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工作
」 勞動部 霸凌 謝宜容 職場霸凌 屏東血汗炸雞1/麥味登同集團!炸雞大獅爆勞資糾紛 超時賣命0休假無勞健保
知名餐飲品牌「炸雞大獅」與早餐界龍頭「麥味登」,同隸屬於揚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創立後快速發展,國內直營及加盟店總數逼近百間,近年更插旗東南亞多個國家,近期台北市某加盟店卻爆出資方違反多項勞基法,離職員工權益受侵害後,決定出面曝光相關惡行盼相關單位重視。該加盟店位於台北市中山區,離職員工小國(化名)指控,他自2022年5月入職,但工作超過2年,資方從未依規定替員工投保勞健保,入職時雖曾向老闆多次反應相關疑問,當時得到的回應竟是「公司未滿5人不需投保」,且聲稱「自行去餐飲工會投保也一樣」。由於沒有勞保等社會保險,小國也收到國民年金保費繳款單,兩年來都自行繳納。「我實際的工時跟班表排得幾乎不一樣,經常被要求加班還拿不到加班費。」小國苦笑表示,除勞健保權益受損外,資方甚至不讓員工打卡,好讓他們可以無償為公司「付出」,他自入職以來從來沒有打過卡,如何判定準時與遲到全憑老闆心情。該加盟店未依規定替員工投保勞健保,勞保局經查屬實予以裁罰。(圖/民眾提供)在血汗環境下,超時工作已變成常態,小國透露,直到2024年7月離職前半年,他每日平均工時都落在10小時左右,從來沒有拿過任何加班費,也沒照勞基法第35條規定「每工作4小時,需休息30分鐘」,每月薪資更是誇張,即使面試時已談妥薪酬,但入職後承諾全跳票,實拿薪水竟是勞動部規定的最低基本工資。「最長連做10天,更不曾讓我休六日。」小國無奈表示,高工時壓榨外,就連休假權益也受損,老闆完全藐視勞基法「做一休一」,每7天要有2天休息的規定,簡直將員工當牛馬壓榨。「替他賣命這麼久真的很心寒.」小國提到,他離職後覺得過往的委屈不該就這樣吞下,向老闆索取薪資明細卻始終拿不出來,10月30日雙方召開調解會,資方卻拒不賠償,調解未果,小國則憤而向勞保局提出檢舉。離職員工小國不甘心權益受損,向資方提告詐欺要求相關賠償。(圖/讀者提供)勞保局調查後,確定資方未依規定替員工投保勞健保已嚴重觸法,資方11月8日收到相關公文後竟神隱搞消失,至今仍聯繫不到人,小國也決定訴諸法律,針對薪資認知落差及勞健保投保遭誤導提出詐欺告訴,以保障自身權益。遭指控的炸雞大獅加盟店負責人陳先生表示,當初是小國提出不要勞健保,要換成現金補貼,沒想到離職後會拿此事出來反咬,資方已受到勞工局調查,確認違規屬實並依法繳付罰金。陳男坦承並沒有替員工投保勞健保,也未依規定讓員工打卡,僅以書面紀錄出缺勤及加班工時,而缺人手時就會加班,且看班表就可以知道是上8小時還是10小時。至於老闆娘是否有對員工辱罵,陳男氣憤表示「如果有,他早就不做了不是嗎?」若他在職場上受到委屈,應該早就離開,而不是做了快2年,事後鬧翻才來秋後算帳。至於炸雞大獅總公司稍早也發出聲明回應如下:有關北市松江加盟店勞資糾紛案件,說明如下。該加盟店自12月01日起歇業並已經解約,加盟主在營運期間未依規定投保部分,勞保局已逕行裁罰。總部在教育訓練與營運輔導時,皆有針對勞工聘用的相關法規進行說明與提醒,以維護雇主與勞工的權益。
教師壓力大、責任重!身心醫嘆「患者診間掉淚」:遭學生恐嚇攻擊、對校方失望
台中某國小今年3月發生一起師生衝突案,小六生持樂樂棒球棒打傷老師,學生隔日道歉態度不佳,老師事後報警處理,直至6月老師與家長達成和解,7月家長又申請「教師不當管教」校事調查,引起各界譁然。對此,衛福部桃園醫院精神部主任王紹丞醫師就指出,他曾診治過多名教師,十分感慨現在老師需承擔龐大的責任及壓力。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王紹丞提到,他曾遇到一名國中老師,對方在診間中聲淚俱下,無助地表示班上學生不僅未遵守課室規則、不認真上課,更對他進行恐嚇、攻擊,這讓他感到極度恐懼和焦慮,加上學校的相關處置讓他失望,使他接連出現做惡夢、情緒失控、緊張到心神不寧等身心症狀,導致他忍不住開始思考是否要放棄教職。王紹丞接著說明,當人們經歷或目擊或知曉親友遭遇死亡、重傷或性暴力等創傷事件時,可能會出現如不自主反覆回想創傷、睡眠問題、過度警覺、易怒、迴避特定人物和場景、以及持續感到恐懼、憤怒或罪惡感等創傷反應,此時稱為「急性壓力反應」。值得注意的是,若這些困擾持續超過1個月,則可能發展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王紹丞感嘆,在這件事情中,雖然老師承擔了相當大的壓力,然而事件總有多種面向,而在當前教育現場的複雜背景下,親師生間的理解、關係和行為調整也格外困難,「如果我們不能有效地將注意力重新聚焦於家庭、教育和兒童成長,相似的問題可能會不斷重演」。王紹丞強調,台灣近來每年僅有12至13萬人出生,未來各行各業都將面臨缺工危機,「口頭講不體罰、要正向教養、把責任歸給老師很簡單,但究竟這整個社會家庭願意投注多少資源做這件事情,包括父母超時工作,孩子缺乏父母陪伴而導致的童年教養品質不佳」。「這應該不會是師生衝突的最後1次」王紹丞直言,但如果每次衝突都反映出系統性的挑戰和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讓更多的人願意關注這個議題,「那也許我們遲早能找到終止這種事情的方法」。另外,從2023年的「台灣中小學教師工作快樂情形大調查」數據來看,全台灣中小學老師有30.1%的快樂指數僅在4分以下(滿分10分),並有超過一半的教師壓力指數在7以上(滿分10分),而台灣教師平均的工時是10.2小時,也就是說,教師下班回家後,仍要繼續處理學校事務。針對造成老師不快樂的原因進行深入調查,在國小教育階段中,其前5名為:學生家庭功能不彰,常有家長與學生無法溝通,卻盼望老師能管教;給老師的期待太多,但專業支持太少;教育政策太多,老師無法負荷;各部會政策要求太多(如性平、霸凌等);下班後仍需處理學生事務,無法兼顧家庭生活。
公車事故頻傳都有「超時駕駛」 議員批北市府負起缺工責任
近來公車事故頻傳,11月29日台北市又發生公車追撞4輛停等機車,雖疑因駕駛身體不適吃感冒藥恍神釀禍,但國民黨市議員曾獻瑩調閱資料發現,司機事發前3天均超時駕駛,且北市公車駕駛缺工嚴重,導致司機疲勞駕駛,市府也應負起責任,不該讓駕駛背負這麼大的責任。曾獻瑩3日赴市政總質詢指出,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公車駕駛1天不得開超過10小時,但上述肇事司機事發前3天都超時工作達10個半小時至11個小時,到第4天就出事了。他進一步調閱發現,根據北市公車超時駕駛評分的紀錄,今年每一家業者都有超時駕駛,甚至有業者在這個項目拿0分,表示1年稽核4次,每次都有超時情況才會被打上0分,去年多達7家業者拿0分,可見疲勞駕駛多麼嚴重。曾獻瑩說,北市公車駕駛缺額高達3成,司機非常辛苦,出事卻把責任都推給司機,「駕駛很無辜,要跑滿趟次,民眾也很危險,難道市府放任等悲劇發生嗎?」呼籲不該讓駕駛背負這麼大的責任,超時駕駛又要有這麼高的注意力,市府和業者都該負起責任,解決疲勞駕駛。蔣萬安表示,上月已要求公運處推行改善措施,要求公車業者補足人力,絕不允許違法違規超時駕駛,雖然缺工是結構性問題,但不能成為安全疑慮的藉口,會要求客運業者遵循法規,補足駕駛,甚至不排除各種措施手段調整路線,就是要業者落實規定,補足人力,「安全絕對不能打。」公運處長李昆振回應,會持續稽查工時並檢討機制,優化路線,根據駕駛情況適當調配班次,與其班次脫班或漏班、讓駕駛超時或精神不濟工作,都是不對的行為。
歐洲司驚傳職場霸凌 元凶還下令封口「查爆料人」…外交部回應了
自勞動部勞發署傳出有公務員疑因不堪職場霸凌輕生後,後續有許多單位的職場霸凌事情也陸續爆出。近日,外交部歐洲司也傳出有一名被稱為「咆哮帝」的高層官員疑似有霸凌部屬的行為,其中包含摔文件、辱罵、超時工作要求等舉動。而整起事件爆發後,甚至傳出該名高層還下令封口,甚至要求調查爆料人身分。為此,外交部也做出回應了。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指出,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先是在11月28日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提出此事,表示該名被稱為「歐洲司咆哮帝」的官員,不僅有摔文件、辱罵、超時工作等要求,甚至還會晚間頻繁傳訊交辦任務、對接送任務稍有不順即咆哮同仁。而當時外交部長林佳龍表示,目前此案已經立案調查中。後續徐巧芯於1日受訪時證實,在質詢中提到的「咆哮帝」正是歐洲司長黃鈞耀。據知情人士透露,黃鈞耀不僅在駐美期間就有跋扈行徑,回國後更是變本加厲。而徐巧芯更提到,事件曝光後,黃鈞耀還對部屬下令封口,並著手調查消息來源,導致歐洲司內部人心惶惶。據悉,部分受害員工因不堪壓力而尋求心理治療,甚至有員工體重大幅下降,形容自己如同置身屠宰場「彷彿要被拖出去宰了」。報導中也提到,除歐洲司有相關問題外,另一名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的高層,不僅情緒管理失當、對部屬咆哮辱罵,也曾要求部屬自掏腰包支付公務應酬餐費,甚至為其個人應酬費用埋單。據了解,過去還有外館處長要求部屬替其家庭搬家、購買日用品及整理花園,利用封閉的工作環境壓制基層員工的反抗。針對此事,外交部解釋,徐巧芯與媒體爆料的內容,與林佳龍先前回應「已立案調查」的事情,兩者並不相同。外交部也強調,儘管尚未收到正式申訴,但將依據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規範,主動組成以外聘委員為主的調查小組,並承諾絕不護短。
洪申翰要求六日業務報告 勞動部員工:新官上任讓我連上7天班
勞動部爆發員工超時工作、遭長官霸凌事件,前勞動部長何佩珊因此下台,由原立委洪申翰接任部長;洪申翰25日上任後積極整頓,27日發文要求轄下各單位在接下來的六、日兩天進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員工私下抱怨,新官上任三把火,因為「長官壓榨下屬超時工作」而上台的部長,一上任就讓他們要連續工作7天。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似因為遭前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加上超時工作,不堪負荷,研判在周日前往辦公室撰寫計畫書後上吊輕生,隔天被上班的同事發現。事件爆發後勞動部的調查報告遭批輕放縱容,引發輿論炸鍋,部長何佩珊請辭獲准,北分署署長謝宜容記過停職,勞動部二名政務次長許傳盛與黃玲娜也一同卸任,一度僅剩常務次長陳明仁兼代。勞動部內部傳出一份公文,新任部長洪申翰要求各單位在周六、周日進行業務報告。(圖/讀者提供)洪申翰上任後宣布,將改善勞動部成友善職場典範,找回社會信任並守護勞工權益,並在第二天就前往北分署視察,並提供專屬的部長及部長室機要電子郵件與電話,讓員工若有任何想法都可安心讓部長知道,後續也會健全申訴管道。行政院長卓榮泰公布由洪申翰接任勞動部長後,引起外界批評,指他專長領域為環保,沒有相關歷練,洪上任後也立即啟動各項工作,希望用行動化解對他的質疑,勞動部內部也傳出一份內部公文顯示,洪申翰要求勞動部轄下各機關、機構及各單位,在11月30日(周六)與12月1日(周日)進行業務報告。業務報告要求勞保局、勞保司、條平司、勞發署、統計處、法務司、運用局、福祉局、關係司、職安署、勞安所、重建中心及綜規司等各單位首長及二名員工分別在六、日早上九點到下午五點分批報告,並在下周二前繳交會議的重要人決議及部長交辦事項的記錄。勞動員人員私下抱怨,部門要報告,所有人員必然要在短時間內準備資料,報告當天不必到場的人員也勢必待命,洪申翰一上任,就要讓勞動部員工從周一上班到周日。
遭霸凌辦公室自縊亡!好友悲揭「公務員私下性格」求真相大白
勞動部爆出職場霸凌憾事,任職於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的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欺凌,導致吳姓公務員走上絕路陳屍辦公室,與吳員交好的同事悲痛透露,死者個性雖然較內向,但生前對工作相當盡忠職守,盼能早日真相大白,還給好友一個公道。針對該起疑似霸凌輕生案,勞動部日前公布調查結果,指吳姓公務員生前有工作量過重、長期超時工作、長期工作壓力大、工作挫敗及孤立無援等情事,坦言謝分署長的管理方式及情緒控管確有不當,但並非是造成吳員輕生的直接原因,此說法引起國人怒火,紛紛齊聲撻伐。李宇翔質疑,勞發署早已知曉分署長謝宜容的霸凌惡行,卻縱容其繼續恃勢凌人。(圖/擷取自Facebook/李宇翔)對此,新北市議員李宇翔昨(23日)表示,吳員的同事兼好友向他吐露,吳員是一名性格沉默內向、話少的人,但他卻相當有責任感,工作從不馬虎,「只要是長官交代給他的事情,他一定都是使命必達」,對於好友的離去感到十分不捨,希望案情能早日水落石出。李宇翔也透露,從北分署去年6月的會議紀錄中早已顯見,分署長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勞發署知曉後卻無所作為,甚至將此事發還給北分署自行處理,縱容謝宜容繼續恃勢凌人,才導致憾事發生,要求勞動部全面徹查。
公告懲處名單竟「誤植」 勞動部緊急刪除遭酸:9點還在加班
勞動部北分署員工疑遭分署長謝宜容長期職場霸凌輕生一案,引發社會關注。勞動部也於20日下午召開考績會,針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懲處,晚間透過臉書公告結果。然而首次公告卻出現錯誤,內文將「秘書室主任」誤植為「資訊處主任」,引發外界質疑。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因不堪長期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與欺凌,於辦公室輕生身亡。勞動部11月19日公布的調查報告,卻將謝宜容的行為形容為「目的良善」,引發外界強烈不滿。調查報告指出,吳姓公務員生前面臨工作量過重、長期超時工作與孤立無援等壓力,但調查結果稱「無法證明輕生公務員遭受長官職場霸凌情事」。其中對於謝宜容的行為,報告描述為「對同仁工作上之要求,目的良善,乃為有效推行業務以及提升同仁之工作能力」,此一措辭引發輿論譁然。何佩珊隨後也在立法院備詢時,面對多位立委嚴厲質詢,一度落淚並公開致歉,「謝分署長確實存在霸凌行為,『目的良善』的用語明顯不恰當,我們承認錯誤。」何佩珊進一步表態,若外界認為需要她為此案負責,她願意辭職。但何佩珊也對外界的批評表示不滿,認為媒體的指責如同對公務體系的「凌遲」,但她強調,勞動部將徹底檢討報告用詞與整體調查過程。對此,勞動部也在20日晚間於臉書公告懲處結果根據首次發布的公告內容,謝宜容記兩大過並免職,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北分署副分署長申誡兩次,資訊處主任小過一次。然而公告不久即遭刪除,約一小時後,勞動部重新公告,表示懲處名單為謝宜容記兩大過免職不變,蔡孟良除記一大過外,新增調離主管職,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兩次,資訊處主任則更正為秘書室主任劉麗利,並記小過一次。對此,勞動部解釋,此前公告內容有誤,經查證,應懲處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而非資訊處主任。網友也在留言區不滿表達,「9點多還在加班阿,真離譜」、「勞動部是處理勞動業務的主管機關,結果卻是帶頭做慣老闆的表率。像超時工作不敢報、主管霸凌、缺人不補不友善的職場環境等等問題,還想讓事情淡淡的放下,等到輿論都燒起來了,才要認真處理,真的是極為諷刺」。
籲謝宜容出面負責 張雅琳:還欠所有受害者一個道歉
勞動部勞發署爆發霸凌事件,部長何佩珊昨(20日)在立法院遭到立委嚴厲批評,行政院長卓榮泰下午也鞠躬道歉,而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發聲明表示,當事人因超時工作不幸身故,與其領導風格無關。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晚間表示,何佩珊口頭表示將會請辭,但事件的始作俑者謝宜容應出面道歉,展現真正的負責任態度。張雅琳說,她不否定政治責任在民主國家的重要意義,但一條生命的殞落,絕不應只歸咎於何佩珊,制度漏洞與人為錯誤如何導正,才是她認為最重要的事情。而事件的始作俑者,謝宜容分署長,是分署最高首長,也是多次被指控是霸凌員工的加害人,至今未對為此次事件做出任何公開表態,無論否認、澄清或道歉。是清者自清,還是敢做不敢當?張雅琳說,制度可以隨時調整,但人的生命無法重來,必須珍視每一位在崗位上默默付出的公務員。從11月至今,網路上的控訴、留言與陳情都歷歷在目,這些聲音不該被忽視。「為什麼2月早就有基層公務員提出陳情,卻未能成案?」張雅琳質疑,為什麼依據《勞動部員工安全及衛生防護要點》處理霸凌,卻選擇成立一個無法公開透明的專案小組?為什麼吳姓公務員的上下班紀錄表面正常,背後卻是過勞不堪的真相?她說,不容許這些疑問,從此雲淡風輕,這種心態只會讓悲劇繼續重演。張雅琳呼籲,謝宜容請出面道歉,展現真正的負責任態度。對已逝的同仁,對每一位曾經或正在經歷痛苦的員工,給出一份真誠的交代。張雅琳說,「這是你對亡者的家屬、你曾經的部屬們、以及辛苦勞動的國人,應該給出的交代。」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精神科名醫曝「6類職場不法侵害」:台灣職場霸凌完全模仿日本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39歲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而在辦公室內輕生,但勞動部調查後竟在19日公布報告稱「管理方式非輕生直接原因」、「無法證實有遭受霸凌」。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直呼,這是因為球員兼裁判、自我調查,當然查不出所以然,「勞動部是勞工職業安全主管機關,職場霸凌是勞安重點項目之一,竟然處理得荒腔走板,可見台灣職場霸凌問題有多嚴重。」沈政男昨(2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職場霸凌的正式名稱為「職場不法侵害」,發生這類事件,必須依據標準流程向專責部門通報,並視需要通報外部單位。以此事件來說,勞動部若無法中立客觀處理,應由行政院介入與接管,才能有公信力。職場霸凌牽涉勞動、管理、法律、身心衛生等專業,處理小組應由專門人員組成,而非只有原本機關人員參與。此外,他補充職場不法侵害有6類,包括肢體暴力、言語威脅謾罵、孤立排斥、不合理或不必要的業務、業務太低階與侵犯私人生活等。以此事件來說,北分署長官有謾罵下屬、下屬超時工作、人力配置不合理、讓下屬孤立無援等行為,至少涉及3種職場不法侵害,勞動部卻說無霸凌情事,根本牛頭不對馬嘴。更離譜的是,受害員工已逝,竟說查無遭霸凌證據,殊不知霸凌往往發生在陰暗角落,沒有其他人知情。沈政男也表示,「事實上,台灣的職場霸凌定義,完全是模仿日本!這一點知道的人不多,但我查過日本的相關法規,因此了解。」他舉例,日本最近有一位地方政治人物因為職場霸凌,導致員工死亡,而被迫去職,只是,那人重新參加選舉,竟然又選上了,「日本與韓國的職場霸凌,大家看日劇與韓劇就知道,他們是會打人踢人的!在台灣,這類職場霸凌比較少。這是第一類職場霸凌。」「第二類沒有打人,卻同樣可怕!」沈政男解釋,因為,等於是毆打一個人的靈魂,也就是謾罵、羞辱、威脅,「這在公務機關有沒有?幾年前我就在臉書幫忙打抱不平,結果第二天馬上接到那個機關的人寫私訊跟我解釋。」第三類是類似小孩子的霸凌,「用離間、分化、刻意安排,讓你在職場被孤立起來,讓大家排斥你、歧視你。」第四、第五類跟工作安排有關,沈政男指出,這一點,好多公務機關尚不知道!「主管有權力安排工作沒錯,問題是,沒有根據業務需要與工作能力來安排,而是發洩個人的控制與打壓慾望,把下屬安排到無法勝任的職位或工作,或者刻意安排太簡單、太低階的工作,或者胡亂調動職務,都算是職場霸凌。」第六類則是公私不分,下了班也在當主管,要你聽命行事,或者刺探你的個人生活與行為。沈政男續稱,台灣社會處理性騷擾與學校霸凌已有成效,但職場霸凌仍未獲重視,事實上相關受害者數目遠遠多過前2者。俗話說,「為五斗米折腰」,極多職場霸凌受害者為了混口飯吃,被欺負也不敢吭聲,長此以往難免悶出失眠、焦慮與憂鬱等不適,嚴重者更可能出現自殺傾向。要了解職場霸凌的嚴重程度,沈政男建議應大規模調查盛行率,但台灣至今尚無類似官方報告,防治策略當然只能流於形式。以此事件來說,據聞涉及霸凌的單位,短期內已有數十名員工因此離職,上級卻無動於衷,顯見官僚窠臼多麼嚴重。沈政男也感嘆,他還沒看到有誰把職場霸凌的定義講清楚。勞動部這幾年有在推行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但顯然做得遠遠不夠,還需要多加努力。這,其實也是一種廣義的覺醒運動!就跟性騷擾與學校霸凌一樣,唯有當事人知道「上司正在霸凌我」,而且「我有反制管道」,職場霸凌才可能減少。沈政男指出,閣揆今天有提到友善職場,這當然是職場霸凌防治的基本工作,問題是非常困難!因為,在台灣的職場,尤其在公務體系,大家還是有濃厚的階級觀念,以及相關的官場文化,而這些都是職場霸凌的溫床,「你的上級,有可能跟你當朋友嗎?你自己,看到上級,就忍不住要鞠躬哈腰了,不是嗎?」他也感嘆,真的要珍惜當同事的緣份,這是兩百年修來的福氣,同時警告那些霸凌者,「不要以為別人好欺負,到時候人家反擊,你就會吃不完兜著走!」他解釋,機關屬性與職場文化是職場霸凌的危險因子,在講求服從、管制言論的地方,員工有不滿也不敢說,尤其容易出現霸凌事件。台灣公務體系雖經多年改革,至今比起民間單位,風氣仍舊保守,主管常有威權態度,難怪發生嚴重霸凌也沒人敢吭聲。預防職場霸凌的關鍵之一,就是破除迂腐的職場文化,提倡彼此尊重、相互溝通的工作倫理,而不是凡事長官說了算,講不聽就謾罵與打壓。機關組織應跟專精職場霸凌與身心衛生的專家保持聯繫,讓他們協助舉辦教育宣導,制訂職場霸凌處理流程,並參與相關事件調查與處理。俗話說,「人在公門好修行」,台灣的公務部門卻釀成嚴重職場霸凌事件,連公務員的權利都無法保障,也讓沈政男質疑,如何為人民謀求福祉?「此事不能以單一個案看待,該是全面檢視台灣公務體系職場文化與職場霸凌問題的時候了。」
勞動部員工「打假卡」工時逾12小時 謝宜容私下為人曝「每人慘兮兮」
勞動部勞發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驚傳職場霸凌事件,導致基層員工在辦公室輕生。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於昨(20日)在立法院質詢勞動部長何佩珊時,直指勞動部未能保護勞工,甚至可能存在掩蓋事實的嫌疑。而勞動部內部一名員工也透露,平時謝宜容經常向基層施壓,常在晚間發佈臨時任務。王育敏在立法院質詢時,公布輕生員工的監視器畫面及出勤打卡紀錄,指出該員工自10月22日起,每日清晨5點多進入辦公室,晚間7、8點才離開,工時超過12小時。然而打卡紀錄顯示其上下班時間「正常」,顯然存在「打假卡」情形。這也讓王育敏痛批,「公務員為何需要打假卡?這種現象是否已成為勞動部的企業文化?」她要求勞動部立即全面清查是否有常態性超時工作和假卡問題。同時王育敏質疑今年2月基層曾投訴職場霸凌,次長王安邦也曾約談涉案分署長謝宜容,但最新調查報告卻稱「查無紀錄」,顯示內部調查機制漏洞百出。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因打卡紀錄顯示正常,主管難以發現問題。針對調查不實的指控,她承諾會重啟調查。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勞動部內部一名員工K先生也透露,輕生員工是資訊小組唯一的正式同仁,需負責公文、採購、資安等多項工作,壓力沉重。他表示,該同仁工作一向認真負責,前五年半並未出現異常情況,問題始於謝宜容上任後。K先生指稱,謝宜容強調「向上經營」,頻繁向基層施壓,常在晚間發佈臨時任務,要求隔日清晨完成,導致基層員工長期處於過勞狀態,「她把我們每個人都弄得慘兮兮。」事實上,勞動部也於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職場霸凌事件,決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懲處,明確劃分責任並依法追究,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並免職;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並由部長何佩珊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北分署副分署長李燕玲記申誡2次;北分署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記小過1次。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將按照考績會決議,迅速完成相關程序,並著手檢視內部管理機制。
謝宜容涉霸凌輕生案!她發3大道歉聲明 反駁「身故事件與本人領導無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輕生案,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職場霸凌,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但至今仍未出面,晚間終於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謝宜容公開道歉聲明如下: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本人經完整閱覽,深切反省,沉靜檢討,現正式公開道歉聲明如下:一、關於行政調查說明指稱,部分同仁反映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於處理公務過程,有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LINE 傳訊不當指揮監督、過度要求行為,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本人均完全虛心接受,坦然承擔責任,並在此誠摯、鄭重向同仁們公開道歉!二、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記載,北分署員工關係人甲因(1)「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2)「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3)「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4)「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自身工作壓力大」共四點原因,發生不幸身故事件,固均與前述第一點所述本人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然此一同仁不幸身故事件確實發生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對於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未能即時避免悲劇發生,本人責無旁貸,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三、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認定,本人於關係人甲發生不幸事件當下確有安撫同仁方式、內容及語氣口吻不當,造成同仁心理壓力無法承受,及本人當下為瞭解事實所採用方式亦確有不當,本人亦坦然接受,願就本人當下思慮不周舉止向同仁們表達誠摯道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稍早發生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引發外界認為有職場霸凌疑慮,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原本在立法院表示,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大過免職,督導的發展署署長蔡孟良1大過、調離主管職。勞動部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相關人士對霸凌、督導不周等事負起行政責任,經考績會決議如下,正在循程序處理:1.北分署謝宜容分署長記兩大過免職。2.勞動力發展署蔡孟良署長記一大過,何佩珊部長並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3.北分署直接督導離世同仁的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2次、秘書室主任劉麗利小過1次。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勞動部涉霸凌引公憤!何佩珊扛壓哭了:文官體制遭「網路凌遲」不遑多讓
勞動部爆職場霸凌!任職於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的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欺凌,導致吳姓公務員不堪長期壓力走上絕路,被發現陳屍在辦公室,不過勞動部昨(19日)公布調查報告書,內容卻將謝宜容的惡行「形容為目的良善」,引起外界憤怒撻伐。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今(20日)在立法院備詢時,也落淚坦承用語錯誤,並直言網路媒體對「文官體制」的凌遲同樣不遑多讓。勞動部昨(19日)公布調查報告書,指吳姓公務員生前有工作量過重、長期超時工作、長期工作壓力大、工作挫敗及孤立無援等狀況,不過透過調查訪談、匿名問卷意見回饋及相關事證,「無法證明關係人甲(輕生公務員)有遭受長官職場霸凌情事。」調查報告書還指出,分署長謝宜容「對同仁工作上之要求,目的良善,乃為有效推行業務以及提升同仁之工作能力。」明明是霸凌惡行,卻被輕描淡寫為「目的良善」,引起外界輿論撻伐。何佩珊今天接受備詢時,面對多名立委輪番上陣猛攻,她一度忍不住落淚致歉並認錯,「謝分署長確實有霸凌的行為,『目的良善』這樣的用語錯了,我們承認錯誤。」並表示願意下台以示負責。何佩珊也提及,文官體制與民主政治體制之間夾雜著鴻溝及落差,現今的網路社群、媒體對文官體制的凌遲與剝削同樣「不遑多讓」,而當她看見文官們每天需面對各種質疑和謾罵聲浪,也讓她備感不捨,盼外界能透過此事,知曉文官體制所面臨的困境。
勞動部爆霸凌害輕生!分署長謝宜容喊「求好心切」:說話音量較大
勞動部爆職場霸凌!任職於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的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欺凌,導致吳姓公務員不堪長期壓力走上絕路,被發現陳屍在辦公室。對此,謝宜容回應,自己是因情緒管控不佳,才「說話音量大」。針對該起疑似霸凌輕生案,勞動部昨(19日)公布調查報告書,指吳姓公務員生前有工作量過重、長期超時工作、長期工作壓力大、工作挫敗及孤立無援等狀況,不過透過調查訪談、匿名問卷意見回饋及相關事證,「無法證明關係人甲(輕生公務員)有遭受長官職場霸凌情事。」勞動部表示,事發後分署長謝宜容曾召集同仁開會,在尊重家屬不願新聞露出的情況下,要求同仁不能對外散播消息,而謝宜容因急於完成家屬囑託,加上自身對於感受他人情緒較不敏感,因此引發同仁不滿,雖然謝宜容是在執行職務,但方式、內容及語氣口吻的確不恰當。勞動部透露,經調查發現,分署長謝宜容若對公文、報告內容不滿意,或是同仁未即時報告及回應時,她便會大聲咆哮、怒罵與貶低同仁,甚至有多位關係人因此求助身心科接受治療。對此,謝宜容聲稱,此舉是為了提升同仁的二階思考及工作能力,且目的為保護同仁,在求好心切的情況之下,才會說話音量大、情緒管控不佳,將深刻自我檢討。針對遭爆在下班或假日時間,要求同仁隨時回應Line訊息,謝宜容則澄清,除非有緊急事故,否則並未要求同仁即時回應。◎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公務員輕生勞動部追頒「勞動獎章」 爭取「因公傷亡」判定獲撫卹金賠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月4日發生悲劇,39歲吳姓資訊分析師在辦公室內輕生,事發後爆出有職場霸凌情況,今日調查結果出爐,除了還給吳員公道,勞動部也追頒「勞動獎章」,並向考試院爭取認定為因公傷亡之公務人員撫卹補償。11月8日勞動部指示政務次長許傳盛重啟調查,經過11天調查結果出爐,勞動部長何佩珊今日與政務次長許傳盛一同召開記者會,針對吳員生前工作狀況及職場霸凌指控進行說明。許傳盛指出在人力配置明顯有缺失的情況下,吳員仍直到最後一刻仍善盡職責,在沒有後援的情況下獨自承攬壓力,長期的超時工作及上頭對於業務成果打擊,讓祂的身心被摧殘到不可補救的地步,進而導致憾事發生。勞動部鑒於吳員的遭遇及犧牲奉獻,決定追頒「勞動獎章」,並向考試院爭取認定為因公傷亡之公務人員撫卹補償,極力替祂爭取應有的補償。至於分署長謝宜容將被降級並調為非主管職,並送考績委員會議處,而謝宜容的直屬長官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也一併送考績委員會。◎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勞動部職員不堪工作壓力輕生! 調查結束許傳盛證實:長期超時未報加班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月初發生悲劇,39歲吳姓資訊分析師在辦公室內輕生,事後職員相繼爆料有職場霸凌情況,並將矛頭指向分署長謝宜容,8日勞動部指示政務次長許傳盛重啟調查,今日調查結果出爐,許傳盛也坦言死者超長工時及高壓環境,是壓跨祂走向悲劇的最後一根稻草。勞動部調閱吳員生前出勤紀錄,發現自10月22日至11月1日每天都從清晨5、6點一路工作到晚上7、8點才下班,每日的工時已超過12個小時,且從未報過加班,如此壓榨的勞動環境也終於被揭露。據勞動部調查報告指出,北分屬掌管全台7個縣市,卻只有吳員1個專任正式資訊人員及5個承攬人員,人力配置明顯不合理,鑒於政府規定承攬人員不能寫公文,就算其他人要幫忙,吳員仍獨攬責任,一個人默默努力。許傳盛表示吳員當時正在負責「智能就業服務系統」,在沒有資源要獨力完成系統的前提下,好不容易有個成果,10月30日卻再次被北分屬退件,強調龐大的工作壓力是導致吳員輕生的主要原因。許傳盛與勞動部長何佩珊落下眼淚,透露有職員在訪談時提到,過去曾詢問該輕生員工「如果最後做不出來怎麼辦?」他當時回答「就以死謝罪」,怎料過沒多久就傳出噩耗,讓各界相當哀慟。許傳盛表示訪談結果無法證實謝宜容有實際上言語辱罵、丟公文、霸凌等情形,透過綜合資料比對可以確定的是,謝宜容上述行為已間接對職員身心造成傷害,吳員長期負荷工作也是事實。調查結束後,分署長謝宜容將被降級並調為非主管職,並送考績委員會議處,而謝宜容的直屬長官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也一併送考績委員會。
找無人…雙北公車司機缺額1100人 人力荒暫時難解
23歲、僅8個月經驗的公車駕駛釀禍,也凸顯公車司機人力荒。據調查,北市缺額600人、約占16%;新北市缺額逾500人、約占17%。北市將持續協助業者擴大招募駕駛員,新北則祭出提高待遇、協助培訓、獎懲併行3項策略,希望協助業者解決缺工潮。交通部公路局長陳文瑞指出,已連3年舉辦大客車駕駛招募,招到3200多名駕駛,補充到公車、客運、遊覽車等行業,另開放延齡到68歲也有1300多人。僑外生投入大客車,勞動部原則上支持,相關流程辦理中。台北市議員曾獻瑩指出,公車司機缺額,造成許多駕駛超時工作、疲勞駕駛,危險性不輸酒駕。台北市公運處業務稽查科長梁筠翎表示,公車駕駛缺額嚴重,現有約3652人,若以新冠肺炎疫情前相比還差600人,若要人力充足、符合《勞基法》規定,還差1400人。她說,少子化、高齡化及公車產業結構影響造成人力短缺,將持續協助業者擴大招募駕駛員,依實際乘車需求調整服務水準,改善勞動條件及提升駕駛員認同感,並將駕駛員薪資納入運價調整檢討等措施。新北市交通局長鍾鳴時則說,交通局要求業者與勞工單位、地方團體合作,培訓有意從事客運司機的年輕人,並提供補助協助考照。交通局給予業者的薪資補助獎勵約為1.1至1.2倍,鼓勵業者利用補助提高司機待遇,或是用來發放輪班支援偏鄉路線的獎金。
北市公車追撞1死15傷!23歲駕駛8月有肇事紀錄 大有巴士回應了
北市17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一輛大都會客運遭到後方大有巴士追撞,導致50歲林姓婦人捲入車底身亡,還有15人因此受傷。有市議員指出,大有巴士曾有超時駕駛劣跡,要求有關單位嚴查。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指出,肇事的23歲謝姓司機15日才休完假,且近3日並無超時工作紀錄,不過8月曾有一件肇事紀錄。而大有巴士晚間也做出回應,表示公司第一時間已指派協理前往醫院探視、慰問傷者,也至派出所向罹難者家屬表達歉意,雖然沒有見到面,但一定會協助處理善後事宜,並且負起賠償責任。台北市消防局17日上午9時8分接獲通報,中正區忠孝路一段、喜來登飯店前發生車禍,抵達現場後,發現是一輛大有客運212路公車追撞另外一輛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車尾,並有一名年約50歲的女性行人受困車底。消防員將女子救出後,發現已經失去呼吸心跳,火速將她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但仍於上午11時左右宣告不治;此次事故一共造成15人傷、1人死亡。事後據警方調查,兩輛追撞公車司機謝女(23歲)、陳男(54歲)並無酒駕反應。不過有市議員指出,肇事司機謝女所屬公司大有客運在2024年6月公布的年度公車評鑑報告中,在超時駕駛項目的得分為「0分」,意即4次抽檢都有發現駕駛超時工作,要求嚴查相關事項。對此,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指出,23歲的謝姓駕駛在今年1月取得大客車駕駛執照,2月到職,經現場警方調查酒測值為0,另已要求業者採檢毒品反應,她前一次休假是11月15日,近3日也無超時工作,此前並無違規紀錄,不過113年8月曾有一件肇事紀錄。而大有巴士晚間也公開回應,稱事發後公司已第一時間指派協理王榮光前往醫院探視、慰問傷者,也趕至派出所想向罹難者家屬致歉,雖然沒能見到罹難者家屬,但一定會全力協助處理善後事宜。此外,大有巴士還表示,公司一定會對罹難者、傷者負起賠償責任,同時對司機進行再強化教育訓練工作。
北市公車追撞釀1死15傷 議員揭露肇事客運年度評鑑有項目「0分」!
台北市17日上午發生嚴重死亡車禍,一輛大有客運巴士未注意前方公車正在禮讓行人通過斑馬線,逕直從後方追撞前車,導致1名女性行人遭捲入公車車底,送醫後宣告不治。台北市議員曾獻瑩指出,大有客運在今年公車評鑑報告中,曾數次在「超時駕駛」項目上被扣到「0分」,本次交通事故應特別調查有無類似情形。台北市消防局17日上午9時8分接獲通報,中正區忠孝路一段、喜來登飯店前發生車禍,立刻派出消防車6輛、指揮車2輛、救護車13輛及消防救護人員46人前往救援,抵達現場後,發現是一輛公車追撞另外一輛公車車尾,並有一名年約50歲的女性行人受困車底。消防員將女子救出後,發現已經失去呼吸心跳,火速將她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但仍於上午11時左右宣告不治;此次事故一共造成15人傷、1人死亡。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曾獻瑩17日透過新聞稿表示,這起公車追撞的重大交通事件,除了酒測,應該還要特別調查公車駕駛的班表。曾獻瑩指出,北市公車駕駛缺額問題存在已久,現階段缺額約3成,造成許多駕駛超時工作,可能因此導致疲勞駕駛狀況,危險性不輸酒駕。曾獻瑩還指出,本次肇事的大有客運,在2024年6月公布的年度公車評鑑報告中,在超時駕駛項目的得分為「0分」,意即4次抽檢全都有發現駕駛超時工作,甚至在上一期的工作評鑑中,大有客運在超時項目也同樣是0分。不僅如此,曾獻瑩表示,大有客運在上一期的評鑑績效墊底,得到的成績是「乙」,公運處對廠商應加強監督,要求具體的改善作為及成效,否則不應允許如此管理鬆散的公司繼續上路。
泌乳地獄1/五星月子中心爆勞資糾紛 單親泌乳師被逼退拿無資遣費
雙北地區某知名五星級連鎖產後護理之家主打優雅舒適環境,該集團已離職的張姓泌乳師卻指控,自己在公司任職4年,每月勞動時數嚴重超標,卻沒有加班費,日前還誤信主管花言巧語轉為承攬制員工,隔月就遭逼簽離職單,沒想到不僅沒拿到資遣費,還反遭公司提告要求賠償,讓張女忍無可忍,決定公布前東家的惡劣行徑。張女表示,2021年1月加入該月子中心,以正職員工身分擔任泌乳師,負責幫入住的媽媽進行乳腺疏通,而該中心對外營造溫馨氛圍,聲稱要讓入住者舒適安心,對員工卻十分苛刻。張女透露,公司並未讓她們打上下班卡,規定只要負責的媽媽有任何需求,泌乳師就得出勤將狀況排除,而她每月平均服務100位媽媽,上班時間超過200個小時,公司未照勞基法規定保留勞工出勤紀錄,導致難以界定上下班時間,鑽漏洞4年來從沒給付任何加班費。張女透露原本薪水計算方式為業績乘上25%,因主管承諾要將抽成提高到30%才答應從一般勞雇契約轉為承攬制。(圖/民眾提供)張女指出,該公司4、5月間決定收掉某些分館,泌乳師負責的館別會重新分配,照顧的媽媽也因而減少,難以達到每月28萬元以上的業績,就無法拿到最高25%的抽成。而泌乳師的底薪為最低薪資2萬6400元,主要靠抽成增加收入,而張女每月實際薪酬約在8萬上下,抽成減少勢必大幅影響收入,張女主管因而動之以情,表示為體貼她是單親媽媽,照顧小孩之外還得奉養父母,為避免其薪水銳減,要求她轉為「承攬制」員工,抽成就能提高至30%,張女不疑有他答應,這卻是變調的開始。據了解,承攬契約與一般勞動契約差異點在於雇者與勞工之間沒有從屬關係,僅需依承攬的業務內容,給出成果並依協議好的方式給薪,雇主沒有指揮、考核以及監督的權力,與一般勞動契約相比,工作的時間、方式以及地點更加自由。但承攬契約高度自由換來的就是沒有一般勞動契約的保障,因為沒有被定義為「勞工」,雇主也不用替承攬人投保勞健保,承攬人也不受勞基法保障,包括最低薪資、特休和加班費等勞工權益。張女與資方開調解會,公司全部認賠並將資遣費及6月份預扣薪資返還給她。(圖/民眾提供)在主管要求下,張女5月7日回公司簽離職單並轉為承攬型員工,她認為主管「不會害她」,簽下離職單轉型為承攬契約,談及資遣費時,該公司卻含糊其詞,對此事敷衍帶過。「我有問說被公司要求離開怎麼辦,主管說我業績都第一,怎麼可能沒事資遣我。」張女回憶,她簽下離職單時便詢問少了勞基法保障,倘若被強迫離開該如何是好,主管當時信誓旦旦,那個保證言猶在耳,6月24日就通知她「做到當下」,讓她難以接受,憤而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台北市勞動局對於該月子中心未依規定打卡情況表示,已違反勞基法施行細則21條,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之時間計至分鐘為止,違者最高處新臺幣45萬元之罰鍰。至於超時工作未給付加班費等行為,勞動局表示,雇主已明顯違反規定,將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勞動局現已介入關心,將居中調解以保障勞工權益。遭指控的月子中心主管承認該公司確實與某位前員工有勞資糾紛,但他強調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因此不便對外多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