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帳戶
」 詐騙集團 台版柬埔寨 人頭帳戶 賣帳戶 棄屍越男拉同鄉組收簿手集團賺價差!警逮20人到案 不法所得粗估千萬
刑事局北部詐欺偵查中心發現,近年來網路投資型詐騙,被害人所匯入的帳戶多為離台外籍移工,進而追查後破獲以26歲阮姓男子為首的越南籍收簿手、車手集團作案,該團多數人為逃逸外勞,其中還有台籍未成年少男、少女擔任車手。初步了解,苗栗竹南分局今年3月18日10時許接獲通報偵處該轄統一超商龍坑門市疑似提領車手案,隨後追查發現提款車手為外籍男子,並火速於3月26日查獲3名越南籍犯嫌到案。警方循線向上溯源後發現,該集團主要成員多為越南籍移工,詐團與26歲的阮姓男子接頭後,再由阮男拉攏其他同鄉一起加入成為收簿手,其向同鄉欲離台的移工或是曾來台返鄉的移工以每本約5000至1萬元不等的價格收購銀行帳戶,隨後再轉賣給詐團高層,以此賺取中間價差;此外,也有部分同鄉同時兼任車手。而警方也同時發現,阮男等人為躲避警方追緝,其所駕駛的車輛所裝之車牌,多為報廢註銷之車牌,以此避免警方以車追人,但仍遭警方查獲逮捕。警方線上溯源後也查獲台籍車手頭陳姓少年與外籍收簿手高姓男子等,收水手林姓男子,向下刨根查獲泰國籍賣帳戶移工等共20名犯嫌到案,查扣金融卡25張、存簿4本、詐騙贓款28萬餘元、註銷車牌15面、空氣步槍2把、安非他命毒品1包、吸食器3組及犯案用手機10支等贓證物,初步清查被害人34人,被害金額超過1千萬元。全案依涉犯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其中越南藉犯嫌阮○○等6人均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於日前依組織犯罪、詐欺及洗錢防制法提起公訴。刑事局呼籲,銀行帳戶與提款卡為個人金融用途,均應依規範使用,切勿貪圖一時蠅頭小利,將自己名下帳戶存簿及提款卡提供給詐欺集團使用,不僅個人金融信用受損,更會淪為詐欺集團共犯,得不償失。
金管會出手解移工出境賣帳 專家憂矯枉過正貼歧視標籤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近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近兩年外籍移工賣銀行帳戶的情況劇增,離台的移工帳戶在詐騙查獲案中比例確實偏高,已形成詐騙犯罪溫床。據了解,移工透過「賣帳戶賺錢」近年增溫,近期外籍移工賣帳戶的情況大量增加,多家銀行已對移工的帳戶交易提高警戒。市場上更有傳言,外籍移工的帳戶,一個可賣到新台幣40萬元,且外籍移工若已離境,抱定主意不再來台,將台灣的帳戶出售成為人頭帳戶,將更難追討,恐成為詐騙溫床。對此,近期在高檢署見證下,金管會已與勞動部、內政部舉行跨部會會議決議,未來將由內政部移民署提供移工出入境的資料給聯徵中心,讓銀行能進行批次查詢,以有效鎖定相關帳戶,一旦查出金流異常,即可予以凍結。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說明,考量外籍移工的權益,並不會全面對已離境的移工帳戶關帳,但跨部會議已有共識,至少要提供移工的出入境資料給銀行,讓銀行知道這些帳戶名義所有人若已離境,卻在台仍有密集活動「八成就是人頭了」。金管會官員指出,未來移工出境後,後台的標準作業流程有三:首先,移民署將移工出入境資料提供給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聯徵中心);接著,各銀行定期上聯徵中心撈資料,以掌握該行的移工帳戶中,有多少自然人戶主已經離境;最後,觀察這些離境者帳戶現金流,撈出異常帳戶。然而,勞動部官員也在會中提出,部分移工屬於「行蹤不明」,也就是坊間俗稱的「逃逸外勞」,他們為規避查緝,通常不敢動自己名下合法帳戶,往往求助地下匯兌等違法方式,將收入寄回母國,「不肖份子就有上下其手空間」。未來有望一併連動聯徵中心,將失聯者與出境者資訊一併撈入聯徵中心資料庫中,以利銀行端統一查核,也可能藉此找回失聯移工。對此,勞動法學者向CTWANT分析,由於移工離境後,可能有尚未結清的薪資入帳,甚至可能再返台工作,一律列警示恐會造成對移工歧視,不如先落實限制帳戶僅供本人使用,其他人不得提領及轉帳,如真的不幸失智、失能等特殊原因者,再採特例開放由指定親屬代理。學者呼籲,銀行在開戶源頭就要嚴加管制,也要清楚說明理由,再透過聯徵中心過濾,才是打詐良方。
櫃姐3萬賣帳戶給詐團遭告喊冤 本人真身是車手…法官判她賠1299萬
高雄一名徐姓百貨公司櫃姐因經濟壓力過大,將自己的銀行帳戶賣給詐騙集團,不料之後被害人匯了1299萬元至徐女戶頭,詐騙集團又立刻將錢轉走,使得被害人向徐女求償,狀告法院。雖然徐女主張錢都沒有拿到,但法院查出徐女還身兼詐騙集團的洗簿手、車手,因此判徐女賠1299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中表示,徐女育有2子,因經濟壓力過大,以新台幣3萬元的價格將自己的銀行戶頭賣給詐騙集團,另外也加入集團內擔任收簿手和車手。2020年1月,詐騙集團利用徐女帳戶詐騙,得手1299萬8000元,之後隨即轉走。被害人驚覺受騙後報警,警方循線追查帳戶,找到徐女。徐女表示自己並沒有拿到這筆錢,主張自己也是受害者,表示自己的存摺是被騙的,當時有報警,直言該集團就是因為她報警才會被抓,最後表示「當初集團用3萬元騙我的存摺,我願意用3萬元和解。」法官調查後,發現徐女所言並非事實,且徐女本身即為詐騙集團的成員之一,之前詐欺、洗錢等犯行也都被法院判刑2年2月確定,針對徐女說法,法官認為是狡辯之詞,經審理後判徐女賠償被害人1299萬8000元,全案可上訴。
煉獄刺青店1/綠帽癖男友親手奉上 少女關廁所賣淫成黑幫搖錢樹
新北市三峽區近日驚傳刺青店賣淫案,29歲陳姓男子以刺青店作為掩護,實則是竹聯幫弘仁會三峽分會長,除發展幫派勢力外,還脅迫未成年少女依依(化名)賣淫,而依依原與陳男的21歲簡姓小弟交往,但簡男疑似有綠帽癖,竟將女友親手奉上做為「公共資產」,少女半年來接客至少20次,倘若不從便會被毆打虐待,甚至被逼吃煙灰,如同身處煉獄。據了解,陳男原是四海幫海富堂堂主,以作詐騙「起家」,今年5月將賣帳戶的民眾囚禁於汽車旅館遭到逮捕,但他賊心不死,竟「跳槽」到竹聯幫弘仁會,以三峽分會長自居,更看準賣淫利益豐厚,將算盤打到未成年少女身上。陳男表面上擔任刺青師,實則利用刺青店吸收幫眾、擴張勢力,甚至囚禁未成年少女逼迫賣淫。(圖/翻攝畫面)陳男以自己經營的刺青店為掩護,該店常有未成年少年和少女進出,依依也在朋友的介紹下去刺青店「玩」,陳男的小弟簡男看依依年輕可愛、身材窈窕,於是藉故攀談、互留聯絡方式,2人越走越近進而成為男女朋友,也是依依步入煉獄的開端。簡男與依依交往的目的並不單純,他疑似患有「綠帽癖」,熱衷於觀看自己的伴侶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又得知自家老大有意「進軍」賣淫市場,雙方一陣合計之後,決定讓依依成為「公共資產」。 少女依依(化名)不甘折磨曾試圖逃跑,卻被陳男等人抓回凌虐,生活宛如煉獄。(示意圖/翻攝123RF)今年初,簡男藉故將依依約到陳男的刺青店,依依一進門就被軟禁,陳、簡2人則對她一陣洗腦,鼓吹賣淫工作輕鬆、收入豐厚,簡男更對依依情緒勒索,稱「愛我就要聽我的」,並詢問她「你難道不想讓我開心嗎」,而依依年紀尚小、涉世未深,在半推半就下勉強答應。此後幾週,依依都被男友親手送上客人的床,而每次1萬2000元的「皮肉錢」依依僅能拿到4000、5000元,嚴重剝削和成為商品的噁心感覺讓依依情緒幾乎崩潰,決定逃離這個魔窟,卻被陳和簡等人找回,進一步施以酷刑,依依受不了種種不人道的凌虐,終於逃跑成功,卻因懼怕而不敢報警,直到警方破獲未成年賣淫集團,才由受害人口中得知依依的遭遇,將陳男等人逮捕並持續清查其他的未成年受害者。◎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打擊詐騙!修法增訂人頭帳戶罪 提供者每日提領、轉帳各限1萬
詐欺猖獗,政府為了打詐,修法增訂人頭帳戶罪,凡發現民眾提供帳戶供詐團使用,行為人先由轄區警察機關行政告誡,若5年內再犯,最重可判刑3年,最近法務部再修訂配套辦法,提供金管會、數發部等主管機關管理告誡5年期間內的人頭帳戶行為人金融帳戶、虛擬通貨平台、第三方支付帳戶、帳號,依法可以暫停、限制功能,甚至關閉。其中人頭帳戶行為人被限制每天轉帳、提領(含消費扣款)各不得超過1萬元,並禁止使用包括網路銀行等支付或轉帳服務,配套辦法已完成14天預告,近日將公告正式施行。地檢署新收案件 3成是詐欺案國內詐欺案件泛濫,案件量已壓垮基層檢察官及警察,據檢改團體「劍青檢改」統計,台北地檢署今年1至8月新收「偵」字案4萬2900件,較去年同期遽增15.6%。台中地檢署去年7月至今年6月新收「偵」案更高達7萬3759件,較前年同期遽增17.5%,其中詐欺案,從前一期的1萬9258件暴增到2萬6392件,增加7134件,遽增37%。檢察官說,目前地檢署新收案大約有3成是詐欺案件,其中9成以上是人頭帳戶。為此,台灣高檢署邀檢警訂出人頭帳戶「總歸戶」作法,將過去散布各地的被害人提告大量案件,改以人頭帳戶戶籍地警察機關統一處理,以疏解案源。法務部也因司法實務上,難以證明人頭帳戶涉犯詐欺、洗錢罪的主觀犯意,難以定罪,修正《洗錢防制法》增訂「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罪」,對提供人頭帳戶者採取「先行政,後司法」作法,違者先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告誡後5年內再犯,或賣帳戶、帳號或交付3個以上帳戶、帳號者,則科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但為有效管理遭告誡的人頭帳戶行為人、避免帳戶告誡期間再有被害人匯款,造成損害,法務部日前邀集金管會、數發部等主管機關,修訂「《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第6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金融機構 可拒絕其開戶及交易該辦法規定,警察機關於必要範圍內,可將行為人資料提供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金融機構在受理行為人申請開立新金融帳戶時,可以拒絕其開戶、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金融機構對行為人的金融帳戶,除繳交水電、瓦斯公用事業費用、稅款、罰金、罰鍰、滯納金外,其帳戶晶片金融卡每日轉帳、提領金額上限各為1萬元,包括消費扣款在內。另禁止使用網路銀行(含行動銀行)、電話(語音)銀行及將存款帳戶連結各式支付平台(含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行動支付或開放銀行TSP業者等)及其他類似的電子銀行業務辦理支付或轉帳服務。發現疑似洗錢 得暫停帳戶功能另行為人臨櫃辦理提領、轉帳或匯款時,金融機構可要求其提供交易相關資料,證明交易的合理性,如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得拒絕其交易。若其金融帳戶屬電子支付帳戶,規定每月付款金額,上限3萬元、每日國內外小額匯兌的支付金額,以1萬元為限。辦法並要求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應將行為人視為高風險客戶,進行加強確認客戶身分及持續審查措施,若發現有疑似洗錢或其他不法之交易時,得於查證期間內,先予暫停帳戶、帳號之全部或部分功能。
女投資虛擬貨幣遭詐92萬元 法院判人頭帳戶全賠
高雄市20歲簡姓男子提供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詐團再以投資虛擬貨幣為由,誆騙吳姓女子,吳女不察,匯了新台幣92萬元至簡男帳戶,吳女發現被騙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簡男賠償92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後,判簡男需賠償吳女92萬元確定。律師認為,此判決或許可嚇阻民眾出借帳戶給詐團。但因簡男沒有正當職業,吳女恐怕仍求償無門。檢警指出,根據過往偵辦經驗,會故意賣帳戶的人,大多是社會邊緣人,儘管《洗錢防制法》已修法,最重可關3年、罰百萬元,但經濟弱勢者,沒錢又不出庭,最終可能還是選擇吃牢飯被關;人頭帳戶是否因修法變少,還要一段時間觀察。判決指出,簡男2021年11月到高雄某釣蝦場,將2個銀行帳戶與提款卡交給臉書暱稱「國弘」的假投資詐團成員,放任詐團利用其帳戶及投資虛擬幣等話術。2天之內,有10多名被害人轉帳500多萬元至他的帳戶,其中吳女匯款92萬元,發現上當後,提告要求簡男賠償遭詐金額。法官認為,簡男提供帳戶給詐團,所為對犯罪有因果關係與關聯性,兩者共同侵害吳女權利,屬互相利用他人的行為,而吳女損失92萬元,是因簡男幫助詐騙集團所致。依《民法》規定,幫助人視同共同侵權行為人,簡男自應與詐團成員連帶賠償吳女所受損失,簡男則沒有提出書狀或陳述。橋頭地院先前已依洗防法判處簡男4個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民事部分則需賠償92萬元,此案不得上訴。律師宋克芳指出,詐騙案件頻傳,此民事判決可以嚇阻民眾出借帳戶給詐騙集團,若民眾貪圖小利,以3000至5000元租借帳戶給詐團,若挨告恐需面臨民事數百倍、甚至上千倍求償,得不償失。然而,僅管橋頭地院民事庭判簡男需賠償吳女92萬元,但簡男平日無所事事,所有詐欺贓款他一毛都沒得到,恐無力賠償。警方透露,簡男只是地方小混混,去年6月曾涉及高雄楠梓土庫地區飆車、開槍案,但因只是與友人去助陣,最後被判處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橋頭地檢署說,若簡男賠不出錢,將予以強制執行,如果他去上班,每月可查扣薪水3分之1,或查扣其名下房地產。法院會發給債權人吳女1個債權憑證,吳女日後可依此向簡男索討款項。
詐團別高興1/人頭帳戶怎麼判? 最高法院:不要以為新法能脫罪
台灣詐騙氾濫,刑事警察局去年統計,近5年詐欺案件財損近200億元,許多基層檢察官痛批人頭帳戶太氾濫,已淪為詐騙工具的首惡。由於檢察官須在法庭證明人頭帳戶提供者是故意的,才能依幫助詐欺等罪名定罪,難度太高,法務部為此在《洗錢防制法》增訂第15條之2的「提供帳戶罪」,規定首度賣帳戶未達3個,只須告誡處分,但5年以內再犯,就要判3年以下徒刑、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上述條文經立法院今年5月19日三讀通過後,社會上反應兩極,有人認為法務部採取「先行政後司法」的截堵式立法模式,可讓初犯的帳戶賣家知所警惕,也可減少檢方舉證犯罪的困難,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反對者則認為,詐騙集團禍國殃民,新法竟對帳戶賣家放水,賣帳戶給詐團應該直接起訴判刑關起來,痛批法務部不知民間疾苦。對此,最高法院日前首度出爐一起指標性判決,案號是台上字第2673號刑事判決,承審的刑1庭指出,帳戶賣家是否故意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彼此有無犯意聯絡,須依個案認定,不能因為《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的新法實施後,對被告較為有利,就須優先適用,因此就算是第1次(或經裁處5年以後再犯)無償提供未達3個帳戶的被告,也未必能免除幫助詐欺或洗錢罪。最高法院強調,新法是為了檢方不易舉證被告的主觀犯意,避免影響人民對司法信賴,才立法截堵。立法院今年5月19日三讀通過《洗錢防制法》「提供帳戶罪」,社會上反應兩極。圖為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圖/周志龍攝)最高法院這起重要判決發生在2020年6月30日,黃姓外送員在臉書「桃園打工」社團上,發現帳號名稱「Y.F. Ding」徵求網拍代購人員,黃男透過臉書Messenger聯繫後,加入line群組與一個「蕭小姐」聯絡,「蕭小姐」聲稱他們團隊是BitoPro幣託交易所,提供金融機構帳戶讓該團隊匯入款項再轉出。黃男與「蕭小姐」聯絡期間一度懷疑對方動機可疑,但最後仍提供國泰世華、玉山、元大等銀行存摺影本,導致張姓等6名被害人將數萬至10餘萬元不等金額錢匯入黃男帳戶後,被詐騙集團提領洗出,黃男每次可得1千元不等的報酬。黃男遭桃園地檢署依幫助詐欺等罪起訴後,一審桃園地院重判他3年8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改判2年4月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刑1庭在今年7月27日駁回,由於刑1庭審理本案期間剛好在新法實施後,外界認為刑1庭或許會依新法從輕認定,不料最後仍予重判,並揭示上述判決意旨,引起法界關注,法界人士認為,最高法院此項判決對賣帳戶給詐騙集團的人來說,無異當頭棒喝,不能因為新法實施就心存僥倖,不少基層檢察官對最高法院此項判決紛紛按讚。刑事局去年統計,近5年詐欺案件財損近200億元。圖為刑事局2020年破獲越南裔男子、收購人頭帳戶詐騙案。(圖/警方提供)
台版柬埔寨主嫌「藍道」羈押 涉台中公墓棄屍案
去年11月新北、中壢接連爆發台版柬埔寨囚虐詐欺人頭戶案,3人死亡,震驚社會。檢警偵辦數月,終於鎖定在幕後操控囚虐人頭戶、洗錢的主嫌、綽號「藍道」的28歲男子杜承哲,13日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檢警掌握,藍道不僅與這起國內首宗台版柬埔寨3人死亡案有關,去年底台中公墓棄屍案,同樣的人頭戶被殺害棄屍,幕後首腦一樣是藍道。光藍道集團,囚禁就至少76人,造成至少4人喪命。檢警憂心還有其他被囚禁的未爆彈黑數,藍道被收押後,檢警正數位鑑識還原他的手機等證物,要找他是否還有其他據點正在「控車」,務必救出所有被害人頭戶,也要循線找他幕後的金主、話務機房,擴大偵辦。這起由藍道發起的台版柬埔寨案,目前由士林地檢署和台中地檢署分別偵辦、起訴。去年11月,警方在淡水救出大量被囚禁豬仔,驚爆有人死亡,循線再查出早一步就設立的中壢據點,陸續逮捕S姐、茶董等該集團二把手,由士檢偵辦。北部這2據點,共囚禁61人,有3人死亡,去年12月27日起訴29人。而台中市新社第七公墓去年12月8日也發生殺人棄屍,30多歲林姓男子遭殺害棄屍,檢警查出他也是賣帳戶後反抗,被毒打後棄屍荒野。台中地檢署發現這個犯罪集團,也是「藍道」等人所發起,與境外機房合作,在台灣成立「水房」處理詐欺所得金流,以及管理求職受騙的人頭帳戶「車隊」,並在取得贓款後交給水房洗錢,中檢4月7日偵結起訴16人。根據檢警調查,兩起案件都是藍道幕後操盤,成立時間都在去年8、9月開始,「強控車」2至3個月後鬧出人命。還有個共通點,就是在社群軟體綽號「迪麗熱巴」的21歲柯姓男子,他是水房首腦。研判除他可與大Boss藍道直接接觸,其他人都只能在群組接受指揮。柯與藍道,是目前全案關鍵人物,是檢警要追查幕後金主的重要線索。本案震驚社會,士檢部分,查出詐欺被害金額達3.9億,中檢也查出財損約1.2億,但在藍道落網前,這些錢早就層層換兌加密貨幣被洗出境外,贓款流向不明,本周藍道與疑似他的帳房被逮,檢警查扣加密貨幣電子錢包、銀行帳戶內數百萬元,全案正由士檢、中檢循金流紀錄、通訊解密,持續擴大偵辦。
台版柬埔寨案主嫌「S姊」耍賴 否認凌虐只認拘禁遭檢痛批
士林地院今開庭審理「台版柬埔寨」案,提解在押的主嫌「S姊」傅榆藺出庭,她一改之前否認指揮凌虐3名被害人致死,推說只有拘禁並道歉,還聲稱願意賠償,到庭論告的檢察官痛批她一再翻供,實在「惡性重大」!綽號「梁朝偉」、「S姊」的傅榆藺,去年9月起加入以「藍道」為首的詐騙集團,10月中到10月底,陸續囚禁、凌虐被害人61人,其中3人不堪遭虐,發生跳樓事件,其中2人更因糖尿病,不堪長期遭餵食毒品FM2,身心遭受極大折磨而死亡,檢察官依加重強盜、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分別起訴S姐等29人,被告等人將矛頭指向S姊是幕後指揮犯罪的主謀。30歲的S姊開庭時否認指揮「控員」虐待,並稱她每個小時觀看群組,發現有2名賣帳戶的人「眼神釋出敵意」,才會在群組稱:他們如果「群起抗議」,你們才幾個人,要怎麼控制他們,會造成「炸點」的情形,才會由呂政儀毆打林男等2人,至於其他人則是呂自己決定要打,在桃園成立「欠打偶像團體」。S姐還「發誓」沒有參與下毒,還要求不可以出現毒品,但「控員」不聽她的命令,她從來沒有去過現場,一切都是「奶茶」陳樺韋指使,她只有交代拿走身分證、提款卡,身上的東西沒有必要拿走,一直到據點被警方破獲,看新聞才知道有下毒。S姐聲稱希望獲得被害人及家屬原諒,且願意賠償,檢察官質疑說:「妳不是說死者與你無關?」S姐回答:「對於參與犯罪感到愧疚」,檢察官痛斥她犯後還狡辯,更是惡性重大。
台中新社公墓棄屍命案 9詐團成員涉殺人罪嫌全裁定羈押
台中市新社第7公墓9日驚傳棄屍命案,死者林男疑似捲入詐騙案件,因為賣帳戶糾紛,被劉姓、黃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成員囚禁,更慘遭活活打死棄屍公墓,案發後警方先後抓到9名嫌犯及一名16歲少年,昨日深夜檢方依殺人等罪嫌聲押9名犯嫌,台中地院今天裁定全部收押禁見,少年則交由少年法庭處理。據了解,這個詐騙集團專門買賣帳簿提供違法使用,還會提出豐厚條件,引誘被害人申辦帳戶再提供,但被害人一上門,就會被詐團成員帶到特定處所關押,或者將人洗劫一空,若不配合就會以暴力手段凌虐,再取得被害人戶頭變賣牟利。38歲的林姓男子生前是貨車司機,他與詐騙集團聯繫要賣帳簿,但不想被限制自由,雙方6日約在北屯區談判,卻發生口角導致談判破裂,當晚眾人就徒手將林男毆打致死,還運屍到新社第7公墓,原本打算挖洞埋屍,但因公墓陰森,做了一半就逃之夭夭,因此死者上半身沒入草叢,下身則外露。中檢複訊後認定,劉男(31歲)、黃男(20歲)涉嫌殺人、遺棄屍體,25歲林男涉嫌遺棄屍體,黃男(24歲)、江姓(25歲)、周姓(25歲)、蔡姓(21歲)及陳姓(25歲)涉嫌傷害、恐嚇、強盜及私刑拘禁等罪,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將9人向法院聲請羈押,至於楊姓少年則交由少年法庭處理,法院也裁定羈押。
因糾紛被詐騙集團打死 男子遭棄屍新社公墓
台中市新社公墓昨天發現男屍下半身外露命案。林姓男子因賣帳戶糾紛,慘遭詐騙集團打死埋屍。檢警獲報拘捕25歲林姓男子主嫌等10人,漏夜偵訊後,將9人各依殺人、遺棄屍體、強盜、私行拘禁等罪嫌,有勾串共犯及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今天全部裁准,另1名少年移由少年法庭處理。據了解,38歲林姓貨車司機,賣帳簿給詐騙集團,雙方約定賣帳簿1萬多元,若人同時軟禁,可獲利10萬元,林男不想被限制自由,只想賣帳簿,但詐團為避免曝光,希望能「人」、「簿」一起賣,雙方6日相約在北屯區談判破裂,詐團成員將林男活活打死後,運屍至新社第7公墓埋屍,因公墓陰森,詐團成員才將遺體埋了上半身,下半身還外露,就害怕倉皇逃走。檢警獲報初步調查,有多名詐團成員涉案,檢警陸續逮捕25歲林男,31歲劉男,20歲黃男及劉男,24歲黃男,25歲江男、周男及陳男,21歲蔡男等9名男子及1名少年。檢察官漏夜訊問後,將9人依各殺人、遺棄屍體、恐嚇、強盜、私行拘禁等罪嫌,並有勾串共犯及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今天裁准,另少年則移由少年法庭處理。
又見賣帳戶遭囚 2人遭強押監禁旅館
高雄市警方日前追查一詐騙集團,將被害人囚禁在旅館內,還涉嫌購入假刑警背心冒充員警作案。近期又發現以李姓嫌犯為首的詐欺集團,也利用網路收購民眾個人金融帳戶,再涉嫌強押2名被害人監禁在市區某間商務旅館,待確認帳戶可使用後,才將人釋放,其中1名被害人遭關近2周回不了家。新興分局執行「旅館、民間出租套房等住宿處所」清查工作,循線從某人頭帳戶發現被害人求職遭控制於某旅館案件擴大追查,發現以李姓犯嫌為首的詐欺車手犯罪集團,於今年6至7月間,涉嫌在高雄市等地,利用網路收購個人金融帳戶,再涉嫌強押監禁2名被害人於高雄市區某商務旅館,並用友人身分來訂房,企圖躲避查緝。其中51歲黃姓被害人遭關2天,46歲李姓被害人遭關13天,都無法出門,還有小弟負責看守,待確認帳戶可使用於詐騙匯款後,才釋放被害人。經新興分局與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共組專案小組,追查出21歲黃姓嫌犯、19歲李姓嫌犯負責聯絡及繳交帳戶等資料給上游,其他4名未成年少年負責看守,由於近期發生詐欺集團虐囚甚至棄屍事件,引起各界高度重視,嫌犯自知警察都在追,全分散在各地。不過員警仍循線分別到高雄及屏東等地查緝,於16日清晨將6名嫌犯查獲到案,並查扣犯案手機等贓證物,全案偵訊後,依涉嫌洗錢防制法、刑法詐欺、妨害自由等罪嫌,將黃嫌等6人於16日分別移送高雄地檢署及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審。
抓不完!新店又見台版柬埔寨 53歲男誤信高薪賣帳戶遭囚禁旅館
台版柬埔寨案見近日層出不窮,新北市53歲陸姓男子誤信能高薪賣帳戶,昨日晚間前往新店某汽車旅館交易,立刻遭20歲陳姓男子和21歲張姓男子等人囚禁,在轉移旅館時向友人聯繫才獲救,警方現已將犯嫌逮捕,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據了解,陸男聽信友人慫恿,以為自己名下帳戶能高額出售,犯嫌與他相約新店某汽車旅館交易,陸男不疑有他、前往赴約,一到房間便立刻遭控制行動,最終是趁著轉移據點時聯繫友人,陸男朋友幫忙報警才讓全案曝光。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今日凌晨前往旅館攻堅,順利救出陸男,所幸其身上沒有明顯外傷,而警方攻堅進入時,其中一名犯嫌還不願配合、大罵髒話,另一名犯嫌則立刻趴下就逮,2人也被帶回警局偵辦。新店警方還在房間內查獲少量3級毒品,但犯嫌否認是自己持有,全案將依妨害自由罪嫌偵辦,同時擴大溯源追查幕後藏鏡人。
台版柬埔寨人頭戶喊到25萬 檢警痛斥泯滅人性
新北市警方破獲大規模囚禁、虐殺人頭帳戶「豬仔」案,被形容是台版柬埔寨。其實,國人在柬國被囚虐是實際從事電信詐欺,但在台被關押是因詐團難以取得人頭戶,只能「押人取簿」達到洗錢目的。據了解,現在1個有網銀的人頭戶,喊價18至25萬,詐團索性暴力拘禁,才鬧出人命,震驚社會。有檢察官痛批,若不是檢警介入,難道下一步是摘器官嗎?詐欺求財,不論什麼手段,最終都要收到錢。警政署近年大力斬斷詐欺金流,確實有效遏阻洗錢,也讓代號「車子」的人頭戶,成本愈來愈高,警方抓得嚴,賣的人愈來愈少。以前第1層的人頭戶,只要3、5000元,現在暴增數倍,最高喊到25萬,詐團乾脆買空賣空,直接囚禁「車主」,直到帳戶列警示才放人,但新北市這案鬧出人命,甚至曝屍荒野,讓檢警痛斥泯滅人性。辦案人員說,曾有「車主」賣帳戶後被關押,趁隙求救,或逃跑提領自己帳戶贓款,詐團為確保不被黑吃黑,囚虐手段愈發凶殘,承租套房當「控房」,又稱「車廠」,淡水、中壢2處就是車廠。檢警表示,詐團刊登「月入20萬」廣告,吸引沒收入,或是有前科的社會邊緣人詢問,應徵時要求帶存摺、提款卡,甚至還派人陪同前往銀行,開通網銀,一旦贓款入帳,可迅速轉出,詐團利用多個「活的」帳戶混合編組,爭取更多時間,直至轉成加密貨幣,讓檢警無法追查。這也代表,詐團需要非常多人頭戶,才有辦法迅速「大車換小車」,將動輒上千萬、破億的贓款,化整為零提領出來。警方曾偵辦1.8億的假檢警詐騙案,清了11個帳戶,都還沒查完。除清查失蹤人口、警示帳戶跟旅宿業,警方也與金融單位研商,包括靜止帳戶突然有大筆金額轉入,或國外IP透過VPN登入國內網銀轉帳,都要及時示警,全力阻斷詐團洗錢。
防疫期詐騙集團下重本 招待人頭戶遊香港隔離期賣帳戶還可領津貼
「台帛旅遊泡泡」近日才啟動成行,但詐騙集團早看準國人悶慌了的心態,去年成立洗錢話務機房後,在網路刊登「徵人出國,免費招待旅遊」資訊,吸引人頭戶免費去香港旅遊7天,連14天隔離期每日都有100元港幣可領,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警方循線在台南破獲5嫌的話務機房,追查出9男2女接受詐騙集團至香港旅遊後提供人頭戶洗錢,一併依詐欺罪嫌送辦。刑事局南打偵五隊警方去年12月23日在台南市北區1棟大樓破獲一起詐騙集團洗贓款的話務機房,逮獲郭姓嫌犯(30歲)等5嫌,警方從查扣人頭帳戶、15張香港電話卡追查發現,該集團洗錢贓款高達5千萬,研判該集團因洗錢轉帳因此需要不少人頭帳戶,還在臉書上刊登徵人廣告。警方進一步追查,郭嫌等人利用新冠肺炎期間,國人不易出國悶慌了的心態,為了誘騙帳戶,不惜砸重本強調,新冠肺炎期間,免費招待至香港旅遊7天,機票食宿約4萬元均由公司支付,且至香港檢疫隔離14天,每日還有100元港幣可拿,交出帳戶者另酬謝1萬元台幣,以招攬民眾申辦人頭帳戶。其中,提供人頭戶的9名男子和2名女子接受利誘招待至香港旅遊,警方在今年2、3月間,陸續通知11人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依《詐欺》罪嫌送辦。 警方逮獲經營洗錢話務機房郭姓嫌犯等5人,並循線約談提供人頭戶11人,訊後移送法辦。(圖/讀者提供)
裝可憐奏效!詐欺噁男謊稱罹腦癌盼陪伴 女模慘遭騙財騙婚
倪姓女模誤信詹姓男子可以幫她仲介知名旅館、保養品代言工作,還可錄製唱片,在娛樂圈大紅大紫,去年3、4月間先代墊出唱片所需的作業費5萬,不料倪追討廣告酬勞時,詹謊稱自己腦癌住院,盼能「短暫相依」,倪同意登記結婚成為夫妻,直至倪的前妻告訴她,前夫根本不是廣告公司老闆,也沒有住院,始知遭詐,士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詹男。詹姓男子曾因賣帳戶給詐騙集團遭法院判刑,緩刑期間,利用網路查知某購物台倪姓模特兒身分,主動以廣告公司老闆身分聯繫,宣稱認識各大品牌主管,已取得薇閣精品旅館、SK2青春露保養品、三得利蜜露珂納膠原蛋白、沐蘭精品旅館的廣告代理,倪信以為真,以為自己轉錢走紅。倪為了新工作,推掉原來購物台的廣告拍攝工作,準備新迎接「新挑戰」,並依詹指示,陸續拍攝相關影片,還墊付錄製唱片所需的行政費用5萬元,卻遲遲沒拿到廣告酬勞,多次向詹追討。詹為免事跡敗露,假冒銀行理財專員,向倪佯稱,詹已罹患腦癌住院,即將進行開腦手術,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已將名下財產2億1471萬匯入倪的帳戶,希望能「短暫相依」。而倪誤信自己是韓劇女主角,去年5月5日與詹辦理結婚登記,此時,詹的前妻突然現身告訴她一且都是謊言,兩人13天後離婚,倪提告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