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罪
」 跟蹤騷擾罪 跟騷法 騷擾 跟蹤 人夫男狂追女鄰居挨告「跟蹤騷擾」 又寫信告白:感謝妳召喚我法院相見
南投一名49歲林姓男子心儀女鄰居小美(化名),示愛被拒絕後多次跟蹤騷擾對方。小美不堪其擾報警提告,但林男沒出庭,還繼續寫信給她稱「感謝妳召喚我去法院相見」、「是我可以再與妳見面的美好回憶」等語。南投地院審理後,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林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據判決書內容,林男心儀女鄰居小美並展開追求,遭拒後竟從2022年6月起騷擾對方長達1年多,不僅在臉書曬出被害人照片,自稱編了一首歌「沒想到唱著這三個字ˍ妳的名字,能如此心定神閑與快樂」,還把小美自拍照設為手機桌布,再截圖PO網告白「情人節快樂」。2023年1月15日,林男把放有2000元的福袋塞進小美機車車廂,並附上一張紙條寫道「新年快樂,平安健康」;同年5月20日,林男在臉書發布偷拍小美買便當的照片,寫上「520快樂」等告白話語,讓小美忍無可忍,決定報警提告。沒想到,林男不僅不出庭,還繼續寫信放在小美的機車上,內容提到他偷偷跟蹤過女方,還經常夢見她,並表示「對不起,法院那天我沒去,倒是去了夜市停車場與妳初次說話的大樟樹下,也感謝妳召喚我去法院相見,或許這件事將是妳我永生的記憶,是我可以再與妳見面的美好回憶。」林男因拒絕出庭遭通緝,竟又寫信給小美說「沒去法院開庭,後來在尋職的路上被以通緝犯帶走,這才知道沒出庭是要被通緝的,也進而得知,不能經常性的在愛慕的人下班路上觀望著她,以前說以為看見妳,自己的心靈能得到一份安寧與幸福感,獨自暗戀就行了,現在或許連這樣也沒資格了吧!」法官根據上述信件等證據,認定林男對小美抱有好感,卻不顧對方感受多次騷擾,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儘管犯後坦承罪行,但女方沒意願調解,審酌林男無業、家境小康且無犯罪前科等情狀,依跟蹤騷擾法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愛上人夫挨告不死心 癡情女開小帳喊「等你離婚」犯跟騷罪挨罰2萬
彰化一名賴姓女子與人夫A男有感情糾紛,遭對方妻子提告,雖獲得勝訴,不料她心有不甘,竟多次扮成他人透過臉書傳訊「你怕她纏著你所以才不回她」、「她還是不死心在等你離婚」、「我老婆快被她搶走了」等語,讓人夫不堪其擾,再度挨告。彰化地院審理後,依跟蹤騷擾罪判處賴女罰金2萬元。判決書指出,賴女因與A男有感情糾紛,遭男方妻子向嘉義地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嘉義地院駁回正宮請求後,賴女竟基於騷擾之犯意,於民國111年6月2日至6月27日間,以他人名義透過臉書傳訊「大叔出庭日?你怕她纏著你所以才不回她?」、「她還是不死心在等你離婚」、「我老婆快被她搶走了」等語。不僅如此,賴女還傳訊嘲諷人夫「放照片是不想讓人知道你偷吃?對自己老婆X不了,還能自我感覺良好」、「如果換成是你被睡過,甩了,你不會難過?如果不是你一開始和她說會離婚,想要的是長久穩定的關係,她才不會陷進去」等語,甚至寄送包裹到A男友人的釣具店,讓人夫忍無可忍,氣得提告。彰化地院審酌,被告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與告訴人間之感情糾紛,反覆對告訴人為騷擾行為,影響告訴人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其行為實屬不該;惟念其犯後已坦承犯行,兼衡其犯本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犯行持續時間,暨其前無論罪科刑紀錄,依跟蹤騷擾罪處罰金2萬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不滿女友提分手!情人節傳訊威脅「又縱火」 2寶爸下場慘了
彰化1名已婚2寶爸因不滿同居女友跟他人交往,竟不斷傳訊恐嚇威脅要對女方家人不利,或是散布裸照、放火燒屋,時間長達3個月之久,最後男子還真的說到做到,跑到前女友住家外縱火。法院審理後,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跟蹤騷擾罪、公共危險等罪嫌,合併判處男子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判決書指出,男子因不滿同居女友提分手,竟在今年2月14日下午4時許,在雲林縣住處對女方嗆聲「如果她離開,就要對其家人不利,還要散播其的裸照並要到其家人住處放火」等語,並在同日晚上10時3分許,傳訊稱「滿街滿巷都會有18禁」,威脅要將女生裸照散播給鄰居及親友。接著2人正式分手後,男子又接續在3月9日上午、4月8日至11日間,用暱稱「超難搞」、「正在連結中之鏟屎官」不斷的用威脅、自嘲、挽留及示愛等方式給女子,並暗示「有人」正密切注意小孩動向,或是在她家附近出沒。最終男子真的在4月9日凌晨2時25分許開車到女子店家附近,再搭乘計程車,於其租屋處前方對著建物外堆置原木桌等木材類物品及帆布類物品點火燃燒,所幸經民眾報請消防即時將火勢撲滅,險釀憾事發生。法官審理後認為,男子不思以和平理性方式處理與女子的感情糾紛,竟以恐嚇、騷擾甚至放火方式發洩情緒,所為實不足取。不過考慮到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目前已婚,又有2名未成年子女,因此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跟蹤騷擾罪、犯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罪分別處以3月、3月、1年10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
追求女同事不成被封鎖 「林北帥哥」炸裂!狂call22通電話、傳下體照GG了
台中1名郭姓男子追求正妹同事小雲(化名)不成,被封鎖LINE及電話,他不屈不撓繼續求愛,半個月狂call 22通電話、傳訊息「好歹林北也是帥哥一枚」等語且傳自己「下體照」給對方,小雲不堪其擾報警。台中地院近日依《跟蹤騷擾法》判郭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郭男於今年5月31日至6月11日間,以未顯示號碼電話撥打小雲手機共計22通,還以簡訊噓寒問暖「好想抱著妳睡覺」、「妳今天休假,要出來晃晃嗎」、「等等上班直接下來,我在你家樓下」,但都遭拒。郭男甚至異想天開,傳送自己「下體照」給小雲,同時傳訊息「我看只剩這招,能讓妳解封鎖了」等語,小雲見狀嚇壞;郭男繼續不屈不撓又傳訊包刮「想妳啦」、「妳以為我願意這樣糾纏嗎?好歹,林北也帥哥一枚」等語。一連串騷擾讓小雲忍無可忍,決定報警處理郭男到案後,表示自己愛慕、追求小雲,對犯行坦承不諱。台中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郭男不以理性、正當方式追求異性,為滿足私慾而違反女方意願,讓女方心生畏懼,承受精神上痛苦,影響生活、工作,考量郭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遂依《跟蹤騷擾罪》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男老師瘋狂愛上女同事狂寄郵件告白慘了 先賠27萬又判賠5.5萬罰金
一名擁有博士學位的男老師因愛上一名女同事,竟然開始瘋狂追求對方,還寄了20多封電子郵件與一張明信片告白,女老師不堪其擾因此提告騷擾,男老師最後先賠27萬和對方和解後,法院認為他跟騷法成立,且已和解因此判拘役55日,易科罰金5.5萬,以及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一名從事教職擁有博士學歷的男子,因為一位女同事有好感,因此不斷向對方告白,沒想到對方因此封鎖他的通訊軟體,他因此改用電子郵件與寫明信片方式,繼續追求對方,內容也要求對方繼續和他連繫,並宣洩種種被封鎖的不滿,這讓女同事覺得困擾因此報警提告並離職。男博士在法庭上否認騷擾對方,並表示先前和對方互動良好,並沒有恐嚇或騷擾的行為,但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為,男博士不理性追求對方,對方已經拒絕還封鎖他,但他仍繼續騷擾寄信給對方,因此導致對方心生恐懼,男博士最終一審依跟蹤騷擾罪判刑3月,可易科9萬元罰金。台中地院審結,考量他已賠償27萬元和對方和解,認為他有悔意,因此改判55日拘役,可易科罰金5.5萬元並緩刑2年,全案定讞。
變態清潔工性騷擾女店員稱「想親一下胸部」 遭判拘役35天
新竹市梁姓清潔工對住家附近服飾店女店員一見鍾情,從去年9月開始以每周3次的頻率打電話到服飾店,騷擾女店員在電話中表示「想看你、摸你胸部、可以親一下你的胸部嗎?」等性騷擾言語,女店員身心受怕報警,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男子處拘役35日。新竹市東區某流行服飾店的女店員,從去年9月13日開始已一周3次的平率收到,梁姓清潔工的電話騷擾,電話中梁男會向女店員表達愛意,「想看你胸部、摸你胸部、可以親一下你的胸部嗎」、「胸部會不會冷」、「想不想摸我懶覺」等性騷擾言語。導致該名女店員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上受極大壓力,看到男性顧客都會下意識害怕,心生畏怖,已影響其正常生活,最終受女店員不了梁男長期騷擾,向警方報案求助,警方獲報後調查,依通訊紀錄等證據,認為梁男此行為已觸犯跟蹤騷擾行為。新竹地院法官依梁男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之跟蹤騷擾罪,判處梁男拘役35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共計3萬5千元。
南投女遭跟蹤2年冷靜蒐證提告 跟蹤狂下場慘
南投縣女子歐歐(化名)2年來長期遭黃姓男子跟蹤騷擾,黃男上班跟蹤下班尾隨,深夜還在歐歐住處外盯梢守候,導致歐歐飽受精神折磨,決定展開蒐證而後向其提告,事後歐歐的採證也獲法官採信,黃男將依違反跟蹤騷擾罪名,拘役四十日。南投縣黃男2年多前,開始跟蹤騷擾陌生女子歐歐,導致歐歐產生畏懼長期受精神痛苦,去年5月歐歐向警方報警時,因跟騷法6月才上路,警方只能對黃男口頭勸戒,但黃男並未因此停止犯行,歐歐決定展開長期蒐證,利用監視系統、行車紀錄器,將黃男監視跟蹤、盯梢、守候、尾隨,每天妥紀錄整理,待資料充足就向黃男提告。警方表示,去年5月接獲歐歐報案被跟蹤,無奈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才上路,警方只能以口頭勸戒,卻無法嚇阻黃男行徑,時隔半年於今年1 月歐歐帶詳細完整的蒐證資料,向警方報案並提告黃男,資料詳細記載跟騷時地、方式,並有拍攝影片作證,歐歐用證據說話,詳細的紀錄連警方都嘆為觀止,立即逮捕黃男移送法辦。南投地院依黃男構成跟蹤騷擾罪行,對特定人監視、觀察、跟蹤;以盯梢、守候、尾隨等方式接近特定人的生活空間,判黃男拘役四十日,律師呼籲若遭跟蹤騷擾,可注意被告若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前項之罪者,可加重跟騷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法官表示,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做違反對方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行為,讓人生心畏怖,影響日常生活,皆是違反《跟騷法》,依規定,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攜帶凶器,則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雄男半夜隨機亂CALL 噁問陌生女「穿什麼顏色內褲?」她嚇壞報警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曾因性侵遭判刑6年6月,後又犯下詐欺案件入獄服刑,於民國110年5月11日假釋出獄,未料他在保護管束期滿後仍不悔改,竟隨機撥打電話給陌生女子,以「把房間門關上脫衣」、「穿什麼顏色與材質的內衣褲?」、「能不能去你房間跟你一起睡?」等內容騷擾,嚇得對方報警處理。判決書指出,被告前因強制性交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6月,經與詐欺等罪定應執行刑暨接續執行後,於民國110年5月11日假釋出監付保護管束,繼於111年4月25日保護管束期滿。詎其猶不知悔改,竟基於跟蹤騷擾行為之犯意,於111年12月3日凌晨零時30分至同日23時30分許,反覆撥打電話騷擾陌生女子。吳男稱呼被害人「媽媽」,要求旁邊不得有他人,並以「到醫院幫我吸我的東西(生殖器)我才能活」、「把房間門關上脫衣」、「穿什麼顏色與材質的內衣褲?」、「以手摸胸、下體」、「我若回家,能不能去你房間跟你一起睡?」等暗示欲發生性關係之言語進行騷擾,使女方心生畏怖,影響其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檢察官認定,吳男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第4款、第18條第1項之實行跟蹤騷擾罪嫌,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橋頭地院認為,本案不應以簡易判決處刑,改依通常程序審理,而跟蹤騷擾屬告訴乃論,惟告訴人已撤回告訴,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不滿被分手狂call人夫 恐怖小三嗆:不在一起就押你老婆
彰化一名王姓小三因為不滿被分手,每天打電話、傳訊息給人夫,還要求每週要陪住2天,每月給生活費2萬元,如果不跟她在一起就押走他老婆,這讓人夫怕到提告,法院依跟蹤騷擾罪判王女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王女在2月中因為不滿人夫跟她分手,先後以語音或LINE傳送,「如果你不願意聽我的話繼續在一起,我就幫你處理我們之間事情,我就要去找你老婆她押走。」王女嗆,「不要把XXX當作我們感情之間的絆腳石,我一定要和你繼續在一起,你每個禮拜要陪我住2天,我要去哪玩你都要陪我去,你必須書立切結書給我每個月新台幣2萬元的生活費,如果你沒照我的話做,你家裡不會安寧」等話。王女傳訊息給人夫,「如果要分手,我會找人押走你老婆黃XX,並且會找人把你處理掉」,藉此恐嚇他,還每天聯繫人夫數十次,要他接電話不然就死定了,王女說「你讓我找到你完蛋,我明天在跟你好好算帳」、「明天給我錢準備好,我明天就要,你今晚敢對我這樣,你就不要後悔,你躲過今晚、你可以躲永遠嗎」等話。人夫因太害怕,對王女提告。法官認為,王女此部分另涉有刑法第305條恐嚇罪嫌,而只有人夫片面指訴,別無其他錄音證據以實其說,因此很難認定她的行為,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
控前女友慣性劈腿4男!醋男復合不成狂騷擾 喊冤「她沒反駁」仍賠5萬
蔡姓男子日前多次要求前女友A女復合遭拒,竟在2個月內透過各種管道狂傳訊息,騷擾對方及其家人,還指控她慣性劈腿和曖昧4男,結果被一狀告上法院。事後蔡男雖堅稱自己說的都是事實,且A女當下也完全沒要反駁的意思,但新北地院法官還是沒有採信蔡男的指控,男方目前也被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判決書指出,蔡男日前多次向A女要求復合,但都遭到拒絕,男方一氣之下竟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間,透過簡訊、LINE、IG傳送12次訊息給A女及其家人,並在訊息中指控A女慣性劈腿、陪睡,甚至還與4男搞曖昧,內容包含「妳已經跟XXX睡過了,現在妳什麼都有了,這是妳回來報復我,妳開心了吧」、「不接電話,我就按電鈴,或是我直接找妳媽聊天,別人要妳都給,我要妳不給」。對此,A女實在不堪其擾,種種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她的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憤而決定報警並提告。蔡男到案後也辯稱,訊息只有1則是誤傳,其他都是確有其事,「我傳的訊息內容都是陳述事實,我只是要跟A女好好把事情講清楚,她完全沒有表示反對的意思。」不過,新北地院法官認為,蔡男並未透過理性的方式處理感情糾紛,還漠視A女的意願持續騷擾,只為了滿足自身私慾,導致對方在這期間都生活在惶恐之中,因此已構成跟蹤騷擾行為。此外,考量到蔡男有前科在身,素行不佳,最終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運將愛慕女神出怪招 自願載她被拒竟反譏:妳有痔瘡!
計程車司機黃姓男子愛慕女子小芳(化名),連續3天開車到她住處站崗,自願載她被拒仍鍥而不捨,小芳不堪其擾憤而報警,警方要他馬上罷手,並開立反跟蹤騷擾書面告誡後,黃男仍不放棄,甚至當眾誣指小芳:「有痔瘡」,小芳忍無可忍、向檢方提告,新北地檢署今(8日)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黃男。檢警調查,黃男和小芳早就認識,黃男對於小芳的美貌甚為心動,但「落花有意、流水無情」。今年2月10日至12日連續3天下午,開計程車至小芳住處附近守候, 一見小芳出門,馬上開車尾隨,大獻殷勤表示:「妳要上班嗎,我載妳」等語,小芳屢次拒絕,黃男仍不放棄,小芳只好報警處理,警方開出告誡書要求黃男不得再跟蹤。不料,今年2月23日晚間9時許,黃男仍開車尾隨小芳,趁她在公車站前下公車時,當眾說:「妳有痔瘡」,還對她的同行友人說:「她有痔瘡」,小芳忍無可忍提告,檢方認為黃男涉犯實行跟蹤騷擾行為罪嫌,將他起訴。新竹則有一名吳姓男子愛慕超商店員小芯(化名),只要小芯上班,就會不分日夜到超商站崗,希望能見上一面或講一下話,如果小芯不在,就將手中咖啡摔在超商門外的地上,再進去買一杯新的,店員報警才離開。小芯被吳男的恐怖追求,嚇得魂不附體,小芯請他不要再來了,吳男仍不聽勸阻。新竹地院認為,吳男不思以理性方式與小芯互動,竟違反小芯意願多次騷擾,讓小芯非常害怕,吳男行為非常不應該,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30日,還可上訴。
下班遭騎車尾隨1小時!她「靠這招」甩掉恐怖前任
台南一名吳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仍無法放下這段戀情,去年竟揪友人一同跑到前女友的上班地點堵人,甚至一路騎機車尾隨,女方發現吳男的跟蹤行徑後,直接來個大迴轉將車駛上國道,這才順利甩開緊追不捨的2人,經台南地院審理,依涉犯跟蹤騷擾罪判處吳男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據判決書指出,吳男與友人於2022年6月26日在女方上班地點埋伏,直至對方出現後,2人便騎車雙載一路緊跟,女子為了確認是否遭人跟蹤,先後前往戶外用品店、藥妝店,果不其然發現2人一直在附近徘迴、逗留,鑒於對方騎摩托車無法上國道,她索性來個大迴轉,直踩油門將車駛上國道1號,結束長達1小時的驚恐經歷。台南地院審理,女方先前曾因不堪吳男騷擾,曾向法院聲請跟騷保護令,認為雙方雖然曾經交往過,但吳男的舉措已造成被害人心生恐懼,且經調查事證均構成跟騷要件,因此依跟蹤騷擾罪判處吳男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癡迷小8歲女同事...人夫堵下班「一路跟回家」 瘋狂騷擾下場曝
新竹一名黃姓人夫迷戀上小8歲的女同事,不僅經常私訊騷擾約吃飯,甚至等候對方下班一路尾隨,女同事不堪其擾決定告上法院,經新竹地院審理,依涉犯跟蹤騷擾罪,判黃男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據判決書指出,已婚黃男於2021年3月起,不斷用LINE私訊女同事單獨邀約,甚至瘋狂示愛「我真的care妳」、「不時就會想到妳」,但一直遭到對方婉拒。去年10月至12月間,黃男仍數度傳訊糾纏不肯罷休,更在辦公室外攔堵女同事下班,嚇得對方直呼「不要跟著我」,黃男先是假意離開,隨即繼續一路尾隨,不堪長期被騷擾,女同事忍無可忍向警方報案。新竹地院審理,認為黃男不顧其意願,反覆騷擾、接近女同事,至今仍未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最終依犯跟蹤騷擾罪,判處黃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對下屬瘋狂求愛傳訊:我想照顧妳一輩子 噁男老闆下場曝光
台中一名建設公司女助理A女,剛到職就遭到游姓老闆求愛騷擾,傳訊「我想照顧妳一輩子」、「不喜歡不回應的,感覺不被尊重」等語,而A女提離職後,游男還汙衊她偷錢並恐嚇她,法院依跟蹤騷擾罪判他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A女在2022年7月5日到職,而游男在和她的互動過程中,產生了愛慕之情,6日游男開始傳訊息,「希望有一天,我可以永遠還有你,你真的很珍貴」、「還是帶你去逛百貨?廣三」、「帶妳去高美濕地、綠園道誠品」等,而都遭到A女以「你去」、「不想」、「NO」拒絕。之後,游男發現A女不讀不回,又傳訊說,「對不起,我不應該先講出喜歡妳的,不然也許就會答應我了,不喜歡不回應的,感覺不被尊重,唉,很讓人生氣欸」,對此游女回,「我在處理事情,放假也要跟你報備嗎。」游男表示,「很喜歡跟你講話相處啊」、「我會想黏不行喔」、「我真的很怪,遇到感情智商就很低,我想照顧你一輩子,真的一輩子,手牽手一輩子」等訊息。A女說,「我是來上班不是來談戀愛的,這樣我真的不能接受。」游男表示,「只有一句我是來上班的,就否決我所有事情,我看起來很髒嗎,還是你是喜歡壞一點的。」A女烙狠話說,她要離職,只做到8日,請他結算4天的薪水。不過游男完全不鳥她,繼續言語騷擾。A女10日退出公司群組後,游男開始恐嚇她,他會告訴A女爸媽她抽菸的事,並稱「我現在就在南區社團發文找妳」、「也在八德社團找妳媽」,還汙衊她偷錢,最後A女不堪其擾報警。游男開庭時辯稱,他傳訊息沒有要騷擾A女,彼此的對話過程很曖昧,也會聊心事,「如果這樣應該被評價成跟蹤騷擾行為,是犯罪,我便不知如何再去追求其他人。」法官表示,游男是上司,卻用這種不理性的方式追女生,除了持續傳訊息,打電話騷擾,甚至在A女說要辭職後,肉搜她和親友,而游男一直否認犯行,也沒有意願和解,因此全案依跟蹤騷擾罪判4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女友分手後「與8+9群出遊」 醋男尾隨至住處「詭異下跪」結局慘了
北市一名鄭姓男子不甘心被女友提分手,屢次打電話騷擾對方,之後又得知對方與他不喜歡的「8+9友人」出遊,竟直接到女方家堵人,隨後女子見到鄭男驚恐地說要打電話給家人,他竟當場下跪請女方叫她父親下樓,法官最後依跟蹤騷擾罪,判處罰金7萬元,得易服勞役70日,緩刑2年。根據判決書,鄭男被女友分手後心有不甘,先是在去年6月用line瘋狂打了14通電話,接著又用手機猛摳了17通,女方不理睬後他再用臉書Messenger打了18通,2天內共打了接近60通電話騷擾女方。接著鄭男得知女方與他厭惡的「8+9友人」出遊後,又在去年7月到女子住家附近公園盯梢堵人。女子當晚11點多出遊返家經過公園時,鄭男隨即尾隨、追趕對方至女方住處,要求復合,女子驚恐之下表示要打電話給父親,男子聽聞後竟當場下跪要求她叫父親下樓接她,所幸家人最後打開大門讓她及時躲回住處1樓,並成功擺脫鄭男。鄭男在法庭辯稱,當時女方告訴他家裡管太嚴、不想回家,他得知對方與剛認識不久的「8+9」出遊,在憂心之下,才會打電話問對方為什麼要跟這群人在一起,他想接送對方回家又被拒絕,於是才會到公園等對方。不過,法官最終並未採信男子說詞,並依跟蹤騷擾罪共2罪,各判罰金4萬元,合併7萬元,得易服勞役70日,緩刑2年。
肖想師生戀化身恐怖情人 狂傳訊「老婆大人快回家幫我生小孩」下場GG了
根本恐怖情人!台東一名37歲男子,與A女雙方為師生關係,男子因追求女方不成,竟在2個月內,瘋狂向女子不斷打電話、傳訊息,甚至出沒對方公司堵人,還狂傳像是「快回家幫我生小孩吧,老婆大人」等訊息騷擾對方,結果沒有把到妹,反被對方提告,最後台東地院法官依跟蹤騷擾罪,判處男子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根據判決書提到,這名和A女皆已成年,雙方互為師生關係,但男子對女方熱烈追求,曾兩度到女子任職的公司堵人,甚至在電話被對方封鎖後,還跑去到處借電話撥打,並不斷質問「為什麼封鎖我、為什麼不見我?」,讓女子備受困擾。去年7月,男子更透過LINE,不停傳送訊息騷擾A女,內容包括「可以請老婆大人回家了嗎」、「快回家幫我生小孩吧,老婆大人」、「不要讓我整天在外面找妳」等等。後來A女忍了2個月,實在受不了對方緊迫盯人式的騷擾,便前往警局報案。台東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男子的跟蹤與騷擾行為,已嚴重影響A女的日常生活和社會活動,最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將他起訴。而台東地院法官認為,男子雖然心儀A女,但卻不顧對方意願,反覆做出騷擾行為,惟考量到他犯後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跟蹤騷擾罪,判處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隔40年遇國中女神!男猛追「求愛10次」挨告 死纏下場曝光
追求心儀對象若不得法,恐將付出刑責代價,台南一名50多歲的方姓男子,時隔40年後再次與國中女同學相遇,於是心生愛慕並展開熱烈追求,期間不僅透過LINE私訊邀約不下10次,甚至跟蹤到菜市場付錢示愛,女方不堪其擾遂而提告,最終依違反「跟騷法」判決方男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據判決書內容指出,方男自去年6月底開始,頻頻以LINE傳訊給國中女同學要求聊天、約會,騷擾次數多達10次。示愛被拒絕後,方男還跑到女方常去的菜市場堵人,並執意要幫對方付錢,甚至某次女子欲開車駛離時,方男竟大膽開啟後座車門進入,遭趕下車後,仍不死心開車尾隨。不僅如此,方男還在女子一定會經過的道路上等候,並拿禮物送給對方,女子多次拒絕其追求,但方男仍三番兩次騷擾,讓她心生畏懼報警提告。法官審酌認為,方男為滿足自身私慾,不顧女方意願反覆接近、騷擾,致使被害人惶恐不安,最終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方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
性騷嫩妹店員「我xx很大」逼當女友 怪男下場慘了
江姓男子日前經過新北市某服飾店,看到裡面的女店員年輕貌美開始不斷騷擾,1天內連續前往該店4次,並以「我xx很大!」、「要不要當我女朋友」等言詞騷擾對方,最後遭拒還腦羞成怒,嗆聲:「抓妳頭去撞牆!」、「妳沒被殺過嗎?」士檢日前依跟蹤騷擾罪起訴江男。起訴指出,江男對服飾店女店員心生愛慕,2023年1月9日凌晨1時,在被害人收拾準備打烊時闖入,向女方表示:「小姐,借根菸來抽?」女方回絕沒有後,江便以猥褻眼神盯著被害人,過了很久才離開。9日中午12時許,江又跑到店裡假裝買衣服,又向女店員表示「我滿喜歡你的,要不要當我女朋友?」、「我是來看我未來女友的」,後來更說:「我xx滿大的」,讓被害人十分不適,轉過頭不想再看到江,江此時「見笑轉生氣」,嗆聲:「抓妳的頭去撞牆!」、「如果讓我哭,我也會讓妳哭!」最後悻然離去。9日傍晚6時,江男第3度前往該店,被害人一看到他便露出不悅、害怕等表情,江不滿表示「妳那是三小表情?」接著走近站在梯子上整理貨品的被害人,伸手觸摸對方的鞋子,女店員嚇得向後縮,江卻嘻皮笑臉表示「以為我要推妳?我沒有哦…」待了約10分鐘後才離去。同日晚間11時,江又跑到服飾店說要買衣服,被害人一看到他便退開,了解狀況的女店長此時上前,表示要江離開否則報警,腦羞的江此時又嗆聲「報警啊,我沒在怕,還是妳要「抱緊」?」因女店長嚴詞要他離開,江後來更表示「妳是沒被殺過嗎?」讓2女忍無可忍報警。警方到場後將江逮捕,因有店內監視器為證,江只能坦承連續4次到店騷擾,檢方根據被害人證詞及影像,認定江反覆、持續性騷擾被害人,涉犯跟蹤騷擾及恐嚇危害安全罪,依法起訴並請法院從重論處。
她斬8年不倫戀拒絕聯繫 人夫死纏爛打遭判刑
新竹一名已婚王姓男子與化名為小花的女保險員長期交往將近8年,不過小花於今年5月決定結束這段不倫關係後,王男卻死纏爛打不停糾纏,嚇得小花報警處理。對此新竹地院也依違反《跟蹤騷擾罪》,處王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該案的判決書指出,身為人夫的王男於2014年結識女保險員小花,兩人因長期往來而產生情愫。不過小花在今年5月決定斬斷不倫戀,與王男斷絕聯絡,豈料王男卻死纏爛打,持續以電話、網路或簡訊等方式試圖聯絡小花。小花忍無可忍後於6月報警,警方接獲通報後隨即向王男發送書面告誡,禁止王男以電話或任何網路設備聯繫小花,但王男拒絕簽收,過程中還持續不斷騷擾小花,使小花心生恐懼,已影響到其日常生活及社交活動。對此,新竹地院法官認為,王男不以理性方式處理感情問題,僅因為小花拒絕聯繫就做出騷擾行為,還讓當事人感受到精神壓迫,行為確有不當,因此考慮到王男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行持續時間等狀況,依違反《跟蹤騷擾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跟騷法》實施第2天她受不了前男友恐嚇簡訊 北市開首件告誡書
《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1日正式上路,北市依法開出首件「書面告誡」,北市警局表示,將繼續強化執行跟騷防制工作,保障民眾安全。被害人1日向士林分局報案表示,去年底與前男友不和平分手,並因為遭前男友長期傳送簡訊騷擾,所以已聲請並核發家暴保護令,不料,前男友1日再度傳送騷擾、恐嚇簡訊,被害人遂至分局提出跟蹤騷擾告訴,請求警方核發書面告誡約前男友。士林分局審核後發出北市第一起書面告誡,並就違反家暴保護令罪、違反跟蹤騷擾罪續行偵辦,針對行為人加強約制作為,對其所涉犯罪行為進行偵查,以維護被害人權益。警方表示,傳送簡訊騷擾,是跟蹤騷擾行為樣態之一,提醒民眾切勿因一時衝動誤觸法網,跟蹤騷擾防制法是為了保護個人身心安全、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能夠免受侵擾,警方將持續防制跟騷行為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