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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安華 卡神 楊蕙如 大同 跆拳道趙小蘭妹妹趙安吉驚傳車禍身亡享年50歲 「華人船王」父親悲痛證實
美國前任運輸部長趙小蘭(Elaine Chao)的妹妹、福茂集團(Foremost Group)董事長兼執行長趙安吉(AngelaChao)今(13)日驚傳車禍意外離世,享年50歲。趙氏家族12日發出訃告,悲痛證實這項消息。趙小蘭胞妹趙安吉上周末發生車禍身亡,年僅50歲。(圖/翻攝自X)外媒報導,訃告中指出,出生於美國的趙安吉仍致力於建立東西方之間的溝通橋樑,沒有忘記自己的根,擔任交通大學美洲校友會名譽主席、亞裔美國人基金會顧問委員會聯合主席等職務。針對趙安吉驟逝,趙家表示,不僅家人悲痛,更是亞裔社區的重大損失。趙安吉出生於1974年,她曾在摩根史坦利美邦公司(Morgan Stanley Smith Barney)工作,就讀哈佛商學院研究所期間,運用自己的船運知識撰寫了一篇「遠洋輪船」的案例研究報告,至今仍是哈佛商學院一年級學生必修課程的一部分。此外,她更在哈佛大學學院創設趙朱木蘭和趙錫成家族獎學金,為培育下一代人才盡力。她的父親趙錫成1964年創辦福茂集團,成為美國最大華人海運公司,因此被譽為「華人船王」,而趙安吉1996年從美邦(Smith Barney)併購部門加入福茂,並於2018年接掌公司。對於女兒驟逝,趙安吉的父親趙錫成表示,「這是整個家族從沒預料過的事,我們感到悲痛萬分」。趙安吉是他6個女兒中,年紀最輕的一個,回憶起那段日子, 趙錫成在趙氏家族聲明中寫道,「她從很小就展現出對航運的興趣,在『帶女兒去上班日』陪我進公司時,她是個很棒且好奇心旺盛的同伴」。趙家也提到,趙安吉雖生長於美國,但從未忘記自己的根,終其一生致力於幫助打造中西方的溝通橋樑,擔任交通大學美洲校友會名譽主席、亞裔美國人基金會顧問委員會聯合主席以及美中關係全國委員會青年領袖論壇成員等職務。面對她的離去,福茂集團也指出,「趙安吉是一名令人敬畏的管理人及業界領袖,也是一名令人自豪又慈愛的女兒、姊妹、阿姨、妻子和母親。她將被深深懷念,並留下開創性的領袖資產,尤其是對從事航運、慈善和藝術的女性」,她的離世不僅是趙家人心中莫大的悲痛,更是亞裔社區的一大損失。
父是華人船王!美首位台裔部長趙小蘭涉濫權 內部調查出爐
美國運輸部督察長辦公室3日公布報告,指前運輸部長趙小蘭任內利用其在中國的人脈和知名度,幫助推廣家族航運業務,涉嫌濫用職權。去年12月在川普政府的最後幾周,運輸部督察長要求司法部考慮展開刑事調查,司法部的刑事和公共廉政部門卻均拒絕受理此事。趙小蘭在國會騷亂發生的第2天1月7日宣布辭職。趙小蘭為美國首位台裔部長,父親趙錫成是知名的華人船王。她的夫婿麥康奈是美國參議院少數黨領袖,堪稱目前華府最大權在握的共和黨人。調查報告此刻出爐,料將對麥康奈帶來政治壓力。運輸部副督察長貝姆2日在致眾議院議員的信中說,「有理由對(趙小蘭)潛在的職務濫用進行正式調查,」信中還附上一份44頁的報告,詳細說明了調查情況,表明趙小蘭指示其工作人員花費聯邦政府的時間和資源,處理父親趙錫成和船公司有關的事宜。針對趙小蘭的調查是在《紐約時報》2019年一篇報導之後展開,該報導詳述趙小蘭在擔任運輸部長期間與家人的互動,包括2017年的中國之行計畫,該行程後來因涉及違反公職倫理被取消。趙小蘭原定行程包括,在中國獲得其家族航運企業「福茂集團」(Foremost Group)資金支持的地點停留,還包括與中國的「最高領導人」會面,參與會面的包括她父親和妹妹,但不包括運輸部的其他人員。趙小蘭家族與中共領導層淵源頗深。1964年,趙錫成建立了總部位於紐約的福茂集團,福茂的貨船大半由大陸國有造船廠建造,該公司並至少與大陸國有鋼鐵製造商簽訂2份長期合同。2018年,趙小蘭的妹妹趙安吉接替父親,成為福茂集團的負責人。
大同新董座林文淵亮相!「大同是她的家」推舉林郭文豔為榮譽董事長
大同今天下午召開臨時董事會,一致9票推選出新任董事長為林文淵,並已於下午4時發布重訊。稍後,林文淵、王光祥二人共亮相,前董座林郭文豔未現身。林文淵強調「這是責任的開始」,有共同的目標,期將大同治理更好,並與林郭文豔董事達成共識,「這是林郭董事長的家,她待了40多年,聘任為榮譽董事長,感謝其奉獻」。至於副董事長是否可以推選為王光祥董事,由於董事會現有章程並無設副董事長一職,若王董有意願,將會開會研議。大同公司董事王光祥表示,若公司章程修改願意擔任副董事長一職。(圖/張祐銘攝)林文淵現任為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大魯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等資歷。總經理人選已確定,將再徵詢榮譽董事長林郭文豔及11月13日董事會討論確定之後公布。至於外傳的法務長趙安協議資遣一案,林文淵強調「我剛剛才開董事會,並不清楚此案,會再了解」。林文淵接受董事會9票一致推舉擔任大同公司董事長。(圖/張祐銘攝)林文淵提出當選大同董事長的經營允諾:1、讓股東拿到股利大同集團的事業體龐大,投資及轉投資公司超過上百家,因為投資太陽能(綠能)及面板(華映)兩大事業連年虧損、淨值轉負;為繼續投資虧損事業,辦理現金增資、處分重要資產,顯然經營策略及公司治理出現嚴重問題。子公司和孫公司太多,無法創造加成利潤,簡言之,就是家大業大,卻揮霍光了。本人擔任大同董事期間,曾經力勸當時的董事長林蔚山快刀斬亂麻處理華映,因為華映一年要賠100億元,大同就算土地資產賣光也不夠賠。但大同的董事會毫無作為,喪失經營管理及監督職能,法務和審計委員會也無法發揮功能,投資愈多、財務黑洞愈大。大同公司的每一分錢都是股東的,任何投資都不能為了私人利益,更不能沒有投資效益。本人承諾會引進專業團隊,徹底處理轉投資虧損,提升公司治理及經營績效,儘快損益平衡進而獲利派發股利。股東和員工只是想過好日子,公司對得起股東,股東才會支持公司。2讓員工安心工作2018年,華映聲請重整、綠能申請債務協商,隔年宣布下市、債留員工。華映甚至解僱數千名員工要求凌晨搬離宿舍,員工像逃難一樣流離失所。今年6月30日董事長林郭文艷主導大同股東會之亂,讓大同停止股務自辦,公司宣稱股務人員失業,認為主管機關不公,其實是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對不起員工,才讓大同陷入如今的困境。大同曾經有很好的傳統,創辦人林尚志堅持的企業文化是「誠信」二字,總裁林挺生堅持的經營理念是「創造利潤,分享大眾」, 因此從1937年開始大同就讓員工有認股福利。大同還為台灣培育許多優秀人才,透過大同大學的產學合作,可以提昇大同公司最重要的員工資產。經營團隊要和員工同甘共苦,這是王光祥董事長的堅持的理念,也是本人扛起大同董事長這份重責大任必須應許的承諾,大同公司新的經營團隊會讓員工安心工作,共創勞資利益,讓大同成為幸福企業。3讓大同興利除弊今年6月30日大同股東會創下許多歷史紀錄:剔除53%股東權、股票打入全額交割、上市公司遭特別背信罪移送、董事長遭投保中心聲請解任,大同公司和林郭文艷女士凌駕主管機關職權,傷害股東權益,破壞法律秩序,讓台灣貽笑國際資本市場!也喪失政府和民眾的信任。長久以來,大同董事會長久以來「一言堂」的結果,讓大同的公司治理變成公司自理;錯誤的法律建議,讓公司觸法踩紅線,錯誤的投資策略,讓公司蒙受損失,於是出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經營亂象。大同公司不應該屬於任何特定人或家族,董事會的任何決議都要公開透明。大同必須改革,才有未來。林文淵經營團隊會帶給大同興利除弊的營運方針,整合現有事業群、推動能源政策、活化土地資產,接受全體股東及政府的嚴格監督,請各界拭目以待。大同至今有102年歷史。(圖/張祐銘攝)
疫情控制得當神助攻 「2020世界機器人大賽」獲多項世界第一名
台灣疫情控制得當神助攻,「2020 Robofest online世界機器人大賽」台灣選手們健康參賽獲得多項世界第一名的佳績,不僅展現台灣在AI科技的創新,及培育STEAM跨領域人才的成就,也顯現出國家行政效力。「Robofest」為美國勞倫斯理工大學所舉辦的世界機器人比賽,且為美國太空總署NASA所認可,比賽迄今已有21年的歷史,參賽國家包括台灣、美國、加拿大、中國、英國、法國、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南非、南韓等30國。其比賽特色為比賽當天才公布未知任務,及機器人必須靠著電腦程式全自動操作。桃園市政府於 6月21日舉辦「2020 Robofest國際機器人台灣第一屆選拔賽」,共選出20隊、52位機器人代表台灣參與Robofest世界賽。因新冠疫情原定出國行程改為於台北捷運北投會館舉辦「2020 Robofest online線上世界機器人大賽」,此亦為今年唯一舉辦的世界機器人大賽。這次世界賽採線上視訊進行,選手們不僅要克服語言的障礙,還要克服線上視訊的距離隔閡感,挑戰夜間時差的疲倦,選手們仍卯足全力屢創佳績,並於昨(17)日晚間由Robofest世界大會於Robofest online線上頒獎典禮宣布。台灣榮獲Robofest online線上機器人世界大賽多項世界第一名,包括在「未知任務挑戰賽初級組UMC Jr.」項目,來自桃園市的U Well-Off隊, 桃園市仁和國中鍾碩、桃園市平南國中賴昱安、桃園市武漢國小高丞佐榮獲世界第一名;「藝術機器人RoBoARTS」項目,來自桃園市的Formosa隊,臺東縣私立均一高中國中部翁顗竣、桃園市東興國中陳柏丞、桃園市諾瓦國民小學張書瑋、桃園市龍星國小羅以樂榮獲世界第一名。在「水瓶相撲初級組」項目,來自雙北市的Pokemon Run隊的台北市忠孝國中劉仲翔、新北市海山高中國中部趙安凱、新北市土城國中鄭乃睿榮獲世界第一名;在「水瓶相撲高級組」項目,來自桃園市的Caviar也創下台灣隊最快的速度,其選手為桃園市石門國中嚴子揚、桃園市大華高中國中部唐瑀良、桃園市龍潭國中鄒舒晏打掉三瓶1公斤水瓶榮獲世界第一名;緊接著在「水瓶相撲重量級組」項目,來自桃園市的Einstein隊的桃園農工莊博裕、桃園市大溪高中張幸妤也創下 23秒的好成績榮獲世界第一名。
林宏信回應了!砲轟公司派未經董事會 無權聲請法院解散法人股東
欣同、新大同負責人林宏信今天駁斥大同公司無權單方面引用起訴鄭文逸的判決,做為向法院聲請宣告解散之由外,還公開聲明回贈大同法務長趙安一句「公司經理人不要立於危牆之上」,應嚴守中立,不要用公司資源來為私人爭奪經營權服務。以下為大同公司市場派股東新大同、欣同的董事長林宏信的聲明全文:新大同、欣同購買大同股票是為了以法人指派代表人的方式參選大同公司董事,這是鐵一般的事實,除了大同之外,沒有人會懷疑;這樣的目的以及基於這樣的目的從公開市場買進大同股票的行為沒有違法或違反公序良俗!不管大同怎麼説,我堅信法院不會被混淆,大同不會得逞。大同公司先是以中資抹紅新大同、欣同,現在又片斷截取法院判決內容抹黑新大同、欣同,對股東的誣衊無所不用其極,難道要爭取大同董事席次、向現有經營階層挑戰、主張股東權益就要接受這樣一而再再而三的侮辱嗎?要當大同的順民很容易,但股東不被大同經營階層接受,真的是好難,也很痛苦!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特別背信被判刑確定、原董事長林郭文豔等人涉嫌隱匿財報被起訴,大同要怎麼樣來採取重要法律行動來保全大同公司權益?請大同開記者會説明清楚,這才是大同經營階層要做的,而不是打壓股東!趙安先生是大同公司的法務長更是公司治理主管,他送我一句話「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我感謝他認定我是君子;我回贈他一句「公司經理人不要立於危牆之上」,應嚴守中立,不要用公司資源來為私人爭奪經營權服務!大同已10幾年沒發股利了,如果為了私人保住經營權而花費公司鉅額資金,這絕對是嚴重的公器濫(私)用!我衷心期盼趙安法務長兼公司治理主管及彭文傑執行副總經理要對媒體所報導外界推估大同公司花費數億元的廣宣、人力及律師費用以及趙安法務長兼公司治理主管是否提供經費接洽、委託辦理研討會的事説明清楚,以正視聽並確保大同權益不被私人所利用!大同沒有經過董事會決議就對股東起訴要求確認股東權不存在,現在要聲請解散法人股東,有經過董事會決議嗎?還是為保住董事長、董事席次在律師獻策下,公私不分,由董事長、法務長用公司資源來進行經營權的爭鬥,這完全不是公司治理,而是私鬥,這又再次在資本市場寫下有待釐清的創舉!我一直強調,不管任何一方,要取得經營權,就是靠經營能力及股權實力!我會堅定的辦好股東臨時會,籌備完成就向社會、股東來報告、説明;請大同經營階層開大門、走大道,經由這場股東會來爭取董事席位,盡快釐清爭議、結束大同「全額交割」的處分,這才是對股東、員工最好的交代;回復資本市場的正當公司治理,也是招攬國際資金的正面寫照!
大同對林宏信心戰喊話 趙安: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大同公司法務長趙安今(1日)引述《孟子·盡心》的「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以法界後學晚輩身分勸告市場派股東、欣同投資顧問董事長林宏信法官律師,可以考慮「敬鬼神而君子知天命」,遠離此紛爭。經濟部日前准核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的代表人林宏信的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須於11月底前完成及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林宏信為欣同投資顧問董事長,曾任法官轉任律師,也高分通過大陸司法特考,熟黯兩岸公司法。大同今天以台北地院8/24刑事判決中,以法官認定欣同、新大同公司為鄭文逸犯罪之交易中樞之一,依民法及司法院秘書長79/9/1的函文解釋(如下),今天早上分別向台北地院、士林地院聲請解散欣同、新大同,並呼籲經濟部同時撤銷其獲核准的股臨會,透過法律主張行為,做為公司經營權之爭的新一波防禦。大同公司法務長趙安表示,日前看到媒體報導法學前輩林宏信前往陽明山姜太公道場點七星燈祈福,顯示為一位敬鬼神君子。而趙安引用的「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出自《孟子·盡心》,原文為,孟子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梏桎死者,非正命也。」以下為大同公司的聲明全文鑑於台北地院8月24日刑事判決,以欣同、新大同公司實質控制人鄭文逸炒作大同股票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判刑13年半,且判決認定欣同、新大同公司為鄭文逸犯罪之交易中樞之一;大同公司依據民法第36條「法人之目的或其行為,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利害關係人得請求法院宣告解散法人之規定,已向法院遞狀聲請宣告欣同、新大同公司解散。一、法院判決認定欣同、新大同為鄭文逸犯罪炒股之交易中樞根據台北地院8月24日新聞稿: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金重訴字第17號、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2號判決認定被告鄭文逸與中國籍人士任國龍(已通緝)於105年9月至106年3月共同炒作大同公司股票,將股價由每股新臺幣(下同)5.51元,拉抬至106年3月6日每股14.1元,股價漲幅達155.90%,總犯罪金額高達31億餘元。 判決並指出被告鄭文逸係利用其「掌控的個人群組帳戶、法人群組帳戶(欣同、新大同)、丙墊金主群組帳戶,作為交易中樞,而彼此或分別與本案其他群組帳戶為連續、大量的相對成交,且利用盤中密接時間內,連續以高於或等於當時揭示委賣價之高價委託買進,或連續以低於或等於當時揭示委買價之低價委託賣出之方式」炒作大同股票。被告鄭文逸等4人與任國龍於前述犯案期間,利用各自掌控的群組帳戶,合計買進大同公司股票計1,130,053仟股,佔大同已發行股數2,340,000仟股之48.29%;賣出708,861仟股,佔大同已發行股數2,340,000仟股之30.29%,其炒股的數量與幅度真是空前!對資本市場的秩序是非常嚴重的挑戰!二、公司涉及犯罪,法院得依民法第36條宣告解散民法第36條規定:「法人之目的或其行為,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解散。」司法院曾於79年9月1日(79)秘台廳(一)字第01991號函解釋:民法第三十六條有關法人宣告解散之規定,於以營利為目的之公司,亦有適用。該解釋並指明違法吸收資金公司,法院可以公司行為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理由宣告解散。本件鄭文逸以欣同.新大同公司為犯罪交易中樞炒作大同股票,所違犯之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之罪,與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違法吸金之罪法定刑期相同,均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鄭文逸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半,遠高於當年違法吸金之沈長聲判刑7年,丁磊淼判決4年半,足見鄭文逸之犯行比當年違法吸金案更嚴重,本件更具宣告解散犯罪公司之必要性與急迫性。三、經濟部應撤銷原核准欣同、新大同召集臨股會之處分經查,欣同公司資本額僅有500萬元,新大同公司資本額僅有2000萬元,經鄭文逸持以作為犯罪工具炒作大同股票後,截至106年3月13日股東會停止過戶日,欣同公司竟能買入並持有大同公司股票16,000張,新大同公司持有24,000張。且於109年5月2日停止過戶日,欣同公司擴增持有大同公司股票至28,668張,新大同公司擴增至43,462張。此均為鄭文逸炒股之犯罪所得,且持續增加。經濟部核准欣同、新大同公司以前開持股召集臨股會,無異承認炒股重犯鄭文逸得繼續保有其炒作股票之犯罪所得,並以該等股票贓物,行使股東會召集權、主導董事提名與改選,意欲取得大同公司經營權,遂行其犯罪計畫。經濟部脫離公司法173條第四項原意,也違背自己過去多年解釋函令,迎合金管會意旨,破例特准少數股東,在董事會還在運作的情況下,自行召開臨股會。 法院如此重判的罪刑,經濟部若維持原處分,無異是在鼓勵經濟犯罪!大同公司嚴正呼籲經濟部應撤銷原核准欣同、新大同召集臨股會之處分。※司法院秘書長79年9月1日司法院(79)秘台廳(一)字第01991號函:「查民法第三十六條有關法人宣告解散之規定,於一般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應有其適用,此觀該條明定於民法第二章法人通則之節款甚明。來文所述,違法吸收資金之公司,其行為若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主管機關援用上開民法之規定,請求法院宣告解散,尚無不合。」
大同反擊了!今早向法院聲請解散欣同、新大同 市場派不應開股臨會
大同公司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主張股東欣同、新大同實質控制人鄭文逸在台北地院8/24判決中,涉嫌炒作大同股票違法,判刑13.5年等理由,9/1早上已依法向法院遞狀聲請宣告欣同、新大同公司解散,傍晚也會發布重大訊息。大同法務長趙安強調,從判決書來看,欣同資本額僅500萬,新大同僅2000萬,經鄭文逸持以作為炒股的工具半年,總犯罪金額達31億多元,被告鄭文逸等4人與任國龍在105年9月至106年3月,買進占大同48.29%,賣出占30.29%,由每股5.51元拉抬至14.1元,股價漲幅達155.90%,其炒作數量與幅度真是空前。趙安指出,判決還提到,本件鄭文逸以欣同、新大同公司為犯罪交易中樞炒作大同股票,並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依民法第36條,該公司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的請求,宣告解散。因此,大同嚴正呼籲,主張經濟部應撤銷原核准欣同、新大同召開股東臨時會的處分。
大同市場派也遭斷頭 傳羅得、三雅賣股票一萬多張
對於大同遭外資倒貨股價重挫,市場陸續傳出有兩家金融機構發出限期補足擔保存證信函,要求大戶補倉近八億元。市場派大股東之一的王光祥在8月10日記者會中還曾強調,「有收到通知補款,我還撐得住,謝謝關心」。今日卻傳出羅得、三雅等自行拍賣大同股票。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8月4日申報轉讓6,300張大同股票,大同表示林郭文艷是因質押股票斷頭才申報轉讓。法務長趙安在8月10日的記者會也確認此事說,「依公開資料顯示是的」,但是沒有到達解任的標準,所以林郭文豔還是董事長。」但金融圈傳出訊息,大同市場派及公司派召開記者會之際,也就是8月10日當天,王光祥持股事業三圓集團旗下羅得及三雅自行拍賣轉出股份合計:10,980,000股,亦即10980張,其中羅得自行拍賣轉帳 2,900,000股。此外,目前羅得和三雅還質押了22萬2574張持股,若大同股價持續走跌,王光祥仍將面臨不是得再補錢,就是要準備斷頭的情況。由於外資擔憂,MSCI可能在8月中旬調整成分股,將大同剔除,遂從7月20日起連續14個交易日,透過摩根大通、港商野村台北分公司、美商高盛、美林及花旗環球等券商大賣大同股票,累計賣出張數近12萬張。其中,8月6日外資合計賣超2萬8,157張,又以摩根大通賣出3萬4,597張居冠,均價為13.34元,外資持股比例從7月20日的40.55%降至34.83%。
大同公司派質疑:市場派從天上掉下來28億元 違規陸資認定真的難嗎?
大同經營權之爭續戰,十日下午兩點,市場派與公司派同時召開記者會打對台。大同公司派由法務長趙安在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召開記者會,鎖定市場派股東的自有資金28億元,是否涉及陸資顯屬可疑,且已向金管會證期局等數個主管機關檢舉,但迄今尚無結果。記者會上,大同公司緊追著市場派大股東王光祥的資金來源,從王光祥實質控制的羅得公司、競殿公司、三雅公司的財報、王光祥記者會發言及三圓建設之財報與重訊,列出五大疑點:三家公司自有資金與財報不符、王光祥記者會說法與三圓青島股權出售實況不符、三雅公司向王道銀行借款9.3億元之擔保申報疑與香港工商登記不符、三雅公司向兆豐銀行借款2億1750萬元,卻開立45億元備償本票,以及申報書未依企併法27條申報等。(圖/周志龍攝)此外,趙安反擊,「如果市場派股東覺得上屆董事會無效,今年還是向大同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還是照樣運作,大同現在的董事會是有效的。」另就外傳經濟部朝向「破例」准許股東申請的股臨會,趙安表示,對政府有信心,公司也會依法辦理。目前不會有任何揣測。至於董事長林郭文豔是否已經賣出6300張股票?趙安回覆說,「依公開資料顯示「是的」,但是沒有到達解任的標準,所以林郭文豔還是董事長。」大同公司還強調,6月30日股東會會議紀錄已依法送達各股東,針對股東會各項決議,包括董事改選之爭議,必須在30日內提起撤銷之訴,起訴期間已屆至,經向台北地方法院查詢,並未收到任何股東依照公司法第189條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訴訟,因此依法任何人不得再就召集程序及決議方法(包括股東有無表決權)提出爭執。
與黃國昌「感情生變?還是朋友?」 昔太陽花戰友賴中強:318之後就沒聯絡了
很多人好奇賴中強與黃國昌昔日都是太陽花學運戰友,如今在上市公司大同的經營權中,各居公司派委任律師與市場派股東提名獨立董事,立場迥異。今(28)日賴中強回應媒體詢問時,停頓了幾秒後說「318之後就沒聯絡了」,至於「你們還是朋友嗎?」賴中強則稱「不再回答與黃國昌相關問題」。2014年3月18日太陽花學運中,賴中強律師和前立委黃國昌律師都是「九人決策小組」成員。三年後的2017年3月17日,賴中強在《報導者》發表《那些遺忘在318的政治承諾》一文中,提到對於政治環境的憂慮及警語。如今,他為了抵擋違法陸資爭奪大同經營權,2020年6月登上火線,並成為投保中心點名建請懲戒的律師之一。賴中強今天下午以恆達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的身分,出席台灣科技法學會、高雄大雄法學院、交通大學科法學院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中心共同舉辦的「敵意併購下的防禦部署—併購法、兩岸條例與律師職業倫理」研討會,並專題演講「陸資管制與保護敏感資訊」部分。6月10日,他也出席「資本市場與國家安全—我國投資審議法制之革新」研討會。賴中強研討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記者問「若經濟部同意召開臨時股東會,公司派是否有何攻防?」他立馬清楚地說:「我可以聊關於研討會,但不能說公司的策略,也不能代表董事長林郭文艷發表任何看法。」賴中強提到截至目前,他並未收到任何關於懲戒一案的來函說明。對於研討會中出席的律師林坤賢、許雅芬及學者專家等及法律界給予的聲援,他表示「謝謝大家。」媒體詢問和大同市場派提名的獨立董事、前立委黃國昌兩人的關係是否有「感情生變?」,賴中強律師停頓幾秒後說:「318之後就沒聯絡了。(2014年的太陽花學運)」「你們還有打電話嗎?」賴中強說:「318之前當然有打電話,之後就沒打了。」「你們還是朋友嗎?對於黃國昌接受獨董提名有何看法?……」賴中強原本啟齒想說甚麼,但又把話吞了進去,「我不再回答與黃國昌有關的問題」,一概不加評論、不予置評。倒是對於如何加入大同公司派及為何對違法陸資議題有高度興趣,賴中強開放的態度簡直是讓現場媒體問到飽,侃侃而談,「其實很久前我就關注大同案,去年反滲透法立法前的一場演講中就提到大同,當時有位中研院資訊室人員很憂心地跟我說,中研院很多系統也是大同維護的…,同年底,大同法務長趙安主動來找我討論。」他因此加入大同法律團隊。賴中強說:「我沒有對中國反感,也不敵視中國人民。我自己也有中國好朋友,幾年前也去過深圳、上海、北京。」而會高度關注甚至展開調查及阻擋違法陸資議題,「我做的都是非情感的,是理性的,攸關其擴張帶給周邊國家及人民的很大災難。」「我是珍惜台灣民主,才這麼關注的。」他提到自己讀書時期參加學運,1997年之後專心律師執業生涯,「2008年陳雲林來台事件引發一連串爭議後帶給我的憂心,積極參與公民運動,反ECFA、反服貿、反滲透法,還阻擋中國中信集團、中信金控簽約,以及雙子星大樓開發案中得標的南海控股于品海。」
大同股東嗆「混淆視聽」 市場派:支持政府公正調查
大同公司今(27)日下午突然召開的「抓到了!公布違法陸資藏鏡人」記者會,大同市場派股東也立馬回以顏色,2點質疑公司派股東「混淆視聽」。大同7/27記者會中,法務長趙安說明涉及違法陸資的金流關係。(攝影/趙世勳)大同公司法務長趙安表示,前立法委員黃國昌根據香港上市公司財報,揭露新工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大同公司1.28%股份,市場派股東振振有詞說,大同所主張的「假外資真中資」,是有名有姓的香港上市公司。大同7/27記者會中,法務長趙安說明涉及違法陸資的金流關係。(攝影/趙世勳)「感謝黃國昌指引方向,開了我兩次腦洞,找到了盲腸」趙安多次強調。大同7/27記者會中,法務長趙安說明涉及違法陸資的金流關係。(攝影/趙世勳)趙安指出,公司因此也利用香港證交所等單位的公開資料,更深一步了解這個新工投資背後的大股東,就是2018年年底幫大陸地產開發商任國龍隱匿資產最終受益人、規避金管會調查的香港聯合集團,而且買進的時間(2019年),又與任國龍賣出大同股票的時間相重疊,世間有這麼多巧合嗎? 這是真賣出還是重施故技借錢代持?大同7/27記者會中,法務長趙安說明涉及違法陸資的金流關係。(攝影/趙世勳)大同市場派股東對此有以下2點聲明:(1)是否為違法陸資,應該由主管機關依職權認定,支持政府公正調查。(2)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於108年7月16日公開表示,維家、雅興公司、丁姓人士違法持有18%大同股票已全部出清,大同公司明知金管會已裁罰完畢,仍混淆視聽,實屬可議。
大同超感謝黃國昌揪違法陸資!趙安:開了我二次腦洞找到盲腸
大同公司今天召開「抓到了!大同公司公布違法中資藏鏡人」記者會,以前立委黃國昌指稱的新工投資,其大股東就是幫大陸商人任國龍右手換左手、規避金管會調查的資金提供者:香港聯合集團。大同法務長趙安今天二次感謝前立委黃國昌提點持有大同股份的新工投資(1.28%),「開了我二次腦洞,找到盲腸」,讓大同注意到這個線索,一路追尋到其大股東就是幫大陸地產商任國龍右手換左手、規避金管會調查的藏鏡人與資金提供者:香港聯合集團!大同公司並將於記者會後將今日檢舉資料分送金管會、經濟部及臺北地檢署。趙安現場並説,目前查到的都是公開資訊資料,可以循著金流觀察去年金管會要求限期出清將近90億元,期盼金管會可以協助認定最終受益人就是任國龍,請求經濟部可以進一步回應大同企業工會「先追查中資,再審查臨股會申請」的訴求。趙安表示,2018年底金管會就中資任國龍違法買入大同股票進行第三次調查,追到香港維家置業服務有限公司與雅興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大同股票,這兩個任國龍的人頭公司為了向金管會撇清中資嫌疑,竟於短短一個月內維家公司的唯一股東林美欣(任國龍右手)已將維家公司股份賣給Danielson Creation Limited(任國龍左手),同時雅興公司的唯一股東DING David(任國龍右手)也將雅興公司股份賣給Homes for now Property Management Limited/(任國龍左手),並以此理由回覆金管會。雖然維家公司與雅興公司做上述抗辯,但是金管會認定最終受益人仍為任國龍,故於2019年1月17日就維家公司、雅興公司等所持有的大同公司股份認定為中資違法投資,命六個月內出清股票。以下為大同公司新聞稿說明。根據大同公司於金管會裁罰後取得之證據資料,協助任國龍完成這個右手換左手,企圖規避金管會調查的藏鏡人與資金提供者,竟是香港上市公司聯合集團旗下的企業。聯合集團旗下的新鴻基財務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20日借款8億元港幣給任國龍左手Danielson Creation Limited,讓任國龍左手買進任國龍右手的維家公司股票,2018年12月24日維家公司再發行公司債予新鴻基財務有限公司,將公司所有資產(包括大同股票)質押給新鴻基財務有限公司。約略同時,聯合集團旗下之天安(中國)集團)直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正景發展有限公司,透過薈聯發展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7日借款5億元港幣給任國龍左手Homes for now Property Management Limited,讓任國龍左手買進任國龍右手的雅興公司股票,2018年12月12日雅興公司再發行公司債予薈聯發展有限公司,將公司所有資產(包括大同股票)質押給薈聯發展有限公司(正景發展公司於2018年12月7日借款3.5億元港幣給薈聯公司,同日再由薈聯公司借款5億元港幣予Homes for now Property Management Limited)。這樣協助隱匿最終受益人,規避金管會調查的藏鏡人與資金提供者,就是香港聯合集團旗下的新鴻基財務有限公司與正景發展有限公司。近日,前立法委員黃國昌根據香港上市公司財報揭露新工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大同公司1.28%股份,市場派(中資派)振振有詞說,大同所主張的「假外資真中資」,是有名有姓的香港上市公司。殊不知,這個新工投資背後的大股東,就是2018年年底幫任國龍隱匿資產最終受益人、規避金管會調查的香港聯合集團,而且買進的時間(2019年),又與任國龍賣出大同股票的時間相重疊,世間有這麼多巧合嗎? 這是真賣出還是重施故技借錢代持?香港聯合集團是李明治家族所控制的企業,在香港有多家上市公司,並與中國國務院控制的光大集團有密切往來及合作,新鴻基金融集團即是由聯合集團持股30%,光大證劵持股70%的公司,在香港進行各項重要合作。就公開財報所查得的資訊,2017年11月15日李明治家族的新鴻基有限公司有15.87%股份被質押給光大集團旗下光大新鴻基結構融資,借貸8億港幣,這個期間與任國龍之女任梓菱遭金管會調查違法買入大同股票時間相吻合,截至2019年底仍有9.79%設質,其箇中緣由為何,實耐人尋味。大同並持續質疑違法陸資疑點:(1)任國龍去年被裁罰後於四月開始「出售」,至七月「出清」,前後只有三個月左右時間。 依去年該期間大同股價,賣完18%股權,需要近新台幣90億資金。何人會在此短期間花如此巨額資金買入大同股票?(2)按理,超過10%FINI帳戶買賣,不只是向投審會申報,也應向金管會申請。公司與市場皆未聽聞有何交易與申請,所以合理推論,應是新鴻基集團及天安(中國)集團,與前面操作手法雷同,左手換右手,利用香港金融工具的資金流程,漂白陸資為港資,最終受益人仍是任國龍。(3)台灣及國際均對任何人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相當比例時,應進行共同控制之申報或申請,以維持市場交易之公平性與法令尊嚴。各金融機構及其國際分支機構(銀行、基金、證劵等)均應遵守國際反洗錢規定,應備有符合各國規定之相關文件。金管會可憑以追查。(4)違法陸資不但不依規申請,還在被裁罰後,與金管會打行政訴訟! 希望這些資料對金管會有助。維持台灣的法治與金融股市正當秩序,大同願意與相關主管機關配合。(5)公司再度呼籲金管會,比照前三次裁罰作法,維持法律尊嚴與維護台灣的國安,請各金融機構及其國際分支機構,以及各共同控制人提交符合國際規定之相關文件,以利金管會盡速查明並公告,以維護大同公司及合法股東權益。大同公司懇切的呼籲金管會與經濟部,絕對不能坐視大同公司的國防資訊系統維護業務與戶役政系統全民個資維護業務落入中資或其共同控制人手中。大同公司鄭重請求金管會:盡快完成八個FINI帳戶最終受益人查核、認定與公布,且完成時間要在經濟部完成臨股會申請審查之前,讓社會各界公評。總不能讓影響上市公司23.59%的股權,在經濟部審查臨股會前,還是「神龍」見首不見尾吧 ?!
大同抓到了!自行公布違法陸資藏鏡人「香港聯合集團」
大同公司今天早上9時許緊急通知下午召開記者會,標題是聳動的「抓到了!大同公司公布違法中資藏鏡人」,由大同法務長趙安主持,大同執行副總經理彭文傑、恆昇法律事務所律師於知慶都列席說明。大同質疑新增的四個託管帳戶資金來源及最終受益人的身分關係不明,於109年股東會持股數占比,包括群益金鼎證券受託保管群益證券(香港)投資專戶8.73%、匯豐銀行託管ING亞洲私人銀行5.87%、中信託託管元富證券(香港)1.78%、國泰證券(香港)有限公司1.77%,共18%。再加計花旗銀、匯豐銀託管香港投資帳戶等共8個帳戶,於109年股東會持股數占比達23.59%。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在2020年6月30日股東會現場,甘冒大不韙剔除高達53.32%股東表決權,頗有效法2009年金鼎浴血對抗開發金被控利用假外資入主金鼎所使用「股票封存」的終極殺招。三年前,很多人說大同公司派打違法陸資牌是假議題,詎料金管會行文香港證監會協助了解大同股東香港託管帳戶資金來源,確有大陸商人任國龍涉及實質控制權。金管會便在2017年5月5日裁罰其持股4.06%,繼而同年12月5日又裁罰同一陸資8.78%。2019年1月17日第三度裁罰任國龍限期出清以他人買進大同公司股票18.01%。
【網協剝皮大法1】公僕掩護狠宰官署 撈錢細節大公開
中華網協前副祕書長趙安華13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檢舉告發網協舉辦的「美傑仕盃OPI青少年網球錦標賽」分別向體育署及台北市體育局重複申請補助,於2018年及2019年涉嫌詐領補款約70萬元,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美傑仕盃自2012年首辦迄今已有8屆,是國內青少年網球比賽最高等級的A級賽事,頗受各界好評,培育了不少青少年網球好手,根據趙安華指控,前6年,美傑仕盃舉辦所需開銷支出約22至25萬元,而收入則有2項,一是報名費約17萬多,二是向體育署申請補助約12至15萬元,而這2項相加也足以支應各項花費,甚至還有少許剩餘。但2018年及2019年則截然不同,根據體育署及台北市體育局提供的賽前預算表及賽後核結的結算表比顯示,這2年的開銷支出均高達90萬元,是往年的3倍多,以2018年為例,體育署補助12萬元,北市體育局則補助37萬7千元,兩者相加,不到50萬元,算上報名費收入也不夠92萬多的支出。由於北市體育局規定補助金額不能超過總支出的3分之1,因此趙安華認為有理由懷疑是中華網協為了拿到該項補助才偽造預算表,將預算拉高才方便申請補助,但也因此在事後核結時,為補漏洞而出現的種種不合理之處,但在關鍵之處卻完全找不到違法嫌疑。所謂關鍵處,指的就是體育署與體育局都有補助的項目,如補助裁判工作費、保險費,只要網球申報確實將投保後的發票及給裁判的簽據等備妥即可,至於其他非補助項目則任意表列,甚至輕忽到漏報或多報,但對體育署及北市體育局而言,只要針對補助的項目審核確實就不會有違法的問題,然而,其他涉嫌虛報或灌水的項目卻直接影響到補助的比率(3分之1),真的沒有問題存在?投訴人趙安華向北檢提出相關美傑仕盃的弊端檢舉告發。(圖/報系資料照)對於趙安華指網協A補助款自肥一事,體育署業務主管科長謝奇穎表示,美傑仕盃2017年和2018年的體育署補助都是12萬元,並沒有因為賽事規模的擴大而有所不同,而且補助的項目也都一樣,核結時也都需要相關單據的原始憑證,至於2019年目前仍在核結中,體育署願意配合司法調查。台北市體育局科長羅國偉則稱,美傑仕盃補助都是依據「民間體育團體申請補助活動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一切合法,網協申報核結時也必須將補助項目的發票單據正本附上。中華網協祕書長劉中興回應指出,指控網協從中取利並不是事實,網協盡心為國家培育人才不應受到不實指控而影響聲譽,至於補助帳目的細節,既然已進入司法程序,就交給司法調查。劉中興說,美傑仕盃是國內青少年4大最高等級的A級賽事之一,也是網協近10年來的努力成果,希望能繼續持續舉辦下去,不要受到不公平的報導影響。
【網協剝皮大法2】還沒申請體育局就說好 不看發票就給錢
中華網協舉辦美傑仕盃OPI青少年網球錦標賽重複申請補助疑案,檢舉人趙安華指出,2018年體育局在網協尚未申辦比賽前,即開會審查通過台北網球中心以公益名義免費提供球場給網協美傑仕盃使用6天,而美傑仕盃賽事共7天,意即網協只要付1天的場租即可,這本無可厚非,但程序問題顯然又被忽略了。趙安華表示,體育局是於2018年的5月才正式行文網協,表示同意給予網協美傑仕盃的申請補助23萬7千元,並答應成為此賽事的共同舉辦單位,問題是2018年的美傑仕盃早於3月底即完成賽事,「哪有比賽結束了,才同意共同舉辦並同意補助申請?」對於趙安華指網協A補助款自肥一事,體育署業務主管科長謝奇穎表示,美傑仕盃2017年和2018年的體育署補助都是12萬元,並沒有因為賽事規模的擴大而有所不同,而且補助的項目也都一樣,核結時也都需要相關單據的原始憑證,至於2019年目前仍在核結中,體育署願意配合司法調查。台北市體育局科長羅國偉則稱,美傑仕盃補助都是依據「民間體育團體申請補助活動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一切合法,網協申報核結時也必須將補助項目的發票單據正本附上。中華網協祕書長劉中興回應指出,指控網協從中取利並不是事實,網協盡心為國家培育人才不應受到不實指控而影響聲譽,至於補助帳目的細節,既然已進入司法程序,就交給司法調查。劉中興說,美傑仕盃是國內青少年4大最高等級的A級賽事之一,也是網協近10年來的努力成果,希望能繼續持續舉辦下去,不要受到不公平的報導影響。2018年5月7日台北市體育局發函網協,同意擔任網協已於3月16日比賽結束的美傑仕盃賽事的協辦單位及同意23萬7千元的補助。(圖/讀者提供)
【網協剝皮大法3】國手搖籃成提款機 支出離奇暴增3倍
中華網協舉辦的「美傑仕盃OPI青少年網球錦標賽」是國內網壇盛事,也是國內青少年4大最高等級的A級賽事之一,培育出不少青少年網球好手,奪牌球員往往均被視為明日之星而重點栽培,U12(國際青少年網球錦標賽)小將侯醇謙及代表台灣出征世界少年團體錦標賽的林芳安皆出身於此,堪稱網球國手搖籃。中華網協自2012年起每年舉辦「美傑仕OPI盃全國青少年網球錦標賽」,並每年編列22至25萬元預算書,以年度工作計畫名義向體育署申請12至15萬元經費補助。經查,2017年網協美傑仕盃收入來源僅體育署補助12萬元及報名費收入17萬9500元,最終尚結餘2萬3661元。根據網協前副祕書長趙安華向本刊投訴指出,網協自2018年開始另以91萬2200元及2019年以89萬7200元的不實浮報預算書,另向台北市體育局申請20萬元補助,而體育局卻大方同意2年分別給予23萬7000元及20萬元補助,網協支出離奇暴增3倍,體育局卻照樣買單。但是美傑仕盃網賽2018年報名費收入17萬9600元、2019年報名費收入23萬8900元,趙安華表示,一場原僅需花費27萬5839元的國內青少年比賽,網協使用不同版本收支結算表向體育署、台北市體育局兩頭詐領共計67萬7000元。此外,趙安華指出,網協2018及2019年函文體育局申請補助及公益時段均未按規定於3個月前提出申請,活動結束後結核亦均因故逾期,台北市體育局卻均仍同意申請及准予核銷,且台北市體育局這2年均於活動結束後12天及4天始函文網協同意經費補助申請。趙安華認為,最離譜的是,台北市政風處自2019年8月下旬即接獲民眾及議員檢舉,查核至今仍無下文,而且台北市體育局竟將議員索取美傑仕盃弊案數份公文,在第一時間即提供網協,此等行為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嚴重打擊北市府行政紀律!對於趙安華指網協A補助款自肥一事,體育署業務主管科長謝奇穎表示,美傑仕盃2017年和2018年的體育署補助都是12萬元,並沒有因為賽事規模的擴大而有所不同,而且補助的項目也都一樣,核結時也都需要相關單據的原始憑證,至於2019年目前仍在核結中,體育署願意配合司法調查。台北市體育局科長羅國偉則稱,美傑仕盃補助都是依據「民間體育團體申請補助活動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一切合法,網協申報核結時也必須將補助項目的發票單據正本附上。中華網協祕書長劉中興回應指出,指控網協從中取利並不是事實,網協盡心為國家培育人才不應受到不實指控而影響聲譽,至於補助帳目的細節,既然已進入司法程序,就交給司法調查。劉中興說,美傑仕盃是國內青少年4大最高等級的A級賽事之一,也是網協近10年來的努力成果,希望能繼續持續舉辦下去,不要受到不公平的報導影響。
【網協剝皮大法4】掛名就能A補助 6千萬黑帳浮上檯面
網協前副祕書長趙安華除向北檢正式提告網協舉辦美傑仕盃涉嫌重複申請補助外,他並向本刊揭露,網協近10年來,利用各縣市舉辦網球比賽必須要由網協掛名主辦才能讓參賽選手取得積分的優勢,向舉辦機關團體或個人索取申辦費及相關開銷支出的原始憑證,再持向體育署申請補助,卻私吞這筆款項未發放給舉辦單位。趙安華指出,球員前途與積分息息相關,每年各級國手選拔皆依據年度總積分進行評選,但只有網協主辦的比賽才有參賽積分,導致許多區域賽事都必須掛上網協之名才有人願意參賽,「每年約有50多場青少年賽事以網協主辦之名舉行,但網協只出名不出力,向體育署申請的補助卻成了黑帳。」趙安華說,賽事主辦單位過去根本不知道有補助款的存在,直到《國體法》在2017年頒布實施,才知道體育署每年有撥給網協6百多萬元相關賽事補助,網協掛名主辦賽事,還能再憑單據申請補助,但這些補助款卻被網協全拿,完全沒有下放給主辦單位,網協「暗槓」這些款項10年、近6千萬元的黑幕才浮現檯面。網協不只私吞補助,還規定申辦單位要繳3千到6萬元不等的行政手續費,再視情況退回部份款項或甚至不退回,但球員積分掌握在網協手上,相關單位只能忍氣吞聲。趙安華提到,網協除要求主辦單位繳交行政手續費用,還規定每場預賽必須用2顆球,決賽則要用3顆,增加了主辦單位的支出,但網協收取申辦費用之後,會先發放部分做為賽事初期使用,並於賽後扣除代辦的保險費,及比賽用球等費用再視情況發還,但款項多半在東扣西減後所剩無幾,去年就曾有教練拿不回報名費而勃然大怒,卻也只能在大吵一架後不了了之。最扯的是,賽事實際負責單位為台灣體壇付出心力,卻得讓名給網協主辦,每張開銷支出發票還必須在5千元以下,且都要開立「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抬頭,讓網協拿去向體育署申請補助,大家沒拿到補助款還被網協一大堆規矩限制,「簡直把對體育懷有熱情的人當成冤大頭」,趙安華氣憤地做上述表示。網協疑在龐大利益誘惑下開放多場賽事,也影響年輕球員的發展。趙安華說,國內青少年選手約6百名,而每年約有50場賽事,小將們為了拿積分必須每場都參加,相當於每個星期都要打球,而球賽持續至少3到7天,孩子們根本沒時間上學唸書。趙安華沉痛地提出呼籲,他希望在過去10年曾繳錢給網協,間接幫助非法牟利的受害主辦單位能勇敢出面,和他聯絡、共同提出告訴,追回自己應得的政府補助款項。對於趙安華指控網協A補助款自肥一事,體育署業務主管科長謝奇穎表示,美傑仕盃2017年和2018年的體育署補助都是12萬元,並沒有因為賽事規模的擴大而有所不同,而且補助的項目也都一樣,核結時也都需要相關單據的原始憑證,至於2019年目前仍在核結中,體育署願意配合司法調查。台北市體育局科長羅國偉則稱,美傑仕盃補助都是依據「民間體育團體申請補助活動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一切合法,網協申報核結時也必須將補助項目的發票單據正本附上。中華網協祕書長劉中興回應指出,指控網協從中取利並不是事實,網協盡心為國家培育人才不應受到不實指控而影響聲譽,至於補助帳目的細節,既然已進入司法程序,就交給司法調查。
「報告好消息」 柯文哲:楊蕙如標案鑽法律漏洞移送檢調
台灣民眾黨今(1)日舉行元旦記者會,黨主席、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他要向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北市政風處已經完成針對楊蕙如相關標案的調查,確認卡神確實鑽法律漏洞,他昨天已經在政風處移送文件上蓋章,明天上班後就會送給檢調。柯文哲還嗆聲,北市府敢將一切公文移送檢調調查,「請問中央敢不敢在選前這樣做」?北市議員私下指出,負責核准楊蕙如申請WTA國際女子網球公開賽的北市體育局相關官員,曾經多次矢口否認該案有任何違法問題,而且市議員游淑慧、羅智強等人也曾指控前觀傳局局長簡余晏與卡神交好,懷疑也與卡神得標有關。因此,檢調若真的「動起來」,觀傳局及體育局將有可能會發生「大地震」。柯文哲指出,調查結論就是楊蕙如的易始公司確定鑽法律漏洞,一個案子可以同時跟台北市政府與中央申請錢,沒有人看得見全貌。柯文哲解釋,因為經過會計師簽證,市府看不到原始憑證,只要會計師肯合作,一個案子就可以報兩個地方。卡神相關標案是發生在三年前的案子,本刊曾在數月前率先披露該案疑點重重,檢舉人跆協監事趙安華還曾具名控告體育局官員及負責簽證的會計師,不過,相關人士都強調該案絕無違法。柯文哲透露,他已經趕在昨天跨年前批示移送公文,他的態度很乾脆,台北市政府所有資料移送檢調,看中央政府要不要把所有資料交出來?柯文哲並竊笑說「我看選前是不會交出來的」。柯文哲強調,他不會包庇誰,由於台北市政府沒有司法調查權,雖然公務員不會犯法、會守法,但系統是有漏洞的,因此他指示副市長黃珊珊,將全案移送檢調調查,明天上班日就會處理。
【綠營罩卡神2】逃漏稅逾億元 還欠APG權利金1千萬
卡神楊蕙如憑藉與民進黨巨頭關係密切,向教育部體育署、台北市府體育局、觀傳局、悠遊卡公司要補助經費,但她向APG拿下5年的台灣區賽事權,卻只辦了3年即停辦,原因是她2017年還欠36萬美金沒匯給APG,被對方以違約罰款並予停賽,此外,根據體育監督聯盟祕書長趙安華調查,楊同時還逃漏稅1億多元,他已向國稅局提出檢舉。歷經4個多月的辛苦索資並核對審查,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終於清楚地勾勒出楊蕙如易始公司申請補助的整個流程及涉及的相關弊端。她指出,2017年APG發出收費通知給易始公司,楊蕙如需付85萬美金的權利金,但楊蕙如拿著來自中央、地方、企業高達8,100萬元的補助,卻只匯出49萬美金,其中36萬美金疑遭私吞,迄今未付,也因此2018年遭到APG認定違約,決定罰款並停辦賽事。楊蕙如的易始公司出示的2千7百多萬元權利金憑證,就是向APG承租台灣區賽事的錢,隔年2018年她就沒給全額,欠款至今未付清。(圖/讀者提供)根據體育監督聯盟祕書長趙安華調查,中華網協漏向國稅局申報2016年比賽權利金27,820,500元、球員邀請費9,000,750元所得稅,且中華網協及易始公司均未出示2017 WTA台灣公開賽比賽獎金8,165,000元、權利金27,527,000元及球員邀請費3,633,500元向國稅局申報所得稅扣繳憑單。趙安華指出,中華網協及易始公司均未出示2018 WTA台灣公開賽比賽獎金7,868,951元、權利金25,271,350元及球員邀請費8,945,160元向國稅局申報所得稅扣繳憑單,總計118,232,211元,再加上人力支出部份金額,逃漏稅總額初估為計125,586,670元。趙安華已於12月30日下午正式向國稅局提出檢舉告發。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說,「身為市議員,我監督台北市賽事標案、補助,對楊蕙如承攬體育局、觀傳局的標案整個過程,只能說嘆為觀止!」(圖/黃威彬攝)
【綠營罩卡神4】辦在高雄跟台北要錢 市府還挪未來經費補助
2016年楊蕙如首次舉辦的WTA台灣公開賽,是在高雄市舉辦,除了向體育署、高雄市府要補助外,台北市府的體育局和傳觀局也都為她量身打造勞務採購、限制性招標,讓她順利得標,其中北市觀傳局的2個標案竟預先挪用2017年台北世大運的經費。中華民國體育監督聯盟秘書長趙安華追查楊蕙如接受北市府補助經費情況,取得觀傳局提供索資的相關招標資料,趙安華說,2016年楊蕙如首次舉辦台灣公開賽,地點是在高雄市,卻向北市要錢,觀傳局即是挪用2017年的台北世大運經費給楊蕙如在高雄宣傳台北的世大運,簡直就是送錢給楊蕙如。2016年北市觀傳局驗收楊蕙如的得標案件,雖查出與契約規定不符的地方,卻依然驗收通過。(圖/讀者提供)趙安華告訴本刊,楊蕙如能向政府取得獨家議價的標案「最大門神就是蔡英文」,她只要出示她幫蔡英文競選總統時的海報圖片,什麼標案拿不到?趙安華出示2018年楊蕙如易始公司在WTA結案報告書內的總統蔡英文及副總統陳建仁的賀電,證明蔡英文與楊蕙如之間的關係密切,不是一句「不認識」或「不熟」就能切割清楚。趙安華表示,楊蕙如連續3年的台灣網球公開賽自申請、函准、結核、驗收過程均有造假嫌疑,無論是用分攤補助或合作標案的方式,全部都是不符補助辦法及作業程序的違法補助,但這些不是楊蕙如的個人問題,而是政府機關疑配合民進黨政治人物結構性的犯罪。趙安華強調,WTA將在亞洲地區舉辦網球比賽的權利賣給APG,而楊蕙如易始公司再向APG簽下在台灣舉辦比賽的權利;APG公司是中資經紀公司,總部就設在中國大陸天津,分部設在香港,其總裁熊健華為大陸人,也就是說,台灣政府及公營事業單位以縣市政府公款補助經費給楊蕙如向中國經紀公司購買網賽承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