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和霖
」 環保署全台47處市場響應減塑 夜市跟進「困難重重」
逾半塑膠袋使用量來自傳統市場或夜市,環境部2022年起補助各縣市推動「示範減塑市場」,今年共47處響應,預估可減少20%、0.45億個購物用塑膠袋,但夜市減塑卻一直未納入,環境部表示,因夜市客源多為觀光客,非計畫性購物,加上販售食物多樣,還在評估如何鼓勵減塑。環團則表示,環境部不該害怕攤商反對,而是要將夜市、市場列入限塑對象,並提供長期誘因,使攤商更有意願配合政策。根據環境部統計,50%至60%塑膠袋使用集中在傳統市場或夜市,因此推動各縣市推動至少1處「示範減塑市場」,每座市場實施減塑時間約為半年至1年,作法包含提供二次袋或循環袋、購物車或籃、攤販張貼「不主動提供塑膠袋」標語,並詢問消費者是否需要購物袋,改變過去直接替消費者裝袋的習慣。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指出,47處減塑市場可減少20%、0.45億個購物用塑膠袋,不過為確保生鮮食品衛生,生鮮袋仍可以使用,至於夜市減塑,因夜市的消費型態不同,還在評估如何鼓勵減塑。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組長李宜樺補充,市場多為計畫性購買,民眾事前可準備環保袋,然而夜市一半以上客源是觀光客,加上攤販販售食物多樣化,兩者的減塑措施必須分開構想,未來能否比照減塑市場,辦理各縣市至少一處「減塑夜市」的可行性,需要時間討論。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觀察,因市場推動減塑,常運用環境部補助,給予民眾誘因,然只要試辦結束,部分攤商基於提供塑膠袋給民眾較方便的觀念或習慣,就故態復萌;夜市、市場還是要列入限塑對象,過去環境部推動14類場所限塑,相信民眾會慢慢習慣市場、夜市限塑,也可以加強向外國觀光客宣導,要攜帶環保袋前往消費。
燃料分級管制太寬鬆...環境部預告修法 SRF排放標準將加嚴
環境部推動SRF(固體再生燃料)以解決垃圾問題,但過去相關管制標準過於寬鬆,讓部分SRF的料源恐混入如PVC等含氯塑膠,燃燒時會產生戴奧辛,導致民眾不滿,環境部20日再次預告相關辦法,將就SRF含氯量高低等分級管制,明列各類燃料使用對象及要求裝設高規格的空氣汙染防制設備,並加強管制使用資源循環燃料衍生的空氣汙染排放,如戴奧辛等就比照最嚴格的大型焚化爐排放標準。環境部20日預告「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及「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等3項修正草案。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副司長張根穆表示,盼透過此次修正達到源頭分級管理、製程操作防制、管末排放管制等3面向精進,依SRF的含氯量高低訂定不同標準,並參照固定汙染源最佳可行控制技術規範應裝設戴奧辛、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等汙染防制設備,並要求使用SRF採用最嚴格的重金屬與戴奧辛排放標準。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說,目前已啟動SRF營運體檢輔導作業,將在體檢結束後提出SRF管理辦法,將會與大氣環境司的管制一致,也思考要在未來的資源循環促進法中載明管制SRF的法源。看守台灣祕書長謝和霖說,對於依料源品質不同,要求不同排放標準限制樂觀以對,但現行SRF燃料多為混燒使用,應依混燒比率不同訂定不同標準,而非全數以同一標準,憂心便宜行事讓業者可以輕鬆過關。
環境部今掛牌 陳椒華期許揮別惡習別成環保軟腳蝦
環保署今(22日)正式升格為環境部,首任部長是由甫卸任中興大學校長的薛富盛出任。時代力量黨團邀請環團舉行「環保政策總檢討 揮別惡習莫忘初衷」記者會,陳椒華表示,期許薛富盛揮別舊有惡習,了解真正的環境問題,不要一上任沒多久就要被喊下台。時代力量黨團邀請環團舉行「環保政策總檢討 揮別惡習莫忘初衷」記者會,基隆市前議員暨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發言人陳薇仲、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台南社區大學環境小組副研究員林政翰等人也到場出席。陳椒華表示,環保署成立36年來,對台灣環境自有其功過,但也長期遭詬病為經濟部環保局,對重大開發自廢武功,甚至護航環評及汙染。陳椒華指出,末代署長張子敬執行上意、罔顧環境最顧人怨,在諸多開發案及環境政策上,飽受環保團體批評,甚至屢次遭要求下台,此外,張本人還好酒,造就署內飲酒作樂文化,期許薛富盛能大力改革,革除機關陋習。陳薇仲說,環境部掛牌成立後,應回歸環境守護初衷。過去針對如四接環評中粗暴阻擋公民參與、超譯程序與破壞民主法治,卻毫無任何改善作法,讓人質疑過去環保署對「民主」二字的理解。陳薇仲呼籲新任的薛富盛,聘任真正為環境生態保育公正審核的委員,開放公民參與落實民主;針對國營事業的四接開發案,也應以環境正義的立場,保護台灣海岸生態。施月英則期許,公務員思維也能跟著大躍進,例如開發案落實公民參與、修訂年久失修的空污排放標準、檢討固體再生燃料(SRF)政策等。認為環境永續不該只是喊口號,請新部長落實環境優先,修正過去似是而非的錯誤政策。謝和霖則期盼環境部痛改前非,揚棄維護汙染行為人的行為,不要面對重大開發案與褐色經濟大戶就成為軟腳蝦,並儘速整併廢清法與資再法,並融入環團《資源永續管理法》內容,為後代與生態永續來努力。對於日前組改未能整合水土林治理,粘麗玉表示,改制環境資源部表示失望,她指出,台灣地震頻繁,河道地形變動,造成山崩活動加劇,前任署長卻害怕業務太多,責任互相推諉,沒有整合水、土、林環境保護。對於台灣依然還有許多廢棄物汙染尚未清除,林政翰認為,環保署升格,對於環境保護的態度及實際作為也應跟著升格,從源頭管理好廢棄物及清除汙染開始。最後陳椒華表示,過去參與環境監督的議題,時常面臨環保署反映叫不動其他部會,又或是人力、資源不足的情況,導致政策無法落實或無法有效監督。未來環境部將擁有更多資源,期盼新部長能大刀闊斧斬斷過去在環保署的惡習與限制,真正替台灣永續著想,扮演好守護環境的角色。
創統計以來新高!廢棄物連2年衝破1000萬噸 台北市垃圾量六都最少
根據環保署統計指出,去年全國一般廢棄物達1185萬噸、創下統計以來新高,連續2年突破1000萬噸,尤其疫情期間民眾多利用網購,無論可回收或是不可回收垃圾量均增加,不過,台北市因長期推動隨袋徵收,一般廢棄物量為六都最低,環保署官員說,將再提供相關計畫鼓勵更多縣市政府試辦隨袋徵收。去年全國1185萬噸一般廢棄物中,有479萬餘噸一般垃圾、657萬噸資源垃圾及48萬餘噸廚餘。看守台灣祕書長謝和霖表示,近年因為新冠肺炎等原因,民眾紛紛採網路購物、外送等方式採購,也因此垃圾量增加,雖然環保署推動許多禁限用措施,但力道仍太小、步伐仍不夠大。但環保署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執行祕書王嶽斌表示,2022年再較上一年度增加的原因,主要為統計納入包括集中燃燒紙錢、非例行性大型活動垃圾、工程美化垃圾、天然災害垃圾及小型農事垃圾等「非例行性排出垃圾」,如上一年度用同樣基準試算,則去年較上一年度減少約12萬噸。王嶽斌說,環保署推動多項計畫促使源頭減量,如限制網購包材、循環杯、以租代買等,祭出優化資收體系計畫、經濟誘因工具,推動異業結盟等,盼減少一般垃圾產生量。其中又以台北市垃圾量較其他六都少,僅有76萬噸,人均每日廢棄物更為本島最低,回收率更達7成以上,原因就是「隨袋徵收」。王嶽斌表示,推動隨袋徵收後雖然可以達到垃圾減量效果,但相較隨水費徵收的清除費用勢必會減少,因此部分地方政府有疑慮,環保署也有相關計畫鼓勵縣市政府試辦隨袋徵收。謝和霖說,現行多個縣市的垃圾費隨水費徵收對民眾不太公平,應要隨量徵收並且合理反映成本,雖然雙北的垃圾費為隨袋徵收,但因為費率太低,使其他財政不佳的地方縣市難以跟進,建議讓民眾瞭解垃圾清除是有成本的,民眾才會積極減量。
毒害國境之南2/發財術在廢清法裡 環署副署長遭控放寛毒廢標準反升官
屏東縣議員劉淼松經營鍇霖土資場,卻收受有害事業廢棄物,放任重金屬汙染農田和魚塭而遭起訴,但環保團體認為,劉淼松的有害事業廢棄物來自桃園,是因時任桃園市環保局長沈志修放寬資源化產品的標準,才會讓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再利用之名流竄到國境之南,要求現為環保署常務副署長的沈志修下台負責。本刊調查,鍇霖是營建混合物剩餘土石方堆置處理場和再利用機構,該場表面上以再利用之名向毅川企業有限公司、德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樺欣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收購」玻璃砂,實則是替這3間桃園收受有害廢五金甲級廢棄物處理業者「解決」銅與樹酯含量超高的玻璃纖維樹酯粉。「這種都有2張合約,檯面上一噸幾塊錢,檯面下幾千塊都有可能。」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表示,事業廢棄物可再細分為一般和有害兩種,兩者對環境的威脅性截然不同,處理的價格同樣也是天壤之別,桃園市環保局放水讓有害廢棄物成為資源化產品,並頒發給它們「身分證」,有毒物質就能流竄全台。黃煥彰提到,桃園市環保局2017年之前要求玻璃纖維樹脂粉的粒徑在0.15mm以下,金屬含量則是綠建材銅含量在0.2%以下,2017年後卻突然「放大放寬」,粒徑要求在0.38mm,銅則只要在5%以下、鉛在1%以下且不含其他雜質,等同把標準放寛25倍,這導致劉淼松肆無忌憚,本該是淨土的枋寮也遭嚴重汙染。 「這樣的人,居然還能當環保署副署長?」黃煥彰氣憤表示,沈志修在桃市環保局任職到2019年1月,隨後「高升」進入環保的最高殿堂,留下堆積成山的爛攤子給屏東縣民承擔,此結果讓他難以接受,也曾要求沈志修下台負責。桃園市環保局則針對相關指控大動作否認,強調2011年產出的玻璃纖維樹脂粉資源化產品規格即為0.38mm、銅含量5%以下,沒有沈志修時代放寛情事,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則打臉,表示桃園某公司2016年還採較嚴格標準,此後就突然放寬,且至今都未解釋放寬原因,而標準放寬後也沒有再修訂回去。「追根究柢就是為什麼要放寬標準,讓不當再利用汙染河川又汙染土地。」立法委員陳椒華表示,目前沒有證據能證實沈志修圖利特定廠商,但標準放寬的確造就少數人的利益,並讓環境成為陪葬品,她也提到,相關產業的暴利早已是公開秘密。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痛批,桃園市在2017年放寬資源化產品的標準,他曾要求時任桃環保局長、現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下台負責。(圖/翻攝陳椒華臉書)陳椒華表示,台灣一年產出的事業廢棄物超過2000萬噸,在焚化爐不夠、掩埋場不足的情況下,每噸的清理費從數千到數萬元不等,整體「商機」高達千億元,加上法規不足、罰則輕微,許多業者海賺數億後只被罰6萬元,他們也就可以拿剩下的錢勾結官商、掛勾政治,甚至找來黑道當打手,讓附近受害民眾「消音」,進而形成龐大共犯結構。「不太會被抓去關,頂多被要求清理乾淨,再說沒錢就好了。」陳椒華提到,許多有害廢棄物打著「再利用」之名汙染土地,加上環保局為業者作證,《廢棄物清理法》的相關案件甚少起訴,即使起訴,法官也是判緩刑,最多是要求恢復原狀,業者僅需脫產卸責、兩手一攤,所有的惡果又是全民共同承受。陳椒華呼籲廢清法應盡快修訂,發現不法掩埋行為便要清楚明確的判定有罪,地檢署和法院的審理時程也該加速,讓犯罪者在短時間內付出代價,也避免類似案件不斷發生,「不要等台灣成為垃圾之島才來後悔。」針對指控,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發出聲明表示,桃園市處理機構自2006年即有產出玻璃纖維樹脂粉產品,其2011年產出玻璃纖維樹脂粉資源化產品規格即為40mesh(0.38mm)、銅含量5%以下。鍇霖案收受印刷電路板粉碎而成的玻璃纖維樹酯粉,還將有害廢棄物回填魚塭和農田,有毒廢棄物至今仍未清除。(圖/黃耀徵攝,CTWANT合成)沈志修在聲明中提到,實務上,業者可參考其他具有相同製程處理技術之處理機構 向環保局提出處理許可申請,如經桃園市政府邀集環工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之技術委員會進行審查,在符合資源化產品品質、用途與使用規範及流向並發給處理許可證者,即屬符合法規規定,並無放寬或放水之問題。聲明中也表示,為進一步掌握處理機構產出資源化產品供給下游使用者之最終使用情形,環保署於2021年9月13日檢討修正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要求收受資源化產品之加工再製機構,皆應確實申報最終使用地點使用量使用情形,掌握完整產品使用流向,減少棄置之風險。
早餐店禁用一次性飲料杯? 環保署回應了
依環保署預告的「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指出,要求飲料店應禁用「發泡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未來也不得提供「未發泡塑膠一次用飲料杯」,但今天舉行法案研商會時,有環保團體指出,如早餐店也提供飲料販售,希望比照飲料店納管;環保署表示,早餐店與餐廳是否要納入此次管理,將納入通盤考慮。依環保署規劃「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保麗龍)一次用飲料杯」、「連鎖業者應提供自備循環杯消費者5元價差」、「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應免費提供循環杯供消費者借用」,違反該法規將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荒野保護協會代表表示,目前市場有很多標榜自然材質的材質,是否應妥為規範?而複合材質是否應要檢視後才允許使用?製造塑膠容器的瑞興工業代表指出,依草案公告仍開放紙為主體的飲料杯,是否應一併納管?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副執秘魏文宜表示,推動的主要目標為減少一次用飲料杯,但考量是否有其他替代材質,因此優先禁用限用一次用塑膠杯。荒野保護協會代表詢問,有滿多的店面如早餐店等除了提供冷熱食外,還有飲料,希望能擴大規範、一併規範;野薑花公民協會代表說,管制的飲料店提及包括攤商,但如果是提供熟食兼販售飲料算嗎?魏文宜表示,早餐店業者是否納入將通盤考慮,而依現行草案只要攤商有提供飲料的攤販就算飲料店、就要納管。看守台灣秘書長謝和霖表示,草案仍允許一次用的紙杯可以使用,但多數的紙杯含淋膜、不易回收,因此應逐步推動無淋膜紙杯,他也提及,如夜市等商圈,更應提供租賃循環杯,應在草案中授權地方政府提報夜市商圈要提供租賃杯、自備杯具優惠的時程,此外,應該草案中明定最晚公告禁用未發泡塑膠的時程;瑞興工業代表則說,依環保署規劃,PLA(生物可分解材質)塑膠也被排除在外,PLA不算友善材料嗎?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秘王嶽斌表示,未發泡塑膠飲料杯的最晚提報時程會再找地方討論,至於夜市商圈等租賃借用,可以授權地方處理;針對製造業者疑義,他說,容器製造有轉型與經營策略調整,希望業者能提供衝擊與影響,以利環保署做後續的評估。荒野保護協會代表說,雖然循環杯比一次性用飲料杯來的好,但還是有成本,因此循環杯應可考慮讓消費者付費;王嶽斌說,初期推動不建議要收費,但業者可以用押金的方式以提高歸還率。謝和霖說,草案允許疫情期間業者可以不提供租賃杯使用,但其實一次用的飲料杯也難以防止傳染;綠色和平代表說,如海外的星巴克也拍下無接觸裝填飲料的影片,呼籲民眾可以在疫情期間自備循環杯。王嶽斌說,將針對疫情部分的處置方式再與衛福部討論。王嶽斌會後受訪時表示,目前預估在今年5月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將在公告前整理蒐集的意見做成QA或指引販售業者、地方政府參考,讓大家知道哪裡可以執行。至於納管範圍是否會納入如青草茶業者、早餐店業者等,魏文宜說,會針對適用範圍會有更詳細的規劃,匯整各方意見,法律公告時能夠更精確的界定。
明年7/1起「飲料店禁用保麗龍杯」 環保署:自備環保杯至少優惠5元
自備環保杯可望省5元!環保署22日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明年7月1日起,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保麗龍等材質的一次用飲料杯,並規定管制對象販售現場裝填飲料,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環保杯至少應有5元價差;另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應從2023年起,有一定比例門市提供免費的飲料杯借用服務。國際上為減少塑膠環境汙染,聯合國2019年環境大會170國共同承諾,將在2030年前大幅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歐盟規畫2021年禁用已有適合替代品的一次用塑膠產品。環保署草案明訂,明年7月起飲料店不得提供如保麗龍等發泡塑膠材質一次用飲料杯;連鎖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以及超級市場,應進一步提供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飲料杯5元價差優惠,或提供一次用飲料杯但不得免費。資源回收基金管理會組長連奕偉說,現行自備環保杯的折扣是:小於650CC者至少要優惠1元、650CC以上優惠2元。若照草案則明年7月起只要自備環保杯,無論大杯或小杯,連鎖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至少要提供5元優惠,預計可帶來更多減量成效。連奕偉說,草案也要求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自2023年起,至少5%門市免費讓消費者借用循環杯,且一次用飲料杯年度減量率至少須達15%;若未達目標,業者須提報減量精進計畫。資源回收基金管理會副執祕魏文宜表示,草案授權地方政府可視轄內業者經營型態及民眾生活習慣,提報限制使用其他塑膠材質一次用飲料杯,「台北市政府是較有意願的地方政府之一。」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認為,自備環保杯優惠提高至5元,可望提升減量幅度;但草案僅禁用發泡塑膠,並授權地方政府可以提報禁止一次性塑膠杯的日期,但現行的紙杯有「塑膠淋膜」,比塑膠杯更難處理,呼籲也應納管。
公開惠大佬4/消防界大佬兼檢測機關副董 今年狠漲滅火器標章130倍
環保署、消防署制定政策,在今年4月頒發全球首例,針對乾粉滅火器的環保標章,被消防同業工會質疑是在圖利「台灣滅火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簡崇志。此外,消防工會同時控訴,消防檢驗標章從0.7元飆升至26元,上漲超過130倍,根本把廠商們當成「提款機」。本刊調查,簡崇智是「中華民國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的理事長,以及消防產品檢驗單位「財團法人台灣滅火器」的副董事長,更是「台灣滅火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根據統計,去年共有76萬支新品乾粉滅火器送交檢驗單位檢驗,若以每支售價新台幣500元計算,粗估乾粉滅火器的市場規模上看3.8億元。(圖/翻攝自車用滅火器臉書)「自己是業者,同時也是檢測機關的人,消防署不懂得迴避嗎?」「台灣區滅火器製造藥劑更換充填工會同業公會」理事長廖偉任氣憤的說,這樣長久存在消防界中球員兼裁判制度,罔顧利益迴避,而消防署、環保署也完全不予糾正。除此之外,廖偉任也說到,2008年以前,滅火器的標章都由經濟部頒發,當時1張才0.2元,後來2008年底,消防署委託「財團法人消防技術顧問基金會」頒發。直到今年,消防署委託簡崇智擔任副董事長的「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消防技術顧問基金會」頒發後,價格竟然飆升到1張26元,漲幅超過130倍。「業界都很不滿啊,1支滅火器才賣300到400塊,現在因為標章,成本多那麼多,是要工廠怎麼活?」廖偉任說到。對此環保團體「看守台灣協會」謝和霖秘書長痛批,乾粉滅火器內含多種重金屬,甚至還有致癌物,「怎麼可能發放環保標章?」謝秘書長也質疑,環保署訂定標準太過鬆散,沒有盡到審核的責任,以至於民眾對乾粉滅火器產生誤會,訂定回收標準的單位應該要究責,監察院對此也應該彈劾。由簡崇志設立的承安公司,光是二○一八年到二○二○年,就搶下政府二‧二億元的標案,負責台北捷運等單位的消防設備。(圖/馬景平攝、翻攝自open!3環6線網站、翻攝自承安公司臉書)面對指控,環保署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處科長李奇樺表示,環保標章認定都需符合主管機關(消防署)規定,他並坦言「環保署沒有針對乾粉滅火器製訂特別標準」。消防署綜合企劃組消防宣導科魏姓專員則強調,消防署負責滅火器滅火性能測試,環保署才是主責廢棄乾粉回收再利用;不過她解釋,乾粉滅火器被驗出的五大重金屬都僅是自然背景濃度,低於管制標準,不會危害環境或健康。至於環保署、消防署遭控涉嫌圖利簡崇志一事,李奇樺說,「這要問別的單位,是回收體系的問題。」消防署則強調環保標章的發放和回收,都是環保署權責,不是消防署的業管範圍,所以並沒有利益迴避爭議。本刊記者致電承安公司,一員工表示會把相關提問轉告簡董事長(簡崇志),但至截稿前未獲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