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智潔
」 謝智潔 湯景華 最高檢察署 最高法院 小涼哥裝病逃死1/惡男殘殺恩人嬤稱病想減刑 醫院認定「精神狀況正常」
去年10月新北市新莊區發生一起逆倫凶殺案,20歲李姓男子不滿撫養他16年的鄰居阿嬤拒絕給他錢,竟殺害阿嬤,且在拿走11萬餘元後先去買春,再逃到花蓮逛夜市吃燒烤、鹽酥雞。李男被捕後竟主張自己有精神障礙,亞東醫院鑑定報告近日出爐,認定李男行兇時精神正常,「有完全罪責能力」!新北地院5月6日將召開審理庭,就李男精神狀況進行辯論。犯下令人髮指犯行的李姓男子原本是被害阿嬤鄰居的外孫,李男母親精神狀況不穩定,父親不知去向,外婆又忙著工作維持家計,沒辦法照顧他,因此交給鄰居阿嬤楊姜女士照顧,後來李男外婆生病,無力支付保母費,楊姜阿嬤心想家裡不差一個人吃飯,因此免費照顧李男,扣掉李男曾由親舅舅等人照顧3年的時間,前後撫養他共16年,沒想到這位慈悲的阿嬤最後竟命喪李男刀下!李男去年10月21日殘殺恩人阿嬤20餘刀後,先到台北市林森北路花7千元買春,還豪氣給3千元當小費,再搭計程車逃到花蓮逛夜市,隔天凌晨在鹽酥雞攤前遭警方逮捕。面對警方詢問為何殺人,他竟淡然回應,「就是不爽,給機會了還不給錢」。新北地檢署認為他手段凶殘、惡行重大,且毫無悔意,依強盜殺人罪起訴,並建請法院求處重刑。李男行兇被捕後竟向警方表示,刺殺恩人阿嬤的原因:「就是不爽,給機會還不給錢!」(圖/報系資料照)不料關在台北看守所的李男使出「精神障礙」招數,向承審本案的新北地院主張自己的精神有問題,讓被害鄰居阿嬤的家屬十分不能接受,家屬透露,他們和媽媽一起照顧李男16年,從未發現他有精神問題,李男也沒有嗑藥情形,怎麼在犯下滔天大罪後就自稱精神有狀況?因此懷疑幕後有高人指點,顯然就是想逃避死刑。被害鄰居阿嬤家屬的律師謝智潔為此向新北地院聲請精神鑑定,承審法官裁准交由亞東醫院處理,鑑定報告日前出爐,醫療團隊斬釘截鐵認定李男精神狀況正常,因此犯案時「有完全的罪責能力」。鑑定報告指出,仔細調查李男的成長背景,確認李男的原生家庭不撫養他,因此由鄰居阿嬤和子女們照顧他長大成人,而鄰居阿嬤的家庭親職能力不輸正常家庭。換句話說,在專業醫師、社工、心理師等人鑑定下,鄰居阿嬤從小到大給予李男的關懷和照顧,幾可取代原生家庭。對此,新北地院將在5月6日上午9點20分召開審理庭,傳喚李男和被害阿嬤的兒女出庭,法官除了將詢問被害家屬當初撫養李男的生活情形,檢、辯及被害家屬3方,還可能針對亞東醫院的鑑定報告,就李男精神狀況進行辯論。亞東醫院精神鑑定報告出爐,認定李男殺害恩人阿嬤時,精神狀況沒問題。(圖/報系資料照)
裝病逃死2/爺爺不疼、舅舅不愛 他好吃懶做19歲就當流浪漢
「世界上已經沒有人關心你了,只有我媽和我關心你,我媽照顧你16年,你怎麼下得了手!」被李姓男子持刀殺害母親的楊先生,至今仍無法接受最親愛的母親離開人世的事實。隨著鑑定報告出爐,楊先生向本刊透露一段不為外界知道的秘辛,原來李男的爺爺和舅舅都曾經照顧過李男,但最後都放棄,只有他母親好心接納李男,不料竟賠上了寶貴生命。楊先生呼籲法官判李男死刑,不然目前只有20歲的李男,出獄後才40幾歲的壯年,不知道還會幹出甚麼傷天害理的事,大家都剉在等!52歲的楊先生從事風管工程,他指出,李男小時候在他們悉心照顧下,長得白白胖胖、很可愛,念小學時,李男住在台南的爺爺曾接李男回去,準備擇期帶他到美國定居,不料李男跟著曾任學校校長的爺爺住不習慣,爺爺也嫌棄他,認為彼此生活習慣有差異,楊先生和母親心軟,讓李男回來住並繼續照顧他,李男爺爺後來就移民去美國,沒了音訊。李男翹班搭計程車去恩人阿嬤家要錢,被拒絕就持刀行兇搶錢。圖為命案現場。(圖/報系資料照)楊先生表示,李男的長相看起來很無害,其實他說謊成性,常常偷錢,又裝作很無辜的樣子,被罵就翹家,16歲時偷了他母親4、5萬元離家出走,他氣不過,把他抓到派出所,警方一查人口資料,才發現他還有個舅舅,舅舅把他接回家住了3年,但李男書不好好念,又好吃懶做,舅舅氣得把他趕出家門,李男不想工作,竟然在板橋一帶當起流浪漢。「19歲好手好腳竟去當流浪漢,你能相信嗎?」楊先生生氣的說。後來李男肚子餓得受不了,回頭向楊家求助,楊先生帶他一起做工程,沒想到李男竟謊稱要上廁所,偷偷返回楊家,向阿嬤要錢被拒就殺了她,至今仍讓楊家人悔恨不已。楊先生表示,李男現在20歲,如果法官判他死刑,最多只有廢死團體會罵,萬一饒他一命,按照法律規定,無期徒刑至少關25年,那麼他出獄時正值40幾歲的壯年,靠著他那張無害的臉,未來不知道還有誰會賠上性命。楊先生說自己25年後已經超過75歲了,還在不在人世間也不知道,但是屆時李男還有不少親友,未來會發生什麼事,他實在不敢想。楊先生痛批李男比起在台北捷運隨機殺人的鄭捷更可惡,因為李男殺害的是手無縛雞之力的老人家,而且這位老人家還養了他16年,這種人哪有什麼教化可能。當初他媽媽被害時,一定也想不到養了李男16年,從小一直帶在身邊、還讓他睡身邊就近照顧,最後竟會對她不利,如果不判李男死刑,未來他出獄後,不知道還有誰會受害。新北地院委託亞東醫院精神鑑定報告出爐,合議庭是否會根據鑑定結果判處李男死刑,備受關注。(圖/報系資料照)
裝病逃死3/司法精神鑑定好複雜 是否採納決定權在法官
一位第1名畢業的帥氣鐵路警察,及一位菩薩心腸無償照顧鄰居孫子16年的阿嬤,都在無預警狀況下被奪去寶貴生命,兇嫌在犯案時是否具有辨識違法的能力?是否罹患了思覺失調症?則需透過醫院的「精神鑑定」加以判定,鑑定結果也會影響法官判決的刑度,究竟醫院是透過什麼方式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則令外界好奇。醫界人士指出,醫院只接受法院或檢察機關的委託進行司法精神鑑定,不受理私人委託。精神鑑定團隊包括身心科醫師、心理師等專家,鑑定前,鑑定團隊會先仔細閱讀法院的卷宗、監視器畫面、筆錄等證據,看完後再安排鑑定時間等程序。一旦鑑定團隊與法院排定日期,就會要求被鑑定人、同住家屬依指定時間到醫院報到,鑑定當天將進行診斷性會談、神經心理功能檢查、心理衡鑑、智力測驗等項目。在押被告進行精神鑑定時,通常會在醫院留置2到3天,鑑定團隊的醫師和心理師利用這段時間與被告多次會談,希望藉由談話內容判斷被告犯案時的精神狀態、以及是否詐病,最後再由醫師綜合各項結果,撰寫報告函覆法院,給法院參考。曾參與司法精神鑑定的醫師強調,鑑定過程不會只有1個醫師訪談,而是整個團隊在運作,最後至少由2位醫師做出綜合判斷。曾承辦多起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委託案件的律師謝智潔指出,司法精神鑑定最後的決定權還是在法院身上,所以最後法院不一定會採納鑑定結果,也可能再進行第2次精神鑑定。嘉義榮總醫師沈正哲鑑定刺殺鐵路警察李承翰的鄭男精神狀況有問題卻不被二審法官採納,他強調以後不再接受法院委託鑑定。(圖/報系資料照)司法精神鑑定認為被告行兇時有病最著名的案例,就是鐵路警察李承翰遇害案。2019年7月3日晚間,自強號北上列車抵達嘉義車站時,54歲鄭姓男子遭列車長發現無票乘車,鄭男因補票問題與列車長發生衝突。鐵路警察李承翰上車處理時,突遭鄭男以工作用尖刀刺傷腹部,24歲的李承翰緊急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急救,因傷勢嚴重,隔天宣告不治。一審時,嘉義地院採用台中榮總嘉義分院復健精神科主任沈正哲的精神鑑定結果,認為鄭男犯案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作狀態,因此判決無罪,引起外界軒然大波。二審時台南高分院囑託成大醫院精神鑑定,改認定鄭男行為時雖有精神障礙,但未達到完全喪失程度,因此判決17年徒刑,結果引發一審鑑定醫師沈正哲的不滿,痛批二審判決有誤,強調自己不再接受法院委託精神鑑定。至於2014年5月21日發生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共造成4死、20多人受傷,承審的新北地院,則是委託台大醫院吳建昌醫師團隊對被告鄭捷進行司法精神鑑定。鑑定團隊在6次精神鑑定會談中,發現鄭捷殺人時,沒有特別留意被害人表情,有人露出希望不要殺他的眼神,讓他有主宰這些人命運的感覺,鄭捷殺人殺累了,還衝向被害人表示純粹是逗他們玩。鑑定報告判斷鄭捷殺人時,沒有心神喪失、精神耗弱,但有反社會、自戀人格,欠缺同理心,且若遇親人擋到殺人路線,也會六親不認照殺不誤。本案鑑定結果並未引起社會不滿,歷審皆採納鑑定報告意見,最後判處鄭捷死刑確定,鄭捷也在2016年5月10日晚間槍決伏法。北捷殺人魔鄭捷持水果刀在車廂內瘋狂砍人,乘客聯合起來拿雨傘抵擋,鄭捷最後被槍決伏法。(圖/報系資料照)
拒判死刑1/最高法院年終趕進度 3惡魔釀17冤魂統統免死
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居高不下,歷次民調都有近8成的支持度,不過司法機關實際執行結果,卻與民意有高度落差,以司法院所屬最高法院為例,超過1年半的時間未做出任何死刑定讞判決,光去年12月間,竟有李國輝、湯景華、陳福祥等3人共犯下殺害17條人命案件,皆遭最高法院以撤銷發回或駁回非常上訴等方式,拒絕判處死刑,創下司法史紀錄。不少法官和檢察官私下表示,這象徵最高法院已邁向實質廢除死刑。湯景華案的被害人家屬律師謝智潔表示,窮凶極惡之徒判死對被害人家屬是一種解脫,如果不判死,只要被告有出來的一天,就無法解除被害人家屬心中的恐懼。以湯景華案倖存的翁姓家屬為例,當他得知湯男判處無期徒刑後,僅問了一句「無期徒刑是否會放出來?」一聽到謝智潔回答「是」,他就不再說話,並拒絕針對此案發表任何意見,冷靜得讓人心疼,他的冷靜和沉默也代表絕大多數被害家屬的心聲。最高法院去年12月間拒絕判死的3件殺人案中,被害人數最多的是犯下燒死9人的緬甸華僑李國輝。53歲李國輝來台逾20餘年,2016年3月李與女友分手,認為是同鄉友人從中作梗而起爭執,曾兩度縱火,分別被判刑4月和1年,卻又在2017年11月再犯,這次的代價是9條人命!當時他自認遭友人在臉書以「藍牙播放聲音」嘲諷他,竟於同年月22日凌晨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引燃汽油縱火,導致好心收留他的胡男,以及8名素不相識的房客逃生無路而葬身火窟。李國輝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縱火,導致9人命喪火窟。(圖/消防局提供)法院審理期間,台大醫院鑑定確認李國輝縱火時有辨識能力,李國輝也坦承「知道縱火不對」、「怎麼判我都接受」,但辯稱是為了阻止怪聲音才縱火。法院3度認定李男罪無可逭、判處死刑,不料上訴後,去年12月23日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理由是下級審法院沒有詳查李男精神狀況,已牴觸兩公約,要求下級審重查。被害人數次多的是縱火燒死6人的湯景華。現年54歲的湯景華,2014年4月7日晚間到新北市三重區的餐廳吃飯,與江姓老闆和翁姓男子發生衝突,事後湯景華控告江姓老闆和翁男傷害,但2人獲法院判決無罪,引發湯男不滿,利用偵審期間閱卷記下翁男地址,2016年3月23日凌晨2點多到翁男家縱火,燒死翁男的6名親人,翁男當時正在軍中服役,幸運逃離鬼門關,可是無辜的家人已遭湯男滅族式殺害。法院歷審將湯景華4度判死,最高法院卻引用兩公約、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引發社會譁然,最高檢察署認為本案法律爭議頗多,聲請非常上訴力求翻案,不料去年12月16日遭最高法院駁回,最高法院就是不判死!第3案是41歲的陳福祥開槍射死2人,陳福祥對外宣稱有10公斤的毒品K他命想賣,2015年1月13日上午11時許,在北市峨眉停車場和藥頭指派交易的蔡宗育、蔡鎧陽碰面,陳福祥先叫蔡鎧陽去買飲料,將他支開,趁空檔近距離連開6槍射殺蔡宗育,再開3槍爆頭殺害正好買東西回來的蔡鎧陽,然後找藥頭謊稱完成交易,取走440萬元貨款,逃亡14天被捕。法院歷審痛批陳福祥以行刑式槍決連殺2人,3度判死,但最高法院一再撤銷發回更審,氣得蔡鎧陽的母親開庭時痛罵:「不要以為今天的法律是廢死」、並怒指陳福祥「你怎麼不去死啊!」不過最高法院去年12月1日以本案還有很多疑點為由,再度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不少法界人士認為,縱火燒死15人的李國輝和湯景華都免死了,陳福祥槍下2條冤魂,最高法院可能還看不在眼裡吧!陳福祥在台北市峨嵋停車場行刑式槍殺2人,遭被害人母親痛批「你怎麼不去死!」(圖/中央社提供)
拒判死刑2/法務部不執行死刑 律師痛批行政權獨大無異獨裁
最高法院從前年4月1日起,就以兩公約規定罪大惡極才能處死為藉口,拒判死刑,引發被害人家屬不滿,社會上也醞釀不滿情緒,與審判系統本是同根生的法務部不遑多讓,從前年4月2日起就未執行死刑。長期擔任重大刑案被害人家屬律師的謝智潔,痛批法務部無視法律未廢死,竟技術性延宕執行死刑,「與獨裁國家有何差別!」擔任湯景華殺人案被害人家屬律師的謝智潔指出,法律並未賦予法務部長拒簽死刑執行令的權力,就像總統也不能拒絕公布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一樣,因此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就該執行,行政權沒有選擇的餘地。司法界和法學界也對最高法院、法務部「兄弟倆」處理死刑態度議論紛紛,認為院檢已朝實質廢除死刑邁進,怒指去年沒有任何一個死刑定讞判決,也沒執行任何死刑,堪稱「廢死元年」。廢死聯盟等團體經常到司法機關抗議執行死刑,已對政府的死刑政策造成一定影響。(圖/報系資料照)不少朝野立委面對全盤掌控行政、立法、司法優勢的民進黨政府行徑,顯得相當無奈,只好建議法務部採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修法方向。不過法務部總是以逐步廢除死刑是從國民黨執政時代就開始的政策等理由推託,拒絕正面答覆。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曾在質詢時指出,若法官現在不太願意判死刑,法務部也不執行死刑,應在《刑法》增加「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刑責,讓法官有另一種選擇。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也指台灣絕大多數民意反對廢死,他建議可採折衷方案,《刑法》增加「終身監禁」條文,不過法務部長蔡清祥則回應,這樣會使監所教化產生很大的問題,因此要多方考慮。諷刺的是,蔡清祥雖說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會影響監所囚情和教化,卻無視全台監所還有38個死刑定讞犯排隊等候執行,不少死刑定讞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讓監所人員每天戰戰兢兢、擔心他們想不開。以61歲死刑犯鄭武松為例,至今關押監所已19年,多次投書法務部和媒體,一心求死卻不可得,他痛批司法人員比殺人犯還殘忍。鄭武松是在2002年11月間殺害前妻和陳姓男子獲判死刑定讞。法務部長蔡清祥認為逐步廢除死刑是一貫政策,但對監所38名待決死刑犯仍無解決之道。(圖/本刊資料照)鄭武松曾表示,自己「早已什麼都沒有了,緊彈彈,卡歸氣(台語,快打幾槍,一了百了)。」還形容自己「每天像被人拿刀凌遲,生不如死」、「對我呼求不理睬的司法人員,比殺人犯還殘忍」等語。近年來死刑定讞犯裡少數求死成功的是李宏基,李男長年家暴遭判刑11個月定讞,不滿妻子陳芯驊打贏離婚官司,出獄後,在2014年4月間持刀刺死前妻陳女,又讓女兒服食安眠藥致死,獲判死刑定讞,李宏基一心求死,不願接受廢死聯盟協助,法務部終於在2018年8月31日執行死刑。
就是不判死1/華山分屍案驚傳重大瑕疵 更一審鑑定做半套就宣判
3年前爆發的華山分屍案,是近年來最變態、兇殘的殺人案,當時37歲的兇嫌陳伯謙性侵勒死高姓女生後,竟殘忍分屍,屍體大部分棄置陽明山區,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現在驚傳,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未完成全部鑑定程序,就急著讓陳伯謙逃過死刑,宣判無期徒刑,審判程序爆發重大瑕疵!據了解,被害人律師謝智潔及家屬,在更一審言詞辯論時就發現不太對勁,因為鑑定團隊負責人林明傑教授在鑑定報告出爐後,今年8月4日上法庭作證時表示,第一次訪談時,就講好「靜態量表」和「動態量表」都要做,可是陳柏謙進行4次訪談,只完成「靜態量表」,認定陳男有「中度教化可能」,但是對陳男最不利的「動態量表」來不及做。檢方認為實在太離譜,已提起上訴。犯罪學教授林明傑法庭作證時,認為陳伯謙企圖掩飾殺人犯行,但高院更一審未讓林明傑完成「動態量表」,就判免死。(圖/翻攝自YouTube)林明傑當庭指出,「靜態量表」是根據陳伯謙的前案、被害人的選擇等因素進行評估,才認定他的再犯率低,可是「動態量表」就需要評估他現在的想法,而陳男現在的訴訟策略是幾乎全部否認,還推說殺人的是Eric(審檢都認為是不存在的虛擬人物),這樣的訴訟策略引導他「掩飾整個過去的行為」,林明傑直言:「這種情形下的再犯率是高的,矯正可能性會低到20分、甚至10分」。詭異的是,更一審合議庭還當庭訊問林明傑:「『動態量表』有補做的可能嗎?」林回答「可以」,在場人士本以為合議庭決定補做「動態量表」,不料後來合議庭竟宣布9月8日宣判,讓檢察官、被害人律師及家屬大為吃驚,明明還未完成全部的鑑定程序,就訂宣判期日,讓人產生諸多聯想和懷疑。檢察官也查出,根據司法院頒布的「重大矚目刑案量刑前調查鑑定評估手冊」的規定,鑑定團隊應包括精神醫學、臨床心理及社會工作、觀護人或犯罪學等三種專業人士,本案缺乏社會學、精神醫學等專業的精神科醫師,社工師、保護觀察官等專業人員參與,顯示鑑定團隊專業領域不足。檢方和被害人家屬律師在給最高法院的上訴書強調,更一審判決有嚴重瑕疵,有「應調查而未調查的證據,判決已違背法令」,最高法院應予撤銷發回。更一審合議庭審判長是曾淑華、受命法官陳文貴、陪席法官許文章。已婚的陳伯謙自稱專精原民射箭技藝,2018年5月間向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承租華山草原一小塊空地,搭建「野居草堂」招徠民眾繳費學射箭, 同年月31日,30歲的被害人高姓女生,到草堂與陳男及友人一同飲酒聊天,隔天凌晨陳男友人陸續離去,高女不勝酒力,在草堂內休息,陳男趁機性侵,高女反抗不成,慘遭勒頸殺害肢解。陳男被捕入獄後,竟狂言要出書「賺一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被害家屬和律師痛批他毫無悔意。民事部分,陳男已判賠1401萬6374元確定。殺人魔陳伯謙在華山草原違法搭建的「野居草堂」,竟成為高姓女生慘遭分屍喪命處。(圖/報系資料照)
就是不判死2/兇手推給幽靈就逃死 被害家屬怒批法院是正義絆腳石
「法院說陳伯謙有教化可能,但他不認錯、謊話連篇,還捏造一個不存在、叫Eric的兇手進行『幽靈抗辯』,怎麼會有教化可能?」提到涉及華山分屍案的陳柏謙至今仍推諉卸責,痛失愛女的高爸爸難掩心中悲憤,痛批判決陳男無期徒刑的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成被害家屬爭取正義的絆腳石。案發至今,高爸爸和高媽媽上法庭已經3年多了,全家人的身心備受煎熬與折磨,在這超過1000個日子裡,高爸爸說,「每次要開庭的前幾天,太太都會心神不寧,情緒變得非常激動,上法庭的那一天更是如此,太太還曾昏倒在法庭上,全家人都非常擔心。」華山分屍案被害人家屬高爸爸,痛批高等法院成為正義的絆腳石,法官想盡各種理由不判兇嫌陳伯謙死刑。(圖/張文玠攝影)開庭前會心神不寧、情緒激動的不只高媽媽,3年來,高爸爸和高媽媽一樣食不安穩、睡不安寧,「我之前的體格是壯壯的,失去女兒後,體重從當時的67公斤,掉到現在剩下59、60公斤」,面容憔悴的高爸爸搖著頭說。夫婦兩人都不能理解,明明法律規定窮凶極惡的殺人犯應該判死刑,為什麼就是有法官想盡理由,硬說陳柏謙有教化可能、替他脫罪?高爸爸表示,「家屬不僅在訴訟上要面對殺人惡魔,前面還有一塊絆腳石,竟然是法院!」他說,二審認定陳伯謙自首、不用判死,更一審改說他有教化可能,也不用判死,「反正法院就是想盡各種理由不判死刑!」法院不想判死刑,高爸爸認為跟執政當局的態度有關,因為政府一直想廢除死刑,礙於民意,「明的不講、暗地裡操作」,影響了法院。他認為「政府想廢死、就趕快修法,但是應擬定配套措施,不能判無期徒刑也能假釋,否則就是欺瞞國人。」警務人員出身的高爸爸,對於刑事案件並不陌生,只是沒想到竟會發生在自己的寶貝女兒身上。眼看陳伯謙從被警方鎖定時的狡辯推諉,到一審當庭向他們下跪道歉,再到他翻供、捏造不存在的兇手Eric,進行「幽靈抗辯」,甚至想出書賺錢,到現在只承認刑責最輕的棄屍罪,高爸爸不得不懷疑,陳伯謙一路以來,都有高人在旁指點。法院常引用兩公約作為不判死刑的理由,被害人家屬質疑與執政當局的廢死態度有關,圖為高院刑事庭大廈。(圖/翻攝自google map)對於法院不想判死刑,就引用兩公約當藉口,高爸爸更是難掩氣憤,痛批「現在台灣,好像要殺好幾個人才會判死刑」,但殺人分屍屬於最嚴重犯行,判陳伯謙死刑,符合兩公約規定的最嚴重犯罪、可處死刑的規定,法院竟然視而不見。高爸爸強調,現在案子已經到了最高法院,希望法官拿出勇氣,直接判陳伯謙死刑,治亂世需用重典,不然保護不了弱勢的婦幼族群,難道政府要比照美國,讓人民合法擁有槍械自衛?
男子放不下離世的妻子 竟將妻子骨灰吃進肚裡
兩性專家苦苓、資深媒體人丁學偉、房仲作家文奕夫、律師謝智潔,日前一同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分享自己曾經遇到亡靈報恩的生活經歷。苦苓表示他的女性朋友姊姊嫁到香港,但因病過世後留下先生跟孩子,這位女性朋友前往香港幫忙處理後事及照顧姊姊的孩子,在陪伴孩子常常聽到孩子說:「媽媽剛剛跟我說。」或是「衣服是媽媽疊的」。她某天看姊夫吃飯,發現姊夫都會灑很像胡椒粉的粉末在米飯上,但吃下去的臉色又不好看,一問才得知他吃下妻子的骨灰,「代表她沒有離開我。」苦苓說這位朋友聽了馬上去問黃大仙,師父直言:「就是因為姊夫吃了骨灰讓老婆亡魂還在離不開,孩子才會看到媽媽。」朋友拿符水給姊夫喝後吐得稀哩嘩拉,也勸導姊夫表示姊姊走不掉,對他自己跟對孩子都不好,最後才將剩餘骨灰放置靈骨塔,回復正常生活。苦苓自己也曾經跟靈界的朋友交流過,他說有段時間住在烏來,某天半夜電燈電視電風扇都突然打開,他對著空氣說:「沒有跟靈界的朋友交往過,那來交往一下好了。」之後某天晚上他便夢到有位女子說她就住在同棟樓某間房,因為癌症過世,她媽媽每天都哭得很傷心讓她很牽掛,想拜託苦苓幫忙去跟媽媽說請她別難過了。女子並表示手上的紅色手鍊可以給苦苓當作證明讓媽媽相信,且還要苦苓事後刻一個印章放抽屜可以帶來好運,苦苓說:「醒來後床頭真的有一條紅色手鍊。」他前往老婦人家把手鍊給女子媽媽看,也轉達了女子的話給媽媽。苦苓說之後他刻了財運章放在抽屜,「從那之後就沒有再工作,但生活還算無虞。」透過節目,苦苓也跟觀眾分享碰到鬼時不用太害怕,可以試著跟鬼交流。
燒6人免死1/奪命縱火犯免死 僅存家屬冷問:判無期會放出來嗎?
因為「溼雨傘不要帶進餐廳」的小小口角,男子湯景華竟縱火報復翁姓和事佬,導致對方6名至親命喪火窟。法院一審、二審後,湯景華遭4度判死,日前最高法院卻改判無期徒刑,引發社會譁然。被害家屬翁姓男子得知結果後,僅問了委任律師謝智潔一句「無期徒刑是否會放出來?」一聽到謝智潔回答「是」,他就不再說話,並拒絕針對此案發表任何意見,冷靜得讓人心疼。「被害人作鬼都不服!」本刊調查,由於湯景華落網後已羈押5年,最高法院在違反羈押規定,以及原告律師要求「依法放人」的壓力下,才趕緊宣判免死,以杜悠悠之口;最高檢察署則認為本案法律爭議點頗多,擬提非常上訴翻案。現年54歲的男子湯景華,5年前縱火報復勸架的翁姓男子(翁男),雖然翁男逃過一劫,他的6名摯愛親人卻不幸葬身火海;今年7月2日,最高法院判處湯景華無期徒刑確定,讓4度判死的他躲過死刑,引發各界批評。湯景華5年前身穿黑色雨衣、頭戴黑色安全帽和白色口罩,到翁姓男子住家騎樓下縱火,導致翁家6口冤死。(圖/報系資料庫)2014年4月7日晚間,新北市三重區下著雨,曾任保全的湯景華和李姓友人(李男)前往「小涼哥」餐廳吃飯。江姓老闆見到李男將溼答答的雨傘帶進店內而出面勸阻,此舉卻讓湯景華等二人不滿,多次抱怨江姓老闆態度差,雙方爆發口角。當時正在鄰桌吃飯的翁男見狀,上前規勸湯景華等二人「夠了吧,不要再鬧!」豈料引發衝突,事後湯景華控告江姓老闆毆打他,又因不滿翁男作證時替江姓老闆說話,一併提告翁男傷害。公親變事主的翁男,事後雖獲判無罪,卻惹來致命殺機。偵審期間,湯景華藉閱卷記下翁男的住家地址,2016年3月23日凌晨兩點多,他身穿黑色雨衣,頭戴黑色安全帽與白色口罩,騎車前往翁家,拿出提著裝有汽油的塑膠袋,縱火焚燒停在騎樓的機車,犯案前還先用拖把柄撥歪附近電線桿上的監視器。湯景華縱火後,火勢迅速蔓延,燒爆騎樓柱子上的電錶並向上竄燒,翁男的6名親人逃避不及慘遭活活燒死;由於翁男當時正在軍中服役,幸運逃離鬼門關。湯景華縱火後,翁家的透天厝被燒成廢墟,警方鑑識人員到場採證。(圖/報系資料庫)
燒6人免死2/兇嫌開庭罵律師「問太多」 法官反嗆「你有事衝我來」
男子湯景華縱火燒死翁姓和事佬6名至親一案,陪同被害家屬打完三審官司的律師謝智潔透露,湯男在法庭上始終否認犯行,曾怒嗆她「問太多」,令她不寒而慄,本想退出此案,還好法官很有Guts(魄力),馬上義正詞嚴地說:「你(湯景華)有什麼事,衝著我來好了!」場面才控制下來。從一審開始,謝智潔就陪著翁男打官司,她說翁男不像許多被害家屬「遇到類似事件會情緒崩潰」,反而相當「冷靜正向」,不過,她理解翁男內心暗藏深層的恐懼,「全家現在只剩下他(翁男)一人,如果有一天湯景華放出來,他會怎麼樣?會發生什麼事?這是不可承受之重!」湯景華縱火後,翁家的透天厝被燒成廢墟,警方鑑識人員到場採證。(圖/報系資料庫)接了這個案子,謝智潔才知道什麼叫做「邪惡」!她坦言,一回憶起湯景華的凶狠嘴臉,仍然不寒而慄,一度想退出此案,後來還是告訴自己,一定要繼續幫助被害人家屬,「雖然本案民事部分,法院判准可向湯景華求償近二千萬元,可是他名下沒財產,被害人家屬一塊錢也拿不到!」謝智潔說,檢方偵查期間,湯景華迅速認罪,一到法院審理後,卻一路否認到底。一審時,法官詢問「三更半夜跑到被害人家樓下幹嘛?」湯景華回答:「做資源回收!」法官再問「既然去做資源回收,幹嘛買汽油?」湯景華回答:「清潔用!」「他(湯景華)的答案實在太不合理!」謝智潔透露,她當下提出質疑,湯景華竟然發飆怒嗆「問太多」,還好一審法官很有Guts(魄力),馬上出面制止並義正詞嚴地說:「你(湯景華)有什麼事,衝著我來好了!」一句話控制住場面,審判才順利進行下去。翁家委任律師謝智潔表示,湯景華出庭時的嘴臉相當凶狠,至今回想起來仍不寒而慄。(圖/馬景平攝)
燒6人免死3/最高院趕5年限急判惡男免死? 最高檢擬提非常上訴
因為小小口角,男子湯景華竟縱火燒死6人,日前最高法院卻判他無期徒刑,引發社會譁然。本刊調查,由於湯景華落網後已羈押5年,最高法院在違反羈押規定,以及原告律師要求「依法放人」的壓力下,才趕緊宣判免死,以杜悠悠之口;最高檢察署則認為本案法律爭議點頗多,擬提非常上訴翻案。造成六人慘死的湯景華,在法院審理期間一直否認犯罪,最高法院刑事庭發言人徐昌錦七月二日宣布他免死,立刻引發爭議。(圖/最高法院提供)湯景華免死消息一傳開,最高檢認為本案法律爭議點頗多,其中主要有兩大點。第一,2018年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針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6條做出第36號解釋,所謂「最嚴重罪行」係指「故意殺人」(Intentional Killing),應包括我國刑法「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的殺人罪,並不限於「直接故意」,最高院可能誤解「Intentional」是「直接故意」。具有美國史丹佛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的最高檢公訴組調辦事檢察官吳巡龍,接受本刊採訪時指出,國際公約及英美法系國家刑法指的「Intentional Killing」,並不區分「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也就是說,不管是「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都屬於「Intentional Killing」,最高法院可能是望文生義,以為「IntentionalKilling」就是「直接故意殺人」,這是明顯的誤解。最高檢公訴組檢察官吳巡龍認為,最高法院對兩公約的解釋明顯有誤。(圖/吳巡龍提供)吳巡龍強調,包括他在內,已有好幾位學者都曾公開表示相同的看法,他還幽了最高法院一默:「如果最高法院認為我說錯,早就發新聞稿澄清了!」第二,湯景華2016年3月23日犯案後,隨即遭到逮捕羈押,新北地院同年5月18日收案審理,至今羈押期間超過5年。依據《刑事妥速審判法》第5條規定,審判中的羈押期間不得超過5年,否則應該放人,但最高法院卻認為可以引用《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但書」規定,多押湯景華兩個月,明顯違反「特別法優先普通法」原則。對此,前監委李復甸也投書媒體提出質疑。最高檢根據上述兩大理由,考慮提起非常上訴。此外,最高檢還得知,本案在高院更二審的審理期間,疑因受命法官陳玉雲及所屬合議庭拖了一年不結案,直到陳玉雲退休前夕才把案子丟出來;高院刑21庭承接審理時,湯景華羈押時間已達5年,面臨違反《刑事妥速審判法》的羈押規定。因此,最高法院可能在湯景華委任律師要求「依法放人」的壓力下,才趕緊宣判免死,以杜絕悠悠之口。
燒6人免死4/縱火惡男奪6命罪刑竟比鄭捷輕 最高院引國際公約堅不判死
因為「溼雨傘不要帶進餐廳」小口角,男子湯景華竟縱火燒死翁姓和事佬6名至親。法院一審、二審後,湯景華遭4度判死,日前最高法院卻引用國際公約、改判無期徒刑,引發社會譁然,相較於在台北捷運隨機殺人的鄭捷,殺了4個人就判死刑,但湯男燒死6人,罪刑竟比鄭捷輕;最高檢察署則認為本案法律爭議點頗多,擬提非常上訴翻案。據悉,法院一審、二審皆認為湯景華惡行重大,四度判處死刑,卻兩度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今年7月2日,由於湯景華羈押期限屆滿5年,最高法院才自為判決,認為根據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被告必須出於「直接故意」、「確定故意」的最嚴重罪行,始能判死;而湯景華是基於「不確定故意」燒死6人,若判處死刑違反國際公約,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定讞。謝智潔表示,外界很多人都在罵恐龍法官,但她覺得下級審法官並不恐龍,「一審到更二審,法官都認為湯景華惡行重大,犯後沒有悔意,將他判處死刑。」豈料最高法院似乎對死刑很有意見,雖然在新聞稿痛批湯景華惡行重大,最後卻援引國際公約判決免死,「這讓被害人家屬情以何堪?」承辦本案後,謝智潔曾從司法院資料庫裡撈出20年來所有縱火死亡案件,發現一般縱火案最少害死3個人,相較在台北捷運隨機殺人的鄭捷,殺了4個人就判死刑,「難道因為鄭捷較受社會矚目,最高法院就判死,本案只是茫茫刑事判決中的一案,6人冤死卻不必判死?」律師謝智潔痛批,殺害4人的北捷殺人魔鄭捷已經伏法,燒死6人的湯景華竟然免死,被害人家屬情何以堪。(圖/報系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