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配
」 離婚 財產分配 李玟 外遇 財產尪出軌逼離婚!孩子長大回「你們的事」她心寒 律師列10點:別買不動產
不少夫妻沒有離婚,一部分人都會說是因為孩子。一名人妻淚訴,因為孩子不希望他們離婚,所以自己選擇隱忍,豈料孩子長大後,幾乎都在忙自己的事,讓她的人生頓時失去方向,開始思考離婚。對此,律師呂秋遠直言,多數時候,大人們不願意離婚,只是因為自己還沒準備好。人妻透露,今年56歲,兒子與女兒都將近30歲,幾年前先生外遇,開始挑剔家裡的所有大小事,然後發脾氣以後就離家,如果回家,就會把電視打開,鬧得她無法入睡,要她自己開口離婚,不過,當時因為孩子不希望他們離婚,會變成不完整的家,所以自己選擇忍住。人妻說,「但是這幾年我買了新房子以後,面對先生的外遇與冷淡,我開始思考要不要離婚的問題,孩子現在竟然說,離婚是我們的事,他們不想介入。面對每天女兒熱戀不在家、兒子忙工作,我覺得人生失去了方向。」對此,呂秋遠在臉書表示,離婚向來就是兩個人的事,不是孩子的事,你問孩子,希不希望爸媽離婚,是一件很沒有意義的事情,因為小孩如果未成年,答案一定是,不要你們離婚,要一個完整的家,小孩如果成年,他們就會翻白眼,忘記小時候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懇求你們不可以離婚的往事,不耐煩地說「吼!你們早該離婚了」。呂秋遠列出10個方向:1.培養一個有意思的興趣,讓自己工作以外的重心,慢慢挪移到這裡。2.不要再跟孩子詢問要不要離婚,這是你的事情,自己要下決心。3.對孩子訴苦,說自己以前不離婚,都是為了他們,這是很不道德的事情。孩子只會壓力很大,不會因此感恩圖報。4.要不要離婚,跟孩子無關,但是跟勇氣有關,請跟梁靜茹索取。5.如果配偶有外遇,請秉持毋枉毋縱的精神,重點是「毋縱」,你就這麼讓他外遇這麼多年,你不覺得很沒意義嗎?6.如果有離婚的打算,請不要買不動產,因為離婚或過世時,配偶都可以取得一半。7.孩子離巢是正常的,如果他們快到三十歲,還每天待在家,你可能也會有很多煩惱。更不要期待你家孩子會孟宗哭筍、臥冰求魚、彩衣娛親,生孩子不是為了有報酬,而是對新生命的期待。8.不要嘗試脫產,離婚前五年內無端過戶的財產,都可以納入財產分配。9.真的受不了,就先分居吧!如果對方不願意放棄財產分配而離婚,你就認真的對他的外遇蒐證又提告,過一陣子他就會找你談了。10.人生的方向,在於找到自己喜歡的事情,人生過了大半輩子,除了這個家,你還喜歡什麼?呂秋遠也說,孩子比你還看得出來這場婚姻已經完蛋,他們只是沒安全感,所以才會不希望你們離婚而已,而且,多數時候,大人們不願意離婚,只是因為自己還沒準備好,跟孩子其實一點關係也沒有。
假冒保險業務員行騙!男誤信急衝銀行領20萬 苗栗警即時阻詐
苗栗縣後龍鎮7日下午3時許發生一起投資詐騙案件,1名余姓男子日前接獲1通來電,詐團佯裝成保險業務員聳騙投資建議,並要求他給付現金20萬元,余男深信不疑不慎落入陷阱,隨即前往銀行提款,幸虧行員機警發現有異,立即通報警方前來勸阻,最終成功守住余男的血汗錢。警方表示,竹南警分局後龍分駐所7日下午3時許,接獲後龍鎮1間銀行通報,行員指稱有民眾疑遇詐騙,因他提領大筆金額卻說不清用途,員警立即抵達了解狀況,余男向警方供稱接獲保險業務員來電,對方指稱可提供投資建議進行財產分配,並指示他交付20萬元,員警隨即向余男女兒求證,經不斷勸說下,他才驚醒差點被騙,最終放棄提款念頭,成功保住存款。警方說明,保險公司或銀行人員不會透過電話指示匯款,民眾若接獲不明來電對方稱需要操作ATM或臨櫃匯款,極猶可能是詐騙,若遇類似情形,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電話查證,藉此維護自身財產安全。
婆婆喝茶禮金一毛不給!到處炫「1個月給兒媳10萬」 人妻怒飆:鄉下老太婆
婆媳問題,自古以來都是難解的一道題。一名人妻抱怨,婆婆重男輕女,但當孫女有好成績後,卻到處炫耀是她帶大的,還到處臭屁每個月給他們10萬,讓她相當傻眼。人妻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鄉下的井底蛙放出門真的比7月還可怕,到底哪裡來的自信、勇氣說孫女是她一手帶大的,哪裡來的一個月給他們10萬,哪裡來的公公過世財產分配的很好。人妻細數,結婚的新娘喝茶禮金,聽說鄉下的習俗要歸男方擁有,自己一毛錢都不能拿,結婚長媳的金飾歸男方保管,弟弟娶老婆要用,不理解到底和她有什麼關係,小孩出生、滿月、週歲娘家都要給一兩黃金當禮物,老公家保管,不僅如此,要她出去上班分擔家計,結果說要帶小孩,竟是把小孩一個人放在家,讓她相當傻眼。人妻嘆,「到處說我女兒沒有她這阿嬤會長不大,我倒想問問她,買過一件衣服、買過一餐、買過任何東西給小孩了嗎?付過任何一筆學費了嗎?連一瓶羊奶才23元都捨不得、不肯給,還滿嘴沒水準言語、沒讀書的鄉下人,到底用了什麼把我的小孩養到高中,再到處說我這媳婦都沒在帶小孩。」人妻直言,「什麼都給她所謂的男孫,我女兒什麼都沒有,小孩會讀書有好成績是我帶出來的,跟她這鄉下老太婆一點關係都沒有,有她的男孫就好了,我女兒不是給她炫耀用的,真的很氣人。」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保護好自己和女兒,不用聽她滿口胡話」、「她個人認知、修養問題,無需配合,無需理會,無需動怒,遠離沒有交集會清閒許多」、「如果沒有住在一起,妖怪也蹭不到妳」。
「名媛版大S」夏黃廉盈反擊了!揭離婚內幕 駁偷紅包錢:沒有280萬
「名媛版大S」夏黃廉盈與夜店大亨夏天倫結婚,育有2名女兒,2021年雙方結束12年婚姻,當時夏黃廉盈還強調2人未來仍是摯友,會持續同心全力陪伴女兒們。豈料,夏天倫上個月突發文爆料,指女方偷走孩子多年存下來的紅包錢。對此,夏黃廉盈沉默多日,昨(11)日在社群上發聲反擊,「我自問自己盡心盡力,不管是身為媳婦、老婆,還是母親。請不要三言兩語抹黑我12年的付出。」夏黃廉盈針對3點做出回應,對於「闖空門偷小孩紅包錢」夏黃廉盈表示,當時她是在前夫帶小孩回美國的期間,按照對方的要求找房子搬出。她回去搬東西時,家裡的家務幫手都在家,絕無闖空門一事。她強調,前夫在離婚時,要求她將名下的所有財產給前夫,並答應會幫她付一年的房租,「搬家當天,我從我們共用的保險箱中取出60萬,(裡面不只小孩紅包也有我的)墊付新租的居所房租。」夏黃廉盈也強調,搬家當天,保險箱裡並沒有280萬,只有60萬,「說我偷小孩錢,不承認答應過我可以拿這筆錢去付房租,我真的沒辦法接受。」夏黃廉盈激似女星大S,因此有「名媛版大S」封號。(圖/夏黃廉盈臉書)再者,面對「冠夫姓的質疑」,夏黃廉盈解釋,離婚後不論是工作還是生活,她都已經使用本名。離婚後有申請改名並且一直顯示審查中,我也曾跟前夫解釋過;「如果前夫真的認識臉書高層,請儘快幫我把『夏』摘下,我不勝感激。」第三,對於「離婚拖了2個月」,夏黃廉盈說因為前夫要等代書將她的財產完全過戶給前夫,依法生效才簽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希望沒有子嗣,是因為離婚時他讓我放棄財產分配,並對我再三強調,這些財產將來都會是兩個女兒的。也許我天真不懂法律,但是我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最後,夏黃廉盈感嘆自己過了12年似偽單親的生活,「我為孩子的付出我自詡問心無愧」,同時她也感謝前夫在離婚後這3年為孩子盡心盡力,「但是請不要三言兩語抹黑我12年的付出」,她呼籲外界還給她一些空間,並將對先前網路的不實留言採取法律行動。夏黃廉盈聲明全文。(圖/夏黃廉盈臉書)
財產給兒子!女兒「不照顧就是不孝」 律師神比喻打臉任性父母
即使到現在,仍然有許多長輩抱持著重男輕女的觀念,律師王至德表示,看過許多糾紛,是父母把財產都給了兒子,然後老來生病,又要女兒回來照顧。「不回來照顧爸媽,就是女兒不孝」讓他大搖其頭道「不同的資費方案,是不能混用的喔!」律師王至德在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上提到,常常聽到父母把財產都給兒子,然後老了生病的時候,又要女兒回來照顧,說是上一輩也只讓兒子繼承財產,爸媽是依照傳統,「女兒不回來照顧爸媽,就是女兒不孝」。對此,王至德相當不以為然:「問題是出在不同的資費方案不能混用」王至德指出,傳統上將家產分給兒子,是因為兒子必須之後要承接家業、奉養父母;而女兒是要嫁出去的,原則上也不會拿錢回家,所以兒子拿家產,女兒不可以分,因為女兒以後是外人,而繼承了家產的兒子應當奉養父母,是一件完全合理的事情。然而現在社會男女平等,兒女都有繼承權,女兒既然有分到財產,當然也有扶養父母的義務。但有些父母,分家產的時候就照傳統通通分給兒子,談到照顧奉養,又用現代的觀念要求女兒應該要承擔,這就很不合理,「就像你辦了中華電信的預付卡,結果卻要求5G上網吃到飽,中華電信當然不會理你,『不同的資費方案,是不能混用的喔!』」許多網友表示認同,「說得太好了!在重男輕女家庭裡長大的女兒們,請勇敢拒絕父母的剝削吧」、「超多女性真的被這種傳統觀念給搞到」。還有網友指出不公平的分配也很常見:「女兒有分到啊!只是女兒分到10萬,兒子分100萬,那照顧時數也要算比例囉!如果真這樣就要買打卡鐘了」也有網友感嘆,「當孝只能建立在財產分配上真的很可怕」,但也有人認為,「沒有好好善待與公平對待,那就利益衡量啊!」
夫妻經營銀樓20年「累積上億資產」 屏東男外遇不斷…老婆怒告獲3千萬賠償
屏東一對劉姓夫妻經營黃金珠寶生意,累積了上億資產,然而劉姓男子卻屢屢外遇,讓劉妻難以忍受,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不過雙方對於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院在審酌後,判劉男須支付3265萬2059元給劉妻。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劉姓夫妻結婚後共同經營銀樓生意超過20年,積累了相當可觀的資產,然而這些資產包括房產、股票和保險等,大多以劉先生的名義登記。而劉男在事業成功後卻背叛婚姻,不斷發生婚外情,讓劉妻忍無可忍,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雙方也因此就婚後財產分配展開激烈爭議,劉妻也指控劉先生試圖脫產,以減少可分配財產的數額。劉妻主張,劉先生婚後累積的房產、黃金、存款等財產總額為8880萬7163元,扣除她婚後的財產總額2046萬513元,劉先生應支付兩人財產差額6834萬6650元的一半,即3417萬3325元。劉男則認為,劉妻婚後財產總額應為2756萬252元,而他自己則有4624萬4722元的財產。雙方的財產差額為1868萬4470元,並且他因股票融資交易獲利1576萬7986元,認為這部分不應納入劉妻的分配範圍,應酌情減少788萬3993元,雙方對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婚姻破裂主要由劉先生的外遇所致,因此准許劉妻的離婚請求,由於雙方婚後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因此婚姻結束後財產分配應依照法定夫妻財產制進行。經計算,劉妻婚後的剩餘財產總額為2350萬3046元,劉男則為8880萬7163元,最終劉男被判須支付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共計3265萬2059元給劉妻,可上訴。事實上,夫妻結婚後,依照民法親屬編規定,可以選擇用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來決定結婚前、結婚後的財產屬於誰、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等問題。約定財產制則有「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兩種,如果用法定財產制,不必訂契約,也不必聲請登記,如果用約定財產制,要訂契約,並要向法院聲請登記。司法院曾公告指出,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應確認這兩類財產的範圍,例如嫁妝或婚前贈與行為;不動產的財產性質以登記時間為準,而動產則以取得或交付的時間為準。如果無法證明某項財產屬於婚前或婚後財產,法律將推定該財產為婚後財產。此外,如果無法證明某物為夫或妻所有,例如家中的電視機沒有發票或支出證明,法律則會推定該物為夫妻共有,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可推翻這一推定;而婚前財產在婚後所產生的孳息,例如婚前擁有的股票在婚後產生的紅利,計入婚後財產範圍。
公婆飛歐洲…大姑提「5子女分攤費用」媳提這點喊不公平 網搖頭:剛好而已
有名媳婦透露,公婆8月初要去歐洲12日遊,而婆婆生了5個小孩,其中大姑建議所有費用加旅費平均分攤,但對此她覺得十分不公平,因為除了先生外,大小姑及老公的2個弟弟都還住家裡,並沒有經濟壓力,對比他們還要養2個小孩,實在擠不出錢,因此她問「要平均出的話對我們有點不公平不是嗎?」原PO於近日在「匿名公社」發文指出,8月初公婆要去歐洲12日遊,而婆婆生了5個小孩,大姑則建議所有費用加旅費平均分攤,但原PO認為大小姑都還沒結婚,老公2個弟弟也都單身,且4個人都還住家裡沒經濟壓力,相比之下夫妻倆才剛搬出去還要養2個小孩,實在擠不出錢,「要平均出的話對我們有點不公平不是嗎?」原PO接著補充,夫妻倆並沒用到家裡資源,平常有事也會幫忙家裡,且「住外面什麼都要靠自己,省吃儉用的才能過日子,他們爽爽住家裡水電瓦斯連三餐都公婆出還不用付房租,到底誰比較爽?」並強調自己沒有不配合,只是覺得不公平所以想問意見,「請問父母出國玩你們都是均攤還是看情況給?」此文一出,網友看了則紛紛搖頭,「兒女都有責任,結婚生小孩是自己的選擇,如果兄弟姊妹願意多負擔一點,我會很感謝,如果均分,也是剛好而已」、「父母的部分,本來就應該子女均分,無論是單身、嫁人的或搬出去的,除非是父母的財產分配不均,這就另外衡量了」、「很合理,兄弟姊妹平分」,但也有人認為「兄弟姊妹均分我覺得可以啊,但如果算到媳婦就不OK了」。
獨生子想娶欠債女友!富婆婆怕千萬家產受影響 律師祭「5招」自保:先立遺囑
有位富婆婆只有一個獨生子,兒子卻暈船欠卡債又常換工作的未來媳婦,讓她相當擔心自己的5棟房子、3千萬現金和股票會遭受影響。對此,律師便給出「5大招式」,建議她可以預立遺囑、要求兒子簽署婚前協議「夫妻分別財產制」等等,以保護家產挽救局面。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粉專分享一個案例,他表示有一名富婆婆僅有一個獨生子,兒子已經暈船並決定在今年七夕與女友結婚,但未來媳婦工作不穩定,5年內就換了7個工作,好像還積欠卡債,需要靠兒子吃穿,且不想生小孩要當頂客族,讓富婆婆忍不住感嘆「可是我家血脈單傳,就斷在下一代要怎麼辦」。富婆婆還提到,自己經營一間公司,擔心兒子娶錯人將影響公司大局,並指出她在北市擁有5棟房子、3千萬現金和公司持股。而七夕即將到來,也令富婆婆擔憂「要怎麼挽救這個局面」。對此,蘇家宏就回應,富婆婆與其煩惱不能改變的事情上,應該全心專注在可掌握的5件事:一、在兒子結婚前,兒子與女友先立下婚前協議「夫妻分別財產制」約定富婆婆如果希望將來兒、媳各自擁有財產的處分權,或是怕媳婦因遊手好閒、在外積欠卡債,將來拖累兒子的財務;或是突然有天兒子想離婚,可以事先立下分別財產協議,日後就不必煩惱夫妻的剩餘財產分配問題。二、先不要贈與兒子太多財產若準媳婦不願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也不需要馬上翻臉,因為兒子結婚後,婚前財產及婚後繼承、贈與和慰撫金等財產,都不會因為兒子離婚,讓兒媳婦主張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不過,這些財產所生出來的利息(孳息)就需要分配,因此想要提前贈與兒子財產應該特別慎重。例如,贈與房屋給兒子做新房自住,不會有夫妻財產分配問題,但是贈與股票,未來的股利或股息都算是兒子的婚後財產。三、如果要贈與財產可附加條件(或負擔)可選擇「鼓勵」兒子或媳婦的某些好行為,讓家裡更幸福,例如:1.與他們簽訂契約表示,如果生孩子的話,就把北市房產贈與兒子、媳婦作為獎勵,以達到「用愛與財富傳承」來改變局面。2.贈與房子給兒子,但夫妻倆每星期至少要跟婆婆吃飯2次以上,若沒有照做,就撤銷房子贈與。3.如果兒子、媳婦有正常上班,每個月將另外贈與3萬元,鼓勵腳踏實地的工作。四、運用信託贈與股票,富婆婆可確保股東投票權若擔心股權贈與獨生子後,兒子因為枕邊人一句話就動搖公司經營權,富婆婆可進行「股權規劃信託」。例如指定獨生子為信託受益人,但約定「保留運用決定權」,則受益人可享有信託期間,股票所產生的股息及股利,富婆婆也能確保公司董監改選時,仍可透過信託掌控表決權。五、預立遺囑富婆婆若擔心未來兒子繼承遺產後,兒子自願將財產過戶到媳婦名下,可以規劃遺囑,讓部份財產以遺囑信託的方式,繼續保護家產不被任意花用或移轉。此外,富婆婆除了可以在生前盡量花用自己的財富外,若兒子沒有小孩的話,未來兒子的遺產將由媳婦完全取得,所以可以預立遺囑將部分財產遺贈公益的方式,化作大愛。
台中5億高中生離奇墜樓 假結婚案「即將宣判」真相撲朔迷離
台中市28日上午11時,地方法院就「5億賴姓高中生」假結婚案進行宣判,2023年5月,賴姓高中生與夏姓男子登記結婚後,僅2小時墜樓身亡,賴母懷疑其子遭謀財害命,並控告夏男,刑事部分,夏男被依「假結婚」偽造文書罪起訴,而賴母也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宣告婚姻無效。賴姓高中生的身世背景相當引人注目,家族擁有龐大財產,加上賴生的突然離世,讓其母親一直主張其子的死是謀財害命,指控夏男參與其中,並委託律師許哲維提告,同時邀請法醫高大成相驗遺體並勘驗案發現場,高大成質疑賴生可能遭到「下毒」,並指出遺體右手有4個「可疑針孔」、頸部有勒痕等諸多他殺跡象。檢方經過詳細調查,檢驗了100餘項證據及1000餘種毒藥物,但在殺人罪部分以罪證不足為由,不予起訴,而在刑事偽造文書部分,檢方起訴夏男涉嫌假結婚,認為賴姓高中生與夏姓男子登記結婚時,並沒有真正的婚姻意圖,而是出於其他目的,主要是為繞過家族財產分配的法律限制。與刑事起訴平行進行的還有賴姓高中生的母親,提起的民事婚姻無效之訴,這一訴訟將直接影響到賴生的婚姻狀態和其對家族財產的繼承權利。在法庭上,賴生的母親以及其律師多次提出證據來支持這一訴訟,試圖證明賴生與夏姓男子的婚姻並不合法有效,而夏男堅稱2人的婚姻有真正的感情基礎,並且反駁說法官對其提出的情感真偽有所質疑是不合理,還特別強調,婚姻應當是自由選擇的,不應受到外界的過多干預。
老董分8億財產「全程錄音錄影」 法官竟判遺言無效…律師揭關鍵原因
1名70多歲的企業家事業有成,臨終前交代公司股票價值5億元由大兒子繼承,不動產及其他現金大約3億元則由小兒子繼承。沒想到,父親剛過世,么兒就提出平分家產,要求大哥將公司股票分給自己,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審理時,長子提出爸爸生前的錄音、錄影為證,原以為勝券在握,判決結果卻讓人十分意外。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案例,「王董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也很愛他的家庭,他有二個兒子都很聽話,王董一直忙於賺錢,對於家族企業傳承一直沒有時間去做,而且他堅信,兩個兒子從小聽話,娶了媳婦之後也從不違抗他的意思,所以也不急著做。」直到重病進了醫院,70多歲的王董叫兄弟倆來病床前,交代公司及財產分配等事宜,說「我創立的公司為了股權集中,公司股票價值5億元都由大兒子繼承,不動產以及其他現金大約3億元,由小兒子繼承」。當時兒子們都承諾會遵照父親的意思,誰知王董去世不久,么兒就提出平分家產,要求大哥要將公司股票分給他。法院審理時,大兒子表示,父親交代得很清楚,而且他可以提出當場的錄音及錄影做為證據,只見王董在錄影時說「我財產會這樣分,是因為我愛大家,每個孩子都說好,我們會遵照意思不爭吵。」長子提出證據,證明父親確實有交代清楚,他完全遵照亡父的意思,是弟弟不孝順,誰知最後卻被判決敗訴。蘇家宏說明,雖然王董的遺言被證明是真的,但是並沒有產生法律效力,大兒子所拿出的影音資料並不是「遺囑」,所以王董的遺言只有道德上的拘束力,並沒有分割遺產的效力,「如果懂得法律,他只要親筆手寫遺囑全文,並且親自簽名並寫上年月日,就是一份有效的自書遺囑,可能就免掉一場子女互告的訴訟」。
已婚小三嗆「我尪會提告」 正宮被威脅離婚慌了…律師揭8招:要怕的人是她
發現丈夫偷吃已經夠震撼,再被小三威脅提告,大多數人難免會慌了手腳。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享一起案例,當事人接到小三電話,對方除說出外遇內容,還嗆「她說她也有先生,她先生會告我丈夫,要我趕快離婚,不然會被告侵害配偶權」,嚇得她不知所措,「我決定要離婚!而且我很急,不知道該怎麼辦」?蘇家宏律師除建議當事人不要著急,也說明「做錯的是丈夫,不是妳」,並要當事人思考小三為何要打電話過來與要求離婚,接著提出8點建議:1.小三的先生可以提告當事人丈夫民事賠償。相反的,當事人可以提告自己丈夫與小三民事賠償。怕的應該是當事人丈夫以及小三。2.最重要的法律動作是確認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並分成2情境–(A)女方比較有錢,要丈夫拋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以免丈夫請求夫妻財產分配;(B)丈夫較有錢,就要丈夫把該給的夫妻剩餘財產給當事人。3.對於先生外遇,要求丈夫與小三賠償當事人相當的精神損失。4.如果不離婚,除了以上措施,丈夫要把部分財產贈與給當事人並且書面保證未來不再犯,再犯就賠更多。5.如果要離婚,丈夫要把賠償處理妥當,以及共同財產與居住問題一次清乾淨。6.如果有未成年子女,親權與探視權的協調,以及扶養費的數目都要談清楚7.給自己一點聆聽自己心裡聲音的時間,再決定要不要繼續這段婚姻。8.找專業律師商量法律、找心理諮商師談談化解心理壓力,或尋求宗教帶領自己未來的人生。
南韓最貴離婚!SK集團會長外遇「還有私生子」 需付前妻325億元
南韓財閥SK集團現任會長崔泰源在婚內出軌,甚至還有了私生子,而他也在2017年向前妻盧素英提出離婚,兩人的離婚官司糾纏多年,首爾高等法院於30日裁定崔泰源需支付20億韓元(約4700萬元新台幣)的贍養費及1.38兆韓元(約325億元新台幣)的財產分配,創下南韓離婚訴訟財產分配金額的最高紀錄。據了解,盧素英是南韓前總統盧泰愚的女兒,崔泰源於1988年和盧素英在青瓦台結婚,兩人婚後育有三個孩子,然而崔泰源後來被爆出外遇,甚至還有了私生子。隨後崔泰源也在2015年公開承認此事,並於2017年向盧素英提出離婚。雙方在調解失敗後,進入訴訟程序。盧素英最初要求3億韓元的贍養費及SK集團648萬股,約為崔泰源持股的一半,當時價值約1.3兆韓元。然而,2022年首爾家庭法院一審駁回了盧素英的請求,認為崔泰源的資產主要來自繼承和贈與,盧素英對此未有貢獻,因此崔泰源無需分割SK集團股份。法院僅裁定崔泰源需支付1億韓元的贍養費及665億韓元的財產分配。雙方不滿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盧素英將贍養費要求提高至30億韓元,財產分配提高至2兆韓元。盧素英的法律團隊主張,盧泰愚曾在1990年代提供資金給SK集團,用於收購SK證券和大韓電信,這些資產後來成為SK集團和SK電信的一部分。崔泰源作為總統女婿的身份對SK集團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盧素英本人也對SK集團的發展做出了貢獻。雖然崔泰源的法律團隊否認了這些說法,但首爾高等法院在二審中裁定盧素英對SK集團及其管理層的價值提升做出了貢獻,應進行公平的股份分配。最終裁定崔泰源需支付20億韓元(約4700萬元新台幣)的贍養費及1.38兆韓元(約325億元新台幣)的財產分配,約占其資產的36%,這一判決大幅超過2022年首爾家庭法院裁定的1億韓元贍養費及665億韓元財產分配,也創下南韓離婚訴訟財產分配金額的最高紀錄。
尪驟逝!婆婆逼放棄繼承「拿走全部遺產」:我花錢養大的兒子 連豬公都剖一半
面臨喪夫之痛,如果又要處理遺產的事,往往使人身心俱疲。一名人妻抱怨,婆婆認為兒子是她花錢養大的,所以所有遺產都應該歸她。人妻坦言,讓她覺得最噁心的是,婆婆把所有的錢都拿走就算了,還將她房間的豬公剖開,說一人一半。人妻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老公年初離開人世,才40歲,站在婆婆立場,婆婆失去唯一的兒子,自己並沒有去申請夫妻財產分配權,想說沒有多少遺產,應該不至於有問題,結果錯了,婆婆認為,老公的全部遺產都是她的,要她放棄繼承。人妻透露,自己把帳戶所有的錢、老公的股票、規劃退休的美金存款等,全部轉給婆婆,但這樣還不夠,婆婆要求死亡津貼、勞健保下來的錢都是她的,並且跟她討老公生前醫療費,讓她相當傻眼,拒絕後居然跑到她的房間把豬公剖開,說一人一半,怎麼有這麼噁心的婆婆。人妻說,「我婆婆並不是沒有錢,而是認為兒子是她花錢養大的,離開了,所有的錢都該歸她,我雖拿到房子的一半居住權,不過所有的錢加一加,好像也能買得起房子了。人心本善沒有用,有人的心真的很惡,用善意對待別人,往往收穫的不是善意,而是更多的惡意,遇到錢的問題,一切先走法律就對了。」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既然妳老公已經不在了,那妳也趕緊離開她,她又不是妳親媽」、「這個時代,心善真的沒用,現實點好」、「在錢面前都不用覺得別人會感激,再多都不夠」、「既然她錢都拿走了,千萬不要住在一起了,也不要見面了」。
《民法》修法!將放寬離婚條件 再婚後不能拿贍養費
憲法法庭去年針對《民法》規定夫妻「有責」一方不准請求裁判離婚,判決違憲,要求2年內修法。法務部日前完成《民法》親屬篇、《民法親屬篇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放寬離婚條件,未來只要夫妻在5年內分居3年即可請求離婚;並增修「贍養費」規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另養不活自己的人可減免、贍養權利人再婚後不能拿贍養費,修法後將可溯及既往。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草案,收集各方意見,其中《民法》親屬篇共修正12條、新增7條、刪除1條,異動20條條文,幅度不小。修法重點,除依釋憲放寬離婚條件,也增修贍養費規定,明定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得請求對方提出財產清冊及相關文件。裁判離婚部分,保留《民法》第1052條有責主義的部分規定,刪除近年離婚訴訟已少有適用的要件,包括「惡公婆凌虐、不治惡疾、精神病、生死不明3年」等。另參酌外國立法例,放寬裁判離婚要件,若夫妻5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3年者,夫妻之一方得訴請離婚。草案修正贍養費請求權成立要件,及增訂贍養義務人的扶養能力,為減輕或免除給付義務事由,也就是養不活自己的人,可不必給贍養費,或減少支付。另明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贍養費請求權及未到期的定期金給付,因贍養權利人再婚或死亡而消滅。也就是說,收受贍養費一方,如再婚或死亡,支付一方就不必再付贍養費。不過,草案也明定夫妻雙方離婚,非因生活陷於困難、就業能力減損或就業機會減少,而自行約定贍養費者,並不適用再婚喪失贍養權利規定。舉例而言,藝人大S與前夫汪小菲離婚,由於協議並無限制對方再婚條件,雙方自行約定支付贍養費,並無生活困難情形,縱使大S隔年閃電再婚,汪仍須依約支付贍養費。此外,草案明定法院7項審酌贍養費標準,包括夫妻年齡與健康狀況、財務狀況或有無職業退休年金分配請求權、需繼續照顧未成年子女程度、贍養權利人接受職業訓練及重返職場機會及費用、有無其他應負扶養義務人,以及人數、婚姻存續期間長短、生活水準及家庭分工情形,或其他影響家庭生活的特殊情況。
律師出包!送錯案件1鍵離婚 英國夫妻協商到一半傻眼
英國倫敦一對結婚21年的夫妻,在1年前左右分居,之後2人便協商離婚的事宜。沒想律師在處理案件時,誤將2人要離婚的文件用網路送出,導致2人提早被法官批准離婚,讓還在談判事宜的2人相當傻眼。根據《BBC》等外媒綜合報導,英國倫敦一對結婚21年的威廉斯夫婦(Mr. and Ms. Williams),在2023年時分居,之後2人便協商離婚的事宜,包括財產分配等。沒想到,去年10月3日,法律事務所的律師在替另一對夫妻送審離婚案件時,竟誤將2人要離婚的文件線上提交出去,法官也在20分鐘內迅速批准。而該名律師直到10月5日,才發現自己闖禍,當下立即向法院申請撤銷離婚令。不過後來該申請遭到家事法庭部門的負責人麥克法蘭(Sir AndrewMcFarlane)駁回,他表示「尊重最終離婚令的確定性和最終性並維持其所建立的現狀,符合強烈的公共政策利益。」對此,威廉斯太太表示法官做出了一個糟糕的決定,並表示「離婚者雙方必須有意為之。當一個錯誤引起法庭的注意,並且每個人都承認錯誤已經發生時,顯然必須將其撤消。但目前我們的法律卻規定,你可以因為在網路上犯下的錯誤而離婚,這是不對、不明智、不公平的。」
億元小開談婚前協議遭女友爆氣回應 婚姻財產觀念之爭引網友熱議
婚姻是一場關於兩個人決定攜手前進的浪漫約定,不過如果身上背負的太多,考慮起來也會多出很多煩惱。一名網友就表示,自己家境優渥,未來幾十年中還會陸續收到家族慢慢轉移的財產。自己最近打算和交往5年的女友結婚,為了避免糾紛希望簽訂婚前協議,卻遭到女友強烈反彈,讓他忍不住懷疑,真的是自己錯了嗎?有位淨資產上億元的小開在網路論壇Dcard感情版發問,自己最近打算與交往5年的女友結婚了,希望能和女友簽訂婚前協議保障自己,卻遭到女友爆氣反擊「讓她很心寒」。小開表示,自己不是不相信女友,但是未來萬一分開,自己的風險太大,財產問題處理起來也很麻煩,於是上網發問,難道自己這樣真的很過分嗎?小開原PO進一步解釋,因為家中財富來自家族企業,父母為了避稅的關係,未來幾十年中會慢慢將手頭上的企業股份與房子轉移給自己,而股份對他來講真的很重要,「因為婚姻被分去一半,我在公司很有可能失去立足點跟話語權,這才是我真正擔憂的點」。萬一以後鬧到分開,風險很大,不太想冒險,強調「雖然很現實,但我不能幼稚到只是去單純的相信愛情」。問題發出後,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表示:「一定要簽啊!男生請好好保護自己」、「身為執業律師,建議你一定要簽,而且要找專業的律師擬定內容」、「想到葳老闆離婚損失20億的慘事,我絕對會簽」。但也有人理解女友的心態,認為:「心中會有芥蒂是真的,很像在防小人」、「不覺得過分,但會覺得心寒,不會跟你結」、「理智上很合理,但若重感情就會感覺受傷」。還有許多已經簽過婚前協議的人分享經驗談:「簽是會簽,但心裡很難沒有芥蒂」、「我男友曾提過喔,當時很難過,會有一種心態是自己是永遠都是租客,是外人的感覺」、「我覺得要怎麼表達讓對方聽起來不要太受傷還蠻關鍵的,畢竟要把財產這種東西攤開來說對一些比較單純的人來說會覺得被劃清界線、或是覺得自尊心受創」。還有人表示,其實原PO根本瞎操心了:「法律不及格。即使走到離婚財產分配,也是會有分婚前持有跟婚後持有,法人部分跟繼承也不會算進去」、「家裡這麼有錢,應該有家族律師。除了婚前財產,你知道遺產跟贈予的,也都不算在離婚的剩餘財產分配嗎?除非是你先走,這些東西才會被老婆繼承」。
陳沂嗆「把大眾都當白X在帶風向」 理科太太反擊了
百萬Youtuber理科太太2021年與理科先生John離婚,如今雙方為了房產以及洩露病歷隱私資料隔空交火。網紅陳沂直言,「我覺得理科太太把大眾都當白X在帶風向。」對此,理科太太也反擊了。陳沂昨(27日)發文指出,跟公眾人物交往,最可怕的就是分手的時候,什麼隱私都拿出來公審你,理科先生無論有沒有跟女網友聊X,跟理科太太在打的離婚財產分配都沒有關係,房子明明登記是兩個人的名字,那就是共有關係,就算款項100%理科太太支付,還是共有,如果說理科先生盜用她美國帳戶的錢,也需要舉證。陳沂直言,理科太太之所以被起訴,是因為在訴訟中公開理科先生的病歷資料,侵害個資同時妨害秘密,結果她辯稱理科先生2019年就自己公開有憂鬱症,「公開自己有憂鬱症,和妳公布病歷隱私資料是兩回事好嗎?我不議論別人感情,但就法律和輿論操作來看,我覺得理科太太把大眾都當白X在帶風向。菁英很容易這樣,因為優秀,覺得自己每個領域都很棒,自己絕對是真理,才能理所當然講出荒謬的話。」對此,理科太太反擊,美國加州離婚時會細分婚內購置的房子的資金來源,如果是婚前收入會還給當時出資者,婚後收入兩人平分,即便台灣法,律師也說法院會符合公平比例原則,用雙方對於經濟和家務的貢獻判斷,再來彼此在婚內已經把房子轉入信託,裡面條文更是清楚寫到並區分個人和共同財產。理科太太說,「陳沂某方面來說妳很幸運,能像個孩子一樣,看不順眼誰就能這麼從容地發表意見,人生經歷該有多順遂,祝妳好運。」陳沂則回應,根據理科太太公布的資料,該房產是她和理科先生「共同擁有」的,也就是說,在她還沒有移轉成個人之前,理科先生住在裡面並沒有「霸佔」問題,至於理科太太說的那些法律問題,是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配,另外即使在婚內轉入信託,還是共同擁有這點沒問題。陳沂澄清,自己從來沒說過「女人要跟男人房子,要學理科太太這種話」,希望理科太太不只要查證,更要學會不要造謠。陳沂說,「理科太太家大業大,需要跟男人要房子嗎?現在是理科太太不給男人住,號稱她買,但跟前夫『共同擁有』的房子欸。個性決定命運,如果是我,一切照法律程序走,不會去計較程序完成前,多住一陣子的問題,更不會利用媒體帶風向公審前夫,把自己和對方都搞得那麼不堪。」
王俐人開私廚餐廳慘背千萬債務 不斷還款想到還款日就超焦慮
女星王俐人先前開私廚餐廳,結果碰上疫情又遇上翻桌率問題,導致餐廳沒賺錢還裝潢、借貸賠上老本,導致餐廳收掉損失上千萬,讓她經濟壓力大陷入要不斷還款的狀況。而她先前和小7歲男星林琮軒結婚,她也透露自己因為想整合財務,所以老公的薪水也都匯進她的戶頭,沒想到竟成為老公在外人面前抬不起頭的心理障礙。王俐人也透露她和老公的婚姻生活,不小心讓老公感到自卑。(圖/翻攝自《單身行不行》)王俐人近期上談話性節目《單身行不行》,透露先前開私廚餐廳花了許多錢,先把廢墟變成氣氛餐廳,再準備食材等相關花費,當時光是看到菜刀就焦慮,加上餐廳營業狀況不佳,沒有翻桌率變成一天只接一組客人,讓她最後撐不下去收店。不過員工資遣費、餐廳的各種費用,讓她只好找上銀行借款,最後欠下了千萬債務,但她透露到現在已經還了500萬,剩500萬還款。如今她也對金錢焦慮,每個月只要到20號她就緊張,看到有朋友做什麼都要放上社群她也表示火大,特別是買房或裝潢這種私人的事情,她也表示如果有朋友來用餐,向別人說她私廚是在「做興趣的」,也讓她聽了火大,因為當時私廚是她全心全意付出且賴以為生的工作重心。王俐人也透露,她結婚後希望老公的財務也歸她管,她好做財產分配,沒想到因此讓老公心理有陰影,有次老公工作完沒有把薪水繳回,追問下才知道,對方認為這樣什麼錢都是她付,會很像吃軟飯的人,怕被別人笑因此才把錢放進自己口袋。
理科太太涉違個資法、妨害秘密 這條不起訴確定
本名陳映彤的百萬Youtuber「理科太太」,2021年底和理科先生John打離婚訴訟時,因私下取得John的病史等醫療資料向北院具狀,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另前夫John控告陳女蒐集他上網批評陳女生活、抱怨離婚訴訟對話文章,涉嫌妨害秘密罪部分,因前夫John未聲請再議,陳女獲不起訴確定。媒體報導,被封為「學霸」的理科太太,前夫理科先生John也來頭不小,是台裔美籍藥師,2人在2021年12月離婚,5年婚姻畫下句點。但John不滿在雙方打離婚訴訟時,前妻為獲取案件審判優勢,非法取得他的病史等醫療資料及他上網抱怨前妻的生活、離婚訴訟的私密對話文章,作為證據具狀向台北地院提出,向北檢提告前妻妨害秘密罪、違反《個資法》。檢方調查時,陳女否認非法取得前夫的醫療個資,並稱前夫發文的網路帳號,是屬於她商業帳號下的一個子帳號,她並沒有非法蒐集前夫的網路對話文章及紀錄。北檢去年12月偵結,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陳女,另陳女被控妨害秘密罪部分,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起訴指出,陳女與前夫John於2021年12月17日在北院調解離婚,2人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相關事件仍在北院審理中。陳女為取得案件審判優勢,知悉前夫身心狀況及用藥情形,竟私下向醫療相關人士取得記載前夫病史及用藥資料的紙條,並依據該紙條於去年8月18日向北院具狀主張,損害前夫利益。對此,理科太太經紀人回應,理科太太否認不法,目前尚未收到地檢署相關文件,理科太太訴訟上使用的資料符合《個資法》規定。雙方爭議已進入司法程序,法院還沒做出判決,理科太太會靜待司法結果。
結婚30年尪人間蒸發 「貸款害房被法拍」人妻無家可歸怒告…結果出爐
北部一名人妻指控,自己和丈夫結婚30年,男方某天無故離家,自2022年7月起失聯至今,消失期間還向銀行貸款,導致房子遭法院查封、拍賣,害得她無家可歸,一氣之下決定訴請離婚,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准2人離婚,且人夫必須支付原告新台幣424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兩造於民國82年11月12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詎被告竟於111年7月15日無故離家,亦自工作處離職,經原告四處尋找未果,報警協尋後雖在112年1月2日經尋獲,但被告不願與原告聯絡,之後亦未返家,原告雖再度報案請求協尋被告,但至今仍未尋獲,且行蹤不明。原告主張,雙方之共同住處係兩造婚後所購置,房屋貸款原已還清,但被告不知為何又至銀行貸款,且有債權人持票據聲請強制執行,致住處遭法院查封、拍賣,原告只得另覓住處,被告存心拋妻棄子不顧家庭生計,爰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同條第2項規定,請求法院擇一准為離婚之判決。女方表示,被告自111年7月15日失聯至今,原告四處尋找,造成兩造離婚,原告為此經常失眠、無法工作,被告應給付原告離婚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新臺幣50萬元。又兩造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被告名義購買土地及建物,依起訴時原告初估價格為828萬元,故原告得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規定,請求被告給付414萬元。士林地院審酌,原告為專科學校結業,曾從事餐飲服務業,兩造結婚迄今已逾30年,雙方婚姻因被告無故離家不回,及積欠銀行貸款、民間債務致共同住處遭查封拍賣,造成婚姻破碎而離婚,原告因此所受痛苦程度等情,裁定准許2人離婚,且男方應支付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加10萬元精神慰撫金共424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