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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車牌 超速 高公局 車禍 死亡車禍聯結車鋼筋脫落重創忠孝橋! 護欄、路面嚴重毀損 工務局求償金額曝光
新北市市三重區8月20日清晨6時許發生聯結車鋼筋翻覆意外,34歲洪男載著35噸鋼梁欲前往台北市雙子星工地時,因繩索鬆脫造成鋼筋脫落,造成護欄、路面毀損,修復工程花了兩周恢復雙向通車,當時曾姓負責人承諾會全權負責,新北市工務局近日也公布求償金額,並向通運公司發出函文要求相關賠償。洪男任職後由公司訓練一個月,期間有資深司機陪跑過路線一次,便讓他獨立作業,怎料首趟獨自從桃園龍潭的鋼鐵廠,用鋼鍊將重量約36噸送往台北雙子星工地,整車限重43頓,過磅時卻是53.27噸,超重逾10公噸外還超速,肇事後被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所屬通運公司曾姓負責人也配合調查,承認司機訓練不足,對於塞車及用到大量社會資源感到抱歉,對於橋梁修復及橋下毀損兩自小客車賠償,承諾會全權負責。搶修工程在市府工務局、交通局、警察局等局處合作努力之下,原訂2個月的工期只花了2 周即提前搶通,於9月4日清晨恢復全線通車。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工務局、交通局彙整人力、材料、修復期間等相關行政支出,於本月11日向通運公司發函求償新台幣2,286萬4,755元。
假車牌橫行!違規件數暴增4倍 交通部擬祭重罰「銷毀車輛」
國內假車牌氾濫,今年違規件數已暴增464%,影響不只是交通,還成為治安漏洞。行政院今年2度召開跨部會會議,要各部會從上游供應到下游使用,採取不敢賣、買不到、不敢用的「三不」政策。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將修法提高偽造、變造、未懸掛車牌罰鍰至3萬6000元,並得當場沒入車輛銷毀,盼本會期通過後盡速實施。公路局統計,2022年假車牌違規169件、2023年251件,2024年1至10月已達1012件。立委洪孟楷指出,今年多起重大刑案或受關注案件,都是用假車牌犯案;立委鍾佳濱則點出,罰責太輕,導致假車牌氾濫。陳世凱坦言,現在偽造技術、銷售平台日新月異,另隨著被扣牌數字提升,民眾車牌被扣又希望繼續用車,就可能會買假車牌。立委林俊憲批評,假車牌不是今年才變多,而是去年就增加,2022年嚴重超速1萬5550件、2023年嚴重超速(60公里降為40公里)暴增為6萬2516件、2024年1至8月為5萬6900件,既然嚴重超速要扣牌,也要檢討各路段速限合不合理。公路局與關務署合作,加強貨品輸入查核,並請網購平台下架產品。另有巡查機器人每日巡視,一旦發現疑似賣假車牌就通報給執法單位。交通部表示,研擬修正道交條例,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號牌及其他未懸掛號牌者的罰鍰額度上限,從現行1萬8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不只罰駕駛也罰車主,並增訂當場沒入車輛及銷毀。此外,近來頻傳無照駕駛釀死傷車禍,據統計每年平均取締約30萬件無照駕駛,約3.9萬件為未成年,占逾1成。交通部表示,著手修法重罰,無照駕駛最高罰3萬6000元,致人死亡終身禁考。
深夜停路邊修車「未關車門」!機車騎士「超速撞上」傷重不治亡
屏東縣一名邱姓女子,去年某日晚間開車載陳姓男友人,沿枋寮鄉中山路南下行駛時,發覺車況有異,停在路邊檢修,但由於陳男未關車門,導致一名陳姓女機車騎士直接撞上,最後傷重不治身亡。陳女父親氣得告上法院後,屏東地院審理,依照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邱女、陳男6個月及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2023年4月某日,邱女晚間9時許開車載著友人陳男,行經枋寮鄉中山路二段一帶時,發現汽車出了狀況,於是將車輛停在該路段4號前檢修。邱女將汽車以占用一半機車道方式停放,且沒有在車身後方30公尺至100公尺之路面上豎立車輛故障標誌;男則在檢修過程中,未確認該路段來往車流動態,將汽車駕駛座車門持續維持開啟狀態。後來,一名20多歲陳姓女騎士行經機慢車道時,超速撞上汽車車門,當場人車倒地,出現呼吸衰竭心跳停止、硬腦膜下出血合併瀰漫性腦水腫、左肺氣血胸等傷害,經送醫後因傷勢過重,於到院前不治身亡。陳女父親得知噩耗後,將邱女、陳男告上法院。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汽車夜間占用慢車道停車妨礙車輛通行,且開啟車門未注意其他車輛,且未讓其先行,為肇事主因;而該路段車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陳姓機車女騎士是以時速78.89公里在機慢車道上超速行駛,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未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為肇事次因。從鑑定報告結果來看,邱女、陳男共同為肇事主因;被害人就本件肇事的發生亦有過失。另外,法官審酌,邱女、陳男均提及,調解部分是由父母親陪同或處理,不清楚保險理賠金額,亦沒有詢問過理賠進度,顯示出處理事情的消極態度,犯後態度不佳。法官認為,考量被害人撞擊的部位為汽車車門,認定陳男未注意車流並迅速關上車門,於本件交通事故發生責任較邱女為重,且邱女警詢稱,案發當時有開雙黃警示燈,已藉由其他方式提醒用路人注意安全,應納入量刑考量。最終,法官依照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邱女6個月有期徒刑、陳男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微電車上路新規定啟動! 「6大禁忌」別踩雷外籍移工成宣導重點
舊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入交通管理範疇,新法規明確規定,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未完成掛牌與投保者,不得上路行駛,違規者將面臨罰鍰及車輛移置保管的處分,未滿14歲者不得騎乘、車輛不得私自改裝、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等規範,也成為警察宣導重點,尤其針對使用比例最高的外籍移工群體,更加強告知,以免違法受罰。微型電動二輪車因購買方便、使用簡單且無需駕照,成為許多外籍移工日常通勤的重要交通工具,以台中豐原及神岡地區為例,當地外籍移工人數已達1萬餘人,約占總人口4.3%。豐原警方近日特別前往外籍移工集中工作的工廠、出入頻繁的豐原火車站及外籍餐飲店,展開多場宣導,提醒車主於11月30日前完成掛牌手續,否則上路將面臨處罰。根據台中市警察六分局統計,截至2024年10月底,僅西屯區就取締微電車違規案件超過90件,包括酒後駕駛6件、未戴安全帽10件、違規停車75件,顯示許多駕駛人對交通規範認識不足,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因此,警方呼籲,微電車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為了進一步提醒駕駛人,清水警方針對新規劃出六大注意事項:1. 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包括增減或改變電子控制裝置及原有規格,違者將處以1800元至5400元罰鍰。2. 佩戴合格安全帽:未戴者將面臨300元罰鍰。3. 禁止載人、時速限制25公里:超速將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載人則處300元以上罰鍰。4. 酒駕、毒駕重罰:酒駕罰2400元,拒測者則罰4800元,車輛當場扣押,並依法移送司法機關。5. 遵守交通號誌與夜間開燈:違者最重可罰1200元。6. 掛牌上路:未完成掛牌者罰1200元至3600元,並移置車輛保管。警方強調,新規上路後將強化執法與宣導並行,期望透過完善的規範及執行,確保微電車使用者的安全,並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微電車駕駛人務必在期限內完成掛牌與保險,才能合法、安全地上路。
吸7毒開賓士!新竹男毒駕害1死6傷 檢方5罪起訴
新竹市於9月16日發生嚴重車禍,導致多人死傷,經新竹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檢察官針對駕駛人彭姓男子以毒駕致人於死及過失傷害等罪名,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並於今(13日)移送法院審理。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9月16日下午,肇事駕駛彭姓男子在超速駕駛下,橫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先撞上對向一輛機車,幾秒後再撞上另一名騎車的71歲鍾姓婦人。這起車禍導致鍾婦慘遭拖行至路邊,最後被卡在紅綠燈柱上不幸身亡,現場車殼碎片散落,肇事賓士車冒出白煙,場面極為驚悚。此次事故造成6人受傷,其中包括3名年幼孩童。4歲和8歲的男童疑似當時由阿公騎車載著離開,不料遭遇車禍;5歲女童則是與鍾姓婦人同乘一輛機車。這3名孩童傷勢嚴重,4歲男童腳掌骨折,5歲女童肝臟受創,8歲男童則左大腿骨折,均需接受手術治療;成年人部分,傷者包括69歲李姓阿公、30多歲坐在肇事車輛副駕駛座的彭姓女子,以及34歲的肇事駕駛彭姓男子。檢方指出,彭男於9月15日至16日期間,接連施用多種毒品,包括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愷他命等,明知毒品影響其判斷力,仍於16日下午4時許駕駛自用車並持續吸食含有美托咪酯、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彈。在行經新竹市香山區延平路二段虎林國中前閃黃燈路口時,彭男因毒品發作,無法安全駕駛,導致車輛超速並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最終撞擊兩輛機車,釀成1死多人重傷的悲劇。檢方針對駕駛人彭姓男子以同一駕車行為觸犯毒駕致死罪(1罪)及過失傷害罪(4罪),共5罪,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並於今日移送法院審理。檢方也表示,為防止毒品對社會的危害,新竹地方檢察署依據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2.0」,同步啟動毒品溯源機制,深入追查彭男使用毒品的來源,並對涉及毒品供應鏈的上游藥頭提出羈押禁見申請,獲法院准許,旨在從源頭阻斷毒品供應,避免類似悲劇重演。此外,新竹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自事發後即時介入,為受害者及其家屬提供慰問金、醫療輔導及法律服務,並將持續於審判期間全程支持受害者家屬,協助他們走過傷痛,本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程序進行審理。
彰化10個月100人車禍身亡 警分析肇事原因前3名:65歲長輩最多
彰化縣時常發生死亡車禍,今年1到10月,就累計96件死亡事故,總共100人因禍身亡。與去年發生的112件死亡事故,115人比較下降16件、15人,警方也分析發生的年齡層,以及最常出事的時段。彰化死亡車禍頻傳,一名63歲林姓女騎士本月8日上午前往醫院,行經員林市中山路1段、溝皂北3街路口與砂石車發生追撞,結果重傷送醫不治。另外,還有今年2月22日晚間,伸港鄉陳家小姊妹過馬路被休旅車撞飛,10歲姊姊在搶救197年後離世,9歲妹妹也在搶救251天後不治。據了解,彰化縣發生的死亡事故,以福興鄉11件最多,彰化市10件次之,芳苑鄉8件位居第3。警方指出,肇事原因「駕駛疏忽」最多,再者是未依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最後則是未依規定讓車。而發生事故的車種,以機車最多。警方分析,死亡事故發生年齡層以65歲長輩居多,發生時段在上午8點到10點間最高,同時呼籲鄉下地方路口要減速慢行,行經無號誌路口要注意停讓,不超速、不闖紅燈,注意行車安全。縣議員賴清美也表示,福興鄉、芳苑鄉屬於偏遠區域,鄉下產業道路出入的人不多,但常見用路人通過路口時衝刺,等於是在碰運氣,相關單位應多畫設警告標誌或標線,提醒減速。
騎電動自行車注意!交通隊提醒7事項 「30日前未領牌」最高罰3600元
自2022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已正式納入管理,所有新購車輛需強制掛牌,已購車輛則須在2年內完成掛牌,因此於今年11月30日起,未依規定領牌上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最高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提醒,微電車應儘速於今年11月30日前領牌,否則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最高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此外,北市開放自行車行駛之人行道、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皆禁止微電車行駛。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黃建盛指出,騎乘微電車須注意7大重點,包含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緩,車輛移置保管;騎乘需戴合格安全帽,違反者處300元罰鍰;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違反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不得載人及限速時速25公里以下,載人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超速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黃建盛說,還須注意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不可酒駕、毒駕,違反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違反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名醫突收交通違規信件!老婆「嘴1句」他秒醒:小心詐騙
近年來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花招百出的騙局令人防不剩防,ICU醫師陳志金分享,近日他收到監理站的罰款未繳通知,老婆「1句話」立刻識破詐騙手法,沒想到貼文曝光後,竟釣出一票網友驚呼「我也有收到!」醫師陳志金近日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他突然收到監理站的來信,內容寫道「業務中心發現您未處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請於11/07之前盡快處理」,上面還提供線上繳費的操作步驟,讓他險些上當受騙。陳志金透露,當下他不斷回想,自己是否不小心超速、違規右轉或未禮讓行人,倘若真的觸法一定會讓他顏面盡失,「違反交通規則,真的會重創我的形象耶!」ICU醫師陳志金分享,近日他收到詐騙信件,幸好老婆提醒他才沒上當。(圖/擷取自Facebook/Icu醫生陳志金)滿頭霧水的陳志金,只好求助老婆幫他看看,沒想到對方竟脫口「違你個頭啦!你根本就沒在開車!」一語驚醒夢中人,詐騙陷阱一秒被看穿,他也以親身經歷提醒大家,小心上當受騙,「有在開車、騎車的朋友,小心詐騙!看寄件地址,就知道是假的!」PO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大讚,「還好老婆英明」、「醫生娘明智」、「太太是清醒的」、「真幸運,還好金太座提醒」、「聽金太座的話就對!」另外也有不少人直呼,「我也收過呢!開車紀錄不好一度覺得是真的」、「昨天也收到了,點進去是監理所官網,上面顯示有罰單未繳,想說怪怪的,怎麼都沒收到信件通知,於是退出來,又重新開新的網頁進入監理所,發現那個是詐騙,太可怕了」、「我上禮拜也收到,真的仿很像,加上他的日期都會押當天讓人更緊張,我也差點輸入個資查詢,後來才想說我應該要自己從監理站網站去查」、「我也有收到過,馬上打去機關查詢才知道是詐騙~」、「之前也是收過這種聲稱監理站寄來,告知有交通違規未處理,還好我之前就有開始在用監理站的官方app,馬上查詢就知道了。」
桃園機車直行撞上欲轉彎小客車 目擊者驚呼「聽到救護車還不減速」
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與內定七街口,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影片一經社群平台上傳引發關注,事故發生在10月15日晚間7時許,當時30歲的余男騎乘機車沿中園路直行,突然與欲左轉進入內定七街的36歲林女駕駛的小客車發生猛烈碰撞;隨後,影片中的民眾聽見驚呼聲,並標註「是有多趕,聽到救護車還不減速」,情況十分驚險。據了解,這場事故造成余男門牙斷裂,且全身多處擦挫傷,幸運的是,雙方酒測結果均為0,並無酒駕行為,事故發生後,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目前詳細的肇事原因仍待釐清。中壢警方對此呼籲,駕駛人在行經路口時應該減速慢行,尤其是左轉或右轉時,無論路口是否有信號燈,都應仔細觀察四周來車情況,確保安全,警方強調,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這是維護交通安全的重要守則。
重機自撞奪命!彰化139線成「死亡彎道」 縣府擬增測速強力防範
彰化139線道車禍頻傳,10月21日再度發生一起致命事故,1名20歲現役軍人騎乘重機,不幸在139線螢光橋處因自撞路樹身亡,根據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的統計數據,2024年1月至9月間,僅該路段的超速違規取締件數就高達9405件,導致數10人傷亡,為了減少事故發生率,彰化縣政府交通處正積極研議,計劃增設固定測速照相桿,或採用區間測速系統,為當地用路人的安全提供保障。彰化139線道蜿蜒於八卦山稜線上,擁有多處彎道,路況變化多端,由於這裡風景優美且道路挑戰性高,成為許多「追風族」騎士熱衷的跑山路線,這也讓139線成了車禍高發路段,警方指出,2021年已有3位機車騎士因不熟路況、在彎道處自撞不治,其中包2名男大學生及1名職業軍人;2024年更是超速案件頻發,此次又1名軍人喪命,讓139線的安全隱患再次浮出水面。目前,彰化139線在彰化縣轄區內僅設有兩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分別位於彰化市7.7公里處和芬園鄉8.537公里處,並輔以不定期的移動測速取締,儘管如此,車輛超速情況依然嚴重,平均每月超速違規件數破千,嚴重危及行車安全,針對此情況,警方將進一步強化執法措施,除了每逢週末加強取締,平日夜間加強巡邏外,計劃在上午及下午各安排2次巡邏勤務,增強見警率以威嚇超速違規行為。此外,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則指出,139線道事故頻繁發生,與騎士不遵守交通規則、速度過快有著密切關聯;為此,交通處表示,已在軍人自撞事件後與警方等相關單位研討,計劃在139線事故多發地段增加固定式測速設備,或針對特定危險路段設置區間測速,遏制事故發生,希望能警示駕駛人遵守速限、減速慢行,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連救護車也檢舉!執勤中「未禮讓行人」遭罰6000元 警方說明了
檢舉達人無所不在,現在連救護車竟然也被盯上!苗栗卓蘭救護協會日前到台中市東勢區執行救護任務,在通行時未禮讓行人先過馬路,被後方駕駛檢舉,開罰6000元,事後卓蘭救護協會已向監理機關說明撤案。對此,警方也說明了。卓蘭救護協會8月27日下午接獲報案,一輛砂石車翻車導致駕駛受傷,行經台中市東勢區豐勢路與第五橫街路口時,因在執勤中未禮讓斑馬線的行人先通行,對此他們深感抱歉,「讓行人在斑馬線上停下禮讓救護車,造成行人的不便及危險,深感抱歉。」卻也遭後方駕駛檢舉,進而收到6000元的罰單。卓蘭救護協會說明,救護車出勤行駛道路是比照一般車輛,超速、闖紅燈等違規都會收到罰單,事後再向監理機關提供佐證資料銷案,此案也比照辦理,目前已經銷案。台中東勢分局表示,經檢視畫面救護車通過路口時,的確有行人停在斑馬線上,已構成未禮讓行人的事實。由於檢舉民眾提供的影像沒有聲音,加上畫面中救護車未開警示燈,無法判斷救護車是否正在執行救護勤務,因此依客觀事實逕行舉發。警方也提醒,如確認該車屬執行救護勤務中,得以撤銷舉發。
霜降開始4星座「有危機」運勢大變天 小心身邊豬隊友
10月23日迎來24節氣中的第18個節氣霜降,意旨天氣逐漸轉涼、氣溫變低,而清水孟國際塔羅小孟老師在臉書「小孟老師星座塔羅牌之清水孟」點出4個星座,運勢也變天跌到低點,且要等15天後才有望轉晴。第一名:魔羯座魔羯座霜降日起要注意身心因疾病而承受苦處,可能是自身原本的舊疾再犯,也可能是被他人所傳染的感冒,抑或是沒有照顧好自己的狀況引起等等。小孟老師提醒,健康仍是最重要的,但往往在身體好的時候,就忘了疼痛時所帶來的苦。第二名:雙魚座雙魚座在霜降日開始時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細節,不超速、不開快車,日常使用物品要隨時檢修,才能躲過厄運,另外要注意感冒生病,容易花錢看醫生導致破財,小孟老師也建議,多穿紅色衣服能破此厄運。第三名:獅子座獅子座是一位大辣辣的人,在霜降來臨時生活中也很隨性,容易一心多用不夠細心,造成物品受到損壞,也會有突發的事件使得必須要支出,例如手機壞了、車子耗損、電腦、3C用品耗損或是接到罰單等狀況。第四名:射手座射手座霜降當天起當心購物容易花光積蓄或者買到不好的物品,若從事創業的人也要小心謹慎,容易遇見奧客、或小人暗算。在工作上盡責的狀況下也會碰到老鼠屎,可能是幫不上忙或幫倒忙的豬隊友,也可能是無法理性溝通的奧客,甚至是愛聊他人八卦閒話的是非人等等,務必小心。不過小孟老師也傳授遇到危機的破解方式,能夠準備3枚1元放入紅包袋並隨身攜帶,等15天後(11月6日)再到便利商店捐掉,即可防範破財。《CTWANT》提醒您:民俗信仰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
逢甲男大生雙載撞亡! 釀7死「奪命電線桿」要搬家了
苗栗日前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逢甲大學建築系的管姓男學生於11日凌晨,騎車載著張姓男同學回租屋處時,行經台13線北上45公里的苗栗銅鑼三義交界處,疑似因超速過彎而撞上電線桿,導致2人傷重不治。苗栗縣政府正研擬改善道路安全,短期將加強彎道警示與防撞緩衝設施,未來擬協調路外用地移置電桿。苗栗縣長鍾東錦15日主持縣務會議時,針對這起車禍造成2名男大生不幸身亡表達重視,指示警局應於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盡速通報並安排道路安全小組成員會勘,了解道路設施是否有缺失或改善必要。若確有不足,權責單位應研擬改善以確保用路人安全。警察局長陳世煌指出,事故地點位於台13線45.3公里、三義鄉雙湖村路段,管姓、張姓兩名大學生11日凌晨騎機車雙載行經該處時不慎自撞電桿,雙雙送醫不治;據統計,台13線44K至46K段,自民國106年迄今共發生6件A1事故,造成7人死亡。陳世煌表示,已邀集公路局苗栗工務段、台電、中華電信、三義鄉公所等單位17日共同會勘,討論周邊設置防撞緩衝設施,增設照明設施、連續彎道警示、楔形標線及修剪樹木等方式改善。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苗栗工務段段長黃陳全也表示,短期內將協請管線單位於事發桿柱前放置充水式交通桶以增加警示及緩衝,後續會再協調路外用地,優先將電桿移設至路外,該路段也會追加畫設視覺化減速標線,加強警示與導引用路人。
跟山陀兒有得比!時速76公里慢爬國道內線 國道警發文:不取締對不起大家
很多人都知道,在國道高速公路上超速的話,是會吃罰單的。但很少人注意到,其實駕駛速度過慢,也是有可能會吃上罰單的。日前國道警方就在FB粉絲專頁上發文表示,看到一輛時速76公里的汽車卡在內線車道,後方已經造成明顯車流,氣的國道警直言「不取締對不起大家」。國道警察局日前在FB粉絲專頁上發文,從上傳的圖片中可以看到,一輛汽車用著時速76公里的速度卡在內線車道,前方沒有任何車輛,但是後方已經有明顯車流。國道警也在文章中表示「跟山陀兒有得比餒,前面就沒車還慢慢開,真是讓人森77,後面被你堵到天荒地老,不取締對得起大家嗎?」、「國道攝影師天天都上工,攝你慢也攝你快,攝你喜歡貼緊緊,攝你不繫安全帶」。國道警後續也在留言區發文,分享一些國道警察同仁執勤時時常遇到的狀況:1.當內側車道上有障礙物(ex:故障車、事故車、掉落物)時,只剩右邊可以閃避,另一邊就是內側護欄。(開在中線或外線車道至少還有兩邊可以選擇)2.當開在內側車道突然發生車輛故障或是爆胎時,臨時要切到路肩待援的困難度跟危險性會大幅增加,且若不幸卡在內側車道上,則容易造成後方車輛閃避不及而追撞上來。3.雨天時,內側車道較其他線車道容易積水,可能造成車輛失控,引發交通事故。(雨天單一車輛事故,多為自撞內側護欄)4.長時間駕車可能會降低警覺心,容易開到打瞌睡,「一恍神就不小心去撞上內側護欄了」。(後面這句是在製作交通事故談話記錄時,最常用到的)5.干擾車流:內側車道其實是作為『超車』之用,慢速及長期占用,會增加後方車輛變換車道頻率,干擾車流順暢並降低平均車速,也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發生。6.再來可能碰上的,就是與逆向車或是對向車道撞過來的車發生事故。(因為臺灣的駕駛習慣,逆向車輛大多會行駛在內側車道)國道警察也在文章中呼籲,養成安全好習慣,依速限行車,非超車不要占用內車道,慢速車也請勿占用內車道。
高公局預估13日國道7路段恐塞爆 這時段出發省時間
今年雙十國慶日沒有連假,但本周六日高速公路仍出現壅塞情形。高公局預估明(13)日有收假車潮,交通量恐是平日的1.2倍,也點出有7路段會塞爆,建議北上的用路人可於上午9時前出發,節省寶貴時間。高公局說明,13日為國慶日後假期周日,預估國道交通量為106百萬車公里,是平日超流量的1.2倍,其中北向交通量可達56百萬車公里,同樣是平日的1.2倍。除此之外,高公局點出國道有7個壅塞路段,包括國1北向西螺-埔鹽系統、南屯-后里、苗栗-湖口;國3北向竹山-中興、草屯-霧峰、關西-大溪;國5北向宜蘭-坪林等;因此建議從南部走國1和國3北上的用路人於9時前出發,中部地區於12時前出發,國5北向用路人也是9時前出發最妥當,能節省民眾的寶貴時間。而高公局也補充說,13日國道相關疏導措施,包括15-20時國5蘇澳、羅東、宜蘭及頭城之北向入口高乘載管制、開放路肩、替代道路及匝道儀控。最後請民眾出門務必檢查好車況、養足精神,繫妥安全帶和注意車前狀況並保持安全距離,切勿超速、疲勞和分心駕駛。
男大生雙載撞亡 前議員:已累計21死「死者大多撞同支電線桿」
苗栗日前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逢甲大學建築系的18歲管姓男學生於11日凌晨,騎車載著同樣18歲的張姓男學生回租屋處時,經過台13線北上45公里的苗栗銅鑼三義交界處,疑似因超速過彎而撞上電線桿,導致兩人噴飛,傷重不治。當地民代指出,此事故路段蜿蜒多彎,極易發生事故,近20年來已造成21人喪命。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苗栗台13線11日凌晨3時左右,苗栗銅鑼與三義交界處,管姓、張姓、鄭姓3人為高中同學,都是年僅18歲的大學新生,各自就讀不同大學。事發當時正準備返回宿舍,沒想到騎車返校途中,因不慎撞上路邊電線桿,導致2人噴飛當場重傷,送醫後不治。警方初步調查,管男當時載著張姓友人,另1名鄭姓同學則在後方騎車跟隨,不料管男在路途中不慎自撞電線桿,撞擊力道之大,將管、張兩人直接拋飛至路邊草叢,後方的鄭男見狀立即報警並呼叫救護車,然而2人因傷勢過重,經送醫搶救後不幸宣告不治。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前縣議員、現任縣長鍾東錦三義鄉執行秘書的韓茂賢指出,他在擔任議員的14年間,該路段已造成17人死亡,近年來又有2人喪命,這次的事故又新增2名大學生,至今已累計21人死於此處,且大多數死者都是撞上「同一支電線桿」。對此,公路局苗栗工務段表示,將與警方、苗栗道安委員會及相關單位進行現場勘查,評估改善方案,目前工務段已著手規劃從台13線銅鑼鄉樟樹陸橋至三義交流道(42.5公里到50公里)的拓寬計畫,並已啟動設計工作,預計將路面拓寬至雙向各兩線車道。
國慶假期「國道5地雷」路段曝光 國5南向建議這時候出發
今(12日)為國慶日假期周六,昨(11日)全日交通量為106.5百萬車公里,為平日年平均(92百萬車公里)之1.2倍,國5交通量為3.0百萬車公里,為平日年平均(2.6百萬車公里)之1.2倍,預估今(12日)交通量為110百萬車公里。高公局說明,昨(11日)下午國道主要壅塞路段為國1南向東湖至圓山、桃園至中壢、仁德系統至岡山、北向汐止系統至五堵、高架南向汐止端至環北及國3南向木柵休息站至中和、北向高原至鶯歌系統,於19時逐漸紓解,其餘國道路段大致正常,預估今(12日)交通量為110百萬車公里。高公局指出,目前全國道路況皆大致正常,截至8時,交通量為14.5百萬車公里,今(12日)相關疏導措施包括開放路肩、替代道路及匝道儀控。高公局預判,今(12日)上午重點壅塞路段為國1南向楊梅-頭份、彰化系統-埔鹽系統、國3南向土城-關西、快官-霧峰及國5南向南港系統-頭城,建議西部國道南向用路人儘量於12時後出發,國5南向用路人儘量於17時後出發,節省寶貴時間。高公局呼籲,民眾出門務必檢查好車況、養足精神,繫妥安全帶、注意車前狀況並保持安全距離,切勿超速、疲勞、分心駕駛,祝國慶日假期行車平安。
普悠瑪翻車事故!台鐵向駕駛員求償 二審判賠293萬
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在宜蘭發生出軌事件,造成18死、215人輕重傷。駕駛員尤振仲被依照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個月。其中,一名受害乘客蘇男,向台鐵請求民事賠償,最終獲賠587萬元。隨後,台鐵對尤男提起訴訟,要求他支付一半的賠償。一審判決尤男免賠,但台鐵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改判尤男需支付台鐵29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在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發生翻覆事故,造成車上366名乘客中,有18人死亡、215人受傷。事故起因是駕駛員尤振仲未重啟自動防護系統(ATP),並以140公里的速度超速行駛,才釀成悲劇。法院判尤男依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在事故中,一名蘇姓男乘客遭受右手撕裂性骨折、神經損傷以及創傷後退化關節病等傷害,向台鐵請求賠償。經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蘇男獲賠536萬元,並要求台鐵承擔全額賠償。台鐵表示不滿,認為尤男須負擔一半的責任,因此提出上訴。尤男辯稱,此次事故是因台鐵要求他駕駛故障列車,因此他在執行職務過程中並沒有故意或發生重大過失,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不過,高院審理時發現,列車在行駛中,有2顆主風泵故障,雖然台鐵相關人員未能及時處理並更換車輛,仍要求尤男駛至花蓮站再進行換車。然而,事故的原因是,尤男關閉自動防護系統(ATP)並超速行駛。因此,法院不採信尤男的主張。最終,高院審理指出,《民法》第188條第3項規定受僱人與僱用人之間的賠償分擔比例,原則上要求平均分擔。因此,判決要求尤男承擔一半的賠償金額,為293萬7499元。該案仍可上訴。
車牌遭盜「狂收罰單還涉肇逃」!監理站不給換牌…她心累喊:要等出人命才會重視嗎?
實在太倒楣!高雄一名女車主在網上抱怨,由於愛車的車牌被盜用,導致她不斷收到罰單,即使到警局報案,後續她還是反覆接到派出所的電話,說車輛涉及肇逃。不過,因為前一張罰單還在申訴中,監理站不給換牌,讓她忍不住質疑「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出人命了,或者事情無法收拾了,高層才會重視這件事情」。這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她是高雄人,卻在9月份收到來自嘉義的罰單,一打開才驚覺是車牌遭盜用。然而,1個月過去,她又收到2張超速罰單,「我真的每個禮拜都跑監理站就飽了,從我家到監理站,也需要騎半小時的車程」,怎料,當她再次前往監理站時,又多收到3張罰單。原PO提到,由於上一張罰單還在上訴中,監理站還不讓她撤銷,造成她無法更換新的車牌,並不斷打電話要求她提供證據去證明違規車輛不是她的,「因為一直有罰單,所以我就沒辦法換新車牌,所以就一直造成我的困擾嗎?我還要自己跑去監理站撤銷,我都不用上班了嗎?我去監理站還要付停車費,扣錢換牌錢算誰的?這些不是我要承擔的費用,不是付不起,是覺得很冤枉。」在車牌遭盜用後,原PO已經立即向住家附近的派出所備案,但她卻接到雲林安南派出所的員警來電,稱她的車停在路邊被撞爛,要求她過去移車,原PO向對方解釋過後,也強調自己早已報案,警方才說會先把車拖回派出所,並將車牌拆除。但在同一天晚上,原PO又接到雲林麥寮分駐所的來電,員警說她的車子撞到人,她只好再次聲明車牌遭盜用,且她已經報案處理。女車主說,她早已去派出所報案,卻依然收到罰單。(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對此,原PO無奈表示,「我要花很多時間、金錢去處理這件事,我在這邊等申訴還要等24個人才到我,這些不是我該承受的,反而犯人在外逍遙法外。警察在電腦上竟然查不到備案記錄!跟我說查車牌就能知道我的車牌被盜用過,是不是之前跟我說的都是糊弄我?」她也說到,「警察雖然已經把車拖回、車牌被扣,但被撞到的那個人或車找不到人賠償,而那個盜用的人完全沒事……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出人命了,或者事情無法收拾了,高層才會重視這件事情,現在是因為沒出人命,所以一直覺得盜用車牌這件事沒什麼,罰很輕,甚至比違規的還輕」。貼文一經曝光,迅速吸引網友討論,紛紛留言「想安慰你點什麼,卻又不知道從何說起,那種無力感我能體會…台灣的法律向來漠視受害者的權益」、「之前車友的車牌號也被盜用,他還自己花錢找徵信社找車跟人」、「掛假牌罰則太輕」。也有遇過同樣事情的人建議,「有種方法叫做線上申訴、線上處理,我也是假牌受害者,收到不少罰單,但我從來不跑監理所。當初監理所也是叫我換牌,我直接說『我是受害者,我還要花錢換牌,到底有沒有搞錯?』他們就沒話說了。線上處理、電話處理,可以省下非常多的時間,先這樣做吧」。
彰化男撞死騎士「還告他爸」 法院1原因取消緩刑
彰化一名羅姓男子於去年駕駛貨車時,追撞20歲的邱姓機車騎士,導致邱男傷重去世,而邱男的爸爸因痛失愛子,帶著刀上門要求羅男出面,結果反被羅男控告殺人未遂,並要求賠償。一審時,羅男表示自己只願意賠償110萬元,而法院認為羅男已經盡力,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二審法官認為羅男性格激烈,不宜緩刑,因此撤銷緩刑部分。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4日,當時羅姓男子駕駛小貨車在彰化縣大村鄉與邱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導致20歲的邱男重傷不治。事發後羅男的冷漠態度讓邱父感到極度憤怒,今年4月9日時邱父帶著西瓜刀找羅男理論,試圖迫使他出面,但羅男逃跑,邱父追不上他,憤而砸破了他的車窗。事後羅男控告邱父殺人未遂及毀損,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然而彰化地檢署認為邱父的行為不構成殺人未遂,只對他提起恐嚇和毀損罪的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考量邱父已經認罪,並同情他因愛子逝世所承受的巨大痛苦,認為他的行為情有可原,因此對邱父從輕量刑,判處拘役80日,緩刑2年,並要求支付公庫1萬元。民事賠償部分則待彰化地院民事庭審理。至於羅男的過失致死案件,法院認定他未禮讓直行車,應承擔50%的責任。羅男表示願意賠償110萬元,但邱男父母要求1000萬元,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一審法院考量羅男已盡力彌補,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指出宣告緩刑不當。二審法官認為,原審法院依相關規定量刑,是以被告的責任為基礎,考量羅男在開車右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導致交通事故發生,造成邱男受傷致死,並讓邱男的家屬身心受創,損害極為重大。然而法院也考慮到羅男在事後承認錯誤,沒有推卸責任,並願意賠償邱男家屬已經領取的200萬元強制保險金之外,還願意再給付110萬元,但未能與邱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羅男無前科,且邱男在此事故中也有超速行駛和未減速慢行的過失,因此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相當。根據這些情況,法院量刑並未超出法定範圍,也符合公平正義的精神,因此檢察官主張原判決量刑過重的說法,並無道理,應予駁回。至於撤銷原判決的緩刑部分,法院有權對符合緩刑條件的被告決定是否暫不執行刑罰,但這須根據被告的性格、犯罪情況、是否有再犯的風險,以及能否因為刑罰的宣告而改過自新等多方面進行考量。二審法院認為,儘管羅男在犯後坦承錯誤,並願意支付賠償金,但由於具體的賠償金額還須經過民事訴訟認定,原審法院在未經審理和辯論的情況下,便將這些作為緩刑的條件,顯得不恰當。此外,因為這起交通事故,邱男的父親心生不滿,甚至對羅男進行恐嚇與毀損,雙方因此產生衝突,羅男選擇用法律手段反擊,顯示其性格較為激烈,無法體諒邱男爸爸的情緒,因此法院認為不適合暫不執行刑罰,檢察官主張原審判決緩刑不當,理由充分,因此緩刑部分應予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