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
」 勞動部 謝宜容 霸凌 職場霸凌 勞動力發展署與謝宜容「一字之差」無辜捲霸凌案! 御鼎興醬油:完成蒐證不排除法律行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場霸凌案持續延燒。北分署39歲公務員疑似遭分署長謝宜容長期辱罵欺凌,於4日在辦公室內輕生。涉職場霸凌的謝宜容20日晚發出3點道歉聲明,強調發生此事與她個人的「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後來她委任律師再發布長達5頁、共12項聲明,表示她願意配合調查、承擔責任,但也指「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還批評政府未審先判等。對此,外界認為道歉根本沒誠意,還有報導稱謝宜容娘家是西螺醬油品牌「御鼎興」,造成御鼎興遭部分網友出征,逼得業者緊急拿出戶口名簿澄清,家族與謝宜容完全無干係,21日中午則發出聲明,強調「與勞動部霸凌案絕無相關」,且針對網路上的不實言論、假新聞、甚至社群轉貼造假圖文,已完成蒐證,必要時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在傳出謝宜容的娘家是醬油品牌「御鼎興」後,造成御鼎興遭部分網友出征,「御鼎興」的Google評論還被大量灌進一星評論。對此,御鼎興二代業者謝裕讀於20日深夜拿出戶口名簿受訪,澄清「我們家沒有謝宜容這個人」,家族小兒子謝宜哲則透過臉書貼出全家福照,強調「御鼎興謝家只有二位男丁」,感嘆「真心希望台灣的社會大眾對於假資訊可以進行查證,然後不要輕易地發表自己未經查證的內容。」21日中午御鼎興在臉書粉專「御鼎興純手工柴燒黑豆醬油」貼出澄清聲明稿,強調御鼎興的第三代只有謝宜澂和謝宜哲2位男性成員,與該勞動部北區的長官謝宜容既無血緣關係、也無任何遠親關係。聲明稿全文如下:【聲明新聞稿 懇請發佈】「堅持一甲子振興台灣蔭油文化,御鼎興醬業:與勞動部霸凌案絕無相關」近期有關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署長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新聞,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事情延燒之際,網路上卻出現了將謝宜容與「御鼎興柴燒醬油」家族背景牽連的不實言論,嚴重損害了「御鼎興醬業」的聲譽。【御鼎興第三代製醬人謝宜澂、謝宜哲特此聲明】:御鼎興的第三代只有謝宜澂和謝宜哲兩位男性成員,我們與該勞動部北區的長官謝宜容既無血緣關係、也無任何遠親關係。我們不認同也嚴厲譴責一切涉及霸凌行為,也為被霸凌者之家屬深感哀悼。針對網路上的不實言論、假新聞、甚至社群轉貼造假圖文,我們已完成蒐證,請社會大眾明辨是非,勿受不實資訊誤導。同時,鄭重呼籲相關媒體與網友立即更正或刪除相關影射與報導,並停止散播不實資訊,必要時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以捍衛我們的清白與名譽。聽起來儘管荒謬,但姓名一個字的差異,就很可能毀了一個努力生存60多年的傳統事業,藉由這一次的事件相信大家再次理解媒體識讀的重要性。回過頭來談御鼎興生產蔭油的理念,「御鼎興柴燒醬油」自第一代謝耀仁於雲林西螺創立,第二代謝裕讀承接,至第三代謝宜澂、謝宜哲持續創新,還記得2013年發生食安風暴,好多人致電感謝我們御鼎興堅持製作一瓶好的醬油,聽到的當下,我們一家都覺得納悶,因為醬油要吃得健康、安全,本來不就是食品從業人員該做的事嗎?我們一直認為做出好的醬油本來就是本份,所以從2017年開始至今,我們做得更多的是蔭油文化、教育的推廣,以及投入台灣蔭油產業的發展。「御鼎興柴燒醬油」將一如既往,秉持誠信與熱忱,持續為消費者提供最天然、安心的產品,並為雲林地方的永續與台灣蔭油產業的發展盡一份心力,感謝各界支持與理解。御鼎興柴燒醬油第三代製醬人謝宜澂、謝宜哲 敬上民國113年11月21日
投身公益不眷戀男團光環 張洛君直言「紅孩兒這輩子不會再合體」
曾是台灣超人氣男團「紅孩兒」成員的張洛君,今(21日)出席《讓愛閃耀》藝術家公益畫展,近年大幅減少在幕前曝光的他,被問起看到Energy合體再度翻紅,甚至還舉辦演唱會,是否會喚醒他的男團魂,沒想到張洛君斬釘截鐵表示:「紅孩兒這輩子應該不會再合體。」完全不留戀當年的偶像光環。萬海慈善《讓愛閃耀》名人系列競標義賣今舉辦記者會,已經連續參與七年協辦6屆公益畫展的的張洛君,集結71位藝人、名人與藝術家,將每一份溫暖的藝術品化成愛心,共同支持中小型社福單位。今出席活動藝人包括張洛君、許蓁蓁、周宇柔、楊月娥、王樂妍、李佳豫、林佳儀、邱凱偉、柯宇森、廖奕琁、王俐人、林佳陵、張本渝、張熙恩、蔚葒縈…等人。張洛君(前排右一)號召眾星參與《讓愛閃耀》藝術家公益畫展。(圖/侯世駿攝)昔日是當紅男團紅孩兒成員的張洛君,今說起當年因為跟著小虎隊成為二軍,覺得自己其實什麼也不會就莫名紅了,淡出演藝圈後,17年來自己開公司專心幕後製作拍攝影片,希望看看自己還能做些什麼。但被問到近期吹起的懷舊合體風潮,他坦言幾年前紅孩兒一度合體,當時他是唯一反對的人,「我便開出兩個要求『一定要有單曲、大家要減肥』,沒想到大家竟然都做到減肥,我只好答應。」雖然原本紅孩兒計劃合體時間比Energy還早,但沒想到卻碰上疫情,整團才剛要合體就立即告吹。經過這次之後,我這輩子應該不會再合體。」張洛君認為Energy有師兄五月天協助,有完整的合體付出計畫,但對紅孩兒來說,他覺得回憶是最美好的,他對到現在還支持他的粉絲也有一份責任,更直言部分成員現階段形象已經不是以前偶像男團的樣子,他想要把最好的留在記憶裡,他也預告明年將會有主持節目計畫,同時仍將持續擴大進行《讓愛閃耀》藝術家公益畫展。
南山第一產皆遭重罰240萬 無保戶簽名、一張信用卡付16張保單等六大違規曝光
金管會最新公布對南山產物、第一產物兩家保險公司各裁罰240萬元,前者在未收到保費前即保單生效、推出新服務前未有法令主管簽署意見書並納入內控、強制汽車險理賠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等3點違規;後者則在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取得被保險人簽名、信用卡扣繳保費異常等違反保險法事項。依據金管會保險局公布裁罰書內容,在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南山產物保險在辦理汽車保險收費出單承保作業,有未於保單生效前完成收費或對信用卡取授權即出單之情事;例如生效日112年4月1日,保戶匯款日112年4月18日等。110年11月25日起推出行動投保服務及112年7月10日上線Line客服,惟未由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出具意見書並簽署負責,且未因應服務上線將業務員私人行動裝置管控機制等納入所訂內部控制作業處理程序規範及內部稽核項目。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案與其他保險同時處理時,有未依規定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理賠費用之情事,如:112年6月21日理賠同一車號時於強制險理賠金額2萬3千元、第三人責任險理賠金額97萬7千元,處理費用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第三人責任險各攤付一半,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依此違反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處罰240萬元整。此外,發現第一產物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依保單條款約定取得被保險人簽名同意;以信用卡繳交保險費並填載持卡人為保單關係人者,有未全面以系統檢核持卡人ID是否為要保書所留存之保單關係人ID,致有業務員不實填載其為要保人而代繳保險費成功者,並以持卡人為要保人之名義通過人工審核。又曾以電話取得信用卡授權者,未送外部平台驗證授權人是否為持卡人,且後續刷同一張卡時,SAP系統對送驗規則判斷有誤,致有不同授權人以同一張信用卡解繳保費之異常情形,如以同一張信用卡繳費16張保單等授權扣繳保費異常。還有在委外廠商簽訂商業諮詢服務協議書未經適當層級核定,且在顧問諮詢費用係按月就當月已收保費之外銷產品責任險保單之簽單保費6%計算,與協議書「依案件個別計費」約定不符。因此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罰鍰240萬元。
高雄華肝公司使用過期10年蛋黃粉製保健食品 獲利7000萬涉詐欺
高雄的華肝基因公司涉嫌將過期近10年的蛋黃粉製作成28種保健食品,並將產品銷售至全台,非法獲利超過7000萬元,負責人陳姓男子以及4名主管因詐欺罪被起訴,並在一審中被判刑,法院指出,該公司明知蛋黃粉已過期,仍將其製成保健品出售,欺騙消費者。案件起源於2019年,當時檢調接獲線報,並對華肝公司進行搜索,查獲過期的蛋黃粉和保健食品原料,經檢驗,雖然無法證明這些過期蛋黃粉對人體造成直接傷害,但因該公司隱瞞蛋黃粉的過期日期和保存條件,法官認定其有詐欺故意,遂依法起訴相關責任人。該批蛋黃粉原本應於2010年5月5日到期,但華肝公司依然將這批過期原料出售給下游廠商,或用於製作各種保健食品,如「甘益壯」等,這些產品在全台販售,華肝公司聲稱,由於蛋黃粉是冷凍保存,保存期可達20年,甚至有說法稱能達25年,但檢方並未找到具體證據證明這些產品對人體有害。法院最終認定,華肝公司負責人陳姓男子及其團隊明知產品已過期,卻故意隱瞞事實,依詐欺罪處以重刑,陳姓負責人被判刑3年8月,其他涉案人員也分別被判刑1年8月至2年6月不等,經過二審上訴,因無法證明特助早知蛋黃粉過期,林姓特助的判刑被減至1年8月,其餘部分的判決維持不變。
北市社會局傳霸凌 長官辱罵貶低員工3年「主管知情卻裝死」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案延燒,海科館、衛福部也爆出職場霸凌,現在就連台北市社會局也傳出問題。民眾指控長官會怒罵或貶低同仁,情況已經持續3年,但主管卻視而不見,痛斥身為社會福利捍衛者角色,卻不顧員工的基本權益,「實為可笑」。民眾向《ETtoday新聞雲》投訴,台北市社會局某科存在嚴重霸凌問題,長官對公文或報告內容不滿,或者沒即時報告回應時,會大聲咆嘯、怒罵、貶低同仁,狀況已經持續3年,但單位主管無作為,讓問題惡化,導致同仁在辦公室哭泣、害怕上班,還有人自嘲「上班如參加喪禮,都穿黑色衣服」。民眾指出,起因是該科業務量龐大,長官經常情緒失控,主管也沒適當輔導、協助、調配人力,反而推卸責任。社會局沒依據衛生安全職業辦法設立防護小組,忽視員工生命安全,也沒做好保密隱私,造成同仁被長官打電話威脅及錄音。民眾砲轟,北市府的性別平等措施和辦公室形同虛設,歧視懷孕以及有孩童的女性員工,還強迫孕期員工超時在深夜跨年值勤。另外,公益專區更是血汗專區,壓榨公務員超時加班,即使同仁按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向科室主管反應,卻遭無理由退文,完全不管員工死活。民眾感嘆,社會局血汗情況造成流動率嚴重,連合作的各大基金會都知道,也因此就算研讀社工系,畢業也多半不敢到社會局工作。應該是要捍衛民眾的社會福利,卻連同仁的基本權益都無法照顧,還成為眾所皆知的笑話,不禁感到可笑。社會局回應,局長在接獲事件通報後,已指示啟動關懷小組程序介入,目前關懷小組成員已依當事人意願,約妥時間詢問溝通,並了解需求,進行後續協助。而社會局業務量跨及多個領域,除政策規劃,更有直接個案、機構服務,且需處理高關懷或負面情緒案件,針對有人身安全議題者,並與駐警單位合作協助維護同仁安全,社會局考量業務分配,近日亦已針對整體業務及人力分配情形進行討論與研議。◎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中信特攻國手譚傑龍「違反球團道德條款」被開除 劉志威這樣說
TPBL新北中信特攻球團今(21日)宣布,與譚傑龍選手終止合約。消息一出,引發熱議。對此,中信特攻球團總經理劉志威回應媒體,其餘事項因牽涉到第三方及個人隱私,不便多做說明。中信特攻今(21日)發聲明表示,譚傑龍選手已違反球團管理規範道德條款,對譚傑龍選手個人及球團所屬企業集團之社會形象帶來負面影響,經多方考量後,球團決議與譚傑龍選手終止合約。中信特攻指出,除了對競賽場上的表現予以要求之外,也堅信維護道德規範對於團隊每一位成員都是不可或缺的職業素養,未來中信特攻將更加強化內部教育與監督機制,以確保團隊成員皆遵守道德規範,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中信特攻球團總經理劉志威回應媒體,「公告內容以新聞稿為主,其餘事項因牽涉到第三方及個人隱私,不便多做說明,謝謝關心。」
勞發署霸凌案!新北檢「他」字案偵辦 謝宜容列被告調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議論。如今外界將矛頭指向謝宜容,雖行政院長卓榮泰等人出面道歉,但仍難平種人怒火。台北地檢署今(21日)上午已分案,分「他」字案將謝宜容列被告進行調查。卓榮泰昨(20日)出面道歉表示,在本案中顯然有重大錯誤的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送懲戒法院,最嚴厲處分是免除職務,且未來不得再任公職,第二,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調離主管職,副分署長及秘書室主任,也一併要處理。卓榮泰強調,政府失去一位寶貴的同仁,要給家屬和社會大眾明確的交代,全案將送檢調單位,詳加調查,除了此案的懲處調查,也要求各部門、機關,了解內部有沒有職場霸凌情形,若有,一周內完成調查,依法處理。至於謝宜容則委由律師發聲明表示,關於行政調查說明指稱,部分同仁反映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於處理公務過程,有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LINE傳訊不當指揮監督、過度要求行為,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均完全虛心接受,坦然承擔責任,並在此誠摯、鄭重向同仁們公開道歉。聲明提到,發生不幸身故事件,固均與前述第一點所述本人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然此一同仁不幸身故事件確實發生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對於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未能即時避免悲劇發生,本人責無旁貸,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勞長何佩珊「請辭後缺席院會」!卓榮泰下軍令:3請求務必要做到
勞動部爆出職場霸凌憾事,任職於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的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欺凌,導致吳姓公務員走上絕路陳屍辦公室,不過勞動部公布的調查報告書,內容卻將謝宜容的惡行「形容為目的良善」,引起外界憤怒撻伐。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昨(20日)在立法院備詢時,也落淚坦承用語錯誤,不堪各界輿論壓力,何佩珊也火速向行政院長卓榮泰請辭,不過今(21日)卻未見她現身院會。卓榮泰今天出席行政院院會時,針對霸凌輕生案,向各部會首長祭出3道軍令,第一:請各位首長要自我要求、以身作則,希望如何被對待,就應該要如何對待別人;第二:要調查、檢討、杜絕再犯;第三:要強化機制、保護同仁,並強調這3項請求也是命令,要求各機關內部要做自我檢討,務必要做到。卓榮泰指出,昨天已經要求各部會及各機關全面盤查「機關職場霸凌防治作業辦法」,確實在機關裡面建立起有效且安全的防範機制,讓受到類似待遇的同仁,可以在安全的機制之下勇敢發聲,同時他也叮嚀全體首長,機關政府同仁平常忙於公務,也不能疏於瞭解下屬的身心狀況,各種工作上的分配、勞務關係等都需關注。隨著霸凌案發酵民怨炸鍋,勞動部長何佩珊昨(20日)火速向卓榮泰請辭,不過卓揆並未應允,希望何佩珊先完成責任追究後,後續再討論留任與否,不過口頭上遞出辭呈的何佩珊,今天卻缺席行政院院會。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稍早也證實,「今天部長(何佩珊)請假」。
人民保母成偷拍狼!受害女警批長官早知情 現代婦女基金會說話了
北市警局員警近日連環爆出,本因守護民眾安全隱私的人民保母,卻被發現不但是創意私房的會員之一,還在駐地女廁裝設針孔偷拍,女警和前來商借廁所的民眾都成受害者,被害人數甚多,而北市警局直到日前事件爆發後,才緊急下令要求所有外勤單位徹查反偷拍。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批同樣是發現國小老師是創意私房成員,北市教育局當即便下令,要求每2月必須定期偵測針、不定期抽檢與防護措施,反觀北市警局直到事件爆發後,才要求外勤單位進行徹查,更被痛批「長官早知情卻漠不關心」。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規定,雇主知悉性騷擾案件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且無論被害人申訴或不申訴,都應採取行動因應處理。此外,《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另規定場所主人的性騷擾防治責任,在知悉性騷擾事件發生時,場所主人應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注意被害人安全及隱私維護。現代婦女基金會說,各分局知悉職場上發生偷拍事件時,即應採取相關措施,主動檢視所屬場所的安全,以保障員警辦公不會再暴露於私密影像外流的風險中,民眾也能安心前往洽公。再者,無論遭偷拍的員警是否提出申訴,各分局都應該就相關事實進行必要的釐清、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告知被害人可主張的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並依被害人意願協助提出申訴,提供或轉介相關資源,並呼籲主管機關應主動調查案發警局是否依法採取立即有效的補救措施,若有違反應予以重罰;而被害人若因此受有損害者,亦可向雇主求償。現代婦女基金會也指出,創意私房案先前曾查緝到國小老師涉嫌偷拍,台北市教育局當即便通令全市國中小必須每月2次定期偵測針孔,並進行不定期抽檢等6大預防措施;近期有員警涉案,台北市警察局長才要求所屬機關即刻進行反偷拍偵測。同時認為此類偷拍案件已非單一事件,已嚴重侵害人民隱私,政府部門更不該只是「查到哪裡才偵測到哪裡」。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批,台北市政府早在民國91年就訂定了《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要求公共場所建築物內男女廁所、浴室、更衣室或其他類似設施每月實施反針孔偵測,但遺憾的是至今卻未落實,致使針孔偷拍氾濫難以有效防制,只能沉痛呼籲中央及地方府應全面制訂並落實執行公共場所反偷拍政策,各級機關針對所屬館場之廁所、浴室、更衣間等都應定期/不定期進行針孔偵測,強化人員巡查知能,提升員工防護意識及辨識能力,建立預防機制,以保障所屬員工及民眾的安全及隱私
勞發署傳2月就有陳情信!近年職場霸凌案翻倍 115名雇主僅罰386萬
近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區分署傳出39歲公務員於辦公室內輕生事件,疑因遭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引發社會譁然。勞動部雖於19日公布調查結果稱「無法證明有實際霸凌」,但此說法未能平息外界怒火,反而招致更多批評。陳情信投訴謝宜容涉嫌霸凌陳情信投訴謝宜容涉嫌霸凌,政務次長王安邦因此曾約談謝姓分署署長。謝姓分署署長當時表示會謹言慎行,但隨後傳出她私下怒斥要揪出「內鬼」且王安邦不久後便突然提出辭職,而勞動部也未採取有效處置,外界懷疑此事件與謝姓分署署長背後可能存在的勢力有關。勞動部也於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職場霸凌事件,決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懲處,明確劃分責任並依法追究,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並免職;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並由部長何佩珊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北分署副分署長李燕玲記申誡2次;北分署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記小過1次。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將按照考績會決議,迅速完成相關程序,並著手檢視內部管理機制。根據勞動部官網統計顯示,勞資爭議案件涉及人數的統計結果,2022年共有3萬1284人(截至同年8月為2萬6679人),2023年則增至11萬8667人(截至同年8月為9萬0245人),而2024年截至8月的人數為1萬3440人,今年人數明顯低於往年及去年、前年的同期數據。此外,根據《ETtoday財經雲》報導,近年來涉及霸凌等「不良雇主」的案件數量翻倍增長,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裁罰統計,2020年和2021年分別僅有10件和7件案件被處罰,而在2022年則激增至59件,2023年為26件,今年截至10月底已有13件。過去5年共有115件黑心雇主案件被揭發並處罰,但總罰鍰僅為386萬元。
卓揆致歉後疾管署火速濃縮霸凌查案時間 游盈隆示警只有一途能避免案件狂燒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霸凌案持續延燒,賴總統、閣揆卓榮泰昨天傍晚先後對外致歉,雖然卓榮泰還未決定是否准辭勞動部長何佩珊,但下令各部會已經「被媒體揭露的案件」,全部要一週內完成調查,追究責任。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則認為,總統閣揆雖已為勞動部霸凌案鞠躬道歉,但此事其實比「八掌溪事件」還嚴重,他建議賴政府應該秉持一個原則,就是「站在已死的年輕公務員這一邊。」游盈隆在臉書強調,政院不能只將問題丟給檢方處理,司法調查費時,行政調查本應先於司法偵辦,「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也無法避免悲劇一再重演」。他認為,賴政府處理這件事只須秉持一個原則,就是站在已死的年輕公務員這一邊,站在弱勢這一邊,不管涉案官員背景有多大多強。行政機關本就應該第一時間如火如荼調查,才能回應民意的怒火,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難以避免悲劇一再重演。卓揆昨晚緊急下令所有已曝光的政府部門霸凌疑案,都要提前在一週內完成調查,是否與游盈隆示警有關,外界尚不得而知。但卓揆的緊急命令證實有效,也確實讓不少還在觀望、遭疑仍有「事緩則圓」僥倖心態的政府部門動起來。例如,衛福部疾管署近期遭網友檢舉一位整備組長與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被檢舉的謝姓長官一樣「都是土皇帝」,包括大聲咆哮部屬、摔公文、對員工人身攻擊,罵部屬「你是豬嗎」,該組公務員申請調離職比率也「超高」,驚動藍委在立院質詢時追問官員「是否聽說此事」。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昨日中午首度對外說明,此事已經成立專案小組,將依照「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期限2個月內」儘速完成調查,他並緩頰強調,整備組仍然業務繁重,還負責其他重要疫後工作。但在卓揆傍晚鞠躬道歉、下令各部會一週內交出霸凌案調查報告後,羅一鈞於傍晚尷尬改口,雖仍堅持該位被檢舉霸凌組長,先前任職其他組別時,確曾遭投訴「但無關霸凌」,在有新事證前不會對該組長做停職處分。但因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指示「被媒體揭露或討論案件,全部要在1週內完成調查」,疾管署會依照指示辦理。不過,羅一鈞仍堅持,該霸凌檢舉案與「勞動部公務員輕生案」不同,也沒有明確檢舉者或受害當事人,疾管署須「尊重外部專家」對調查程序建議,避免職員「有話不敢講」。疾管署對霸凌案的立場在網路上引發議論,有網友認為勿枉勿縱原則很重要喊讚。但也有網友也質疑,疾管署高官目前說法,與勞動部長何佩珊最初面對霸凌案立場如出一轍,疾管署查霸凌案的時間突然180度的大幅濃縮,更受人矚目。因為疾管署昨日上午才剛強調,須兩個月才能完成調查,為何閣揆下午一句話立馬能縮短到一週?這是否顯示「職場霸凌作業規定」確實可能有問題,霸凌案調查其實不必拖到兩個月?該作業規定會不會對遭檢舉施暴者比較有利,但卻有沒有站在被檢舉者立場、換位思考?署內調查能否避開勞動部的覆轍、繞過官官相護職場陋習?難道非要到鬧出人命,官員又要緊急掉淚不捨、強調會認真調查,並立即嚴懲施暴霸凌的長官,也難怪有網友會怒批「鱷魚眼淚」對於已經往生的被霸凌者,一點價值都沒有。
彰化71歲阿伯夜間過馬路 慘遭無照騎士撞飛再遭輾身亡現場畫面曝光
彰化縣秀水鄉20日晚間,發生一起令人遺憾的死亡車禍,1名71歲的梁姓阿伯晚間步出家門,準備過馬路時,不幸被1名18歲的王姓男子無照駕駛的機車高速撞擊,阿伯當場被撞飛倒地,1名27歲謝姓女子駕駛的轎車因閃避不及,直接輾過倒地的梁姓阿伯,導致阿伯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據目擊者描述,梁姓阿伯當時正在過馬路,正走到馬路中段時,迎面而來的王男未能及時剎車,以高速撞上阿伯,使其噴飛數公尺,而就在阿伯倒地之際,謝女駕車行經現場,因視線受阻未能發現路面情況,導致直接輾壓過阿伯的身體。警消單位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處理,隨即將梁姓阿伯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但醫生仍無法挽回其生命,警方初步調查指出,王姓男子無照駕駛,但事發時與謝姓女子均未酒駕,現場肇事車輛均已扣留,警方正在釐清詳細事故經過與肇事責任這。警方提醒,夜間行車應減速慢行,特別是在住宅區或行人經常穿越的路段,駕駛人務必提高警覺,並隨時準備應變,行人過馬路時,也需注意周邊來車,選擇行人穿越道或較為安全的路段,避免發生類似憾事。
公告懲處名單竟「誤植」 勞動部緊急刪除遭酸:9點還在加班
勞動部北分署員工疑遭分署長謝宜容長期職場霸凌輕生一案,引發社會關注。勞動部也於20日下午召開考績會,針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懲處,晚間透過臉書公告結果。然而首次公告卻出現錯誤,內文將「秘書室主任」誤植為「資訊處主任」,引發外界質疑。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因不堪長期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與欺凌,於辦公室輕生身亡。勞動部11月19日公布的調查報告,卻將謝宜容的行為形容為「目的良善」,引發外界強烈不滿。調查報告指出,吳姓公務員生前面臨工作量過重、長期超時工作與孤立無援等壓力,但調查結果稱「無法證明輕生公務員遭受長官職場霸凌情事」。其中對於謝宜容的行為,報告描述為「對同仁工作上之要求,目的良善,乃為有效推行業務以及提升同仁之工作能力」,此一措辭引發輿論譁然。何佩珊隨後也在立法院備詢時,面對多位立委嚴厲質詢,一度落淚並公開致歉,「謝分署長確實存在霸凌行為,『目的良善』的用語明顯不恰當,我們承認錯誤。」何佩珊進一步表態,若外界認為需要她為此案負責,她願意辭職。但何佩珊也對外界的批評表示不滿,認為媒體的指責如同對公務體系的「凌遲」,但她強調,勞動部將徹底檢討報告用詞與整體調查過程。對此,勞動部也在20日晚間於臉書公告懲處結果根據首次發布的公告內容,謝宜容記兩大過並免職,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北分署副分署長申誡兩次,資訊處主任小過一次。然而公告不久即遭刪除,約一小時後,勞動部重新公告,表示懲處名單為謝宜容記兩大過免職不變,蔡孟良除記一大過外,新增調離主管職,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兩次,資訊處主任則更正為秘書室主任劉麗利,並記小過一次。對此,勞動部解釋,此前公告內容有誤,經查證,應懲處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而非資訊處主任。網友也在留言區不滿表達,「9點多還在加班阿,真離譜」、「勞動部是處理勞動業務的主管機關,結果卻是帶頭做慣老闆的表率。像超時工作不敢報、主管霸凌、缺人不補不友善的職場環境等等問題,還想讓事情淡淡的放下,等到輿論都燒起來了,才要認真處理,真的是極為諷刺」。
籲謝宜容出面負責 張雅琳:還欠所有受害者一個道歉
勞動部勞發署爆發霸凌事件,部長何佩珊昨(20日)在立法院遭到立委嚴厲批評,行政院長卓榮泰下午也鞠躬道歉,而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發聲明表示,當事人因超時工作不幸身故,與其領導風格無關。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晚間表示,何佩珊口頭表示將會請辭,但事件的始作俑者謝宜容應出面道歉,展現真正的負責任態度。張雅琳說,她不否定政治責任在民主國家的重要意義,但一條生命的殞落,絕不應只歸咎於何佩珊,制度漏洞與人為錯誤如何導正,才是她認為最重要的事情。而事件的始作俑者,謝宜容分署長,是分署最高首長,也是多次被指控是霸凌員工的加害人,至今未對為此次事件做出任何公開表態,無論否認、澄清或道歉。是清者自清,還是敢做不敢當?張雅琳說,制度可以隨時調整,但人的生命無法重來,必須珍視每一位在崗位上默默付出的公務員。從11月至今,網路上的控訴、留言與陳情都歷歷在目,這些聲音不該被忽視。「為什麼2月早就有基層公務員提出陳情,卻未能成案?」張雅琳質疑,為什麼依據《勞動部員工安全及衛生防護要點》處理霸凌,卻選擇成立一個無法公開透明的專案小組?為什麼吳姓公務員的上下班紀錄表面正常,背後卻是過勞不堪的真相?她說,不容許這些疑問,從此雲淡風輕,這種心態只會讓悲劇繼續重演。張雅琳呼籲,謝宜容請出面道歉,展現真正的負責任態度。對已逝的同仁,對每一位曾經或正在經歷痛苦的員工,給出一份真誠的交代。張雅琳說,「這是你對亡者的家屬、你曾經的部屬們、以及辛苦勞動的國人,應該給出的交代。」
勞發署職場霸凌!謝宜容律師強調「通靈說」是善意喊話:過程中不斷啜泣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日前發生39歲吳姓員工疑因不堪工作壓力輕生的憾事,調查後發現疑似與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職場霸凌有關,引發社會關注。對於外界質疑,北分署署長謝宜容的委任律師也發表聲明,強調在處理過程中提到「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說法,是基於安撫同仁情緒的良善動機。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在辦公室內輕生,而謝宜容在事發當天的談話內容,更引發外界爭議。根據了解,謝宜容在事發當天召集同仁進行談話時提到,有一位通靈人士在醫院往生室內「與過世同事對話」。她表示,通靈人士轉述死者的訊息稱,「他非常平和、安詳,感謝北分署給了他很多愛」,謝宜容還進一步提到「死者希望我們大家能夠好好生活,好好工作,死者會記住我們每個人給他的美好這件事情」,不過該發言也招致外界批評。對此,謝宜容的委任律師表示,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宜容確有發言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但該內容來自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如外界所言是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進一步指出,謝宜容在案發後的喊話過程中不斷啜泣,旨在安撫同仁因事件造成的震驚與悲痛情緒。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針對媒體報導稱謝宜容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律師則指出,經詳細調查,這些說法屬虛構、以訛傳訛。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也已確認,相關指控並無事實根據。面對外界質疑,謝宜容律師表示,事件發生後,謝對同仁的情緒安撫出自善意,並無迴避責任之意,也希望外界能避免以不實資訊擴大對事件的臆測與誤解。
謝宜容涉霸凌案害職員輕生!律師質疑:如何證明有因果關係?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39歲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而在辦公室內輕生,但勞動部調查後竟在19日公布報告稱「管理方式非輕生直接原因」、「無法證實有遭受霸凌」。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直呼,這是因為球員兼裁判、自我調查,當然查不出所以然。而勞動部長何佩珊20日也宣布請辭,閣揆卓榮泰、總統賴清德更先後跳出來道歉,就連民進黨前立委賴品妤也砲轟,謝的聲明是在撇清責任。然而,親綠的林智群律師倒是有不同看法,稱「一堆人看事情,都是直覺反應,殊不知在法院裡面,是要證明因果關係的。」過往發言幾乎一面倒挺綠的林智群律師,昨(2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光是謝宜容對同事(不確定吳員是否在名單內)有霸凌行為,她應該負起行政責任,勞動部應該負起政治責任,但「謝宜容要不要為吳員輕生負責(刑民責任)?還是要看兩者間有沒有因果關係。」林智群續稱,謝宜容有職場霸凌行為是a事件,有公務員自殺死亡是b事件兩個事件之間,「兩個事件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關鍵就在於謝宜容跟這個公務員有沒有直接業務上往來。」他假設,如果該公務員是中高層公務員,跟謝宜容間有業務往來,有line,謝宜容半夜line人家,還要求10分鐘內回應,不然隔天會叫他進去罵,「那謝宜容就有霸凌該公務員的行為,如果因此導致公務員輕生,就有因果關係。」但如果謝宜容是對一級主管、科長,該公務員是基層,彼此沒直接業務往來,甚至沒接觸,林智群質疑,要怎麼證明公務員死亡跟她有關係?「一堆人看事情,都是直覺反應,殊不知在法院裡面,是要證明因果關係的。」他文末還狠酸,最常看到的,「就是一堆人言之鑿鑿,覺得必然有罪,怎麼可能沒罪?結果地檢署偵辦,認定沒因果關係,不起訴。然後一堆人就靠北地檢署壓案,黃國昌開始咆嘯。反正沒依照大家想定的結果去判,就是地檢署有問題?這種反智行為,現在很多。」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勞動部員工「打假卡」工時逾12小時 謝宜容私下為人曝「每人慘兮兮」
勞動部勞發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驚傳職場霸凌事件,導致基層員工在辦公室輕生。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於昨(20日)在立法院質詢勞動部長何佩珊時,直指勞動部未能保護勞工,甚至可能存在掩蓋事實的嫌疑。而勞動部內部一名員工也透露,平時謝宜容經常向基層施壓,常在晚間發佈臨時任務。王育敏在立法院質詢時,公布輕生員工的監視器畫面及出勤打卡紀錄,指出該員工自10月22日起,每日清晨5點多進入辦公室,晚間7、8點才離開,工時超過12小時。然而打卡紀錄顯示其上下班時間「正常」,顯然存在「打假卡」情形。這也讓王育敏痛批,「公務員為何需要打假卡?這種現象是否已成為勞動部的企業文化?」她要求勞動部立即全面清查是否有常態性超時工作和假卡問題。同時王育敏質疑今年2月基層曾投訴職場霸凌,次長王安邦也曾約談涉案分署長謝宜容,但最新調查報告卻稱「查無紀錄」,顯示內部調查機制漏洞百出。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因打卡紀錄顯示正常,主管難以發現問題。針對調查不實的指控,她承諾會重啟調查。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勞動部內部一名員工K先生也透露,輕生員工是資訊小組唯一的正式同仁,需負責公文、採購、資安等多項工作,壓力沉重。他表示,該同仁工作一向認真負責,前五年半並未出現異常情況,問題始於謝宜容上任後。K先生指稱,謝宜容強調「向上經營」,頻繁向基層施壓,常在晚間發佈臨時任務,要求隔日清晨完成,導致基層員工長期處於過勞狀態,「她把我們每個人都弄得慘兮兮。」事實上,勞動部也於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職場霸凌事件,決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懲處,明確劃分責任並依法追究,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並免職;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並由部長何佩珊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北分署副分署長李燕玲記申誡2次;北分署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記小過1次。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將按照考績會決議,迅速完成相關程序,並著手檢視內部管理機制。
勞動部霸凌案延燒!何佩珊請辭 總統閣揆道歉
公務員之死,人民怒火燒向執政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員工疑遭長官霸凌而輕生,但官方報告竟說分署長謝宜容「目的良善」,遭指官官相護。勞動部長何佩珊20日被朝野立委罵翻後表態請辭負責;閣揆卓榮泰下午親上火線道歉,但強調先究責,暫未核准何佩珊的請辭;賴清德總統昨晚在臉書發文致歉,強調政府有責任,也有決心帶頭杜絕職場霸凌。勞動部公務員輕生案懲處。勞動部昨晚緊急召開考績會,對謝宜容祭出記兩大過免職的處分,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負責督導的北分署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2次、祕書室主任劉麗利小過1次。謝宜容昨日下午在考績會召開前,透過群組對媒體表示,「我沒有要辭職」。謝發表聲明稱與管理風格無關昨晚懲處結果出爐後,謝宜容與律師各發聲明,她表示「深切反省、沉靜檢討」。她承認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避免悲劇發生,她是責無旁貸,對身故同仁與其家屬誠摯道歉,但是同仁身故與其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北分署吳姓公務員於4日在辦公室輕生,全案指向謝宜容霸凌下屬,但勞動部19日調查報告不僅否認吳男死因與霸凌有關,更以「目的良善」為謝開脫,令輿論怒火愈燒愈旺。何佩珊昨早受訪時,態度仍強硬,承認「目的良善」撰稿用語有誤,但不代表認同霸凌行為。昨日立院衛環委員會不論朝野立委皆對何佩珊嚴厲質詢,何的態度逐漸軟化、認錯,她表示會依委員會決議重啟調查,淚灑答詢台說出「我也不適任,我會向行政院請辭」。何佩珊表示,謝宜容對其他一級主管們有霸凌的事實,但無法證實謝宜容有「直接霸凌」該名輕生同仁,因為謝宜容並不是輕生同仁的直接主管,但可能經層層傳達讓其感受到壓力。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質詢,何佩珊是否會帶著謝宜容出來道歉?何答「是」。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質疑,是否因謝宜容靠山太硬,不敢辦她?何佩珊強調,「我當然敢辦她」,這周內就會完成懲處、移送監察院及檢調。何佩珊強調,謝宜容已降為10職等專委。政院下令清查各機關類似案件眼見輿論升溫,何佩珊昨午改口對謝宜容記2大過予以免職。卓榮泰昨下午4時30分緊急出面、鞠躬表示,要向不幸過世的勞動部同仁道歉,全案移送檢調追究責任,給家屬公道,他未能及時接住這位同仁,身為院長要表達最高歉意,以最嚴肅態度,要求勞動部盡速做嚴厲處置,向社會交代。卓榮泰要求各部會清查各機關內部,不許再有類似霸凌行為,現在已被媒體揭露或討論的若干類似案件,在1周內完成調查、追究責任,所有機關並全盤啟動職場霸凌防制作業辦法。至於何佩珊,卓榮泰僅回應,會先讓何佩珊盡速完成責任追究,至於詳細責任歸屬,會再跟何佩珊討論。賴清德晚間發文說,政府要努力改變許多過去被認為理所當然的職場文化,更要杜絕職場上各種形式的霸凌,促進更健康、進步的公務與勞動環境。衛環委員會促移送地檢署偵辦衛環委員會昨日通過臨時提案包括勞動部須重啟調查,並且依《公務員懲戒法》等規定,將謝宜容送請監察院調查、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並主動移送地檢署偵辦;也有立委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勞動部應立即啟動對北分署勞檢。對於此事,民進黨內有人認為,勞動部的危機處理太差,讓整個民進黨深陷火海,謝宜容無法負政治責任,「但何佩珊很難逃得掉」。但也有人認為,謝宜容霸凌下屬多年,何佩珊上任不久,若要上綱到部長,要求何請辭,就有點過頭了。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謝宜容涉霸凌輕生案!她發3大道歉聲明 反駁「身故事件與本人領導無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輕生案,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職場霸凌,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但至今仍未出面,晚間終於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謝宜容公開道歉聲明如下: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本人經完整閱覽,深切反省,沉靜檢討,現正式公開道歉聲明如下:一、關於行政調查說明指稱,部分同仁反映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於處理公務過程,有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LINE 傳訊不當指揮監督、過度要求行為,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本人均完全虛心接受,坦然承擔責任,並在此誠摯、鄭重向同仁們公開道歉!二、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記載,北分署員工關係人甲因(1)「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2)「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3)「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4)「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自身工作壓力大」共四點原因,發生不幸身故事件,固均與前述第一點所述本人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然此一同仁不幸身故事件確實發生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對於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未能即時避免悲劇發生,本人責無旁貸,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三、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認定,本人於關係人甲發生不幸事件當下確有安撫同仁方式、內容及語氣口吻不當,造成同仁心理壓力無法承受,及本人當下為瞭解事實所採用方式亦確有不當,本人亦坦然接受,願就本人當下思慮不周舉止向同仁們表達誠摯道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稍早發生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引發外界認為有職場霸凌疑慮,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原本在立法院表示,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大過免職,督導的發展署署長蔡孟良1大過、調離主管職。勞動部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相關人士對霸凌、督導不周等事負起行政責任,經考績會決議如下,正在循程序處理:1.北分署謝宜容分署長記兩大過免職。2.勞動力發展署蔡孟良署長記一大過,何佩珊部長並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3.北分署直接督導離世同仁的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2次、秘書室主任劉麗利小過1次。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