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庭
」 離婚 調解庭 理科太太 和解 調解朱學恒強吻鍾沛君案二審出爐 高院改判11月有期徒刑
名嘴朱學恒被控酒後2度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依朱請求進行多次調解,但皆未能達成和解。二審法院於今(14)日宣判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朱學恒有期徒刑11個月。據了解,朱學恒於2022年8月6日與鍾沛君等人在台北市大安區一間餐廳聚餐。檢方指控,當晚聚會至晚上九點,包廂內僅剩鍾沛君,朱學恒起身靠近鍾,以雙手壓住她的肩膀,將她固定在牆上強吻,還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鍾轉頭躲避後,朱返回座位,但隨即再度上前摟抱並強吻鍾女,無視其掙脫。鍾沛君於去年6月在臉書指控朱學恒的不當行為,成為#MeToo熱議案件。事發後朱開直播道歉,解釋事發當晚喝到斷片、不記得發生過什麼事,但朱不敵外界輿論壓力,到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聲稱自己犯了性騷擾,還表示「身為公眾人物,當負起所有應負之責任」。檢方認為朱的行為已達「強制猥褻罪」標準,提起公訴。一審朱學恒在偵查期間多次利用社群媒體,指控鍾沛君是政治打手,法官認為朱犯後並無悔意,判處1年2月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後,朱曾在臉書公開道歉表示悔悟,高院應朱請求,共計召開了4次調解庭,但雙方因和解條件未達共識,最終仍調解失敗。被害人鍾沛君也在最後一次審判時,指控朱在審理期間多次提錢、提價碼,她痛批「不要再提價碼羞辱別人,這從來都不是價錢的問題」,表示儘管會一直受到加害者的金錢羞辱,她仍會堅持下去,讓本案得到真相。最終,高院於(14)日宣判朱學恒犯下2個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1月。
24歲網紅女學霸被爆偷吃「姨丈」! 律師曝賠償金:就是這麼骨感
一名24歲許女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就讀研究所,並在小紅書上頗有知名度。近日,許女被爆出與一名年長自己23歲的已婚男子發生婚外情,而男子還將性行為的細節記錄在筆記本上,被正宮發現後提告,要求賠償200萬元。經台北地院審理,許女應賠償40萬元,全案可再上訴。對此,李怡貞律師表示,侵害配偶權的賠償金就是這麼骨感,法院僅判賠40萬元。根據《鏡週刊》爆料,許女的父親是台大教授,曾而祖父和祖父曾在松山煤礦工作,作為獨生女的她,從小成績優秀,先後在紐約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求學,名下擁有上千萬資產,並有萬名粉絲追蹤,然而,最近卻被爆出與「姨丈」發生婚外情,根據報導,小涵在正整理房間時,發現丈夫的筆記本裡面,除了有丈夫和許女的親密照外,還記錄性愛細節,雖然許女有道歉認錯,但在法院調解庭上未曾現身,並在社群平台持續更新動態,毫無悔意。李怡貞律師指出,現在年輕女孩越來越多不要臉,無論學歷多高或家庭背景多優越,似乎不在乎道德的底線,根據性愛次數為13次的計算,每次與對方的配偶發生關係,應付30769元。(計算方式為:賠償金40萬除以13次)。李怡貞律師提醒人妻,應讓你的先生與年輕的女性保持適當的界限,真正有實力的人不會搶走你該有的位置,而女性應多加思考,什麼才是對自己最大的保障,只有自己才能保障自己。李怡貞律師還表示,此案的姨丈在筆記本中詳細記錄了13次的性愛細節,甚至連體位都一一記載,簡直玩火自焚,真是病態,法官認定,這位24歲女學霸侵害正宮的配偶權,許女名下擁有1700萬元資產、年收入160萬元,雖然正宮求償200萬元,但最終法院僅判賠40萬元,這樣的賠償金額就是這麼骨感。
烏龍通緝1/莫名其妙遭通緝 男子告花蓮地院要求賠償
一名住在桃園市的男子因為車禍事故遭控傷害罪,他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和解,不料卻在法院審理期間遭到通緝,當警察將他上銬逮捕的那一刻,男子仍百思不得其解。他自忖沒逃亡隱匿的意圖,也沒換過手機號碼和地址,卻莫名遭到通緝,心中愈想愈忿怒難平,已委請律師提告要求國家賠償,釐清花蓮地方法院和李姓法官的侵權責任。家住桃園市的38歲Y男兩年多前到花蓮訪友,開車下山行經狹窄的產業道路時,剛轉過一個髮夾彎,突然見到對向有車開來,雖然雙方都緊急剎車,但他駕駛的皮卡車仍與來車對撞。這起車禍經交通事故鑑定,雙方在未劃分道線的道路上均未減速慢行,對撞損失部份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然而對方不服氣,堅稱Y男下坡速度太快,撞擊造成他胸口挫傷及身體多處擦傷,憤而提告。Y男說,鑑定結果認定雙方都有錯,他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因此拒絕和解,最後被檢方以傷害罪起訴,移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Y男駕駛皮卡車行經花蓮一處單線道山路時,與來向車輛對撞,雙方車頭損毀。(圖/民眾提供)Y男說,法院首度開庭時,因為已經快要過年,加上他分開已久的小孩回家,他忙著陪小孩,竟忘記這件事,直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訊問,才想起自己要到花蓮出庭,因此先在電話中告假;第二次開庭他不敢輕忽,準時到場,之後的調解庭,則委由律師代為出席,但也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而遲未和解;後來他遵從法院通知開庭,前往花蓮的途中,卻在火車上接到來電,指示當天庭期取消,Y男只好轉頭回家。沒想到某一天下午,Y男接到台北市的警察聲稱「有事要找他」,問他在不在家,Y男就乖乖在家等候,不一會兒兩名警察上門,並告知他已遭到通緝,隨後將他上銬帶回台北,原本製作完簡單詢問筆錄後要押送他到花蓮歸案,後經律師協調改由法官線上偵訊,問完就讓他回家。這起傷害案件最後經雙方協調,在保險公司同意支付賠償金後,和解結案。雖然賠償的事故圓滿落幕,Y男對於莫名被通緝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委請律師到桃園地方法院對花蓮地方法院及李姓法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並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他的委任律師曾威凱說,Y男為善良百姓,僅因過失輕微的車禍案件,卻在未失聯、未逃逸隱匿,且未經任何拘提通知之情形下,遭到花蓮地院及所屬法官拘提、通緝,並經龜山戶政事務所限制住居,名譽與自由都大受影響,還必須背負通緝犯惡名,因此要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Y男出示手機中的法院補寄的取消開庭通知說,他一次搭火車前往花蓮開庭時,途中得知庭期取消,還跟已經在法院的保險公司人員確認過,才轉頭返家。(圖/甯其遠攝)「這個案子太特殊了,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因為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罪被通緝。」曾威凱說,法院拘提不到人而發布通緝的流程應該相當嚴謹,通常要屢傳不到才拘提、拘不到人才通緝,這次不知是哪幾個環結出了問題,日前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有待司法釐清事件經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人夫出庭獨留6歲兒在家挨罰 他不服提告結局曝
新北市一名徐姓人夫因為有案在身要出庭,放6歲兒子獨留家中,被通報依違反兒少法接受4小時輔導,而徐男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維持原判決,判他敗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徐男在去年4月12日接獲台北地方法院通報,稱他將6歲兒子獨留在家而外出至法院開庭,5月9日他填完陳述意見書後,認定他違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要接受4小時親職教育輔導,徐男不服提起訴願,衛福部予以駁回,徐男又提行政訴訟。徐男辯稱,他雖然有誤觸兒少法,但法院仔細分析後應知錯不在他,而且小孩至今安全無虞,法律既講法、理、情,於理,他也不是故意的,不能算他的錯,「法規若硬如此苛刻,更導致做人沒溫度,家庭沒溫暖。」徐男表示,「小朋友在家最安全,我趕著跑法院,小朋友自己把門鎖上我也沒辦法,我家裡也有市話,小朋友真的有事可以打電話,我也沒有說讓小朋友不安全,也沒有讓小孩子沒辦法跟外界聯絡,他也6歲了,從幼幼班就開始上課,我後來也有聯絡上媽媽,媽媽也趕過去了,沒事就好了。我不知道行政上到底是有什麼疏失,但跟我沒關係。」新北市政府表示,徐男外出開立調解庭,把兒子獨留在家中睡覺,他說前晚已與前妻來顧兒子,但他因為開庭事件心情不好,沒跟兒子同房睡,當日早上叫兒子起床,就把房門鎖起來,兒子沒回應,他也找不到鑰匙就先出門,後來前妻就趕到家中,徐男違反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在卷可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法官認為,徐男違法兒少法第51條,不符上開兒童權利公約保護兒童之精神與意旨,所辯之理由不足採,實有依法予其親職教育處分之必要,處以最低之4小時親職教育輔導,應屬合法合理。
李亞萍、余筱萍母女爆不合!傳余天夫妻頻催婚 她被逼到不想回家
藝人余天、李亞萍的二女兒余苑綺,2022年8月因直腸癌病逝,享年39歲,留下一雙年幼兒女。余天獨子余祥銓去年與圈外人柔柔結婚育有一女,余家剩下大姐余筱萍未有歸宿,現在傳出余天夫妻倆盼45歲余筱萍早日成婚,使得余筱萍壓力太大不想回家。對此,李亞萍駁斥傳聞「筱萍天天都在家啊,我跟余天也不會要她結婚。」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余家三姊弟剩下余筱萍尚未結婚生子,傳出余天夫妻倆想讓余筱萍早日安定下來,頻頻催婚,導致她壓力大不想回家。對此,李亞萍反駁沒有這回事,透露余筱萍看妹妹和朋友的際遇,早就對婚姻失望,「筱萍之前還氣綺綺為何不離婚?如果那時綺綺離婚,筱萍就可以領養樂樂了。我也覺得現在女生不一定要結婚,我們向來都很尊重小孩。」余筱萍也回應:「有這種事嗎?我怎麼都不知道?也沒人催我結婚啊!」余筱萍為余天3個孩子中唯一未婚的。(圖/余筱萍臉書)余苑綺上個月病逝滿2年,李亞萍透露每個月都到墓園去看女兒,每次回來都以淚洗面,最近還全身骨頭關節痛,一度住院坐輪椅代步,「但這點痛對我來說都不算甚麼,人生最大的痛(指喪女之痛)我都經歷過了。」思念女兒的李亞萍,現在都睡在余苑綺的房間,早上耳邊都會傳來女兒的聲音,「感覺綺綺叫我要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一直叫我要做運動加油。」余苑綺離世後,孩子由丈夫Gary家人照顧,先前因Gary涉嫌詐騙遭逮,余天一度接回孫子、孫女回家住,如今姐弟倆又回到Gary家人身旁,李亞萍跟余天因為三個月看不到小孩,透過律師寄存證信函,被問到官司進度,李亞萍透露至今只去過一次調解庭,就再也沒下文,「但現在我也不奢求了,只要能每周去探望他們就好」,只盼孩子能平安長大。余筱萍(右)與余苑綺姐妹倆感情好。(圖/余筱萍臉書)
「台台合併」拒釋出超額頻寬被NCC罰900萬 調解細節曝:強行縮頻損害用戶權益
國內電信三雄之一的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2023年12月1日上路後,因逾期仍持有10MHz超額頻寬,沒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要求改正,NCC 14日再度以「不符網路設置計畫」開罰台灣大哥大300萬,目前累積開罰3次,加上兩次怠金共960萬。台灣大哥大提告爭取保住頻寬,並聲請停止執行,今(15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可抗告,對此,台灣大哥大也發出聲明,表示目前正與NCC調解當中。台灣大表示,自去年3月1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NCC違法附款,訴訟至今經雙方同意已進入司法調解程序,8月6日第一次調解庭上,NCC要求台灣大提出符合公眾利益及消費者權益之回饋調解方案,換取延後繳回譜頻期限至9月底,以利完成基地台整併,並在過程中確保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之上網權益。台灣大立即正面積極回應,庭後立刻赴NCC與官員討論細節。然而,NCC代表提出之回饋金和解方案,隨即在隔日8月7日遭NCC委員會推翻。回饋金方案遭推翻後,台灣大仍積極尋求調解,依調解庭上,NCC要求業者提出之公眾利益補償和保障消費者權益之兩大方向,於8月12日再提出4種公眾利益回饋方案,作為與NCC調解之選項,期盼NCC盡速從四方案中擇一做成決議,和業者達成調解協議,一起保護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之最大權益。回顧本案,NCC於2023年1月18日核准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同時允許台灣大可即刻展開網路整併,至2024年6月30日完成後歸還頻譜,網路整併期限共18個月。惟台灣大哥大為盡善良管理人之本份,依循主管機關指導於既有之法律規範內,為用戶爭取最大權益。依NCC指導,於2024年4月17日以及6月11日兩度向NCC申請展延。無奈NCC兩度以行政訴訟已在進行,駁回台灣大哥大展延申請,要求台灣大立刻繳回頻譜,亦即將犧牲280萬用戶整併過程上網之權益。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有22%工程有待完成,如果依NCC要求,於6月30日貿然進行全區縮頻繳回頻譜,未完成整併之基站數將直接衝擊超過120萬原台灣之星用戶,可能引發嚴重之客訴爭議、民間企業客戶之營業損失、在學生之學程受挫、影響急難救助需求等等。因此,為保障用戶權益,台灣大無法於6月30日繳回頻譜,持續追趕整併進度。「台台合併」後,台灣大哥大在1GHz以下頻段擁有60MHz,相較中華電信的40MHz、遠傳電信的50MHz,台灣大哥大處於優勢地位,因此NCC以附款明訂台灣大哥大不能保留這10MHz。據裁定理由,台灣大哥大本件聲請,是針對NCC核准「台台合併」行政處分的其中1項附款,也就是限期2024年6月30日前,須將1GHz以下頻段的超額頻寬10MHz,以自主繳回、轉讓給其他與台灣大哥大無關的電信業者,或與台灣大哥大無關的電信業者交換等方式補正。1GHz以下低頻段電波穿透性及繞射能力比其他頻段強,是影響室內收訊品質優劣的關鍵頻段,其他頻段難以替代。而電信用戶客訴通訊連線品質,7成都是室內收訊差,目前政府針對1GHz以下頻段僅釋出150MHz頻寬,被視為珍貴的黃金頻段,單一電信業者依法不得持有超過總頻寬的1/3。法官認為,本件行政處分的附款,是行政機關的「裁量處分」,人民若不服,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而非「撤銷訴訟」、以免剝奪行政機關裁量權,至於提告後所選擇的暫時權利保護措施,應適用保全程序中的「假處分」制度,並非聲請停止執行。法官指出,開庭調查本件聲請時,已向台哥大闡明暫時權利保護制度類型的選擇,台哥大仍執意聲請停止執行、不願改為聲請假處分,因於法不合,無從准許。此外,台哥大本件聲請包含停止執行NCC依法開罰甚至可停止使用頻率等措施,法官認為NCC依《電信管理法》裁罰、於法有據,台哥大的主張不具備特別權利保護必要性,若受裁罰或其他不利處分,仍可提起訴願或撤銷訴訟救濟,屆時並得聲請停止執行,已足資保障權益。台哥大2022年2月向NCC申請合併台灣之星電信公司,NCC召開聽證會等調查程序後,2023年1月18日附條件准許「台台合併」,但合併後,因台哥大持有的1GHz以下頻率超出整體電信事業可用總頻寬1/3、達10MHz,NCC核准「台台合併」最主要的附款,就是要求台哥大不得繼續保留這些超額頻寬。台哥大主張失去這10MHz頻寬將破壞旗下電信頻譜完整性、損及約1000萬用戶權益,持續跟NCC爭取,NCC在附款到期前,已先罰台哥大2次怠金共60萬元,今年7月22日、8月2日以台哥大逾期仍未改正基地台網路設置為由,各罰鍰300萬元,14日第3次開罰300萬元,不僅可連續開罰,最重可停用頻率。
屏東女要求兒子「每月5千」扶養到死 他怒控:從小未見過「第一次相見在法院」
屏東一名倪姓女子與黃姓丈夫結婚後育有一子,但雙方於1996年離婚,然而近日倪女因年事已高且無法工作,現有財產無法維持生活開銷,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兒子依法律規定承擔扶養義務,不過兒子卻向法院表示,自己從小到大從未見過母親。判決書指出,倪女無工作能力,且目前財產不足以維持生活開銷,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兒子依法律規定承擔扶養義務,每月支付5000元扶養費,直至她過世為止。不過屏東地院審理時,兒子表示,他從小到大從未見過母親,母親也未曾對他表達關心或探視,因此對母親毫無印象,直至母親提出此次訴訟,他才在法院調解庭上首次見到母親。在此之前,他們之間完全沒有聯繫,對於母親未盡扶養責任感到不滿,請求法官駁回其訴求。法院調查倪女的財務狀況,發現她在2021年和2022年的所得均為零,名下僅有四筆房屋及土地,總價值約為30萬6297元。此外,倪女在2023年1月至11月期間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5065元及加發生活補助250元,12月則領取低收入加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8836元及低收入加發生活補助750元。法院認定,倪女無法依靠現有資產維持餘生,確屬生活無法自給之人。不過倪女也在出庭時坦承,自己從兒子5個月大時就不再與他同住,認為向兒子索要扶養費確實並不公平,她也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有正當理由未履行對兒子的扶養義務。最終法官判定,兒子自幼由大伯父和祖母等親屬撫養長大,倪女從未盡到扶養責任,也未曾關心兒子的生活情況,形同陌路,法官認為倪女並無理由要求兒子支付扶養費,裁定駁回其請求。
綠界系統遭駭導致17LIVE損失破千萬 調解破局進入訴訟審理
在2024年2月16日的第二次調解庭上,對於調解無法成立的結果,17LIVE表示十分遺憾。藝啟股份有限公司17LIVE表示,自 108 年起與綠界公司展開合作至今,深信一家上市櫃的金融科技公司能夠誠信做事,並且在協商過程中展現極大的善意。然而,雙方仍存在巨大的認知差異,因此17LIVE決定將此案移交法院,以期釐清爭議並恢復高達千萬的損失。據瞭解,在調解庭上,法院曾善意提醒綠界「商譽是無價的」,期望作為一家掛牌於公開交易市場的公司,能夠理解這一點。此次訴訟的爭議源於過去多年間,17LIVE透過綠界科技(股票代碼:6763)提供的協力廠商金流服務,向用戶收取點數交易款項。然而,於 2023 年 7 月進行帳務核對時,17LIVE發現在過去一年中有多達 441 筆交易未收到綠界支付的代收款。而綠界以「駭客入侵」為由拒絕賠償,此舉引發了17LIVE的法律訴訟,要求綠界支付1300萬3200元的代收款項。在訴訟過程中,雙方出現多項爭議,其中17LIVE希望法院釐清的重點包括:1.在 17LIVE後台接收到綠界發送的多筆「交易成功」訊息,與綠界系統後台顯示的「交易失敗」結果截然不同。這兩種結果均由綠界系統自己後台存檔與產出,對此,17LIVE實在無法理解。2.綠界對於系統後台呈現不同結果的解釋,讓人困惑。在雙方初步對帳時,綠界工程師曾表示是遭到駭客入侵竄改所致,但後來在公開重大訊息中又改口說非駭客入侵,因僅有17LIVE出現訊息落差。這是令人質疑的地方之一。3.綠界科技長達一年以上對相關狀況完全不知情,並將錯推給客戶對帳失誤。對於那些只能依賴綠界提供對帳單,數月後才能知道帳務正確與否的客戶來說,這是否應該由綠界承擔損失,這是是否應對客戶負責的問題。調解失敗後,17LIVE決定將此案訴請法院審理,希望法院能夠還原真相,主持正義。
三重警抓錯人還當街打人、噴辣椒水 惡警30萬想和解破局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警員等人前年緝捕通緝犯,誤將54歲黃姓民眾認成通緝犯,逮捕過程警民扭打,最後發現抓錯人。當時新北市警察局長一度開記者會道歉,監察院也提案糾正三重分局。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雙方皆否認犯罪,翁員強調願意出席調解庭、賠償30萬元,但遭黃男拒絕。《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北地院29日庭審理此案,翁員和黃男都否認犯罪,翁員強調,盤查時有向黃男表明員警身分,但還來不及出示員警證件,雙方就爆發激烈爭執,並非故意傷害對方,對於認錯人願意表達歉意。黃男則否認朝翁員揮拳攻擊,並指過程中他一直向翁員強調認錯人,但翁員仍持續攻擊他,庭訊中翁員願意以30萬元與黃男和解;但黃男並無調解意願。法官諭知4月18日下午2時30分續開審理程序庭。回顧這起事件,這名翁姓員警在前年9月20日晚間前往竹圍街某巷口埋伏追緝通緝犯,卻把54歲黃姓男子誤認為通緝犯,雙方因此在大街上發生扭打,導致黃男臉部、後腦、胸腔多處挫傷,之後雙方互控傷害都被起訴。當時,翁姓員警誤認黃男為李姓通緝犯,出手攔阻黃男,過程中翁員未表明身分,雙方爆發拉扯,黃男將翁員摔倒再對他揮拳攻擊,後來翁員與另一名江姓員警將黃男壓制,並朝黃男臉部、身體揮拳攻擊,再以辣椒水噴向黃男眼睛,並強拉黃男沖洗眼睛,直到黃男被帶回派出所後,才發現搞錯對象了。黃男不滿警方將他誤認成通緝犯還亂打人憤而向媒體投訴,整起事件才曝光,雙方事後互告,檢方依傷害罪嫌起訴黃男,另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傷害、公然侮辱、強制等罪嫌起訴翁姓員警。
王力宏李靚蕾法院交鋒 李靚蕾3聲明狂轟「別再炒作話題」
藝人王力宏甫結束小巨蛋演唱會,還推出新歌《想見就能見》MV,並表示這是關於親情、父愛的歌曲,不過王力宏與前妻李靚蕾在台灣的離婚訴訟仍持續進行,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25日上午開庭,王力宏在律師、經紀人陪同下現身出庭,面對媒體追問,王力宏僅舉起手跟大家說早安,李靚蕾則在開庭前4分鐘現身,對於媒體追問也未多做說明。約2小時庭訊後,王力宏發出聲明表示,遺憾裁定的內容對方大部分都未履行。王力宏、李靚蕾今日都親自現身。王力宏、李靚蕾前年底驚爆婚變,兩人官司從美國打到台灣,台北地院家事法庭今天上午再開調解庭,王力宏、李靚蕾雙方均現身法院,再於法庭內交鋒,調解約2小時直到中午才結束,王力宏穿著襯衫、牛仔褲一身輕便出庭,面對記者詢問今天怎麼會出庭、有打算要說什麼等問題,僅揮揮手,說了「早安,謝謝」,隨即進入法院。李靚蕾也於稍後現身法院,面對記者詢問「今天有什麼要說的嗎」、「有沒有達成共識」等問題,僅揮揮手不發一語。王力宏、李靚蕾今日都親自現身。庭訊從上午10點到中午12點才結束,王力宏離開法院時,面對記者詢問今天狀況還好嗎、有達成共識嗎等問題,僅微笑說謝謝2字。李靚蕾隨後步出法院看到記者則揮手、微微鞠躬,對於今天順利嗎、有提出什麼要求嗎等問題,僅說謝謝2字。王力宏也於庭訊結束後透過律師發表3點聲明,期盼能見到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李靚蕾隨後也發聲明反嗆。李靚蕾稍早發出「三點聲明」反擊王力宏。王力宏在庭訊後透過律師陳清怡發聲明指出:一、今天是強制執行程序,這個程序是我方聲請的。二、很遺憾的,裁定的大部分內容對造沒有履行。三、因此我們希望透過法律程序,實現裁定的內容,讓我們能見到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李靚蕾下午也透過律師田欣永發聲明:一、家事案件不對外公開。關於這一點,稍早法官才特別提醒。對於王先生再次為了個人利益而違反家事原則,我們深感遺憾。二、近兩年來,因為王先生不斷上訴、抗告,我們開過無數次庭,從來沒有遇過這樣的媒體陣仗。今天王先生特別找各家娛樂記者前來拍攝,以○○作為話題炒作,我們對此深感遺憾。有關○○的一切事宜,不應是娛樂大眾的素材,或是宣傳作品的工具,期盼無論是司法、藝術或是和家庭關係,都應該回歸單純。三、聲請方的指控不等於事實。我方一直都是竭盡所能的履行法院裁定,反倒是王先生不斷違反應盡的義務。事實上,王先生與○○一直有持續見面,昨天也才見過。期盼王先生能以○○的身心健康為重,以真誠的態度處理家庭事務,以正當的途徑宣傳作品。如此,一定能夠得到更多人的認同與支持,包括靚蕾在內。日前美國部分,上一次兩人在家事法庭出庭為6月間,之後美國紐約法院判決准離,兩人的戰火重心便轉到台灣。不過對於紐約法院的判決,雙方似乎也是各自解讀。紐約法院判定離婚獲准,當時李靚蕾的律師指出,「美國法院經審理後裁定,王先生作為過錯方,必須賠償李小姐因他的過錯而產生的訴訟律師費用」,但是王力宏則透過律師聲明「很遺憾有人一直將過錯全部推給他方。王力宏先生在紐約法院提起離婚獲准,法院並無認定王力宏先生在離婚事由上有任何過錯,而是兩造基於合法離婚協議書判准」。聲明中還指出,「反倒是,李小姐依離婚協議書已經取得龐大財產,後續又於美國訴訟中另外要求逾千萬美金的鉅額主張,導致本件審理時間不斷拖長,惟其請求均遭紐約法院駁回。紐約法院在判決中也明白表示,李小姐另行在台灣提起訴訟、且故意將兩人婚姻問題公開訴諸媒體,亦是駁回其請求之原因,另關於○○的費用,紐約法院判決指出,由台灣法院作最終決定」。王力宏的委任律師證實紐約法院判決准離,並無認定王力宏在離婚事由上有任何過錯,而李靚蕾在訴訟時要求超過千萬美金的主張,皆遭紐約法院駁回,且駁回主因就是因為李靚蕾在台灣另起訴訟,還特意將2人的婚姻問題公開訴諸媒體。對此,李靚蕾的律師反駁,紐約法院認定王力宏有過錯,須賠償李靜蕾因他的過錯而產生的律師費用;李靚蕾也沒有在訴訟中另外要求超過千萬美金的巨額款項,王力宏的說法顯然是公然說謊。
騎車到超商購物5分鐘出來「這東西」消失 他氣問:到底誰會想偷?
一名網友在PTT上以「你各位有被幹過安全帽嗎」為題發文,內容敘述他29日騎機車前往超商購物,在買完自己所需物品出來後,發現自己的安全帽竟被偷走,氣憤表示「到底誰會想幹別人安全帽啊,不是都是髒汗水的東西嗎」。原PO表示,心想只是去買個東西,就將安全帽放置在腳踏墊上並未上鎖,在他大約5分鐘後購買完畢,就發現自己的安全帽已經被偷走,十分氣憤地返回超商,並詢問店員是否能調閱監視器,他認為安全帽會沾染上汗水,所以完全不理解為什麼要偷安全帽。貼文一出,許多被偷過安全帽的網友們憤憤說到,「我被偷過,還燒我坐墊,差點火災」、「有,後來我發誓不會買幾萬塊的安全帽」、「有,偷安全帽的真的該天打雷劈」、「有,被換成一頂又舊又髒的,噁心死了,我後來沒戴寧願被開單,幸好沒碰到警察」。有許多網友也表示,不只是安全帽其他東西也會被偷,「我被幹走照後鏡超扯,還是在公司的廠區」、「放在家門口連同雨衣被幹走」、「我被偷過抹布,偷這東西的人真無聊」被偷過安全帽的網友們,鼓勵原PO報警維護自己的權益,「報警就可以調閱,之前被幹過有抓到小偷」、「上一個偷我帽的被我弄上調解庭賠了好幾千」。
散布私密片挨告喊冤「只是分享」 正妹前輔導長哽咽:一個傳送鍵毀多少人
國軍八軍團前女輔導長「內內」先前因與男友親密自拍片外流,遭國軍記過汰除,但她決定轉換跑道,加入成人平台SWAG當起直播主,話題性十足。針對私密片外流,內內事後對涉嫌散布影片的網友提告,今(1日)透露有散布者是職業軍人,挨告還自認委屈,讓她忍不住哽咽「你知道你一個傳送鍵可以毀掉多少人嗎?」內內今天透過IG影片分享心境,指她委託律師去開調解庭,其中一名散布者自稱是職業軍人,強調自己奉公守法30多年,如今只是按了分享就挨告,感到十分委屈;她表示,如果自己只是私密片被外流的一般女生,沒有公司幫忙委任律師代為出庭,「我到法院看到這副嘴臉,我怎麼有辦法承受。」內內坦言,她拍攝的私密片導致自己被依「兩性營規」及「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處2大過2小過汰除,這部分無話可說,因為她確實沒有尊重軍人身分,做錯就是做錯,然而網友散布影片的行為也百分之百觸法,怎麼還能義正嚴詞,「你知道你一個傳送鍵可以毀掉多少人嗎?」講到傷心處,內內一度哽咽,強調「我如果沒有勇敢地站出來,那我是不是就要躲在背後、躲在沒有人知道的角落,然後自己就被外流,然後大家還認為『我只是按了一個傳送鍵沒有什麼』,拜託,這不應該吧!我有我的錯,但你也不能這樣隨便就散布別人的影片,你這是二次犯罪。」
論文抄襲案余正煌同意合解 林智堅捐30萬北檢不起訴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被控抄襲台大國發所碩士生余正煌的論文,林的論文指導教授、國安局長陳明通則發聲明,指此事是余正煌因碩士論文計畫不理想要換題目,徵得同意後,拿林智堅的資料寫論文,問卷原始設計者是林智堅及其競選團隊,事後林因此被余控告誹謗;台北地檢署考量余已撤告,今(28)日對林智堅處分不起訴。去年九合一大選,原披民進黨旗幟上陣桃園市長選舉的林智堅,遭舉發2008年中華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的《以TCSI模式評估國內某科學園區之週邊居民滿意度》論文,以及台大國發所《三人競選之中槓桿者的政治社會基礎及其影響—以2014新竹市長選舉為例》論文,涉嫌抄襲。最後,台大、中華大學接續認定林智堅的論文抄襲,林智堅也因此宣布退選桃園市長。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案,調查局調查官余正煌提起自訴,指控林智堅違反《著作權法》及加重誹謗等罪。2023年6月9日下午時分,台北地院召開調解庭,雙方順利達成和解,林智堅允諾捐款30萬元給公益團體,余正煌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今偵結,林智堅獲不起訴處分。林智堅與余正煌於今年6月達成和解,由雙方律師發表共同聲明,指雙方成立的調解內容有三︰一是雙方共同發表聲明;二為林智堅同意依余正煌要求,捐給公益團體30萬元;三是余正煌撤回本件刑事自訴案及向台北地檢署控告林的加重誹謗案,雙方同時不再就論文提出任何訴訟。林智堅的律師胡中瑋也指出,經余正煌、林智堅當面充分溝通,化解歧見,林智堅願意就台大碩士論文一案所造成的社會紛擾,表達歉意,「本人過去在媒體上對余正煌的批評,並不恰當」,同時誠心希望調解成立後,雙方一切生活回歸正常並順心如意。
超商浩克被爆「吸大麻」!IG限動「這數字」早露餡 是否撤告妻子回應了
桃園市中壢區5月20日,朱姓肌肉男在長沙路一間超商中赤裸上半身失控暴走,不僅對警員揮拳,還砸落店內商品,深蹲狂跳,並發出陣陣怒吼,最後遭到2名警員制伏,並被警棍敲到頭破血流。事後這名「超商浩克」嗆警察只敢提供對自己有利的監視器畫面,還向當事警員提出刑事、民事告訴。然而朱男26日深夜卻突然在Instagram上發限動向誤傷的2名員警抱歉。如今又有最新消息指出,朱男尿液被檢驗出「大麻陽性反應」,後續將再被依「施用2級毒品」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朱男曾在6月親揭自己抓狂的原因,「我不會為了買不到雞胸肉大鬧超商,但被警察無故攻擊跟噴辣椒水才會抓狂」,還指出「超商一堆鏡頭,警察只敢提供對你們有力的影片,秘錄器裝假的喔」,同時也對一直在他社群網站叫囂的警察大學學生嗆聲,「會心虛就說嘛!」朱男26日深夜突然在Instagram發限時動態。(圖/翻攝自Instagram)沒想到朱男26日深夜卻突然在Instagram發限時動態坦承,「原來最大的心魔是我自己,很抱歉對社會散播了這麼多恐懼和焦慮,我只想說對不起」。此外,他也感到很抱歉,因為他的情緒失控,誤傷了當時到場的2名員警,「接下來我只想好好面對我自己、我的老婆,還有我最愛的健美。」對此,《ETtoday新聞雲》也向朱男妻子林女詢問,為何朱男會突然對警員道歉,且後續是否會對員警撤告?林女則回應,由於是朱男家人負責處理提告的部分,他們在這上面付出了很多時間和金錢,所以朱男沒辦法做出完善的處置,她還透露「我覺得他心裡是想撤告的」,但6月開調解庭時警方露出輕浮的態度,讓朱男相當失望,而IG上的道歉純粹就是承認情緒處理方面的問題。不過,被依毀損、傷害及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並以5萬元交保的朱男,如今又被爆出案發時曾吸食大麻。據悉,警方將朱男送辦時曾採集其尿液送檢,並檢驗出呈「大麻陽性反應」,因此警方後續會再依「施用2級毒品」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朱男曾在6月19日的IG限動中暗示,自己只吸過大麻。(圖/翻攝自Instagram)事實上,朱男就曾在6月19日的IG限動中透露,自己在事後一直遭到警察栽贓吸食嗎啡跟其他毒品,嗆聲「老子這輩子只碰過420啦!」而他口中的420(four-twenty),就是大麻文化中的俚語,用來指代吸食大麻或哈希什(Hashish),特別是在下午4點20分左右吸食大麻煙的行為。後來,該詞的意思也延伸成為在每年4月20日於全球多地舉辦的大麻主題慶祝活動,以及國際反文化節日。
5億高中生被害不起訴將翻案? 檢察總長指派辦案高手重查
「5億賴姓高中生墜樓」案引發社會議論,台中地檢署認為夏姓同婚配偶殺人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認為兩人無結婚真意,將夏男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賴姓高中生母親不滿夏男殺人沒事,已聲請再議,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接獲大批民眾陳情,今(7日)指示台中高分檢找富有偵查經驗的「辦案高手」承辦再議案,高中高分檢最快下周一分「上聲議」案審查此案。最高檢指出,今年5月4日台中市發生的「5億賴姓高中生墜樓」案,為 社會矚目案件,經台中地檢署偵結後,國人亟為重視。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天將國人相關意見,彙整發交台中高分檢,請該署指派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8條規定,詳予審酌偵查是否完備,釐清民眾疑慮,以安定民心,且台中高分檢須將調查結果陳報高檢署及最高檢察署。台中地檢署經過100多項偵查作為,上月21日偵結5億高中生墜樓案,並以7大人證、5大物證、6大關鍵說詞等,搭配現場監視器與法醫解剖報告,認定賴姓高中生為高處墜落身亡,且夏男在賴生墜樓前無明顯接觸、強迫跡象,認定殺人罪查無積極證據,做出不起訴處分。但檢察官認為2人無同性結婚真意,將夏男依《偽造文書》起訴。賴母收到夏男殺人無罪不起訴處分書後,感到無法接受,委託律師許哲維連續兩日向檢方遞狀、聲請再議,律師指家屬無法接受脖子勒痕是護頸造成,且在不起訴書中找到照片竟是死後一天,不解為何死後一天還戴護頸。另外,賴母還提出確認婚姻無效之訴,台中地院6月28日下午召開調解庭,夏男未現身,開庭約10分鐘結束,賴母大罵夏男「不敢來,是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5億高中生婚姻無效調解庭 夏男未現身「10分鐘破局」!賴母:傷天害理不敢來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台中地檢署日前偵結,賴姓高中生同性配偶夏男與夏父《殺人罪》不起訴;但檢方認定2人無結婚真意,依《偽造文書》起訴夏男。後續賴母提出確認婚姻無效之訴,今日下午召開調解庭,夏男未現身,該停約10分鐘結束,賴母大罵夏男「不敢來,是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回顧案情,賴姓高中生擁5億房產,同性結婚2小時後墜樓,一開始案情疑點重重,檢警歷經1個月蒐證,發動100多項偵查作為後,於6月21日偵結終結,檢方提出6大事證,將夏姓父子《殺人罪》不起訴;但檢察官認為,夏男與賴男登記同婚前4個月幾乎無聯絡、生活也無交集,連公正的證人也是路上隨機找來,認定2人無同性結婚之真意,將夏男依《偽造文書》起訴。後續賴家向法院提起婚姻無效之訴,台中地院今日下午3時召開調解庭,不過調解庭僅10分鐘就結束,夏男自己未現身委託2名律師出席。賴母與律師步出法庭,面對大批媒體詢問,她堅定表示「兒子不可能自殺」,也大罵「夏男不敢來、是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情?」另外,賴母委任律師指出27日已收到夏男父子《殺人罪》之不起訴書,依法律規定,在收到文後須在10日內提出再議,預計7月3日會提出再議。
五億高中生新進度曝!賴母提婚姻無效 夏男未出庭「10分鐘」調解破局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震驚全台,台中地檢署日前偵結,賴男的同性配偶夏男和夏父殺人罪不起訴,但其同性婚姻,檢方以無結婚真意依偽造文書起訴夏男,賴母提出確認婚姻無效之訴,28日下午3點召開調解庭,夏姓配偶委由兩名律師出庭,雙方調解10分鐘結束,賴母委任律師王彥說,如先前預測調解不成立,而賴母則怒喊夏男名字「你是做了什麼傷天害理之事,才不敢來?」台中五億高中生墜樓案檢察官歷經一個月蒐證、約詢發動100多項偵查作為後,在6月21日偵結;而攸關其超過五億房地產繼承權的民事庭婚姻無效之訴今下午3點在台中地院召開調解庭,如先前預測賴生的夏姓配偶並未出現,而是委託兩名律師代為出席。雙方調解約10分鐘就因無共識調解不成立,賴母委託律師王彥表示,調解不成立後將繼續訴訟程序,由法官判定婚姻成立不成立,但他也強調對婚姻無效之訴勝訴「審慎樂觀」。而賴母則表示,兒子畢業後原本計畫要跟姑姑去美國,她也怒喊夏男姓名,直指「你是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才不敢出庭?」該案日前檢方已偵結,其中夏男和夏父因無充分積極的證據證明涉案,殺人罪不起訴處分,不過夏男和賴生的同性婚姻,檢察官蒐證後認為兩人結婚前4個月幾乎無聯絡、生活也無交集,就連兩名結婚證人也是路上臨時找的,認定兩人無同性結婚之真意,將夏男依偽造文書起訴。另,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也證實,27日已收到不起訴書,依法律規定,在收到文後須在10日內提出再議,預計7月3日會提出再議。
美法院批准幣安與SEC協議 美客戶資金及錢包私鑰可轉回境內
據路透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上周六(17日)宣布與幣安(Binance)宣佈達成協議,其內容解決了SEC關於凍結幣安美國資產的臨時限制令動議,並將所有美國客戶資金和錢包私鑰轉移回美國境內,而據法院文件,華盛頓地區法院法官已批准幣安與SEC的這項協議。前美國SEC網際網路執法辦公室主任史塔克(John Stark)昨天(18日)發布推文指出,華盛頓地區法院法官傑克森(Amy Jackson)已經批准幣安與SEC的這項協議。隨著SEC要求凍結掌管幣安的BAM Management、BAM Trading兩家公司資產的臨時限制令,於14日遭到聯邦法官駁回,並要求幣安和SEC出席16日的調解庭,尋求雙方能在不影響交易所營運的條件下達成折衷方案。SEC隨即宣布與幣安達成一項折衷協定,核心內容是,幣安美國將把所有美國客戶資金和錢包私鑰轉移回美國境內,並確保除非用於運營開支,否則不能使用公司資產;並對高層管理設置限制,同時允許美國客戶從平台贖回資產。此外幣安美國還須創立一個國際交易所員工無法訪問的虛擬貨幣錢包,並向SEC提供額外數據並同意加快證據開示的時間表。幣安創始人兼CEO趙長鵬也在17日透過推特發文表示,「儘管我們認為SEC的緊急救援請求是不合理的,但很高興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協議。」並強調,用戶資金在所有幣安附屬平台上都是安全的。值得注意的是,在幣安與美國監管機構達成和解的同時,歐洲方面的發展卻面臨挑戰。幣安因未能獲得荷蘭的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牌照,被迫退出當地市場,僅能容許客戶提取款項,無法再存入款項及進行交易。
林智堅認論文抄襲!竟自稱受害者:桃園本來是我的 調查員疑遭秋後算帳
調查局調查官余正煌日前提起刑事自訴,控告陷入論文抄襲案的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涉侵害著作權案,如今雙方9日下午達成和解,余正煌也決定撤告,而林智堅則同意依照余正煌指定捐款30萬元給公益團體。對此,主跑政治新聞10多年的媒體人黃揚明今(10日)上午也發文分享林智堅與余正煌的和解過程。黃揚明今日在臉書《黃揚明(剝雞)》發文解開林智堅與余正煌和解過程。他表示。昨天的調解庭是余正煌、林智堅在論文風波後首度面對面,此次會面被視為法庭攻防的最終結局,「在這場台北地院的調解庭中,有約40分鐘無律師在場的互動,是最後能和解的關鍵。」黃揚明指出,「以下為我所瞭解的現場互動部分摘要:首先,林智堅就如過去他去中華大學學倫會那樣,一進法庭就開始向法官「發名片」,也一度試圖找余正煌握手示好,但余予以拒絕。而林智堅再次強調,自己與余見過2次面,卻被余打槍,明明不只2次。」接著在法官引導2人互動後,林智堅起初仍堅稱論文為他的原創,但是余正煌提出楊玲宜等3人的名字,這讓林智堅的表情一度扭曲,不再堅持論文的原創性。但他也拋出去年的說辭,聲稱余正煌的民調資料是他提供的,而余正煌則強調這些民調數據是他的指導教授陳明通提供的,而非直接從林智堅那獲得。黃揚明補充,余正煌原本與律師商討了2項和解條件:一是在民進黨中央黨部舉行記者會公開道歉並登報道歉,因為林智堅在中央黨部舉行的記者會上指控余正煌抄襲他;二則是賠償200萬元並捐給MeToo性騷擾受害者。「不過,林智堅說,他沒辦法接受公開道歉,因為他有壓力,但可以在調解庭中對余道歉。」黃揚明進一步表示,捐款的部分林智堅也無力負擔,因為去年7月之後他就失業,等於沒有收入,因此才會有最後的共同聲明道歉、捐公益團體30萬元,「而余正煌願意接受和解的主因,是林智堅身段很軟,不斷強調自己希望能盡快結束這個案子,不要再討論過去。」黃揚明也強調,比較有趣的是,林智堅不斷強調自己在整起事件是受害者,因為本來桃園市是他的,但後來沒了,「而法官此時卻點出余正煌被『冷凍』,余正煌也強調自己不但被調內勤、考績打乙等外,最近還被監察院調查。而林智堅只淡淡地回應,現在我沒有能力幫你什麼。」黃揚明補充,監察院調查的,是之前調查局政風室多年前已經結案的黑函攻擊案件,「此時突然被重新調查,令人不禁懷疑是秋後算帳。」文末,黃揚明也提到,昨天沒有任何一家媒體拍攝到余正煌的真面目,某家媒體拍到的余正煌不是真正的余正煌,而是一位律師喬裝的,「真正的余正煌變裝穿著律師袍離開法院,再一次讓自己留下了神秘面紗。」
植牙陷阱2/醫療糾紛消保官難插手 專業人士建議看牙最好「從一而終」
面對缺牙問題,可用傳統的活動假牙、固定式假牙以及人工植牙方式處理,其中植牙的功能可達自然牙9成以上,但價格較高,且無健保補助,隨著近年植牙風行,也衍生不少相關問題。有民眾花了大錢植牙後,因改換住家附近的別家診所診療,13年後植體需維修時才發現自己的醫療記錄已被銷毀,當初植體的品牌也不得而知,根本不知該用什麼零件維修,讓他頓時成為「植牙孤兒」,大嘆「植牙眉角有夠多!」林先生與林太太原先在南市永華路上某家牙醫診所就醫,因為蛀牙問題拔除後,在醫生建議下選擇植牙,2人在近2年的時間總共做了8顆牙,後來林先生經友人介紹轉換到住家附近的診所就醫,並告知原先診所的牙醫師,同時索要相關收據證明,該名牙醫師以診斷證明書代替,並寫明林先生夫妻「主動與本院終止醫療關係。」林先生與太太在原先牙醫診所植牙,過了13年出狀況要維修,卻因更換診所就醫,又超過年限未回診留下紀錄,事後想索要相關資料又被打槍,讓林先生痛批「診所又不是倒閉,怎麼可以不給資料!」他質疑現在就醫不只紙本資料,連電子病歷都有,怎麼會沒有紀錄,一怒之下向台南市衛生局提出檢舉。林先生向南市衛生局檢舉,替他和老婆植牙的診所不願提供病歷及植牙產品的品牌資料。(圖/莊曜聰攝、CTWant後製)事實上,《醫療法》中有規定,醫療機構病歷至少保存7年,電子病歷則是5年,此外對於逾保存期限病歷,銷毀方式應確保內容無洩漏之處;而夫妻倆距離上次到該診所看診,已經有10年時間,因此原診所銷毀林先生夫妻的病歷並未違法。南市衛生局回覆林先生,除了提到原診所並無違反相關規定外,也建議林先生可循消費者爭議申訴、區公所調解會、台南地院民事調解庭等其他合法管道處理,但目前林先生還在考慮,尚未決定要如何爭取權益。有消保官透露,醫療糾紛並不在消費爭議申訴範圍,加上也沒有定型化契約規範,因此比較難以調處,但近年來醫療行為如醫美、植牙等相關爭議不少,消費者申訴多為價格與提供服務不符、後續維護衍生問題等,有時消保單位也會介入處理,但案件仍須透過管理醫療單位的衛生機關審視,多半會就有無違法部份來處理。資深牙醫師指出,植牙品牌眾多,且有專業性考量,代理商多半專攻單一品牌,與消費性產品不同,目前全台醫院及診所使用的植牙品牌估計就有上百種,彼此之間無法通用,光是用來固定的螺絲接頭就不一樣,而且不像修理汽車,零件叫得到就能修,的確有經驗深厚的牙醫師,透過X光片可以判斷出植牙品牌,但這畢竟是極少數,加上有判斷錯誤的風險,通常還是以專注自家品牌為主,對於來自各處診所、使用不同植體的患者,多數醫師經過思考後大多仍會建議患者回到原來的診所進行維修處理。資深牙醫師建議,植牙畢竟還是醫療行為,價格不應該是第一考量,而是技術與醫病間的熟悉度,若真有需要更換醫師或醫療機構,可以向醫師要求提供植牙品牌等相關資料,且牙齒原本就是消耗品,不管是否花大錢植牙,後續的口腔護理保健,才是真正的關鍵,其實「從一而終」是較好選項。全球植牙品牌有近400種,不只瑞典、瑞士、德國、美國等歐美品牌,韓國、大陸及台灣都有製造商,台灣市面流通品牌粗估就有上百種。(示意圖/取自123R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