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金
」 大陸 外遇 美國 出軌 賠償美男弄丟64億超級巨獎彩券 官方拒絕支付獎金他怒告求賠償
好運來了太粗心恐怕也接不住!美國加州有一名男子拉希賈尼(Faramarz Lahijani)去加油站用同樣一組號碼買了2張超級百萬(Mega Millions)彩券,開獎當天確定有2張彩券中大獎,可均得1.97億美元(約新台幣64億元)獎金。拉希賈尼不慎弄丟其中1張,只領回1張的獎金。在領獎期限前1天,拉希賈尼突然提告官方拒絕他領另一半獎金,法院若將起訴駁回,獎金將捐給公共教育機構。根據外媒《紐約郵報》報導,來自美國加州的一名男子拉希賈尼去年12月8日,在恩西諾一間加油站以他的孩子挑選的一組號碼,買了2張超級百萬(Mega Millions)彩券,驚喜的是,開獎後2張彩券竟中3.94億美元(約新台幣129億元)超級大獎。不過拉希賈尼弄丟其中1張彩券,他僅領回1張彩券的1.97億美元(約新台幣64億元)獎金。拉希賈尼透露,他告知官方2張中獎彩券都是他買的,但自己弄丟其中1張彩券,官方拒絕支付他另一半獎金;而領獎期限有12個月,因此在今年12月7日沒人領獎的話,1.97億美元(約新台幣64億元)獎金會被捐出。拉希賈尼在12月6日向洛杉磯高等法院提出對加州彩票官方、加州彩票委員會的訴訟,連同加州政府一併提告。訴狀中,拉希賈尼主張能證明2張彩票都是他購買的,要求官方賠償1.97億美元(約新台幣64億元)獎金外,還要給5萬美元(約新台幣164萬元)的精神賠償金。加州彩票針對此事發聲明,堅稱他們不予兌獎完全合乎規定,但他們不會對正在進行訴訟的案件發表評論。此案仍在訴訟中,根據加州彩票條例,若拉希賈尼的提告被法院駁回,1.97億美元(約新台幣64億元)獎金將捐給當地的公共教育機構,有數據顯示,光是2023年加州彩票的收益,就為當地公告教育貢獻超過20億美元(約新台幣659億元)。
與女同事起爭執反控「性騷擾」 男子遭台積電禁入廠區工作提告求償又敗訴
一名在台積電工作的協力商員工阿德(化名),因與同事小美(化名)發生糾紛,後續被謠傳成是「性騷擾」。而阿德也因此遭台積電禁入部分廠區工作。為此,阿德向原公司提出精神慰撫金70萬元的賠償請求,但近日遭台南地方法院駁回。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源於2022年,阿德與當時的同事小美因日常爭執,後續被遭小美控訴性騷擾。雖然整起案件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儘管案件最終達成共識,雙方協議以2萬元達成和解。但阿德聲稱,此事件發生後,公司內流傳不實傳聞,自己也因此遭台積電通知禁止進入台南3個廠區工作,這對他的聲譽與工作權造成嚴重損害。而阿德也認為,此事件應由原公司的管理層負責,所以向法院提告,並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但後來阿德又追加要求小美調離現職,並將賠償金額提高至70萬元。對此,原公司則強烈否認相關指控,表示公司從未向台積電提供任何涉及阿德或小美的陳述,並指出阿德早在2020年便已離職。原公司認為,阿德所指的不實流言並非由現任員工散佈,小美若曾向台積電陳述任何內容,這屬於其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因此公司不須為此負責。此外,阿德未能舉證證明台積電實施限制的具體原因,認為阿德的指控缺乏事實依據。後續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德無法明確指出原公司或其員工的侵權行為,也無法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台積電的限制措施源於不實指控。根據法院調查,阿德追加提出的40萬元賠償請求也超過法律規定的2年請求時效,該部分訴求亦不成立。綜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終判決駁回阿德的全部訴求。
向已婚女同事傳訊「麼麼噠」 男被公司開除:表達欣賞沒性暗示
大陸安徽宣城一名70後(1970年後生)男子楊昆(化名)日前被控騷擾已婚女同事,傳訊息說,「我想妳」、「麼麼噠」、「喜歡妳」等,女同事最後不堪騷擾離職,公司也開除楊昆,阿國要求賠償金,雙方鬧上法院。判決書指出,公司主張,2023年9月26日,公司要解雇楊昆,因為他從2022年8月擔任倉管一職以來,多次未能按照要求完成任務,也經常出錯,跟業務員發生爭執,和主管也爆衝突,影響到他人,楊昆還多次在上班時間睡覺,無故遲到、早退等。不僅如此,公司說,楊昆在公司向女員工發曖昧訊息,傳「麼麼噠、喜歡妳」,讓女方家屬來公司鬧,嚴重影響公司形象,所以要他離職。楊昆因不服仲裁也提訴訟。楊昆辯稱,他沒用輕佻、下流的言語騷擾女同事,他的微信出現「喜歡妳、麼麼噠」等詞,是表達個人的欣賞和讚美,沒有性暗示的意思。法院看了聊天紀錄,楊昆跟已婚女同事說,看到她手比愛心,跟其他同事交談,他妒忌死了,「因為喜歡你,所以感到很彆扭。」法院認為,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契約或開除員工,是最嚴重處分,但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對主張解雇不違法,也不給賠償金的請求,本院不支持。法官最後判公司要賠償楊昆3.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7.4萬元)。至於楊昆有無性騷擾,法官認為,楊昆稱傳「喜歡妳」、「麼麼噠」只是欣賞,但「麼麼噠」可用於情侶、長輩、親友間,楊昆明知對方已婚,還是發不洽當內容,雖沒明顯性騷擾,還是侵犯人格權。《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救生員上廁所沒報備遭開除 法院判公司「合法解雇」
大陸重慶一名游泳館救生員小陳,因為多次在值班時去上廁所被開除,他不滿憤而提告。經法律審理後認為,小陳作為專業救生員,應嚴守工作紀律,確保泳客安全,且合約上寫明「不得擅離崗位」,他上廁所也沒有在群組報備,於是判決小陳敗訴。根據陸媒綜合報導,2021年7月小陳與重慶某體育公司簽訂合約,擔任游泳館救生員一職。去年雙方簽訂《救生員安全責任書》,明確規定「救生員在值班時間內不准脫崗、串崗,教人游泳,臨時離開需請不在崗救生員負責看護,若一年內累計2次及以上違反規範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2024年3月小陳因值班期間上廁所沒有報備,被抓到不在崗位,被扣分記過一次。不久後,他又再次因為上廁所被抓拍,公司認為小陳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向小陳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開除小陳。但小陳認為上廁所是身不由己,認為公司的規定不合理,遂向法院提告,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人民幣5萬餘元(約台幣20萬元)。小陳被抓到2次未在群組通報,直接去上廁所。(圖/翻攝自搜狐新聞)法院審理後認為,小陳身為專業救生員,不僅需要具備專業急救能力,還應展現高度責任心與敬業精神。且公司所要求的「報備」流程僅需在工作群組說一聲,流程並不複雜,與小陳說的正常生理需求並不衝突。法院指出,小陳明知職責所在,也清楚單位的規章制度,但仍未報備擅自離崗,泳池無人看管,對泳客帶來安全隱患,因此公司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合情合法,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小陳的訴訟請求。
紗布留7旬翁體內11天!二度開刀釀「肺膿腫」亡 纏訟9年判賠211萬
日本大阪一家醫院2010年發生一起手術失誤事件,一名70歲男子在接受心臟手術時,醫生意外將紗布留在他體內,導致他病情迅速惡化,最終身亡。事後,家屬提告醫院求償6700萬日幣(約新台幣1414萬元),而經過9年訴訟,法院近日終於裁定醫院須賠償1000萬日幣(約新台幣211萬元),並與家屬達成和解。根據日媒《讀賣新聞》報導,這起悲劇發生在2010年3月,70歲的男子在松原德洲會醫院接受心臟繞道及人造血管手術,但術後男子卻感覺身體不適,還出現發燒等症狀,經過CT掃描檢查,才發現有塊紗布被遺留在男子體內。手術的11天後,院方再次為男子動手術,雖然成功將紗布取出,卻造成男子肺部受損。2012年12月,男子的左肺幾乎失去功能,最終因肺部積膿病逝。病患家屬於2015年10月提起訴訟,指控院方對病人的手術及術後管理存在問題,要求賠償6700萬日圓(約新台幣1414萬元)。法院調查結果證實,醫院承認紗布放錯和重新手術對男子的呼吸產生了負面影響,並向男子及其家人道歉。經過長達9年的訴訟,醫院終於同意支付1000萬日圓(約新台幣211萬元)的賠償金,並與死者家屬和解,但對於其他詳細和解事宜,院方表示無法回答。對此,死者家屬直言,「我仍然感到很生氣,因為第2次手術後,他(死者)沒有得到更適當的治療,我希望他們能夠努力避免這種情況再次發生」。
快遞員工疑高溫工作車廂內暈倒 !他送醫診斷「被熱死」 家屬求償無門告上法庭
大陸河北今年7月發生一起40 歲快遞員工疑似因為高溫工作熱死慘劇,家屬指控,死者在高溫工作環境下被強制加班,加上快遞業者在不具備救助條件的情況下並未第一時間及時將死者送醫,才會害死人。悲劇發生5個多月後,快遞業者和死者家屬仍未就賠償金達成一致。雙方各執一詞。救護車駛離快遞公司畫面。(圖/翻攝自紅星新聞)根據《紅星新聞》報導,死者白潤明4年前在快遞公司圓通工作,平時的工作主要是在車廂內,把傳送帶上的貨物裝到車上。7月22日事故發生前一天,白潤明正常工作,他直到7月23日凌晨5點半左右下班。據圓通公司的說法,白潤明原本應在7月23日休息,但由於同事臨時請假因此與同事換休,當晚白潤明又按規定去工作。從監視器畫面可見,當天晚間10時25分左右,白潤明暈倒在貨車車廂內,大約4分鐘後,其他工友發現並隨即關停傳送帶,將白潤明抬出。白潤明暈倒後約50分鐘,大約在晚間 11時15分,救護車駛離圓通公司大門。按照永清縣人民醫院提供的資料顯示,白潤明入院時間為7月24日0時22分,入院情況為患者入院前兩小時因高溫環境工作突發意識喪失伴隨嘔吐,白潤明入院後,被診斷為熱射病,白潤明隨後在ICU觀察,7月25日淩晨4時34分因搶救無效去世。另據白潤明家屬和同事表示,死者身體健康同時不喝酒或其他不良嗜好。家屬認為,白潤明生前在悶熱車廂內工作,加上他被迫加班,長時間的勞動導致他身體難不堪負荷,加上圓通公司在不具備急救條件的情況下,並未第一時間將死者送往醫院,才會導致他喪命。不過對於家屬所說的「強迫加班」說法,業者表示,公司並未強迫其加班或進行高強度工作,但白潤明的家屬在整理遺物時,意外發現他手機內有之前的多次錄音,其中有白潤明透露身體不適並向組長打電話想要請假,但組長仍要求他加班的對話。除此之外,白潤明家屬還指控,圓通公司未按相關法規替白潤明繳納社會保險,嚴重侵犯員工權益,要求一次性賠償300萬人民幣,另外,白潤明的死亡給親屬帶來極大傷害,另外要求精神賠償60萬人民幣。針對死者家屬求償金額,圓通則表示,歡迎透過司法程序解決。截止目前,這起死亡賠償爭議,尚未進入司法程序。醫院提供死亡證明。(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台北男偷吃女同事「還養私生子」 正宮1理由只提告老公
台北一名洪姓男子和翁姓女子婚後育有一子,然而洪男卻和同事曖昧,甚至多次出軌對方,翁姓女子發現後憤而提告,要求洪男賠償精神損害。判決書指出,翁女指控丈夫與第三者有曖昧關係並導致對方懷孕,嚴重破壞婚姻關係。翁女表示,她與洪男於2019年結婚並育有一子。婚後丈夫因工作認識了一名女同事,兩人互動頻繁,且自2022年10月起展開曖昧關係,甚至互稱「寶寶」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導致女同事懷孕。丈夫與女同事還計劃共同撫養孩子,此事使得自己身心受創,並認為丈夫嚴重違反夫妻互信,破壞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遂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翁女最初向法院提出訴求,要求丈夫及女同事共同賠償50萬元,然而翁女後來與女同事達成調解,女同事支付了25萬元賠償金。法院認定,這筆金額相當於女同事應分擔的責任,已完成清償。翁女遂將訴求變更為,要求丈夫支付剩餘的25萬元,而洪男在法院通知下,未出席言詞辯論,也未提交任何書狀進行抗辯。法院依法視同洪男對翁女的指控事實承認。法院認為,洪男與女同事的親密行為已超出一般正常社交範圍,且對妻子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構成對婚姻權益的重大侵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因婚姻契約互負忠誠義務,丈夫的行為已違反該義務,應對妻子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外,法院考量夫妻婚後育有一名患有特殊疾病的孩子,妻子需要丈夫協力扶持家庭,但丈夫的外遇行為更加深了對妻子的傷害。結合雙方的經濟狀況及其他情節,法院認為,翁女請求的25萬元賠償金屬合理範圍,該案可上訴。
死囚邱和順遭押36年 可能比照徐自強模式拚無罪及刑事補償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對判死設下8項關卡,37名死囚未來經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是否放回社會,引發恐慌。法界研判,司改會等團體「救援」指標、遭押36年的死囚邱和順,最有可能比照徐自強案的模式,因釋憲結果獲得無罪及刑事補償。1987年的陸正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2011年7月28日,邱和順被判死定讞,邱多次提起再審及釋憲遭駁回。憲法法庭今年判決,死刑判決程序要更嚴謹,包括《刑事訴訟法》、《刑法》、《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共有8項要在2年內完成修法,如殺人案從警詢開始就得有律師在場;而邱及其律師,就是主張當年案發後,因沒有律師在場受警方刑求逼供才認罪。依最高檢察署死刑因應小組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項目後,認為檢察總長研議提起非常上訴的範圍,涵蓋「防禦權、辯護權程序保障」,而邱和順也符合這些要件。法界人士表示,一旦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因是法律審,只會援引憲法法庭判決內容,將邱的死刑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而邱的律師就會主張,當年邱被刑求逼供認罪,力拚無罪判決。知情人士指出,邱死刑定讞判決遭撤銷後,其律師會向高院聲請,讓當年參與偵辦陸正案的新竹市退休刑警出庭作證,證明邱遭刑求及不當取供,如果檢方無法提出其他證據,遭押36年的邱和順就可能無罪獲釋,並可聲請刑事補償。陸正父親之前就說過,無法接受釋憲結果。法界認為,邱案後續發展,可能比照2004年死囚徐自強釋憲案,獲非常上訴機會,徐在2016年獲判無罪確定,徐遭羈押5624日獲刑事補償2812萬元,邱若也無罪釋放,冤獄賠償金會再創非執行死刑者的紀錄。
養孩子2年才知非親生!綠帽尪怒告妻「連聘金一起討」 法院這樣判
大陸海南省瓊海市法院近日公布一起離婚案件,男方發現孩子非親生,於是起訴妻子賠償損失。法院認為,女方行為違反了忠實義務及善良風俗,對夫妻感情破裂存在重大過錯,結合過錯程度、婚內孕育情況及當地習俗,判定她應返還彩禮5萬元,同時按照每月1500元的標準返還男方實際支付撫養費、並賠償2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判決指出,2022年初,原告經人介紹認識被告後確立戀愛關係並同居,同年5月舉行婚禮,原告為此支付彩禮及婚禮費用10餘萬元,同年10月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婚後1週,被告產下一子,由公婆實際撫養。而後女方2次懷孕,但均終止妊娠。因2人婚前缺乏足夠了解,導致婚後矛盾不斷,夫妻感情最終破裂。原告今年向法院起訴離婚。經法院委托鑑定,排除他是兒子的生物學父親。男方要求法院判令妻子返還全部彩禮10萬元、同時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返還其實際支付子女的撫養費,並承擔1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在與原告同居期間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並懷孕,而後隱瞞此重要事實與對方結婚,致使男方誤將該受孕子女視為親生子女予以撫養,破壞了原告對婚姻關係的合理期待,影響了文明和諧家庭關係的建立,給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經濟上和精神上的損害,並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忠實義務及善良風俗,對夫妻感情的破裂存在重大過錯。結合其過錯程度、2人共同生活、婚內孕育情況及當地習俗等情節,判定女方應返還彩禮5萬元,同時按照每月1500元的標準返還原告實際支付撫養費,並賠償20000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高速橋營救受困司機!熱心男遭追撞亡 弟憶事發經過:砰一聲哥哥不見了
大陸「90後」小夥王剛近日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他立即下車救人,不料卻被車輛從後方追撞喪命。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救人者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但因各方就相關賠償事宜未協商一致,家屬無奈起訴貨車司機、車主及相關保險公司索賠相關損失200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事情發生在今年8月9日淩晨3點40分左右,當時從成都開車回南部縣老家的王剛,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坐在後排的弟弟王強回憶,想到車內有人被困,哥哥決定停車救人,並在事故前方約200米的應急車道上停車,還讓坐在副駕的同伴打電話報警。王強表示,當時側翻貨車駕駛室門朝上,要想救人,只有爬上去才能打開駕駛室。隨後,王剛爬了上去,王強本來也打算一起爬上去,但被哥哥阻止,他便站在地上用手機給哥哥打手電筒照明,「當時哥哥的手正抓著駕駛室的門把手,門還沒有打開,突然嘭的一聲,後面一輛貨車追尾撞了上來。」王強說,等他反應過來時,發現哥哥王剛不見了,他大聲地喊哥哥,但沒有回應。王強隨後拉開車門救出被困貨車的司機父子二人。之後,借助趕到現場的交警的強手電光,大家才發現王剛躺在大橋下的玉米地。遺憾的是,王剛被救時已無生命跡象。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事發時,25歲的黃某駕駛一輛重型廂式貨車運載百貨沿成巴高速往巴中方向行駛,淩晨3時44分,該車行駛至事發高速橋梁時,先後與側翻於道路的杜某駕駛的輕型倉柵式貨車、中央隔離護欄發生碰撞,致使位於側翻貨車駕駛室側面參與救援的王剛墜於橋下,造成王剛死亡。經查,黃某夜間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觀察不力、判斷失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最終,交警部門認定後車司機黃某承擔此次事故主要責任,獲救貨車司機杜某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王剛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王剛妻子透露,她和丈夫養育有兩個孩子,孩子都還小,大的上一年級,小的還在上幼兒園,自己每天負責照管兩個孩子,丈夫在的時候就是整個家庭的頂梁柱,經濟來源都是靠丈夫,如今丈夫走了,自己和身體不好的公婆除了照管孩子,還要處理丈夫生前沒處理完的一些事情。事發後,王剛救人墜亡的事情在南部縣當地引發關注,不少熱心人士自發前往其老家悼念,送別王剛最後一程。不過,此次事故相關方一直未就相關賠償事宜達成一致。「主要是他們(事故方)覺得(王剛)父母沒滿60歲,贍養費這塊沒達成一致。」無奈之外,王剛家人將涉事車主、司機及相關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請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00萬元。12月12日,該案在綿陽市三台縣人民法院開庭,法院未當庭宣判。此前,王剛家人就王剛的行為屬見義勇為向三台縣相關部門申請認定。何女說,她也聯繫了三台縣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具體情況還要再等等。
爭搶目睹「巨星風采」失控!電影首映會爆粉絲遭踐踏慘死 印度影帝被捕入獄
近日,印度發生一起民眾踩踏導致死亡事故。在本月4日一場深夜電影首映會上,由於大批影迷聚在劇院門外,想要爭睹印度影帝阿魯‧阿瓊(Allu Arjun)的風采,混亂中發生推擠踐踏,導致一對母子1死1重傷。印媒指出,阿魯‧阿瓊(Allu Arjun)13日因涉犯3項罪名被捕,其中包括使用危險武器或手段造成傷害。據《SCREENDAILY》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印度中部大城海德拉巴市(Hyderabad),12月4日深夜,當地的桑迪亞(Sandhya)劇場正舉辦阿瓊主演的新片《Pushpa 2:The Rule》首映會,大批粉絲為此群聚在劇場門口,以便爭睹阿瓊的風采。然而當阿瓊在保鑣陪伴下現身時,現場秩序徹底失控,激動的人群中發生了踩踏事件,一位名叫雷瓦蒂(Revathi)的35歲婦女因此死亡,而她9歲的兒子也在混亂中身受重傷,目前仍在接受治療。在死者家屬提出告訴後,印度警方對阿瓊、阿瓊的保鑣與劇場主管進行立案調查,最終阿瓊為此遭到警方上門逮捕。印度警方指出,「劇場管理部門沒有對可預期的人群壓力制定任何額外的防範措施,在已經得知阿瓊與其團隊抵達的情況下,也沒有為他們提供任何單獨的出入口。」另據《今日印度》(India Today)報導,除了阿瓊已外,另有7人也因涉入此案被捕。針對安全措施制定任何額外的規定來管理人群,也沒有為演員團隊提供任何單獨的出入口,儘管劇院管理部門掌握了他們抵達的信息。」事發後,阿瓊曾在推特(後更名為X)上發文表示,「我對於在桑迪亞劇院發生的悲劇深感心碎。在這個難以想像的困難時期,我向悲傷的家人表達衷心的哀悼。我想向他們保證,他們不會孤單地承受這份痛苦。在尊重他們對悲傷空間的需求的同時,我會盡力提供一切可能的幫助,幫助他們度過這段困難的時期。」媒體指出,阿瓊承諾提供死者家屬250萬盧比(約新台幣96萬元)的賠償金,並承諾將支付死者兒子後續的醫療費用。據了解,42歲的阿瓊出身演藝世家,在印度南部極具人氣,目前他主演的《Pushpa 2:The Rule》已成為印度2024年的票房冠軍,上映僅一週票房便超過1.258億美元(約新台幣40.8億元)。此外,他還憑該系列電影前作《Pushpa:The Rise》奪得印度國家電影獎(National Film Awards)影帝。
考核59分被開除…男員工拿「主管按讚」當加班證據 提告結局贏了
假如員工超時加班,可以檢舉公司獲得賠償。中國上海一名男子與北京一間科貿公司簽訂3年的合約,被以沒達績效開除,氣得他出示放假時加班的證據告上法院,結果勝訴了。據《九派新聞》報導,男子在2016年3月與北京一間科貿公司簽訂合約,從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到了2018年7月11日,他申請7月16日放年假,但部門主管以「7月為公司重要時期」,要求調整休假時間,因此沒有准假。男子無法接受,2018年7月16日向有關單位投訴,不料公司隔月6日要解約,原因是他未達成7月績效考核,雙方對簿公堂。公司指出,男子2018年7月的績效考核為59分,公司根據制度依法將其解雇,無需支付賠償金;不過男子反控,僅憑1個月的考核結果,不能代表自己不能勝任工作,且公司違法開除,應該支付賠償金。男子主張,自己在休息日加班,證據是公司管理人員對自己在放假時,進行奶粉推廣的朋友圈按讚,應認定為加班,公司應支付加班費。法院審理認為,男子提交加班微信截圖證明,內容顯示公司利用休息時間進行奶粉推廣,並有公司管理人員按讚,應認定為加班,審酌男子的加班時間明細與微信截圖的時間基本能對應,因此認定加班事實存在,判公司違法解雇員工,應支付32411元人民幣(約14.4萬新台幣)的賠償,加班費18135.2元人民幣(約8.1萬新台幣)。
寶林茶室中毒案釀6死24輕重傷 消基會團訟求償2.9億
今年3月台北市信義區爆發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釀6死、24輕重傷,為此台北市政府、食安基金會協助消基會展開團體訴訟作業,11日由消基會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到台北地院代為提起團體訴訟,向遠東百貨公司、台灣大食代餐飲公司、寶林餐飲事業公司求償約2.9億元。刑事部分,台北地檢署將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等4名被告依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過失致死罪嫌限制出境、出海,目前仍偵辦中。消基會收到5位亡者及其家屬們、16位傷者,共計30位的請求權讓與,義務律師工作小組的計算,財產上損害,包含「用餐金額、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無法工作之損失、看護費、將來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勞動力減損、殯葬費用、扶養費、其他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再加上3倍懲罰性賠償金,共計求償2億9301萬9053元。在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祕書長陳雅萍的陪同下,蘇錦霞11日前往台北地院遞狀提告;蘇錦霞表示,食安方面的請求,最難證明的是「是否因為這些食物產生毒性」,所幸先前北市府有開過專家會議,認定此事件的食物中毒是產品所產生,所以毒性的因果關係都有證明。她強調,雖已提出團體訴訟,但調解以及訴訟都是請求賠償的手段,目前已有2名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消基會對雙方和解的結果採開放態度。此外,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已完成6名死者鑑定報告,陸續轉送北檢供檢察官偵辦參考。鑑定報告顯示,6人死因為邦克列酸(Bongkrekic Acid)引發多重器官衰竭致死,至於6名死者感染邦克列酸的原因及途逕,檢方將會同專家學者進一步調查釐清。
寶林茶室中毒案6死!消基會正式提團體訴訟「30人求償3億」 消基會:遠百、大食代也列被告
台北市信義區百貨美食街今年3月爆發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導致6人死亡。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收到5位亡者及其家屬們、16位傷者,共計30位的請求權讓與,今(11)日下午正式向台北地院提出團體訴訟,並對遠東百貨、大食代餐飲、寶林餐飲等三家公司求償近3億元。消基會表示,由於北市府已經認定邦克列酸造成傷亡的因果關係,呼籲業者儘速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主要負責本案件的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以及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等人,11 日下午前往台北法院正式提出團體訴訟。經消基會義務律師工作小組的計算,財產上的損失,包括用餐金額、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無法工作之損失、看護費、將來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勞動力減損、殯葬費用、扶養費、其他費用、精神慰撫金,以及3倍懲罰性賠償金,共計求償2億9301萬9053元。消基會表示,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消基會向內部法律委員會、義務律師團、衛福委員會和醫療委員會蒐集相關資訊,為團體訴訟工作的求償法源、中毒元凶的機轉等進行研究準備。今年6月17日,消基會正式針對「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案展開團體訴訟收件工作,計收到5位亡者及其家屬們、16位傷者,共計30位的請求權讓與,請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秘書長陳雅萍指出,原本是收了32件,包括6位死者的家屬及16位傷者的申請書。後來有兩位是同一位死者的父母,因為他們在馬來西亞,可能覺得訴訟會是一個負擔,他們選擇和解,所以扣掉2位,這次提起訴訟總共有30位。另據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表示,類似的團體訴訟,最困難在於證明其因果關係,但台北市政府的專家會議,已經認定寶林茶室的食物中毒是由邦克列酸中毒造成,所以未來官司在求償上相對比較容易,所以也呼籲業者,盡快跟受害者與家屬和解,雖然已經提出團體訴訟,但消基會依然秉持著解決紛爭的方式,對於和解採開放態度。
辯稱只組水房幫詐團找車手「沒參與詐騙」 他挨告判賠1450萬元
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在2022年4月間,與其他成員組成「水房」,並與詐騙集團「機房」成員或首腦合作,負責找車手、人頭戶提領贓款,使得受害者損失共計1450萬元。阿明挨告後,辯稱自己沒有參與實施詐騙的過程,主張不須負責任,而台北地院法官判定,阿明應給付受害者1450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阿明和A男、B男及其他不詳成員組成「水房」,與詐騙集團合作,負責收取、提領或轉匯詐騙贓款,再透過層層轉手方式來設置查緝斷點,並將贓款上繳,更為此成立Telegram名稱為「自立自強」的群組,用以聯繫取款及洗錢等事宜。這名受害者接獲假警員的電話,對方佯稱自己涉犯洗錢案件,需要扣押財產,她便信以為真,陸續匯款了1450萬元。隨即,阿明等人就指示車手、人頭戶將款項轉匯,並將其提領一空,而受害者驚覺受騙後,也趕緊報警處理。阿明到案後辯稱,他雖然有協助詐騙集團去找車手及人頭帳戶,但並無參與對受害者實施詐騙的部分,因此不須負賠償責任,且受害者請求賠償金額高達千萬,他沒有資力進行賠償。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阿明的種種行為,均有意思共同及行為分擔,其不法行為與受害者所受的損害,有著相當的因果關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最後,法官認為,阿明抗辯說詞有卸責意味,不足採信,並裁定他應賠償受害者1450萬元。全案可上訴。
興富發吊臂脫落砸中捷釀1死15傷!涉案工人當庭認罪 質疑塔吊老舊恐故障
20235月10日,興富發建設位於台中的「文心愛悅」建案工地吊臂墜落,正巧卡在中捷綠線軌道上,進而造成行駛中捷運煞車不及釀1死15傷慘劇。台中市地檢署2024年8月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許、李2名吊塔作業工人,台中地院今(9)日開準備程序庭審理,2名工人當庭認罪,但提出事故塔吊已使用20年,質疑是否因此「機械故障」無法承受「微調」釀禍,2人律師也要求給予緩刑。去年5月10日中午,位於中捷豐樂公園站附近的興富發建設建案「文心愛悅」工地所使用的塔吊吊臂疑似因固定方式不當,自31樓高處墜落,卡在台中捷運綠線軌道上。適逢中捷列車駛近,列車反應不及、迎面撞上吊臂,造成靜宜大學助理教授林淑雅被拋出車廂身亡,另有15名乘客受傷。據檢警調查,案發工地由齊裕營造承攬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塔吊工程由宇球公司承攬後委由嘉謜工程負責指揮。現場由50歲許姓工人擔任塔吊拆除工程指揮手,而51歲呂姓工人則擔任機械操作員,過程中起重機伸臂被鐵製扳手卡住,2人未依標準作業規範造成吊臂墜落。中檢歷時1年3個多月偵查,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許、呂2名工人,其餘興富發建設、齊裕營造等公司及涉案人均獲不起訴。台中地院9日開庭審理本案,除許、呂2人在律師陪同下出庭,林淑雅胞弟,及在該事件受傷的外籍乘客柯林也有出庭。在法庭上,許、呂2名工人當庭認罪。許姓工人還稱,涉案塔吊已使用20年,不排除可能有結構或機械故障問題,導致無法承受「微調」拉力掉落。呂姓工人則表示,當天因太陽刺眼,自己患有閃光,無法目視吊掛物,全程聽從指揮手許男的指示操作。2人的律師則表示,2人都沒有前科,除了與外籍乘客柯林因賠償金無法取得共識,其餘被害人均達成和解,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死者林淑雅胞弟認為,本起工安事故造成嚴重傷亡,不宜給予被告緩刑;外籍乘客柯林則表示,自己因為意外造成永久性的視力減損,因此請求法官依法量刑。
換戶口名簿驚見「不知名女兒」 台中男才知被綠怒告前妻
台中一名男子與妻子於2019年結婚,2023年5月因故離婚。不料同年11月,他意外收到戶口名簿換發通知及否認婚生子女之訴判決,這才得知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者發生外遇,並生下一名女兒。男子認為此事對其精神造成重大傷害,憤而提告,要求前妻與第三者連帶賠償100萬元。法院審理期間,前妻主張,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91號解釋,婚姻應重視人格自主權,包括性自主權,婚姻生活的圓滿幸福並非法律上的利益,男子無權主張賠償。此外,前妻指控男子在婚姻存續期間多次儲值真人色情網站,花費約750美元,並與直播主傳送不雅照片及進行煽情對話,認為是男子的行為導致婚姻破裂。法官審理認為,前妻未能提出充足證據證明男子的行為,且即使男子有不端行為,也不足以成為前妻與第三者發展婚外情的正當理由。法院認定,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並生子,已嚴重侵害男子基於婚姻應享有的圓滿幸福及人格法益。在判定賠償金額時,法官綜合考量雙方收入及家庭背景。男子為高職畢業,擔任UBER司機,月收入約4至6萬元;前妻則為高職畢業,現處於育嬰留職停薪狀態,月收入約2萬8000元;第三者高中畢業,從事保全工作,月收入約4萬5000至5萬元。最終法院認為男子要求的100萬元賠償過高,判決前妻與第三者連帶賠償男子30萬元作為精神慰撫金。
丈夫外遇「女優級女友」!赴旅館拍內衣照 正宮整理遺物才知
桃園一名女子小萱日前聽到丈夫阿國的死訊,趕到派出所,才知道阿國被「女優級女友」小三琳琳(皆化名)送到醫院,而小萱在阿國遺物中,也看到露骨的對話、裸照,讓她對琳琳提告,法院判賠60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萱主張,她跟阿國感情融洽且同心協力為家庭生計打拚事業,怎料,2022年5月底,她接獲警局電話得知阿國過世,強忍傷痛趕往派出所,員警透露是琳琳送阿國到醫院。相驗程序中琳琳也跟檢察官坦承,出事前一天阿國在她家,深夜阿國表示心臟不適,她才送阿國去醫院。小萱表示,她在整理遺物時,知道2人有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還一同進出旅館,拍攝琳琳只穿著內衣褲、手捧鮮花之照片,長期言語調情曖昧,又跟阿國到各地出遊,拍攝數張親密照,她要面對枕邊人過世及背叛之雙重打擊,還要養小孩,更罹患重度憂鬱症需要吃藥,所以她要提告琳琳,求償150萬元。從2人的聊天紀錄可見,阿國表示,他越來越愛琳琳,還問「疫情期間哪裡約會比較好呢」,琳琳回,「還沒下班,就想約會,你學學我~想約會也沒說出來」琳琳更自稱自己是「女優級女友」,阿國表示,妳真的很會。琳琳辯稱,她跟阿國是同事關係,在2022年底開始交往,有發生性行為,對於侵害小萱配偶權一事她不爭執,但損害賠償金額過高。法官認為,小萱所受精神上痛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判琳琳要賠償小萱60萬元。
拿槍尻員工頭「逼簽自願離職單」 台中男子遭判刑5個月
台中市日前爆發一起極其誇張的勞資糾紛案,男子阿德(化名)因離職問題與林姓老闆發生衝突,過程中竟遭林姓老闆持空氣槍攻擊頭部,甚至威脅逼迫簽署自願離職相關文件。後續林姓老闆也因為自己的行為遭判刑5個月。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6月,在阿德向林姓老闆提出離職後,雙方約定在一間酒吧協商,沒想到過程中,林姓老闆發現阿德正用電子設備錄音,便拿出空氣槍敲擊阿德額頭,並放出狠話「你不知道我在做什麼的嗎」、「你試試看,我一條一條跟你算」,甚至拉動空氣槍滑套做出準備擊發的動作,最終迫使阿德簽下自願離職單及免責書。根據台中地院的判決書內容,後續又因離職後薪資計算問題,林男再次約見阿德及其父親,但雙方在領取薪資袋時發生拉扯。林男更在衝突中使用辣椒水噴灑阿德父親的臉部,父子倆氣憤之下報警處理。林男事後坦承犯行,但拒絕賠償,與阿德父子在賠償金額上無法達成共識。後案件經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法院認定,林男的行為已嚴重侵犯受害者的身體健康及基本權利,最終以三項傷害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5個月,並准許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以「台大」命名補習班挨告!校方證實雙方和解 令業者限期改名、換招牌
台北市一間補習班多年來以「台大」為名,遭台灣大學控告侵權,111年一審判決勝訴,業者應給付台大623萬賠償金。台大近期證實雙方已達成和解,補習班須於年底更換招牌,不得再出現「台大」中英文字樣。國立台灣大學自民國72年以來陸續註冊多項商標,包含校徽、「臺大」、「台大」、NTU、TAIDA、「國立臺灣大學」等,都已被智慧財產局和法院認證。為了維護商標權,台大近年陸續要求數十家補習班、建設公司、藥局、生技公司等,停止使用相關字樣。其中台北市一間補習班名稱以「台大」命名,被台灣大學控告侵權,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111年一審判決台大勝訴,補習班須賠償623萬元,且不能再使用台大字樣。校方表示,雙方已於二審階段達成和解,補習班業者承諾移除商標,且需於年底前全面撤換招牌、網頁等,不能再有「台大」中英文字樣。至於和解金額,校方表示礙於保密協定不得透露。校方強調,台大雖然不是私人企業,但品牌形象是立校以來眾多師生、行政同仁共同努力累積的成果,不能任由他人攀附營利。台大的商標權價值並不亞於其他國際知名企業的商標權,須付出相當的努力來維護。補習班業者也在官方網站上公告,「歷經半世紀的台大明明文教機構,因商標權爭議努力協調訴訟多年,經深思熟慮為尊重其商標權利、不再浪費司法資源,決定更名。」目前google的搜尋、官網上、廣告等已改名,但外牆固定招牌尚未更換。補習班官網貼出公告,證實要改商標。(圖/補習班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