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械使用條例
」 警察 開槍 拒檢 警械使用條例 台南女通緝犯攜愛狗衝撞警車拒捕逃逸 警開槍追緝2小時內落網
宜蘭縣羅東鎮5日上午,發生一起女通緝犯駕車衝撞警車並逃逸的驚險事件,40多歲的游姓女子因涉及毒品案件被通緝,在警方執行盤查時不僅拒絕配合,還當場駕車衝撞警用機車,隨後逃離現場,儘管警方立即對其車輛開槍示警,游女仍不顧警告,繼續駕車逃逸,警方經過2小時的緊急追緝,最終成功將其逮捕,並將案件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事件發生於上午9時左右,當時游女正駕駛1輛黑色轎車,車內還帶著愛狗,行駛在羅東鎮純精路與中山路口處,巡邏中的警方發現該車輛有異,隨即上前進行盤查,根據警方說法,游女早已是毒品通緝犯,當警方要求將車輛停下並接受檢查時,游女不僅裝作聽不見,還突然加速駕駛,撞上警用機車後迅速逃逸。執勤員警見狀,為防止游嫌對周遭民眾和警方造成更大威脅,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的規定,選擇對該車的左前輪開槍射擊,然而,游女完全無視警方的警告,繼續逃離現場。警方隨後立即啟動專案小組,根據沿途監視器影像和相關線索,鎖定游嫌的藏匿位置,約11時,監視器拍到游女急忙駕車返回住所,停車後抱著愛狗慌張進入家中,警方掌握此一重要資訊後,迅速展開圍捕行動,並在短短2個小時內成功將游女逮捕歸案。羅東分局指出,游女的行為已嚴重妨害公務,並且在毒品案件中屢次躲避法律追訴,對社會治安構成威脅,警方將依《妨害公務》、毒品通緝等多項罪名,將其移送宜蘭地檢署進行後續偵辦。警方強調,任何挑戰公權力的行為都不會被輕易放過,呼籲社會中的不法分子不要心存僥倖;未來,警方將持續強化巡邏與打擊犯罪的決心,以保障社會秩序與民眾的安全福祉。
桃機二航廈驚傳槍響!賓士拒檢逃逸「警連開13槍」 已鎖定疑犯身分
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昨(16日)晚間10時許驚傳槍響,航警局員警在執行交通勤務時,看見1輛租賃賓士車違停,隨即上前盤查,不料該車拒檢並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找到逃逸車輛蹤影,準備二度攔查時卻遭對方加速衝撞,雖然員警連開13槍試圖阻止,仍遭犯嫌脫逃。警方根據車籍資料掌握駕駛身分,已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據了解,桃園機場航警局保安大隊員警16日晚間執行交通勤務時,發現1輛租賃車違停,立即上前盤查。沒想到,車主一搖下車窗,車內便飄出濃厚塑膠味;警方懷疑駕駛有毒駕可能,正準備進一步檢查時,對方突然踩油門加速逃逸。航警局調閱監視器,於晚間10時24分鎖定車輛位置,發現該車停在航站南路的公務停車格。警方鎖定可疑車輛所在位置後,隨即通知現場警力到場,欲進行2度攔查,誰知該車駕駛卻突然加速,衝撞警車和1輛民用自小客車後逃逸。警方依據《警械使用條例》開槍13次試圖阻止,最終仍讓對方逆向開至國道入場道方向成功逃脫。航警局保安大隊二隊第一分隊長蘇峯億今(17日)說明,肇事車輛衝撞巡邏車的右前車頭和1輛自小客車左後方,導致2車毀損,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經調閱相關資訊和監視器畫面,目前已尋獲車輛,並根據車籍資料掌握駕駛身分,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員警將持續追緝逃逸嫌犯,並加派特殊任務警力,共同維護機場安全。
桃機驚傳槍響!違停車飄塑膠味「拒檢撞警車」 警連開13槍阻仍被逃
桃園機場16日晚間10時許,第二航廈驚傳槍擊事件,航警局員警在執行交通勤務時,看見1輛租賃車違停,隨即上前盤查,但該車駕駛卻拒檢駕車逃逸,警方見狀不久後再次找到該車欲攔查卻遭對方加速衝撞,員警連開13槍試圖阻止,仍被對方再次逃脫,目前警方已尋獲該車,正積極追捕犯嫌中。據了解,桃園機場航警局保安大隊員警在執行交通勤務時,發現一輛違停的租賃車立即上前盤查,當車主搖下車窗時,車內竟傳出濃厚塑膠味,警方懷疑有毒駕可能,但該車駕駛卻拒檢並駕車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迅晚間10時24分速鎖定車輛位置後,發現該車停在航站南路的公務停車格。隨即通知現場警力欲進行2度攔查,但該車駕駛卻突然加速衝撞警車後逃逸,警方依據《警械使用條例》開槍13次試圖阻止,不過仍讓對方逆向開至國道入場道方向成功逃脫。警方表示,航警局保大隊二隊第一分隊分隊長蘇峯億,17日凌晨在媒體訪問中說明,肇事車輛衝撞巡邏車的右前車頭和一輛民眾的小客車左後方,導致2車都遭撞毀損,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航警局目前已調閱該車輛的相關資訊和監視器畫面,並已尋獲車輛,員警將持續追緝逃逸的嫌犯,並加派特殊任務警力,共同維護機場的安全。
賓士車拒盤查「退後衝撞警車」 桃機航警連開13槍仍被逃
桃園機場於16日晚間驚傳槍響,一輛賓士車因為形跡可疑,航警打算進行二度盤查時,該輛賓士車竟然直接退後衝撞警車,後續逆向往國道二號方向逃逸,過程中,航警雖然連開13槍試圖阻止該輛汽車繼續前進,但最後還是無功而返。目前警方已經找到肇事的賓士車,但仍在調查嫌犯的下落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隊第一分隊分隊長蘇峯億表示,整起事件發生於16日晚間10點24分,當時保安警察大隊的員警正在桃園機場第二航廈進行交通疏導勤務時,在第二航廈站北路發現一輛違規停放的租賃小客車,當警方上前盤查時,車上傳出濃厚的塑膠味,而駕駛則是當場拒檢並加速駛離。後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這輛車後續違規停放至航站南路的公務車格,後續也通報線上警力支援。22點37分時,有員警駕駛巡邏車前往航站南路,對該輛租賃車進行第二次盤查。結果該名駕駛不僅沒有配合,眼見警察離開巡邏車後,駕駛反而馬上駕車倒退衝撞警車,後續還逆向朝著國道二號方向逃逸。而過程中,警察依警械使用條例開了13槍制止,但該輛租賃車還是成功逃逸。蘇峯億表示,後續檢視後發現,經此事件後,一輛巡邏車的右前車頭與一輛民眾的自用小客車左後方,因為嫌犯的駕車衝撞而有所損傷。至於嫌犯的去向,蘇峯億也提到,目前透過調閱監視器等方式,已經尋獲該輛租賃車,目前正循線追緝在逃的嫌犯。
追捕拒檢車輛 連開3槍導致乘客亡!員警仍判無罪
新北市警中和分局警員張伯雍2022年追緝拒檢的賓士車,連開3槍導致該車後座乘客中彈死亡,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張男因對方逃逸且危險駕駛才朝輪胎處射擊,有急迫性及必要性,用槍符合警械條例相關規範並無過失,29日仍判決無罪。本案檢方可上訴,但一、二審都判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的嚴格限制上訴規定,未來上訴三審難度高,張員幾乎底定無罪。2022年3月10日晚間,張伯雍駕駛警用巡邏車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錦和路口時,發現林姓男子所駕駛搭載藍姓乘客、洪及鍾姓友人的賓士車,懸掛偽造車牌,就使用警報器向前欲攔檢該車。林男沒有停車受檢,反加速逃離,張駕駛警車在後追趕,但檢方起訴指控,林男雖不服攔檢盤查而駕車逃逸,張男下車持警用配槍貿然朝林所駕駛自小客車連續射擊3發,致不慎誤擊後座乘客鍾男的頭部,造成鍾男當場受有頭部槍傷、顱枕骨骨折、顱內出血等傷害,經緊急送往醫院,急救後仍不治,張男涉犯過失致死罪。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張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高院認為,林男當時加速逃逸,一路在人車密集路段高速繞行危險駕駛,闖紅燈12次,行經行人穿越道也未減速慢行,對往來行人的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張男為制止林繼續危險駕駛,在林未打方向燈闖越紅燈右轉過程中,朝車輛開槍射擊3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的規定。高院指出,張男射擊目標為林的汽車輪胎,他在車輛行進中以邊跑邊開槍方式射擊,固然較不穩定,但仍是他衡酌當時情況的急迫性,林男危險駕駛可能造成危害的嚴重性,是不得不為之舉,縱使擊發子彈不慎射中汽車後擋風玻璃右側,亦不能據此認定已逾越警械使用條例所定的必要程度。高院表示,張男開槍擊中汽車後擋風玻璃右側,雖可能因其材質特性造成折射,有使彈道偏向擊中車內乘客鍾姓男子的風險,但這並非張男所能預見,他在林男高速危險駕駛之急迫情況下,於追捕過程盡量朝下往輪胎處射擊,避開車內駕駛或乘客,已善盡注意義務,沒有過失,判決無罪。
被酒駕男倒車撞!警開槍誤殺後座女 家屬提國賠勝訴金額曝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曾姓副所長,2020年3月為追緝衝撞警車的酒駕車輛,連開5槍卻誤傷後座楊姓女子,造成楊女傷重不治。桃園地院審理楊女家屬提起的國賠案後,於日前宣判市府賠償楊父35萬、小孩250萬;八德分局賠償楊父87萬、楊母99萬、小孩分別128萬及174萬餘元,總額約748萬餘元。據悉,副所長2020年3月27日深夜11點46分,於八德區介壽路一處巷口查獲吳男酒駕,但吳男見副所長駕駛的巡邏車靠近,卻沿介壽路490巷往建國路方向逃逸,期間還無視警車的停車受檢廣播,最後因車速過快難以過彎於T字路口煞停。副所長事後供稱,他為防止吳男逃逸而將警車緊貼前車,吳男卻2次衝撞巡邏車,他在吳男第3次倒車時下車朝對方車輛射擊5槍。副駕後座的楊女則因左大腿、左小腿及左後背中3槍,送醫後宣告不治。檢方案後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副所長,另依妨害公務、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起訴吳男。檢方認為,副所長應注意吳男衝撞警車之目的非傷害員警,且第3次倒車未衝撞警車,故副所長或同車員警生命、身體未受迫切危害。檢方認為,曾副所長為逮酒駕,疏忽未注意而造成他人死亡,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6條「警察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桃園地院日前宣判,桃園市政府賠償楊女父親35萬、小孩250萬;八德分局另賠償楊父87萬、楊母99萬,小孩分別128萬及174萬餘元,總金額748萬餘元。可上訴。◎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警追酒駕開槍打死乘客 遭判國賠758萬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曾姓派出所長2020年3月追緝酒駕車輛,因對方衝撞警車,曾男射擊5槍,2槍打到楊姓女乘客,送醫不治,家人提國賠告訴。桃園地院審理,認為當時開槍逾越必要程度,判桃園市政府、警方須賠償758萬餘元,可上訴。楊女家屬提告,指曾男2020年3月27日晚上駕車巡邏時,追緝載著楊女等人的吳姓男子,吳男雖2度衝撞警車,但第3次已沒有衝撞意圖,曾男卻對車輛開5槍,其中2發擊中楊女,送醫急救後仍不治,家屬提告國賠。警方則說,當時曾男看到吳男駕車形跡可疑,以廣播器令其停車受檢,該車倒車數次衝撞巡邏車,為避免自己及其他往來公眾受危害,使用配槍射擊輪胎,並未違反警械使用條例。法院認為,曾男積極執行職務,其出發點固無不當,但未考量車輛已加速駛離,使用槍械已難達成逮捕目的,而對車輛連續擊發5槍,逾越必要程度,導致坐在副駕駛座的楊女喪命,不符合要逮捕吳男的比例原則。法院根據「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支給標準」,認為喪葬費須賠償最高30萬元,另有醫療費5萬餘元給父親,250萬元慰撫金給予子女。至於扶養費部分,家屬請求八德警分局給付雙親分別87萬餘元、99萬餘元,2名小孩128萬餘元、147萬餘元,法院也認為合理。桃園市法務局表示,待桃園市警察局及八德警分局收到判決書後會研擬後續處置作為。刑事部分,該案在2021年時桃園地檢署也認為不符比例原則,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尚在審理中,目前曾男在八德警分局擔任派出所長職務。
完善警察照顧制度 内政部:全面提升警勤加給、强化子女教養措施
爲了完善因公傷亡員警照顧制度、體恤警察付出,政府積極調高基層警察年功俸、照顧措施,並且充實各項執勤裝備。內政部長林右昌30日表示,警察執勤時間長且危險程度高,爲感謝警察同仁守護治安辛勞,政府不僅基於警勤加給上全面調高15%,更會強化因公傷亡員警照護及子女教養措施。林右昌説,爲感謝警察同仁守護治安辛勞,政府會持續完善警察照顧制度及執法環境,做最堅強後盾,讓第一線執勤同仁無後顧之憂,安心守護全國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林右昌指出,行政院在今年6月15日警察節前夕,宣布自7月起將近30年未調整的警勤加給全面調高15%,第一線外勤員警每月至少增加1,265元、雙北刑警每月最多增加3,289元,全國近7萬名警察同仁受惠加薪,適時鼓舞基層員警工作士氣。除此之外,行政院也在今年初核定自元旦起將員警每月超勤加班費核發上限由1萬7,000元調高為1萬9,000元,保障員警超時服勤補償權益。林右昌表示,爲強化因公傷亡員警照護及子女教養措施,行政院於今年8月15日核定修正「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將傷亡員警未成年子女每月生活費用補助由1萬元提高為1萬5,000元、學齡前幼兒托育補助由5,000元提高為8,500元,分別調高50%及70%,大幅減輕傷亡員警家庭費用負擔,讓員警無後顧之憂。林右昌强調,警察是安定社會、國家穩定的力量,政府近年陸續調高基層警察年功俸、增訂國道警察危險加成及實施「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實施方案」等照顧措施,並持續充實各項執勤裝備、汰換警車,另也修正「警械使用條例」保障警察執勤權等。各項措施的實行不但幫助員警實質加薪及減輕家庭負擔,更充分展顯政府對警察同仁的重視,未來也將積極建立更完善的待遇及照護制度,持續照顧守護國家安全的警察人員。
白目!玩「警察抓強盜」手銬打不開求助鎖匠 5屁孩真被送進法院受罰
桃園市中壢區5名青少年昨日晚間,在某汽車改裝店玩「警察抓強盜」遊戲,佯裝還上手銬佯裝警方辦案,最終因手銬打不開而求助鎖匠,此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一,中壢警方表示,此行為已經觸法,警方將追查相關人等到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依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緩或3日以下拘留。根據畫面,這群少年昨日晚間在汽車改裝店嬉戲玩耍,互相猜拳決定誰要被上銬,未料樂極生悲,該手銬沒有鑰匙打不開,只尋求附近鎖匠解鎖,還玩心氾濫,演起警察辦案的押解嫌犯橋段。少年們頭戴安全帽,還以白紙貼住安全帽玻璃,手部戴手銬處則以毛巾包裹,模擬犯嫌移送情況,鎖匠老闆則看傻眼,一度擔心成為共犯不敢幫其解鎖,少年坦承是在玩鬧並保證是自行購買的,老闆才迅速解開手銬。此段影片在「社會事新聞影音」貼出後引發網友熱議,網友紛紛譴責他們濫用警用手銬行為,轄區中壢分局自強派出所所長張冠貿表示,此行為已經觸法,警方將依據影片內容追查通知相關人等到案。中壢分局表示,少年們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第1項第8款攜帶且公然陳列警械,將函請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本案依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緩或3日以下拘留。警方呼籲,警銬為警械使用條例管制之警械,民眾不可擅用,以免觸法。
中和警開3槍擊斃拒檢賓士後座男 判處無罪原因曝光
新北市中和區張姓員警,去年3月在追緝一輛拒檢且在馬路上蛇行逃逸的賓士車輛時,從後方連開3槍,擊中後座鍾姓男子頭部致死,新北地檢署認為有違比例原則,今年2月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張員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其已善盡注意義務,今日判他無罪,仍可上訴。檢方起訴指出,張員去年3月10日晚間巡邏,行經中和區中正路與錦和路口時,發現林男駕駛的賓士車輛懸掛假車牌,欲上前攔檢,對方卻加速逃逸在路上蛇行亂竄,直到受困車陣中才停下。合議庭認為,林男危險駕駛已對用路人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且林男情急之下可能衝撞用路人以擺脫警方追捕,張員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張員是在跑動中射擊,已注意勿傷及致命部位,認為其已善盡注意義務,未逾越必要程度。法官認為,林男拒檢從中正路開始以時速100公里逃逸,不斷蛇行、不當變換車道、連闖12次紅燈等危險駕駛行為,是風險產生主因,不應由張員承擔此項注意義務。經審理後認為張員客觀上無違反注意義務,不成立檢察官起訴之過失致死罪名,判其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朝拒檢賓士車開槍害乘客身亡」警無罪 家屬不接受淚喊:他是善良好孩子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中原派出所張姓員警去年3月執勤時,朝拒檢賓士車連開3槍,後座鍾姓男子頭部中彈身亡,張員也因此遭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今日判決張員無罪,鍾男家屬則直呼難以接受,全案仍可上訴。去年3月10日晚間,張員執勤時看見一輛賓士車懸掛偽造車牌,想上前臨檢對方卻加速逃逸,直到駕駛至中和景平路才受困車陣,而張員則朝賓士車連開3槍,後座的鍾男頭部中彈,送醫後宣告不治,新北地檢署認為有違比例原則,今年2月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張員起訴。但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張員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用,是否會擊中被害人並非他在上述急迫情形下所能防免,而賓士車當時常是衝破車陣,張員則是在跑動中持槍射擊,已盡量朝下往輪胎處射擊,以期避開駕駛或乘客,認其已善盡注意義務,今日判決張員無罪。鍾男家屬今日到庭聽判,對此結果難以接受,表示鍾男是一位孝順、有愛心且善解人意的好孩子,而他當天剛打完疫苗身體不適,但因是老闆邀約而不敢推辭,車上的其他人他也都不認識,沒想到吃消夜最終竟陷入死劫。鍾男家屬認為張員開槍時機、開槍方法都已經嚴重逾越分界,且彈孔位置顯示每一槍都是朝人所開,並質問法官「今天所殺害的是你法官的小孩、或是你法官的親人,你這樣輕判你會接受嗎?」
通緝犯違規拒檢遭擊斃…家屬質疑執法過當 警方回應了
楊姓毒品通緝犯13日深夜在彰化騎機車載張姓友人交通違規,疑拒檢及衝撞員警,遭警方開槍擊中後逃逸,14日凌晨被發現遭丟包在距4.6公里遠的埔心鄉,送醫不治。據了解,楊男左下背中槍,家屬質疑警方從背後開槍,要求查明有無執法過當;警方強調,員警依法攔查、開槍。彰化地檢署已指派檢察官偵辦,張男到案則稱,是楊執意要拒檢逃逸。昨天正好是母親節,家屬不敢告知楊母噩耗,擔心她受不了。楊的姊姊質疑:「到底警察有沒有執法過當,需要這樣子開槍嗎?」她迄今沒看到弟弟衝撞警方的相關事證,呼籲檢察官要給家屬一個公道。陪同到場關心的縣議員張春洋強調,務必查明用槍時機,有無執法過當。13日深夜11時40分,彰化縣警局北斗分局海豐派出所蔡姓與黃姓員警巡邏,在田尾鄉柳鳳村發現一輛雙載機車轉彎未打方向燈,覺得行跡可疑,示意停車受檢遭拒,警方一路尾隨追進死巷。豈料,機車竟迴轉意圖衝撞,員警危急中開了1槍,擊中騎車的楊姓男子,楊男中槍後與後座的張男換手騎車竄逃。接著,警方14日凌晨獲報,有人倒臥在埔心鄉某土地公廟旁,員警趕抵赫然發現,地上就是中槍的楊男,已無生命跡象,經救護車送醫不治。警方調查,楊男中彈後曾打電話向友人求救,該友人告訴警方,他抵達時楊男已生命跡象微弱、雙手冰冷,張男也在場,但救護車抵達前即逃離。39歲楊男因毒品案被判刑6年,彰化地檢署核發拘票查緝中,警方研判可能擔心遭拘提被關而拒檢,並衝撞員警逃逸。北斗警分局長吳詠傑指出,員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攔查,全程開啟警示燈、警鳴器及使用車裝喊話器示意停車受檢,但該機車拒檢逃逸,警方尾隨進死巷,機車無法通行迴轉,警方再度攔停,但機車竟衝撞員警,員警在情急之下,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開槍。不過,員警朝騎車載人正面衝撞而來的楊男開槍,為何擊中他的左下背部?疑點重重。彰檢指出,已指派檢察官吳宗穎完成相驗,調查事發過程、員警使用警械時機等釐清案情。
中壢警大外割遭判刑! 文山二分局邀檢察官談盤查技巧
近日中壢員警因盤查對音樂老師進行大外割事件,事後遭桃園地院判決有罪,為加強員警盤查技巧,北市文山二分局也邀請北檢檢察官徐名駒傳授盤查技巧與案例經驗分享。檢察官徐名駒也應邀講授警察職權行使法重要部分,強調重點為合理懷疑,需經由主觀經驗並輔以客觀環境事實,形成綜合判斷,符合要件後始得發動,且應明確告知事由,若民眾有異議,亦應依照異議程序辦理,以維護人民權益,並有舉實際案例讓同仁更能理解。 透過此次機會,徐名駒也特別帶領文化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刑事證據及程序正義專題研究」課程之學生來參訪,向學生介紹各項應勤裝備、指紋採證體驗及案例分享,讓學生了解警察執勤時攜帶裝備之重量及所需各項專業能力,並有進行防詐宣導,避免學生落入「假檢警」及「網路購物」詐騙陷阱。警察所面對之工作,需於短時間內做出反應,並且需符合程序正義,本分局期許同仁能了解並熟悉執勤相關法規,特別是警察職權行使法及警械使用條例,才能保護自身及民眾安全。
警察國際交流! 文山二分局邀美警分享實務經驗
文山第二分局為精進同仁執勤技巧及毒品偵防問題相關知識,邀請台北地檢署林達檢察官來傳授偵辦技巧與經驗分享,同時邀請美國紐約市警察局葉玉輝警官至分局演講於紐約從警經驗。林達檢察官於本次講授警械使用條例新修訂部分,包含增加警械使用彈性、設置「警械使用調查小組」、使用警械賠償適用國家賠償法及使用槍械逕行射擊時機明確化,並舉實際案例讓同仁更能了解修法原因及修法後所保障之權益。葉玉輝警官任職於美國紐約市警察局近20年,曾於紐約市治安複雜之布魯克林區及曼哈頓區工作,富有實務經驗,葉警官本次分享於執勤時應預想會發生的情況,避免在事故發生時不及反應,就算只是取締交通違規仍要注意民眾之神情、動作,紐約常發生取締交通違規時遭民眾攻擊之案例。如遇有犯嫌需逮捕時,應運用優勢警力快速將其控制,避免場面失控,並於需要時請求警力支援,另警察執勤時應先確保自身安全,才有辦法保護他人之安全。本次經驗交流同仁反映熱烈,詢問用槍時機及追車問題,林達檢察官表示,警察因被車輛衝撞而開槍,有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定,但若犯嫌只為逃離現場,則不能為使車輛停止而對其開槍,開槍時機以有警察或民眾之生命、身體受到危害時。另有關追車與否,應衡量比例原則,如民眾僅為交通違規或攔查不停,應避免追車以維安全,以製單開罰即可,但若犯有重罪之犯嫌,應於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追車,將犯嫌逮捕到案。本分局期許同仁能透過別人的經驗中學習,遇到狀況時能即時反應,保護自身及民眾安全,並能清楚法條新修訂部分,與時並進,保護自身權益,避免有違法情事發生。
莫彩曦帶弟「銬手」遊台險被逮! 警方回應了
知名美籍YouTuber莫彩曦因熱愛台灣文化,時常拍攝台美文化差異,而深受觀眾喜愛,訂閱數更超過百萬。不過日前她帶著弟弟小胖子來台遊玩,並玩起美國近來流行的「手銬」挑戰,3人必須銬在一起行動,她也為了讓企劃更加逼真,選用真的手銬,不料遭警當街攔下,讓她被嚇得當場崩潰大哭。大安警方也對此回應了!莫彩曦日前和老公Adam帶著弟弟小胖子一起在台灣遊玩,3人除拍攝遊玩影片外,更決定跟上美國近來流行的手銬挑戰,同時為讓效果更加逼真,因此從美國網站購買真的手銬,3人彼此銬住一起外出行動,不料影片才剛拍沒多久就遭警方鳴笛攔下。警方立即上前告知「台灣不能用這個,這個要沒收,台灣用這個是違法的」。這也讓莫彩曦非常驚訝並向員警解釋「真的嗎?對不起,我們不知道」。由於僅有莫彩曦和老公身上有證件,莫彩曦的弟弟小胖子身上當時並無證件,警方為確保小胖子是自願而非被強迫銬住,在3名員警的陪同下和小胖子一起回到飯店,確認證件。事故發生後,也讓莫彩曦當場嚇傻,在路邊崩潰大哭,不過警方也拿出警用手銬向莫彩曦等3人解釋,他們所使用的手銬和警用手銬完全一模一樣,他們還是可以繼續拍片,只要使用按鈕式的手銬就可以繼續拍片,否則依據《警械使用條例》,非經內政部許可,不得定製、販售、持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違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警械使用條例三讀通過 蔡英文總統:政府有責任給警察更多保障
《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條文今(30)日三讀通過,蔡英文總統透過臉書表示,警察是人民的保母,政府有責任也有義務,給所有警察弟兄姊妹更多支持與保障。蔡英文總統指出,在過去員警追擊犯罪現場,警械使用受到許多限制,曾經導致悲劇及意外發生,今年8月間,兩名警察同仁追擊逃犯時,受到襲擊不幸死亡,當時,蔡英文總統便宣示,新會期開議後,朝野共同努力盡速協商,使《警械使用條例》相關修法加速通過。蔡英文總統指出,這一次的修正,更明確定義使用時機,來支持並尊重,員警在緊急狀況下對於警械使用的專業判斷與考量。蔡英文總統表示,政府有責任以及義務給所有警察弟兄姊妹更多保障,也會通盤檢討如何強化社會安全網。
《警械使用條例》三讀通過 警遇「4緊急狀況」可直接開槍
台南殺警案引起社會譁然,《警械使用條例》相關修法案也引起各界關注,立法院也加速討論。立法院30日也通過三讀修正條文,在4種情境底下,可以逕行使用槍械射擊。台南2警遭殺害震驚社會,也讓警方用槍時機問題再度浮上檯面,內政部長徐國勇第一時間喊話警察緝兇要「大膽用槍」,也會對用槍時機做檢討。立法院昨進行黨團協商,30日終於通過三讀修正條文,在4種情境底下,可以逕行使用槍械射擊,包括嫌犯以致命性武器、危險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擊、傷害、挾持、脅迫警察人員或他人時;有事實足認嫌犯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險物品意圖攻擊警察人員或他人時;嫌犯意圖奪取警察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致人傷亡之裝備時;其他危害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情況急迫時。
《警械使用條例》周四交黨團協商 最快本周五完成修法
台南殺警案後各界關注《警械使用條例》相關修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6)日由召委鄭天財主持朝野協商,決定在周四由立法院長游錫堃主持黨團協商,最快周五可完成修法。內政委員會2020年初審通過《警械使用條例》修法,但保留了部分條文協商,鄭天財今天主持朝野協商,內政部長徐國勇也出席參加,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表示,這次修法大家都很關心,但拖很久了,不要浪費時間,直接交由立法院長游錫堃主持朝野協商比較快,預計周四協商,最快周五即可完成修法。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與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因對於警械使用調查小組所提的版本不同而爆發口角,管碧玲所提的是「調查小組」,而游毓蘭所提的是「鑑定小組」。管碧玲表示,無論鑑定有沒有入法都是可以被鑑定的,請游毓蘭不要亂講。對此,游毓蘭則回應,「我不是高虹安,可以讓你們這樣子」,有多少基層員警用槍案件被天龍國法官亂判,她也認同,內政部應該要支持加強訓練、添購裝備,這部份可以當成附帶決議。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支持盡速審議,保留條文部分可以附帶決議,趕快送交院長協商。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則表示,第一條應加入「中央主管機關應充分提供第一項警械以及警察人員防護裝備,並提供充足之警械使用及安全防護訓練」完善基層員警裝備。鄭天財裁示,在周四游錫堃院長主持協商前,各部會之間偶及院與院之間對於相關條文都要先溝通好,才能加速審議。
蔡適應承諾研擬警消人員港都加給 強化基隆公共安全
民進黨基隆市長參選人蔡適應今(22)日召開政見發表記者會,指出「強化公共安全」是一項攸關市民安全的計畫,他會致力確保順利完成,並優化警消人員及義警消、民防使用的裝備,並承諾研擬港都加給,提供更佳出勤福利。今日陪同蔡適應出席記者會者,包括基隆市議員鄭文婷和張顥瀚,以及中華民國營建工程學會理事長蔡宗儐、基隆市警察之友會理事長張旻斌和義消總隊總隊長林耀宗。針對鄰里治安防護,蔡適應表示,監視器是最重要的工具之一,未來市府將以3億多元預算,將3430支類比式監視器汰換為數位監視器,保障市民安全。他指出,立法院第6會期開議後,將處理「警械使用條例修法」,他會大力支持警察合理用槍,若有訴訟發生時,將全力協助,讓市府成為最大後盾。關於港都警消加給,蔡適應指出,基隆市長林右昌8年還債績效顯著,他上任後將盤點市府財政狀況,並適當研擬津貼並向中央爭取核定,讓北北基桃警消待遇拉近。此外,他說,基隆有一群無償為市民服務的志工、守護家園的義警、義消、民防人員,自己將會優化相關裝備及出勤福利。鄭文婷則表示,警察勤務繁重,必須要給予更多勤務加給,當警消同仁因為勤務增加,需要投入時間精神救災時,更凸顯加給重要性。她強調,蔡適應進入市政府之後,絕對會想辦法解決,一定會向中央爭取;警消同仁出勤已經把生命放在腦後,非常感謝蔡適應洞燭先機,提出解決方法。張顥瀚說,自己是內政部核定的防災士,像是台北市有許多防災公園,基隆卻只有一座防,基隆是很重要的海港城市,爲保障市民安全,將持續推動爭取。他也說,基隆是被首都包圍的城市,若鄰近城市福利比較好,人才都會外流,基隆需要港都加給,提升在地基層員警、消防同仁的能量,保障在地基層同仁福利。關於公共安全,蔡宗儐說,從都市防災可以看到都市計劃的品質,蔡適應是都市計畫專家,對於都市防災的想法很周延。他說,基隆是聚落跟住宅偏多的城市,需要建置系統建模充足圖資,將對救災救難現場,會有很大幫助;對於智能交通方面,也可以導入AI系統,解決基隆市區交通問題。張旻斌說,對於港都加給,希望未來蔡適應進市府後,能給予同仁支持,沒有相關加給,將會讓很多優秀員警往鄰近六都調動,建議蔡適應先求有港都加給,再求加給額度。林耀宗表示,基隆若派出15位救災參與活動,義消就佔5位,目前救災裝備有些許缺乏,未來蔡適應入主市政府,可以陸續進行優化,增加救災效率。
立院23日開議 警械、外役監法案將成重點
立法院長游錫堃昨召集朝野協商,確定本會期將於9月23日開議,因殺警案引爆強烈民怨,朝野決定30日院會處理《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值得注意的是,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未來將歸屬立院哪個委員會監督,目前可能選項包括經濟、交通或教育委員會,待9月20日協商確定。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德維也指出,蔡政府一再出包,包括防疫、《數位中介法》草案、論文門等等,衛福部、通傳會、數位部及國安局長陳明通等,都是在野黨迫不及待「直球對決」的重點對象。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說,本會期重點在《警械使用條例》,預計30日提交院會討論;與其搭配的《外役監條例》修正,預計由法務部提修法版本。《氣候變遷因應法》、《精神衛生法》,及攸關性私密影像防禦網的《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也會盡力在本會期完成。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則說,新會期是預算會期,國民黨團將著重明年度中央政府公務預算、前瞻計畫第四期預算審查。至於法案部分,會力促較急迫的《警械使用條例》、《外役監條例》修正與《氣候變遷法》等。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表示,下會期關注的法案從五大政見延伸,居住正義的《平均地權條例》、《所得稅法》,經濟委員會的《礦業法》、衛環委員會的《氣候變遷法》,各委員會都提出關注的法案。《性暴力防治法》、《性私密影像保護法》也是民眾黨團的關切重點。預算方面,將對數位部疊床架屋的情形,及國防預算創歷史新高用力監督。至於數位部將歸屬立院哪個委員會監督?目前數位部長唐鳳主張放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但朝野大多認為除了教文委員會,也可與NCC一樣放在交通委員會;同時,因數位部的業務範圍,很大一部分是要促進產業發展,也可放經濟委員會。最後結果將於9月20日交由朝野協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