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足
」 性侵 高雄 大陸 柯文哲 黃子佼認當小三還產子挨告賠40萬 她上訴辯「不知已婚」遭駁回
苗栗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在明知阿明(化名)與小美(化名)已經結婚了情況下,與阿明發生關係並產下1子,後來元配小美得知後,選擇與阿明離婚,並對小花提告求償。一審法院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給小美,小花不服提起上訴,辯稱「不知阿明已婚」,遭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明於民國98年結婚、111年離婚,但小花是在104年間與阿明發生性行為,並因此受孕生下孩子。阿明曾在原審證述,他與小花是在餐廳工作時認識,他有明確告知小花已婚之事,也曾帶老婆小美及小孩到餐廳吃飯,更公開稱其為「老婆」,但小花仍願意當「小三」。阿明表示,小花後來跑到家裡鬧,小美才得知他有婚外情,而他隔天便與小美離婚。對此,小美指控小花明知阿明已婚,仍與阿明發生性關係,構成配偶權重大侵害,依法請求精神賠償。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小花的行為已逾越社會一般容忍範圍,且有戶籍資料及親子認養事件佐證,小花雖辯稱,她與阿明發生性行為時,不知對方有配偶,但法官認為其說詞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信,且抗辯「時效已過」,因證據不足無法成立。由於小美遭遇長期婚姻破裂的精神打擊,其痛苦非輕,一審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精神賠償金給小美較為適當。小花不服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決,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其上訴,並判由小花承擔二審訴訟費用。全案定讞。
郭哲敏涉洗錢改1億交保!女友錢帥君怒控「檢方押人取供」:鬧劇要演到什麼時候
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洗錢、經營線上博弈,非法吸金高達台幣217億元,繼先前郭哲敏被裁定5千萬元交保後,檢方不服隨即提出抗告,新北地院今(18日)重開羈押庭,裁定郭哲敏改以1億元交保候傳。對此,郭哲敏的名模女友錢帥君也在IG發聲力挺,抨擊檢方又要押人取供,氣憤直呼「檢察官這齣鬧劇究竟要演到什麼時候?」回顧該案,去年8月間郭哲敏遭控涉及經營博弈網站、以地下匯兌非法洗錢後,一度逃亡海外長達9個月,最終在泰國曼谷遭逮,事後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郭哲敏起訴並羈押禁見。錢帥君稍早現身新北地院,幫男友郭哲敏辦理交保。(圖/報系資料照、中國時報柯毓庭攝)新北地院於本月8日裁定,郭哲敏以5千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同時需配戴電子腳鐐以防潛逃,不過檢方認為,郭哲敏在交保期間電子腳鐐頻頻發出示警訊號,警報次數多達926次,懷疑他有意測試監控系統、擬定逃亡計劃,因此提出抗告。經台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後,新北地院今(18日)下午重開羈押庭,法官除了將保釋金加碼5千萬元、共1億元交保外,同樣裁定郭哲敏仍有境管及科技監控的必要。稍早,錢帥君也在1個多小時後火速湊齊5千萬,隨即現身新北地院辦理交保。針對此事,錢帥君也在IG以「又要押人取供嗎?」為題發文,怒控檢方拿著精心造假的證據,且在無法證明真偽的情況下,刻意將「孩子的爸爸」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壞人,讓她忍不住痛批「這實在太荒謬了!」錢帥君直言,隨著此案深入調查,法官發現證據不足才讓郭哲敏交保,但檢方仍不願意就此罷手,讓她氣到開嗆,「繼續拿著那些做假的證據,硬要說不能讓郭哲敏交保,檢察官這齣鬧劇究竟要演到什麼時候?」並強調郭哲敏會繼續捍衛自身清白,也相信司法最終會還他一個公道。
女僕餐廳老闆是惡狼!誘美貌女客打工後砸錢「開後宮」 受辱少女最小15歲
新北市新莊一名開設女僕餐廳的王姓男子,因涉嫌對3名未成年女員工進行性騷擾與猥褻行為,被法院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及犯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王姓男子在新莊開女僕咖啡廳,店內收容不少流浪貓,以平價餐飲和女僕店員吸引客人,因店面鄰近大學,廣受學生歡迎。然而,有3名15至16歲的女店員提告控訴,王男常在店內物色心儀女客人,邀約她們到店內打工,再以金錢為代價問她們「要不要當他女友」,甚至不經同意觸摸身體,其中一名少女到王男住處打掃時慘遭指侵。16歲A少女證稱,自己原本是餐廳顧客,因王男說她長得很可愛,問她要不要來試試看打工,她就到餐廳擔任服務人員。不料工作不到1週,王男就提出要以1個月8千元為代價,要求A少女跟自己交往。2023年6月一日下午,她穿著連身女僕裝上班,當時店內客人不多,她坐在椅子上滑手機,王男卻走過來逕直撫摸她大腿內側,叫她「腳不要那麼開」,她當下礙於王男是老闆,不敢多說,但次日便不敢再去上班。另名15歲B少女證稱,自己到餐廳吃飯時,王男先是找她要IG帳號說可以傳貓咪照片給她,又邀她暑假來打工。當時她國中剛畢業,從2022年8月開始到餐廳上班,9月9日上班時,王男在廚房從身後抱住她,又在隔日及12底某日之間,多次撫摸她大腿、親她後頸、擁抱她,隔年5月王男在廚房從後方熊抱她並摸她胸部,表示如果B少女願意跟他性交,每次給她5千,觸摸、擁抱、打手槍等行為亦有相應代價。直到2023年5月B少女滿16歲,工作比較好找,她就直接走人。另一名15歲員工C女則證稱,她也是在餐廳吃飯時被王男搭訕,才到店內工作。因她當時逃課和父母鬧翻,需要賺錢才能填飽肚子。2021年11月21日王男要她到王男家中打掃、清貓砂,趁機向她透露「如果當他女朋友,就讓可以免費住他家」,還表示當時也有其他女員工住王男家其它房間。C女指出,王男和她聊天後,便不顧她拒絕開始亂摸,還拉住她的手要求幫忙打手槍,後來王男自行打完手槍就指侵她,遭遇此事後,她就再也沒有去上班了。全案審理時,王男辯稱雇請女僕是為了讓客人看,A女坐在櫃檯時坐姿不雅,怕客人看到不好看,只用手指指著A女提醒。而他知道B女快滿16歲,兩人當時有交往,知道B女需要生活費才資助她,有在店內抱她並按月給她金錢。至於C女只做一個月,因出餐太慢、又被客人客訴體味重,他把C女解雇,C女才會誣告他。不過法官認為A女證述一致,且和王男為雇傭關係又無仇怨,沒有誣陷的動機。另王男對B女伸狼爪時已37歲,卻利用B女家境困頓需自食其力,以金錢、手機、請客吃飯等對價方式猥褻她,王男雖辯稱是「無條件贊助女友」,但LINE對話都是單方面獻殷勤、B女反應冷淡,難認為是交往關係,不過B女控訴遭王男指侵的部分,則證據不足。另C女作證時全身顫抖,一度需休息平復情緒,也必須持續按壓力球才能緩和情緒作答,且描述的王男作案手法和其它2名少女相似,更能證明王男對她做出違反意願的事情。法官審理時,排除證據不足的部分,判定王男摸A女大腿,以對價方式從背後熊抱B女並親吻她、摸她胸部,並在住處侵犯C女,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另犯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應執行4年6月徒刑。可上訴。
女信徒遭「借竅驅魔」打死 教團6幹部證據不足全無罪
台中宗教團體「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余姓女幹部等6人,被台中地檢署指控涉嫌於去年(2023)6月以拍痧板打死游姓女信徒,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台中地院本月(11月)8日審結宣判,認證據不足,判處6人均無罪,全案還可上訴。台中地院進一步以6人無罪為由,駁回死者父母的提出的附帶民事賠償。本案起因林欣月2014年創設「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2019年涉「借竅驅魔」打死信徒,全案起訴後還在審理中。去年6月,大里又傳出35歲游女疑遭虐死案,檢警追查發現,手法疑似2019年的宗教「借竅驅魔」打死信徒案,循線查出當年涉案的4人,包括「總道師」余女和「三才」許女及林姓雙胞胎姊妹等4人,加上去年涉案的詹女、許女。檢方起訴書稱,涉案余女等6位女幹部,自2022年起因分工籌畫宗教活動搬進大里民宅,去年6月4日6人疑因不滿游規畫活動進度落後,涉嫌拿拍痧板暴打游頭、臉、四肢及臀部等處,5日凌晨游疑因橫紋肌溶解症而昏迷,6人卻未將她送醫,還先換掉游身上血衣,並將她反鎖在房內,再找來不知情的鎖匠開鎖,並通報119送醫,台中地檢署去年9月將余依傷害致死及遺棄屍體罪起訴6人。台中地院歷經1年多的審理,合議庭認為依證據顯示,游女平時就習慣使用俗稱「健康神掌」的綠色拍痧板對自己進行拍打理療,無法排除游女主動要求理療情形。加上無證據顯示6人有不滿或教訓被害人的動機,依無罪推定原則和嚴格的證據標準,認定不足以推定有罪,判余女6人均無罪,可上訴。而游女父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台中地院也做出判決,依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對於附帶民事訴訟,應判決駁回,也駁回游女父母之訴,可上訴。
台中女遭拍痧版「驅魔」狂毆身亡 邪教幹部幫換血衣滅證竟都無罪
台中市大里區35歲游姓女子被發現陳屍住家,其全身遍體鱗傷,一旁還有一隻刮痧棒,檢警調查,發現游女是遭「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6名幹部施虐致死,這些幹部還幫換血衣滅證,遭台中地檢署起訴,而台中地院8日一審宣判,因證據不足而判6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由林欣月於2014年成立,她自稱聖師和聖母,2015年1月卻不滿信眾不服從指令或想脫離組織,以「借竅驅魔」為由對信眾報導,導致1人死亡、13人輕重傷,還有人雙眼失明,余姓「總道師」、擔任「三才」的2名林姓及許姓等共4名幹部也都涉案。而余女等4人在2022年間,與擔任任「三才」的詹女、許女等6人先後搬進該處位於大里區民宅,余女等人不滿游女規劃不力,6月初時連續多日拿拍痧版或徒手毆打游女的頭、臉、四肢及臀部等處,游女遍體鱗傷,最終於6月5日因橫紋肌溶解症而昏迷。余女等人不敢送醫,竟將她的沾血衣褲換下後逃離,詹、許則負責善後,為營造自己不在場假象,將血衣丟進舊衣回收箱後,再將房門反鎖,並找來鎖匠破門,並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協助送醫,全案這才曝光。而檢警發現余女渾身是傷、慘不忍睹,一旁還放有刮痧板,房內還有大量宗教書籍和勸世字畫,詳細調查後認定余女等6人涉案,依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台中地院則於8日宣判,認為證據不足,判處6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控鄰居宮廟燒金焚香、攤販油煙肺疾 咳嗽婦索賠遭法院二審駁回
高雄市魏姓女子認為,長期健康問題是住處2側鄰居經營的宮廟焚香、攤販油煙所致,因此提告鄰居與房東共五人,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至20萬元,魏女指出周邊環境污染導致咳嗽、支氣管炎以及雙側肺結節,生活品質受到影響,法院一審駁回後,二審再度被高雄橋頭地方法院駁回,確定敗訴。根據魏女的說法,左鄰居經營宮廟,經常焚燒金紙、點燃香火,導致空氣中瀰漫濃煙;而右鄰居柯姓屋主則將房屋出租,給楊姓夫婦經營攤位販賣油炸食品,產生大量油煙,不僅污染她的房屋外牆,也導致其長期咳嗽,魏女因此向邦姓宮廟經營者、柯姓屋主、楊姓攤販夫婦提出訴訟,要求精神賠償。然而,宮廟的邦姓負責人表示,為響應疫情防疫及政府倡導環保政策,宮廟早已停止焚香燒金,此負責人還指出,魏女在2012年搬來時就有咳嗽病史,多次向環保局舉報,然稽查結果顯示並未有任何違規情況,顯示污染與宮廟活動無直接因果關係。此外,柯姓屋主和楊姓攤販夫婦則辯稱,攤位主要出售涼拌小菜,並無煮食油炸食品,也未產生油煙,不可能構成空氣污染,鄰居和攤販業者均否認魏女的指控,並強調所有食物皆在外送前製作完成,未在住家附近產生任何污染。法官審理中,查看魏女提出的3份診斷證明,認為咳嗽和肺結節成因複雜,無法證實與宮廟或攤販有直接因果關係;此外,法庭勘驗魏女所提供的5段錄影畫面,儘管有焚香情節,但數名鄰居證稱,宮廟業者近年來未曾燒金紙或點香,環保局多次稽查也未發現有違規紀錄。在面對魏女提出的照片證據,法院認為房屋髒污成因多端,無法確認污染來源為攤販或宮廟;因此,一審法官綜合證據不足的情況,駁回魏女的訴求;魏女上訴後,橋頭地方法院依舊認為一審判決無誤,維持駁回原判決,全案定讞。
兒失蹤4年…熟人造訪一開房間驚見白骨 父急撇責:我都不進他房間
南韓有一名律師分享近年發生的一起驚悚憾事,一名父親曾報警兒子失蹤,但4年後卻在家中兒子的房間看到一具白骨,經推判他的兒子已經死亡約4年時間,震驚社會大眾。不過喪子的男人堅稱他不知情,因為自己從不進兒子房間;事後經法官依沒有謀殺動機,檢方也沒證據指出男子殺了兒子,最終他被判無罪。根據韓媒《韓聯社》報導,律師林周惠(音譯)在新聞節目中分享一起命案,有一名為人父的男子2019年跟警方報案,他的兒子失蹤,親友們與警方都找不到他的兒子;直到2023年5月男子的熟人到他家拜訪,意外打開他失蹤兒子的房間門,裡面竟有一具白骨。他們報警後,經過警方調查和確認後,房裡的白骨就是男子失蹤的兒子,推斷他的死亡時間約在2019年4月左右。事件曝光後,檢方認定男子知道兒子4年前選擇輕生,選擇忽視外,也不處理屍體甚至視而不見,依遺棄屍體罪將他起訴;不過男子開庭時堅稱自己不知情,因為他從來不會進兒子房間。最終法官認為檢方證據不足,男子沒有殺害兒子的動機外,也沒辦法認定他棄屍,因此判喪子的男子無罪。很多人好奇屍體腐爛會有難聞異味,但法官發現死者房間很髒亂又有許多垃圾,的確會影響男子聞到屍體腐爛的味道,他不知道兒子死在房間內也是有可能的。◎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板橋2男「碰瓷機車」要求賠償2萬5手法曝光 警方:是慣犯
小心被碰瓷!新北市板橋地區日前再度傳出假車禍詐騙事件,一名網友發文表示,自己騎車經過該巷弄時,兩名男子故意佔據路面兩側,讓機車僅能從中間通過,隨後機車後照鏡輕觸其中一名男子的手臂時,對方隨即將手錶丟到地上,並聲稱遭撞而要求現金賠償25000元。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我是板橋人」發文表示,自己在板橋文化路一段435巷內遭遇「碰瓷」,「我騎車經過照片中戴帽男子,機車右邊後照鏡撞到該男右手,隨即手錶掉落在地上且零件整齊散落一地,整齊到像是事先拆好一樣,因為連錶盤、時針秒針、錶冠、錶帶等等都分散開來」。網友表示,該名男子要求現場解決,並強調需立即支付賠償金,然而騎士選擇報警處理,沒想到兩名男子要求留下聯絡方式後迅速離開,「之後戴帽男子以趕時間為由,要求現場賠償現金25000元解決!當下我堅持報警,該男子說要趕時間,要到我的電話就往新埔一號出口走掉了」。網友也提到,「後來聽家人說在社團已有人po過類似文章,搜尋之後發現真的是一樣的人,因為戴帽男子的右腳上刺青是一樣的。板橋人社團搜尋『碰瓷』,就可以看到上一篇文章,他們出沒在板橋金華街,提醒大家萬一遇到類似事故,不要緊張害怕,堅持先報警,等警察來了再談後續就好」。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手法有錄下來了嗎?可以提供給警方跟大家」、「從網友PO的己經好幾次,也有報警但為何警察都沒有動作(讓壞人持續碰瓷),是證據不足嗎?」、「這二個人已經被PO上來好多次了,但仍然還是在板橋繼續騙人」、「手錶不是戴左手嗎?怎麼變右邊掉出?」、「我是6月受害者,同組人唷」、「之前已經有出現過,同樣手法同樣的人,大家多注意」。根據《中時新聞網》的報導,警方也調閱行車紀錄器畫面,確認這兩人正是今年6月曾因假車禍詐騙被抓的「碰瓷」嫌犯。根據警方調查,該名男子在事故發生前並未佩戴手錶,而手錶是他故意在後照鏡碰撞後丟下,企圖藉此詐騙賠償。警方指出,這兩名嫌犯詹姓男子與張姓男子此前已有多次詐騙前科,目前警方已鎖定該兩人,並通知他們到案說明。警方也呼籲,民眾若遇到類似情況,應立即報警,避免私下和解以防受騙。警方強調,無論事故大小,務必交由警方介入處理,以免落入「碰瓷」詐騙陷阱。
梨泰院踩踏159人慘死!首爾警察廳長怠職遭起訴 一審判決出爐
韓國首爾梨泰院2022年10月29日晚間傳出大規模人群推擠事故,更爆發踩踏悲劇,導致許多參與萬聖節活動和部分行人受難,最終造成159人慘死。時任首爾警察廳長金廣鎬事後被檢討,事發時應對不力,遭檢方以業務過失致死傷起訴;首爾西部地方法院今(17)日一審宣判金廣鎬無罪,令家屬們崩潰無法接受。根據韓媒《韓聯社》報導,梨泰院踩踏事件造成159人慘死,時任首爾警察廳長的金廣鎬因怠職遭檢方起訴,求刑5年有期徒刑。今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合意12部開庭審理後,當眾宣判金廣鎬無罪;對此法院說明,警方當日處理方式雖然不符合民眾期待,但檢方證據不足,無法證明金廣鎬有具體違反義務。除了金廣鎬遭起訴外,另外兩位同樣以該嫌疑被檢方起訴的前首爾警察廳人士教育課長柳美珍,及前112狀況隊長鄭大敬,也在一審被宣告無罪。開庭時有許多死者家屬坐在旁聽席,聽聞法官宣判無罪當下立刻群情激憤,紛紛喊叫抗議。梨泰院事件後成立的梨泰院慘案家屬協議會、梨泰案慘案市民對策會議,針對法院一審判決深感遺憾,批法院判決讓被告無法及時受罰,侵害被害人權力,希望檢方能加強搜索找出更多證據,提出上訴。南韓警界高層因梨泰院事件爆發,使得他們態度散漫、調度鬆散和應對不力的問題一一浮現,不止金廣鎬在事後1個小時19分鐘後才接到電話通知,甚至一度漏接;龍山警察署長李林宰在當晚11時15分才現身派出所指揮,救援的機動對在事發後85分鐘才抵達現場;而原本應該在最前線只會的經查廳長(中央)尹熙根居然在忠清北道露營,還喝茫宿醉。這些人怠職也被檢方認定是,導致多人死傷的關鍵因素之一。
高雄男與女友吵架! 員警相勸反被罵「吃厚肥肥」法官判決出爐
高雄岡山一名魏姓男子在住處與女友發生口角,警方到場處理。在離開現場前,他對警察辱罵:「警察仔不錯,吃厚肥肥、裝得捶捶(台語)」,因此被依妨害公務罪逮捕。日前,橋頭地院審理此案,認為魏男的行為僅屬於主觀情緒的表達,並無故意犯罪的意圖,且證據不足,最終裁定無罪。檢方指出,今年4月間,魏男在高雄岡山的住處與趙姓女友發生了口角,岡山分局接獲通報後,派3名警員前往到場處理糾紛。警員到場後,魏男竟以台語嘲諷道:「警察仔不錯,吃厚肥肥、裝得捶捶」等語辱罵,因此被依妨害公務罪起訴。魏男在應訊時坦承,當日他喝了酒,與女友發生爭吵後,女友報警。當他下樓準備離開時,恰巧遇到警員到場,面對警員的苦勸,他一時情緒激動,便辱罵了警員。橋頭地院法官在勘驗警方密錄器的影像時,發現魏男與警員的互動僅約1分鐘,並警員要求他填完資料後離去時,他隨口抱怨:「我回去喔?啊我錢都沒拿到耶」,警員建議他尋求司法途徑協助,魏男才一邊轉身離開,一邊說:「警察仔不錯,吃厚肥肥、裝得捶捶」。法官認為,根據現有證據來看,魏男當時已配合警員完成查緝作業,只是在離開前說出情緒性的粗鄙言語。經警員口頭制止後,他並沒有再用其他粗鄙言詞辱罵,隨即遭到逮捕。法官對魏男是否具有妨害員警執行公務的主觀意識表示高度懷疑,加上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他是出於妨害警員執行公務的意圖,最終因證據不足,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賀軍翔遭控性侵獲不起訴 女荷官「未提出再議」全案確定
藝人賀軍翔於今年初被指控在台北市松山區一私人招待所涉嫌性侵女荷官,但經北檢調查後,因證據不足,於上個月對他做出不起訴處分。由於告訴人未提出再議,因此賀軍翔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賀軍翔參加了一場私人聚會,當時他在場飲酒,隨後與一名女荷官發生爭執。女方指控賀性侵,但賀軍翔否認,事後女荷官向松山警分局報警提告。5月時檢方為了保全證據,搜查了賀軍翔位於松山區民生社區的住處,並扣押了他的手機,隨後賀軍翔以被告身份接受檢方偵訊。當時賀軍翔也透過律師澄清,「並未與任何第三人有任何踰矩行為」,強調是因檢警需要通聯紀錄偵辦案件,手機才被取走,「偵查程序期間,賀先生全然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然檢方至賀先生住處搜索一事,媒體卻提前知悉,讓賀先生深感困擾,希冀本案承辦人員能將心比心。不有任何違法情形。」檢方調查後根據現場證人證述,未發現賀軍翔與告訴人有肢體接觸,且招待所無監視器影像可以佐證。手機對話紀錄顯示,賀軍翔對話內容及語氣無異常,當晚醉倒對於性侵指控毫無認知,且檢方檢驗相關證據,並未發現男性Y染色體DNA。最終檢方認定性侵罪嫌不足,於9月6日宣告賀軍翔不起訴處分。根據《刑事訴訟法》,告訴人若不服不起訴處分,可在10日內聲請再議,然而本案告訴人未在期限內提出,因此不起訴處分已確定。
千元轉賣父母生前處方藥!女兒竟被判「販毒罪」 二審結局大逆轉
大陸廣州女子廖華(化名)在父母去世後,以人民幣260元(約新台幣1188元)轉售雙親生前服用的鎮痛處方藥「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氨酚羥考酮片」,遭山東濱州市陽信縣警方跨省抓捕,罪名是犯販賣毒品,一審遭處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案經上訴,陽信縣檢察院近日以證據不足撤訴,目前該不起訴決定已生效。《澎湃新聞》報導,廖華的雙親生前都患有疾病,其中父親罹患結直腸癌晚期,2023年1月去世,之後母親也因病過世。廖華稱,父母去世後留下了一些藥,自己一時不知道怎麽處理,經病友建議進入群組轉售。不久後,一名暱稱「王」的成員傳訊詢價,雙方約定以260元價格出售5盒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氨酚羥考酮片。沒想到,跟廖華購買藥品的董姓男子是名毒蟲,收到藥品後不久便主動開車到當地派出所報案,說他在網上買到國家管制藥品。事後,廖華因涉嫌販毒遭到起訴。法院認為,被告以牟利為目的,販賣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精神藥品,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廖華認為,該藥是父母離世留下,因為醫院不回收才在微信轉藥群販賣,不知道問題那麽嚴重,決定上訴。律師主張,涉案藥品是被告父親去世後留下,其對藥品的性質、功能的認知停留在治病、止痛層面;而在藥轉群轉讓藥品,是病友之間互相交換所需藥品的行為,被告沒有販賣毒品的動機、目的。二審期間,公訴機關曾建議法院對廖華定罪免罰,但廖華認為自己無罪,辯護律師為其作了無罪辯護。之後,濱州中院將此案發回重審。今年9月陽信縣檢察院撤回對此案的起訴,目前該不起訴決定已經生效。
汪建民病逝/不敵肺腺癌離世!汪建民生前「背債上千萬、遭控性侵」起落人生曝
曾以《台灣靈異事件》鐵頭警官一角竄紅、56歲男星汪建民,近年來鮮少出現在電視鏡頭前,今年7月他久違現身螢光幕,自爆自己罹患「肺腺癌」第4期,且癌細胞已經擴散,怎料如今卻傳出病逝消息,令外界震驚不已。事實上,汪建民近年來不僅爆出積欠上千萬債務,更曾遭女網友控訴性侵,生前風波不斷,如今終於得以放下前塵紛擾。汪建民的妹妹今(8日)在臉書悲痛證實病逝噩耗,指汪建民於昨(7日)晚間已經與世長辭,「很謝謝最後這段時間幫忙的朋友們,包含所有細心照顧的醫療人員、社工朋友。謝謝一直以來支持建民哥的朋友們!也對所有被建民哥虧欠的朋友們,致上最深最深的歉意,這輩子虧欠的讓他下輩子還給各位,也懇求各位高抬貴手,給家人們一個空間,隨著建民哥的離世,一切煙消雲散!最後謝謝在建民哥最後這段時間陪伴他的女朋友Joan,謝謝妳在他身邊的不離不棄,也讓妳承擔了很多事情,再次感謝。最後祝福大家平安健康。」事實上,以飾演《台灣靈異事件》鐵頭警官一角竄紅的汪建民,當年工作邀約不間斷,每月收入高達30萬元,自覺賺錢容易的他,經常大手筆購買奢侈品肆意揮霍錢財,入不敷出的狀況下,他只好向身邊友人、藝人借錢周轉,甚至找上地下錢莊借錢,背了上千萬的欠債,更曾為了躲債神隱失聯一段時間。不僅如此,汪建民更曾捲入性侵疑雲,一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指控,當時的她才19歲,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大她28歲的男星汪建民,沒想到竟被載往山上強吻、上下其手,甚至被騙到汽車旅館無套性侵,「8年了,我没有忘記這些事情,我目前依然服用著身心科的藥,看到他任何上節目的身影,或拍的戲,我都會反胃,甚至嘔吐。」針對女網友指控,汪建民也發聲駁斥,強調自己沒用過交友軟體,「我可以斬釘截鐵說,我從來不曾在女方不允許狀況下去侵犯對方。」經過調查,今年3月因證據不足,汪建民最終獲得不起訴處分。
性平三法上路半年 公共場所仍是重災區、肢體騷擾為大宗
112年5月開始的#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並讓許多過往曾遭受性騷擾的被害人有勇氣挺身而出,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即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正,並於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至今已滿半年。性平三法新法今年3月8日上路,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施行至今已滿半年。衛福部今(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性騷擾防治施行情形,通報案件量穩定持平,其中以公共場所肢體騷擾最大宗,被害人仍9成為女性。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提醒,性騷立案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民眾日常中應尊重他人,避免成為加害人。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總共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較去年同期略降,經各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完成共1213件,約2成仍在審理中,其中性騷擾成立案件669件、佔55%,不成立案件則有269件、22%,理由多為證據不足;被害人有九成為女性,與以往無太大落差。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性騷擾行為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佔42.5%,其次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26.9%、「言語騷擾」約20%、「跟蹤尾隨」則有約6%;發生地點以「公共場所」為大宗,其次為數位媒體、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住所。張秀鴛指出,性平三法如同漏斗,若有師生關係,即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應向所屬學校申請調查;若與執行業務、僱傭關係有關,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申訴管道為雇主或縣市機關;其餘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可向行為人所屬單位、單位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或性騷發生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張秀鴛表示,性騷擾成立案件中有8成行為人會提出訴願,約6成行為人否認性騷擾,主張自己遭污衊或與被害人兩情相悅;另有38%認為自己無性騷擾犯意。張秀鴛提醒,很多自認幽默的話語或行為,如「穿那麼暴露根本就是在引誘別人」、「帥哥胸部很堅挺喔」,或未經對方同意隨意勾肩搭背、訊息傳送與性有關的照片等,都可能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被冒犯。張秀鴛強調,不論行為人有沒有犯意、是不是故意,性騷擾事件認定上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並以客觀人證、事證、物證作為重要判斷標準。每個人身體界線並不相同,提醒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應尊重他人的界線、注意與他人互動分寸,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加害人。衛福部提醒,為強化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各公共場所主人除平日應落實員工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外,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應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證據、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於事件發生後亦應檢討、改善場所安全,建構友善安全的環境空間。衛福部強調,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可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學校提出申訴;若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可向所屬單位的縣市主管機關申訴;或向事件發生地警察局提出申訴,進行調查後送各地方政府社會局進行審議。衛福部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打斷性騷擾情境或轉移焦點等方式,共同營造、維護性騷擾零容忍的環境。
獨/死性不改!惡男狂換女友「養寵物」 虐死蜜袋鼯埋屍公園
北市又傳虐待動物致死案!本刊曾報導過27歲的趙育慶曾多次假借領養名義,實際上卻以火烤等殘忍方式,將貓咪殘忍虐死,事後更被控拐騙剛成年少女作為女友,涉嫌妨害他人人身自由,強迫女友一起吸毒,因而遭逮;不料本刊再次接獲爆料指出,趙姓男子不但重出江湖,重新交了新女友後,虐死女友所養的蜜袋鼯,並將屍體棄屍在公園內。據了解,有多項妨害性自主、毒品等前科的趙姓男子,其疑似在吸毒後就喜歡以虐待動物為樂,曾多次假藉愛心領養貓咪,實際上卻以殘忍手段將貓隻虐死,隨後將屍體放入垃圾袋內丟入垃圾車,就連其前女友曾養的龍貓也不放過,不過案件經新北地檢署審理後,最終仍以證據不足,對趙男做出不起訴處分。而去年年底,趙男再被爆出其新交女友後重出江湖,以女友的名義故技重施,短短1月以火烤等方式虐殺至少6隻貓,最終被看不下去的女友怒報警處理,更控告趙男涉嫌妨害其人身自由。然而趙男消停沒幾個月後,換了新女友後,看上新女友所養的蜜袋鼯,繼續強迫女友和他一起吸毒,殘忍虐殺2隻蜜袋鼯後將屍體埋在北市中山區的一處公園內,而女友看著愛寵被虐殺,崩潰之下怒前往警局求助,並對趙男控告多起刑事案件。北市中山分局日前獲報後,也在上月25日持拘票將趙男拘提到案,並依妨害性自主、傷害、侵占、竊盜與動保等罪將趙男移送地檢署偵辦;最終趙男被裁定4萬元交保。據悉,趙男被捕時,其身邊又重新再結交一名新女友,疑似再鎖定目標準備領養動物。對此,北市動保處也回應表示,相關案件已在第一時間通報收案,由於趙男所犯之案件為刑事案件,動保處也已在第一時間蒐證完整,將相關證據交由檢警進行後續偵辦。由於趙男不是第一次犯案,動保處也回應表示,目前已將趙男列為各大動物收容機關的黑名單,但因為趙男不用自己的名字收養,後續更委託他人進入收容所領養,目前動保處已要求北市收容中心須對收養人提供緊急聯絡人資料,藉此過濾資料,同時聯絡各大中途之家,告知趙男情事,避免再讓趙男得逞,剩下的也只能等判決出來,才能對趙男有實際作為。
女員工勾搭醫美集團總院長「拿車又拿房」 元配提告求償勝訴
國內一家知名醫美集團的黃姓總院長遭髮妻指控與公司廖姓女員工發生不正當關係,黃男的妻子對廖女提出訴訟,並求償100萬元,最終法院一審判決廖女應賠償20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該醫美集團在台北、新竹、台中和高雄都設有同名診所,其中黃姓總院長與妻子結婚已逾20年,並育有三名子女。而黃妻擁有留美企管碩士學歷,負責台中診所財務管理,並擔任新竹診所執行長。而在黃妻一次於新竹診所處理公務時,意外發現黃男與廖姓女員工的曖昧對話,其中包含「很想,你想抱抱」、「老公早點休息…很想你」、「想你惹」、「我們晚上住這附近飯店嗎?」、「可以King size的床架嗎」等用語。除此之外,內容中還討論了看屋、購屋、購車及購買家具的計畫。後續黃妻也提出指控,表示丈夫不僅經常與廖女在台中的房子過夜,還於2022年將一間價值千萬元的預售屋直接轉讓給廖女。黃男甚至在2023年7月將台中診所的財務和人事權交由廖女管理,甚至將台北診所的收入匯入廖女名下公司,並為其購買賓士車代步。而面對這些指控,廖女辯稱自己是被聘為品牌高階經理和特別助理,預售屋是用來抵償積欠的150萬元簽約金,後續貸款由他自行支付。至於關於在台中住所過夜一事,廖女則回應這是因為工作內容包括接送黃男,所以偶爾會借住,但都是分房睡。廖女還強調,其名下公司從事醫療器材租售服務,台北診所匯入的實際上是貨款,賓士車也不是黃男購買的。而法官在審理後,認為黃妻提供的Line對話記錄應屬實,並無偽造情形。對話內容足以證明黃男與廖女的互動已超越正常男女關係。但對於黃妻其他指控,由於證據不足,因此法院並未採信。法院在考慮到廖女的行為已對黃妻造成精神上的痛苦,法院衡量雙方的學經歷與經濟狀況後,一審判決廖女應賠償黃妻20萬元。這個判決仍可上訴。除此之外,黃男曾控告妻子竊錄他與廖女的Line對話內容,但檢察官對黃妻做出不起訴處分,黃男的再議也被駁回,不起訴處分已經確定。
柯P被押 國民黨團公開呼籲檢方法院審理勿受外力干預
針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法院羈押,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強調,北院分別針對北檢聲押柯文哲,開過兩次羈押庭,昨日北院承審法官在「程序庭」即有言在先,要求北檢不得在發回更裁程序中提新事證,理論上,兩次羈押庭審查的事證應該完全相同,但為何兩個庭的承審法官見解差這麼大?畢竟「一種事證兩套標準」,已讓民眾難以理解,法院裁定標準究竟為何?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針對柯文哲昨日被押予以回應。林思銘代表國民黨立院黨團,呼籲檢方辦案應該嚴守正當法律程序,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勿忘物縱釐清真相。黨團也同時呼籲法院,不應有兩套標準,同樣事證,不同法官見解居然南轅北轍,做出完全不同裁處,「如何讓人民信服、司法公信力又何在」?林思銘說,法官應該要超然獨立於政治之外,相同事證應該有相同審查標準,不應受到外界任何勢力影響,公正無私的進行審判,人民才會對司法有信心。他同時質疑,綠營強烈質疑京華城案,但反觀高雄國賓飯店改建案,市府給予高達1142%的容積率獎勵,比柯市府給京華城的容積獎勵更高。高雄市政府原本強調沒有問題,近日卻又突然改變說法,說要委託內政部邀公正客觀的第三方機構重新評估。他指出,台北國賓飯店容積獎勵僅有894%,高雄國賓容積獎勵卻比台北國賓與京華城案更高,引發外界質疑是否合理?固然高雄國賓與台北京華城案,基本性質不同(一為危老、一為都更),但黨團呼籲檢方,都應針對兩建案的容獎比例、危老係數進行調查,查明背後是否有人為操作,「北高容積獎勵標準不一致,是否暗藏玄機」確實有必要查明。林思銘也「誠心呼籲」民眾黨立委,在新會期要打起精神,在野力量一起努力繼續監督政府施政,為人民打拼,只要理念相同、價值判斷一致,不論法案、預算、人事權審查,藍白都有很大的合作空間。稍後,林思銘在回答媒體提問時,也再次重申,京華城是否為弊案,黨團充分尊重檢調、法院的審理判決,但之所以提出呼籲,是期待檢方偵辦要嚴守正當法律程序,法官也不要因為任何外部勢力干涉,超然獨立辦案,與藍白合作無涉。林思銘並表示,媒體報導,法院懷疑柯P拒絕被搜索、涉嫌滅證,但他要以過去從事律師過來人的經驗說句話,其實一般民眾聽到檢方要搜索都很緊張,而且檢方搜索還會翻箱倒櫃鉅細靡遺,天花板都不會放過,應該沒有所謂滅證的問題。他還說,檢方應該已經掌握不少證物,但第一次法院仍認定證據不足,尤其檢方迄今沒提出涉案金流的證據,朝圖利罪方向發展,但圖利罪要證明屬故意、實質影響,其實不容易,如果沒查到金流,外界當然會質疑羈押柯是否被帶風向?收押禁見在野黨主席是否為偵查過程中的最好選擇?當法院已經做過一次無保飭回裁處下,昨日北院收押禁見的目的究竟為何,也難怪外界有質疑,檢方院方其實都有檢討空間。
指柯文哲將續遭國家機器追殺 黃國昌:賴清德絕對不會收手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4日接受專訪指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遭北檢聲請收押禁見,最後法院認定檢方證據不足,裁定將柯無保請回,檢方現在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下午將裁定,就算是裁定駁回,總統賴清德也絕對不會停手,很明顯就是動用國家機器在做政治追殺柯文哲。「賴清德絕對不會停手!」黃國昌接受《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主持人黃光芹訪問時直言,無論今日下午高等法院等下對柯文哲的裁定結果是什麼,賴清德絕對不會停手的。假設即使結果是裁定駁回,台北地檢署會不起訴柯文哲嗎?他解釋,檢方要羈押有兩個要件,要聲押的對象有逃亡的可能以及與他人串供之嫌,京華城案已紛紛擾擾這麼久,請問柯文哲要跟誰串供?但柯很清楚知道,他明顯遭動用國家機器的追殺,接下來絕對會動用所有檢調去對付他,而且是絕對不會停。黃國昌表示,京華城案的爭點在於,有沒有圖利或違背法令,以及到底有沒有人違法收賄?他直言,不曉得該說驚訝還是不意外,當檢察官要聲押柯文哲時,就會出現以前從來沒出現的資訊在特定媒體上,例如當天特定媒體說柯文哲收了700萬元不明金流,而且只要有1家新聞寫了,其他家媒體就會跟著「賄聲賄影」,但最後北檢針對700萬元一個字都沒有提。黃國昌痛批,昨日黨團記者會自己也直接挑戰《鏡週刊》,質問該週刊這陣子所有的報導依據是什麼?但結果《鏡週刊》卻發聲明罵他,「所以我才很憤怒的發臉書,話講得非常不客氣」。他也說,到目前為止該週刊針對那700萬元的依據,或是威京集團到底怎麼把錢給柯文哲,「一樣都沒講清楚」。「今天檢方要提抗告,就突然又出現柯文哲有1000萬元。」黃國昌指出,仔細看那篇報導,只有標題寫了1000萬元,內文卻完全沒提到人、事、時、地、物,他直言,現在只要「死豬不怕滾水燙」,「臉皮夠厚,只要有人寫了,其他家媒體就蜂擁而上。」黃國昌怒嗆,本來要扮演權力監督、濫權監督的就是司法跟媒體,這次都一搭一唱,目的就是想要把柯文哲關起來,完全不談程序正義、證據,一個莫名其妙的標題,就變成今天瘋狂追逐的目標,「不覺得非常病態嗎?請問又是誰在放話?」黃國昌指出,今早他跟柯文哲去花蓮祭拜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崑萁的母親時,柯就跟他說,「為什麼檢調可以被這樣使用?這不是很可怕的事嗎?」黃表示,大家冷靜想想,當國家檢調被這樣使用,掌握權力的人可以任意的追殺人,以後不就沒完沒了?因為誰只要拿到權力,要砍誰就砍誰,本來應該要對濫權監督的媒體,竟然在整個結構中,不僅是推波助瀾,還淪為幫兇、打手,再這樣下去,台灣法治只會不斷向下沈淪。
柯文哲無保請回 賴士葆認檢方做的功課還不夠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北檢聲押,但今年凌晨法院召開羈押庭,,最後卻裁定柯無保請回。對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直言,現在來看,無保請回代表證據不足,以目前的結論而言「檢方是很丟臉的」,畢竟要押人,條件一定要夠,不論是有重罪、有逃亡之虞,串證之虞,收賄雖是重罪,但現在看起來北檢就是沒抓到直接證據,只有可能疑似圖利,這個標準就寬了,如果證據薄弱,北檢想聲押柯文哲,當然就會非常辛苦。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則說,不希望媒體看到事情就無限上綱、24小時疲勞轟炸,「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立院新會期今天開始辦理報到,朝野立委今天在登記報到之餘,也被在場媒體問到如何看柯文哲被法院裁示「無保請回」?對此,賴士葆認為,從目前的情況看來,北檢可能仍只掌握到柯涉嫌圖利的事證,但要辦賄選證據薄弱,檢方聲押就會很辛苦,北檢恐怕有功課作得還不夠的問題。他說,因為檢方已經揚言提抗告,柯文哲的案子還沒有結束,未來會不會起訴,目前都不知道,如果最後柯全身而退,柯文哲的支持者甚至中間選民就會強力反彈,柯的政治生命是否如同日本學者小笠原早先預測的「恐怕已經出局」就非常難講,民眾黨支持度有可能回升,反之,如果柯還是官司纏身,那就是另外的一件事。同時辦理新會期報到的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則認為,此次藍營表態的不多,因為大家都還在觀察,期望司法給予公平正義審判空間,也不希望媒體看到事情就無限上綱、24小時疲勞轟炸,還對這件事擴大解讀,畢竟司法系統、媒體生態都應該是「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柯志恩受訪時也坦言,看到柯文哲被無保請回,她是挺驚訝的,與大家的預期不同,但仍然期待司法能勿枉勿縱。柯志恩也被問到,如何看待柯文哲曾稱沈慶京也是台北市民?柯志恩表示,財團不是不能見,但當京華城案如火如荼在討論時,政治人物還是要避嫌,不能因為沈也是台北市民就不避嫌,並竟沈過去其實還有非常多爭議,彼此間仍有些關聯度。她說,政治沒有那麼天真,柯文哲不能總說愛怎樣就怎樣,也要考量社會觀點,柯文哲指沈慶京是以市民身分與他唱歌,她個人認為不太妥當的。
吃薑母鴨違停遭正義姐檢舉!他飆罵「三字經」挨告 判無罪原因曝
段姓男子與友人2022年2月間相約至高雄市三民區的薑母鴨店用餐,未料段男因違停轎車與附近住戶的杜女發生口角,段男氣憤之下對她飆罵「三字經」及「檢舉醜女人」等話,杜女憤而提告,高雄地院審理認為段男謾罵行為不具持續性及擴散性,不至於造成對杜女的名譽毀損,最終因罪證不足裁定無罪。檢方表示,段男與友人2022年2月到高雄三民區吃薑母鴨,因在店家門口違規停車與杜女發生糾紛,杜女因不滿店家長期占用人行道營業及顧客違規停車,導致附近住戶出入不便,她才持手機拍照蒐證欲向警方檢舉,恰巧被段男發現愛車被她拍照準備舉發,他立即上前向她理論。期間段男情緒失控,脫口罵出「三字經」、「檢舉醜女人」、「不敢見人,戴口罩」、「不要理會這個白痴」等不雅言論,令杜女覺得名譽受損憤而向他報警提告,並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法官表示,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段男行為雖讓杜女感到冒犯及不悅,但根據當時的環境及雙方糾紛的前因後果,杜女的名譽不至於遭到嚴重貶損,且段男謾駡的話語與網路散布的侮辱言論不同,不具持續性及擴散性,最終因證據不足裁定段男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