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不停讓行...
」 行人地獄 警政署 行人 路口 交通
5月行人死亡數略減 受傷人數仍增加18% 交部稱執法有效遭打臉
今年5月警政署推出全國「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根據最新統計,5月單月行人死亡22人,比去年同期減少6人,不過行人路權團體則指出,5月份行人受傷人數仍比去年增加18%,「大執法有成效」只是交部大內宣。此外5月份交通事故件數3萬4029件大增6477件、23.5%,死亡270人也比去年同期增加。交通部昨日召開道安說明會,根據統計,5月單月道路交通事故3萬4029件,造成270人死亡、4萬5556人受傷,比去年同期增加6477件、23.5%;死亡則增加12人、4.7%,受傷部分增加9706人、27.1%。 5月唯二死亡人數減少的都是有加強執法者,包括行人死亡22人減少6人、減少21.4%;酒駕造成死亡17人,減少3人、15%。另1至5月道路交通事故總計有16萬8413件,造成1309人死亡、22萬6047人受傷,比去年同期增加1萬7856件、11.9%及74人死亡、6.0%,受傷則增加2萬6442人、13.2%。而1到5月行人死亡156人較去年同期增加6人、4%;機車死亡824人增加52人、6.7%;高齡者死亡計有481人,增加36人、7.5%;酒駕造成死亡則有112人,增加1人、0.9%。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表示,1到5月交通受傷、死亡人數雙雙創下近6年新高,代表交通部、營建署及警政署長期以來的「車本政策」都是錯誤方向,何況5月份行人死亡人數雖略減,但行人受傷人數仍高達1300多人,比去年新增約200餘人、18%,數據在在打臉交通部宣稱「大執法有成效」的大內宣。
「路口不論遠近停讓行人」爆民怨 警政署、交通部重議結果出爐
「路口不停讓行人」政策折返跑?今年5月上旬全國「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登場,警政署以「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做為取締基準;6月21日警政署又宣布6月30日起「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引爆民怨;今(26)日傍晚警政署與交通部重新討論,據了解,會中認為開罰金額已提高,決議維持現行標準,車輛與行人間隔約3公尺須停讓。為了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推動修法提高未停讓行人罰鍰,立法院4月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6月30日起汽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從原本最高可罰3600元增至6000元,違者還要接受道安講習。5月2日全國「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登場,警政署以「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做為取締基準;但警政署上周三公布新的取締標準:「只要行人站上斑馬線,不論遠近,駕駛都須停讓」,遭批太過嚴苛,交通部長王國材緊急喊停。今日下午警政署、交通部與學者專家等重新討論,據了解,會中認為開罰金額已提高,決議維持現行標準,車輛與行人間隔約3公尺須停讓。
交通大執法意外查到「三條通」 乘客拒盤查跳車逃逸遭壓制
警方從5月1日開始實施「交通大執法」,針對路口不禮讓行人、人行道違停、行人穿越道違停等態樣進行加強取締,而蘆洲警分局員警近日巡邏時,發現有小客車違停斑馬線上,立刻上前盤查,但後座26歲蔡姓乘客不願出示身分,且欲跳車逃離,警方立即壓制,經查確認他為毒品、詐欺、過失傷害通緝犯,全案依法移送新北地檢偵辦。警方表示,三民派出所警員警員謝家豪、朱家玄15日凌晨巡邏時,見一自小客車於路口斑馬線違規臨時停車,立即上前盤查,而後座乘客一直不願出示身分,且趁警方都站於汽車右側時,往左側欲開門跳車逃逸,眼尖警發現立馬前往攔截,成功查獲毒品、詐欺、過失傷害通緝犯。蘆洲分局三民所副所長侯鴻傑呼籲,自本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除加強告發交通違規外,也宣導汽機車車輛「慢看停」及行人「停看聽」,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擺脫行人地獄大執法取締破4萬件 「7天進帳4千萬」1違規最多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警政署自5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取締地點以各警察機關轄區前十大易肇事(違規)路段,作為執法重點,今(8日)公布首週執法成效,總共取締41,690件違規(開罰金額超過新臺幣4,000萬元)。警政署統計,自1日開始大執法至今,路口不停讓行人共取締5,621件違規,較去年同期1,066件增加4,555件(+427%);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2,185件,較去年同期932件增加1,253件(+134%);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31,620件,較去年同期26,300件增加5,320件(+20.22%);道路障礙(例:攤販占用車道)取締2,264件,較去年同期812件增加1,452件(+178%),有效改善交通秩序。警政署強調,路口執法沒有假期,各警察機關會持續加強取締,提醒汽機車駕駛遵守交通法規以免荷包大失血。交通部修法自3月31日起,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警政署呼籲行人遵守下列事項:一、不違規闖紅燈;二、行人應走騎樓或人行道;三、清晨或黃昏、夜晚出門時,應穿著鮮豔的衣服或攜帶有反光物品,以增加駕駛人注意力;四、穿越路口務必要走行人穿越道,勿直接橫越馬路。以各種形式宣導交通相關法令及注意事項,讓駕駛人及行人養成遵守路權的觀念與習慣,用執法及宣導雙重手段,建立民眾用路觀念。警政署提醒,民眾如在道路上發現有車輛不停讓等違規狀況,也可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各單位會立即舉發,營造更安全、順暢的優質交通環境。
新竹女駕駛減速讓行人先過遭開單 她直呼冤枉警:已撤銷罰單
為解決交通亂象,5月1日起全國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1名女駕駛在臉書訴苦,日前她開車右轉時,恰好碰上行人要過馬路,她已放慢速度、禮讓行人先過,怎知過了路口後被後方警察騎車攔下開單,讓她直呼很冤枉。台灣的馬路歷來被形容有如「行人地獄」,為了維護行人安全,立院上月修法通過道交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從5月1日起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4大執法重點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等。1名女子在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上傳影片表示,1日時她開車欲在新竹縣新豐鄉道化街與新興路口右轉時,斑馬線上有行人在過馬路,她在還沒抵達斑馬線前就放慢速度讓行人先過,等到行人走到分隔島時才提速通過路口。在直行一段距離後,有2名員警騎車將她攔下,表示女駕駛未依法禮讓行人,並對她開出罰單。事後新湖分局副局長林瑞枋表示,會舉發該名女駕駛的原因是當時員警認為她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沒有減速慢行,因此依法將她攔停開單。不過事後查看影像後警方發現駕駛有注意到斑馬線上行人,且有減速等到行人通過後才通過路口,舉發尚有疑義,會主動撤銷罰單。
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全國警5月大執法 警政署親揭「取締認定標準」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內政部警政署4月30日宣布,5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4大執法重點項目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等,以提升駕駛和行人守法觀念。對此,內政部警政署2日也指出,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即為取締基準。警政署30日透過新聞稿表示,為展現政府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的決心和維護路口安全,規劃自5月1日起展開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工作,且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警政署強調,5月1日起全國大執法,除警方攔查外,也會採科技執法,盼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不過,由於車輛未禮讓行人的取締違規事實,常因警方肉眼「視角」等基準問題而惹議。因此警政署2日也向《中央社》表示,依據「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規定,不停讓行人先行的取締認定原則及應注意事項規定,首先,若路口無人指揮時,車輛「前懸」(即車頭)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即為取締認定基準。其次,路口有義警、學校導護志工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時,駕駛若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可直接認定舉發。此外,警方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若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例如駕駛強行或高速通過者,可直接舉發。針對駕駛是否會因車輛左轉或右轉的視線問題而影響違規情形。警政署指出,警方取締開單並不會特別註記違規車輛是左轉或右轉車,所以並無相關統計數字佐證,但依經驗法則來看,因車輛左轉時易因A柱影響行車視線,較易因此造成未禮讓行人的違規情形。警政署表示,車輛不禮讓行人取締,因警方是以目視所及執法,偶有爭議情形,但執法時都有全程蒐證錄影,若當事人有疑義可依法向警察機關或監理單位提出申訴;同時,交通部近期也正在研擬修改相關取締原則,警方將配合依法執行。
今起路口交通大執法 不停讓行人罰3600元
去年底,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以「行人地獄」形容台灣交通亂象。警政署今年第1季加大執法力度,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今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4大取締重點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其中,不停讓行人將是重點,大、小車若違規,至少罰3600元。「行人地獄」一詞源於2021年12月成立的臉書粉絲頁「台灣是個行人地獄」,該專頁由旅澳台人創立,有逾1萬5000名粉絲。CNN引用報導後,在國內掀起熱議。警政署今年1至3月加強取締「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不暫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之違規」,計3萬0717件,較去年同期1萬2893件,成長138%,執法強度逐漸增加,也顯示民眾守法觀念尚待加強。上月14日,立法院通過道交條例部分修正案,加重罰則,並放寬民眾檢舉違規項目。不過,車輛不禮讓行人,並未開放檢舉,仍由警察取締。人行道違規停車則開放檢舉,預料將成為檢舉案大宗。警政署表示,為改善行人安全,交通部日前修法完成,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至少3600元,機車則維持1200元。警政署強調,今天全國同步的「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除警方攔查,也採科技執法,期望藉強力執法,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警官指出,執法標準是以車輛在行人穿越道,距離行人行進方向約3公尺(3個枕木紋)以內,及前懸已進入穿越道上為認定標準,交通部有意要修更嚴。這波大執法目前沒訂截止日,不排除執行到年底。但交通警官認為,路口交通死亡案,行人違規占很大比例,且有些行人過馬路看手機當低頭族,也很危險,不過這次大執法僅針對車輛,建議盤點交通號誌工程,一併檢討行人。
擺脫「行人地獄」惡名 全國警5月起大執法!4大取締重點一次看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內政部警政署今天(30日)宣布,5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4大執法重點項目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等,以提升駕駛和行人守法觀念。警政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為展現政府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的決心和維護路口安全,規劃自5月1日起展開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工作。同時,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警政署指出,統計今年1至3月全國警方取締「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不暫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之違規」案,共計有3萬717件,較去年同期的1萬2893件,增加1萬7824件、增幅138%,可見執法強度逐漸增加,但也顯示民眾守法觀念仍須加強。為改善行人安全,警政署表示,交通部日前已完成修法,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新台幣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則維持1200元。警政署強調,5月1日起全國大執法,除警方攔查外,也會採科技執法,盼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