易,因為透過建商、房仲業等公司都可親至公司設立之辦公室簽訂合約,並取得簽約人與該地區主管之身分資料(如名片),可反察核(親自、電話、信件)確認該人員任職該公司,且交付款項也務必以簽約方公司戶為主。自2016年推出至2023年止,以台北市為例,地籍異動即時通的申請率不到1成。踏取副總詹博宇也表示,在實務上洽談許多名地主,坐擁高額不動產數筆,然卻鮮少有人知道這項服務,實在是非常可惜。許多長輩們平時雖處事謹慎,然偶也難保百密一疏。若能提前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則能即刻阻止有心人士以不法方式偷偷移轉過戶。不動產詐騙無處不在,不法分子雖不斷更新詐騙手法,然換湯不換藥,其中根本核心皆為「竊取個資、偽造身份、以利誘之」。因此事先預防、選擇正規管道、核實交易對象的身份並尋求專業建議,不被顯而易見的利益所蒙蔽,方能保護自身權益。
雲林2分半稻田「整片不見」損失逾5萬 竟是代割業者「認錯田」
雲林縣崙背鄉一位農民昨(5)日上午正打算收割稻作,卻發現2分半的稻田不翼而飛,整片被莫名其妙「割稻仔尾」,嚇得他急忙報警處理,並聯絡雲林縣議員洪如萍幫助。後來,一名代割業者至服務處坦承,是自己不小心認錯田、誤割,並當即與田主聯繫達成和解。60多歲的廖姓稻農表示,他於7月1日至稻田放水時還無異狀,鄰田7月2日收割時也正常,而當他打算在7月5日收割時,卻發現自己的稻田已經被收割完畢,2分半的稻穀市價約5、6萬元,他急忙尋找目擊者也沒結果,才決定向議員陳情,並接受建議報警處理。雲林縣議員洪如萍接獲陳情後,立即將農民大哥的消息上傳至臉書,並發文表示「尋找消失不見的稻穀」,希望能盡快釐清整件事情。後來,洪如萍表示,大概在21時服務處來了一名代割業者,稱自己原本受委託的田主通知實情,坦言割錯了田。洪如萍進一步提到,當下雙方已經聯絡上彼此,代割業者承諾會賠償損失,雙方最後透過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因念及兩人是同鄉便未要求賠償。對此,西螺警分局崙背分駐所指出,昨日接獲轄區一處稻田遭不明人士收割後,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查訪周遭地主、居民和相關業者,原以為是偷竊案,才知道是代割業者不慎誤割,目前雙方已經達成共識,將以4萬餘元進行賠償。
麵攤遭賓士撞毀「2人嚴重燙傷」 約調解才知肇事者死亡…子女拋棄繼承
台南仁德區今年4月發生一起意外,66歲劉姓男子開賓士衝撞麵攤,造成郭姓女老闆娘及嫂嫂燙傷,整間店被撞毀,至今仍無法營業。如今過了1個月,業者多次聯絡肇事者,對方都以身體不適為由推託,後來更突然過世,只換來1張「死亡證明」,兒女也都已拋棄繼承,面臨求償無門的窘境。事故發生在4月23日,劉男當時沿仁德中正路由南往北行駛,疑似低血糖窗進路邊麵攤,造成店內2人燒燙傷,店內設備幾乎損毀損,老闆娘郭女指控劉男事發當下還能好好走下車,在一旁冷眼旁觀,稱會負責,卻從頭到尾避不見面,連一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郭女不滿,5月6日首次聯繫上劉男,對方表明會到場關心,卻臨時說要就醫,同樣劇本一再上演,約好又說身體不適要急診,最後談妥要等初判表出爐,才約調解委員會,當天又等不到人,等來的只有1張「心因性死亡」的死亡證明,日期就是5月10日,也就是打電話約調解的隔天。郭女多次聯絡不到人,如今肇事駕駛竟已死亡。(圖/報系資料照)郭女痛批,劉男子女不願出面,直到6月1日才來電,告知已拋棄繼承,後續想談保險理賠都被已讀不回。談到家人,她哽咽表示嫂嫂2度燙傷很嚴重,加護病房住了6天,每天要清創換藥,後續還有很長的醫療要走,她本身是小指骨折,右腳也受傷。由於麵攤的店面是租的,沒營業也要付租金,郭女透露原本就有車貸、信貸,家裡的老人從1月開始又一直頻繁住院,直言快撐不下去,怒嗆「家屬一句都拋棄了,我們只能自己吞嗎?還有天理嗎?」對此,社會局今(5日)已請社工主動關懷受害者,待訪視評估後,會依案家需求及意願連結急難救助、急難紓困及法律扶助資源等相關協助。
大雨看屋好時機 防買漏水屋「這幾處」排水需注意
近期迎來梅雨季,加上持續氣候變化,雖然連日大雨令人心煩,不過卻是最好的看屋時機,建議除了觀察屋內角落以及天花板之外,還可到頂樓、地下室等公共空間看排水狀況。此外,也可細看牆面是否有水漬、壁癌、色差甚至青苔等等,多處確認細節,以免砸重金買到漏水房。連日大雨就是看屋好時機,雨勢較大時,若是屋內結構老化或有缺陷,雨水易從頂樓或牆面滲進屋內,導致牆面或天花板潮濕,或讓其出現有水漬、汙點以及壁癌,甚至直接滴水。此外,若能實際觀察天花板內部狀況,也建議細看是否有出現裂縫、水漬等等。在房屋外觀上,如果是易漏水或潮濕環境,壁面也常有水漬、青苔,在看屋時也可多加留意。賴志昶表示,若屋內出現地板或管線漏水,修繕費用要由牆壁或樓地板雙方共同承擔。(圖/賴志昶提供)在雨天看屋時,也建議到頂樓平台、地下室停車場等日常易忽略的公共空間,查看社區排水狀況,因為若上述地點排水不佳而出現積水問題,影響層面相當廣泛,且可能涉及眾多社區住戶權益,若有糾紛或纏訟恐怕難以釐清,建議看屋時多加確認。國內房市老屋比例占多數,且全年氣候頗為潮濕,民眾買房遇到漏水是最常見的糾紛,若與鄰居發生漏水糾紛,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也就是說,若屋內出現地板或管線漏水,修繕費用要由牆壁或樓地板雙方共同承擔。因此,依法可要求漏水住戶應負修繕之責,若鄰居不予處理,建議住戶可先就目前漏水情況拍照存證,並進行相關檢測與估價,同時寄存證信函要求鄰居修繕,若對方仍執意不理,可向各行政區區公所之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因漏水糾紛實屬常見,調解委員會多有處理經驗,故一般進行至此多能獲得解決。
他帶女友回家睡1晚遭「加收2千」 網揭關鍵力挺房東
許多人離家在外讀書、工作,會選擇租屋,日前一名男網友就抱怨,自己租一人套房,有時女友會來住,沒想到隔幾天房東就說「這個月要加收2千」,且租賃合約有標示,讓他相當傻眼,後悔自己沒有認真看合約,「越想越不爽,所以上來問各位有人有過類似經歷嗎?想知道2千塊是不是合理範圍內」。該名網友在Dcard以「女朋友留宿 房東加收租金」為題,發文表示自己目前住在1人套房,不過女朋友有1、2天來,太累就睡在套房,結果隔幾天房東就通知說,「不好意思,你前幾天有朋友在你家過夜,所以這個月需要跟你多加收2000塊」,並提到租賃合約有寫。原PO回家認真翻看合約後,才發現真的有,「這也只能怪我沒注意看租賃,但我真的覺得2千塊會不會太多了,當下不想爭吵所以還是給了,但還是越想越不爽,所以上來問 各位有人有過類似經歷嗎? 想知道2千塊是不是合理範圍內」,希望尋求網友的建議。文章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他既然有寫,我覺得沒什麼合理不合理,我是房東我也不喜歡帶別人來租屋處」、「我覺得比較像禁止條款,房東的本意不是要收費,而是禁止你帶人回宿舍」、「合約有就是合理的,不過我覺得很蝦,又不是雅房共用水電」、「你簽了就沒什麼好含扣了,自己簽了又覺得不合理,那當初就不應該簽,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房東除了要算多出來的人的水電之外也是要保障其他房客的人的安全所規定的,誰知道你帶來的人會是怎樣的人」、「不爽為什麼要簽名?名不能亂簽你知道嗎?」、「合約都有寫你就吞了吧」、「這是你自己的問題,而且這是為了不讓人帶人才設的吧,有很多自私情侶,輕則吵鬧重則凶宅,我挺房東」。事實上,有些民眾在簽約時會因為租賃合約字數過多而不細看,但這反而會阻礙到自己的權益,而若是和房東、房客發生租屋糾紛時,內政部也建議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或是直轄市、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等。
毒防局攜手小港區里長相挺!成立38里辦毒品防制關懷站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為建構本市綿密毒防網,服務窗口銜接社區第一線的里辦,提供里民毒品防制宣導、轉介、關懷、諮詢的一站式服務,今(25)日前進小港區,攜手小港區里長相挺,於社教館啟動小港區38里辦公處毒品防制關懷站成立儀式,由周區長及張宇讚里長主席率領所有里長、鄰長、巡守隊、志工隊等逾700位里民熱情參與;陳麗娜議員、鄭光峰議員也親自出席,賴瑞隆立委主任、蔡武宏、曾麗燕、吳銘賜、黃彥毓、李順進等議員代表、警察局小港副分局長、社教館沈館長、調解委員會陳主席、中油及台電副廠長、中鋼公司組長、戶政事務所主任均到場支持響應,共同戴上反毒雄讚安全帽,齊力宣示反毒,並由藥師進行毒防衛教宣導。毒防局林瑩蓉局長感謝小港區長周益堂,鄭光峰議員,里長總主席張宇讚的熱情支持(圖/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提供)高雄市藥師公會連勝祥藥師宣導毒品防制工作(圖/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提供) 林瑩蓉局長頒發「里辦毒品防制關懷站」站牌予張宇讚里長主席等38位里長,並致詞表示,市府全方位阻絕毒品,除了檢警的全面緝毒,毒防局深入社區第一線強化毒防網,希望從預防到諮詢、轉介輔導進行最直接的全方位服務,杜絕毒品,感謝里長與毒防局合作以里辦公處設立毒品防制關懷站,發揮社區互助精神,提升社區毒品防制成效。小港區正苓里有氧舞蹈表演(圖/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提供) 毒防局自109年底起,已於田寮、鹽埕、大寮、鳳山、左營、鼓山、前鎮、苓雅、三民、楠梓、岡山、美濃、六龜、杉林、桃源、茂林、旗山、內門、甲仙、那瑪夏、林園、大樹、鳥松等 23區640里設置「里辦毒品防制關懷站」,今日再增加小港區38里辦關懷站,特別感謝小港區公所協助及所有里長與里民共同推動社區毒品防制工作。
24歲嫩妹砸92萬整形「出院當天輕生」 生前曾喊不舒服…院方回應了
大陸女子小李(化名)去年4月1日被整形醫院要求出院後,在當天選擇了自殺,她的手機裡還保留著當天和整形醫院人員的聊天記錄,小李多次表示身體不舒服,但仍被以符合出院標準而被要求出院。事情過去近1年,小李母親無法走出女兒去世的陰影,希望院方能給個明確的說法。《上游新聞》報導,小李去年透過介紹來到上海首爾麗格醫療美容醫院(以下簡稱首爾麗格)進行整形手術。工商登記信息顯示,首爾麗格註冊成立於2013年,上海市衛健委官網顯示該院診療科目包括整形外科專業、牙體牙髓病專業、口腔正畸專業等,目前尚在登記有效期內。「她之前和我說矯正牙齒後臉部有些問題,就想去做個修復。」小李母親提供的住院通知單顯示,美容醫院初步診斷小李為雙顎畸形、蒜頭鼻,給出了上下頜骨進行其他成形術、下頜角肥大矯正術、頦部截骨前移術、骨內固定植入物取出術、鼻畸形矯正術的手術建議,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21萬元(約新台幣92萬元)。手術記錄記載,手術於去年3月24日11時45分開始至17時40分結束,全身麻醉手術時間近6個小時,共進行了5項整形手術。術後首次病程記錄中提到,術後需要進行整形外科術後常規護理,全身麻醉術後常規特級護理,並根據病情進行能量、補液等對症處理。連續7天病程記錄中提到,除前2日小李稱有鼻腔堵塞的情況外,其餘記錄均顯示無明顯不適。不過,在小李與醫院工作人員的微信聊天記錄中,卻出現了與病程記錄不一致的情況。去年4月1日,該醫院工作人員要求小李出院,小李稱自己走不了路,不太舒服。工作人員則回覆,「今天要出院,你的指標符合出院的標準。」「術後我女兒就感覺手術有問題,住院期間一直說很難受,我因為身體原因過不去,就只能一直和她電話交流。4月1日當天,醫院讓她出院,她說想要在醫院再住一天,還給醫院的人點了一杯26元的奶茶,還是被要求當天必須出院。」李女說,女兒獨自出院後情緒低落,晚上時發了一條「永別」的留言後跳河死亡。「我認為醫院存在問題,在我女兒多次表示不舒服後還要求她必須出院,最終導致她情緒崩潰自殺。」李女稱,她想給女兒要個說法。對此,院方回應,當事人術中、術後一切順利,於4月1日辦理出院手續,出院後溺水身亡與該院沒有任何關係,出於人道關懷,願意向患者家屬援助40萬,但家屬並不同意。上海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表示,此事目前還在處理中。◎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假扮表哥「偷房產」藏10年 老闆報勞保意外曝行蹤
通緝犯翁正典逃亡10年期間,利用表哥身分逃亡,但表哥完全不知道他在外面做什麼,不只藏匿太隱密檢警找不到人,甚至利用手段偷偷拍下親戚好友的身分證件製造假債權,甚至取得房產過戶權利。直到翁男打工的老闆替他報1日勞保,翁男行蹤才曝光緝捕歸案,最後台北地檢署依偽造有價證券起訴翁等4人。根據媒體報導,2002年翁正典因債務纏身,選擇與妻子侵佔妻子公司款項550萬元,2012年被判刑定讞後,始終未到案開始神隱,累計詐欺、偽造文書等4件案子遭通緝。期間,他神隱期間四處打零工,為怕被辨識身分,悠遊卡、信用卡等可辨識身分的產品一概不用,唯一對外連絡管道,是用表哥名義登記的手機。被通緝期間,翁正典常常以有高檔餐廳餐券、兌換旅遊補助的藉口,去拜訪名下有房產的親戚,甚至幫忙處理親戚朋友家消費糾紛,翁男也以商家代表的身分登門,佯裝協調糾紛需要確認身分,以此取得被害人的身分證等文件。拿到身分證等文件後,他再以表哥的名義製作假借據、假本票,再找其他人分別代理表哥以及被害人,向地方區公所等調解委員會,冒名聲請債權調解,由於翁正典用的表哥與被害人身分文件、印鑑都無異狀,調解委員因此誤信雙方代理人,翁男至少6次成功取得調解筆錄,並送交法院審核。成功拿到調解書後,就會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就有1名伯父的桃園房產遭害,錢還被拿去借二胎房貸600萬元,伯父收到地政通知發現房子不見了,還想不透怎麼回事,只能趕緊控告假債務人,也就是翁正典的表哥等人涉嫌詐欺,但大部分時候,因為過戶所需的稅額過高而失敗。遭到翁正典身份盜用的表哥,其實智能不足,自從國中畢業後幾乎在家,僅靠親人扶養,遭盜用後常有司法機關因案傳喚他出庭,他也只能似有若無地說疑遭偽造的文件,應該是他簽名的沒錯,因此替翁正典背了不少官司,傻傻地不知事情嚴重性。最後,在2023年翁正典原以為打零工只要在工單上簽名領現金,不會曝露出自己的蹤跡,因此鬆懈心防,簽下自己本名,剛好遇到1位守法的老闆,要幫翁正典申報工作1天的勞保,這才露出馬腳,檢警經埋伏守候終於逮到翁正典。翁正典目前已經入監服刑,他表示,10年間利用表哥身分逃亡,但表哥完全不知道他在外面做什麼,表哥先前遭起訴的案件因此被法官判決無罪,檢察官調查後,將翁正典以及提供意見、以代理人身分參與假債權調解的陳姓、湯姓、許姓共4人,依偽造有價證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
夾娃娃事件引發奇葩索賠戰!娃娃機店家索償百倍 反被判刑控恐嚇取財
南投縣去年初,1名年輕媽媽帶著2個年幼孩子進入夾娃娃機店,本來只是想讓孩子夾娃娃,沒想到卻陷入一場恐嚇風波,起因是不到5歲幼童巧妙地打開機台櫥窗,偷走1個Hello Kitty巧克力桶和1台模型飛機,2樣總價1000元。 事後,劉姓業者發現機台內物品不見立即報警,警方獲報後找到涉案婦人,要求其到分局協助調查,然而事情的轉折點出現在這之後,劉男不滿機台內物品短缺,竟然在分局外尋求私下解決,並以恐嚇的手段向婦人施壓,要求支付100倍的損失,否則將坐牢。為躲避牢獄之災,婦人只好答應支付10萬元並簽署和解書,隨著時間流逝,婦人開始感到事情不對勁,最終選擇報警,控告劉男涉嫌《恐嚇取財罪》,南投檢方對劉男提起訴訟,最終劉男與婦人達成和解,支付3萬元賠償金,婦人同意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法官考量婦人同意緩刑,且放棄追究刑事責任,最終判處劉男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不另外追徵賠償金額。律師張鈞翔提醒,娃娃機店家索賠百倍甚至更高的行為,在法律上難以成立,建議民眾可透過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尋求合理和解途徑,避免走上法律艱辛之路。
首宗!通緝犯組「詐房團」 本票騙6房產公所成幫兇!5嫌全落網
北市刑大今(26)日宣布破獲全台首宗「詐房團」!有財經背景、身背四條通逃亡10餘年的43歲翁男,鎖定有房產的親友寄發假餐券、假旅遊補助等方式,取得對方身份證件後,製造假本票,再找共犯飾演債權人和房產持有人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誆稱要「過戶抵債」,取得房產後迅速過戶,再以此向地下錢莊借貸。事後,被害人被通知房產已經過戶完成才知曉「我家變別人的」,無助又無奈。經查,翁男以此手法騙走6處房產,轉貸近千萬元,刑大日前逮獲翁男及同夥共5人,依法送辦。警方表示,近期接獲民眾報案,指稱辛苦一輩子買的房屋、土地遭不詳犯嫌過戶移轉並抵押借貸,被害人名下房產被洗成別人的,哭訴「今年過年好難過」。深入追查後,鎖定主嫌翁男,他誆稱「領餐券、補助旅遊」等話術,騙取名下有房產的親友之身分證件,後續製造假的本票,再由4名同夥分別充當人頭佯裝是被害人委託人,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表示有債務糾紛要求進行調解,將被害人房產過戶抵債。當詐團成員一旦取得區公所調解核定書,立即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整起過程被害人都被蒙在鼓裡,收到主管機關通知房產已過戶,才驚覺「我家變別人的」。經查,該「詐房團」從2020年開始,先後詐騙得手桃園八德、新北市中和、北市大安羅斯福路等6處房產,還支付2處房產的贈與稅後,向錢莊轉借貸近千萬元。據了解,翁男畢業於知名大學,前科累累,包括《詐欺》、《偽造有價證券》、《營利姦淫猥褻罪》等,同時遭台北、新北、彰化、台中地檢署通緝逾10年,逃亡期間翁男在工地打零工維生,擔憂騎車或開車遭警方攔檢逮捕,平日以腳踏車或步行。不過,他好賭成性,騙來的房產轉借貸拿到的大筆現金,幾乎花用殆盡。北市刑大偵二隊獲報後,長期跟蒐證,日前逮捕翁男和同夥共5人,起獲偽造被害人之商業本票面額總計達上億元,扣押犯嫌名下不動產。訊後,依《加重詐欺》等罪嫌送辦,至於翁男4條通緝,依規定解送相關單位歸案。
交通事故居高不下 中市調解案車禍賠償超過9成
台中市各區公所皆設有調解委員會,民進黨中市議員陳俞融指出,2022台中市調解受理件數為2萬907件,成立件數為1萬9851件,成立率高達94.94%,但其中車禍損害賠償及車禍傷害事件調解占了超過9成,顯示台中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交通局長葉昭甫則表示,市府持續優化交通軟硬體設施,努力改善行人交通環境。陳俞融說,2022年台中市調解案件統計中,光是交通車禍事故傷害或損害賠償案件,就占9成,去年調解案件統計有2萬3438件,其中屬交通車禍事故的傷害或損害賠償案件更達2萬1774件,占92.9%,申請調解數及車禍案件占比不減反增,代表台中車禍仍多,市府無法改善事故上升趨勢。陳俞融強調,市府未做好交通工程規畫,讓交通事故數據持續上升,不僅讓民眾還要額外耗費時間前往調解,也變相增加基層公務人員工作量,交通數據顯示,台中市去年1到10月交通事故件數達5萬8885件,較去年同期,增加了2萬4087件,市府應更積極改善交通安全。陳俞融建議,除了現有道安會報、易肇事地點會勘以外,也應參考其他縣市做法,如高雄市推動打造「完全街道」,目前已成為六都中交通事故總件數降幅最高城市,台中市對於交通安全不能再原地踏步。交通局長葉昭甫則表示,市府目前已完成設置行人庇護島210處、退縮行穿線133處、標線型人行道153條、綠斑馬676處、行人號誌1999處、行穿線照明燈20處及130處行人專用時相及325處行人早開,會持續以減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目標。葉昭甫指出,市府透過推動多項交通安全改善措施,盼降低事故死亡人數,包含大一新生機車安駕特訓班、靜城專案、行人正義大執法、客運業駕駛人路口停讓行人安全、無號誌路口智慧路標、行穿線照明燈及酒駕累犯生命禮儀課程講習等。
鄉長擋路1/電力公司拒行賄慘虧千萬 最高院大法庭裁定國家賠
「民不與官鬥」是華人社會千年來的處世哲學,不過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今年6月出爐一件裁判,顛覆了這「千年不敗」的觀念。大法庭認為,公務員故意違法造成人民經濟上損失,人民可以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請求賠償,打破《國賠法》的法律條文隱晦不明的困境,也讓外界十分好奇,究竟是什麼案子,讓最高法院大法庭做出這個具有高度憲法意識的歷史性裁定。本案源起名間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底標得位於南投縣名間鄉的BOT案工程,替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稱中水局)的集集攔河堰蓋水力發電廠,名間電力公司將工程發包給下游營造公司施作,名間鄉長謝朝輝趁機勒索地方回饋金,被拒後惱羞成怒,竟要求鄉內不知情的公墓管理員,在該案施工唯一聯外道路上放置水泥護欄,還指示其他廠商兩度破壞、開挖路面,再墊高涵洞下方聯外道路,讓預拌混凝車無法進出工地。名間水力電廠是國內首座BOT小型水力電廠,曾獲政府金擘獎優等,因前鄉長索賄而蒙羞。(圖/翻攝國家文化記憶庫)鄉長謝朝輝惡行害慘了名間電力公司,導致商轉營運延後138日,慘遭中水局罰款1120萬元,有苦說不出的名間電力公司原本想提告求償,包括工程、人事費用及未營業損失4千8百餘萬元,但考量調解委員會和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損失金額只有600多萬元,只能勉強同意,雖然歷審法院大致上都支持這個國賠金額,可是對於遲延天數的認定並不一致,導致本案2007年提告聲請國賠,16年間來回二、三審法院之間,遲遲無法確定。名間電力公司委任律師尤英夫和王雅雯指出,歷審法院都認為名間鄉公所該國賠,但是台中高分院更三審竟獨排眾議,認為《國賠法》沒規定可賠償民眾經濟上的損失,2022年4月間改判名間電力公司敗訴,拒絕行賄的名間電力公司一毛錢國賠也拿不到。名律師尤英夫指出,名間水力電廠遭前鄉長阻擾施工,延後382天才完工,廠商損失慘重。(圖/黃鵬杰攝)還好最高法院承審法官聽見民眾的聲音,將本案提交大法庭審理,大法庭認為,《國賠法》根據憲法保障人權的意旨而制定,《民法》已修法將公務員故意侵害人民利益也應賠償,如《國賠法》不比照適用,違反其立法精神,最後大法庭裁定公務員故意侵害民眾利益,可請求國賠,全案才廢棄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算是遲來的正義,但官司拖這麼久,名間電力公司的損失更是難以估計。尤英夫強調,司法應尊重專家鑑定的意見,他表示歷審法院對於工期遲延時間認定不一,從74天到77天不等,其實鄉長擋路延誤施工一天,不表示隔天工程車及工班就能上工,因為營造公司的工班和器具的出勤時間,早已排定不同的工程和工地,一旦延誤,就得另找空檔,司法應該尊重專家意見,才能計算出名間電力公司的實際損失。對此,名間電力公司總經理蔡世祿電話受訪時,態度相當低調,僅表示一言難盡,至於本案一拖16年、大法庭終於做出有利裁定一事,他說感謝且信賴所委任律師尤英夫多年來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