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內鬨出新招5/驚動正義俠士、釋憲達人 只因法官「問錯人」
今年初張榮發次子張國明等人呼籲教育部,應依《財團法人法》處理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難產一案,並無進展,哥哥與弟弟兩派人馬改求助法院給解方,如今法官雖選任7名臨時董事接管,卻因適法性而遭法界議論。由於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屬文教公益團體)為長榮集團控股公司長榮國際的大股東,持股占28.86℅,其董事席次成兵家必爭之地,大哥與弟弟兩派人馬僵持,衍生董事難產窘困。本刊調查,「張榮發基金會」前董事長鍾德美與張國政分別向台北地院聲請選任3席與10席的基金會臨時董事,二人聲請時間相差約一個月。審理鍾德美聲請案的法官,10月7日裁定高雄科技大學副校長俞克維等7人為臨時董事,並由俞克維出任臨時董事長;而審理張國政聲請案的法官,則在同月26日以「前案法官已裁定7名臨時董事,已達其聲請目的,無再為裁判必要」駁回。鍾德美聲請案的法官所選任的7名臨時董事,皆屬原董事長鍾德美推薦名單,由於鍾德美向來被認為支持大哥張國華一派,外界均解讀「張國華勢將獲『張榮發基金會』臨時董事會支持,形同掌控長榮集團」,甚至認為「法院偏頗」、「法官便宜行事」,投書呼籲「司法應保持中立,不應淪為經營權爭奪工具,勿陷司法於不義。」曾四度挑戰法院判決,讓大法官做出違憲宣告的「釋憲達人」林石猛律師、前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就分析:「鍾德美聲請案,適格性有重大瑕疵及多項法律疑義。」並指「法院違反獨立、公正角色。」因仗義執言遭圍毆,被網友稱為「正義俠士」的律師謝以涵也直言:「法官的裁定似乎過於草率,多處瑕疵令人瞠目結舌。主管機關教育部應勇於任事,出面解決僵局,避免基金會淪為家族爭產的肉票。」林石猛與謝以涵兩位律師都認為,僅選任聲請人鍾德美一方所推薦的人選,未徵詢另一位聲請人張國政也推薦人選,沒有採取「一併徵詢」方式,恐落人口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及有失適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