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禮
」 大陸 霸凌 中國 賠償 提告曾抄襲瓊瑤《梅花烙》!陸製作人再遭炎上 他「冷回2句」引爆全網怒火
傳奇作家瓊瑤今(11日)花葬,家屬將骨灰撒在陽明山臻善園,讓其長眠於大地,現場約有上百名粉絲到場,有秩序地排隊致哀。與此同時,過去曾遭瓊瑤指控抄襲的大陸製作人于正再度被炎上,大批網友留言追問「向瓊瑤阿姨道歉了嗎?」他僅淡淡回應「四年前道過了,只是微博僅半年可見」,再度引發撻伐。2014年4月15日,瓊瑤在《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發表給大陸廣電總局的公開信,舉報于正《宮鎖連城》多處劇情抄襲《梅花烙》,並列舉了幾個于正的抄襲案例作為證據,懇請廣電總局領導即時停止播出于正新劇《宮3》,並呼籲觀眾不要看于正的劇,更稱自己因為此事心如刀絞,已經病倒。2014年4月28日,瓊瑤正式起訴于正侵權,同時對播出單位湖南衛視一同追究責任。同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認定《宮鎖連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編權,要求于正向瓊瑤公開賠禮道歉,5名被告則共計賠償人民幣500萬元。2018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于正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因為被告遲遲不道歉,三中院依據判決在《法治日報》刊登案件內容作為公告;5月23日,從北京市三中院獲悉,該公告費用33.6萬元全數由于正承擔,他已將錢交付,意味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已全部執行完畢。2020年12月31日,于正發文就《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版權一事向瓊瑤道歉。今年12月5日,隨著瓊瑤逝世,于正抄襲一事衝上熱搜,有網友發現于正已把道歉函刪除。對此,于正僅簡短回應「四年前道過了,只是微博僅半年可見。」不過,網友並不買帳,怒轟「微博可以置頂任何一條博文,不受半年限制。」
砸萬元拍婚紗!新娘驚見相簿「出現第三者」崩潰了:剩4天結婚
結婚是人生中的一大重要里程碑,新人會邀請親朋好友出席婚宴,共享這份因愛結合的喜悅,而宴客當天,新人也會在現場擺放幸福的婚紗照供賓客觀賞,但大陸就有一對準夫妻收到婚紗相簿後,竟發現照片出現「陌生男女」,讓這對新人超傻眼。根據陸媒報導,大陸內蒙古烏蘭浩特市一對新人近日即將完成終身大事,2人花了4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萬元)拍攝婚紗照,怎料事後收到婚紗相簿後,竟驚見裡面夾雜著「其他對新人」的照片。從新娘曬出的照片中可見,當中有2張照片不是她和未婚夫的合照,而是另一名女子的個人婚紗照,以及該女子與其丈夫的婚紗合影。對此,苦主新娘表示,距離婚宴當天僅剩4天,雖然婚紗公司已立即請廠商重新趕工製作,也願意贈送個人寫真或孕婦照當作賠禮,但她仍無法接受業者出這樣一個大包,氣憤直呼「婚紗照都能出現這種情況,試問誰還敢去找他?」消息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還好有發現,要不然就尷尬了」、「婚紗照有他人,怎麼能如此粗心?」、「關鍵時刻掉鏈子」、「告訴我是哪家,我避雷」、「這廠商不能要了!」。
哥砸百萬元和正妹直播主戀愛 軍師妹後悔推坑
近日一位已婚的網友表示,哥哥之前跟一位正妹直播主談戀愛,而她確認不是詐騙後幫忙促成戀情,怎料,哥哥砸百萬討直播主女友歡心,而女友最後還是提分手。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哥哥之前認識一個漂亮女生,IG也有公開帳號,常發正能量文章,還有養龍貓,「反正各方面都讓那時候的我覺得,是值得我哥追求的女孩子,1.認識時間夠長2.IG底下留言都很正面,而且大部分都是女生朋友3.看起來個性很棒工作也很認真4.有養寵物的人感覺都很善良。」原PO說,她因為沒有深入了解哥哥的問題,意外成為助攻。哥哥表示,女孩因為業績沒達標,希望他幫忙,放假才能約會。原PO回,「說如果只是小忙就幫呀,不能全幫至少心意要到,而且人家那麼努力不就是為了放假跟你約會。」原PO嘆,她以為是代言的產品或廠商活動的東西,頂多幾千塊,「沒想到是直播禮物,我那個蠢哥哥聽了我的話,所謂的小忙,就是幾萬台幣出去了。但我哥沒跟我講,我也沒問我哥買了什麼。反正她們真的有出去甜甜蜜蜜的約會,也有拍照,我哥還很開心的跟我分享照片。」原PO說,過一陣子,哥哥跟女生有小矛盾,對方也因為工作忙很久沒見,於是她又要哥哥跟女生道歉還賠禮物,「後來我哥跟她繼續相處下去,中間陸陸續續幾千元的花費,感情也越來越甜蜜。」哥哥問,老公送的禮物,如果妳不喜歡怎處理。原PO指出,「幾乎不會送我不喜歡的啊,他送我禮物就是為了哄我開心,我越開心他也越開心。」怎料她每次的回答,都是坑到哥哥,女生要靠直播拿到一個工作機會,但金額太大,哥哥沒錢付所有禮物的金額,女生覺得哥哥沒有盡全力,最後哥哥貸款,以為能讓女生感動,但根本沒有。原PO指出,「最後還是分手了,我哥談了一場百萬的戀愛。我覺得他們應該是有點相愛的吧?就我哥手機真的好幾張和女方的合照還有出遊時側拍女方的照片,偶爾也有煲電話粥。然後我那個倒霉哥哥手機到現在還保存著女方的照片,IG也還有追蹤女方。我正在勸他刪除放下。女方已經再也不讀不回了。」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妳們兄妹倆都很白癡,對方很明顯只是看上妳哥的錢,妳還覺得女生跟妳哥是有相愛的」、「這場助攻真的誤會大了,沒有相愛,妳哥就是很好坑的客戶而已」、「妳哥沒聽過火山孝子嗎,怎麼會妹妹說什麼就信什麼,都沒自己的判斷力」、「妳不覺得妳的價值觀害了妳哥嗎」。
陸警當街掌摑痛毆12歲小學生遭開除! 真相竟大逆轉…網替喊冤:打得好
中國大陸寧夏固原市近日有名母親曬出影片控訴,自己年僅12歲的兒子被警察當街痛毆,母親稱孩子在學校與同學發生口角,警察卻在家長趕到現場前就將孩子打倒。影片中,可看到警員2次掌摑,還出腳踢學生,在這期間另一名警員則未制止,引發眾怒。對此,當地警方不到一日就火速開除動手的王姓副所長。豈料,正當外界認為事件要告一段落時,通報卻也披露,12歲男孩是因欺負三年級學生,才遭到王姓副所長出手教訓,目前大量網友則紛紛為副所長喊冤,直呼「打得好!」據香港01報導,該名母親於23日晚間在社群媒體發布影片控訴,張易派出所執法人員毆打紅莊小學12歲學生,孩子母親稱,兒子在校與同學發生口角,警察卻在家長趕來前就將孩子打倒。影片中,可看到2名警員在路上攔住那名男孩,隨後王姓副所長2次掌摑男孩,男孩隨即雙手抱住頭部,警員再踢、踹至倒地,甚至拉扯男孩的頭髮,用膝蓋大力頂其頭部,而在這期間另名警員則未制止。影片一出,隨即引發眾怒,當地警方不到一日就通報調查結果,也火速開除動手的王姓副所長。豈料,事情竟迎來大反轉,寧夏固原市原州區公安分局11月24日發布警情通報指,經查此事發生於11月22日下午3點多,警方接到轄區電話報警稱其孩子在學校被同校學生毆打,王姓副所長立即帶人員抵達現場,發現該校2名三年級學生反映被同校六年級學生馬姓男孩多次毆打。豈料在警方對現場人員資料進行登記、核實的期間,馬姓男孩自行離開現場,王姓副所長立即開始找尋男孩,而後對其出手毆打,再將他帶回班主任辦公室等待家長。事後,警局配合馬姓男孩家長帶孩子到醫院檢查,發現其身體臉部、後腰有輕微軟組織挫傷。11月23日,固原市公安局黨委對當事人家屬賠禮、道歉。對此,許多網友紛紛為副所長喊冤,表示「如果是校園霸凌,那我覺得打得好」、「爸媽不管警察管,打的好」,也有網友不認同,直言「警務人員毆打12歲的孩子,評論裡還在叫好?我不懂!」
9月大女嬰離世!火化後「沒骨灰」父母怒告醫院 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重慶市1名9個月大的嬰兒因病在醫院治療後不幸離世,家長委托醫院處理嬰兒遺體,卻得知殯儀館將嬰兒火化後未保留骨灰,氣得提出告訴。近日,重慶沙坪壩法院審理了該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判決重慶某醫院向原告胡某、陳某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4萬元(約新台幣18萬元)。《九派新聞》報導,2023年1月,胡某、陳某的女兒因病至重慶某醫院進行住院治療,無奈手術也未能挽回其生命,女嬰不幸死亡。事後,胡某向醫院太平間工作人員劉某作出授權委托,委托對方代為處理其女兒遺體火化及一切後事。殯儀館工作人員表示,「未滿3歲的遺體沒有骨灰,需要作出『無灰』的承諾。」因此劉某在遺體到館通知單上說明處書寫了「同意火化,不看遺體,無灰」,並在通知單「家屬或喪事承辦人」簽字處簽名。遺體火化後,胡某和陳某要求殯儀館提供死者骨灰。殯儀館回應,其使用的揀灰火化機使用說明書上載明了「0-3歲的嬰幼兒,因未完全發育,骨骼未完全鈣化,且存在骨骼小、密度低、質量輕等情況,經高溫焚燒炭化後,在爐膛負壓狀態下,無骨灰留存」,且遺體到館通知單顯示同意火化不看遺體無骨灰。醫院則說,嬰兒死亡後,胡某和陳某就後事處理出具了書面承諾書,由殯儀館進行火化處理,醫院對死者骨灰是否留存並不知情。胡某和陳某遂將醫院和殯儀館一起告上法庭。法院審理中為查明事實,向民政部門發函咨詢3歲以下的嬰幼兒骨灰是否留存,並電話訪問了重慶市內及市外部分殯儀館有關嬰幼兒火化骨灰留存問題,最終得知若採取合適的火化手段,可以做到9個月的小孩在火化後保留少量骨灰,顯示嬰幼兒遺體火化基本無骨灰,但並不代表完全不能留有骨灰。法院審理後認為,按照通常對中華民族的喪禮的認知來說,死者火化並不意味著喪禮的終結,骨灰作為情感寄托的重要載體,對死者來說具有重大人格利益,火化後仍然會辦理下葬事宜。胡某、陳某授權醫院對遺體進行處置,應當含有保留死者骨灰之意,這不僅符合社會大眾普遍認知,也符合人倫道德和情感需求。因此,骨灰的處理需要得到原告的特別授權,但委托書上並未明確記載不要求保留死者骨灰或委托事項中未明確提出不要求保留骨灰。醫院在既未得到原告授權處理骨灰,又未徵詢原告意見,導致殯儀館未提取骨灰,存在重大過錯。現孩子骨灰無法返還,原告夫婦喪失了祭奠已亡親人的特殊載體,給原告夫婦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判決醫院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4萬元。
陸10歲女童遭性侵!民警2度隱瞞「鑑定不符」做偽證 男子無辜入獄244天
2015年10月,中國甘肅省蘭州一名10歲女童在學校附近遭陌生人性侵。事後指認犯人是常在其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40歲張姓男子,當地派出所因此將張姓男子拘捕。張男被抓後,蘭州警方在偵查過程中曾2度透過DNA鑑定證明張男與案件無關,然而辦案派出所民警卻引誘張男為減刑認罪,並2度刻意隱匿證據,導致張男含冤入獄244天,直到真正犯人落網才洗清冤情。而辦理此案的2名派出所警察則前後賠償張男18.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並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與6個月,緩刑1年。綜合陸媒近日報導,2015年10月25日,蘭州10歲女童在就讀小學附近遭陌生男子拉入附近一處玫瑰田中性侵。女童回家後向家人哭訴,家長帶著女童四處尋找犯人,直到4、5天後,女童在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四川張姓男子,指認他就是犯人,女童家人於是在10月31日向蘭州新區西岔派出所報警。西岔派出所值班李姓民警接獲報案,立刻向當班馬姓副所長匯報,並前往女童家雜貨舖,當場以「涉嫌強姦罪」將正在打麻將的40歲男子張開勝逮捕,事後檢方也以「涉嫌強姦罪」對張男提起告訴。40多歲的張開勝是四川省重慶市人,父母早亡,單身未婚,與大哥張開奎相依為命。張開勝案發前正好在受害女童家的村子替人蓋房子,無事時會在女童家的雜貨舖打麻將。張開勝被帶回派出所後,拒絕承認犯案,並稱不明白女童為何會指認他是強姦犯。他陳述自己與女童素不相識,與女童一家也無矛盾,只是偶爾在女童家開的雜貨舖與人打打麻將。派出所馬姓副所長則稱,由於張男是被女童指認,且不認為10歲女童具備說謊的條件與能力,因此了解到張男還是單身未婚,且手機中找到大量黃色影片視訊與圖片,其中包含未成年女童的黃色圖片,辦案人員並分析張男可能存在心理變態。張開勝表示,自己被帶到派出所後,起先否認強姦女童,之後便遭到派出所民警的毆打與威脅,還引誘他認罪,告訴他承認強姦事實並罰款1萬元人民幣就放他走。張開勝招架不住,最後在逼迫下於2015年11月1日承認了強姦女童的犯罪行為。張男認罪當日,當地公安局立刻對他進行立案調查,並採取強制刑事拘留,羈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11月3日,派出所馬姓所長安排涉案李姓民警將女童遭受性侵時的衣物與張男血樣送交市警局鑑定中心鑑定,並在大約一周後得到衣物上精斑與張男血樣DNA不符合的結果。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與張男血樣不符的情況下,依然提供書面證明給檢察機關稱:「現場已被破壞,無法採集任何有價值證據,經與報案人了解○○(女童姓名)在被侵犯後已清洗身體時間過長,無法採集有效證據。」隨後,當地公安局再次將此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2016年1月25日,皋蘭縣檢察院第二次將案件退回辦案單位補充偵查,並要求其再次提供被害女童當時所穿衣服並作DNA鑑定。為此,西岔派出所重新向蘭州市公安局鑑定中心提供了女童、張男的衣物及血樣進行DNA鑑定,再次得到兩者鑑定不一致的結果。2016年2月20日,西岔派出所根據此鑑定報告作了一份《補充偵查報告》遞交給皋蘭縣檢察院。拍出所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又不符的情況下,依然在補充偵查報告中稱「關於補充偵查提綱中提及的提取被害人當時所穿衣服作DNA鑑定,我辦案單位提取後交蘭州市公安局鑑定,未發現有精斑等物品殘留,無法做DNA鑑定」,並將此案重新移送起訴。皋蘭縣檢察院依此報告,對張開勝強姦案提起公訴。並在2016年5月30日皋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張開勝當庭自願認罪,就此成為強姦犯。張開勝事後表示,他第一次被提審的時候,有否認過犯案,但在幾個月後第二次提審認罪,是因為已經被關了5個多月,「被關怕了」,認為不認罪會判得更重,「為了少判幾年就承認了。」值得注意的是,張開勝被捕後,始終不知道有此DNA鑑定報告一事,自然也就失去了申訴的機會。巧合的是,2016年6月2日,也是張開勝案庭審後的第3天,另一名余姓男子在500公里外的甘肅張掖市作案被當地警方抓獲,之後透過DNA檢測,被證明是張開勝強姦案的「真兇」,而「1案2凶」的異常狀況也引起當地警方注意,之後透過受害女童指認,確定這名余姓男子才是性侵女童的真正犯人。2016年6月30日,蘭州新區公安局建議撤回對張開勝的起訴,皋蘭縣檢察院在同日對張開勝一案作出不起訴決定。事後張開勝在7月1日被釋放,此時距離他被無故關押,已經過了244天2016年8月11日,皋蘭縣檢察院對張開勝依法進行刑事賠償,賠償金59121.2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兩項共計64121.2元。同時對張開勝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而辦錯案的西岔派出所為了平息輿論,時任西岔派出所所長魏永斌找到張開勝及其哥哥協商,並簽署了賠償補償協議,魏永斌和涉案副所長馬某、民警李某分別以個人名義賠償7萬元、3萬元和2萬元,其條件是張開勝不可以上訪和媒體炒作。雖然派出所擺平了張開勝,但皋蘭縣檢察院認為事態嚴重,向蘭州新區公安局要求追究相關辦案人員的法律責任,承辦此案的馬姓派出所長與李姓民警,也在2018年4月20日被判決犯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和拘役6個月,緩刑1年。
預防顧客拉肚子…江蘇2廚師餐點添「慶大霉素」 恐致孩童耳聾
中國江蘇南通一間酒店的廚師,為了預防顧客吃東西會拉肚子的食物中毒事故,竟在食物裡添加「慶大霉素」,很可能導致孩子耳聾,幸好被員工發現並反應,經過法院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根據《現代快報》報導,酒店員工去年9月3日向有關單位投訴,酒店食物被添加慶大霉素,「能不能告訴我,這東西是不是合法添加劑?」執法人員突襲檢查後,在廚餘桶找到已使用的慶大霉素注射液4盒,查獲未使用101盒,並針對餐點取樣,均驗出慶大霉素成分。追查後發現,2023年以來,為了預防腹瀉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意外,該酒店2名廚師在餐點裡頭,按照10桌1盒(相當於每桌1支)的標準添加慶大霉素,累積售出添加該藥品的燴菜1612份,銷售金額77376元人民幣。2名廚師添加的燴菜,累計售出1612份。(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因此2名廚師被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逮捕。今年2月19日,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2人連帶承擔銷售總額3倍的賠償金,總共23萬2128元人民幣,並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法院4月23日做出一審宣判,2名廚師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及1年6個月,宣告緩刑,並處罰金共計16萬元人民幣,目前2人已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賠償金也全部繳納完畢。另外,由於檢察機關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件一,督促對相關違法行為依法做出行政處罰,對此市場監管部門對該酒店罰款118萬多人民幣,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對2名廚師及2名酒店經營負責人作出終身或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行政處罰,並將涉案酒店和前述4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爸病逝「妹擅自海葬」哥怒了 法院判她要賠1元
大陸吉林省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案件,一名女子單方面決定海葬爸爸骨灰,而哥哥為此鬧上法院,控妹妹亂丟爸爸骨灰,最後法院判妹妹要賠償1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元)。據《法治日報》報導,張父在2021年病逝,骨灰放在遼源市殯儀館,而張女領了父親骨灰,拿到寧省某地海葬,哥哥知情後,控妹妹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做此事,一狀告上法院,要妹妹賠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2萬元),還要賠禮道歉。哥哥說,妹妹長期在外地生活,平常也不回家看爸爸,和爸爸關係疏遠,父親生前做了4次大手術,她也不聞不問,擅自依爸爸遺願海葬,也沒跟他說一聲。一審、二審法院認為,張女行為不構成侵害人權,而張父生前希望海葬,應該得到尊重,她只是履行應盡的義務,判張男敗訴,張男不服又上訴。對此,妹妹表示,海葬父親沒聯絡哥哥,她也很後悔,她有道歉但哥哥不接受。法官說,張男不知道父親遺願,出殯也沒跟妹妹商量,對妹妹的海葬行為還追究到法院,沒有事實依據,也有違公序良俗,最後,法院判張女要賠哥哥1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元)。
吳明達雙掌挨槍被貫穿 知情人稱疑因「這2事」引禍
北市大同區天龍三溫暖10日下午5時許傳出槍擊案,「威震集團」董事長吳明達及其司機遭人開槍,造成2人分別手部、腿部中彈。案發後,槍手自行前往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寧夏派出所投案,自稱在大同區經營咖啡廳,卻在日前遭到吳明達收取保護費,才會挾怨報復。不過警方懷疑並不單純,不排除是江湖恩怨引起,或因為大同區土地開發利益而開槍。據了解,33歲的彭姓槍手10日下午於大同區天龍三溫暖,看見威震集團吳明達與其司機等在大廳,竟從隨身背包內拿出手槍,對著吳明達的手部連開4槍,造成吳明達手部中彈,雙掌被貫穿,其司機腳部也中彈。所幸2人意識清楚,自行前往就醫後並無大礙。彭姓槍手則帶著槍枝前往大同分局投案。彭姓槍手為屏東人,有幫派註記,其到案後聲稱,自己在大同區經營一間咖啡廳,卻在日前遭到吳明達收取保護費,對吳明達積怨已久,才會隨身帶著一把過世朋友給的SIG saucer P320制式手槍,10日發現吳明達現身天龍三溫暖,才會對其開槍洩憤。不過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方追查發現,彭姓槍手的證言多有可疑之處,他先是謊稱自行搭小黃投案,又說自己開車投案,事後車子被妻子開走,但警方調閱畫面,發現車子根本就是另名年輕男子開走,因此判斷彭姓男子所言未必為實,目前也正持續追查車輛下落。警方指出,吳明達近期曾因2件事情與人發生爭執,其一是在與香港大老餐敘上,與天道盟1名大哥級長輩發生口角,但是知情人士透露,此事後續吳有向該名長輩賠禮道歉,認為因此事引起槍擊事件的可能性較低。另外,吳明達5年前曾與大同區1名W姓男子合作進行土地開發,原本計畫2年內要開發完成,但是卻因土地無法整合完畢,因此遲遲無法動工。W姓男子之後找上吳明達要求分紅,2人便為此事發生過不愉快,甚至上個月還在網上掀起罵戰,不排除是因此事導致吳明達被槍擊,但真正原因還有待警方釐清案情。
遭控火車站強盜奪2命…男喊冤「我在7百公里外」 坐牢22年提國賠
大陸雲南省男子李金被控於1994年10月14日在元謀火車站殺害2名旅客,雖然他否認涉案,仍於1997年遭判處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最終於2017年出獄並提出申訴,直到2023年才獲得平反。李金近日提出國賠,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3772萬餘元(約新台幣1.6億元)。《紅星新聞》報導,1994年10月14日淩晨,元謀火車站招待所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旅客白鶴林、姚素華被發現在房間內遭搶劫殺害。次年9月27日,李金被帶走收容審查;1996年4月,家住元謀的普發成、普發能兄弟也被帶走審查,3人被指共謀搶劫殺害白、姚2人。1997年2月,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李金和普發成死刑、普發能死緩。3人上訴後,經四川高院發回重審,成鐵中院更審改判李金無期徒刑、普氏兄弟無罪。李金再次上訴,同時檢察機關提起抗訴。四川省高院審理後認定,李金夥同他人搶劫殺人,維持無期判決。經多次減刑後,李金於2017年7月7日走出監獄,其被羈押時間實際達21年9個月又10天。李金出獄後再次提出申訴,並稱案發時他人在雲南盈江縣打工。2019年11月,媒體以《喊冤者李金:命案發生時,我在700公里之外》為題報道此事,引發輿論廣泛關注。2020年6月,四川高院啟動再審程序,認定李金的供述與客觀證據存在一定矛盾,真實性存疑,且現場無客觀證據指向李金作案,認定其夥同他人犯罪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體系,未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2023年12月,四川高院再審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李金無罪。本月5日上午,李金的代理律師、雲南金東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具堆,向四川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3772萬餘元,並要求四川高院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等。「28歲失去人身自由,直到50歲才刑滿釋放。如果沒有含冤入獄,這近22年我應該結婚生子,過著平常的日子,而不是在冰冷的鐵窗和森嚴的高牆下度過。我失去太多了東西了,按規定我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李金透露,在去年年底改判無罪後,他並未出去打工,目前靠低保度日。
廚師帶饅頭回家「被公司通報竊盜」 他提告獲精神撫慰金…法官揭原因
中國大陸江蘇省一名張姓廚師遭公司以張貼布告欄「詔告天下」方式,指控他偷竊饅頭,張男除駁斥偷竊,也向法院提告公司侵犯名譽權。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維持一審,判公司須賠償張男5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精神撫慰金。據《揚子晚報》報導,張男2021年3月起在1間機械公司任職,負責提供員工餐廳早、午餐的廚師工作,其中引發爭議的饅頭正是該公司300名員工的早餐餐點之一。人資部在2023年12月於布告欄張貼公告,公開指控「食堂職工張O多次竊盜公司饅頭,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現予以公開通報」。張男不滿沒偷饅頭,卻遭公司指控偷竊還被詔告天下,提告公司要求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公司在庭上指出,經調閱近1個月監視器,發現張男經常上班空手來、下班拎著裝滿包子饅頭的袋子離開,監視器也拍到他從餐廳冰箱拿饅頭畫面,主張張男偷竊罪證確鑿,公告行為符合規定。對此,張男辯稱自己罹患糖尿病不能吃包子、饅頭,饅頭卻是公司的每天早餐,加上有些同事會把吃不完的饅頭給他,為了避免浪費才會放進冰箱,等累積到一定數量才帶回家。一審法官審理時認為,公司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發布5次相關公告,其內容應負舉證責任及客觀事實義務,但單憑拎袋而出的畫面無法證明張男偷竊,且張男的主張合理,符合普通勞工勤儉樸實生活方式,公司認定張男侵占、偷竊有失公允,又張貼公告侵犯其名譽權,判公司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二審法院日前再維持原判。
妻抓包尪和19歲餐廳女外送員上床 她怒留負評業者「拿這個」當賠償禮
國外一名人妻控訴,丈夫和19歲的餐廳女外送員有一腿,未料被她抓包後,餐廳居然送她免費的蘋果酥當賠禮,消息一曝光引發網友熱議。根據《每日星報》報導,這位名叫做麗莎(Lisa)的人妻最近在一家餐廳的網頁上留下一星負評,除了不滿餐廳食物不美味外,還努嗆負責外賣的女服務員喜歡和年長的顧客有一腿,「如果你不希望能到丈夫和其他女人上床,就不要來這裡點餐。我發誓我不會再來這裡吃飯了」。麗莎會這麼抱怨不是沒有原因,原來她現年45歲的丈夫和餐廳內19歲的女外送員凱蒂(Katie)搞上床,麗莎就痛批,這名女外送員找不到年紀差不多大的男性上床,居然將魔掌伸向已婚的年長男子「色誘對方跟她啪啪啪」。麗莎還表示,「這個女孩很不專業,每天只會打電話和男人調情,如果可以的話我會給她0顆星」,而麗莎的評論在網上曝光後,瞬間吸引了不少網友討論和關注,甚至還釣出同樣在這間餐館上班的員工扎克(Zack)給了回應。扎克除了向麗莎致歉外,還邀請麗莎到他們店裡領取一份免費的蘋果酥作為和解禮物,「我希望這有助於彌補你的糟糕經歷」,想不到的是,扎克的回應竟讓這篇評論的熱度更推向了高峰,許多網友就嘲諷,「一個不忠的丈夫換來一個蘋果酥,感覺很值得」、「我可以和凱蒂上床,然後再抱怨,這樣我就能得到一個蘋果酥,根本是雙贏政策」、「我可以用我的丈夫換一個蘋果酥嗎」?一名人妻抓包丈夫和餐廳女外送員上床後,餐廳居然送蘋果酥當作賠禮。(圖/翻攝自X)
明知麵包過期1天…他花13塊買下事後竟提告 法院判店家賠3百倍
大陸廣州市一名男子小孫(化姓)在當地一家日用品店購物時,發現了一份過期一天的面包,當下花人民幣3元(約新台幣13元)買下,又在事後將商家告上法庭索賠。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日前公開了該案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廣州某日用品店應向原告小孫退還貨款3元,支付賠償金1000元(約新台幣4483元)。《每日經濟新聞》報導,公開判決書顯示,2023年5月6日,小孫在廣州一家日用品店內購物,其中一個流心麵包價值3元,生產日期為2023年2月6日,保質期至2023年5月5日。小孫在店內已發現該麵包過期了,但他仍選擇購買,但並未食用該麵包。事後,小孫將日用品店告上法庭,要求對方當面或書面道歉,退還購物款3元,賠償1000元及承擔本案維權支出費用。小孫提交了涉案食品過期的證據,包括支付憑證、購物視頻,拍攝有在被告日用品店貨架上選購涉案食品、查看該食品外包裝信息,直至結帳付款的購物全過程。法院認為,生產者、經營者禁止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同時,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本案中,小孫在被告處購買的涉案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被告作為直接銷售涉案食品的銷售者,在涉案食品外包裝上明確標示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情況下,對過期的涉案食品未能盡到及時檢查和下架處理的義務,仍銷售給原告,應認定屬於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情形,應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故小孫要求被告退還貨款3元並賠償1000元,於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鑒於涉案食品早已過保質期,法院責令小孫自行將該食品作無害化處理或銷毀。而小孫自認其明知涉案食品過期仍選擇購買,且未食用涉案食品,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小孫的人格權受到侵害,故其要求被告賠禮道歉,理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綜上所述,判決被告廣州某日用品店應向原告小孫退還貨款3元,支付賠償金1000元。
入住飯店遭房務員闖入!情侶稱「被看光」要10倍房費賠償 業者拒:不可能的事
深圳一名黃先生與女友入住飯店,當天黃先生已經通知飯店要延後退房時間,不料房務員卻擅自開門,讓他相當生氣。黃先生表示2人當時都未穿著衣物,認為房務員把他們的隱私看光光,要求飯店給予「10倍房費」的賠償。飯店業者調閱監視器後,認為房務員打開的門縫並無法看到房內完整樣貌,拒絕黃先生提出的房費賠償,僅可道歉賠禮。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黃先生與女友日前入住位於深圳市龍崗區的一間飯店,以人民幣188元(約新台幣830元)的價格入住大床房。黃先生當時與飯店前台溝通,表示想延長退房時間至下午6點,不料房務員在5點多時突然打開房門,讓黃先生相當不滿,「跟女朋友兩個人,一下就被人打開看光了,當時兩個人完全沒有穿衣服,打開將近90度那麼大,我女朋友精神狀態比較差」。前台工作人員表示曾看過監視畫面,否認黃先生說法,「飯店這邊有監視器,阿姨是打開了一小側房門,阿姨說那個房門是有東西抵住的是進不去的」,另外也補充說明,一般情況下只會開一小側房門確認有無門卡,「房間上門卡那個角度是開不了很大的,他說是開了90度,監控看到只開了一小部分,沒有像客人說的開了90度」。房務員事後表示不少延長退房至6點的客人都會在5點40、50分離開,也因此讓她誤以為黃先生已經退房,「我跟客人說對不起,我都不敢在門口停留,確實是工作失誤,我也沒看到他什麼」。黃先生認為飯店侵犯隱私權,向飯店要求10倍房費的賠償費用,但飯店業者卻拒絕支付。飯店經理表示,「讓房務員道歉,或讓我們道歉都沒問題,但是房費索要10倍的賠償是不可能的事」,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不少網友認為飯店相當不負責任,為黃先生說話,「只能說平時隨意慣了,酒店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就客人給上上課」、「依照正常程序,這門打開前是不是得先敲一下?」「這事清潔阿姨應該被罰款,賠償應該酒店來做,他們培訓員工不到位,188房費賠償10倍真不算多」。
不滿兒子離婚!前婆婆竟多次請「巫師」到前媳婦家 撒雞血作法詛咒
大陸重慶奉節縣有名女子因不滿兒子離婚,竟多次請「巫師」到前媳婦及其哥哥一家,採用撒雞血、鹽巴、玻璃渣、紙人、念咒語等方式作法詛咒。據報導婆婆劉某及「巫師」譚某目前已被警方逮捕。據上游新聞報導,奉節縣公安局永安派出所於11日接到李姓女子報警稱,前婆婆因不滿其離婚,竟多次帶巫師到自己家中及嫂子家「作法」,嚴重擾亂了生活和工作。警方接獲報警後,永安派出所值班警員立即驅車找到報警人的位置,並對案件展開調查取證工作。經依法查證,劉女因不滿兒子與前媳婦離婚,為發洩心中的不滿,分別在2023年8月25日晚間、2024年1月9日上午、2024年1月11日上午,多次請來70多歲的「巫師」譚某,用撒雞血、鹽巴、玻璃渣、紙人、念咒語的方式,作法詛咒前媳婦及其哥哥一家。目前,違法行為人劉某、「巫師」譚某已被奉節警方抓獲,2人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而類似事件似乎層出不窮,在2022年6月,甘肅酒泉市有名王姓女子因對自己兒子和張某女兒的離婚結果不滿,和丈夫一起到前親家理論後,與張家發生爭執,竟將提前準備好的1瓶人的大小便混合物潑向張家人。法院審理後認為,王某的行為雖沒有對原告張某造成身體傷害,但極具侮辱性,嚴重侵害了其人格尊嚴,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害,原告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牆面粉刷費、家具清洗費、衣物損失及當面賠禮道歉的請求。
運動會爆爭執 8人霸凌12歲妹3小時…她遭「輪流掌摑」耳膜穿孔
大陸江西省景德鎮一名吳姓女子近日在網路發文爆料,12歲女兒在學校看了女同學一眼,雙方爆發爭執,不料對方竟找來7人聯手霸凌她3小時,甚至輪流搧她耳光,導致耳膜破裂。消息曝光後,樂平市教育體育局今(13日)發布通報稱,經查確有此事,霸凌者的家長已當面向受害人賠禮道歉,並預付醫療費。綜合陸媒報導,吳女發文稱,12歲女兒小涵(化名)就讀於景德鎮市樂平市禮林中學,只因運動會當天在學校看了女同學一眼,便遭其質問,2人發生口角。12月6日,該名女同學糾集多人輪流搧耳光、毆打小涵,致小涵耳膜穿孔、臉部腫大。吳女8日報警後,打人學生家長隔天前往醫院看望小涵並道歉。針對這起事件,樂平市教育體育局今日發布通報,經公安部門初查,當事人彭某(女,12 周歲)與洪某(女,13周歲)等8位同學均為禮林中學學生。因之前彭某與洪某等人因瑣事發生口角,12月6日,洪某等8名學生先後對彭某進行扇耳光,造成彭某臉部紅腫、耳膜穿孔。目前,彭某已在市人民醫院得到妥善治療,臉部已消腫,耳膜穿孔採取保守治療,視耳膜恢復情況再確定最佳治療方案。相關單位指出,洪某等8名學生及其家長已當面向彭某及其家長賠禮道歉,並預付醫療費。學校安排了一名專職心理教師在醫院陪護,並做好心理疏導。禮林鎮派出所已立案,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我們將舉一反三,切實加強學校管理和未成年人保護宣傳教育,強化學生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壓實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責任,堅決杜絕校園欺淩事件發生。」《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專線:1995※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1年「被代言」84次…東北酸菜包裝驚見劉德華 廠家認了:沒跟他簽約
劉德華代言酸菜了?大陸網友近日發現,東北一款名叫「新開荒乳酸菌酸菜」的包裝印上了劉德華照片,配文是電影《拆彈專家2》主演攜手助力新開荒酸菜。酸菜生產廠家黑龍江田苗農產品加工有限公司表示,沒有跟劉德華簽合同,包裝上印的是劉德華劇照,他們是跟某影視集團簽約,不清楚是否違法。《九派新聞》報導,光是2023年,劉德華經紀公司就發了至少84封針對虛假廣告的聲明函,除了常規的衣服、手機,還有麻將機、減肥藥、樓盤、地鍋雞店、私房菜、公共座椅等產品,絕大多數是沒有名氣的雜牌。公司對侵犯到劉德華肖像權、姓名權、名譽權、知識產權等民事權益的行為,會進行調查並保留法律追訴權利。報導指出,這款印著劉德華劇照的「新開荒乳酸菌酸菜」是由黑龍江田苗農產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企查查顯示,該公司註冊於2012年,資本為50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許可項目食品生產、食品銷售;一般項目食品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食用農產品初加工、食用農產品零售、農副產品銷售、貨物進出口。該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是跟某影視集團簽約,沒有跟劉德華本人簽合同。商家表示,包裝袋上印的是影視照片,照片配文為電影《拆彈專家2》主演攜手助力新開荒酸菜。對此,湖北武珞律師事務所的商乂濤律師指出,從保障市場公平交易秩序的角度,商家可能涉嫌虛假宣傳。事實上,此前已有公司因違法使用劉德華主演電影的劇照被告。裁判文書網顯示,浙江斑馬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曾盜用劉德華照片,宣稱他是淨水器產品代言人,被劉德華提告求償人民幣201萬元,並且公開賠禮道歉。最終,法院判決斑馬魚公司應立即停止侵權,公開道歉,並賠償人民幣50萬元,此外還要承擔所有訴訟費。
週末逛百貨看電影受困下墜電梯15分鐘 板橋大遠百拿500禮劵打發讓民眾氣炸
有民眾週末到板橋大遠百看電影,從地下室搭乘電梯要上10樓影城看電影時,卻在7樓要到8樓時下墜兩次,也因此受困15分鐘,雖然最後平安無事,不過看電影時間也被耽誤,民眾申訴服務台後等2個多小時才能換票看下一場電影,最後雖然百貨補償禮劵道歉,但卻是兩個人拿一張500禮劵,讓民眾痛批百貨隨意打發。板橋大遠百是周邊新北市居民放假一大去處,卻發生電梯故障問題,讓民眾驚心動魄15分鐘。(圖/翻攝自谷歌地圖)有民眾在上週末到板橋大遠百看電影,卻在搭乘電梯時遇到電梯故障,因此錯過了電影播映時間,申訴過後多浪費了兩個小時才換票看到電影,他上網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申訴後,我們在一樓服務台等了快30分鐘,才有人到現場找我們,還解釋了一堆讓我們等待的原因,說是在申請禮券需要流程以及跟和威秀溝通換票事宜」。民眾強調電梯內受困11人,至少等了15分鐘,期間電梯下墜至少3次,讓他們飽受驚嚇,而申訴是因為因此錯過電影播映時間,受困的民眾還有兩對情侶也有進行申訴,但互相不知道對方獲得怎樣的賠償方式。他也透露浪費了他們兩個多小時才看到電影,在看完電影後接到電話請他們到服務台領取賠禮,但卻是兩個人領一張500元禮劵打發,當下還詢問禮劵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得到對方主管回應是兩個人共500禮劵乙張。他也表示,整起事件不能怪處理人員,可以看出「大遠百上層對於這樣的事情,處理的方式真是差強人意!如果今天不幸的從8樓直接掉到B4,我想就不是1000禮券可以解決的了吧!」。如今板橋大遠百也對此回應,當天下午4:44分接獲消費者從電梯內告知故障訊息,在4:46分啟動SOP並聯絡電梯公司,電梯公司人員在4:52趕抵現場,經查電梯主機板偵測到異常,當下都有持續確認電梯內乘客狀況,也派人在6樓與7樓外面等待,並準備杯水接應受困民眾。至於只有準備一張500禮劵,遠百也透露當下是以為對方只有一人,之後會再連續消費者來領取另一人的禮劵,認為是當時服務台人員和消費者溝通出現誤會。
女子不滿退款遭拒!4個月內狂退277樣商品 遭業者提告判賠8800元
大陸一名女子在網路上下單一支口紅,向商家要求退款被拒。沒想到她竟在接下來的4個月內,購買了277樣商品,並尚未收到貨品時,就以各種問題要求退款,最後店家忍無可忍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女子惡意下單,要求其以書面形式賠禮,並賠償對方2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800元)。根據《廣州日報》報導,大陸一名女子在2022年10月底在網路商店下單一支口紅後,便向賣家要求退款退貨。而當賣家收到貨後,發現口紅已經被試用過,無法二次銷售,因此拒絕退款給該名女子。沒想到在接下來的4個月內,該名女子在該網路商店下單100多單,共277項商品,但都尚未收到貨時,就以產品質量差、發錯貨的問題進行退貨退款。而女子還不斷在該商家的評論區給出負評,導致該網路商店遭到平台罰款。最後該商家忍無可忍,將此事告上法院,要求女子立即停止惡意下單,並賠償經營損失9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元)。後續經過法院審理,法官認為該女子實際上並沒有真實的購物的意願,主觀上存在惡意,已經構成了對商家合法權益的侵害,要求女子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並將賠禮道歉的內容在原告經營的個人店舖主頁公開半年,同時賠償對方經濟損失2000元。
被優衣庫懷疑沒結帳…她慘遭2店員「掐脖拖去收銀台」痛哭 商場回應了
大陸一名女顧客日前到優衣庫(UNIQLO)萬達廣場西寧海湖店消費,怎料到居然被懷疑沒有結帳,遭到工作人員掐脖,引發議論。拍攝者看不下去痛斥,2名工作人員事後沒有向女顧客道歉。對此,商場工作人員回應了。根據陸媒《海報新聞》報導,從影片中可以看見,一名女顧客掩面哭泣。拍攝者透露,女顧客在萬達廣場西寧海湖店的優衣庫購物時,被懷疑未結帳,因此遭到2名工作人員掐著脖子拖到了收銀台。拍攝者表示,經過查詢,發現商品已經買過單,女顧客也有購物明細,然而事後2名工作人員並沒向女顧客賠禮道歉。對此,萬達廣場西寧海湖店的商場工作人員回應,商場已關注到此事,正在調查核實,此事可能存在誤會,目前警方已介入,有結果會第一時間對外公佈。影片曝光後,不少人留言痛罵「警報是唯一正確的選擇」、「這明顯受害者是顧客,沒必要維護這個工作人員」、「抓小偷也不能用私刑,那何況都沒有確定是小偷,何以出手侮辱顧客呢」、「其實就是把人家當小偷了,但不管怎麼樣這樣方式太羞辱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