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習
」 交通部 檢舉 駕照 國道 車禍行駛中開門往後看!貨車駕駛挨罰1.8萬上訴 他竟辯:車門故障
台中市5月間發生一起危險駕駛事件,1名駕駛開著小貨車行駛途中,突開左側車門並往後看,長達約3秒鐘,此舉因而被依法開罰1萬8000元,駕駛不滿挨罰聲稱當時是因為車門故障才做出此行為,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仍認定屬於危險駕駛,日前裁定駁回他的告訴,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駕駛5月間開著小貨車外出,行經台中市區時突打開左車門並往後看,時長大約3秒鐘,結果此舉遭到目擊民眾舉發,後續吃上1萬8000元罰鍰,並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事後駕駛不服裁處結果,因而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是因為車門故障會自動打開,他只好邊拉車門邊抓方向盤行駛,且稱趁沒有往來車輛時,會把車門重新打開再往路邊停靠,並通知修車廠。法院審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當庭檢視採證影片時,證實駕駛有做出打開車門並往後看3秒等危險舉動,再加上他只用1隻手操控方向盤,在往後看時無法掌握前方車況,容易導致車禍發生,根據以上法官認定屬於危險駕駛,至於駕駛主張車門故障並提出維修單據為證,法官認為他應立即遠離車道並採取措施。法院說明,駕駛非但未做還在故障未排除時繼續上路,若遇緊急狀況發生,他勢必難以做出反應,就算不是故意的但也難認全無過失責任,後續駕駛遭法官裁定駁回告訴,仍可上訴。
送夫就醫國道飆時速142km 法官認情況危急准撤罰單
高雄市范姜姓婦人開車行經國道10號17.4公里時,因時速達142公里,被開1張1萬2000元罰單,記違規點數3點,轎車還被扣牌。她不服提行政訴訟,指當時是丈夫感覺無法呼吸,全身無力,憂心發生心肌梗塞,才超速載他至市區醫院,法官檢視相關就醫紀錄,採信婦人說法,判撤銷罰單。去年9月25日凌晨1時許,范姜婦人的葉姓丈夫不明原因全身盜汗、感覺無法呼吸、眩暈,心臟跳動吃力抽痛,她覺得情況不對,憂心會心肌梗塞,緊急開車載葉男前往國軍高雄總醫院就醫。她行經國道10號17.4公里處時,因通過時速達142公里,被測速照相機拍下,遭開1萬2000元罰單,還被記違規點數3點,還得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汽車牌照更遭扣6個月。范姜婦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她主張,心肌梗塞數分鐘就會奪命,當下只能緊急送醫,途中違規超速並非惡意危險行為,且丈夫是在國軍高雄總醫院看診,當下唯有前往該院就醫,才能做出恰當醫療。法官檢視就診紀錄,確認當天葉男確實因眩暈、胸悶到國軍高雄總醫院,且事發前後幾日也曾因身體不適數度就醫,至於為何當下未尋求救護車協助,葉男則主張,因救護車只到地區旗山醫院,但他的病歷都在國軍高雄總醫院,若屆時還需轉院怕來不及,最後才由妻子自行駕車送醫,法官審酌違規行為是避免葉男生命安全遭受危害緊急避難措施,符合行政罰法第13條,訴請撤銷原處分有理由,應予准許。
彰化騎士「1秒反應」閃避不及撞人! 法院撤銷7200元罰單
彰化縣田尾鄉2023年11月發生一起騎車事故,騎士歐歐(化名)在行駛中因為1名行人違規過馬路,無法閃避發生碰撞,結果遭裁罰7200元罰鍰及吊扣駕照12個月,經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審理後,法院認為當時的情況下,歐歐在1秒鐘的反應時間內已經無法避免事故,並且天色昏暗、護欄阻擋視線等因素使得其無法準確判斷情況,最終撤銷原本的處分。事故發生在1月間,當時歐歐正騎車行駛於田尾鄉的中山路二段某路口,根據歐歐的陳述,是依照交通號誌燈的指示行駛,卻在此時看到1名行人無視紅燈違規穿越馬路,歐歐雖急踩煞車並試圖閃避,卻仍未能避免撞上行人,導致事故發生,事後歐歐被依據違規駕駛行為處以7200元罰鍰及12個月的駕照吊銷,並且需要參加交通安全講習。歐歐對此處分表示不滿,並提出行政訴訟,認為自己當時無法預見行人會違規橫穿馬路,且事故發生時僅有不到1秒鐘的反應時間,而行人則只被罰500元,這樣的處罰顯然不公平,並且違反責任相當原則,在案件審理中,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則強調,儘管行人有違規過馬路的行為,駕駛仍應負有避讓責任,並指控歐歐未減速並未注意前方狀況,因此應該承擔事故責任。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檢視了當時的現場情況後,認為事故發生的路口正在進行道路工程,護欄對騎士的視線有所阻擋,再加上天色昏暗,歐歐無法完全看到行人,並且根據其反應時間,已經無法有效地避開行人,這樣的情況下事故是不可避免的,法院認為,歐歐並無故意或過失行為,撤銷原本的處分,並且強調在特殊情況下,駕駛應該得到更多的理解與寬容。此案件目前仍可上訴。
毒菸釀殉職悲劇!喪屍菸彈首宗製販案破獲 依托咪酯改列二級毒品
新北市三重區7月13日驚傳毒駕奪命意外,1名員警在執勤時遭25歲黃姓男子駕車撞擊不幸殉職,經調查,黃男事後坦承於電子菸中吸食新興毒品「依托咪酯」,導致精神恍惚而釀成悲劇,新北警方隨即針對毒品來源展開溯源行動,終於在27日破獲毒品分裝工廠,成為「依托咪酯」於法規調整後,全國首例查獲製造、販賣該類毒品的案件。據了解,這次行動由新北地檢署林鈺瀅檢察官指揮,新北市刑大偵五隊深入追查發現,41歲王姓毒販於新北市蘆洲區某出租民宅內設置「依托咪酯」分裝工廠,王嫌透過將該類毒品混入菸油,製成俗稱「喪屍菸彈」的毒品電子菸,再以一般電子菸產品的外觀偽裝進行販售,牟取暴利。專案小組於27日成功攻堅,現場查扣依托咪酯毒品菸彈、分裝瓶、電子菸主機,以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等多項證物,警方指出,這些毒品均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案依相關罪名將王嫌移送法辦。近來,依托咪酯毒品濫用情形愈加嚴重,全國多地接連發生因吸食該毒品而導致的毒駕致人死傷案件,毒品施用後會讓人陷入恍惚、昏厥,甚至完全失去控制能力,因此被稱為「喪屍菸彈」,新北警方指出,在依托咪酯尚未升列為第二級毒品前,僅能對吸食者處以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導致部分濫用其他毒品者轉而施用,產生犯罪轉移效應。針對毒品危害擴散問題,新北市副市長朱惕之已於行政院會議中呼籲,應重新檢視毒品分級及相關法規,行政院於27日正式公告,將「依托咪酯」升列為第二級毒品,未來施用及持有者將面臨刑事責任。新北市刑大強調,毒品犯罪模式變化快速,警方將持續強化緝毒行動,並以「溯毒、追人、斷金流」為核心原則,堅決阻斷毒品來源,貫徹政府「毒品零容忍」的立場,致力打造新北成為無毒社區,保護國人免於毒品危害。
你也可能是目標! 瑞芳警聯手虎山實業共同辦理識詐座談
為能持續有效降低詐欺案件,打擊詐騙集團,新北市警局積極撰寫給企業主的「一封信」,強力宣導識詐。而瑞芳工業區內的「虎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看到信件後,想起恰好曾有員工因為誤信詐騙集團,欠銀行百萬,甚至還直接跟他開口借錢,董事長覺得真的有需要進行一場識詐講習,直接與瑞芳分局聯繫,希望前往指導識詐技巧。座談會上,瑞芳分局識詐宣講團先將轄內常見詐騙手法做分析,並以「假投資」及「假交友」為詐騙案件較常發生手法,將真實案例做成「小故事」分享給現場的員工,也一一解析詐騙手法,成功獲得廠內員工的回應,表示自己日前真的遇到詐騙,但想起曾在地方上看過偵查隊類似的活動宣導,所以沒被騙成功。瑞芳分局分局長李智源提醒,不要再相信「低本金高報酬邀加投資群組」詐騙群組,假投資詐騙的關鍵字「保證獲利」、「內線明牌」、「穩賺不賠」及「出金繳保證金」等,切勿輕信;另要特別留意「假交友結合投資詐騙」的手法,此類詐騙常由詐騙者先假裝成為網路上的好友或戀愛對象,便引誘受害者投入其所謂的「高收益投資計劃」。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盡速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查證,守護自己的財產。
轉彎未禮讓「撞傷2路人」!台南小黃運將下場曝
為了一掃台灣行人地獄的汙名,打造友好、安全的交通環境,立法院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必須禮讓行人,儘管新法已經上路逾1年,因未禮讓行人而導致的車禍事故仍時有耳聞,台南市中西區昨(17日)晚間發生人車擦撞意外,一名駕駛計程車的劉姓男子轉彎時不慎撞上2路人,所幸傷者並無大礙,而肇事計程車司機的下場也曝光。據了解,該起車禍事故發生於17日晚間7時許,當時劉男駕駛計程車行經中西區海安路、保安路口欲左轉時,疑未停下禮讓路人先行,隨即衝撞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2名民眾,幸好2人僅輕微擦挫傷。對此,台南市警二分局表示,針對劉姓計程車司機未禮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舉發,可處駕駛人7200元至3萬6千元以下罰鍰,另吊扣駕駛執照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男突煞車遭檢舉挨罰1.8萬元 「憑1事」法官還清白撤罰單
1名郭姓男子開車行經基隆市某路段突然停車,後車駕駛認為郭男違規,透過行車記錄器檢舉,警方根據錄影認為違規屬實,開出「惡意逼車」1.8萬罰單,但郭男不服,指發現與後車擦撞才停下查看,法官認為,郭男車輛的確和檢舉人車輛有小碰撞,路中停下雖不當,但並非惡意逼車,最後撤銷罰單。判決書表示,郭男在去年5月27日晚間9時許,駕駛小客車行經基隆市一處路段時突然停車,後方駕駛以行車記錄器影片向警方檢舉,指郭男車輛有「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的違規情形。警方查看錄影後以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舉發,監理單位裁處罰款1.8萬元、記違規點數3點、應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郭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郭男表示,當時開車發現右方後視鏡疑似擦撞到檢舉人車輛,因他在汽車服務廠工作,了解輕微擦傷處理方式,且判斷車速不快不會追撞才停車。郭男因對方不打算追究遂準備駛離,但又遭後方檢舉人或其他車輛按喇叭,才再減速停車。郭男主張,他未持續留在現場及報警處理,雖有不當,但不能據此反推二車之間未發生擦撞,還認定他是在未遇到突發狀況下突然煞車,裁罰不符比例原則。法官認為,郭男煞車時,離檢舉人車輛尚有相當距離,不至於過分逼近郭男車輛;郭男車輛後視鏡確實有擦痕,因此認定郭男當下停車有理由,與「惡意逼車」的危險駕駛行為情形有別,最後撤銷郭男罰單。
屏東男抽K菸挨罰2萬不理 愛車將被強制法拍秒繳清8萬罰單
屏東分署終於發現男子車輛並當場查封,男子聞言後嚇得趕緊繳清罰單,就怕愛車遭法拍。(圖/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中國時報謝佳潾屏東傳真)屏東有名男子攜帶K菸在縣民公園被警方查獲,除挨罰2萬元外還要接受毒品危害講習,但他完全不理會,直到全案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被發現還有其他毒品相關罰單約6萬多元未繳、分署要拍賣他名下房車抵償後,男子才嚇得一口氣繳清總計8萬多元的罰單。屏東分署指出,今年3月,該男子在屏東縣民公園兒童遊樂區遭警方盤查時,當場被查獲1支摻有K他命的香菸,男子坦承持有並施用K他命,對此,警方依法裁罰2萬元並命他接受毒品危害講習,但他未予理會,隨後案件移送至分署執行,結果發現連同之前其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男子總計吃上8萬餘元罰單未繳。屏東分署受理後,曾經二度扣押男子存款,但只有執行到幾千元,執行人員通知男子交出他名下僅有的一台TOYOTA房車,不料男子又不予理睬,警方積極至男子住處附近查訪,雖然沒有發現車輛,但男子允諾會到分署辦理分期,但卻只繳一回。不久後,屏東分署終於發現男子車輛並當場查封,預計11日全國專案日拍賣這台車況良好的車子抵償,結果男子聞言後嚇得趕緊繳清罰單,就怕愛車遭法拍。◎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無照駕駛害命頻傳 交通部下重手:終身禁考駕照
近來發生多起未成年無照駕駛撞死民眾案件,民團籲加重無照罰則。交通部今公布「加重無照駕駛罰則修法方向」,包括駕駛人與汽車所有人罰鍰上限自24000元提高到36000元,累犯處罰金額與吊扣汽車所有人牌照皆同步提高。另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駕照禁考期從4年提高到終身不得考領,但依法若12年內皆守法沒無照駕駛,12年後仍可考照但須列為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無照駕駛罰則修法將朝加重罰則方向辦理,駕駛人部分,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5年內累犯最高處罰由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汽車所有人連帶責任,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吊扣牌照1個月提高至3個月,5年內累犯2次由3個月提高至6個月,5年內累犯3次以上由6個月提高至1年。林福山說,若機車無照駕駛也比照辦理,若是重大情節,所受懲罰就是最高處罰,罰鍰也可能罰到36000元,會按照車種情節重新檢討,納入裁罰基準檢討。車輛方面,當場移置保管,吊扣期滿始得領回車輛。禁考期,致人重傷或死亡禁考4年提高至終身不得考領,致人輕傷4年不得考領。林福山補充說明,終身不得考領部分,過去有考量社會適應情況,修法規定致死案件需過12年,期間皆守法未無照駕駛才能再考照,致人重傷則是10年,經過這段時間再考照者會列入高風險駕駛,採換發短期駕照,但若期間內再犯,則時間重新計算。此外,也將加強無照駕駛輔導措施,未成年者要即時強制監護人併同道安講習,接近18歲考照年齡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並建立縣市教育/社福統一一致輔導防制追蹤標準機制,並納入道安評比。高齡者則要監理結合民政/社福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交通部長陳世凱說,社會對提高無照駕駛罰則有高度共識,會積極推動修法,法制化過程邀內政部與法務部共同協商,盼交通部在11月底前完成法制程序並送行政院,大眾深惡痛絕無照駕駛,造成相當多事故和悲劇,除加重罰責外,也呼籲社會大眾,無論朋友、親戚或家長,沒駕照者要借車一定要拒絕,千萬別讓無照者有機會開車或騎車,造成自身和用路人危險,盼提高罰則能讓大家有所警惕,改善無照駕駛狀況。
騎士驚遇「衝出行人」致碰撞挨罰7200元提告抗辯 法官判撤銷裁定
台北市基隆路與信義路路口發生一起驚險車禍,騎士阿關(化名)因一行人突然衝出,導致雙方碰撞,行人雖未受傷,阿關卻因違反《道路交通規定》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年,認為自己無辜受罰,阿關提出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此案,認定原處分認事用法有疑點,最終裁定撤銷處分,全案仍可上訴。事故發生在2024年3月,阿關事發當時正以時速約5至10公里的速度騎車,經過基隆路二段與信義路五段交會處的斑馬線,當其已通過斑馬線時,卻有行人突然從對面人行道衝出,令阿關措手不及,最終雙方發生碰撞,儘管行人無大礙,但阿關卻因頭部撞擊致鼻血直流、安全帽受損,事後阿關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因「行經斑馬線時未讓行人」違規而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2個月,還須參加交通安全講習。阿關對此處分感到不滿,決定向法院提告,指出當時行人穿越道上並無行人,機車也已通過斑馬線,突然有行人衝出才造成事故,行人不但未向阿關求償,甚至還提出賠償意願,顯示並非阿關的主要過失,雙方在當場已達成和解,並約定不再相互求償,因此阿關認為不應受罰。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整起事故發生在短短瞬間,錄影畫面因死角而難以完全呈現,行人也證述,當時走下人行道時未特別查看有無來車,法官表示,根據行人陳述和影像證據,無法明確判定碰撞確實發生於斑馬線上,對原處分認事用法的正確性產生疑問。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阿關的違規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15歲少年無照撞死3人挨批罰太輕 他「12年不能考照」雙親連帶處分曝光
台北市內湖區昨(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車,卻因會車緊張「分不清煞車和油門」,失控撞進小吃攤,造成3死2傷悲劇。肇事少年無照駕駛罰鍰最高僅2.4萬元挨批罰太輕,交通部回應,肇事少年因撞死人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監護人也將連帶受罰參加道安講習,車主也會吊扣車牌。15歲少年釀禍害死3人後,引起社會大眾撻伐,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今(18)日批評交通部,無照駕駛肇事逐年攀升,但無照罰則過輕,肇事者根本不痛不癢。而交通部及道安司表示,2023年6月底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無照駕駛罰則,加重罰鍰上限由1.2萬元提高至2.4萬元,累犯加重處以最高罰鍰。除此之外,交通部也指出,針對14歲以上未成年人,應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等行政手段,未成年無照駕駛家長應併同參加道安講習。而一般無照駕駛需隔4年才能考,不過若無照致人死亡,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時間過了才考再報考,所以此事件的少年要12年後才能考照。15歲曾姓少年昨日傍晚6時許,偷開祖父的休旅車行經內湖區安康路東湖市場時,突然失控暴衝撞進街邊一間小吃攤,用餐的1對男女及1名機車男騎士,被撞後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分別送汐止國泰、三總和北醫急救後,晚間8時宣告傷重不治。而另外2名女燙傷的女子則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治療,送醫前意識清醒。警方表示,曾姓少年案發後沒有受傷,但因受驚嚇呈現精神恍惚,他在警方偵訊後,初步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找朋友,路上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此外,警方雖然在曾男皮包發現煙彈,經檢驗後為毒品陰性反應,酒測值為0,初步排除他毒駕和酒駕可能。而曾父在警方電話通知後,才知道兒子偷車開出門肇事。據了解,警方已將肇事的曾男帶回,初步將依涉嫌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通知少年家長到場,詳細案發原因還會進一步調查釐清。本事故死者分別是在小吃攤用餐的53年次陳姓男子、62年次高姓女子,及一名52年次盧姓男機車騎士;而73年次陳姓女子為小吃攤老闆、72年次黎姓女子為小吃店員工,店內物品遭波及時她們也被熱湯燙傷。
少年無照駕駛撞死3人「日後還是能開車」 交通部坦言:12年後可考照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15歲曾姓少年無照駕駛,撞死無辜的3名路人,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交通部也挨批「無照罰太輕」,交通部1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例行道安統計情形,表示將會對罰則做法律檢討,但少年12年後仍可考取駕照。交通部表示,無照駕駛僅4年不能考駕照,若無照致人死亡,則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換言之,曾姓少年在27歲就能考取駕照,車輛擁有者則僅需被吊銷駕照,並須和監護人一起去接受道安講習。而無照罰則過輕也再度引發討論,交通部表示,2023年6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無照駕駛罰則,最高可罰2萬4000千元,面對外界批評,交通則承諾將進一步分析並做法律檢討。
還沒過馬路就錄影 路人檢舉2駕駛違規「1原因舉發失敗」
為了擺脫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規定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一名女子不滿遭到行人檢舉,挨罰6000元,指控行人還沒過馬路就開始錄影,企圖以不正當手段製造違規陷阱。對此,法院勘驗檢舉錄影畫面,發現2名駕駛沒有禮讓,但因為檢舉人缺少一項要件,因此認定舉發不合法,裁定撤銷原處分。根據判決書,女子去年9月下午行經新竹市某路口,被檢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遭罰款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且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女子不滿裁罰提出行政訴訟,檢舉人在距離行人超越道至少3公尺以上,就開始用手機錄影,並在看見車輛出現後,快速走上行人穿越道,無疑是「假正義之名、行魔人之實」之行為。不過,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認為,檢舉畫面可見,檢舉人已經走上人行穿越道,駕駛的車輛靠近斑馬線卻沒有暫停禮讓,與檢舉人之間的距離不足3個枕木紋,違規事實顯然易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檢視檢舉畫面,發現有2名駕駛沒有禮讓,車輛與檢舉人之間的距離大約為2個枕木紋,但因為影片從頭到尾沒有標註日期,影像全程也未見可以判斷影像日期的資訊,無法從該檢舉影片得知,檢舉人是否在7天內提出檢舉。法院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檢舉人的檢舉符合道交條例第7條之1第2項之舉發要件,應認定舉發不合法,因此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可上訴。
騎士搶快闖平交道上訴 背景已響警鈴遭打臉
一名騎士小張(化名)在去年的8月份,被檢舉違規穿越平交道,收到一張6萬7500元的罰單,並被吊扣駕照12個月。對此不滿,提出行政訴訟。然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在勘驗檢舉的影片,發現小張駛越平交道前2秒,背景已響警鈴音樂,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解,最終法院裁定駁回訴求。根據判決書記載,小張去年8月,在台中市清水區海濱路的鐵路平交道騎車時,因違規穿越而被民眾錄影檢舉。因此,收到了一張6萬7500元的罰單,並被吊扣12個月的駕照,還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小張對此感到不滿,因此提出行政訴訟。小張解釋,當時他跟在一台轎車後面,後來駕駛為了躲避另外一位騎士而突然變換車道,直到汽車通過後,才注意到前方有人,因此才緊急閃避,而當時平交道的警鈴尚未響起,是在他閃避之後,黃燈才亮起。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在勘驗檢舉影片,發現小張的機車在行駛至平交道前方的停止線時,閃光燈已經開始閃爍。他仍然向左側偏移,超越前方的騎士。接著,背景聲音明確錄到了警鈴的聲響,但他仍然繼續向前進行駛,而剛通過平交道後1秒,遮斷器立即往下降。對此,法官認為,小張在駛越平交道前2秒,閃光燈和警鈴都已啟動,應該暫停行駛,但小張仍然選擇繼續行駛,並趁遮斷器尚未下降時,通過了平交道。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第1款「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為闖鐵路平交道」,屬於違規行為。因此,法院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行人未按號誌鈕!駕駛開過挨罰6000 因這「2原因」駁回告訴
新北市新店區7月間發生一起轎車未禮讓行人事件,1名女駕駛行經巷口時,由於行人未按下行人按壓鈕,她便駛過該處,恰巧被路旁員警撞見,但警方未在第一時間開單,未料她返家後卻收到1張6000元罰單,讓她氣得提出行政訴訟,事後經法官審理因她確實未禮讓行人,最終遭裁定駁回。判決書指出,女駕駛7月間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某巷口,但未禮讓行人竟先行通過,結果被開罰6000元紅單、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她心生不滿因而提出行政訴訟,並指控該巷口設有穿越道路請先按鈕、再加上路面有黃色網狀線,她經過此處時已減速慢行,但行人未按下按鈕,她才推斷行人無過馬路意圖便開車駛過,此外若違規員警當場就可開罰。裁決處說明,員警對於目睹女駕駛未禮讓行人且僅距1個枕木寬一事,他考量到當時該處車流量大才未當場攔停開罰,隨後員警返回派出所時,在根據密錄器畫面進行比對,確認違規事實才舉發開單。法官表示,根據證物照片顯示,確實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行為,至於未當場開罰的部分,則因員警判斷客觀上有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的情形,才在事後於派出所舉發製單,此舉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程序上並無不妥,最終法官駁回女駕駛告訴,仍可上訴。
58歲婦錯過交流道「國道游移」釀連環車禍 第一時間竟駛離…後果慘了
國道1號五楊高架南向51.5公里路段,昨(30日)晚發生4輛車碰撞車禍,其中1輛車還是漢翔航空工業公司的董事長胡開宏的座車,導致33歲王姓駕駛被撞傷,右小腿骨折需進行截肢手術。事故起因58歲林姓婦人疑似開錯交流道,在車道間游移引發車禍,下場也曝光了。據了解,王男駕駛董事長座車載胡開宏返回台中,在國道1號五楊高架路段的桃園機場系統交流道時,前方58歲林女因錯過交流道,又橫跨車道慢速行駛在外車道,造成王男先與後方轎車擦撞,2台車從外側車道衝撞到高乘載車道,當時王男下車要擺放警示牌,結果被第3台車撞擊倒地。第3台車撞擊後停在右側槽化線上,5分鐘後第4台車因未注意前方狀況,撞上胡開宏的座車。由於胡開宏站在車子前方,因此當第3、第4台車追撞時,也都能在第一時間反應閃避。造成4車追撞的林女,不知道自己造成連環車禍,發生事故後離開現場,今天凌晨被通知到案。警方表示,林女涉及肇事逃逸,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應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6萬6000元以下罰鍰;另依該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警方呼籲,國道上發生車禍,若是情況輕微者,應儘速移至路肩,要擺放三角錐示警,應全程「面向」來車;先退至路肩後,沿著護欄行走100公尺,再到車道上放置警示牌,避免憾事發生。
10月新制上路!「行人優先區」按喇叭開罰 新冠、流感疫苗齊開打
時序進到10月,有多項新措施上路,攸關民眾權益,其中包括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行人優先區」上路等,《CTWANT》整理出新資訊,帶大家一次看。【醫療】●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改革正式上路前,不會溯及既往,改革上路後新的實支實付險保單,會在保單條款中約定損失分攤原則,全面正本理賠,花多少賠多少。●牙科診所處方箋藥品須明確標示為提升民眾就醫用藥之可近性,健保署與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達成共識,自今年10月起於牙科診所試辦,將處方箋的各項藥品,明確標示「可替代」或「不可替代」,並規劃明年起牙科診所處方簽應標示藥品之成分名,以方便民眾就醫用藥,落實分級醫療。●新冠、流感疫苗同步開打「左流右新」疾管署表示,今年度新冠、流感疫苗將同步於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第1階段自10月1日開始,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學齡前幼兒、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對象;第2階段自11月1日開始,新冠疫苗為出生滿6個月以上對象(未列於第一階段者),流感疫苗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擴大孕婦人工流產納愛滋篩檢疾管署表示,為降低愛滋病毒(HIV)母子垂直感染風險及強化女性愛滋篩檢,促進潛在感染者及早診斷及早治療,自今年10月1日起,將孕婦全面提供愛滋篩檢計畫擴大,將人工流產者亦納為公費愛滋篩檢服務對象,增進女性健康。●散瞳劑健保給付擴大至18歲以下延緩近視的阿托品散瞳劑給付對象放寬,從原本的12歲以下兒童擴大到18歲以下青少年,預計新增6000至8000名青少年受惠。【交通】●高風險駕駛換發1至6年短期駕照交通部為強化高風險駕駛人駕照管理,修法發布自今年10月31日起,受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重新考照者、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重新考照者、受吊扣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應參加道安講習及結清違規罰鍰,並律定須在6年觀察期間換發短期駕照,依違規程度,如民眾在禁考期間後,重新考領駕照時,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2、3或6年之短效期駕照。●「行人優先區」禁按喇叭藍底白字「行人優先區」10月1日上路,汽機車車速不得超過20km/h,超速者將收到1200元~2400元罰單,嚴重違規,最高可罰3萬6000元;同時也禁止按喇叭驅趕,罰金300元~600元。
民眾飼養特殊寵物 新北首推植晶片、戴腳環
愈來愈多民眾選擇飼養非犬貓類寵物,特殊寵物又以飼養寵物鳥、兔、蛇、龜、鼠類最多,逃逸也有增多現象,目前非犬貓寵物尚無強制納入寵登標記,新北市動保處領先全國全面提供特殊寵物店家腳環、晶片,10月起與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合作,輔導店家販售前為特殊寵物戴腳環或植入晶片,做好寵物管理。現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僅公告犬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4個月內,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明年8月1日起將貓納入,其他非犬貓寵物尚無強制納入寵登標記,近期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除了犬、貓外,已經開放可登記兔、蛇、龜、鳥、蜥蜴及其他哺乳類動物。動保團體日前公布「全台公立動物收容所非犬貓動物福利調查」,發現縣市收容機構多以犬貓為主,提供寵物鳥、鼠、刺蝟的醫療救援與收容服務比例偏低,在六都與縣市評比中,以新北市與新竹市最佳,另有高達50%縣市不提供救援服務,呼籲非犬貓動物的生命也應受到重視。動保處指出,10月起將與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合作,邀集新北所有販售特殊寵物店家辦理5場「店家、飼主責任講習課程」,主動免費提供晶片為特殊寵物登記,另首批發放500個鳥類腳環,要求寵物鳥業者在出售前,應為每隻鳥配上編號或刻有聯繫資訊的腳環,讓店家做好源頭管理。台灣鳥類救援理事長王俐婷說,1鳥1環1證是樂見其成的進步,所有寵物的管領人都應該提供給寵物識別證明,確保達到管理的效果。台灣愛兔協會副主任林樵強調,店家通常販售未斷奶的兔子,此時植入晶片有危險性,故鼓勵民眾攜帶兔子至動物醫院絕育時,同時植入晶片做寵物登記,呼籲各特寵專科醫院申請成為寵物登記站,並開放登記欄位,方便兔飼主完成寵物登記。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薛敦元表示,中央寵物登記系統已列入狗、貓、兔子、鳥、烏龜、蛇、蜥蜴、其他哺乳類等多種動物類別。新北市獸醫師公會也鼓勵寵物飼主攜帶特殊寵物至非犬貓動物醫院植入晶片寵物登記。
15歲國中屁孩偷開自家車「載5友夜遊」 竟失控衝騎樓擊落2車
基隆市中正區28日凌晨3時許發生自撞事故,1名15歲葉姓國中男子偷開家中轎車相約5名友人夜遊,行經事發路段時,疑天雨路滑導致車輛失控,不慎衝撞護欄再撞進騎樓,造成停放該處的貨車及機車受損,車上的1名少年也因此受傷送醫,後續警方依法開單懲處。據了解,葉男趁父母熟睡時私自偷開家中轎車外出,並搭載5名少年夜遊,行經中正路與法國公墓前時,疑因天雨路滑失控,導致轎車自撞路邊護欄,再跨越車道衝進騎樓,造成停放的貨車及機車各1臺毀損,強大的撞擊力造成車上其中1名男乘客受傷。警方表示,凌晨3時許獲報中正路與法國公墓前發生車禍,員警到場後發現是1輛轎車撞進騎樓,事故造成共3車受損1人受傷,警方先將傷患送醫治療,經調查竟發現駕駛未成年且未持有駕照,事後警方針對無照駕駛開出1萬2000元罰單,此外駕駛及其父母不僅要負責後續賠償,還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降低清潔隊員交通意外 環境部辦講習提升安全意識
環境部統計,近9年全國清潔隊員的職災發生率低於全國平均,但職災的發生近一半與交通事故有關,而隊員發生死亡濟助案中,更有高達9成與交通意外有關,因此在9月交通安全月安排了3場講習,並呼籲民眾看到清潔隊員、垃圾車及資收車在路上作業時要保持安全距離。環境部指出,民國104年-112年全國清潔隊員平均職災千人率為1.552,低於同期全產業平均2.615(均不含交通事故與職業病),但是,全國清潔隊員職業災害中交通事故類型平均占46%,並且,同期清潔隊員死亡濟助案20件中,上下班途中的交通意外有12件,執行職務時死亡與交通意外有關者有6件,與交通意外案件共有18件,占20件的90%。環境部為了增加清潔隊員的上下班與執勤的交通安全意識,降低交通意外發生,特地安排於113年9月16日(星期一)、9月19日(星期四)及9月26日(星期四)擴大辦理邀集清潔隊員講習,預計有300人參加。在講習中,將說明過去垃圾車禍案例,給予清潔隊員警惕;並提醒清潔隊員交通應注意事項,不斷宣導,避免災害的發生。在這交通安全月進行講習宣導更顯得有意義。環境部表示,清潔隊員為維護環境整潔,不管清晨、深夜或節日、假日,常需要在交通高峰時間或光線不足的情況下工作、通勤,也需駕駛垃圾車、資收車沿線、定點收集廢棄物,安全為首要課題,也呼籲民眾看到清潔隊員、垃圾車、資收車在路上作業時,能注意相互的安全距離。環境部為解決清潔隊員交通意外發生的問題,曾於今年6月27日及8月21日辦理交通安全講習,共有132人參加,這次再擴大辦理3場講習活動,希望能幫助到清潔隊員提升安全意識,以降低清潔隊員的死亡意外及死亡濟助金之支領。環境部提醒全體清潔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務必落實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特別是依規定穿戴安全配備,確保機具設備正常運作,並隨時注意工作周遭環境的變化。也特別呼籲民眾行駛時注意執勤中的清潔隊員,共同營造安全的環境,保障所有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