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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車牌 台南 車牌 台中 詐騙心房顫動恐中風! 男子復發「肺靜脈隔離術」成功除病灶
【健康醫療網/記者張慈恩報導】53歲陳先生兩年多前感到心臟不適且心悸嚴重,到醫院就醫,檢查發現他的左心室肌肉較肥厚且心律不整,診斷為心肌病變合併心房顫動,讓陳先生服以藥物舒緩症狀。但從去年開始,陳先生心悸症狀日趨嚴重,生活品質大幅下降,經就醫討論,醫師為陳先生執行冷凍氣球肺靜脈隔離術,手術完成後兩天即出院,恢復狀況良好,不再被心悸所困擾。20%以上心肌病變造成心房顫動 中風機率是正常人五倍 心房顫動的原因千變萬化,60歲以上或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甲狀腺及心臟慢性疾病等患者是高危險群。一般人發生心房顫動的比例約為1-2%,而心肌病變患者則高達20%以上,台北慈濟醫院心臟血管科張耀庭醫師指出,心肌病變可能源自於先天性基因異常或後天自體免疫等因素,引起心臟中負責收縮功能的肌肉纖維產生病變,導致心肌肥厚並產生疤痕,而疤痕會影響心房及心室的正常放電,造成心臟不規則跳動、加速老化,進而引發心房顫動。至於心房顫動患者常見的症狀為心悸、頭暈、頭痛、疲倦或是胸悶,若未適切治療,則會降低血液輸送功能產生血栓,因此患有心房顫動的病人其中風機率為正常人的5倍,萬萬不可輕忽。肺靜脈隔離術分熱能燒灼和冷凍氣球 適用較嚴重病人 心房顫動可透過超音波、電腦斷層、核磁共振及24小時心電圖等方式診斷,若症狀輕微,可透過藥物治療及生活習慣的管理控制病情,若症狀較嚴重或是藥物治療效果不彰,則會建議進行肺靜脈隔離術,以控制心臟的節律與速度。張耀庭醫師說明,肺靜脈隔離術目前有熱能燒灼或是冷凍氣球兩種治療方式,都是使用導管伸入病灶處以隔離肺靜脈與左心房間的電氣活動,各有優缺點,而冷凍治療較快速且可以形成完整的環狀治療區,為現今治療趨勢。善用3C偵測心律 心悸持續30秒至一分鐘以上建議就醫 張耀庭醫師呼籲,心房顫動最好的預防就是維持健康生活,現今許多血壓計或是3C智慧產品都能偵測簡易心律,民眾可藉此留意自身狀況,若心悸持續30秒至一分鐘以上,建議就醫檢查。而罹患高血壓、糖尿病及心臟病等慢性疾病者務必控制自身病況並保持運動習慣,忌過量飲酒,避免引發中風,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質疑中選會作票挨告 百萬網紅愛莉莎莎等21人獲不起訴
2024總統大選結果出爐後,網紅愛莉莎莎在IG轉貼投開票所的影片,並撰文指「因為作票才輸我真的無法喔」,中選會告發愛莉莎莎等21名轉PO的網友,涉嫌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查出21人真實身分,經調查後認為當時開票過程確實有些爭議,他們將爭議內容僅轉發並未變造剪輯影片,且選務是可受公評之事,並無不法,今(30)日給予不起訴處分。2024年總統大選1月13日開票,由民進黨候選人賴清德獲選為新任總統,力挺民眾黨候選人柯文哲的愛莉莎莎當晚先是在社群網站表示,「難過一天就好,明天開始要振作」,之後開始轉貼選務人員處理投開票的過程影片,並發文「監票團隊傳來的,我輸得起但因為作票才輸我真的無法喔…原來投票箱內層都藏一堆票?」愛莉莎莎轉貼的影片內容,包括選務人員記錯票數、沒有確實亮出選票,相關影音與言論被網友瘋狂轉傳,中選會蒐證後,將21名轉發影音訊息的網友依加重誹謗罪函送法辦,其中部份被告真實身分不明。中選會認為,這場大選中雖有少數選務人員未依照作業規定進行開票作業,縱有計票疏失情形,經民眾指證後,也立即修正,並未影響開票結果及公正性,相關影射嚴重影響機關名譽,告發這些網紅以及在Dcard論壇匿名發言的網友共21人涉嫌加重誹謗。北檢收案後查出21人的真實身分,分別傳喚愛莉莎莎等網紅及網友到案說明,愛莉莎莎否認有任何不法,並稱:「我認為開票方式不符合規定,且只有轉發並未變造剪輯影片,且選務是可受公評之事」。檢察官認為,21人都是轉貼網路流傳的影片並做出評論,並未有變造或剪輯影片的行為,僅依影片內容提出的主觀意見、評論或是批判意見的表達,難以認定有任何惡意詆毀告訴人中選會的名譽行為。再者,選務程序攸關民主國家投票制度的健全與否,一向為全國民眾所共同關切的重要議題,這與公共利益極為相關,屬可受公評之事,21人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並無不法,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21歲男掛假牌騎車還違規!曾酒駕遭扣牌2年 慘挨罰1.5萬
警方在執行交整勤務時,目擊21歲翁姓男子騎車未依兩段式左轉,隨即上前攔查,沒想到經比對後竟發現他懸掛假車牌,警方當場依法開單告發、查扣車牌及將車輛移置保管,造成他損失新台幣1萬5000元,後悔莫及。警方表示,桃園分局青溪派出所警員陳彥凱擔服交整勤務時,直擊翁男騎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因而上前攔查開罰,經仔細比對車牌後,竟發現他懸掛偽造車牌,警方當場共開出5張罰單,分別為未兩段式左轉、無照駕駛、懸掛他牌、吊牌車上路等違規行為,警方同時查扣其車牌、將車輛移置保管及禁止駕駛。警方說明,經調查,翁男曾因騎機車酒駕遭吊扣車牌長達2年,未料他竟異想天開懸掛其他車牌在道路行駛,最終仍被警方抓獲,損失約1萬5000元,此舉可謂是得不償失。據了解,民眾上網可輕易取得偽造及變造車牌使用,藉此鑽取法律漏洞犯行,這也導致監理單位吊扣的車牌數量有逐漸增加的趨勢,警方為了嚇阻歪風,已向相關單位加強執行「淨牌專案」,將稽查取締,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否則恐將面臨懲處。
台中七期豪宅虐殺!兇殘影片流出 27歲男百萬夜景前喪命
新北市27歲許姓男子,19日在台中七期房價五千萬的豪宅內遭3人虐死,3名兇嫌21日上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如今疑似虐殺影片曝光,畫面中許男被脫得只剩下一條內褲,雙手被反綁嘴巴被膠帶封住,眼前落地窗外就是七期百萬夜景。台中市第六分局19日傍晚接獲報案,稱西屯區七期市政路上1處豪宅大樓,某住宅內傳出燃燒塑膠味道,警方獲報立即派員前往,進入屋內查訪時,赫見餐廳地板躺著1名男子,掀開被子後發現身上有多處傷痕,已明顯死亡。此外,現場還有大麻煙油、毒咖啡包、毒梅綻、K他命及有「喪屍煙彈」之稱的依托咪酯等多種毒品。當下剛施用完毒品的劉等3人反應遲緩,見警方到來除抗拒拘捕,還稱「以為許失溫才替他蓋被」。經查,死者許男與主嫌劉男有毒品及債務糾紛,劉因多次追討欠款不成,於本月17日晚間將許男引誘約到劉男台中七期豪宅租住處協商,期間協商破裂,劉男與同夥將許男拘禁,期間以鋁製球棒、電擊棒毆打施虐,時間長達48小時,導致許男喪命。如今疑似虐殺影片流出,畫面中許男遭3名惡煞以電擊棒、棍棒、空氣槍輪流施虐,許男點頭求饒,最後倒在地上奄奄一息,3煞仍不斷出聲恐嚇「裝死、上點麻藥就好,再不還錢送你去柬埔寨」等語。最後,許男在落地窗外,眼前正是七期百萬夜景,漸漸失去生命。全案移送地檢署後,檢方認為以劉男為首的一行3人涉犯殺人、傷害致死、3人以上以凶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施行拘禁致死、轉讓禁藥致死、強暴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21日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疑似許男被虐殺影片流出。(圖/翻攝黑色豪門企業)
27歲男台中七期豪宅遭虐死 3煞談「被遮屍體」稱:以為他失溫才蓋被
台中市七期豪宅19日發生命案,新北市27歲許姓男子遭人虐死、遍體鱗傷陳屍餐廳,當警方到場時身上還蓋了一條被子。當時涉嫌行兇的3名兇嫌因施用毒品反應遲緩,除抗拒拘捕,還稱「以為失溫替他蓋被」。3名兇嫌21日上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但死者生前是否遭3人餵毒,還續進一步解剖釐清。台中市第六分局19日傍晚接獲報案,稱西屯區七期市政路上1處豪宅大樓,某住宅內傳出燃燒塑膠味道,警方獲報立即派員前往,進入屋內查訪時,赫見餐廳地板躺著1名男子,掀開被子後發現身上有多處傷痕,已明顯死亡。此外,現場還有大麻煙油、毒咖啡包、毒梅綻、K他命及有「喪屍煙彈」之稱的依托咪酯等多種毒品。當下剛施用完毒品的劉等3人反應遲緩,見警方到來除抗拒拘捕,還稱「以為許失溫才替他蓋被」。警方查出死者是新北市27歲許姓男子,當場逮捕在場劉姓主嫌(32歲)、劉男(37歲)及石男(19歲)等3人,經報請檢方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另有1名林姓未成年共犯,20日下午循線將林查緝到案。經查,死者許男與主嫌劉男有毒品及債務糾紛,劉因多次追討欠款不成,於本月17日晚間將許男引誘約到劉男台中七期豪宅租住處協商,期間協商破裂,劉男與同夥將許男拘禁,期間以鋁製球棒、電擊棒毆打凌虐,時間長達48小時,最終導致許男喪命。全案移送地檢署後,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戴旻諺負責此案,於20日上午率同法醫完成相驗和現場勘驗。檢方認為以劉男為首的一行3人涉犯殺人、傷害致死、3人以上以凶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施行拘禁致死、轉讓禁藥致死、強暴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涉案少年則責付法定代理人。
台中豪宅虐死命案 3嫌複訊後羈押禁見、未成年共犯送少年法庭
台中市七期豪宅傳出命案,家住新北市、27歲的許姓男子,疑因與劉姓男子有毒品、債務糾紛,遭劉姓主嫌等4人拘禁並施暴致死,警方依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將4人移送偵辦,台中地檢署複訊後也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市警六分局19日晚間6時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這棟位於七期重劃區的豪宅大樓傳出燃燒塑膠的味道,警方立即派員前往查訪,一進屋內就發現32歲劉男、37歲劉男、19歲石男3人在場,且餐廳地板上還躺著許姓男子,他全身多處傷痕且失去呼吸心跳。警方立即逮捕現場3人並搜查現場,查出多種毒品,接著組成專案小組持續追查,並於20日上午順利逮獲另名未成年犯嫌到案。檢警調查發現,許姓男子因與32歲劉姓主嫌有債務糾紛,劉男多次向許男索討積欠的債務不成,心生不滿,遂夥同另3人約許男到家中,趁機將人拘禁在屋中毆打、虐待,導致許男傷重不治死亡。台中地檢署指出,該案指派檢察官戴旻諺指揮偵辦,於今(20)日上午率同法醫完成相驗並製作家屬筆錄,旋即前往案發豪宅現場勘驗蒐證。檢察官複訊後,認劉等3人涉刑法殺人、傷害致死、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名未成年共犯逕送少年法庭。◎《CTWANT》提醒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AI抽取刑事案件線索 桃園警「數位科技戰情中心」對抗新型態犯罪
運用AI科技結合警政偵防,桃園市警察局一直向前走,以「數位科技戰情中心」引領辦案,挑戰科技犯罪,針對智慧犯罪、電腦犯罪、網路攻擊、金融詐騙、虛擬貨幣洗錢的犯罪型態,整合案件辦案資源,給予犯罪迎頭痛擊。桃園市警察局展示「科技環境整合」、「無人機立體空間偵蒐」、「刑案大數據智慧檢索與對話機器人」及「AI巡防系統」等科技偵查相關運用設備,依據桃園市警察局的AI打擊犯罪成果,從前年3月至今年9月底,共尋獲失竊、侵占及遺失汽車342輛、機車584輛,減少民眾財產損失1億1720萬元,破獲變造車牌案215件,查緝成果都是六都之首,大數據智慧檢索與AI巡防系統更是發揮功效。素有「科技市長」之稱桃園市長張善政在「數位科技戰情中心」啟用典禮表示,過去在科技產業的背景正是推動桃園警政科技化的重要能量,科技戰情能整合所有科學偵防設備、人員和科技系統,能將刑案資訊即時分享,發揮整合調查的廣度,遇有重大刑案時,戰情中心就是前進指揮所,讓指揮官能即時掌握辦案進度和調度專案人員。在戰情中心成立典禮中,張善政也進入與會的科技廠商展示攤位,瞭解最新AI發展與警政科技的研發成果,對於刑案大數據的分析和虛擬貨幣流分析格外有興趣,負責建制這套警政辦案系統的「驊宏資通」代表翁國倫表示,從刑事案件的大數據分析能整合偵查筆錄、動態情資、通聯記錄、情資地圖與追蹤軌跡,能瞬間釐清案情,對於掌握時效提升辦案效率有很大幫助。此一績效也展現在車輛辨識的大數據分析,AI運算平均每月680萬的辨識量,自動抽取出4萬件刑事案件相關線索,經過情資地圖脈絡的整合分析,大大提升刑案的破案效率。桃園市警局也針對新型犯罪型態的虛擬貨幣流追蹤與扣押提出數據說明,累積至今年9月有199件案,成功向境外交易所凍結虛擬貨幣並取得法院扣押裁定,阻斷不法金流共200萬元,雖然金額不大,對於AI的虛擬貨幣案情分析經驗有很重要的示範作用。
沒打方向燈被攔!吊牌車上竟還有牌 警逮男掛假車牌
北市中正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員警日前擔服勤務時,發現一輛汽車行駛時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因而將駕駛攔下,未料卻發現該車車牌早已被吊扣,但該車被攔下時卻掛有車牌,仔細看後發現該車牌儘管同樣為鐵製,但外觀粗糙明顯有異,送監理站鑑定後確認為假車牌,事後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涉嫌偽造文書罪將車主送辦。據了解,派出所員警日前行經博愛路、寶慶路口時,發現前方一輛汽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因而上前將駕駛攔下,不過員警在盤查過程中卻發現,29歲的熊姓駕駛先前因超速被吊牌,但該車卻仍懸掛車牌。熊男見狀指出,自己因未繳罰單因此也未將車牌一併繳回,但警方經查後仍覺得該車牌有異,當即將車牌扣下並送往監理站查驗,果然確認該車牌為假車牌,當即通知熊男到案說明。熊男到案後見東窗事發,這才坦承自己因車牌被吊扣後,無牌無法上路,只好前往電商平台購買與自己車牌同樣的假車牌上路。全案後續也依照偽造文書罪將熊男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汽車牌照為公路監理機關所製發,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或不依規定懸掛車牌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上,將觸犯刑法第210及216條規定可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切勿以身試法。
彰化永靖前郷長和主秘涉光電開發弊案 2人遭收押
彰化地方檢察署執行「靖平專案」,發現永靖鄉詹姓前鄉長、林姓前主秘涉嫌綠能貪瀆案,昨(4)日搜索5處,通知19人到案說明,經複訊後,認為詹、林2人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重大,被檢察官諭知當庭逮捕,今(5)日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他部分人士被諭知具保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金額。彰化地檢署今(5)日表示,彰檢肅貪專組陳鼎文檢察官偵辦彰化縣詹姓議員在擔任某鄉鄉長時期,與鄉公所林姓前主秘等共同勾結開發業者,涉嫌護航某廠商之綠能不法貪瀆案件,於昨(4)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調查處及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發動搜索5處,並通知涉案被告及證人共19人到案說明,經彰檢7位檢察官複訊其中16人後,部分人等被諭知具保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之金額。詹、林2人因涉嫌違反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貪污治罪條例之收受賄賂等罪嫌重大,檢察官認有相當理由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非予羈押禁見,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於諭知當庭逮捕後,今(5)日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審理後均裁定羈押禁見。彰檢執行最高檢察署「靖平專案」,在今年8月底發動第一波行動,指揮偵辦彰化縣竹塘鄉鄉長、雲林縣二崙鄉鄉長、代表會主席等人涉犯綠能貪瀆犯罪,此次發動第二波掃蕩,詹、林2人亦涉犯綠能不法貪瀆案件。永靖鄉公所出租第6公墓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2020年辦理第6公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暨遷葬整地計畫,同年10月11日舉行動土典禮,但當地村民質疑太陽光電板會產生熱島效應,恐影響當地農作生長,曾組自救會,到公所抗議。彰檢呼籲,如有涉犯貪瀆不法的廠商、公務員及民意代表應勇於自首,盡速檢舉他人不法犯行,檢察機關可依證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若轉為汙點證人,並可減輕或免除其刑,可使自身免於身陷囹圄,且能保障能源產業的健全發展及維護國家重大政策。
假車牌案例激增 新北警使用AI輔助巡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後,酒駕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導致民眾鋌而走險,偽造車牌案件數攀升。根據新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7月已查獲52件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案,基層警員透露,假車牌製作精良、以假亂真,難以用肉眼辨別,路檢時徒增更多時間來查證,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情節嚴重將面臨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名。新北市交通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自去年起,新北市的超速違規案件數雖有明顯下降,但吊扣牌照的案件大幅增加,今年1月至6月,違規總吊扣件數達到1萬447件,較去年同期增加86%,導致許多車主為避免長時間無法上路,選擇購買偽造車牌作為替代品。購物網站中甚至出現「台灣車牌訂製」的內容。今年8月初,歐姓男子在新北市泰山區貴陽街巷口違規停車,被員警發現車牌與車輛登記資料不符,進一步盤查果然查獲大量毒品,包括海洛因、安非他命和愷他命等,假車牌成為犯罪工具之一。偽造車牌案件增加,交通部公路局日前聯合數位發展部、法務部、經濟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展開跨機關合作查緝偽造車牌行動。公路局強調,販售和使用偽造車牌不僅違反行政法規,情節嚴重者將面臨刑法第212條、216條的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名。此外,公路局也在研究受害者補救措施,未來將允許民眾持報案證明至監理機關免費更換車牌,以減輕偽造車牌帶來的困擾。公路局也已多次要求網路平台自律,下架相關商品,並將35起網路販售偽造車牌的案件移送警政署偵辦。公路局正研擬新增數道防偽機制,並建立疑似使用偽造車牌的黑名單重點檢查;警政署也將偽造車牌列為專案查緝目標,並利用AI科技輔助巡查,增加執法效率。
闖蕭美琴家遭轟3槍!「超狂竊盜」月初連偷蝦皮8店 今偷進保二總隊駐地
25日下午,副總統蕭美琴位於新北市永和區的住家旁驚傳槍響。一名犯下連續竊盜案的28歲謝姓嫌犯在圍捕過程中,遭警方開了3槍後擒獲,現場無人受傷。據了解,謝嫌不僅月初在中台灣一連犯下8起針對蝦皮的連續竊盜案,他25日北上行竊的目標竟然是警政署保二總隊的駐地,可說是狂妄到沒邊。回顧本月初,台灣中部一連發生多起針對蝦皮智取店的連續竊盜案,犯嫌專挑凌晨時段下手,撬開店內自動收費機的錢匣,竊取大量現金。該竊嫌鎖定中部地區的蝦皮智取店,從竹北科大店、新竹埔頂店、新竹集福店,繼續南下進入苗栗銅鑼中正店,苗栗至公店,苗栗新東店,又到台中大甲臨江店、大甲順天店,一夜之間就有8店受害。事後,刑事局會同台中市刑大、大甲分局共同偵辦此案。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慣竊謝男習慣變裝後,持網路購買的變造假車牌貼牌後駕車行竊,且該竊盜集團最少有3人。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方25日下午跟監謝男,發現他又犯下一起建案竊剪電纜案件,正準備攔車抓人,卻遭謝男開車衝撞,幹員立即連開3槍還擊,逼謝男棄車逃逸,當場被上銬逮捕。專案小組憂心開槍導致圍捕行動曝光,目前正爭取時效收網追緝其他涉案共犯。事實上,謝男不僅橫行中部連偷8間蝦皮智取店,他25日行竊的目標,居然就是警政署保二總隊位於中和錦平路的公辦都更案駐地,他在此竊剪了約三大捆、重達數十公斤的電纜線,所幸被警方英勇開槍抓獲。目前搜捕行動仍在進行中。
打詐有效!谷歌、臉書8月件數銳減 新詐騙種類曝光
打詐奏效!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24日公布,截至今年8月底谷歌、臉書詐騙廣告蒐報及詐騙陳情單月為4,147件、累計通報近5.5萬件,8月較7月少了885件,其中,臉書的蒐報案件達4.6萬件,是谷歌的5倍!高晶萍指出,除了金融商品APP、虛擬通貨交易平台等詐騙類型,近期發現的新型詐騙就是變造金管會證件的偽金管會官員詐騙,民眾千萬別上當!高晶萍也指出,8月證期局接獲民眾陳情投資詐騙案件高達100件,創今年最高案件量,她觀察,近四年的詐騙陳情案件逐年增高,從2021年的439件、增加到2022年的636件、2023年的787件,而今年前八月已有523件,今年以來每月陳報案件有高有低,證期局會持續與週邊單位宣示打詐決心,通力合作,予以適當遏止。高晶萍指出,今年新型態的詐騙,就是冒名金融業者詐騙,還有變造證件假扮金管會或銀行局官員,邀請民眾加入LINE好友(或群組),並宣稱可協助民眾處理銀行帳戶相關事宜或分享專業投資情報,她強調,金管會絕不會請民眾交「保證金」,另外,還有虛擬通貨交易平台詐騙,謊稱高獲利,誘騙投資人投資虛擬資產,請民眾切勿相信。高晶萍表示,打詐專法中與金管會相關的,即是金融機構與虛擬資產平台二大監管主體,相關的四項子法重點,包括同業間的照會機制、通報警政機關程序、聯防通報機制、受害人款項返還也快出爐,會盡快公布。至於金管會在今年3月承諾,年底前要求櫃買中心針對金管會提供的內控準則,要求租賃業另外針對年輕人授信等業務,訂定相關內控規範,高晶萍也指出,已要求四家上市櫃租賃公司,已請交易所櫃買輔導他們訂內控,已完成相關內控修正,預計今年第四季交易所與櫃買中心會針對其內控執行進行查核,若有狀況再依相關規定辦理。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則指出,金融機構行員臨櫃關懷攔阻也很積極,去年全年國銀攔阻詐騙案件達11,300件、金額達75.89億元,今年前七月阻詐案件達6,915件、金額達47.03億元,近19個月阻詐金額超過120億元。
又是假車牌!19歲男開賓士參加廟會違停 遭警眼尖識破移置保管
新竹縣關西鎮日前發現一起懸掛假車牌事件,中壢1名19歲劉姓男子花費6000元網購偽造車牌,並懸掛白色賓士車駕車上路,他與友人違規停車便前往廟會參加遶境,未料卻被眼尖的員警識破車牌,後續車輛當場被移置保管,駕駛也因觸法遭開罰懲處。據了解,劉男6月間才因超速被吊扣車牌,他便異想天開網購6000元的假車牌懸掛,試圖蒙混上路,他與友人日前駕駛掛有偽造車牌的白色賓士車,前往關西鎮參加廟會遶境活動,未料他卻因違規停車被警方眼尖拆穿,劉男還來不及求神拜佛就被抓到,可謂是得不償失。警方表示,新埔分局日前在關西鎮發現1輛賓士車違規停車,員警隨即上前盤查,經比對車號及引擎號碼後卻發現皆不符合,警方當場查扣車牌並將車輛移置保管,事後警方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向駕駛開處3600元以上至1萬800元以下罰鍰。
台南生命之樹附近賓士車主使用假車牌被抓包 遭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台南市學甲區日前發生一起假車牌案件,當地警察在著名景點「生命之樹」附近巡邏時,意外揭發1輛賓士車的偽造車牌,這輛白色賓士車的車牌不僅缺少梅花圖案,而且螺絲孔座異常細長,明顯不同於正規車牌,警方隨即對該車進行檢查,發現該車牌為偽造品,車主王姓男子因此被依法起訴,面臨偽造文書罪指控。16日下午,將軍分駐所的員警在將軍區青鯤鯓「生命之樹」周邊進行例行巡邏時,發現1輛懸掛假車牌的賓士車,警方迅速攔下該車並進行查證,發現車主王姓男子承認其車牌系透過朋友購買的偽造品,王姓男子透露,由於之前因紅線違規停車及檢驗逾期被監理站註銷了車牌,只好尋求非法途徑重新上路。學甲警分局長廖水池表示,偽造或變造車牌涉嫌觸犯《偽造特種文書罪》,根據道交條例,使用偽造車牌的車主可能面臨最高1萬800元的罰鍰;此外,警方還將進一步追查偽造車牌的來源,嚴防此類不法行為的擴散。警方呼籲公眾,切勿在網路平台或向不明人士購買偽造車牌,以免觸法,該案的偵查仍在進行中,警方希望通過深入調查來阻斷偽造車牌的源頭,維護道路交通的安全與秩序。
陸軍士官憂體測沒過竟「小畫家P圖」竄改文件 被抓包後慘了
阿國(化名)是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機械化步兵營的中士班長,他2022年5月到高雄參加士官高級班受訓時,因為擔心體測不合格無法結訓,竟向同期學員借用相關文件後,到網咖用「小畫家」竄改文件,再列印出來交給鑑測官。事後鑑測官察覺有異,經憲兵隊詢問後將阿國依法送辦。近日花蓮地院審理,依行使變造公文書罪,盼阿國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向公庫付6萬元。可上訴。阿國自2013年起,服役於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機械化步兵營,擔任中士班長職務。2022年5月7日起,到高雄市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參加士官高級班受訓,但他擔心體測不合格無法完訓,向同期劉姓學員借用「國軍人員執行基本體能替代項目鑑測主官(管)同意書」、「國軍基本體能測驗替代項目勾選表」公文書,想以替代項目來完成體能鑑測。同年10月29日,阿國拿著劉員的相關文件,先到超商掃描後,再到網咖使用「小畫家」變造文件上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等個資,並列印出來。11月3日阿國持變造公文書至訓練單位鑑測中心,交給盧姓鑑測官執行體能鑑測,但鑑測官在檢錄過程中察覺有異,阿國才坦承犯行。法院審理時,阿國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考量,阿國身為職業軍人,竟僅為規避體測訓練,就變造公文書,損害國防部對於軍人體能管理之正確性,所為應予非難。法官審酌阿國的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加上先前無犯罪紀錄,素行尚可。法官認,阿國犯本案應是一時失慮,經此法律程序當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可上訴。
假車牌大膽「趴趴走」!偽造車牌數量多3倍 最高罰上萬且有刑責
假車牌大膽趴趴走,去年上半年國道共發現331輛偽造車牌,今年上半年已達1043輛,增加逾3倍。交通部高公局與國道警方聯手查緝,透過ETC系統鎖定嫌疑車輛,短短2周查獲36輛,車輛當場移置保管,最高可罰1萬800元,駕駛也將面對刑責移送法辦。常見偽造車牌分AB車、原車假牌2類,高公局統計國道AB車牌通報件數,去年共924輛,包括上半年331輛與下半年593輛,但今年上半年已達1043輛,較去年同期增加逾3倍,顯示行駛高速公路偽造冒用車牌的車輛明顯增多。經警方詢問,駕駛多因車牌遭吊扣,但仍有開車上路需求,因此購買或偽造車牌。高公局表示,為維護國道行車安全與秩序,8月中旬起與警方成立專案小組,查緝車牌異常車輛,2周內查獲36輛,高公局直言「許多駕駛仍漠視車牌使用規定」。高公局說明,已與公路局、警方合作同步提供相關監理資訊,且每周更新,若遭偽造車牌的受害民眾已換牌,國道ETC門架仍辨識到該組車牌後,即代表又有假車牌車輛大膽上路,會立即通報警方並派員前往攔截。在國道查緝假車牌行動,ETC收費系統扮演「天眼」,若發現車輛交易時間差異小於8秒、時速高於210公里、距離大於100公里且時速高於100公里、相同門架交易且交易時間小於255秒,將由人工查核確認是否為AB車。據了解,目前高公局與警方在國道查獲的假車牌車輛中,約有10%車輛有裝設eTag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且申請車牌資訊與假車牌號碼不同,讓官方能更快辨識到假車牌,加速查緝。而偽造車牌車輛也導致高公局少收通行費,以7月為例,當月就少收約10萬元。高公局強調,駕駛別以為心存僥倖掛假車牌就可為所欲為,甚至免繳通行費,一旦查獲車牌異常車輛將追繳通行欠費。民眾若懸掛偽造車牌行駛上路,使用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罰1萬800元,另製造、販售及使用者涉違反《刑法》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不僅汽車可當場移置保管,還將面對司法制裁。
假牌亂竄2/惡煞當環保駕駛「狩獵」 見機車報廢竟掛牌「起死回生」
近來偽造車牌亂象猖獗,自2023年交通部將嚴重超速公里數下修到40公里後,遭吊扣車牌民眾爆增數倍,就有民眾以「AB車」或「原車主掛假牌」等方式上網購買假車牌懸掛,以假亂真僥倖上路。除了上述情況,新北市運輸業司機胡男,受委託要將孫男機車運去報廢,見機車還能行駛竟起歪心,占為己有掛假牌上路,仍難逃法網遭警方逮捕送辦。新北市孫男3月委託林男將機車運去報廢回收,林男再委任旗下雇用司機胡男將機車運至指定環保公司回收,怎料胡男在運送車輛時,明知該車輛是要送去報廢,卻因看到車況尚可且還能騎乘,竟起貪念將機車占為己有,還為了躲避警方查緝,從網路上購買假車牌懸掛上路。胡嫌將以壓克力做成的偽造車牌掛上報廢機車,違規上路仍難逃法網,警方攔查後察覺車牌有異,遂根據材料及多項防偽設計,並將車號輸入比對後,發現車牌與車籍資料不符,確定胡嫌於贓車上懸掛偽造車牌。刑事局8月1日起於全台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使用假車牌者加強查緝。(圖/報系資料照)警方調查後發現胡男有殺人未遂、毒品、妨害自由、竊盜、公共危險、侵占、妨害公務、傷害等前科,如今又犯下一起犯罪,除了危害到受害人權益,更嚴重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機車管理之正確性,全案依違反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除此之外,許多犯罪都有「假車牌」在其中幫忙,苗栗市28歲林姓人妻日前當街遭擄,擄人惡煞便是駕駛掛著假車牌的車子犯案;刑事局2月逮捕打工收簿團,主嫌同樣是駕駛假車牌車輛四處領取被害人的提款卡和存簿,假車牌也因而得到「犯罪起手式」、「詐團利器」惡名。刑事局為遏止假牌歪風,自8月1日起於全台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販售、使用假車牌者同步加強查緝,目前刑事局已查獲30件30人,查扣假車牌60面,統計今年迄今則查獲191件共187人。民眾存僥倖心態購買偽造車牌上路,涉犯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圖/翻攝畫面)警方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的行車許可憑證,使用偽變造車牌,依據道交條例可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行為人則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警方提醒,民眾若發現車牌遭冒用,甚至收到交通罰單或高速公路ETC被扣款欠費通知,可附佐證資料向處罰機關申訴,並儘速赴警局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律師鄭大任也提醒民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第2項,汽車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及牌照扣繳,且汽車所有人如果偽造一面相似的車牌、或變造車牌後加以懸掛,足以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車管理的正確性,涉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
假牌亂竄1/不肖業者網上狂賣「犯罪起手式」 抓不勝抓累慘基層警
偽造車牌案件近日層出不窮,假車牌更被視為「犯罪起手式」,嚴重危害治安,自交通部2023年6月修法加嚴超速標準後,不少民眾心存僥倖,購買偽造車牌違法上路,甚至拿來作為犯案時偽裝身分的利器,警政署因而發動「淨牌專案」加強查緝,不肖業者不但不怕,還「看準商機」在網路上大肆販售,甚至提供「客製服務」,員警辛苦抓捕仍難以杜絕。據了解,假車牌分為「AB車懸掛假車牌」及「原車主懸掛假車牌」兩類,其中「AB車懸掛假車牌」為原車牌、牌照遭吊扣、吊銷後,民眾向不肖業者購買仿冒其它車輛之車牌,或憑空製作不符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規定之車牌,懸掛在汽、機車後違法上路。而「原車主懸掛假車牌」,這類民眾大多為因酒駕、超速等交通違規遭吊扣、吊銷牌照,為繼續使用原車輛,遂購買假車牌懸掛上路,以自用小客車為大宗,也包括貨車、水泥車等營業用車。為何假車牌被視為「犯罪起手式」?因為使用假車牌的駕駛多半都有2起以上刑案前科,犯罪分子會以假車牌製造斷點,增加警方「以車追人」難度。苗栗市林姓人妻日前遭擄,犯嫌便是駕駛懸掛假車牌的車輛犯案,此外,多起竊盜和詐騙集團案件中均有假車牌「幫忙」,警方為此發動淨牌專案加強查緝,但坊間假車牌仍「抓不勝抓」。不肖業者看準商機於拍賣網站賣假車牌牟利,價格落在新台幣6000至12000元。(圖/報系資料照)警方透露,不肖業者看準商機,從國外大量進口假車牌,並在網路上以2倍以上價格高調轉售給民眾,且價格落差極大。機車最低以新台幣2000元就可入手假車牌,至於汽車則從6000到1萬5000元都有,其中更有業者採「客製化」1萬2000元及「隨機進貨」8000元兩種形式進行違法販售。不肖業者早期大多於拍賣網站上直接標出「1:1 車牌」等資訊高調販售,近日政府介入管理並強力取締,業者表面上將拍賣網站假牌商品資訊撤下,實則轉戰臉書社團、抖音、LINE等社群平台,持續刊登資訊販售,以致拍賣網上假牌資訊雖減少,民眾若有心購買仍有管道可循,也導致逮獲件數不斷攀升。許多民眾不知自家車牌出現「替身」,車主往往等到高速公路ETC被扣款欠費或收到多張交通罰單後驚覺有異,向警方報案才發現自家車牌遭不肖業者仿冒懸掛用於不法之途。警方破獲大量偽造車牌,不肖商人自港、澳進貨後以兩倍以上價格賣給民眾。(圖/報系資料照)「抓不完,根本抓不完。」不願具名員警透露,在淨牌專案掃蕩之下,2024年的查獲量是往年的3倍以上,但假車牌仍繼續在路上橫行,警方提醒,民眾若發現車牌遭冒用,甚至收到交通罰單或高速公路ETC被扣款欠費通知,可附佐證資料向處罰機關申訴,並儘速赴警局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新北市交通大隊針對偽造車牌亂象也表示,會依照政策及法規持續對相關違規行為進行執法 另外因偽變造牌照行為影響民眾權益甚鉅,針對此類違規、違法行為將列為重點工作強化查緝。
柯文哲無保請回 律師:法官認為五成以上有罪才羈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案,逮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並聲請羈押,院方2日凌晨宣告柯無保請回。律師解釋,對於犯罪嫌疑人,法官若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之虞,就可能裁定羈押;若犯罪嫌疑大及有逃亡或勾串證人之虞等情形,但並無羈押之必要,法院會要求「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律師鄧湘全說,羈押被告最大前提必須是犯罪「嫌疑重大」,大約要50%以上認為被告有罪才會羈押。鄧湘全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就有可能被法院裁定羈押。鄧湘全解釋,假如有前面犯罪嫌疑大及逃亡或勾串證人之虞等情形,但並無羈押之必要,法院會要求「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就是交錢保人或限制住在家裡頭不能亂跑出國之類的。如果連犯罪嫌疑重大都不構成,這時連交保或限制住居都免了,這就是「無保請回」。「羈押被告,最大前提必須是犯罪『嫌疑重大』!」鄧湘全解釋「犯罪嫌疑重大」指出,法院判決「有罪成立」,必須是證據已達「毫無合理懷疑的確信」,白話來講判有罪是「百分之一百確信的程度」,是「沒有疑問的」。法院判斷「犯罪嫌疑重大」,必須是證據已達「某種層度大概有罪的證明程度」,白話來講犯罪嫌疑重大是「大概百分之五十相當程度確信有罪的程度」。鄧湘全說,犯罪嫌疑重不重大的判斷,要依證據來判斷,基本上看待一個犯罪事實,是從無到有,一開始有跡象讓人「想像」,接著「懷疑」,然後「可能」。後來有證據出現了,慢慢可以「說明」,證據愈來愈多了,開始可以從「釋明程度」往前推進到「證明程度」。從從「想像、懷疑、可能、說明、釋明、證明」,法院如果要羈押被告,至少要到達「釋明與證明之間」的程度,若寬鬆 一點,釋明程度就可以羈押了。鄧湘全舉例,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抗字第 333 號刑事裁定表示:「關於羈押與否之審查,其目的僅在判斷有無實施羈押強制處分之必要,並非認定被告有無犯罪之實體審判程序,故關於羈押之要件,無須經嚴格證明,以自由證明為已足;至於被告是否成立犯罪,乃本案實體上應予判斷之問題。」鄧湘全解釋,《刑事訴訟法》講證明有兩種:「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判有罪要嚴格證明,羈押要自由證明,一般人應該聽不懂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其實,大致原則說來,就是「法官至少要有認定你百分之五十以上有罪的程度,我才會押你啦!」他呼籲,希望「每位法官」在「每個案子」,都會貫徹這樣的原則。
偽造體檢報告騙近百萬傭金 保險公司調查抓包3高層作假
新北市汐止發生保險公司高層偽造體檢報告詐騙傭金的案件,國泰人壽公司的鄭姓業務主任、鄒姓區經理和劉姓區總監被控為了快速核保,3人聯手偽造客戶的體檢報告,藉此獲取高額佣金。目前已由士林地檢署偵結,並以詐欺等罪名起訴三人。根據起訴書內容,國泰人壽先前推出「變動型美元終身壽險」後,3名被告陸續招攬邱、許、黃姓客戶投保,而由於客戶的體檢報告不符合公司要求,無法順利核保。為了解決這個問題,3名被告開始共謀聯手偽造體檢報告。鄒姓區經理指示鄭姓業務主任取得某人在中興醫院的體檢報告,隨後通過LINE傳給劉姓區總監。劉姓區總監則將這份報告分別變造成3名被保險人的體檢結果,再回傳給鄭姓業務主任。鄭姓業務主任隨後按照鄒姓區經理的指示,利用一名不知情同事的公司內部帳號,將偽造的體檢報告上傳至公司審核系統。而這一番操作下來,不僅讓3名顧客成功投保,甚至也讓3名被告獲得高達97萬2741元的佣金。但最後這番行為還是被公司察覺。國泰人壽第一時間就找來一名保戶詢問,在得知保護從未在該醫院進行過體檢,意識到遭到詐騙,隨即報警處理。在偵訊過程中,3名被告各執一詞。鄭姓業務主任承認是受鄒姓區經理指示偽造體檢報告,並表示因為鄒是主管,不敢違抗。鄒姓區經理則否認指示偽造,聲稱只是請劉姓區總監幫忙檢查報告。劉姓區總監也否認參與偽造,稱自己只是在幫忙檢查資料是否吻合。但後續檢警還是根據國泰公司的陳述、3名被保險人的證詞,以及3名被告之間的LINE對話記錄,最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名起訴三人,並建請法院從重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