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金
」 賠償 婚外情 大陸 車禍 外遇烏龍通緝1/莫名其妙遭通緝 男子告花蓮地院要求賠償
一名住在桃園市的男子因為車禍事故遭控傷害罪,他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和解,不料卻在法院審理期間遭到通緝,當警察將他上銬逮捕的那一刻,男子仍百思不得其解。他自忖沒逃亡隱匿的意圖,也沒換過手機號碼和地址,卻莫名遭到通緝,心中愈想愈忿怒難平,已委請律師提告要求國家賠償,釐清花蓮地方法院和李姓法官的侵權責任。家住桃園市的38歲Y男兩年多前到花蓮訪友,開車下山行經狹窄的產業道路時,剛轉過一個髮夾彎,突然見到對向有車開來,雖然雙方都緊急剎車,但他駕駛的皮卡車仍與來車對撞。這起車禍經交通事故鑑定,雙方在未劃分道線的道路上均未減速慢行,對撞損失部份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然而對方不服氣,堅稱Y男下坡速度太快,撞擊造成他胸口挫傷及身體多處擦傷,憤而提告。Y男說,鑑定結果認定雙方都有錯,他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因此拒絕和解,最後被檢方以傷害罪起訴,移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Y男駕駛皮卡車行經花蓮一處單線道山路時,與來向車輛對撞,雙方車頭損毀。(圖/民眾提供)Y男說,法院首度開庭時,因為已經快要過年,加上他分開已久的小孩回家,他忙著陪小孩,竟忘記這件事,直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訊問,才想起自己要到花蓮出庭,因此先在電話中告假;第二次開庭他不敢輕忽,準時到場,之後的調解庭,則委由律師代為出席,但也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而遲未和解;後來他遵從法院通知開庭,前往花蓮的途中,卻在火車上接到來電,指示當天庭期取消,Y男只好轉頭回家。沒想到某一天下午,Y男接到台北市的警察聲稱「有事要找他」,問他在不在家,Y男就乖乖在家等候,不一會兒兩名警察上門,並告知他已遭到通緝,隨後將他上銬帶回台北,原本製作完簡單詢問筆錄後要押送他到花蓮歸案,後經律師協調改由法官線上偵訊,問完就讓他回家。這起傷害案件最後經雙方協調,在保險公司同意支付賠償金後,和解結案。雖然賠償的事故圓滿落幕,Y男對於莫名被通緝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委請律師到桃園地方法院對花蓮地方法院及李姓法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並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他的委任律師曾威凱說,Y男為善良百姓,僅因過失輕微的車禍案件,卻在未失聯、未逃逸隱匿,且未經任何拘提通知之情形下,遭到花蓮地院及所屬法官拘提、通緝,並經龜山戶政事務所限制住居,名譽與自由都大受影響,還必須背負通緝犯惡名,因此要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Y男出示手機中的法院補寄的取消開庭通知說,他一次搭火車前往花蓮開庭時,途中得知庭期取消,還跟已經在法院的保險公司人員確認過,才轉頭返家。(圖/甯其遠攝)「這個案子太特殊了,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因為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罪被通緝。」曾威凱說,法院拘提不到人而發布通緝的流程應該相當嚴謹,通常要屢傳不到才拘提、拘不到人才通緝,這次不知是哪幾個環結出了問題,日前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有待司法釐清事件經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想替4歲兒治「灰指甲」 陸爸請「養生館」治療竟害兒手指截肢
近日,中國重慶市發生一起醫療事故,一間「足浴服務店」(類似台灣「養生館」)使用違規藥物非法替一名4歲兒童治療灰指甲,導致其左手食指出現壞疽壞死,最終被迫截肢。事後該足浴店在賠償客戶人民幣16萬元(約新台幣72.6萬元)已經註銷營業。據《中國消費者報》報導,一名林先生於2023年7月2日發現4歲兒子左手食指的指甲,因為「灰指甲」而破裂,因此帶他到位於重慶市大渡口區羅珍東足浴服務店諮詢。該足浴店宣稱店內有治療灰指甲的藥物「脫甲膏」,可以替孩子治療。林先生在支付了治療費用後,工作人員將所謂「脫甲膏」塗抹在孩子的食指上,並用醫用彈力繃帶進行包紮。沒想到2天後,林先生發現兒子左手食指開始萎縮發黑,連忙帶他到醫院求治,被醫院診斷為壞疽壞死,必須將食指前端切除,避免最終感染整根食指。事後,林先生與闖禍的足浴店達成協議,由足浴店墊付前期治療肺,待治好後在替孩子進行傷殘鑑定,根據到時結果協定賠償金額。最後林先生依據兒子被醫院認定10級傷殘的結果,向該足浴店求償2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1萬元),店家不從,於是雙方對簿公堂。調查單位發現,該足浴店使用的「脫甲膏」藥物包裝上沒有任何廠名廠址、批准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適應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等資訊,屬於非法違規產品,且該品產品功效屬於消毒類產品,並無治療疾病功能。此外,監管單位還發現該足浴店出示的營業許可證與店名不同,因此勒令該足浴店亭榭,並且承擔起非法對未成年人進行治療行為,卻導致其截肢的法律責任。最後該店家與林先生達成協議,賠償其人民幣16萬元。據傳,該家足浴店將賠償金支付給林先生後,已經終止了營業,並註銷了營業執照。重慶相關單位特地針對此案例發布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足浴店」這類經營場所不能開展疾病診療活動。如果身體出現不適症狀,一定要去正規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
丈夫工作出意外驟逝 人妻獲120萬賠償金…她只分婆婆3萬贍養費
丈夫驟逝後婆媳問題可能更嚴重!大陸一名吳姓人妻的丈夫在工作中意外去世,她因此拿到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子女撫養費共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52萬元),但她只分給婆婆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的贍養費,氣得婆婆一狀告上法院。最後經法官調解,對賠償金分配達成協議,吳女當場把人民幣12萬(約新台幣55萬元)元交付給婆婆。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大陸一名田姓男子去(2023)年工作時發生意外去世,在他驟逝後公司賠付給他的吳姓妻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子女撫養費共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52萬元),款項全額匯入吳女的帳戶;怎料,吳女收到款項後,只願意給婆婆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贍養費。婆婆對此感到十分不合理,她自認兒子的死亡賠償金,身為母親的她應有分配權,但媳婦卻不理會,氣得她將媳婦一狀告上法院,向當地人民法庭請求合理分配兒子的死亡賠償金,她要求分到約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15萬元)。法官審理案件後,考量到雙方婆媳關係,勸她們透過調解解決糾紛,並得知死者母親要求分多一點賠償金,是擔心養老問題,怕媳婦錢拿走就不管她了;而吳女是顧慮養孩子成本高、開銷大。此案件在一開始雙方互不相讓,直到法官勸導,才對死亡賠償金分配有共識,最後吳女當場把人民幣12萬(約新台幣55萬元)元交付給婆婆。法院也強調,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遺產,而是給死者家屬整體預期收入損失的一種財產性損害賠償;至於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遠近、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對死者經濟依賴程度、生活保障來源等情形合理分配。通常法官調解,會考慮未成年子女及年邁父母的情況。
台中公車撞死人事件頻傳 作家指市府1法規釀「全台脾氣最壞公車司機」
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22日晚間與王姓女同學行走斑馬線時,被巨業客運305號公車撞上,造成王女受傷、林女送醫不治。由於近年台中公車撞死行人意外頻傳,事件引起全台關注。作家顏擇雅在臉書發文指出,盤點歷年台中公車事件,認為是台中有「公車誤點罰錢」的法規,業者又把罰金轉嫁給司機,所以造就了台中出現「全台脾氣最壞的公車司機」。台中65歲施姓駕駛在22日晚間,駕駛巨業客運305線公車時,因未於路口禮讓行人,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其中會計系3年級林姓女學生遭當場輾斃,法律系4年級王姓女學生則受傷送醫。對此,巨業客運23日上午發表聲明致歉,強調絕不推卸責任,並將全力協助受難者家屬後續事務處理及賠償金事宜。根據台中市政府2019年10月1日發布的「讓公車更好等!台中交通新制今上路 誤點脫班自動開罰」新聞稿,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當時宣布,台中市公車10公里免費優惠,原採「里程為主」補貼客運業者,導致業者不重視載客數,整體營運效率低,因此透過補貼機制逐步調整為以「人次為主」計算,督促客運業者檢討運能與調整班次,落實精準發車,業者必須按照目前公告的班表如實發車。台中市政府2019年10月1日宣布,公車「誤點脫班」將開罰。(圖/翻攝台中市政府官網)雖然台中市政府強調,「異常發車」罰則是處分「客運業者」,並非直接對駕駛員開罰,但顏擇雅認為公車若誤點被罰,罰金依舊會轉嫁至司機身上,這才導致台中的公車司機為了趕準點,成了全台脾氣最壞公車司機。顏擇雅整理的公車肇事新聞多達7則,多發生在2022至2024年間。其中包括公車司機不滿乘客講電話太吵將人趕下車;公車開太快,10天發生4起乘客摔倒事件;以及公車撞上伊拉克籍男子及其妻小造成2死、公車超速按喇叭、對乘客咆哮等。另據台中市交通局統計,巨業交通除了在2021、2024年造成2起死亡車禍之外,另有69件受傷事故,多數為與其他車輛擦撞、車上乘客跌倒等。台中交通局23日依《公路法》、虧損補貼作業規定及免費公車契約,初步開罰巨業交通120萬元,另將召開市區公車行車安全檢討會議,要求所有業者召回所有駕駛員進行行車安全教育訓練。據了解,這次事件會列入巨業交通今年的公車評鑑成績,將影響該公司今年可請領的補助金額。此外,台中市長盧秀燕24日上午,於市政會議中祭出5項行動方案,包含:1.重罰巨業客運120萬元。2.要求台中市所有客運業者,10天內召回1300名駕駛員重新安全訓練。3.重新檢視此次事故路口及全市20處易肇事路口,要求強化安全措施。4.研議再提高客運業者重大事故的記點比重,針對情節重大者,不但將扣除補助款,更要收回路權嚴懲。5.年底前,台中市所有公車都要完成安裝行車安全輔助系統,並要求職業駕駛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範,否則將重罰。
妹子當保母有專屬房間 慘被色雇主「偷拍裸體珍藏」…險遭性侵
哥倫比亞一名25歲女子安德拉德(Kelly Andrade)應徵上美國的一份保母工作,雇主是一名擁有3間連鎖餐廳的35歲男老闆,還提供保母專屬房間;怎料,安德拉德住進去後,意外發現遭色雇主用隱藏攝影機偷拍她裸體,東窗事發後對方還想硬闖房間,嚇得她跳窗逃跑。最終色雇主遭裁定,判賠安德拉德278萬美元(約新台幣8900萬元)。根據外媒《紐約郵報》報導,25歲女子安德拉德來自哥倫比亞,2021年時她找到一份在美國的保母工作,雇主艾斯波西托(Michael Esposito)是一名35歲年輕男老闆,擁有3間LaRosa Grill連鎖雞肉餐館,工作內容是替他照顧4名孩子;經過數百小時的培訓課程後,安德拉德隻身前往美國,並住進艾斯波西托夫妻倆提供的房間。但安德拉德入職不到3個星期,她注意到房間煙霧探測器中藏有一個攝影機,記憶卡裡竟有大量影像,主角就是她本人,遭偷拍裸體和換衣服的畫面;令安德拉德最害怕的是,在她發現隱藏攝影機後,男雇主艾斯波西托幾分鐘內就趕回家,瘋狂敲她的房間門,還企圖硬闖,嚇得她只能跳窗逃跑。安德拉德立刻帶著記憶卡向當地警方報案,揭露艾斯波西托的變態行徑,警方也在2021年3月24日將他逮捕;原本艾斯波西托偷拍行為在當地會被判4年有期徒刑,但他很快認罪,後來被改判為非法監視未遂,緩刑2年。而民事審判結果近日出爐,艾斯波西托經陪審團最終裁定,要賠償79萬美元精神損害賠償金,和懲罰性賠償金200萬元,總共要賠給安德拉德278萬美元(約新台幣8900萬元)。不過安德拉德對此表示,目前正在努力恢復精神,她想到受害後還淪落街頭,要回到正常的人生對她說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東海女大生魂斷輪下!巨業客運3年前「撞死高一女」 市府將重罰120萬
台中市1名65歲施姓司機昨(22)日晚間駕駛巨業客運305線公車,行經綠川街與中山路口時未禮讓行人,撞上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學生,造成1死1傷。據悉,巨業客運也曾於2021年撞死學生,如今再度發生事故,台中市交通局將對巨業公司重罰120萬元,並要求所有客運業者召回駕駛員接受行車安全教育訓練。據了解,施姓司機昨晚駕駛305號公車行經台中市中區中山路準備左轉往台中車站方向,撞上2名沿著斑馬線穿越馬路的東海女大生。其中會計系3年級林姓女學生被捲入車輪底下,脫困時已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宣告不治;另名法律系4年級王姓女學生雙手、雙腳受傷,所幸意識清楚,送醫治療後沒有大礙。施姓司機酒測值為0,他供稱當時天色昏暗,加上2名女大生都穿著深色衣服,一時沒有注意到才釀禍。警方漏夜偵訊,將肇事駕駛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地檢署。巨業客運表示,公司絕對會負起責任,並全力協助受難者家屬,同時盡最大努力協助相關賠償金事宜,對傷者亦會盡最大的慰問及關懷,以期早日康復。事實上,巨業客運已不是首次撞死行人。早在2021年,巨業公司165號公車行經台中清水嘉陽高中校門前,撞上就讀該校飛機修護科1年級的張姓女學生,造成對方被前後輪輾過,當場死亡,屍塊四散。根據交通局統計,巨業客運過去5年內已造成2人死亡,另有69件受傷事故。台中市政府交通局今(23日)下午表示,有關巨業交通昨晚發生嚴重交通事故,交通局決議對客運業者予以重罰,依照公路法、虧損補貼作業規定、以及免費公車契約,初步概算處分金額約新台幣120萬元,同時將督促業者協助死傷的民眾,進行後續賠償事宜。另一方面,交通局今日也緊急召開市區公車行車安全檢討會議,要求所有客運業者召回全部駕駛員接受行車安全教育訓練,務必落實路口轉彎停看行,確認公車周遭沒有其他用路人,才可於路口轉彎,完成訓練後才可上路。此外,此次重大肇事案件亦將列入今年的公車評鑑成績,大幅影響該公司今年請領的補助金額。
公車司機「未禮讓行人」撞死東海女大生 巨業交通發聲明致歉:絕不推卸責任
台中65歲施姓駕駛在昨(22)日晚間,駕駛巨業客運305線公車時,因未於路口禮讓行人,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其中會計系3年級林姓女學生遭當場輾斃,法律系4年級王姓女學生則受傷送醫。對此,巨業客運今(23)日上午發表聲明致歉,強調絕不推卸責任,並將全力協助受難者家屬後續事務處理及賠償金事宜。巨業客運在官網指出,發生時間於22日晚間21時13分,該公司305路公車於綠川街左轉中山路口處,未遵守路口禮讓行人「慢、看、停」,致發生左轉時撞上斑馬線上2名行人發生傷亡。業者表示,該公司就相關責任絕不推卸負起責任,並全力協助受難者家屬後續事務處理及盡最大努力協助相關賠償金事宜,對受傷者亦會盡最大的慰問及關懷以期早日康復。後續處理期間將全力配合家屬、校方及市府之需求辦理。業者強調,行人安全應受到保障,是社會大眾殷切的期待,公司近年雖持續針對駕駛人員進行教育訓練及行車稽查,但深覺目前的努力仍不夠,需再加強各項行車安全教育及更高標準的行車要求與稽查,包括增加各項行車全教育訓練之深度與路口稽查頻率、落實每日出車前禮讓行人宣導確認、加強導入提升車輛安全偵測之相關智慧化軟硬體,以確保保障全體市民行的安全、讓大家更能安心。業者於文末說到,再次沉痛的向傷亡的家屬、校方及社會大眾表示最深之歉意,希望傷者能早日康復、逝者能安息,後續公司將積極持續配合相關單位之調查。致歉聲明。(圖/翻攝自巨業交通官網)
丈夫與事業女夥伴大搞婚外情 人妻提告求償「這數字」
小萱(化名)在與丈夫阿國(化名)結婚後,阿國與女同事歡歡(化名)合開公司。但後續小萱卻發現丈夫早已與歡歡發生婚外情。雖然阿國曾簽署切結書會停止外遇行為,但最後仍被抓包,雙方也因此離婚。事後,小萱對歡歡提告,求償80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小萱與阿國婚後育有兩名子女,在後續阿國也與歡歡合開公司,但在2022年初,小萱發現丈夫與歡歡之間存在曖昧訊息,進一步追問後,這才知道兩人早已從事業夥伴關係變成婚外情關係,雙方甚至已在汽車旅館發生兩次性行為。面對妻子的質問,阿國曾簽署切結書,承諾終止外遇關係,甚至願意支付500萬元作為回歸家庭的誠意。但最後阿國並未履行承諾,雙方則於2023年1月正式離婚。後續小萱也對歡歡提出破壞婚姻的告訴。在法庭上,歡歡辯稱自己與阿國的關係僅止於工作夥伴,強調兩人之間的曖昧對話只是阿國慣常的玩笑話,而他給出的回應也僅出於職場禮儀,並無特殊情感。歡歡還提到,即使被認定有侵權行為,80萬元的賠償金額也遠超出她的負擔能力,請求減至10萬元以下。但法官在仔細檢視阿國和歡歡的對話記錄後,對歡歡的辯解表示質疑。法官認為兩人的對話內容不僅包含「想你」等思念之辭,還涉及明顯的性話題。例如,阿國曾對歡歡說:「下午妳弟走,妳就是我的」,而歡歡回應「我的好像來了」。法官認為,這種高度私密的交流通常只會發生在配偶或親密伴侶之間,而非普通同事關係。同時,法官也提到,女性生理期是高度個人隱私,通常不會隨意向一般同事透露,法官也以此認定阿國和歡歡之間的關係並不尋常。除此之外,法官也參考小萱與阿國的離婚協議書,其中明確提到「同公司女同事兼股東XXX(指歡歡)更是成為女方發現,男方確實有婚外出軌的事實行為」。最終,法院認定歡歡確實侵害小萱的配偶權益,且情節重大。法官判決歡歡應賠償小萱40萬元,雖較小萱要求的80萬元有所減少,但仍遠超過歡歡希望的10萬元以下賠償金額。
新生小女嬰住院回來「長相變了」?醫院稱是長大 生父怒驗DNA確定是別人
近日,泰國發生一起離奇的嬰兒掉包事件,一名新生小女嬰因為呼吸問題被送往新生兒加護病房住院,然而當女嬰被交回父親手上時,女嬰生父立刻察覺「女兒五官變了」。雖然醫院告訴他「新生兒的長相每天都在變」,但他堅持要驗DNA,最後證實醫院抱給他的女嬰果然被調換成別人家的孩子!據泰媒《KhaoSod》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泰國中部龍仔厝府(又稱沙目沙空府,Changwat Samut Sakhon)甲吞本縣(Krathum Baen)的一間醫院。2024年8月,男子阿奴查(Anucha)剛出生的小女兒在當月11日因為呼吸急促,被送入新生兒加護病房,接受為期7天的抗生素治療。雖然加護病房禁止拍照,不過溺愛寶貝女兒的阿奴查每天都會偷偷用手機拍下女兒的照片,分享給剛生產完的老婆。也正因為如此,阿奴查在8月17號發現,他的女兒疑似被醫院掉包了!他發現躺在女兒床位上的小女嬰頭髮變短、五官也發生了變化,尤其是他女兒小臉上清晰的眉毛忽然不見了,寶寶身上的衣物跟毛巾也不是他女兒的。阿奴查立刻詢問院方,但是護士告訴他,新生兒就是這樣,他們的長相總是一天一個樣,然後衣物可能是洗澡後換掉了。8月18日,由於孩子完成了抗生素療程,滿心困惑的阿奴查帶著小女嬰回家,但他怎麼看都不覺得這是自己的女兒。為此,他在19日仍然致電醫院,表示懷疑嬰兒不是他的女兒,不過院方仍然表示他帶回家的就是女兒沒錯,還告訴他因為小女嬰接受過抗生素治療,手背上會有針孔留下的瘀青傷痕,這些痕跡其他新生兒是不會有的。20日,煩惱的阿奴查再也忍不住,將他拍下的女兒照片與抱回家的小女嬰照片一起放上當地的新聞社群,求助詢問「大家的孩子真的也會變化這麼大嗎?」,之後在眾多表示「不可能」的網友支持下,帶著小女嬰去做了DNA鑑定,最終發現這名女嬰真的不是他的孩子。「我非常生氣、憤怒又悲傷,我以為我的孩子可能已經遭遇不測。我告訴醫院的副院長,他們必須不惜一切代價找回我的孩子。」阿奴查強硬表示:「我要看到我真正的孩子!」根據該醫院的事後調查,這名小女嬰是一名在相近時間入院接受抗生素治療的緬甸籍女嬰,疑似出自醫院工作人員的作業疏失,將兩名女嬰錯認交換到彼此的家庭,最後造成了這起「重大醫療疏失」。9月16日,龍仔厝府公衛部門的官員與該醫院的院長、副院長兼護理主管共同召開了記者會,當眾坦承疏失,並承諾會對兩家受害家庭進行補償。阿奴查已向該醫院求償20萬泰銖(約新台幣19萬元),並表示會和另一家受害的緬甸家庭共享賠償金。
陸黑心火鍋店…回收湯底提煉「地溝油」 1年賣1.3萬鍋賺爛
超惡劣!中國四川有一間火鍋店,廚師為了節省成本,竟回收顧客實用的火鍋湯底,提煉出「地溝油」,再次加工讓顧客食用,1年下來賣出破萬鍋,遭到法院起訴,判決結果在近日曝光。判決指出,楊男2021年7月經營火鍋店,聘請劉男作為店長兼廚師,負責日常經營,為了節省成本獲取非法利益,楊男安排劉男回收顧客食用過的火鍋湯底,再次加工讓顧客食用,約定除了支付劉男薪水外,還會分5%的利潤。法院審理,劉男自2021年7月至2022年10月16日,回收火鍋湯底再次加工,總共有13101鍋,鍋底銷售金額為430543.46元(人民幣,下同),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10萬元罰金。至於楊男,同樣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22萬元罰金。法官判楊男和劉男終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並沒收楊男退繳的違法所得215271.73元,上繳國庫。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方面,法院判決楊男在判決生效後10天內,支付645815.19元賠償金,楊男則必須在判決生效後15天內透過地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道歉。宣判後,楊男和劉男分別提出上訴,但法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為了100元賠償金…陸大學女教授被騙走百萬 崩潰:一輩子的積蓄
詐騙頻傳,且手法日新月異,民眾要提高警覺,才能避免上當。中國浙江省溫州市有一名大學教授,為了100元(人民幣,下同)的賠償金,結果損失將近百萬,一輩子的積蓄就這樣沒了。溫州一所大學的女教授接到理賠電話,對方自稱是支付寶官方理賠人員,因為她曾在網路購買的鍋子品質有問題,可以提供100元的賠償金,原本她委婉拒絕,但人員告知理賠程序已經啟動,如果她沒有按要求收下款項,支付寶每個月就會扣除500元餘額,更表示只需要花1、2分鐘時間,還有專人幫忙,她沒有懷疑就答應了。接著,理賠人員詢問女教授支付寶帳戶綁定的銀行帳戶,以及是否有下載「騰訊會議」APP等資訊,得知已經有安裝該程式後,便要求她開始「共用螢幕」功能,這樣才能遠端操作手機螢幕,發送工作訊息和身分證照片等素材,取得了女教授的信任。女教授一輩子的積蓄全化為烏有。(圖/翻攝自微博)就這樣,女教授在對方的指揮操作下,3間銀行總共99.6萬元的存款被轉走,直到第3家開通簡訊業務的銀行傳來簡訊,通知她向陌生帳戶轉帳19多萬元,這才恍然大悟:一輩子省吃儉用的積蓄都轉給了騙子。事實上,類似案例時有耳聞,今年5月一名老教授在「盼戀」APP上為匹配對象累計儲值超過2.3萬,周轉4、5個平台,總共被騙近40萬。另外,2017年一名清華大學女教授被詐騙1800多萬,而主謀是以劉姓男子為首的台灣詐騙集團8人。
撞死人爆甩鍋卸責!桌球甜心要求「重新鑑定死因」家屬氣炸拒和解
被封為「桌球甜心」的國手鄭先知,去年8月駕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時,不慎衝撞騎乘機車的楊姓父女,導致楊父送醫救治1個月後仍不幸死亡,事後鄭先知雖坦承肇責,但她卻辯稱楊男的死因與「車禍無關」,因此導致雙方和談破局,鄭先知也遭到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對此,台北地院昨(12日)開庭審理,鄭先知再度要求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由於雙方無和解共識,法官將擇期再開庭。回顧該案,該起死亡車禍發生於2023年8月18日上午11時許,鄭先知因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導致楊姓父女1死1傷,遭到死者家屬提告,今年7月台北地院開庭時,鄭先知表明願意支付賠償金達成和解,除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之外,她有意再自掏腰包100萬元賠償家屬,沒想到和解最終仍宣告破局,關鍵原因在於鄭先知否認,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有關。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女駕車害命後,一再辯稱楊男的死因並非是她造成的,「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此說法讓楊男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鄭先知態度惡劣不肯認錯,拒絕被告的和解要求,請求法官重判嚴懲。台北地院昨(12日)再度開庭審理,鄭先知仍要求重新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鄭先知的委任律師表示,根據楊男的法醫鑑定報告顯示,死者肋骨斷裂不排除是急救過程造成,且病歷紀錄中也可見楊男曾多次因自身疾病入住加護病房,合理質疑死因與車禍有直接相關。由於鄭先知一再對楊男死亡的因果關係爭議不休,引起家屬不滿,此次雙方仍未達成和解共識,因此法官決定擇期再開庭。對此,鄭先知表示,在楊男住院期間她一直持續關心對方,但自從楊男不幸逝世後便無法直接聯繫到家屬,強調自己並沒有卸責,要求鑑定楊男死因是想釐清她應負的責任。
泌乳地獄2/知名月子中心拒付加班費反要求賠償 員工挨告慘罹憂鬱症
雙北地區某知名五星級連鎖產後護理之家爆出勞資糾紛,前員工張女踢爆公司違反勞基法,誘騙她從一般勞動契約轉為承攬契約,次月就被公司要求走人,理由竟是控訴她濫用公司資源私接工作,向她提告並要求賠償,張女在心力交瘁下罹患憂鬱症,決定說出真相捍衛清白。據了解,張女在該月子中心任職超過4年,今年5月在主管的花言巧語下,從一般勞動契約轉為承攬契約,當時主管信誓旦旦保證不會無故解聘,但6月24日就接到公司通知,要求她做到當天為止。當時該公司以張女在官方LINE帳號上與媽媽的對話,指控她濫用公司資源私接生意,以每次3500元價格到府服務替媽媽做深層乳腺疏通,以此為由痛批其「A公司錢」,並要求她離職。張女對此說法則難以接受,她表示許多媽媽離開月子中心後都會出現塞奶的情況,有不少媽媽會要求加她個人的LINE,她一律婉拒,因她認為官方LINE都是自己在經營,除了方便管理,在上頭就可聯繫到她,所以沒有加個人帳號之必要。張女雖用官方LINE進行溝通,不過那些媽媽早就離開月子中心甚至是生第二胎的前客人,否認公司指控私接生意。(圖/民眾提供)張女表示,入職簽約只有規定泌乳師在館內不能對入住月子中心的媽媽私下推銷不是該公司的產品,或私下要求媽媽跟她們購買課程並將費用收進自己口袋,但從來沒有一條規定是已離開月子中心的媽媽,回頭找曾替自己服務過的泌乳師服務,要將費用繳回。張女提到,官方LINE雖大多是她在經營,不過主管也看得到聊天室的內容,且4年來對於泌乳師到府服務等行為完全知悉,卻從未提出任何意見表示違規,且她是用私人時間替媽媽服務,來找她的媽媽大都離開月子中心很久,甚至是生第二胎且沒有入住該月子中心的顧客,因此對於公司用這理由資遣她,完全不能接受。「對於我來說,這是一種客戶服務。」張女表示,公司默許泌乳師到府服務,除了沒有支付加班費,車馬費也是泌乳師自行吸收,對泌乳師而言,此為維繫與客戶關係的方式,好讓她們下一胎能再來住,因此認為這並不屬於私下工作。張女才經過調解拿到本屬於她的薪資,竟又遭公司反咬提告業務侵占及背信。(圖/民眾提供)張女指控,公司全程知悉卻用此理由要她走人,並預扣她6月份薪資向其要求賠償金,發訊息威脅她到律師事務所談賠償事宜,讓她心生恐懼併發呼吸困難、全身發抖等症狀,被醫師診斷出焦慮症。張女後續與資方進行調解,主管拿出5月7日的離職單證明張女是自願離職,但調解委員發現其中有不屬於張女的筆跡,主管這才承認他事後在張女離職單上擅自竄改。此外,調解會結束後沒多久,公司竟又去報案控告她業務侵占及背信,張女也收到警局通知去做筆錄,對方根本是「惡人先告狀」,盼勞工局能介入以維護她的清白及權益。遭指控的月子中心主管承認該公司確實與某位前員工有勞資糾紛,但他強調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因此不便對外多作說明。
人妻偷吃小王2度懷孕!綠帽夫誤認「自己的種」協助流產 得知真相崩潰提告
新北市一名已婚人夫小偉(化名)向法院提起訴訟,因男子阿中(化名)與他的老婆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並導致小美2度懷孕流產。小偉忍無可忍,狀告阿中侵害配偶權,向他求償120萬元。經法院審理,裁定阿中應支付小偉30萬元賠償金。可上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小偉與小美自2014年結婚,2人婚後育有一女。然而2023年10月,小美向小偉坦承曾於同年中秋節連假期間與阿中發生性行為並懷孕。小偉雖深感痛苦,但仍陪同小美到醫院墮胎。沒想到事情並未到此結束,小美事後進一步揭露,此前就曾與阿中發生性關係,同樣因此懷孕。當時小偉以為是自己的種,因此協助小美進行了人工流產。小偉忍無可忍,最終在2023年11月14日與小美協議離婚,並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法院審理時,小偉指控,與小美在2023年11月離婚後,小美有出示她與阿中的LINE對話紀錄,內容十分親密,且2人在2023年5月至11月期間有逾越一般男女分際的交往,在他與小萱婚姻關係還存續時,至少有過2次性行為,並且都導致小萱懷孕並墮胎,這些事情讓他痛苦不已。法院經過審查,確認小偉所述事實,包括小美的證詞及LINE對話紀錄屬實。被告阿中在得知小美已婚的情況下仍與其發生性行為,已構成對小偉配偶權的重大侵害,認定被告應負賠償責任。法院審酌,阿中不法侵害他人之人格權,被害人受有非財產上損害,考量小偉的身分地位及案件情節,要求的120萬元賠償,法院認為金額過高,裁定被告需賠償小偉30萬元精神慰撫金為適當。可上訴。
陸企人資「神鬼操作」!偽造離職員工資料 5年領走近億資遣金
近日,中國江蘇省蘇州太倉市傳出一起驚人的職務侵占事件,一名電子公司負責員工薪資發放的人資專員,聯合助理與同學大量偽造虛構的離職員工名單,向公司溢報離職工資與賠償金,5年內得手超過人民幣1900萬元(約新台幣8600萬元)。據《瀟湘晨報》報導,江蘇省蘇州太倉市一家電子公司接獲員工舉報,稱發放的工資和離職補償金「有問題」。有員工反映,其工資沒有正常發放,卻有一部分工資下發的對象「根本不是該公司的員工」。公司清查發現,人事薪酬專員嚴某有重大嫌疑,該電子公司為某上市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工資均由總公司發放。但嚴某在工作期間發現,總公司財務只會確認工資匯總表上是否有領導簽字審批,並不會審核工資表實際內容。嚴某認為其中有機可趁,於是找到自己的助理念某和同學易某,讓易某提供他人的銀行卡等資訊,再讓助理製作離職員工工資匯總表時,填充進這些人頭假資訊來冒充公司離職員工,再通過PS偽造領導簽字的方式,詐領離職工資以及補償金。與此同時,嚴某還利用職務之便,在製作在職員工工資匯總表時,用假員工身份資訊和銀行卡號代替真員工的相關資訊,並給假員工偽造了比真員工更高的工資,待實際冒領到高額工資後,再以「公司作業疏失」等藉口,將實際工資轉帳給資料被替換的真員工,自己侵佔差額的錢款。根據嚴某交代,他幾年前投資失敗,又沉迷於彩票和賭球,欠下了高利貸,才想到利用發現的公司制度漏洞彌補個人債務虧空。經蘇州檢察機關審查發現,嚴某在念某和易某的幫助下,共侵佔該公司財產近人民幣1900多萬元。近日,三人因犯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到4年6個月不等。
陸軍少尉稱「中邪」闖女官寢室慘了 被退伍還要賠235萬
前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步兵營曾姓少尉排長,去年(2023)自陸軍官校畢1個多月後於步訓部受分科訓期間半夜進入女官寢室被記兩大過,遭國防部以不適服現役予以退伍。馬防部要求曾男不適服賠償金235萬2236元,曾辯稱當時「中邪」精神恍惚;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採信,判決曾應全額給付,仍可上訴。馬防部主張曾男以軍費生就讀陸軍官校,2023年7月1日畢業任官,應服役120個月,其去年8月7日凌晨於步訓部受分科訓期間被發現私自闖入女官寢室,被記2大過當年9月1日被國防部以不適服現役予以退伍;尚未服滿之法定役期118個月,依比例計算應賠償金額為235萬2236元,但曾未予繳納,因而提起行政訴訟。曾男辯稱,當天自己疑似「中邪」致精神恍惚,絕非蓄意或計畫為之,並提出就診記錄。證明自己「類似精神耗弱」;另曾主張其就學期間均循規蹈矩,未發生有辱軍人風格情事,卻僅因單一偶發事件,遭1次受大過2次核予不適服現役退伍處分,且認「兩倍」違約金賠償過苛。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衡酌,曾男於事發前、後均無長期或多次精神科就診情形,且退伍後並未至其他精神科就診,也無身心障礙證明,無法證實有精神障礙。且國防部依相關規定向曾男請求賠償,該違約金的金額並未過高,判處馬防部勝訴,曾應給付235萬2236元。
邀友人姪女同遊法國…嫩妹竟愛上尪「塞納河勾手」 人妻崩潰提告
北部一名人妻邀約友人及其就讀大學的姪女和夫妻倆同遊法國,不料女學生竟和丈夫產生曖昧情愫,不僅主動追求男方,甚至進而發展出婚外情,2人在汽車旅館、家中、辦公室等處發生至少13次性行為,正宮得知後當場崩潰,夫妻也因此離婚,氣得她一狀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嫩妹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自己因緣結識友人姪女,她邀約被告與夫妻同遊法國,詎被告與男方於此期間產生曖昧情愫,竟主動勾手、追求,已逾越一般好友界線,2人並自111年11月起在汽車旅館、家中、辦公室等處發生至少13次性行為,最終導致她的婚姻破裂,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要求被告賠償200萬元。被告辯稱,自己在大學寒暑假回台期間,獲原告邀約同遊法國,但她未和男方發生關係,且她於112年在美大學畢業,現為研究所學生,尚無正職工作及固定收入,每月僅有父母提供之生活費美金1,500元,扣除獨自在美生活開銷後,所剩不多,原告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200萬元,有違賠償金額認定標準。台北地院勘驗相關證據,發現被告曾傳訊男方稱「跟你相處很自在快樂,所以我一定是喜歡你了才會在塞納河勾你的手(愛心符號)只是你愛上我然後對我這麼真心是我沒料到的」、「我們的關係不論如何都是社會不允許的,我知道我們彼此都掙扎了很久,但是感性好像勝過理性了!」等語,顯見2人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社交往來之分際,判處被告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
騎士「腳趾破皮」求償1萬!他傻眼:合理嗎? 過來人一面倒勸快賠
通常發生車禍後,除了要先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外,還要處理保險理賠等賠償問題。近日一名網友就發文指出,他日前騎車經過一處路口,不慎撞到待轉區上1輛機車,導致對方騎士腳小拇趾破皮,事後對方要求賠償1萬元和解,讓原PO不禁抱怨「這個賠償金額合理嗎?」結果此文一出,多數網友都勸原PO和解,直言「1萬元和解超划算!」、「走保險對你沒有比較好」。原PO近日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他日前騎車經過一處路口時,意外和待轉區1輛正在倒退的機車發生碰撞,因為當時車速不快,因此對方雖然被撞倒在地,但只有腳小拇趾破皮,事後對方向他索賠1萬元,讓原PO不禁疑惑指出「車禍當天請假賠償可以理解,但第2天請假也需要賠償嗎?」原PO進一步指出,雖然對方有傳上個月的薪資袋佐證,但他仍認為賠償金額有點高,詢問「他的腳小拇指破皮,加加總總要1萬元賠償金,這樣是正常的嗎?還是走保險、法律會比較好呢?」此文一出,許多網友建議原PO「1萬便宜,人家如果去告你的話,法院至少要你賠償5萬」、「1萬元算還好,給完錢記得和解書要簽好」、「我上個月才和解完,對方6個月內可以告你過失傷害,起跳價3萬元,你自己斟酌吧」、「如果當時有報警,對方有驗傷單,我勸你賠一賠吧」、「2天薪水加全勤不算維修,1萬應該算合理範圍」。另外,還有網友分享「走保險對你沒有比較好,法院到最後只是調解,這很明顯就是你全責啊,你已經處於絕對劣勢了,如果無法接受對方的求償金額,那就得走調節委員會了」、「1萬真的不多,我上次被Uber撞,原本我說3000元私下和解,對方覺得我在敲詐他,堅持要找警察筆錄,後來開偵查庭開庭,檢察官跟對方說,你不和解一個月就是折3萬元交國庫,之後賠償的金額還是要付,最後我看對方跑Uber也不容易,同意對方1萬元和解,你參考」。
試婚紗「染上狐臭味」遭店家索賠近萬元!準新娘氣炸:已做完腋下手術
時常汗流浹背的夏天,身上也容易散發出強烈異味,大陸山東省一名準新娘日前前往婚紗店試穿禮服時,竟遭店家以「衣服上有狐臭」為由,要求她支付2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043元)的賠償金,事後她不滿發文公審,怎料網友竟一面倒不挺,直呼「味道根本洗不掉!」大陸山東省一名女網友發文表示,她與男友明年打算步入禮堂,最近開始四處尋覓合適的婚紗款式,日前她前往當地一家小有名氣的婚紗店,並挑了2件禮服試穿,但結果都不是很滿意,怎料當她與男友準備離開時,女店員卻面有難色叫住了他們,隨即告知試過的婚紗上有一股味道「應該是狐臭」,不久老闆娘也趕抵店內,要求她買下婚紗。原PO表示,自己腋下的確容易有汗臭味,加上當時試衣間沒有冷氣熱到有點流汗,但因此便要求她將婚紗買下來並不合理,由於雙方鬧得不可開交,最後只好找來警方幫忙協調,沒想到最終仍賠償店家2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043元),讓她覺得自己被店家坑了,發文要大家評評理,「問問大家這件事到底是誰錯。」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認為,原PO要負很大責任,「我自己開婚紗店的,有些衣服染上了狐臭,根本洗不掉,建議試紗之前洗個澡~不是婚紗店不講理,是你試過以後我們沒辦法再銷售了~」、「最煩你這種明知道自己有臭狐還給別人帶麻煩,你活該」、「肯定是對人家婚紗店有影響的,其實知道自己的情況試公用衣物應該提前打招呼,做好防範措施,而不是直接給人家染上味道又覺得被坑了」、「要是我是婚紗店,我也會追究妳的責任」、「妳本來就該噴一點止汗除味的」、「給人家穿髒了,賠償不是理所應該的嗎」、「就問問大家,你願意去試穿有狐臭的人穿過的衣服嗎?哪怕清洗過還是有異味。」不過後來該名女網友又再度發文,透露自己已經去做了腋下手術,且只花了半小時就完成治療,後悔為什麼沒有早點處理狐臭問題,也就不會造成後續的麻煩了,她更承諾「在沒有恢復之前,我不會再試婚紗。」
網購3萬香奈兒耳夾…宅配公司壓壞只賠6千 苦主痛訴:玩文字遊戲
科技的發達為生活帶來許多便利,許多人會在網路購物,但難免會遇到意外。一名女子網購一對價值3萬元的香奈兒耳夾,但宅配公司卻出包,先是聲稱弄丟包裹,過幾天又說找到了,但商品被壓壞,還辯稱沒有全部損壞,只願意賠償6950元,氣得她向消基會申訴。蕭小姐向《記者爆料網》投訴,她網路買下這對香奈兒耳夾,由「順豐速運」宅配到家,但等了很久一直沒收到包裹,詢問客服得知商品弄丟了,她要求賠償後,包裹又神奇地找到了,卻已經被壓扁,耳夾也嚴重損壞,完全無法使用。蕭小姐求償2萬元,但宅配公司只願賠償6950元。(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由於耳夾價值3萬元,蕭小姐要求「順豐速運」賠償限額最高2萬元的賠償金,對方卻玩起文字遊戲,辯稱商品沒有「全部損壞」,原本商品價值應按官方網站金額理賠,卻推託香奈兒公司賺錢的利潤不包含在內,因此最後只願賠6950元,讓她無法接受。蕭小姐砲轟,民眾網購已經是常態,宅配業者收了錢卻未能好好處理運送的商品,毀損了,業者還要跟你討價還價,多少消費者只能自認為倒楣,因此她決定申訴到消基會,也希望藉由新聞媒體曝光,讓民眾關心這種每天都可能會發生在自己以及週遭人身上的事件,敦促貨運公司能認真落實消費者委任每件商品安全送達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