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服勤
」完善警察照顧制度 内政部:全面提升警勤加給、强化子女教養措施
爲了完善因公傷亡員警照顧制度、體恤警察付出,政府積極調高基層警察年功俸、照顧措施,並且充實各項執勤裝備。內政部長林右昌30日表示,警察執勤時間長且危險程度高,爲感謝警察同仁守護治安辛勞,政府不僅基於警勤加給上全面調高15%,更會強化因公傷亡員警照護及子女教養措施。林右昌説,爲感謝警察同仁守護治安辛勞,政府會持續完善警察照顧制度及執法環境,做最堅強後盾,讓第一線執勤同仁無後顧之憂,安心守護全國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林右昌指出,行政院在今年6月15日警察節前夕,宣布自7月起將近30年未調整的警勤加給全面調高15%,第一線外勤員警每月至少增加1,265元、雙北刑警每月最多增加3,289元,全國近7萬名警察同仁受惠加薪,適時鼓舞基層員警工作士氣。除此之外,行政院也在今年初核定自元旦起將員警每月超勤加班費核發上限由1萬7,000元調高為1萬9,000元,保障員警超時服勤補償權益。林右昌表示,爲強化因公傷亡員警照護及子女教養措施,行政院於今年8月15日核定修正「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將傷亡員警未成年子女每月生活費用補助由1萬元提高為1萬5,000元、學齡前幼兒托育補助由5,000元提高為8,500元,分別調高50%及70%,大幅減輕傷亡員警家庭費用負擔,讓員警無後顧之憂。林右昌强調,警察是安定社會、國家穩定的力量,政府近年陸續調高基層警察年功俸、增訂國道警察危險加成及實施「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實施方案」等照顧措施,並持續充實各項執勤裝備、汰換警車,另也修正「警械使用條例」保障警察執勤權等。各項措施的實行不但幫助員警實質加薪及減輕家庭負擔,更充分展顯政府對警察同仁的重視,未來也將積極建立更完善的待遇及照護制度,持續照顧守護國家安全的警察人員。
大法官白忙1/說好的健康權呢? 基層法官怒:法律有修沒修都一樣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019年做出釋字785號解釋,認為法律未能保障公務員輪班和值班時的健康權,要求行政機關3年內修法,不料考試院銓敘部去年修法後,不僅當初聲請釋憲的警消人員大喊沒有真正解決問題,連經常工作超時的基層法官也大感不滿,怒指「有修法和沒修法一模一樣,真是了不起!」司法院成為法官們砲轟對象,人事處在法官內部網站陸續PO了近萬字的解釋文,宛如提油救火、愈描愈黑,澆熄不了法官們滿腔的怒火!大法官釋字785號解釋源起於徐姓等消防員不滿超時服勤,認為勤務時間每日24小時,再休息24小時(勤一休一)超時服勤不合理,2012年10月24日向所屬機關申請調整勤務時間為每日8小時、陞任為組員或科員、及給付加班費或准許補休假,都遭上級駁回,提起行政救濟也都敗訴,轉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釋憲指出,警消等業務性質特殊的公務員勤休方式、及服勤超時補償等規定,應訂定必要合理的框架性規範,相關機關的規範不足,已違反憲法服公職權及健康權,應於3年內修正。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修法後,今年元旦起施行新修正的《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條文,不料內容幾乎換湯不換藥,基層法官大感不滿。司法院人事處去年12月間在內部網站指出,法官有周休二日,並非全年無休,不算是修正後的《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第4項至第6項規定的「輪班輪休人員」,另外,「值班費走下神壇」,根據修正後的《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值班就是加班」,依「加班費支給辦法」第5條第1項的規定,辦公日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假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月不得超過20小時。人事處還向基層法官溫情喊話,表示司法工作是高度責任制,相較於一般公務員,法官自發性加班不須待在辦公室,也不須「經機關指派」等限制,希望法官注意健康,「為國家為家人保重」。2021年底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消防人員疲於奔命,共動員377人。(圖/報系資料照)基層法官看到司法院人事處的解釋,愈看愈火大,一位署名「低薪人」的法官痛批:「司法院整天說要對法官好,要改善法官環境,結果宿舍也不修,然後好不容易修法了,卻不趁這機會爭取法官的權益,結果有修法和沒修法一模一樣,真是了不起!」怒指司法院,「不加人手又不給合理補償,這是哪招?」署名「氣死」的法官提出質疑:「加班20小時以上就不用顧法官的健康?」「那值班就是加班法制的修改,有何意義?人事處應該妥善規劃人力資源、妥善適用人事法令,而非叫法官剩下的自己做功德。」另有一位署名「修法後更不利」的法官指出:《公務員服務法》修法後,法官族群變得更不利,如果要依法貫徹「值班等於加班」,就應該用時薪來核算。」還有法官指出,法官無法適用修法新制,「這真是這個號稱法治國家裡的最大笑話」,這位法官認為,或許法官應該「限量結案」讓案件暴增,那麼司法院或行政院就不會限制加班時數上限了。根據司法院2006年調查台北地院和桃園地院兩處法官工時,以每周5個「工作日」計算,法官平均每周工作時數約58.9小時,平均每日工作11.8小時。再根據司法院最新統計,全國法院一年新收案件逾350萬件,全國共有2127位法官,平均1人一年要處理1600件案,數字相當可怕,絕大多數法官每天都在跟案件賽跑,現在跟2006年相比,法官過勞更為惡化。有資深法官指出,大法官釋憲目的或許立意良善,但是國家的預算大餅就麼多,註定了每年的人事費大概就那樣,如何能滿足大法官的釋憲意旨?銓敘機關和人事機關只能改變修法後名目,服勤時數、限制、補休、給付名目增加,但人事預算無法增加,結果當然有修法和沒修法一樣。一位資深檢察官認為,大法官釋憲往往充滿高道德的人權標準和憲法意識,令人欽佩不已,卻不考量執行機關該如何落實,徒然引發民怨、落得白忙一場。
消防員年底將實施做一休一 1萬7千元加班上限將上調?
面對消防員工時過長、加班費設上限的現況,消防署長蕭煥章今在立法院備詢時釋出大利多。他表示,今年底將全面實施做一休一的勤務兩班制,且全國會一致,未來也會以每3年減少1天服勤量做調整。而目前每月1萬7的加班上限,目前政院、考試院正研商中,正考慮往上調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隨疫情爆發,消防員勤務更為加重,有關消防員的勤休方式及超時服勤補償引起關注。面對勤休不均的現況,蕭煥章表示,消防員人力品質是他最重視的,從今年3月到5月,其實已針對部分同仁開始試辦兩班制,如果沒有特別問題,不僅會繼續執行,到今年底也將全面實施。蕭煥章進一步指出,部分縣市除了能實施兩班制,每個月還能讓消防員可以加休1天至2天;目前勤務時數最高為360小時,但中間搭配外出用餐,整體勤務時數正在往下降,同仁反應相當良好,連服務量也減少很多。蕭煥章強調,雖然目前仍無法一步到位,但比起以往已經調整很多,未來會朝向每3年減少1天服勤量來進行;因此,自108年起至112年,原預計增加3千名人力,但到現在已經增加3100人。等編製完成、地方政府也排入預算,中央教會繼續把消防人力的量補上,就像今年入訓同仁也已增加110人。蕭煥章說,去年他已到各縣市走一圈,傾聽基層的聲音,兩班制年底就會做到,且全國會一致。面對超時服勤補償問題,蕭煥章說,目前的基礎是1萬2千元,天花板則是1萬7千元,目前政院與考試院研商的方向,是把額度提升,也就是原本1萬7千元的加班費上限,正考慮往上調整。蕭煥章指出,目前已經進入到實質討論階段,至於定案的時間點則是由政院決定。但無論如何,改革的方向會朝向保障同仁權益、確保救災到位、考量縣市財政負擔的三贏方向思考。
免職規定不公 前消防員徐國堯再次聲請釋憲
台灣首位爭取消防員權益辦遊行的徐國堯,2014年遭免職,他認為《警察人事條例》免職規定與一般公務員不同、差別待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29)日下午開庭審理。徐過去就曾主張勤務超時且沒有充分休息、加班費給付不合理的聲請釋憲案,2019年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違憲解釋,今天將再度挑戰大法官。被稱為消防人員惡劣勞動環境吹哨者的徐國堯,2012年發起史上第一場基層消防員爭取勞動權的遊行,當天聚集300多人參加,隔年台北消防員也響應發起遊行,並成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來爭取權益。徐國堯等人主張,外勤消防隊員勤務每日24小時再休息24小時,「勤一休一」超時服勤不合理,他們聲請釋憲,2019年司法院大法官作成785號解釋,認為《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沒有給警消、醫療等特殊機關公務員合理休息及加班補償,宣告違憲,須在3年內檢討修正。徐等人的釋憲聲請,造福許多消防員。不過,徐因爭取工時發起遊行,及言行不檢、請假有虛偽等,遭記42支申誡,當時的高雄市長陳菊簽核,認定徐從2014年考績年度,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達2大過免職。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2017年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下午開庭辯論,釐清警察人員同一考績年度中,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達2大過免職的規定,與一般公務員不同,是否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有無侵害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的權利?2次聲請釋憲的徐國堯說,他畢業分發到台北市中崙分隊,遇到921大地震並參與東星大樓救援,覺得消防員出生入死,但裝備卻很簡陋,勤休不合理又工時過長,因此投入爭取消防員權益。免職讓他失去熱愛的工作,從此展開漫長訴訟與抗爭。今天憲法法庭另案開庭,審理由北高行法官聲請,針對憲法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公務員之懲戒。」是否蘊含「懲戒一元化」的憲法原則?《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長官監督權所必要可進行免職,有無侵害司法機關享有懲戒權的意旨?2起釋憲案都涉司法懲戒權,司法院長、副院長迴避,由資深大法官黃虹霞擔任審判長,這也是憲法訴訟新制上路頭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