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判斷
」機車考照注意!6月5日起筆試「納入5影片題」 22部動畫片今上架
交通部公路局6月5日起將於機車駕照筆試中新增5題影片題,公路局表示,為提升機車騎士行車安全,加強防禦駕駛觀念,新製作動畫影片22部,今日新鮮上架於「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公路局表示,為模擬實境影片較不易拍攝的情境,如平交道、隧道濃霧、違規及路面油漬等,今上架影片皆為動畫製作,題目除原有「危險感知」題目外,新增「行為判斷」、「風險問答」、及「複合」等不同題目型態各22題,提供民眾更多元的體驗。另為加強機車騎士在非號誌化路口的路權判斷能力,特別製作8部有關「非號誌化路口讓車」的路權題目,提供自我檢視。想要檢視自身於路上騎車觀念是否正確,可至該平台「影片測驗」專區下「綜合測驗」中體驗,公路局溫馨提醒,記得要看完正解說明。公路局提到,現行須完成5部危險感知影片體驗且答對4題以上,並觀看全部解析影片後,始得至監理服務網登錄體驗紀錄及預約機車考照的作法並未改變。這次新增動畫新型態題目,公路局提醒務必要注意每題開頭題目說明,相關題型測驗說明可至該平台「測驗說明」專區下閱讀,該專區並提供不同題型的影片說明及模擬測驗。公路局提醒,於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體驗影片後,務必要記得再觀看正解影片,正解影片除本題危險情境或行為判斷說明外,還有潛在危險提醒及所涉交通法規詳解,可提升自身防護力。
二審逆轉!閃光黃燈遭控影響路權判斷? 北市交通工程處「獲免國賠」
2016年間林姓及陳姓民眾騎機車與魯姓民眾發生車禍,2人受傷,事後主張台北市交通工程處設置的閃光黃燈影響路權判斷, 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北市交工處須賠償34萬8203元,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逆轉改認定交工處沒有疏失,逆轉改判免賠確定。林姓民眾在2016年11月19日騎乘機車後載陳姓民眾,在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一處路口與魯姓民眾發生車禍,林、陳都受傷,2人主張台北市交通工程處在巷弄裝設原本應設置在幹線道的閃光黃燈,影響林對優先路權的判斷,須負國賠責任。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北市交工處須賠償林、陳28萬7018元及6萬1185元,上訴後,高院二審改認定,北市交通工程處在支線道設置警示燈光,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應設置在幹線道的閃光黃燈,不管形狀、大小、外觀以及燈頭組件,都有明顯的不同,一般用路人不至於產生混淆。高院認為,魯姓民眾被訴過失傷害刑事案件的肇事責任鑑定機關,雖然認為北市交通工程處設置的警示燈為閃光黃燈,因此混淆林的路權判斷,應該分擔肇事責任。但北市交通工程處並非刑事案件當事人,沒有參與鑑定程序,鑑定機關未經參酌北市交通工程處的說明及資料,就作成鑑定意見,會有不周延的地方,不能採用為判決林及陳勝訴的依據,逆轉改判北市交工處免賠確定。
鬼門關前走一遭!女騎士遭郵務車捲車底多處骨折 一度無生命跡象
桃園市平鎮區68歲廖姓女騎士今日下午1點,行經中豐路和三興路口時,與49歲簡姓駕駛的郵務車發生擦撞,造成全身多處擦挫傷及骨折,更一度失去生命跡象,經搶救後,如今已恢復心跳,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釐清。廖女騎車時未注意前方準備右轉的郵務車,於是在中豐路和三興路口,與郵務車發生碰撞,造成巨大聲響,由於廖女未減速,導致撞擊力道過大,直接將廖女捲入車底,一旁民眾趕緊報警。警消到場後,將廖女從車底救出,發現廖女身上多處骨折,傷勢嚴重,因此緊急送醫,急救過程中廖女雖一度失去生命跡象,卻仍在醫護人員搶救中,恢復心跳,現仍在急救中。警方表示,雙方酒測值皆為0,另外,郵務車駕駛雖有打方向燈,但依路權判斷,汽車駕駛應禮讓直行機車,因此確切肇事原因有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