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殼幣
」儲值卡王爭奪戰2/50歲神祕電競教父呷意「MyCard」五年戰三回 「比銀彈蕭董不會輸」
2023年末,對有神祕電競教父之稱的網銀國際董事長蕭政豪來說,真是多事之秋,12月初先是電競協會請來涉販毒的Toyz頒獎,惹來知名電競實況主「亞洲統神」開罵,身為協會理事長的蕭政豪公開致歉,12月底,再遭遊戲廠智冠(5478)以「無意進入博弈事業」反擊網銀入股,等於被潑上一盆髒水。針對越打越激烈的智冠經營權之爭,蕭政豪始終未出面回應,不過熟捻蕭政豪的人士告訴CTWANT記者,「蕭董就算2024年沒辦法取得經營權,再下一屆也一定還會繼續,因為要比銀彈,就我所知,蕭董不會輸。」向來低調的蕭政豪執意要打這場經營權戰,與遊戲市場的金脈「點數」有關。一位遊戲廠家告訴CTWANT記者,「遊戲市場大多透過點數儲值進行,而目前遊戲市場的點數一哥就是智冠。」法人表示,市售遊戲點數超過20種,發行規模最大通用卡的是智冠MyCard,另據通路商統計,全台灣前10大熱銷的遊戲儲值卡(不同面額),台灣競舞貝殼幣140點及350點佔2名,剩下8名由MyCard包辦。「星城online」是網銀國際起家金雞母。(圖/翻攝自星城Online YT頻道)「也因為目前遊戲點數市場有所謂的『幣商』,讓玩家將點數轉為現金,特別是博奕遊戲,這是業界公開的秘密。也造成外界對於博弈遊戲的灰色地帶聯想」遊戲廠家說。智冠通用型點數產品「MyCard」是目前市場上發行規模最大,擁有680萬註冊會員、上千萬使用人數,累計串聯至少2400款遊戲及數位娛樂廠商。網銀國際的「遊e卡」,發行量無法跟MyCard相比。據此,蕭政豪以「星城online」打造全台最大線上博弈事業滿十年之際,他決定投資入股智冠。被員工稱之為「蕭先生」的蕭政豪,只有高中畢業,熱愛寫code(程式),2008年他在台中創業,成立網銀國際,領著一群年輕的工程師研發出「星城online」。「網銀國際一年的營收肯定超過新台幣百億元,獲利更難以推估。」遊戲廠非正式推估。網銀國際在2012年接手電競隊伍閃電狼。(圖/翻攝自閃電狼職業電競隊臉書 )身兼研發工程師的蕭政豪,靠著「星城online」坐大事業,持續擴大遊戲事業,曾金援同業樂陞,並入主樂陞樂美館、華義國際、轉投資橘子遊戲,2012年接手電競隊伍閃電狼,進軍打國際盃,另投資網路媒體新頭殼,也因遊戲橘子間接擁有網路媒體nownews等。由於網銀國際未上市,究竟蕭政豪坐擁多少資產,外界不得而知。據商業司資料,網銀國際資本額24億元,是智冠12.75億元的1倍,其中蕭政豪個人持股約20%;此外,網銀國際在2019年砸60億元在台中七期買地,預備要蓋高達149米的新總部大樓,樓層32樓,樓地板面積約1.24萬坪。此外,網銀也在台北內湖買營業大樓,2020年12月也以17.5億元,接手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在台最後一棟大樓「壹傳媒總部」C棟大樓,做台北分公司使用。據此,業界盛傳蕭政豪身價達百億。這位神祕電競大亨,平常T恤配拖鞋,不追求名牌,甚至連接受自家刊物「網銀人」的專訪報導中,都要求不能拍照,但在與智冠尋求合作受挫中,他一點也不氣餒,反倒越挫越勇,五年來,從入股到取得董事席次,如今還打起他創業15年來的第一場經營權大戰。網銀國際也是遊戲橘子最大股東,圖為遊戲橘子董事長劉柏園。(圖/報系資料照)網銀國際在12月21日的聲明稿就指出,「公司這幾年來一直與智冠溝通,在點卡通路以及產品研發上都積極的提出合作建議,並且在智冠重要的點卡業務上避免削價競爭來確保智冠營運績效。」被智冠一句「無意進入博弈事業」反擊後,網銀國際不閃躲,直球對決回應,「公司是台灣博弈遊戲開發商重要的一員,並且願意嚴守法令規範,也願與台灣眾多博弈遊戲商共榮共存,一起努力開拓全球市場。」面對這場台灣遊戲市場雙雄大戰,一位遊戲廠家告訴CTWANT記者說,「台灣的遊戲市場持續在萎縮,尤其當遊戲平台從PC轉向手機,多數廠商轉型都不太成功,而博弈是其中的例外。」看來,這也是遊戲廠商的一場生存戰。
家長注意!4少年遭誘拍猥褻照換遊戲貨幣 1童遭性侵
新北市邱姓男子以網路遊戲「英雄聯盟」遊戲幣為誘惑,去年1月底分別引誘住在汐止未滿12歲男童、2名住在台南、桃園的13歲少年拍攝猥褻照片並傳給他觀賞,甚至與其中1人發生性關係。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等4罪分別判處徒刑,應執行3年8月,可上訴。20多歲的邱姓男子,去年1月底利用臉書告訴汐止的男童,若自拍下體傳給他,願意給遊戲幣交換,隔了2個月,以同樣手法,引誘台南少男拍攝2張照片,透過臉書傳給他。今年6月7日更引誘桃園少年與他發生關係。邱辯稱,贈送遊戲幣是為了廣交朋友,絕對沒有以此交換對方的猥褻自拍照片,另外,他在別的社團發現桃園少年是同志,才要求提供自拍照,少年立刻答應。但少年報案稱:「邱說有貝殼幣點數,我想買英雄聯盟的造型,就以照片當作交換物品。」另1名少年說「我當時也沒想這麼多,就傳給他了」,後來邱買500元的貝殼幣,拍攝儲值序號作為交換。合議庭認為,邱男曾傳訊給「才這樣喔」、「不夠啊」、「下次不幫你哼哼」,認定是邱男主動引誘並非如辯護人所稱,是少年拍給邱,並不採信邱的說法。判決指出,邱男雖因心理因素需排解,但應選擇合法、有效的管道,卻引誘未成年少年,不符合減刑條件,衡量邱自幼與阿嬤同住,生活費由父親提供,且與發生性關係的少年以30萬和解。依引誘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處有期徒刑3年1月、引誘少年製造猥褻電子訊號2罪分別判處徒刑3年、對未滿14歲男子為性交,判處徒刑3年3月,應執行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