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受訓
」再戰大法官1/數千員警拚巡官卡關 行政訴訟失利瞄準憲法法庭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已改制為「憲法法庭」)2018年做出釋字760號解釋,認為2010年以前通過三等(乙等)警察特考及格人員,其中大約7千餘位無警察大學學歷者,無法升遷當巡官或相當職務,導致系統性不利的差別待遇,牴觸憲法平等權原則,宣告違憲,不過目前仍有2千餘位警員候補、無法升遷,為此,當初代表員警聲請釋憲成功的律師吳弘鵬再次提請行政訴訟,日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近日將告上憲法法庭、再度挑戰大法官!據了解,大法官釋字第760號解釋公布後,內政部當年7月間通過「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增設「警佐班第四類教育訓練班期」,希望讓2010年以前通過三等警察特考人員於2021年前在警察大學完成調訓,補齊升遷資格,至於當初委由吳弘鵬律師聲請釋憲的員警,則優先調訓,後來也升為巡官,不過根據吳弘鵬統計,內政部增開的「警佐班第四類教育訓練班期」受訓完畢員警,至今僅有數百人升遷巡官等職務。吳弘鵬律師替基層員警打官司,希望幫助他們跨越「官警鴻溝」、順利升上警官。(圖/趙世勳攝)為此,吳弘鵬律師再接再厲,接受未能升遷的39位資深員警委託,提起行政救濟,希望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還給他們公道。這些員警主張,根據大法官釋字760號解釋,他們已到警大受完相關訓練,因此有權向警政署請求派為巡官等相當職務,他們質疑警政署聲稱員額有限,卻又保障警大四年制學士班畢業生優先派任,明顯有差別待遇。他們從事警職多年,理應優先於毫無執法經驗的警大畢業生,警政署「訓而不用」、怠於行政,嚴重影響他們權益,因此訴請派任他們為巡官或相當職務。警大四年制畢業生優先派任巡官,引發基層員警不滿,警政署表示警大本來就是培育基層幹部的搖籃。(圖/王永泰攝)警政署則主張,《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第2項規定,巡官等相關職務以上,應經警大畢業或訓練合格,但因員額有限,因此結業學員需要擇優任用,不是都能派任巡官等職務。警大培育基層警察幹部,警專培育基層警察人員,因此警政署並非獨厚警大四年制畢業生,而且警大招生人數從2019年起逐漸下修,為維持基層員警升職管道,並兼顧警佐班第四類人員權益,已每月盤點缺額擇優升遷任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採信警政署見解,基層員警遂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北高行判決,認為大法官釋字760號釋憲理由書指出,巡官等相關員額有限,只有部分考試及格人員才能派任巡官,這是無可厚非的事,但仍應安排他們到警大完成必要訓練,並在訓練及格後,取得巡官等相關職務的任用資格。最高行政法院強調,目前這些警大受訓完成的員警,已取得任用巡官資格,警政署的作法已符合大法官釋憲意旨,至於該如何擇優派任,仍應由警政署本於職權及適才適所考量,並不是說受訓完畢就一定能派為巡官。
停職警升官1/因集體收賄遭停職 他卻靠三等特考洗白等任官
北部員警去年8月爆出集體開單收賄案,新北、桃園與新竹縣三地員警涉嫌勾結代辦業者鑽法律漏洞圖利,包括板橋警分局信義所警員廖家毅等多人遭羈押停職,共22人於5月中被起訴,廖員雖在收賄案爆發前考上三等特考,但涉案的他卻還能在警大受訓並等待分配任官,荒謬景象讓基層憤怒不已,希望相關單位能阻止涉案人員透過考試「洗白」的歪風。檢調發現,該起收賄案規模龐大,時間更長達3年,多位員警從2018年開始勾結代辦業者,開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交通違規舉發單,讓原本吊扣牌照的處分變成吊銷,車主繳交罰鍰後便能「借屍還魂」、重新領牌上路,員警則從中收取每台數千到數萬元不等的費用,圖利金額更高達4億7000萬元。全案直到2021年,樹林警分局發現麾下員警開單情形異常,且收到相關案情檢舉便主動自清調查,檢調展開數度搜索後發現新北、桃園與新竹縣三地共22名員警牽扯其中,包括廖員在內的多名員警在去年8月被羈押,並在第一時間依法停職,今年5月則有22名員警遭到起訴。 員警利用開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交通違規舉發單,讓原本吊扣牌照的處分變成吊銷,協助車主繳交罰鍰後便能重新領牌上路。(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全案本該隨著司法調查而落幕,被起訴收賄的員警將離開警界、以正紀律,卻有知情人士發現廖員去年6月參加警察人員三等考試並順利通過,他遭羈押停職時正是金榜題名之際,而廖員在羈押期滿後竟若無其事到警大受訓上課,如今即將受訓結束、等待任官,透過考試「洗白」的漏洞讓基層看傻了眼。據了解,想進入警界服務得通過一般警察人員三等和四等考試,四等得高中職以上學歷,入職後從一線三星基層員警開始做起,薪水加上各種津貼,每月可領5、6萬元,三等考試則要求大學畢業,考試科目和專業度都比四等困難,但錄取分發後便能直接擔任二線一星的巡官,月薪更從7萬起跳,還有機會報考警正班和分局長班,從此就能扶搖直上、平步青雲。廖員遭起訴還能受訓的消息讓警界忿忿不平,有人向警政署檢舉,卻只得到「研議是否將相關涉案情節重大人員於訓練計畫中增訂不予調訓之規定」,如今廖員即將分發,相關單位卻仍未有相關處分或動作,連廖員何去何從、是否繼續任職警界都沒有交代。板橋警分局信義派出所員警廖家毅(右)因收賄案而被羈押停職,如今卻在警大受訓,讓基層忿忿不平。(圖/翻攝畫面)「開假單遭羈押的警員都能到警大受訓、等著當警官,其他守法的員警情何以堪?」知情人士表示,警大校訓為「誠」,要求每位警職人員對大眾以誠相待、蔚為國用,如今卻放任遭起訴和停職人員受訓進修,彷彿沒事人一樣等待升官,倘若廖員真的透過考試洗白,將會是對全體警員的最大侮辱,希望相關單位能阻止此事發生。警政署表示,廖員是在案發前就通過公務人員三等特考,目前依相關規定在警大接受訓練階段,由於案件仍在審判中,尚未判決有罪,並不符合取消受訓資格,警大會在受訓期間加強考核,但這並不代表廖姓員警未來一定會派任警官,若屆時判決有罪定讞,將會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進行後續處置。
停職警升官2/他收賄遭起訴 IG滿是豪車名表 三等考上榜心得:初心很重要
北部去年爆發大規模員警收賄案,新北、桃園和新竹3地員警勾結代辦業者,用開單讓被吊扣牌照的車輛「借屍還魂」,圖利金額高達4億7000萬元,板橋警分局信義派出所員警廖家毅也牽涉其中,遭羈押停職,但他考上警察三等特考,羈押期滿後照樣進入警大受訓,目前正在等待分發任官,還在上榜心得中呼籲考生「初心很重要」,讓基層員警直呼荒謬。據了解,租賃汽車常因客人危險駕駛或超速,導致車牌遭吊扣6個月,業者不甘此期間車輛無法出租營利,又發現若車牌被吊銷後,只要繳交罰鍰就能重新領牌,因此不法代辦業者將吊扣車牌的車輛開到固定路段,再讓配合的員警開罰單,吊扣車因而加重處分變吊銷,車輛就能「借屍還魂」、繼續上路。檢調發現新北、桃園和新竹縣三地員警牽涉其中,廖員在內的多名員警在去年8月被羈押,並在第一時間依法停職,今年5月則有22名員警遭到起訴,而廖員於去年考上三等特考,羈押期滿後照樣進入警大受訓,等待受訓期滿後分派任官,此消息讓基層甚感不滿,直呼「讓守法同仁情何以堪。」知情人士表示,廖員私下生活奢華闊綽,總在個人頁面上炫耀動輒數十萬的AP名錶,或是「假抱怨、真炫耀」,邊說著台北市停車位難找,卻附上BMW的方向盤當背景圖,還曾稱已故男星保羅沃克鍾愛的福特野馬跑車是「下班用的警車」,高調炫富早已招來側目。廖員從警時間不長,生活卻奢華闊綽,常在臉書曬出福特野馬跑車而招來側目。(圖/翻攝畫面)「原以為是富二代來體驗生活,後來才知道他原來有額外收入。」該知情人士說,廖員年資尚淺,畢業至今才3、4年,即使警職薪水較平均收入豐厚也難以支撐其買車買錶的富足生活,直到案件曝光大家才恍然大悟。諷刺的是,在廖員被羈押後,他就讀的補習班還貼出其「上榜心得」,廖員除了傳授念書技巧外,更希望考生「不能忘本,初心很重要」,要清楚自己為何當警察,像他就是希望「在還活著的時候就是要幫助人、抓壞人、珍惜身邊對我好的人」,種種言論都讓基層員警搖頭。如今廖員正在警大受訓,受訓期滿後更可能分派任官,基層員警則反彈連連,認為廖員真的透過考試洗白,將會是對奉公守法的警員最大侮辱,希望相關單位能阻止此事發生。警政署表示,廖員是在案發前就通過公務人員三等特考,目前依相關規定在警大接受訓練階段,由於案件仍在審判中,尚未判決有罪,並不符合取消受訓資格,警大會在受訓期間加強考核,但這並不代表廖姓員警未來一定會派任警官,若屆時判決有罪定讞,將會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進行後續處置。廖員的IG上滿是動輒數十萬元的AP名錶和百萬跑車,讓人誤以為他是富二代,收賄案爆出後大眾才知道他原來有其他收入。(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