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座鈴
」 博愛座博愛座更名「優先席」 衛福部修法:擴大使用對象
針對大眾運輸屢爆發博愛座讓位風波,衛福部28日預告修正草案,將去年版本酌加修正,更名為「優先席」,今起7天內為預告期,將蒐集各界意見,期滿後送入立院排審。民團提醒,《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是部長邱泰源自認擔任召委任內的未竟之功,應拿出專業,盡速啟動完整的修法。邱泰源日前表示,博愛座代表社會溫暖,但照顧指標要重新檢討,可先單獨處理這一條,讓有需要的人有位子坐。社家署28日預告《身權法》修正案,對去年的草案進行調整,將博愛座改稱優先席。適用對象則與去年版本相同,擴大開放至「其他實際需要者」。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說,草案預告期自29日起,共7天,蒐集各界意見後,將由政院送入立院排審。身心障礙聯盟祕書長洪心平表示,博愛座事件近期引起很大爭議,衛福部想要趕快讓紛爭止息,這沒有問題。今年2月,罕病律師陳俊翰過世,衛福部當時承諾將盡快重啟修法。邱泰源也曾透露,《身權法》是他擔任召委任內的未竟之功,衛福部應拿出專業,盡速啟動完整的修法。但《身權法》有很多議題待處理,博愛座只是很小一部分,其餘重點包括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國際審查意見、各類場合的合理調整等,呼籲衛福部別只修單一條文。張美美則回應說,優先席以外的條文較為複雜,還在整理各界的意見,至於何時能提出新版草案,還說不準。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有聽到關於乾脆取消博愛座的討論,禮讓本來就是自發性的,即便提倡博愛座不是只有老弱婦孺能坐,有需求都可以坐,仍引發很大爭議,擔憂即使現在更名也只是換湯不換藥,或許可以思考取消看看。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認為,如何認定誰要「優先使用」,要詳細衡量;他說,多數願意將自己的位置讓出來的國家,沒有設置優先席或博愛座也所在多有。民眾黨立委吳春城說,改名為「優先席」,仍未抓到問題重點,因此他之前才會建議應全面加裝「讓座鈴」,讓自身有需要者或是發現他人有需要的熱心民眾,能立即按下「讓座鈴」提醒已有座位的民眾注意,進而發揮愛心起身讓座。交通部表示,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通過,交通部主管的子法「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將同步配合修改文字。
「讓座鈴」設置路線、原因曝光 常尷尬被乘客當下車鈴誤按
博愛座存廢受到討論,就有民眾在公車上發現,竟然出現了「讓座鈴」,放上往後讓網友們也相當傻眼,還開玩笑留言鈴聲可能是「不讓座我就PO臉書」,如今相關單位也解釋,更表示很常有乘客當下車鈴在按。日前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發文,貼出一張公車上的照片,沒想到當中除了下車鈴外,還出現「讓座鈴」,他也好奇詢問「不知上面那顆鈴聲如何?」。這樣的文章就引發討論,不少人都認為讓座不是義務,且現代人如果看到有需求的老弱婦孺也都會主動讓座,不需要靠這樣的提醒才讓座。事實上,這樣的讓座鈴已經試辦3年,採取柔性宣導,不強迫乘客讓座,相關單位就表示,乘客如今都會主動幫忙有需求的人,各路線公車司機也都會廣播呼籲乘客讓座,因此讓座鈴的使用頻率不高,北市公運處業務稽查科長郭献文就表示,「仁愛幹線行經的醫院比較多,臺北客運那邊回報,就是讓座鈴的使用率其實不高,有時候也會被當成下車鈴誤按。」由於讓座鈴使用效果不佳,公運處也表示未來不會擴大到其他路線,至於仁愛幹線上的讓座鈴,也研擬在下一次汰換車輛時會拆除。
搭公車下車鈴旁驚見「讓座鈴」 網笑:不讓座我就PO臉書
博愛座存廢受到討論,不少人都認為博愛座已經變成正義魔人的工作,甚至先前作家李昂還在捷運上要求年輕人讓座,最後放上臉書公審一般民眾,引發軒然大波。如今有民眾在公車上發現,竟然出現了「讓座鈴」,讓民眾相當傻眼,放上網後也有不少網友討論,並留言鈴聲可能是「不讓座我就PO臉書」。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發文,貼出一張公車上的照片,沒想到當中除了下車鈴外,還出現「讓座鈴」,網友也好奇詢問「不知上面那顆鈴聲如何?」。這樣的文章就引發討論,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現在的年輕人就是不知道什麼叫敬老尊賢」、「不讓座我就PO臉書」、「不懂給老人讓座嗎?」、「下面一位」。不少人都認為這樣的讓座鈴太特殊,甚至表示「按下去,博愛座上的人會被彈射出去」,但也有人詢問司機,得到正確鈴聲為「親愛的乘客您好,請讓座給有需要的人,謝謝您的配合」,也有人認為應該請作家李昂來錄音,會更有說服力。另外過去曾裝設「讓座服務鈴」,當民眾有座位需求卻又不好意思開口時,可透過按壓服務鈴方式,由自動語音播報宣導讓座,如此不但可避免尷尬,同時也能打造更友善服務。
道德不是法律 市府勿入民於罪
日前北市公共運輸處宣布,仁愛幹線全線28輛公車裝設「讓座鈴」即日起試辦,有座位需求又不好意思開口的乘客,可以按壓讓座鈴,避免尷尬,打造更友善的公車搭乘文化。事實上,這舉動只是養出更多正義魔人出現而已。台灣常自豪承襲悠久的儒家文化,是好,也是壞。壞就在於常把「道德」無限上綱,法律人常說法律是最低標準,而道德是高標,但「道德」二字可有標準?只因不違法僅就保有最低限度的「道德」?若真如此,「不讓座」違法了嗎?常看到公車、捷運上因不讓座給老人或孕婦而被「正義魔人」錄影公審,若市府試辦後這問題會更嚴重,試想,如果有人按鈴後卻仍然沒有獲得讓座,那些仍坐在位子上的會有甚麼下場?會有更多「正義魔人」跳出來,甚至有無可能按鈴者本身也似乎獲得正當性一般,跟那些有座位的人起衝突,仍未可知。大家都有付車資,都出一樣的錢,為什麼一定要逼著有座位的人讓座呢?如果公車、捷運要讓座,那高鐵跟火車是否也需要讓座?還是因為票價比較貴、路途比較遠就不需要?如果市府真的要推廣,請修訂自治條例,把「讓座行為」法制化,大家一體適用遵守,根本不須用試辦的手段入市民於罪,這樣只會有更多的正義魔人出現,去公審根本無犯法的市民。道德是可以被鼓勵的,但不是被強制的,希望市府官員能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