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不讓人
」 行人 桃園 交通部桃園市科技執法奏效 行人事故降低17%
桃園市今年上半年行人交通事故死傷人數降到3位數、僅972人,減少率冠六都達17%,分析肇因以車不讓人和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為大宗,桃園積極取締車不讓人,員警取締較去年增18.4%,科技執法更是大增271.8%,年底前再啟用29處科技執法,全市將達356處,透過精準執法降低事故。交通警察大隊統計,桃園市今年1至6月行人交通事故死傷人數972人,同期比較減少201人、17.1%,減少率為六都第1,分析主要肇因,除了車不讓人外,行人違規穿越道路也是肇事原因之一,肇事因素都列為重點取締項目。桃警統計今年1至6月取締行人違規2600件,較去年同期增加463件、21.6%;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9489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475件、8.4%,其中科技執法設備取締車不讓人5328件,大增3895件、271.8%,目前科技執法已建置327處,其中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有36處,預計年底前再啟用29處科技執法,透過精準執法降低事故。桃警也持續分齡分眾宣導,交通警察大隊今年來配合相關路權機關辦理370場宣導場次,約2.5萬人參與,透過圖像、影片及網路社群等多媒體宣導,達到加乘效果,並拍攝微電影,以行人違規肇事影片,在各級學校、老人關懷據點及活動中心播放,以實際案例說明事故發生原因,提醒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交通警察大隊長李維振說,駕駛人行近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尤其是年長者及幼童等;行人勿違規穿越道路、不闖紅燈、不滑手機,呼籲駕駛人行近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桃園交通執法見效 行人事故比例降低
桃園龍安巿場17日發生8旬翁過馬路遭駕駛撞飛事件,影片曝光讓網友批駕駛和行人都沒帶眼睛出門。桃警指出,在積極宣導和強力執法下,今年1至4月行人車禍死傷較去年同期降低15%,但主要肇因仍是未注意車前狀況、車不讓人和行人違規穿越道路,6月將再啟用20處科技執法,呼籲用路人守法。戴姓男駕駛17日一早開車行經桃園區上海路,疑為低頭撿手機傳輸線,當場撞飛正穿越馬路要去買早餐的8旬吳姓老翁,造成吳翁全身擦挫傷及腦震盪。桃警指出,桃園市今年1至4月間行人交通事故死傷1026人,較去年同期減少186人、降幅達15.3%,遠高於全國平均的4.4%。桃警分析主要肇因,除了未注意車前狀況、車不讓人外,行人違規穿越道路也是肇事原因之一,警方也將3大主要肇事因素列為重點取締項目,4個月來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6119件,較去年同期增加3747件、158%;取締行人違規631件,增加401件、174.3%。其中科技執法設備取締車不讓人就有3784件,較去年增加1118件、238.46%,成效顯著,今年度規畫6月及11月各再啟用20及29處科技執法設備,透過精準執法降低事故。桃警也持續分齡分眾宣導,今年已辦理310場,累計約1.5萬餘人參與,交通警察大隊繼「事故退扇」獲得迴響後,又準備背包扣環警示燈、LED發光燈條、反光水壺提袋等宣導小物,在各級學校、老人關懷據點及活動中心發送與會人員,讓駕駛人在100公尺外就能看到配戴發光或反光宣導小物的行人,再透過圖像、影片及網路社群等多媒體宣導,達到加乘效果。「注意別人的不注意,小心別人的不小心!」交通警察大隊長鄭文銘提醒駕駛注意行人,也籲行人注意路上行車,隨時注意各方來車動態,以維護自身安全。
桃園科技執法 百大路口地點重新建置
桃園市警察局建置的租賃式科技執法,每年均會分析相關數據遷移設置地點,明年元旦警方擇定100處路口設置租賃式科技執法,取締項目為闖紅燈、未禮讓行人、路口未淨空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提醒民眾注意以免被開罰。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租賃式科技執法每年均會分析相關數據,並依據「事故發生、違規取締、員警值勤難易度及交通工程完善度」等4大原則,遷移科技執法建置地點。明年依交通事故肇事路口、通學廊道護童、強化行人安全、沿海山道防飆及在都市寧靜區防超速5大方向設置科技執法,取締項目為闖紅燈、未禮讓行人、路口未淨空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交通大隊大隊長林鼎泰表示,過去租賃式科技執法約能降低7%事故,有民眾擔心,車不讓人科技執法,會不會行人闖紅燈,也會導致車輛被開罰。林鼎泰說明,針對取締車不讓人,是在行人有路權,也就是綠燈時,才會啟動科技執法。若行人紅燈時車不讓人,會以現場事實認定,不會啟動科技執法。警方選定10警分局轄內共計100處地點,幾乎規模較大的路口都有設置,如桃園區中正、復興路口及中壢區延平、環北路口,其中77處為重要肇事路口,另23處則是取締學校周邊、車不讓人、超速等。警方統計,科技執法今年至12月27日止,共取締9萬4168件,罰款金額約9416萬元。明年上路後,設置地點也會定期滾動式檢討,租約為2年,預計會有3次調整。科技執法地點會公布在桃園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官網,執法地點前方也會設置告示牌面提醒民眾。警方呼籲,判斷交通事故肇事因素時,只要車輛違反交通號誌指示多列為主要肇責,而設置科技執法是希望駕駛彼此尊重路權。
4月行人車禍死亡 桃園5人冠全台 交警曝原因
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全台積極取締「車不讓人」,但交通部統計全台4月行人車禍死亡人數,桃園增加5人居冠,交通警察大隊分析1件是行人闖紅燈、4件是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除持續加強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也會將「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列為交通執法重點。交通部道安委員會統計發現,4月的行人事故不降反升,總計有31名行人死亡,較去年同期增加10人,其中以桃園市增加最多。交通警察大隊長林鼎泰指出,去年4月桃園並未發生行人死亡交通事故,今年有5人才會有「激增」的狀況。林鼎泰表示,統計今年1至4月,桃園24小時內死亡的行人交通事故中,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的情形高達8成,尤其老人居多,總計18件就有13件、72.2%是老人,像是大溪91歲詹姓老翁,1月11日突然穿越介壽路,寧姓駕駛開著曳引車行經,因視線死角當場將老翁輾斃。林鼎泰說,觀察數據發現,在高密度取締「車不讓人」後,行人違規釀禍的比例有升高趨勢,因此5月起也率先針對「行人闖紅燈」穿越道路強力執法,共取締1364件,他坦言行人違規無法用科技執法取締,只能靠警力當場開單,容易引發警民衝突,但為了行人安全,勢必得強力執法提醒,避免貪圖一時方便丟了性命。林鼎泰也提到,截至27日,桃園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 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共7693件,較去年同期只取締741件,大增6952件。其中5月在警政署全國大執法專案中,單就「車不讓人」取締3213件,為全國第二多。林鼎泰呼籲,汽、機車駕駛人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但行人通過馬路也應遵守交通規則,勿任意穿越馬路,另外走路時也要專心,不要有低頭滑手機等易分心行為,謹記「行人不隨意穿越馬路,不闖紅燈」、「行人綠燈秒數不足請等下一次綠燈」、「長者晨昏穿亮衣」、「盡量遠離大型車」以避免憾事發生。
嘉義縣加強取締交通違規 闖紅燈2000多件占大宗
中央修法調高「車不禮讓行人」罰鍰,嘉義縣警方加強取締違規,本月10日至27日共取締102件「車不讓人」違規,但包括紅燈右轉的闖紅燈違規案有2073件,仍占大宗;嘉義縣警局表示,汽機車須距離行人行進方向約3公尺(相當於1個車道寬),保障行人安全。嘉義縣警察局表示,去年發生71件路口行人交通事故,其中有20件是在行人穿越道上肇事,警方長期觀測發現,仍有近3成5的駕駛人未能確實停讓行人,因而自本月10日至27日由交通隊、各分局會同嘉義區監理所、大眾運輸業者,在BRT客運朴子轉運站等地點加強宣導。同時,警方也在45處易肇事、行人多或學校周邊路口,執行現場蒐證攔查,並用路口科技執法設備智慧鏡頭逕行舉發,全面取締搶快穿越行人穿越道的違規車輛,共102件違規,取締闖紅燈(含紅燈右轉)2073件。嘉縣警局交通隊指出,闖紅燈仍是違規案大宗,2073件違規案件中有1486件是汽車、587件是機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機車裁罰1800元、大型汽車裁罰3600元、小型汽車裁罰2700元。警局交通隊指出,中央3月底調高「未禮讓行人」罰鍰3600元,目前已取締102件「車不讓人」違規,汽車裁罰3600元,機車裁罰1200元,但4月立法院更進一步修法調高為罰鍰為6000元,保障行人用路安全力度更強。
車不讓人罰則加重 桃園警首日取締441件
交通部修正法規,「車不讓人」3月31日起罰則提高為汽車3600元、機車維持1200元。桃園市警方統計,首日取締441件相關違規,近日起車不讓人將是取締重點,呼籲民眾遵守法令。交通部3月31日起提高車輛未禮讓行人的罰責,桃市警察局配合執法首日取締441件。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車不讓人取締313件、路權違規取締10件、汽機車遇到「停車再開」標誌或「停」標字未停車再開取締35件、汽機車遇到「閃光紅燈」號誌未停車再開取締83件。除了員警取締外,警方在桃園區中正、復興路口及成功、三民路口也有科技執法設備,警方表示,中正、復興路口位於桃園火車站前,步行民眾多到需要設置行人專用時向,因此考量有需求。此外成功、三民路口則是鄰近桃園巨蛋、體育場,徒步運動者多。統計今年以來,行人事故較去年減少4.7%。警方表示,此次修法針對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全提高為3600元。若不暫停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障民眾先通過,小型車也從3600元提高到4800元,大型車從4500元提高7200元。
酒駕加嚴新制31日上路!2019年3月26日起「酒駕累犯」 無碼示眾
酒駕加嚴新制31日上路!今年元月立法院通過酒駕新制修法,酒駕累犯定義由「5年內2度酒駕」延長為「10年內2度酒駕」,並可公布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交通部昨強調,照片不會打馬賽克。需注意的是「累犯」定義回溯自2019年3月26日起,換句話說過去3年曾酒駕1次者,都要小心。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酒駕累犯累計期間由5年延長為10年,並可公布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3月31日起施行。交通部表示,到3月18日為止,仍有1020人不同意易科罰金,也就是寧願被關;緩起訴處分依法戒酒癮治療有97件。為何要回溯自2019年3月26日起?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表示,法令規定10年內第2次違反規定者算累犯,3年還不算回溯太多,屆時會在各縣市交通裁決所網站公布。交通部並指出,今年1月共發生3萬4532件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67人死亡、4萬5755人受傷,各自比去年1月減少1276件、減少12人死亡及減少1782人受傷。此外,1月機車事故死亡154人,較去年同期減少26人,酒駕事故死亡25人較去年同期減少2人,創14年來1月的新低。僅高齡者死亡人數111人較去年同期增加3人。交通部表示,這顯示第一季防制酒駕已略見成效,第二季路口安全將針對車不讓人、行人違規、路口闖紅燈等加強執法。從1月各縣市事故死亡統計來看,死亡增加最多的是桃園、彰化、南投及新竹縣、屏東、嘉義縣。減少最多的是高雄、新北、台南、苗栗、宜蘭、雲林、基隆。若依每10萬人分析,死亡最多是台東縣3.8人。台東縣因交通事故每10萬人死亡人數全台最高,但縣長卻未主持道安會議,交通部長王國材昨特地點名:「首長如果繼續不主持道安會報,我會親自聯絡他。」
9/1交通大執法!強化行人優先 林佳龍:下了車每個人都是行人
據交通部資料統計,108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30日內死亡人數為2,865人經分析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其中行人死亡人數近4成亦發生路口,肇事原因多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等,為了防止惡化,將會在9月1日開始進行「路口大執法」。警政署指出,自104年至109年6月份各警察機關針對「車不讓人」、「行人違反路權」違規行為舉發件數,104年87萬9,698件、105年92萬4,921件、106年105萬9,530件、107年113萬2,792件、108年138萬1,063件、109年1至6月份77萬9,110件,執法強度逐年增加,惟民眾守法觀念有待加強。因此內政部與交通部規劃自9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安全大執法」,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而交通部長林佳龍也在臉書發文提醒大家,9/1起,路口安全大執法,未停讓行人最高罰3600!。林佳龍表示,最近這幾個月發生數起令人遺憾的交通事故,都是車輛未停讓行人通過造成。強化行人優先的觀念,刻不容緩,會全面檢討易肇事路口標誌標線、從法規面修正導入友善行人設計。最後林佳龍也提醒大家,下了車,每個人都是行人,都會期盼更安全的用路環境。提醒駕駛朋友,通過路口務必「擺頭」確認有無行人,停讓行人優先行。行人通過路口也請加快腳步,千萬別當低頭族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