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責任
」 大陸 出軌 賠償 無照 車禍台北男偷吃女同事「還養私生子」 正宮1理由只提告老公
台北一名洪姓男子和翁姓女子婚後育有一子,然而洪男卻和同事曖昧,甚至多次出軌對方,翁姓女子發現後憤而提告,要求洪男賠償精神損害。判決書指出,翁女指控丈夫與第三者有曖昧關係並導致對方懷孕,嚴重破壞婚姻關係。翁女表示,她與洪男於2019年結婚並育有一子。婚後丈夫因工作認識了一名女同事,兩人互動頻繁,且自2022年10月起展開曖昧關係,甚至互稱「寶寶」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導致女同事懷孕。丈夫與女同事還計劃共同撫養孩子,此事使得自己身心受創,並認為丈夫嚴重違反夫妻互信,破壞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遂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翁女最初向法院提出訴求,要求丈夫及女同事共同賠償50萬元,然而翁女後來與女同事達成調解,女同事支付了25萬元賠償金。法院認定,這筆金額相當於女同事應分擔的責任,已完成清償。翁女遂將訴求變更為,要求丈夫支付剩餘的25萬元,而洪男在法院通知下,未出席言詞辯論,也未提交任何書狀進行抗辯。法院依法視同洪男對翁女的指控事實承認。法院認為,洪男與女同事的親密行為已超出一般正常社交範圍,且對妻子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構成對婚姻權益的重大侵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因婚姻契約互負忠誠義務,丈夫的行為已違反該義務,應對妻子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外,法院考量夫妻婚後育有一名患有特殊疾病的孩子,妻子需要丈夫協力扶持家庭,但丈夫的外遇行為更加深了對妻子的傷害。結合雙方的經濟狀況及其他情節,法院認為,翁女請求的25萬元賠償金屬合理範圍,該案可上訴。
鴕鳥逛大街飼主二度挨罰 帶回農場決定不養了「1萬2賣掉」
台中市烏日區今年5月有2隻鴕鳥在溪南路逛大街,引發熱議,昨(12)日上午又出現1隻近2公尺高的鴕鳥在慶光路上,害行車駕駛無法前行,報案後警方才與呂姓飼主合力圍捕,並由飼主帶回農場。不過事後飼主坦言因鴕鳥被開罰2次,已將1隻鴕鳥以1萬2千元賣掉。據了解,12日上午9時33分,台中市烏日分局接獲民眾報案,指稱烏日區慶光路上有1隻鴕鳥,附近不見飼主,導致駕駛不敢動彈;溪南派出所立即派員處理,並通知住在彰化的呂姓飼主前來協助處理。最終警方與飼主合力圍捕,才將鴕鳥制伏,再由飼主把鴕鳥帶回家。而今年5月烏日區街上的2隻鴕鳥,也是呂姓飼主的寵物,當時牠們從彰化縣芬園鄉一路到台中,如今又溜到街上閒晃,呂姓飼主也因為疏縱飼養的鴕鳥再道路奔走、妨害交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告發,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呂姓飼主把鴕鳥帶回後,經過仔細思量,加上鴕鳥亂跑出門已讓他二度挨罰,索性決定把鴕鳥賣掉,已經有1隻鴕鳥以1萬2千元賣給其他飼主。其實呂姓飼主原本總共養了4隻鴕鳥,1隻遭流浪狗咬死,1隻長大後就賣掉,現在又賣掉1隻,就只剩下1隻了。另外,烏日分局針對鴕鳥逛大街事件呼籲,民眾若有飼養寵物,應善盡約束責任,避免任意竄入道路,如影響交通安全,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處罰所有人或行為人,倘若因此發生交通事故,飼主也需負起事故賠償責任。
鴕鳥二度逃到台中!大街上發呆當路霸 警民合力圍捕帶回農場
今年5月曾有2隻鴕鳥在台中市烏日區溪南路逛大街,怎料昨(12)日上午, 1隻近2公尺高的鴕鳥竟出現在慶光路上,讓車輛駕駛嚇得不敢動彈。警方獲報到場後,員警一度與鴕鳥進行對峙,幸好警民及呂姓飼主進行合力圍捕,才順利將鴕鳥制伏,並由飼主將其帶回農場。據了解,本月12日上午9時33分,烏日分局接獲民眾110報案,指稱烏日區慶光路上有1隻飼主不明的鴕鳥佔據路面,車輛不敢隨意靠近,溪南派出所除隨即派員處理外,也通知彰化的呂姓飼主前來協助處置。員警趕赴現場時,站在馬路上與鴕鳥進行對峙,而鴕鳥似乎不怕人,幾度伸長脖子企圖接近警方。員警為了避免讓鴕鳥受到驚嚇,一路小心跟隨進行前後包抄,將鴕鳥活動範圍縮小,待呂姓飼主到場後,才合力將鴕鳥圍捕、制伏,並交由呂姓飼主把鴕鳥帶回家。早在今年5月,呂姓飼主的2隻鴕鳥就曾跑到街上,一路從彰化縣芬園鄉到達台中,而這次由於鴕鳥再次溜到街上閒晃,呂姓飼主便因疏縱飼養的鴕鳥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告發,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對此,烏日分局呼籲,民眾若有飼養寵物,應善盡約束責任,避免任意竄入道路,如影響交通安全,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處罰所有人或行為人,倘若因此發生交通事故,飼主也需負起事故賠償責任。
辯稱只組水房幫詐團找車手「沒參與詐騙」 他挨告判賠1450萬元
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在2022年4月間,與其他成員組成「水房」,並與詐騙集團「機房」成員或首腦合作,負責找車手、人頭戶提領贓款,使得受害者損失共計1450萬元。阿明挨告後,辯稱自己沒有參與實施詐騙的過程,主張不須負責任,而台北地院法官判定,阿明應給付受害者1450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阿明和A男、B男及其他不詳成員組成「水房」,與詐騙集團合作,負責收取、提領或轉匯詐騙贓款,再透過層層轉手方式來設置查緝斷點,並將贓款上繳,更為此成立Telegram名稱為「自立自強」的群組,用以聯繫取款及洗錢等事宜。這名受害者接獲假警員的電話,對方佯稱自己涉犯洗錢案件,需要扣押財產,她便信以為真,陸續匯款了1450萬元。隨即,阿明等人就指示車手、人頭戶將款項轉匯,並將其提領一空,而受害者驚覺受騙後,也趕緊報警處理。阿明到案後辯稱,他雖然有協助詐騙集團去找車手及人頭帳戶,但並無參與對受害者實施詐騙的部分,因此不須負賠償責任,且受害者請求賠償金額高達千萬,他沒有資力進行賠償。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阿明的種種行為,均有意思共同及行為分擔,其不法行為與受害者所受的損害,有著相當的因果關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最後,法官認為,阿明抗辯說詞有卸責意味,不足採信,並裁定他應賠償受害者1450萬元。全案可上訴。
打羽毛球被流浪貓絆倒重殘!上海法院重判82萬 球館僅支付約4成
日前大陸一名男子在上海某羽毛球館擊球時踩到流浪貓致重殘,他怒告羽毛球館以及投餵流浪貓者肖某,法院判定業者賠償人民幣19.2萬(約台幣82萬),肖某賠償人民幣4.8萬(約台幣20萬),引發社會關注。據了解,該案再審判決已正式生效,但羽毛球館業者仍未履行大部分賠償責任。根據《澎湃新聞》報導,2023年4月,吳某在上海某羽毛球館與同事打球時,不慎踩到流浪貓摔倒,導致10級傷殘。事後,他將羽毛球館業者及餵養流浪貓的肖某告上法庭。一審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判定肖某賠償吳某人民幣24萬(約台幣102萬),而羽毛球館業者對於肖某未支付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2024年3月,法院裁定上述判決存在法律適用錯誤,進行再審。同年7月24日,法院再審改判,羽毛球館需承擔80%的賠償責任,人民幣19.2萬(約台幣82萬),肖某承擔20%,人民幣4.8萬(約台幣20萬)。12月4日,雙方律師證實,原被告均未上訴,判決已正式生效。吳某的代理律師潘建強表示,目前肖某已支付人民幣4.8萬(約台幣20萬)賠償款,但羽毛球館僅支付了人民幣4萬(約台幣17萬),尚有超過人民幣10多萬賠償款未履行。據中國執行訊息公開網指出,2024年10月,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羽毛球館未按通知履行賠償義務,法院對球館法定代理人邱某採取限制高消費的措施。肖某的代理律師劉琨透露,肖某考量到吳某傷勢嚴重,選擇不再上訴,目前已全額支付賠償款。肖某已返回家鄉從事羽毛球教育工作,並表示將繼續珍惜目前的生活與事業。潘建強表示,吳某的後期治療費已產生,但肖某拒絕支付這筆費用,而由於球館尚未支付大部分賠償金,吳某目前還未向球館索取後續治療費。對此,劉琨回應,法院判決並未涉及後續治療費,因此該費用是否合理仍存爭議,且按照分攤比例,肖某的部分可能僅為數百元,他建議原告先落實法院判決的部分。
中年男高壓線下釣魚觸電身亡…家屬告電力公司 1關鍵免負全責
有不少民眾喜歡釣魚打發時間,若不小心恐出人命!大陸四川成都一名吳姓中年男子,與好友相約釣魚,前往釣魚的路上他突然倒在路邊,報警送醫後才確定他因魚竿誤觸高壓電線觸電身亡。吳男家屬向電力公司提告索賠,最終法院發現事發地點非釣區,且電力公司有放置多個警示標語,所以判有30%責任,觸電的吳男則要承擔70%責任。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住在四川彭州的吳姓中年男子,日前與3名好友相約到附近的河邊釣魚,集合後吳男想要先抵達佔個好位置,拿著超長的魚竿跑在前頭;當好友們沿著河道走,驚見吳男倒在河邊,嘴唇外翻還不斷吐白色泡沫,嚇得眾人趕緊報警叫救護車。警察和醫護人員趕到現場後,吳男搶救無效當場宣布死亡,醫師檢查後稱吳男死因為魚竿觸碰到他頭上的高壓電線,最終觸電身亡。吳男家屬得知吳男死訊後悲痛欲絕,多次向高壓電路所屬的電力公司協商,要求對方負責並賠償,但溝通無果後決定一狀告上法院。吳某家屬主張,吳某只是普通老百姓,對高壓電認知不足,電力公司對高壓電的危險性有足夠認知,因此電力公司具有保護電力設施和他人安全的責任;家屬指出,事發地點旁邊是農田,經常有人拿著長棍通過,但電力公司僅在一旁設置「電力線路下方禁止釣魚」的標語,沒有其他有效阻隔促施,故應對吳男的死亡負全責。被告的電力公司則反駁,事發地點的高壓電線的架設完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明明有醒目的「高壓危險、禁止垂釣」警示樁和警示標語,他們不存在任何過錯,且有相關法令,任何單位或民眾不得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垂釣,所以是吳男自己違反規定,其自身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才是死亡的主要原因,堅持不會賠償。近日當地法院審理後,電力公司雖未能舉證吳男的死是其故意所為,所以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現場多處都有設警示標語,證明電力公司有盡到相應管理和提示,故減輕責任,判電力公司承擔30%責任,並賠償吳男家屬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而吳男是一名成年人,有民事行為能力,為了垂釣不顧安全提示,存在重大過失,所以吳男須承擔70%責任。判決出爐後,雙方都服判未提出上訴。
小六生打老師被報警…律師抖關鍵「家長道歉假的」 9大懶人包曝光
台中一所國小今年3月發生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事件,而老師不接受道歉報警,由員警將學生帶走,此舉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有律師就整理出相關法律懶人包,更點出關鍵「家長道歉是假的」。朱韻婷律師在臉書專頁分析小六生用樂樂球棒打傷老師案:1.事發當下反擊:老師回擊不過當,可主張正當防衛,報警後警察是可以進校園逮捕小孩的。反之,小朋友的父母也可主張。2.事發隔天提告: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告了才查),事發後6個月內都可以提告,是權利不是報復。3.警察進入校園:老師報警,員警入校園不符合警詢被告的程序,師長的陪同不能代表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有明確同意,被說成白色恐怖戒嚴時代,不無理由。4.盧秀燕震怒:「小孩都道歉了,還想怎樣?」下句「那要警察幹嗎?」卻成了反諷,跟「我做的,但我不認罪!」有87%像。5.盧秀燕要拔職:老師是否適任需懲處,並非中央說了就算。6.雙方都有話說:小孩是慣犯v.校長吃案從3月到現在調查無果、有人施壓撤告v.官官相護、提告因為是受害者v.兒子被羞辱霸凌傷痕累累、防止當事人再度攻擊v.利用權勢讓小孩情緒潰堤。7.12歲沒有刑罰也有少年法,「他只是個孩子」也要區分是兒童還是少年。8.父母多講多錯,道歉先輸一半。9.調職之外,應先檢討內控機制,警局、學校皆然。另外,林智群律師也指出4重點1.六年級學生如果還不滿12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能用刑法,警察到底是用什麼身份要求兒童到警察局做筆錄?2.警察做法有問題,不代表老師被攻擊還不能報案,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3.未滿12歲不能告刑事,但可以告民事,要求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4.學生攻擊老師的事情發生在3月,6月學生向老師道歉,雙方和解,結果家長7月去檢舉老師不當管教,「都和解了,還事後進行追殺,代表學生跟家長在6月時向老師道歉,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吃完火鍋4個月!顧客控「健康問題」要求賠償 接警方電話秒改口
高雄市一家火鍋店近日接獲一通聲稱是顧客的電話,對方指控4個月前在店內用餐後出現健康問題,要求店家賠償,並威脅若不處理將「對其不利」。老闆也對此感到不可思議,認為是碰瓷行為或詐騙伎倆。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該名「消費者」於1日致電店家,強調自己因火鍋店的食品導致健康狀況出現問題,要求賠償。唐姓老闆隨即表態,若對方能提供當日的消費證明與診斷報告,將無條件全額退款。然而對方卻不願配合,並在雙方溝通未果後直接掛斷電話。唐姓老闆越想越覺得可疑,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案。所長接到報案後,親自回撥對方電話詢問情況。不過對方得知警方介入後,竟立刻改口稱「身體已經完全恢復,這是一場誤會」,並匆忙結束通話。唐老闆事後無奈表示,開店經營本已不易,除了日常應對挑剔顧客,現在還要防範類似的碰瓷詐騙,感嘆當老闆真的不簡單。事實上,發生食物中毒案件,應先將患者送醫急救,並保留患者剩餘的食品及嘔吐物;保留時,應該放置在冷藏庫中保存,以提供衛生單位查驗;隨後中毒患者的家屬或診治中毒病患的醫院診所,應向當地的衛生局通報,再向業者請求賠償。此外,若是吃到有問題的餐飲、食品,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從事經銷的企業經營者,對於商品或服務所產生的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企業經營者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消費者若是吃到有問題的餐飲或食品時,可當場向廠商要求換貨或退錢;若無法當場獲得賠償,應保留食品以及購買的收據,可作為日後請求賠償的憑證,並向當地衛生局舉發(全國食安專線「1919」,即手機或市內電話直撥1919)。
富商猝逝隔日妻領光遺產秒花掉一半 遭婆婆怒告…她下場慘了
婆媳因為遺產問題鬧上法院!一名邱姓富商意外猝逝,妻子竟在他死亡隔日跑去ATM領光戶頭裡的472萬元,還火速花掉273萬元;不過邱母才擁有遺產繼承權,發現媳婦行徑相當不滿,怒告她詐領遺產求償,雖然媳婦已歸還198萬5081元,最終媳婦仍被判得賠償婆婆273萬元。據判決書,邱母主張兒子在2021年11月死亡,媳婦當時已就兒子的遺產拋棄繼承,自己是兒子唯一繼承人,但兒子猝逝隔日,媳婦將兒子戶頭裡的473萬元,分別以匯款450萬元到自己帳戶和提領現金22萬元,且火速花掉273萬4919元;邱母指控媳婦侵占她原本要繼承的遺產,扣除媳婦歸還的198萬5081元,依民法第184條1項《法律關係》提起訴訟,求償補齊她本該繼承的遺產金額。針對婆婆的指控,媳婦則辯解,自己急忙領錢是為了支付亡夫的喪葬費43萬9980元、靈骨塔位費用35萬元、宜蘭縣冬山鄉農會貸款6萬5千元、宜蘭縣五結鄉不動產貸款7萬5千元、丈夫欠下的工程債款30萬元,以及丈夫作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住宅火災保險費2533元,及2020年的綜合所得稅為150萬2406元。媳婦總共花費273萬4919元,都是為了幫婆婆償還繼承債務。不過邱母提出證據,稱媳婦支付的費用全是侵占兒子遺產,並非對方所謂的還債,挪用遺產前也並未告知;而媳婦認為自己挪用遺產只是為了替亡夫還債,且剩下的錢也都有匯款歸還婆婆,不算構成侵權行為。雖然經過法院調查,媳婦挪用亡夫遺產是為了支付喪葬費、保險費及清償債務,但依照法律規定,邱男死後遺產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因此媳婦擅自提領472萬元已屬故意侵佔婆婆的繼承遺產、侵害婆婆權利,依法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邱母控訴媳婦沒有出錢辦理邱男後事方面,法官則認為,既然媳婦支付丈夫邱男喪葬、塔位費用,且償還丈夫生前欠下的債款,向遺產繼承人的婆婆請求自屬有據,而媳婦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向婆婆請求返還273萬餘元,應屬有據。除此之外媳婦也因為侵占婆婆遺產,刑事庭已認定媳婦有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儘管媳婦辯稱是替亡夫還清債務,她提出的辯詞與侵占行為不同,在媳婦領錢當下就是完成侵占行為了。
公車追撞1死15傷!大有23歲女司機遭爆「飆罵乘客」技術菜 同事發聲了
大都會客運一輛49路公車昨(17日)上午9時許,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時,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突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15傷。事發後,大有巴士23歲謝姓女駕駛被爆出開車技術不佳、飆罵乘客等黑歷史。對此,大有巴士回應了。據了解,11月17日上午9時5分忠孝東路與鎮江街口發生公車追撞事故,經查係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行駛於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時,遭後方謝姓女司機駕駛的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人死亡、15人受傷。事發後,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自己搭過謝女駕駛的212公車,記憶中約是半年前,「她全程身體往前靠很緊張的開車,我全程也超級緊張」,且對方就連靠站都停不好,至今想起仍心有餘悸。其他網友也稱,曾遇過有乘客下車忘記按鈴,遭謝女怒嗆「你當我是計程車啊!」之後在車上不斷飆罵,讓全車都傻眼。《ETtoday新聞雲》報導,大有巴士同事透露,謝女與同仁相處融洽,沒有異狀,平常若遇到開車上的問題,也會請教資深前輩;至於謝女遭爆飆罵乘客一事,該同事則說,現在很多民眾一上車就玩手機,要下車也不按鈴,常常臨時要求司機停車,如果駕駛員讓對方下車,出了事誰要負責?報導指出,大有巴士回應,事發後已將謝姓駕駛員暫時停派,將視後續處理情形再做進一步處置,「對於這次事故,公司也是很遺憾,跟家屬說聲抱歉,既然事情已經發生,大有巴士會最誠心誠意處理後續事宜。」另一方面,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說,已經和大有巴士達成共識,全力配合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並已逐一慰問傷者,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承諾會負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同時兩家公司都將分別慰問罹難者家屬,依照肇事責任負擔賠償,另將配合主管機關落實行車安全各項規定,確保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台北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今(18日)說明,公運處已在昨天依公路法第77條,各處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最高額9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確實負起賠償責任,後續也會以專案方式要求業者檢討事故發生原因,提出改善計畫及策進作為。
北市公車追撞1死15傷 乘客揭「女駕駛黑歷史」:沒按鈴狂罵
台北市昨(17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大都會客運遭後方大有巴士追撞,導致50歲林姓婦人捲入車底身亡,另外15人受傷。對此,曾搭過謝女公車的女網友分享過去恐怖經歷,「將乘客的生命交給一位新手,也是蠻恐怖的。」女網友在臉書社團《我是萬華人》發文分享,搭過23歲謝姓女駕駛駕駛的212公車,記憶中約是半年前,「如果大有巴士只有一位23歲的女性駕駛的話,應該就是她,她全程身體往前靠很緊張的開車,我全程也超級緊張,現在想想還心有餘悸。」女網友直言,回家討論才發現家人都有遇過,大家得到的結論是,她的技術已經從一開始連靠站都靠不好,後來有慢慢的進步了,但是話說回來,要將乘客的生命交給一位新手,也是蠻恐怖的。她強調,並沒有對於年輕或女性駕駛有任何的質疑,「我非常喜歡搭到大都會客運630的女性駕駛的公車,覺得非常的舒適與安心,但是希望相關單位對於大眾運輸的駕駛資格能夠有更嚴格的把關,並且要有嚴謹的考核制度,淘汰不適任的駕駛。」另外也有其他網友表示,有乘客沒按鈴要下車,謝女也會怒嗆對方「你當我是計程車啊」,之後開始在車上大罵,讓全車乘客都不敢講話。大有巴士回應,事發後公司已第一時間指派協理王榮光前往醫院探視、慰問傷者,也趕至派出所想向罹難者家屬致歉,雖然沒能見到罹難者家屬,但一定會全力協助處理善後事宜。大有巴士還表示,公司一定會對罹難者、傷者負起賠償責任,同時對司機進行再強化教育訓練工作。
北市公車追撞1死15傷!23歲駕駛8月有肇事紀錄 大有巴士回應了
北市17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一輛大都會客運遭到後方大有巴士追撞,導致50歲林姓婦人捲入車底身亡,還有15人因此受傷。有市議員指出,大有巴士曾有超時駕駛劣跡,要求有關單位嚴查。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指出,肇事的23歲謝姓司機15日才休完假,且近3日並無超時工作紀錄,不過8月曾有一件肇事紀錄。而大有巴士晚間也做出回應,表示公司第一時間已指派協理前往醫院探視、慰問傷者,也至派出所向罹難者家屬表達歉意,雖然沒有見到面,但一定會協助處理善後事宜,並且負起賠償責任。台北市消防局17日上午9時8分接獲通報,中正區忠孝路一段、喜來登飯店前發生車禍,抵達現場後,發現是一輛大有客運212路公車追撞另外一輛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車尾,並有一名年約50歲的女性行人受困車底。消防員將女子救出後,發現已經失去呼吸心跳,火速將她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但仍於上午11時左右宣告不治;此次事故一共造成15人傷、1人死亡。事後據警方調查,兩輛追撞公車司機謝女(23歲)、陳男(54歲)並無酒駕反應。不過有市議員指出,肇事司機謝女所屬公司大有客運在2024年6月公布的年度公車評鑑報告中,在超時駕駛項目的得分為「0分」,意即4次抽檢都有發現駕駛超時工作,要求嚴查相關事項。對此,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指出,23歲的謝姓駕駛在今年1月取得大客車駕駛執照,2月到職,經現場警方調查酒測值為0,另已要求業者採檢毒品反應,她前一次休假是11月15日,近3日也無超時工作,此前並無違規紀錄,不過113年8月曾有一件肇事紀錄。而大有巴士晚間也公開回應,稱事發後公司已第一時間指派協理王榮光前往醫院探視、慰問傷者,也趕至派出所想向罹難者家屬致歉,雖然沒能見到罹難者家屬,但一定會全力協助處理善後事宜。此外,大有巴士還表示,公司一定會對罹難者、傷者負起賠償責任,同時對司機進行再強化教育訓練工作。
北市公車追撞釀1死15傷 北檢裁定2肇事駕駛10萬、30萬交保
大都會客運一輛49路公車今天(17日)上午9時許,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時,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突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15傷之重大事故。台北地檢署今晚複訊後,裁定大都會客運54歲陳姓男駕駛10萬元交保、大有巴士23歲謝姓女司機30萬元交保。台北市政府公共運輸處表示,113年11月17日上午9時5分忠孝東路與鎮江街口公車事故,查係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行駛於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與15傷之重大事故。事發後,北市府立即啟動重大事故與重大創傷小組進行搶救作業,市長蔣萬安非常關切本案並要求交通局與公運處督導公車業者負起責任及檢討肇責。臺北市交通局副局長常華珍已率公運處副處長紀勝源、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與大有巴士協理王榮光前往醫院探視與慰問,並由公車業者先行提供每位3,000元慰問金。李建文表示,已經和大有巴士達成共識,全力配合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並已逐一慰問傷者,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承諾會負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同時兩家公司都將分別慰問罹難者家屬,依照肇事責任負擔賠償,另將配合主管機關落實行車安全各項規定,確保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據了解,本次傷者中有7名泰籍旅客,均為輕傷業已離院,預計11月18日返國,大都會客運也將聯繫泰國代表處,若泰國籍乘客後續身體還有其他有狀況,公司都會負責賠償。由於肇事司機涉及過失致死罪嫌,警方偵詢後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公運處強調,本案將釐清肇事責任後,依公路法進行裁處,並將確實要求公車業者負賠償責任,後續亦將啟動公車行車事故專案輔導實施計畫,要求公車業者確實檢討事故發生原因,提出改善計畫與策進作為,以確保行車安全。
北市公車追撞釀1死15傷!肇事司機過失致死送辦 市府要求業者負賠償責任
大都會客運一輛49路公車今天(17日)上午9時許,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時,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突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15傷之重大事故。事發後,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肇事司機移送地檢署偵辦,北市公運處也將依法開罰。台北市政府公共運輸處表示,113年11月17日上午9時5分忠孝東路與鎮江街口公車事故,查係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行駛於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與15傷之重大事故。事發後,北市府立即啟動重大事故與重大創傷小組進行搶救作業,市長蔣萬安非常關切本案並要求交通局與公運處督導公車業者負起責任及檢討肇責。臺北市交通局副局長常華珍已率公運處副處長紀勝源、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與大有巴士協理王榮光前往醫院探視與慰問,並由公車業者先行提供每位3,000元慰問金。李建文表示,已經和大有巴士達成共識,全力配合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並已逐一慰問傷者,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承諾會負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同時兩家公司都將分別慰問罹難者家屬,依照肇事責任負擔賠償,另將配合主管機關落實行車安全各項規定,確保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據了解,本次傷者中有7名泰籍旅客,均為輕傷業已離院,預計11月18日返國,大都會客運也將聯繫泰國代表處,若泰國籍乘客後續身體還有其他有狀況,公司都會負責賠償。由於肇事司機涉及過失致死罪嫌,警方偵詢後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公運處強調,本案將釐清肇事責任後,依公路法進行裁處,並將確實要求公車業者負賠償責任,後續亦將啟動公車行車事故專案輔導實施計畫,要求公車業者確實檢討事故發生原因,提出改善計畫與策進作為,以確保行車安全。
高雄人妻做八大陪酒…不倫2常客羞喊「1天3次以上」 尪見對話氣炸
高雄一名人妻為了賺錢養家,到八大行業陪酒,遇到洪姓及翁姓客人都對她特別好,於是和閨密傳訊討論,提到「我打算要去弄避孕器」、「他舌下也沒有突起物」、「上床次數約6、7次」等,被老公發現怒提告,判決結果曝光。根據判決書,人妻和老公在2020年5月30日結婚,育有一個女兒,婚後她為了賺錢養家,在一間KTV會館當小姐,洪男和翁男2名常客對她很好,經常點她的檯,私下也會往來見面,甚至和閨密討論誰比較適合。人妻對於洪男的想法,包括「他一天3次以上」、「他舌下也沒有突起物」、「我跟他牽手沒有電電的感覺」、「除非後面不出來」、「才會暫停」;討論到翁男則表明「交往半年多,上床次數約6、7次」、「他把我捧在手掌心上」、「他是我的老師也是情人」。沒想到老公發現這些訊息,氣得對洪男和翁男提告損害配偶權,分別求償50萬元。法院一審審理,洪男和翁男都辯稱不知道人妻有老公,僅在應酬場合按每小時1500元給付費用,無損害賠償責任。然而,法官勘驗段話紀錄和相關事證,認定2人早就知情,卻繼續維持不正常男女關係,因此判洪男應賠償15萬元,翁男部分則沒有證據證明,所以判免賠。
批邱泰源編預算替波波醫開後門 基層牙醫籲賴總統兌現承諾別毀台灣醫療
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本土小牙科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再度呼籲賴清德總統身為台灣第一位醫師總統,要兌現其競選承諾,不要再增加波波醫師的名額,他非常希望賴總統,能夠要求包括衛福部長邱泰源在內的「醫療決策圈」,別再立院公部門資源及偏鄉醫療的名義,又替波波醫師開後門,影響病患權益,並摧毀台灣的醫療體系。中華牙醫學會副秘書長陽明交大牙醫系教授林元敏指出,早期台灣醫療法規有漏洞,讓許多走旁門左道,讓東歐唸醫學的人歸國,與接受台灣完整醫學教育與實習的本土醫生一起執業,本土小牙醫聯盟並無意將這些人揪出來公審,只想強調「制度補強」,如果現在還有在東歐學醫的學生想要回台當醫生「就請乖乖排隊(在台灣申請實習),不要再用什麼偏鄉醫療的名義走後門」。他批評,波波醫生靠著綿密的政商高層當後盾,大走方便後門。例如,衛福部「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編列24億元預算,但預算書只有短短5頁,細節全沒有交代,衛福部只反覆強調,該計畫是為解決偏鄉牙科醫療問題的燃眉之急,卻都沒回答本土小牙醫聯盟質疑的預算細節做完整說明,他同時質疑該計畫的設計很有問題,懷疑刻意設定條件,讓台灣的牙醫不會去申請,只有波波牙醫會去申請,要求衛福部說明。北市禾馨新生婦幼診所一名劉姓女醫師,被爆在執行子宮鏡手術導致患者死亡,法院判決醫師跟診所需負連帶賠償責任,該名醫師則被起底是「波波醫師」,也讓爭議已久的波波醫師問題再度引發討論。醫師蘇一峰則在臉書上表示,波波醫師的關鍵法律條文,「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2022年當時的民進黨團提出、並完成三讀, 其中七項附帶決議,爭議迄今。而這七項附帶決議的提案連署人,就是現任衛福部長邱泰源,以及女兒是「波波牙醫」的民進黨立委、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賴惠員。本土小牙醫聯盟理事姚欣宜表示,教育部原先承認日本、美國、新加坡、歐盟、香港等國家與地區為醫療先進地區的醫學學歷,但因為中東歐國家之後加入歐盟,波蘭當地許多大學醫學院醫學系開設英語班別,讓一些考不上台灣的大學醫學系台灣學生,紛紛轉往國外就學,但如今波波醫師看病都鬧出人命了,衛福部上下卻依然沒有思考檢討中東歐波波醫師問題的跡象,反而一再混淆、誤導民眾,想要粉飾太平。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理事長黃映綺表示,今天是醫師節,本土小牙醫聯盟開記者,就是要告訴政府,醫療政策出現很大問題,回顧103年就曾出現一位無照的波波醫師看診,害死一名台灣婦人。10年後,又有波波醫師鬧出人命,本土小牙醫聯盟從111年醫師法修法開後門讓波波牙醫得以藉實習拿執照,就一路抗爭迄今,就是知道這些「波希捷克生」很令人擔憂,身為吹哨者,她們勢單力薄、呼喊兩年,很遺憾憾事仍然發生,他想要問這些「到目前為止還在為波波醫師擦脂抹粉的官員、立委、民代、政府高層們」,究竟還要犧牲多少病患的生命才願改變?她也痛批衛福部昨日緊急發出的聲明稿,都是老調重彈,刻意強調「假偏鄉計畫」多麼為偏鄉民眾著想,她要問衛福部長邱泰源以及口腔司長?請問「假偏鄉計畫」適用對象,有沒有包括沒有醫學執照的波波牙醫畢業生?請問該計畫會不會增加每年回台實習的波波醫生人數?請問該計畫有沒有刻意綁標給波波醫生?請衛福部不要再模糊的講什麼「本土優先」,這三個問題,本土牙醫已經問了快半年了,衛福部長直球回答真有那麼困難嗎?
羊肉長蛆風波停戰!老闆「被勸4字」和解不告了 顧客釋懷喊:繼續支持
台南米其林名店「王家燻羊肉」日前遭民眾投訴,指其販售的冷凍包裝羊肉爐出現「密密麻麻的蛆蟲」,引起食安危機,不過業者隨即發聲否認,強調問題羊肉並非自家商品,反控消費者不實爆料、嚴重損害名譽,雙方隔空交火互不相讓。對此,王姓老闆今(7日)透露,已與對方化解誤會;苦主羅姓民眾也回應了。日前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發文控訴,自己購買了10幾份的羊肉爐冷凍包分送給朋友,怎料友人拆開食用時竟發現,羊肉塊上全是蛆蟲,痛批店家身為米其林餐廳,品質卻出現如此紕漏,讓她忍不住出面爆料。針對遭控產品長蛆,經營「王家燻羊肉」的王姓老闆出面否認,指網友PO出的羊肉照片,並非是自家產品,要求對方公開道歉,否則將強硬提告,「不實指控已經嚴重毀損本店良好形象與產品名譽,如果你有誠意,希望帶著相關產品前來比對確認,如是本店出了問題,願意由你提出賠償責任,如果不是,只要你在網路公開道歉還我清白即可,否則本人訴諸法律,提出告訴。」不過該名女網友仍堅稱,問題食品「確確實實就是王家燻羊肉」,火大反嗆業者要告就快告,雙方火藥味濃厚。事件延燒數日後,王姓老闆今(7日)受訪時表示,雙方已經將誤會都解開了,由於妻子不希望他提告,加上身邊人也都勸他「忍氣求財」,因此決定不再追究。對此,苦主羅姓民眾也回應,起初只是想聯繫店家,提醒對方注意食品品質,沒想到事情卻延燒擴大,昨(6日)與業者通過電話後,雙方已解開誤解,也感受到了店家的誠意,未來仍會繼續給予支持。
為了「日薪5000元」當詐騙車手 新竹清潔工遭判賠1700萬
新竹一名陳姓女清潔工被「日薪5000元」的高薪吸引,除正常工作外還應徵打工,但她應徵的卻是詐騙集團的車手。陳女擔任車手期間,台北孫姓女子聽信詐騙集團騙術,被騙1700萬,報案後檢警查出就是由陳女領款並交予詐騙集團,新竹地院依詐欺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2年2個月,民事部分判定她需賠償1700萬。陳女於去年3月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每日薪水5000元的取款車手。詐騙集團成員透過LINE群組「陳曉雅會員群」聯繫孫姓女子,假冒股市老師誘騙對方下載投資APP,聲稱可藉此獲利。孫女信以為真,從4月13日至17日的5天內匯款8次,共匯了1700萬到詐騙帳戶。而陳女則負責將這些款項提領出來,轉交給詐騙集團,企圖掩蓋金流去向。孫女事後發現被詐騙隨即報警處理,警方逮捕車手陳女,移送新竹地檢署進行偵辦。孫女向陳女提起民事告訴,請求陳女負侵權行為連帶賠償責任,賠償1700萬。法院審理時,陳女坦承犯行,新竹地院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罪,判刑陳女2年2個月,併科罰金4萬;民事賠償方面,法官認為孫女求償合理,裁定陳女應賠償1700萬,全案仍可上訴。
「王家燻羊肉」遭控肉上長蛆!老闆深夜突發5聲明喊話:請帶相關產品前來比對確認
台南知名羊肉爐店「王家燻羊肉」,曾2次榮獲米其林必比登推薦,怎料近日遭一名女網友指控,稱他們販售的冷凍包中,羊肉塊上爬滿了蛆蟲,而業者查看照片後,認為跟自家產品完全不同,批評對方是不實爆料,並已嚴重影響店家名譽,要求對方1周之內公開道歉,否則將尋求法律途徑處理。此外,王家燻羊肉5日深夜也再次發出5點聲明,向該名女網友喊話「如果你有誠意,希望帶著相關產品前來比對確認……請你不要用傷天害理手段來傷害長期辛辛苦苦在此努力經營農村小民」。以下為王家燻羊肉聲明內容:本店王家燻羊肉鄭重向這位二次指控不實貴客,歸納以下重點,一一回應解釋。第一,首先非常感謝這位自稱在本店消費近有20年之久貴客,算是老顧客,這位貴客在11月1日星期五下午大約3點來此店購買多包冷凍冷藏古法燻羊肉,隔了2天1夜,直到11月3號上午10點多,2位記者前來訪問,從手機秀出長蟲東西,說是我的產品,當下本人十分驚訝,本人看完之後,向2位記者說明,這個東西百分之百肯定不是本店產品,不論是形狀或是肉色截然與本店產品不符,因為本店燻羊肉是大小不一方塊,而且色澤偏屬深咖啡顏色,肉質近有骨肉分離狀態,而且湯與肉裝成一包,如有顧客預約,才從冷藏冰箱包裝等候,另外爆料貴客長蟲東西,色淺帶白,看似半生不熟,而且骨肉偏長形狀,另有一塊大骨剖半,長滿蛆蟲,又似整塊乾燥沒有湯汁,蛆蟲生鮮沒有煮過,為何指控這是我的產品?第二,當本人提出反駁說明,因為本店燻羊肉是連皮帶骨湯肉裝成一包,直接保存冷凍冷藏,預約顧客前來及時拿出,如果是我的產品出了問題,倒入鍋加熱,蛆蟲一定浮在湯鍋上面,一定深染湯汁深咖啡顏色,當本店提出反駁解釋之後,指控者再以不當作法呈現一小鍋浮在上面蛆蟲,這樣不斷虛偽造假有人相信嗎?第三,這位不知大姓貴客,第1次向媒體投訴,當他發現本店產品出了問題,有打電話向本店客訴,本店人員不理不睬,第2次發文向媒體投訴,本店接獲電話掛斷不聽,在此本店鄭重聲明,從未接獲這2通電話相關內容,導致本店對本案莫名其妙驚訝,此事可向中華電信調閱通聯記錄查詢,如果本店真有接到這樣嚴重食安問題,本店一定相當迅速謹慎,解決問題,絕不鬆懈,這是本店本人小本生意負責經營管理原則。第四,這位不知大姓大名貴客,你的不實指控已經嚴重毀損本店良好形象與產品名譽,如果你有誠意,希望帶著相關產品前來比對確認,如是本店出了問題,願意由你提出賠償責任,如果不是,只要你在網路公開道歉還我清白即可,否則本人訴諸法律,提出告訴。第五,每1個人只要做對事情,有堅持,有刻苦,不怕難,都有機會創造自己美麗人生,創業維艱,守成不易,不要看人怎樣眼紅,請你不要用傷天害理手段來傷害長期辛辛苦苦在此努力經營農村小民,毀滅我的心血碗飯,拜託拜託再拜託,王家燻羊肉敬告。
新家遭陌生人闖入開趴!熱水壺生蛆、茅台喝光 她見「滿屋套套」崩潰
大陸河南省洛陽市1名丁姓女子近日發現,自己的新房竟然被陌生人非法占用。她表示,孩子曾帶朋友在此住過1晚,可能是對方趁機記住了家門密碼,當自己日前來到新家時,眼前的景象讓人難以置信,只見屋內一片狼藉,除了滿地垃圾和菸頭、熱水壺生蛆,還有喝光的茅台酒瓶,甚至留下大量保險套。綜合陸媒報導,丁女透露,自從兒子和朋友離開後,自己從未到新房住過,然而通過查看物業監視器畫面,她發現兒子的朋友又帶著其他人多次進入房屋,每次5、6個人,將別人家當作免費賓館使用。更令人氣憤的是,其中1人還在短視頻平台上發布了相關影片。不過,當媒體試圖聯繫影片發布者時,卻馬上被封鎖。大陸河南省洛陽市1名丁姓女子近日發現,自己的新房竟然被陌生人非法占用。(圖/翻攝自微博)丁女氣憤地說,自己來到新家後,發現家裡亂得不成樣,滿地的垃圾不說,家中的茅台、國窖全部被喝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照片,只見櫃子中的茅台酒已被打開喝光,只剩下空瓶子,另外幾瓶好酒也難逃毒手,空瓶子亂七八糟放著。不僅如此,這些男男女女開派對不說,還在屋內留下大量保險套,令人作嘔。報導指出,丁女隨後選擇報警。警方獲報展開調查,確認有3到4人涉嫌盜竊,並已抓捕1名嫌疑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對此,律師指出,未經允許擅自進入他人住宅並造成財產損失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受害者可以依法要求侵權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