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搖晃
」睡眠週期的變化:父母如何因應對不同階段的嬰幼兒睡眠需求
據研究,兒童的睡眠週期會隨著年齡增長而變化,這對父母在照顧幼兒時有了些新的挑戰。從足月嬰兒到學齡兒童,睡眠週期逐漸改變,並伴隨著不同的睡眠需求與模式。嬰兒時期,睡眠週期大約有50分鐘,從淺眠到深沉再到淺眠有著明顯的變化。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睡眠週期逐漸延長,且夜間醒來的次數逐漸減少。所謂的「睡過夜」並非指整夜不醒,而是指夜間醒來後能否有自我安撫的能力,再順利返回睡眠狀態,不會打擾到父母的休息。因此對於嬰幼兒的睡眠訓練需要考慮到這點,能成功自我安撫的嬰兒基本上要滿3個月,因此應適時給予安撫與照顧,也不可忽視嬰兒身體不適的警訊。父母最辛苦的初生兒時期從新生兒到兩個月的階段,嬰兒每天的睡眠時間約為13至14個小時,以短暫的睡眠和清醒交替為主,且沒有日夜之分。這段時期對父母來說挑戰重重,尤其是夜間的照顧工作,了解寶寶每段小睡大約2-5小時,接著再清醒1-2小時,而親餵的寶寶小睡時間通常較短、約1-3小時等睡眠的發展規律,謹記不趴睡、不蓋被、不用枕頭、床上淨空、獨立睡一張嬰兒床但與爸媽同房等安全守則,能幫助父母更從容應對兒童的睡眠需求。幼兒期睡眠差異開始出現從兩個月到一歲的階段,兒童夜晚的睡眠時間逐漸拉長、平均為12至13個小時,長睡眠可拉長到9-10小時,再搭配兩次小睡,此時個別差異也會開始出現,不同孩子有著不同的睡眠習慣,有些兒童可能會在入睡前表現出搖頭晃腦或身體搖晃的睡眠節律性動作,大部份在5歲後都會有所改善,如有發現異狀家長與醫生需再進一步做癲癇的鑑別診斷。學步期睡眠習慣建立格外重要當孩子到了一至三歲的學步期,睡眠時間會進一步減少至11至13個小時,夜間睡眠時間可達9.5至10.5個小時。這個時期孩子開始怕黑,父母應該建立穩定的睡前習慣,睡前1小時要避免活動和3C的刺激,在睡前可讓孩子有個睡前點心,不過豐盛大餐要在睡前兩小時進食完畢、以免干擾睡眠,創造一個昏暗舒適的睡眠環境。到了三至五歲,兒童的睡眠時間平均為9至10小時。在這個階段,某些孩子可能出現夜遊、夜驚、做惡夢甚至有睡眠呼吸中止症等問題,父母應及時尋求醫療幫助,同時建立在固定的時間點睡覺等正確睡眠習慣也是非常重要的。原文出處:國泰醫訊 2024年5月號【未來主人翁】
高雄男子「忘收水管」致老翁絆倒身亡 法官判刑1年+賠446萬元
高雄郭姓男子租騎樓店面販賣肉圓,2020年12月結束營業後,郭卻未妥善收好水管,當晚大樓81歲林姓老翁外出買宵夜,左腳不慎被水管絆倒,正面朝下倒地頭部受傷,經路人協助回家,隔天病情惡化失去呼吸心跳,醫院搶救1個月仍宣告不治,法官認郭男行為與林翁之死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並需賠償林翁家屬446萬元。據調查,郭男2017年起承租大樓店面開肉圓店,從早上6點30分開店營業至下午5點,因該處排水系統不良,郭男另外拉一條排水軟管,將廚房洗手台、冰箱廢水排到店門口的排水孔內,收店時則會把軟管水管收好,避免行人行走時不慎遭水管絆倒,未料2020年12月3日打烊時忘收水管,導致林翁絆倒。傍晚林翁外出買消夜,途經肉丸店時因視線昏暗,並未注意腳下水管,左腳不慎絆倒,整個人先是撞擊肉圓店鐵捲門後「正面朝下」倒地,遭一旁熱心民眾扶起送返回家,不料隔日林翁突然劇烈頭痛後,不久就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1個月後因多重器官衰竭、肺炎併呼吸衰竭、急性腎衰竭宣告死亡。法醫解剖判定,林翁是跌倒時,大腦右枕葉底部發生對撞性腦挫傷、腦髓腫脹,大範圍傷及腦幹之軸突,導致隔天呼吸衰竭、心跳停止,經急救後無法恢復神智,最終因瀰漫性軸突損傷致死。高雄法官,依監視器畫面及法醫證詞,判定郭男與林翁之死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郭男1年徒刑,郭男上訴表示,林翁出門前有服用安眠藥,許是藥物副作用,並提出賠償150萬元和解,但林翁家屬要求500萬,雙方至今未和解。合議庭認為,郭男在一、二審審理期間,都否認犯行,且林翁跌倒前,水管疑似有拉扯跡象,倒地前後其步伐體態相當正常,並沒有服用藥物或疾病發作後身體搖晃、傾斜或腳步不穩情形,因此駁回郭男上訴。法院認定郭男須負全責,判其賠償林翁家屬共446萬元,刑事部分,法官考量郭男無前科且有彌補誠意,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年。案件目前仍在上訴中。
高雄男酒駕搖晃上路被捕 原因竟是幫愛妻買「滷肉飯」
高雄曹姓男子下班後與友人小酌,未料過程中接到妻子電話表示想吃「滷肉飯」,曹男接獲任務後,竟直接騎車上路,沿途身體搖晃遭巡警攔查,警方上前便聞到濃厚酒氣,經酒測,數值為0.63mg/L,已明顯超標,曹男得知自己闖大禍後,請求警方讓他打電話向妻子道歉並表示無法買飯回去,全案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鳳山警分局新甲派出所員警,15日下午3時至鳳山區武營路與瑞隆路口巡邏時,發覺54歲曹男騎機車蛇行且面部紅脹眼神不定,上前盤查時便聞到其酒氣沖天,立即實施酒測,經酒測後酒測值為0.63超標。曹男坦言,下班後在菜市場與友人聊天時有喝啤酒、威士忌,因為妻子打來說想吃滷肉飯,因此才酒駕以為小小一段路應該沒事,曹男得知需回局裡偵辦時,向員警請求打給妻子,曹男當員警面告知妻子無法買滷肉飯回去,並道歉表示因酒駕被警方逮捕,警訊後將曹男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鳳山警分局警方呼籲,酒駕為交通肇事主因之一,已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為維護社會治安,警方持續將酒後駕車列為重點勤務加強取締,請不要心存僥倖,切勿以身試法。
8旬老翁遭肉丸店水管絆倒死亡 老闆過失致死判1年
高雄郭姓男子租騎樓店面販賣肉圓,2020年12月結束營業後,郭卻未妥善收好水管,當晚大樓81歲林姓老翁外出買宵夜,左腳不慎被水管絆倒,正面朝下倒地頭部受傷,經路人協助回家,隔天病情惡化失去呼吸心跳,醫院搶救1個月仍宣告不治,法官認郭男行為與林翁之死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可上訴。據調查,郭男2017年起承租大樓店面開肉圓店,從早上6點30分開店營業至下午5點,因該處排水系統不良,郭男另外拉一條排水軟管,將廚房洗手台、冰箱廢水排到店門口的排水孔內,收店時則會把軟管水管收好,避免行人行走時不慎遭水管絆倒,未料2020年12月3日打烊時忘收水管,導致林翁絆倒。傍晚林翁外出買消夜,途經肉丸店時因視線昏暗,並未注意腳下水管,左腳不慎絆倒,整個人先是撞擊肉圓店鐵捲門後「正面朝下」倒地,遭一旁熱心民眾扶起送返回家,不料隔日林翁突然劇烈頭痛後,不久就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1個月後因多重器官衰竭、肺炎併呼吸衰竭、急性腎衰竭宣告死亡。法醫解剖判定,林翁是跌倒時,大腦右枕葉底部發生對撞性腦挫傷、腦髓腫脹,大範圍傷及腦幹之軸突,導致隔天呼吸衰竭、心跳停止,經急救後無法恢復神智,最終因瀰漫性軸突損傷致死。高雄法官,依監視器畫面及法醫證詞,判定郭男與林翁之死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郭男1年徒刑,郭男上訴表示,林翁出門前有服用安眠藥,許是藥物副作用,並提出賠償150萬元和解,但林翁家屬要求500萬,雙方至今未和解。合議庭認為,郭男在一、二審審理期間,都否認犯行,且林翁跌倒前,水管疑似有拉扯跡象,倒地前後其步伐體態相當正常,並沒有服用藥物或疾病發作後身體搖晃、傾斜或腳步不穩情形,因此駁回郭男上訴,維持徒刑1年的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路上一片血!酒醉男倒車道遭輾竟幸運保命 急診室還大呼小叫拒絕包紮
台南市麻豆區寮廍里昨日晚間驚傳路倒遭撞案,民眾在南63線、市道176線路發現一片血跡,並發現一位約40歲男子臥躺路旁,而男子渾身酒味,臉和身體都有擦挫傷,被送醫後還因酒醉情緒極度躁動,還拒絕救護員幫他包紮治療,過程不斷出言不遜,後續被送往麻豆新樓醫院救治,目前還在加護病房救治。目擊民眾表示,酒醉男當時身上有撕裂傷,但附近並未看到其餘車輛或是人,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發現男子喝酒身體搖晃不定,走路飄移最終醉倒在路旁時,一輛轎車經過並未留意地面有人,不慎撞上又將其輾過,地上殘留大片血跡,肇事後並未下車查看,反而是駛離現場。而民眾昨日晚間9時許發現傷者倒臥路邊,上前查看後驚見其渾身是傷,一旁還有大片血跡,嚇得立刻報警,救護車獲報後連忙趕抵,但傷者情緒激動、拒不配合,還不斷大吵大鬧。據了解,男子因酒醉而躁動不安,多次對救護人員出言不遜外,還一度拒絕包紮治療,最終被送往新樓醫院救治,而男子傷勢嚴重,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救治中。而後警方已依車牌循線聯繫到肇事駕駛,將依肇事逃逸等罪嫌偵辦,呼籲民眾車輛行駛時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避免類似交通事故發生,且若不幸撞人切勿駛離現場,保持現場待警方到達。
好心被雷親!醉男搭捷運撞鄰座 他關心問:「飲酒嗎?」慘被尻頭
北捷板南線4日發生一起酒醉糾紛。55歲的趙姓男子日前酒醉後搭乘捷後,從台北車站上車,因不勝酒力身體搖晃,不斷觸碰到鄰座的31歲陳姓男子,辰男見狀出言關心,不料竟遭趙男當場巴頭,讓他氣得報警。全案訊後也依《傷害罪》移送轄管大安分局續辦。55歲的趙姓男子酒後搭乘捷運,卻因不勝酒力,身體不斷左右搖晃,並不斷觸碰到鄰座的陳姓男子,陳男見狀也詢問:「你飲酒嗎?」,趙男卻突然暴起先是疑似以英文髒話辱罵,並出手從陳男頭部直接打下去,坐在陳男一旁的妻子見狀也立刻報警,雙方遂在忠孝新生站下車。捷警到場後,該男對酒醉男子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將其依法送辦。捷運警察隊呼籲,民眾若有飲酒,宜謹慎評估自身體力及精神狀況適量飲酒,尤其捷運系統內多設有手扶梯、階梯,常有高度落差較大之情形,為確保自身安全並避免造成其他旅客困擾,飲宴後建議可由「親友陪同搭乘捷運」,或採「指定親友駕駛」、「酒後代為駕駛」及「代叫計程車服務」等4項作為;如看見他人酒醉需協助情形,可即時向捷運警察、站務人員、保全反映,於車廂中可按壓緊急對講機求助,捷警獲報將即趕赴現場處理,以保旅客安心乘車。
請律師被拒!中度智能障礙男遭指竊盜 法院這原因判無罪
桃園市簡姓男子遭指控偷竊超商櫃檯上捐款箱內的零錢,他領有中度智能障礙手冊,接受警詢時曾表明需要委任辯護人、聲請提審,不過員警卻稱「你暫時不需要申請法扶喔,到時候開庭再給你」。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員警辦案方式不妥,對當事人影響重大,最後判決簡男無罪。桃園市簡姓男子去年12月6日涉嫌徒手竊取放置在1家連鎖便利商店內櫃檯上捐款箱的零錢,店長察覺後立即報警處理。簡姓男子領有中度智能障礙手冊,他第1次接受警詢期間,告知需要委任辯護人、聲請提審,不過後來員警沒有問他是否選任辯護人到開庭,或是替他選任辯護人、聲請提審,卻稱「你暫時不需要申請法扶喔,到時候開庭再給你、再申請喔。」判決書指出,第2次警詢時,簡男在錄音錄影中大多聽不清楚其所述為何,且屢次雙眼緊閉、身體搖晃、精神恍惚,甚至有身體往鏡頭方向傾倒而消失於錄影畫面中的情形,對於員警詢問皆無任何回答、肢體反應或回應,因此認定簡男所具智能障礙及精神狀況顯而易見與常人有異。法官認為,警方調查簡男的方式已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智能障礙者自我保護能力較一般常人不足,應透過輔佐人介入,使其於刑事訴訟程序中能得到充分保障,然而警方卻對簡男的權利主張置若罔聞,逕行詢問他而取得犯案自白,影響其權益重大。法官認定簡男第2次不利於己的警詢筆錄出於不正方法,故無法作為證據使用。另根據警方提供的監視器畫面,有1名黑衣男子在櫃檯處碰捐款箱,但無法確認該人是否有將手伸入捐款箱內,更無從確認該人有竊取捐款箱內的款項或任何物品。法官表示,本案無任何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有竊盜犯行,因此判定簡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仍是一條龍1/宋少卿揪友開喝8小時 年過半百腳步穩健走回家
55歲宋少卿5度酒駕被逮後,近來鮮少在幕前露面,時報周刊CTWANT去年12月16日巧遇他和友人相約東區餐酒館聚會,一夜趕兩攤吃吃喝喝,行程結束後已是隔日凌晨接近3點。雖然他喝了有8小時之久,仍能獨自搭上小黃返回台北南港住處,腳步穩健地走回家,即便年過半百身體仍是相當勇健。宋少卿背著背包逛了一下地下街後便搭乘捷運前往台北市東區。(圖/本刊攝影組)與朋友聚餐的宋少卿,專注地看著友人說話。(圖/本刊攝影組)2022年12月16日下午5點多,本刊記者行經台北市西門町正巧撞見戴著白帽、後背著彩色條紋背包的宋少卿,獨自步行到捷運站搭車,到達忠孝敦化站後,他先在地下街商店逛了一下,看手機殼的同時還用手機不知在查詢什麼?下午6點多,他走到一間餐酒館與朋友會合用餐,大夥兒邊吃邊喝,偶爾出來店外圍成一圈放風抽菸聊天,一時興起的他還指著遠方,看來心情相當不錯。一群人到餐廳外面放風聊天,宋少卿比手畫腳看來興致很高昂。(圖/本刊攝影組)結束友人聚餐後宋少卿又前往私人俱樂部續攤。(圖/本刊攝影組)晚間10點多,本以為宋少卿酒足飯飽後會直接回家,未料宋少卿和兩位友人搭上計程車後,轉往中山區一處商業大樓,三人走進一間私人俱樂部續攤,直到隔日凌晨2點48分,才又見到宋少卿的身影,在圍事護送下,他獨自搭乘計程車返回南港住處,雖然已經夜深,拖著疲憊身軀回家的他,走路起來身體稍有搖晃,但腳步依然穩健。直到半夜快三點,宋少卿才在他人護送下步出俱樂部準備搭車。(圖/本刊攝影組)雖然喝了一整晚,搭小黃返家的宋少卿看來仍意識清楚腳步穩健。(圖/本刊攝影組)前年宋少卿因第5度涉嫌酒駕被查獲,酒測值高達0.95毫克,最終遭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併科罰金5萬元,而5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15萬元,去年7月宋少卿獨自到地檢署執行科繳清20萬罰金,免去牢獄之災,事件發生後,好友董至成也透露,宋少卿這段期間都在花蓮陪媽媽。而本刊直擊回到台北的宋少卿,近期則也以「送你,“宋”到,小村外」為名,西門町開設喜劇專班課程,培育戲劇人才。※提醒您,吸菸飲酒有害健康,戒菸可減少健康的危害,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今年農曆年前宋少卿開班教授喜劇課程。(圖/取自網路)(《CTWANT》提醒您,抽菸影響口腔衛生且有礙健康,未成年請勿吸菸,戒菸專線:0800-636363)(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害人害己)
男子凌晨步行上國1「穿越又攔車」 客運迎面撞上慘死
國道1號頭份交流道、北向109.6K附近,今天凌晨2時許1名黃姓男子(31歲)步行走到該處,遭後方客運閃避不及撞上,當場喪命。經查,客運駕駛酒測值為0,至於黃男是否喝酒,才會步行上國道,警方正進一步調查釐清。經查,案發當時,國道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指出1名行人由頭份匝道往北走,警方立即派出巡邏車前往察看,到場後發現1輛客運疑因天色昏暗,直接撞上黃男,當場身首異處慘死。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死亡車禍前黃姓男子獨自一人,走在國道1號路肩,疑似精神恍惚、身體搖晃,好幾次差點被撞,他甚至想穿越國道,還高舉右手疑似要攔車,接著後方開在外側車道的客運駛來,高速追撞,黃男當場倒地。據了解,黃男平常獨居,在頭份早市擔任送貨員,警方連繫上家屬。而客運駕駛肇事後受到驚嚇,他說該輛客運從高雄發車,載了11名乘客準備到台北,經過苗栗頭份交流道時,沒注意有人走在車道上,才會撞上,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移送》。該起車禍一度造成車道封閉約1小時、才恢復通車,至於黃男為何在半夜走上高速公路、有無喝酒,整起車禍原因警方正一一調查釐清。
余文樂驚恐症復發!「靠練氣功克服」靜坐身體搖晃:感謝師父
香港男星余文樂出道21年,2017年和台灣皮帶千金王棠云結婚,育有一對子女,家庭生活甜蜜幸福。6月初他自爆驚恐症復發,讓他相當害怕,25日他也IG更新身體近況,透露自己以練氣功的方式緩解症狀,且還驚喜表示做完氣功後,驚恐症狀真的再也沒出現。日前余文樂在IG透露,3年前在搭飛機時突然感到害怕,而且手腳發麻、無法呼吸,「我感覺我快要死」,因此他衝了去找空姐,崩潰表示:「我不行,我要回去,我不要飛了」,後來在空姐的幫忙下,在機上找到一名外國醫生,對方檢查後,給了一點鎮定劑,他吃完才平安完成這趟旅程。事後,余文樂去看醫生,證實是驚恐症,因為長期工作壓力導致,他按照醫生處方吃了一年的藥,就沒有再發作,沒想到前幾天突然復發,「我感覺很失落,也很害怕,我怕我以為都好不起來」,不過他也用樂觀態度面對。(圖/翻攝IG@lok666)25日余文樂也在IG上透露自己的身體狀況,透露自己以練氣功的方式來緩解症狀,畫面中可以看到他身穿白色短T和深色短褲,雙眼閉上,靜坐在桌前,他表示自己上了5天的氣功課,「終於『通關』,感覺真的很神奇。」過程中身體會隨著呼吸而搖晃,且做完後也沒有再出現過驚恐症狀,讓他忍不住驚呼不可思議,並表示「感謝師父,明天繼續努力。」
陳宜民推擠保六女警 女警:只想恢復平靜生活
國民黨多名立委日前不滿楊蕙如網軍詆毀大阪辦事處,外交部卻毫無作為,前往外交部抗議,其中立委陳宜民對保六總隊陳姓女警拍帽、伸手推擠,遭警政署依妨害公務罪送辦。陳姓女警今早以證人身分到北檢出庭,還原事實經過,庭訊結束後她快步離開,今日下午以錄音檔對外發聲,期望恢復平靜生活,希望社會大眾為她保留隱私。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姓女警表示,感謝社會大眾的關心,現在案件進入法律程序已不便發言,她本來就只是一個認真執勤的基層警察,不習慣成為媒體焦點,生活已大受影響,懇請大眾為她保留隱私,她只想恢復平靜生活,未來會繼續認真工作付出。陳宜民拍掉女警帽子。(圖/報系資料照)立委陳宜民推擠陳姓保六女警。(圖/報系資料照)保六總隊指出,36歲陳姓女警從警大研究所畢業後,調派保六總隊第二大隊警務員,擔任督導及聯絡勤務,從警約8年,當天她在場執勤,也沒有做出干擾在場立委的行為。陳姓女警當時雖然沒穿制服,但已有向立委表明身分,且告知正在執行公務中,但立委陳宜民仍拍打陳姓女警帽子,又從樓梯上強推她,導致她身體搖晃差點跌倒。事後國民黨立院黨團召開記者會批保六栽贓,反批陳姓女警未表明身分,陳宜民也喊冤,指當時有名女性站他身邊,拿手機一直拍,因為對方未表明身分,所以手就不小心揮落她的帽子,拍她肩膀是要請她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