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物罪
」侵占國軍64箱副食罐頭分送親友 海巡署中校參謀主任被判3年
前海巡署第10岸巡總隊(馬祖岸巡隊)參謀林佑柏等5名職業軍人,在2022年涉嫌侵占64箱國軍副食罐頭,換箱後以交通船偷運回台。士林地方法院12日判處林男3年有期徒刑,並沒收不法所得3萬餘元;另對於4名涉案軍人,上士張菀宇判刑2年8個月;上士曾鈺婷判刑1年3個月,緩刑4年,應支付公庫5萬元;士官長余宗衡判刑1年3個月;後勤官少校曾威仁判無罪;林佑柏指示收貨的鄭姓、潘姓2名友人因涉犯搬運及收受贓物罪,各判刑5個月、3個月,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檢警調查,林佑柏在2021年9月至2023年5月擔任參謀主任,知曉年度撥補的副食罐頭未用罄,且即將過期,在前年1月、4月、10月期間,分別侵占22箱、15箱及27箱,並指示上士張菀宇、曾鈺婷調換紙箱,由士官長余宗衡、少校曾威仁載到南竿福澳港碼頭,以「台馬之星」交通船運回台灣本島,並安排鄭、潘2人收貨,再分送給林男的前妻等多名親友。2023年3月時,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要求馬祖岸巡隊清查罐頭數量,因此發現這起弊案,林男等被告均承認犯行。士林地檢署認為7人貪圖小利,嚴重損害岸巡人員形象,分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用財物罪以及刑法的收受、搬運贓物等罪嫌起訴,考量被告均已自白、繳回犯罪所得,各不法所得皆低於5萬元,建請法院減刑,士林地院12日宣告判決。
多間大廟受害!2男「請神不還」 警救出27尊神像…禮堂秒變萬神殿
神也落難!新北市許姓男子與苗栗縣黃姓男子,以替自家神明祝壽為由,到新北、雲林、彰化、苗栗、台南等宮廟「請神」,卻都逾期未歸還,讓包含南鯤鯓代天府、麻豆代天府、下營上帝爺廟、麻豆太子宮等知名宮廟廟方心急如焚。所幸警方今(30日)成功破案,救出27尊神明。據悉,兩人15日南下台南後,先後到麻豆太子宮、麻豆代天府、下營上帝爺廟、南鯤鯓代天府,請回太子爺、二上帝、池王爺。但廟方1個禮拜後見兩人遲未還神,且打電話也連絡不上,立即報警求助。警方掌握相關情資及監視器後,發現兩人留下真名,但給假的電話號碼,且他們除了在台南犯案,還到雲林、彰化等地作案;經通報轄區得知各地都有受害者,立刻組成專案小組偵辦,調查這起跨縣市、連國定古蹟「台灣王爺總廟」南鯤鯓廟也受害的請神侵占案。專案小組先鎖定許男,發現他已因他案被新北蘆洲分局查獲入監服刑,後續調查並掌握黃男住處及贓物藏放處後,在29日兵分2路,逮捕黃男與另名同姓男子,並起出包含台南4宮廟在內的27尊神像。警方發現,許、黃2人得到神像後,以數千元不等價格交由另名黃男收贓,待退神儀式結束、整修神像後,黃男再把神像賣給不特定人,但黃男供詞閃爍、避重就輕,警方除以侵占、贓物罪送辦,也將繼續深入調查。
竹東警方破獲連續竊盜解體廠! 偷車賊及銷贓嫌犯雙雙落網
竹東地區去年12月下旬,陸續發生多起機車失竊案,引起當地居民的警覺,竹東分局隨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追查案情,最終發現竊車幕後黑手謝姓男子,且其還是慣竊犯,短短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就竊取5台機車,在專案小組努力下於日前逮捕謝男,並且還成功追查到其銷贓途徑。竹東分局指出,調查人員發現,在網路上有1名自稱王姓男子以5000至6000元不等價格,低價向謝男購買數台無牌機車,然後再將這些機車的重要部件如排氣管、引擎等拆解後販賣。為了打擊這起機車連續竊盜案,竹東警方與苗栗警方合作,於5日聯手至苗栗縣三義鄉逮捕收受贓物的王姓犯嫌,並在王嫌的家中查獲8支排氣管、2台引擎、砂輪機及拆卸工具等物品。警方發現,被竊的機車車身或引擎上的識別號碼部分已被刮除,使得警方難以識別贓物,偵辦難度大大提升,經過訊問後,涉案的王嫌將依《竊盜罪》和《贓物罪》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警方同時呼籲,民眾在網路平台購買二手物品時,應留意貨物的相關證明,以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物品,從而誤收受竊盜贓物。
員工偷走上百瓶高檔紅酒…「跳樓價甩賣」虧爆 老闆氣瘋罵:不識貨
一名擔任清潔工的35歲劉姓男子,平時負責幫忙張姓老闆打掃住處,怎料期間竟心生歹意,利用職務之便搬走老闆上百瓶的高檔紅酒及高梁酒,得手後以每瓶500至3000元不等的低價,脫手賤賣給酒商,張姓老闆得知引狼入室後,氣到怒罵劉男「不識貨!」據了解,張姓老闆2月27日向警方報案,指家中上百瓶紅酒、高梁酒遭偷竊,估算損失高達20、30萬元,懷疑是來家中清掃的劉姓員工所為,警方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循線展開追查。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劉男行竊成功後,便前往高雄市左營區中華一路上的某家老酒收購行轉賣牟利,員警隨即出動趕抵該家酒行,當場起獲高檔紅酒105瓶、三節高粱配酒11瓶、5公升金門大高酒2罈及金門陳高禮盒1盒等贓物。警方追查得知原來劉男行竊得逞後,以每瓶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金額,低價賣給酒商,經員警持續追緝,昨(3日)晚間11時許終於在台中市北屯區的總站夜市逮獲劉男,進一步調查才發現,劉男不僅涉及竊案還被通緝中,訊後將劉男依刑法《竊盜罪》送辦,另外涉嫌收購贓物的酒商則依《贓物罪》一併移送。對此,張姓失主透露,遭竊走的高檔紅酒中最貴一瓶要價2、3萬元,但卻被劉姓員工「下殺1折」跳樓賣,惱怒大罵劉嫌「不識貨!」
屏東梅花鹿綁架案偵破 「1隻1萬塊」!買主看新聞慌自首逮2竊嫌
屏東恆春知名「鹿境」生態區27日發生竊案,嫌犯趁著颱風夜凌晨潛入偷走2頭剛出生小鹿,目前雖然已經尋獲2隻小鹿,但其中1隻不幸失溫死亡。警方循線逮到潘男、陳男2嫌,他們供稱買家下單以每隻梅花鹿1萬元價格購買,才會鋌而走險;後續買家看到新聞驚覺買到贓物,跟警方自首提供訊息逮捕2人,全案依《竊盜罪》移送。警方表示,27日杜蘇芮颱風過境恆春半島,風雨不斷,民眾報案指稱園區梅花鹿遭人捆綁後棄置地上,經清點發現2隻小鹿遭竊。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犯嫌為潘姓及陳姓男子,循其逃逸方向積極查緝。接著28日中午警方獲報,民眾稱恆春鎮山腳路「撿到」2隻小鹿,經該園區指認確為遭竊之小鹿。雖然小鹿被找到,但其中1隻因為失溫不致,另1隻則相當虛弱。警方深入追查發現,原來買家看到媒體報導發現小鹿失竊,驚覺買到贓物,主動自首聯繫歸還,坦承以每隻1萬元代價「訂購」,後續將依《收受贓物罪》、《違反動保法》移送;警方依買家提供訊息,今日則持拘票將2竊嫌潘男及陳男拘提到案,全案詢後依《竊盜罪》送辦。
恆春梅花鹿颱風夜被綁…2嫌每隻1萬賤價賣 買家看新聞才知是贓物慘了
屏東恆春知名「鹿境」生態區27日遭竊,有心人趁著颱風夜潛入,抱走3隻梅花鹿,其中1隻疑因體型太大,慘遭綑綁後丟在路邊等死;另2頭剛出生小鹿則被帶走。恆春警方調查,39歲潘嫌、29歲陳嫌因有買家以每隻1萬元價格下單買鹿,才會闖入園區行竊;而買家看到新聞後驚覺買到贓物,雖主動聯繫歸還,仍遭移送法辦。回顧案情,中颱杜蘇芮27日來襲,當時竊賊摸黑潛入園區選定3隻梅花鹿,將其中2隻小鹿綑綁後拋出牆外,另1隻疑因體型太大帶不走,遂將其隨意棄置地上任由風吹雨打,幸好工作人員及時發現進行搶救;但遭綁走的2隻剛出生小鹿下落不明。園方確認監視器畫面後,確認竊賊入侵綁走梅花鹿,趕緊報案。警方獲報後,懷疑有特定人士向竊賊下單,才會潛入園區行竊,經2天查緝找到「訂購」的男子;男子坦承向友人買鹿,但不知竊嫌竟然是採取偷竊方式潛入鹿園。警方擴大調閱監視器,鎖定犯嫌為潘姓及陳姓男子,循其逃逸方向積極查緝,今(29)日持拘票將2人拘提到案,全案詢後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警方初步調查,2頭幼鹿遭竊讓園方損失約40萬元,然而2賊得手後,竟以每隻1萬元的價格賤價出售。另一方面,買家以低價購得2頭幼鹿後,看到新聞才驚覺自己買到「贓物」,嚇得急忙主動聯繫並歸還,但仍警方遭依收受贓物罪、違反動保法移送法辦。
山老鼠盜採2噸肖楠木 檢警布線1年破獲一條龍起訴7人
宜蘭檢警與林務局去年接獲情資,有山老鼠集團在北橫山區盜伐珍貴林木,經1年跟監蒐證,今年3月底破獲謝、張等人組成「跨縣市的」山老鼠產銷一條龍犯罪集團,鎖定台灣肖楠、扁柏、牛樟等貴重林木盜伐獲取暴利,共盜伐2噸(2000公斤)肖楠等木材,市價約220萬元,宜蘭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森林法》起訴7人。保7總隊第4大隊去年接獲情資,指北橫山區有山老鼠集團專挑台灣肖楠、扁柏、牛樟等貴重林木盜伐獲取暴利,報請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韓茂山指揮偵辦,保7總隊、宜蘭縣警三星分局、林務局羅東林管處組成專案小組,經1年長期蒐證分析,今年3月密集日夜監控,發現山老鼠集團採盜伐、銷贓一條龍作業模式,收贓者為該集團中獲利最鉅者。專案小組認為時機成熟,今年3月26日兵分多路,前往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等8處同步搜索,於新北市三峽區某木藝品店現場,當場查獲張姓收贓業者正與車手交易,收購由北橫尖石山區砍伐的珍貴林木。檢方認為謝嫌等人涉犯《森林法》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而使用車輛搬運贓物罪嫌,藝品行張姓父子涉犯《森林法》之故買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嫌,全案今偵結提起公訴。檢警呼籲,民眾竊盜、搬運、收贓之森林主產物是貴重木,依法加重其刑至1/2,還可併科2000萬元以下之罰金。
翡翠詐騙集團2/手鐲黨主席成騙徒搞失蹤 同夥1輕生1被逮
在大陸一間珠寶公司擔任董事的L小姐(化名),8年前來台灣拓展市場,向大陸進貨後再透過中介人對外銷售,2020年時她認識了在臉書創立「手鐲黨」的陳男,並與他進行合作,沒想到竟因此踏入詐騙圈套,目前共有5名業者的珠寶及翡翠被詐騙團夥騙走、流入當舖,損失上億元。本刊調查,手鐲黨是陳男(51歲)於2014年創立的臉書社團,是一個手鐲買賣交流平台,所有想買賣手鐲者都能在此平台上互動,目前有2萬8千名成員,在業界頗有知名度,但陳男去年被控訴詐騙後即神隱消失,至今無消無息。L小姐說,陳男負責中介銷售珠寶,銷售狀況原本都很正常,直到去年6月他借出去一條市價400萬元的翡翠珠鏈,買主只願出370萬,「成交後陳男遲遲未將尾款交給我,後來我不斷催促,他才返還部份貨款,但其中100萬元被他挪為己用,至今不願還給我。」除了陳男的銷售出現狀況,和L小姐合作的中介王女(56歲)及陳女(50歲)也都有問題,因為他們幾個人借出去的貨竟然都流入同一間當舖,且其他珠寶商也有相同遭遇。L小姐懷疑王女和陳男、陳女共組詐騙集團流竄翡翠圈,且為了降低損失只好與友人去當鋪贖回貨品。(圖/讀者提供/CTWANT合成)L小姐發現她的貨品都在同一間當鋪內,心中就已起疑,更察覺王女、陳男2人都與陳女有暗中互動,懷疑3人「勾串」組詐騙集團,專門在珠寶、翡翠圈流竄,用詐術取得被害人信任進而行騙,目前已有5名被害人對他們3人提告業務侵占、詐欺罪,希望法院替他們主持公道。看著眼前這批好不容易從當舖贖回的貨品,L小姐說市價就要1千多萬,她拿起一條翡翠珠鏈,每顆珠子看起來均光澤透亮,水水的色澤中帶著綠光,市價約8百萬元,另外2顆翡翠厚度夠、色澤綠,市價約3百萬元。L小姐的貨品雖然贖了回來,但想討回全部損失恐怕很難,因為陳女身背3案通緝,上月3日晚間8點在三重六張街吃流水席時被逮,已解送歸案;王女今年2月11日在租屋處輕生,倒臥房間床上,身體已僵硬無呼吸心跳,已明顯無生命跡象,無外傷或外力撞擊等痕跡;至於陳男早就逃之夭夭,杳無音訊。對於翡翠、珠寶詐騙案,律師林明忠表示這在國內並不常見,因為借貨通常從幾十萬元到百萬元,得先從小額的貨品慢慢開始,必須取得一定的信賴力度之後才能一次將魚池的魚一網打盡。律師建議當事人可對嫌疑人提告業務侵占,「因爲我委託你去賣東西,不是委託你去典當,你沒有權限卻把珠寶當掉,就是佔為己有,符合侵占罪要件。」律師林明忠指出,翡翠、珠寶詐騙案都以小額開始,取得被害人一定信任後再一網打盡,而詐騙嫌犯能輕鬆到當舖典當,是因為現行法令過於鬆散,審查機制不夠嚴謹。(圖/黃鵬杰攝)林明忠指出,詐騙集團肆無忌憚取得贓物後,能立即到當鋪套現,那是因為當鋪法令很鬆散,審查機制也不嚴謹,犯嫌容易得手,但若被害人想提告當舖業者收受贓物罪並不容易,因為過去類似案例被起訴的機率相當低。對此,本刊致電給手鐲黨陳男,他喊冤自己也是受害者,當初基於一定的信任借貨給同行,怎知對方竟把貨品拿去典當,「我在這行做了10年,頭一次遇到騙子,講話果真一流,利用『養套殺』手法,一件兩件三件成交都沒問題,後來開始拖延、有去無回,結果東西根本沒賣掉,都拿去典當套現,害我被貨主提告,負債累累。」陳男表示,「我有誠意想跟貨主解決,也慢慢在處理了,只是被陳女害到名聲全毀,連生意都不用做,原本臉書創立的社團『手鐲黨』,我也不敢再出沒了,光我知道就有8-10個受害者,王女也因為背負千萬債務,過年期間想不開在家中輕生。」
台南珠寶大盜豪宅竊走百萬珠寶「10萬賤賣」 收贓業者慘了
台南市出現擅闖豪宅空門的珠寶大盜,安平區平豐路上1棟別墅21日晚間7時許遭盛姓嫌犯潛入偷走價值上百萬的珠寶首飾,隨即以10多萬轉手賤賣中西區1家珠寶店,戴姓業者再以50多萬轉賣,警方25日下午在北區一家汽車旅館將盛嫌逮捕,將他依照竊盜罪嫌送辦,收贓的戴男另依贓物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安平區平豐路上蕭家豪宅遭竊賊鎖定,33歲盛嫌觀察屋主21日晚間7時許外出不在,以徒手打破門窗玻璃,摸黑潛入4樓主臥室,偷走價值上百萬的珠寶首飾。蕭家遭竊走百萬珠寶,驚怒報警。(圖/讀者提供/中國時報程炳璋台南傳真)盛嫌得手後,將珠寶以10多萬賤賣至中西區一家珠寶店,業者再以50多萬轉賣牟利。蕭家21日當晚外出參加廟會建醮辦桌活動,回家竟發現自家遭入侵,更慘的是屋內財務被搜刮,包括戒指、項鍊、手錶等珠寶首飾都不翼而飛,驚怒交集報案。屋主雖在屋內安裝監視器,卻因竊嫌作案過程未開燈,漆黑一片,臉部辨認不清。豪宅遭入侵失竊,附近住戶都感到恐慌,擔心竊賊不落網,下次就輪到自己家。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4天,查知盛嫌不敢回家,躲在北區1間汽車旅館,25日將他逮捕歸案,竊得的珠寶卻已幾乎全脫手,在他的行李內查獲僅剩的幾支被害人手錶。他坦承行竊並透過下游珠寶商家銷贓。警方循線找到收贓的戴男,業者卻不願配合陳述實情,除了將盛嫌依照竊盜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外,再依贓物罪嫌將業者送辦。
張大千贈黃君璧「春山雲瀑」29年後現身香港拍賣會 李敖獄友劉辰旦遭告收贓
國畫大師張大千生前送給好友黃君璧當生日禮物的畫作「春山雲瀑」圖,1990年在黃家失竊,結果29年後竟出現在香港蘇富比秋拍型錄中,黃君璧女兒據此提告提供拍賣畫作的政治受難者劉辰旦贓物罪,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今(15)日認定贓物罪已過追訴時效不起訴處分,但是現年已過80歲的劉辰旦因一直持有贓物,符合《洗錢防制法》持有他人特定犯罪之物,遂改依洗錢罪嫌起訴劉。當年張大千將畫作「春山雲瀑」圖送給同是國畫大師黃君璧的生日禮物,畫上還有「君璧道兄祝壽」的落款,但1990年,黃君璧在台北市大安區的住家連續遭到小偷行竊,2天內被偷了10次,包括蔣宋美齡、徐悲鴻畫作及張大千的春山雲瀑圖均一併失竊。2019年這幅失竊已有29年的畫作「春山雲瀑」圖,卻突然出現在香港蘇富比的2019年秋拍型錄中,起拍價3800萬港幣(約1.5億台幣),黃君璧的女兒黃湘詅經友人告知消息,立即向北檢提告奔走要保住亡父的禮物,檢方透過蘇富比在台代理,發現春山雲瀑圖的原始提供者是年過80的劉辰旦。不過,檢方找到經營畫廊的柯姓業者,證明該幅名畫是由男子黃宗凱所偷竊,黃男在1992年曾詢問他是否有意購買春山雲瀑圖,遭他拒絕,後來劉辰旦在1995年以150萬元向收藏家陳相乾購買取得春山雲瀑圖,並邀他欣賞,當時他就告知這幅畫是失竊贓物,但劉辰旦表示會負法律責任。劉辰旦是台大法律系畢業,曾經與作家李敖在綠島監獄服刑時同為室友,他到案後否認收買贓物,表示當年陳相乾有出具來源保證切結書,因為他認為並沒有購買贓物。檢方為追查真相,到國家圖書館複印了當年黃家竊案的所有報導資料,同時,劉辰旦也精通書畫,對張大千畫作極有研究,應當知道春山雲瀑圖的交易價格在2000萬元以上,150萬元收購根本不合理,因此認定劉辰旦收受贓物。但因劉辰旦收購贓物的行為已經超過追訴時效,檢方只能不起訴處分,不過,劉辰旦自1995年持有春山雲瀑圖直到2019年,符合《洗錢防制法》持有他人定犯罪之物,因此依洗錢罪將他起訴。
後指部中校盜賣1500片口罩 獲利8千元貪汙起訴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中校軍官李志交,涉嫌利用督導新北市一家「口罩國家隊」工廠生產口罩機會,找上士張政陽搬貨,2天內偷走片口罩1500片,事後將其中1千片口罩賣給旅遊業友人,獲利8000元,案經國防部接獲檢舉調查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今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起訴李中校、另依《刑法》贓物罪嫌起訴張上士。由於張、李均在押,北檢今天(28日)移送台北地院審理,據了解,李始終否認犯行,而張則認罪,張並當庭向檢察官哭訴,他只是單純幫李搬貨,沒有分到口罩,更不知道這樣是犯下重罪,他十分後悔。檢方起訴指出,後指部中校李志交今年2月被調派至新北市某工廠負責督導生產外科、醫用口罩時,涉嫌指示上士張政陽搬運口罩,分別於2月23日、24日2天,共偷走1500片的醫療用口罩。李事後將其中1000片口罩賣給旅遊業友人8000元,另500片口罩下落不明。檢方查出,有軍方人士表示,李在單位內原本就是問題人物,早在陸軍時就是因為債務問題叢生,才被調往台北市後備指揮部,未料又因為在營外私自兼差遭受處分,被調往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但是似乎仍有個人債務問題未解決,多次遭到單位關切。國防部後指部接獲檢舉後,8月1日已先將李暫調苗栗地區擔任科長,同時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協助檢調單位清查實際口罩被偷數量以及去向。檢調8月11日約談李、張2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獲准。李、張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最輕可處10年徒刑。但因李的犯罪所得不到5萬元,依法可以減輕其刑。
「15天後一定會回來」 義大利逃獄二人組最後竟然…
在義大利發生一個特別的案子,根據當地報紙報導,羅馬瑞比比亞監獄在6月2日時,有2人逃獄,一個是40歲的達巴得(Davad Zukanovic)及46歲的利魯(LilAhmetovic)。經確認監視器後發現,2人在凌晨3點將窗戶的鐵條切斷,使用消防水帶降落到中庭後,用美工刀切斷有刺鐵絲後逃出外牆,不過看守人員完全沒有發現,直到早點名時才發現異狀。看守人員在檢查房間時,也發現2人遺留的紙條「我們有不得不解決的急事,必須回去保護小孩不被捲入犯罪事件中,一定會回來,等我們15天。」2個人是因為詐欺及收受贓物罪而被關,刑期要到2029年才結束,而且倆的妻子也被關在同一個監獄內,只可惜過了約定的15天,都沒有回來,警方也進行搜索中,預計倆人的刑期在被逮捕後,將會延長5年。
國家口罩隊員工監守自盜 偷1.4萬片口罩轉賣牟利
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政府徵用許多組成口罩國家隊,讓台灣民眾能夠以穩定的價格買到口罩,不過卻有一名口罩國家隊工廠的黃姓女員工,利用職務之便監守自盜,拿走1.4萬片口罩,以每片3元的價格賣給印尼雜貨店,得手31,500元。康匠主管在進行盤點時,發現口罩數量出現問題,因此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黃姓女員工犯行,因此將她停職並且報案。據了解,該名黃姓女員工是在北台灣產能最大的康匠公司擔任作業員,自從公司加入口罩國家隊後,產線變為24小時作業,她則被分配到大夜班,覺得因為疫情嚴重,大家都非常需要口罩,因此動了壞念頭想要再多賺一筆。從4月7日起,4度晚間10點多工廠無人看管時,先將已經裝箱的口罩放到地下室,接下來趁休息期間騎車載著口罩到印尼雜貨店,一共拿走1,4000片口罩,以每片3元的價格賣出1,0500片,雜貨店的王姓老闆娘則以每片5元轉手販賣。警方在黃女家中找到剩下的3,500片口罩,並且查扣王姓老闆娘店裡面的5406片口罩,一共追回8,906片口罩,並在訊後依照竊盜罪、受收贓物罪嫌、傳染病防治條例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黃、王2人函送偵辦。
港女命案凶嫌延後來台投案 被害家屬逾時無法申請補償
轟傳港台兩岸的港女命案,發生迄今已逾2年,依據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被害人家屬可向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且法務部早已指示士林地檢署、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積極協助香港被害人家屬,然而申請犯罪被害補償的時效僅有2年,至今被害人父母均未提出申請,已逾法定申請時限,確定無法獲得補償。根據我方檢警調查,2018年2月8日,凶嫌陳同佳偕同潘姓女友自香港來台旅遊,2月13日入住北市某旅店,陳男2月17日於旅店房內殺害女友,翌日將女友裝進行李箱內,棄屍在北捷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陳男隨即於案發後搭機返港。由於陳男返港後將被害女友相機、手機、台幣變賣,並盜領1萬8500元港幣,因而被香港警方循線以竊盜等罪逮捕,而我方則於2018年3月尋獲被害人遺體,解剖確認被害人懷有身孕,是遭勒頸致死,遂由士檢依殺人罪通緝陳嫌,且無限期追訴陳嫌殺人犯行。由於陳男犯罪地在台灣,港方無法追訴其殺人罪,最後以2件竊盜罪、1件處理贓物罪控訴陳嫌,士檢雖曾多次請求港方進行司法互助,因港方未接受,陳男嫌已於去年10月23日出獄,雖然出獄後宣稱願來台投案,不過日前又透過熟識的牧師表示因新冠肺炎疫情嚴峻,要等疫情平穩後再來台。士檢去年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將申請表送交被害人父母,卻未收到回訊,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被害人父母可申請法定撫養義務、精神慰撫金、殯葬費最多共310萬元,但該法也規定時效係自知悉有犯罪被害時起2年,如逾時就不能申請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