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房
」 房產兒子受贈1500萬房產後「態度大變」讓他想撤回 國稅局揭1情況才有可能
為了防止意外發生,不少人都會事先處理好遺囑和房產等事,像事先將名下房地產贈與孩子,然而台北一名長者將1500萬的房產送給兒子,對方卻在受贈後態度大變,不時出言不遜、言語侮辱,這也讓長者忍無可忍,希望能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稅款,對此,國稅局也回應了。據了解,該名長者向承辦人訴苦,表示自己於112年時,將名下價值1500萬的台北市房產贈與兒子,並繳納了贈與稅125.6萬元,將房地辦理移轉登記至對方名下。但兒子在取得受贈房地後,一改受贈前對自己孝順恭敬有禮的態度,經常出言頂撞,還惡言侮辱,使長者感到身心受創,後悔將房地贈與給對方,因此想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稅款。然而房地產已經辦理移轉登記在受贈人名下,因此該名長者除向法院提起告訴,經法院判決確定取得法定撤銷權外,並無法撤銷贈與及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也呼籲,納稅義務人贈與他人財物前應三思,以免產權移轉登記後無法撤銷贈與,影響自身權益。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後,在贈與財產未移轉至受贈人名下前,贈與人得撤銷贈與及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但財產已辦理移轉後,除有法定撤銷原因經法院調查判決確定,納稅義務人不可以任意撤回。國稅局指出,在贈與財產產權未移轉至受贈人名下前,納稅義務人得備齊贈與稅案件撤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如贈與不動產案件須檢附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准撤銷土地增值稅、契稅文件等),向國稅局申請撤回贈與申報,如有已繳納贈與稅者,得辦理退稅。國稅局說明,贈與財產倘已移轉至受贈人名下,僅限於贈與人有法定撤銷權,例如民法所規定贈與人意思表示錯誤、被詐欺或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附負擔之贈與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或對贈與人不履行扶養義務等,撤銷權之事實經法院調查判決確定,據以回復所有權者,始可受理撤回贈與稅申報並退回已繳納稅款。
約定「贈屋養老」!過戶後房產遭女兒變賣 法院逆轉判決出爐
居住在中國北京的張姓老太太已經年過七旬,名下有著一套房子,由於膝下只有一名女兒,因此先前與女兒約定好,自己將房產過戶給女兒,但是女兒要保留自己生前居住在這棟房子的權利,同時女兒還要善盡贍養、善待、安葬等義務。張老太甚至為此與女兒簽訂協議,但沒想到協議簽訂完畢、房屋過戶後,女兒轉手就將房產變賣。而目前,法院也針對這起事件做出逆轉性的判決。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張老太於2021年2月與女兒秦姓女子簽訂一份「承諾書」,雙方約定好,母親張某自願將自己名下的案涉房屋,以無償贈與的方式贈送給女兒秦某,但保留自己有生之年在此贈與住房內永久性居住的權利。除此之外,女兒在接受贈與後,保證對母親盡生養死葬,贍養和善待義務,並且保證母親在案涉房屋內永久居住的權利。為此,雙方除了簽訂承諾書外,承諾書上還蓋有雙方的手印。而沒想到在張老太將房屋過戶給女兒後,張老太便與秦女發生衝突,而在過戶兩個月後,張老太又發現女兒正在試圖將房產賣掉。為了保障自己的養老權利,以及阻止房屋遭到出售,張老太便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對房屋進行異議登記,同時將女兒告上法院,要求撤銷房產贈與。張老太在法院上主張,自己的確承諾將房產贈與給女兒,但女兒同時也要善盡贍養、善待與後事辦理之義務,同時也要維護張老太在房子內居住到臨終的權利。最後法院也判決,女兒秦女的確違反了與張老太之間的贈與協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張老太對房屋的贈與應繫附義務的贈與,根據「承諾書」的約定,所附義務為女兒秦女對母親張女盡到贍養義務,並確保其對案涉房屋的居住權益。而秦女與案外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出售案涉房屋,已經明顯違反贈與合同所附義務,最後判決撤銷雙方簽訂的房產「贈與合同」,女兒秦女應於判決生效10日內,將房產登記至母親張女名下。
不只5億男!北市Q1房產交易每3筆就有1筆是繼承
台中5億男事件引起社會一片譁然,不過根據房仲業者統計不動產交易資料發現,今年Q1全國不動產轉移「繼承」的比例高達25.7%,較去年同期增加7.4%,其中以台北市最高,達29.4%,等於「每3筆就有1筆是繼承」!全台不動產交易降溫,住宅買賣移轉比例從去年Q1的60.9%,減少了11%;不過以贈與和繼承形式做不動產轉移的比例卻有所提升。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分析,繼承占比走高,主要是因戰後嬰兒潮世代,距今已約70年,觀察2022年的全國死亡率為8.89%,達到統計以來的新高點,隨著人口老化逐步凋零,因此繼承不動產的占比也隨之增加;加上戰後嬰兒潮世代經歷「台灣錢淹腳目」的榮景,在房價所得比低的時代,累積不少房地產,使住宅繼承筆數走揚。繼承不動產的比例增加,除了因死亡率增加,也反映多數長輩擔心太早贈與房產,恐導致子孫不孝,或是分配不公等疑慮,因此排斥生前贈與,不如身後循繼承方式分產。而實務上,也常見因為子孫眾多,對遺產的處理沒有共識,則透過法拍來分產的情況。至於贈與房產的比例也有增加趨勢,今年Q1增加了2.6%,各縣市當中,又以台北市贈與移轉占比最高,今年Q1達23.3%。台灣房屋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表示,2022年起,每人的贈與免稅額度從220萬元提高到244萬元,有規劃提早佈局的父母,一般會先透過夫妻贈與後,再轉贈給子女,同年度就有機會達到488萬的免稅額度。若結婚當年,還有多100萬元的免稅額,該年贈與免稅的總額可達688萬元,因此多少促使贈與移轉的占比增加。陳定中提醒,民眾將房產贈與給子女,雖然享有免稅額,但須注意,子女受贈房屋的取得成本,會以公告現值計算,由於公告現值與市價差距頗大,往後子女欲轉售房產時,就可能因取得成本過低,導致房地合一稅飆高,所以也可以考慮贈與現金,再以買賣的方式將房產移轉給子女,以提升節稅效果。
女子再婚受贈房產 未料老公有心理變態傾向只能選擇分開
謝震武主持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節目,日前邀來兩性專家黃越綏、資深媒體人許聖梅、婚顧專家VIVI及劉韋廷律師一同探討「婚前太愛挑,婚後挑太爛,破壞姻緣的二百五行為一大堆?」劉韋廷律師以曾被委託的案件,一名女子婚後受先生贈送房產,卻付出更大代價訴求離婚。許聖梅分享「50歲護理師徵婚,要求身家須達8千萬」新聞,她提及50歲護理師自曝貌美身材好,開出的擇偶條件是現金、有價證券、不動產等,身家要達8千萬才願意嫁,據說還真的有找到對象考慮交往。黃越綏老師說:「以世俗眼光來看,50歲了可能年紀稍大,且一般人甚至可能覺得是物化自己,但她其實是面對現實面對自己的需要,對婚姻的態度坦率告知,就看願者上鉤、不要者回頭。」劉韋廷律師則補充表示:「其實二婚的50歲女子是很有市場性的。別以為男人都喜歡年輕女生,有年紀的女子心理狀態成熟,許多男性喜歡跟這樣的女子相處,彼此都有相處空間。」他分享了委託人的親身經歷,有位60歲高階公務員,名下兩間房產可說是身價上億,與相識的女子表示,「只要結婚,登記當天就過戶一間房給妳。」婚後,先生跟太太說「妳是我的全部,我也給妳了房子,我們夫妻應要有夫妻之實。」沒想到時間久了女方發現先生很不對勁,例如床笫之間先生穿女用內褲、拿口紅塗女方下體、拿紅酒灌女生下體喝掉,甚至會拿美工刀割女方,劉韋廷律師說:「這位先生不菸不酒、假日打打高爾夫,沒想到私下落差這麼大,甚至可以說是心理變態、性虐待的傾向。」當女生不堪被虐待委任律師訴請離婚,男方竟主張送給女方的房子只是借名登記,暫時過戶到女方名下,需歸還給他。劉韋廷律師表示,有時候對方送你房子其實很有可能是在勒索你付出更多代價,因此每個人都需仔細考量。兩性專家黃越綏老師表示,「婚姻非兒戲,提醒大家不要過度浪漫也不要太物化、太現實,自己也接過類似案例,建議要一同看醫生,讓生活走回正常軌道。」
買房送偷情對象養私生女…8年後驚覺被綠了 人夫竟慘遭「正妻+小三提告」
正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中國大陸1名人夫外遇另名女子,還砸下上百萬買房送給小三養私生女,豈料,人夫8年後驚覺自己不是私生女的生父,出軌一事曝光後,還被妻子起訴索回給小三的贈房贈款,小三甚至也棒打落水狗,起訴人夫並索求小女兒未來18年的扶養費,讓為求刺激而偷情的人夫,遭遇人生中最緊張的法律戰。據《華聲在線》報導,與妻子結縭30多年的謝姓人夫,因不甘平淡生活與追尋刺激,在外結識萬姓小三,萬女在2012年生下1女,謝男為此還購買價值百萬的房產讓母女倆入住,並將房子登記在私生女名下。可惜紙終究包不住火,謝男的妻子鄭女在2020年12月發現先生出軌後,同時起訴謝男、萬女與私生女,要求3人全數返還購屋款項約人民幣111萬(約新台幣487萬),與相關利息12萬元(約新台幣53萬)。然而,法院進行親子鑑定時卻發現,謝男養了8年的私生女不是他的親骨肉,而萬女為貪圖謝男錢財,故意佯稱女兒是對方孩子。事後原告鄭女與被告謝男、萬女達成和解,房產與相關款項全數過戶給鄭女。原以為事情就此落幕的謝男,未料妻子在2021年3月,繼續向丈夫、萬女和萬女女兒提起人民幣547萬(約新台幣2,400萬)與相關利息181萬(約台幣800萬)的贈與財產歸還訴訟,並在法院判准後於8月要求強制執行。落得房財兩失的萬女,在2021年6月生下小女兒後,因失去收入來源和獨自撫養女兒,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謝男「一次支付兩人非婚生女兒(小女兒)未來18年的撫養費」人民幣648萬(約新台幣2,850萬),謝男這次則拒絕庭外和解,將由法官審理後裁定結果。據了解,若萬女的小女兒確認是謝男所生,則萬女很可能在這場法庭戰中勝出。
女子面試工作遭雇主「亮槍性侵」 徵才條件超誇張贈房福利曝光
近日一名女網友在社群網站上Dcard上發文爆料,表示自己在桃園中壢一家租屋公司面試時,被老闆亮槍恐嚇,後面甚至還慘遭老闆性侵,女網友表示自己已經在4日報警提告。與此同時,也有網友去翻這間公司的職缺內容,發現內文寫著「功成身退時會獲得公司贈送不動產房屋一間」,超誇張的福利條件讓不少網友也咋舌。日前有網友在Dcard上發文,表示自己在桃園中壢一家租屋公司面試時遭到老闆性侵。這名惡質的老闆以「老闆個人秘書/職代/底薪6萬起」為由徵人,除了基本月薪有6萬元外,還提到說「店業績達成60萬時,獎金6萬、店業績達成100萬時,獎金12萬」,甚至還提及一段「功成身退時會獲得公司贈送不動產房屋一間」如此讓人摸不著頭緒,卻又十分吸引人的福利條件。該公司開出的福利優渥到讓人不可置信。(圖/翻攝自PTT)而這名網友在實際面試的過程中,先是發現老闆的問話內容越來越詭異,像是詢問網友的星座、交過幾個男友。在網友覺得苗頭不對、想要離開時,老闆卻展示自身持槍,甚至表示「牆上有三個彈孔說是教訓員工用」。之後的問題更是越來越誇張,甚至詢問到網友的性經驗。雖然網友多次提及與朋友約好、認為自身並不適合這份工作、想要離開。最後這名老闆以網友「偷看公司機密文件為由」,強抓著網友性侵得逞。在最後網友離開面試公司時,還多次遭到這名老闆傳訊息恐嚇,要他「趕快回來」。網友離開之後,還一直遭到老闆傳訊騷擾、恐嚇。(圖/翻攝自PTT)在網友貼出自己的爆料文之後,也開始有其他網友表示這名老闆過去就曾做過類似的事情,自己好在只是受到老闆訊息騷擾,但當時報警,警察也只對該名女網友表示「只能讓他到案說明,除非他真的對我怎麼樣了才能抓,吸毒也要現場抓到才算」。所以當時該名女網友僅有備案,但當時惡劣的經驗,也讓女網友心理十分不舒服,看心理醫生、吃藥吃很久,最近才好一點。
千萬房產送水果攤!老翁家屬崩潰「他有癡呆症」 老闆曝關鍵文件打臉
大陸上海88歲老翁馬林因年事已高,加上親友長年不聞問,決定過世後要將千萬房產贈與一名「水果攤販」;事件曝光後掀起熱議,同時引發家屬反彈,指老翁患有阿茲海默症,懷疑這並非是老先生本意。對此,水果攤老闆小游(化名)表示,自己照顧馬翁長達10年,受贈房產心安理得,未來也會持續贍養對方。《新民晚報》報導,馬林自從妻小過世後成為獨居老人,雖然有其他親人,但平時對他漠不關心,總要老先生盡早立遺囑,讓他感覺對方只想要財產,幾乎不和親戚往來;由於在樓下擺水果攤的小游和馬翁交情不錯,某次老先生在家跌倒,也是他幫忙送到醫院,加上馬林家人不願照顧,小游只好扛下責任。雖然年事已高,但小游的熱心馬林全都看在眼裡,不僅將對方一家人接到自己家裡住,還大方送出祖傳翡翠、退休金、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73.5萬元)現金,最後更前往公家機關辦理「意定監護」,決定在自己死後,將價值人民幣300萬元(約新台幣1299萬元)的房產,全部交由小游繼承。小游表示,自己照顧馬翁長達10年,受贈房產心安理得。對此,馬林的吳姓外甥女表示,老先生和親友的關係沒有不和睦,但自從2017年他被診斷出罹患阿茲海默症後,態度就一百八十度大轉變,變得不喜歡和親戚來往;至於馬林跌倒後由小游照顧一說,吳女表示,當時馬林是由家屬送到醫院,後來卻被小游擅自接出院,事後親友登門探視,也被老翁轟出大門。吳女指出,馬翁把財產交給小游,家屬一直都知情,也沒有多做干預,然而這次「贈房」是透過新聞才得知,家人擔心這並非出自老先生本意,才會提出質疑。針對家屬說法,小游日前出示「遺贈扶養協議」文件,強調自己照顧老人長達10年,獲贈財產心安理得,他會繼續履行贍養義務,也不排斥老人親屬前來探望。
「千萬房產」全歸水果攤販!老翁遺囑引爭議 親友出面說話了
中國大陸近日一名88歲老翁馬林,因為年事已高,加上親友對他不聞不問,因此選擇立好遺囑,過世後要將千萬房產全都給一名「水果攤販」,這起事件被媒體曝光後引發熱議,如今連家屬也表示,是在新聞報導後才知道有「贈房」的事情,同時也擔心患有老人痴呆症的馬林,並沒有意願要將名下房產交給「水果攤販」,雙方各說各話。先前媒體報導,馬林自從妻小過世後就成為獨居老人,雖然有親戚,但大多數都要他提早立好遺囑,希望能分到一些財產,於是與親戚都不相往來,所以沒有甚麼朋友,因此和家樓下水果攤小由一家人關係相當不錯,直到有一天,馬林在家摔倒昏迷,也是由小游送到醫院的,而且當小游打電話給馬林家人,大家不是推託走不開,就是沒空,只好扛下照顧馬林責任,白天顧店、晚上到醫院陪伴,直到馬林出院。小游的善心馬林全都看在眼裡,不僅將小游一家人接到自己家裡住,還跑去公家機關辦理「意定監護」,等到自己死後將由小游繼承300萬(約新台幣1299萬元)的房產,親戚一毛錢都拿不到。馬林外甥女。(圖/翻攝自中新網微博)陸媒將這起事件報導出來,馬林親友昨(24日)首次做出回應,外甥女吳女表示,馬林和親友之間的關係其實並沒有不和睦,但自從2017年馬林被診斷出患有老人癡呆症後,他的態度開始有了轉變,至於馬林送醫後由小游全程照顧一說,吳女表示,當時馬林是由家屬送醫院照顧,不過卻搶先被小游接出院,事後親友登門拜訪時,卻被馬轟出大門。對於馬林將名下財產、金銀首飾等送給小游一家人,吳女表示家屬一直都知情,也沒有多做干預,至於「贈房」一事則是透過新聞才得知,他們擔心事有蹊蹺,將房產贈與小游並非馬林本意。
7旬房東出租空屋「死後還送房」 親曝:房產太多回饋社會
租房還能送房子?彰化一名7旬老翁在臉書租屋社團PO文,表示只要承租他的房子,每個月準時繳房租,等他死後就將房子送給租客,貼文一出吸引網友關注,紛紛留言質疑真假。日前一名陳姓老翁在臉書社團「台中自住買賣討論區」PO文指出,自己已經72歲,活不了多少時間,而自己在彰化北斗有棟3層樓的透天別墅空著沒人住,屋齡約25年,建坪則約70坪。希望能以每個月9000元的租金將它租出,「阿伯今年72歲了,活在這個世界上也不會很久了,誰來租我的房子,阿伯死後就把這個房子送給誰。」陳姓老翁甚至大方留下電話、物件地址等資訊。該則訊息釋出後,引起大量網友關注,許多人果然致電詢問細節,據《ETtoday房產雲》報導,陳翁表示,自己年輕時靠著做法拍起家,賺了億萬財富,更擁有許多房產,但是這些東西他死後也帶不走,加上他深知現在買房很困難,才會希望以這樣的方式回饋社會,將名下的房產轉讓給年輕人,而他的女兒會繼承他的共同基金,所以也不必考慮到兒女繼承的問題。日前有名7旬老翁將房子資訊PO上網出租,並表示死後房子就送給租客。(圖/翻攝自臉書/台中自住買賣討論區)根據內政部「簡易生命表」資料顯示,72歲的人平均餘命約有15年,若按照陳翁所述,每月準時繳交9000元租金,過世後就將房子過戶給租客,等於房客僅需付出162萬元就能獲得一棟透天厝,確實相當划算。另外,據《民視新聞網》報導,其實陳翁有3個方案,第一是,月租9000元,第二是月租2萬元到陳翁過世後就送房,第三是簽30年合約,時間到房子就是租客的。另外,發現陳翁當時也是以法拍方式取得此地上物,而土地所有權則是國有財產局的。有房仲提醒,房客受贈房屋,多數還須負擔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費用,不見得每個人都負擔得起,交易前恐怕得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