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上校
」 軍情局虛構情資詐領千萬獎金 軍情局3軍官二審判決出爐
軍情局上校江芳瑜、中校徐之心,涉透過國家一級情報單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中校蘇薪名,營造蒐集情資假象詐領情報協助獎金不法所得逾千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將江芳瑜處有期徒刑4年8月,褫奪公權4年,徐之心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蘇薪名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院二審指出,江芳瑜犯行前後長達7年,虛報次數高達250次以上,詐得總金額共計高達1000萬餘元,其個人朋分之金額為569萬5568元,且犯罪手法涵蓋製作不實內容簽呈、使用不實大陸人民身分證件及銀行金融卡資料、偽造其與情協人員聯繫之不實內容電子郵件往來紀錄等,而欺瞞上級長官,其違背職務情節重大,且危害國家情報工作進展。徐之心部分,高院認為徐1所獲取之犯罪所得即情蒐獎金原本共10萬7,400元,然事後將其中之6萬2353元交付予蘇薪名,其最後保有之不法利益較原審認定之數額更低,且2021年間即已主動斷絕與蘇薪名之聯繫而不再犯案,足見惡性並非重大,本案查獲前即有悔悟之心。高院認為,蘇薪名部分嚴重侵害我國情報機關對於軍事情報鑑定、研判及運用之正確性,並侵蝕我國情報人員擴展情資管道及日後取得情資之可靠性,對於國家安全法益危害至鉅。★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軍情局爆招考情報員弊案 調查報告:嚴重損及軍情局考試之公正性
國防部報告指出,前軍情局長羅德民(見圖)交辦軍官協助道教總會長女兒考前輔導,順利考進軍情局,監察院對軍情局提出糾正。(本報資料照片)監察院列舉前軍情局長羅德民缺失根據監察院甫出爐的調查報告指出,前軍情局長羅德民中將在民國109年為幫助台灣道教總會謝前理事長之女,報考當年度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班,在考前指派2位上校輔導謝女,考試當天,臨時提高謝女的口試分數,這場不公平的考試,情節令人難以置信。監察院報告指出,羅德民損及軍情局聲譽,破壞國家考試公信力甚巨。據了解,監察院對軍情局提出糾正,軍情局亦對涉案者做出行政懲處。羅德民爭議多 迭遭檢舉涉不法羅德民近年迭遭爆料涉及不法,連總統府民意信箱都收到檢舉信,國防部主動進行調查,於去年5月將調查報告送交立法院,以「尚無涉及不法情形」結案。但監察院仍陸續收到檢舉,監委陳景峻關切此案,申請自動調查,經1年多完成調查報告。羅德民任職軍情局3年多,於今年3月1日調任為陸軍教準部指揮官。根據調查報告指出,羅德民指定軍情局2位林姓上校輔導謝女,在考前,羅帶著2位上校與謝女及其父在淡水日式餐廳飲宴2次,謝女考上後,羅德民又與謝父飲宴。羅德民接受監院詢問時,坦承與謝姓理事長為10餘年舊識。監院糾正軍情局 涉案者遭懲處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謝女口試時,在人事室主任蔣姓上校建議下,該場首席口試官與第5處副處長曾姓上校與副口試官何姓上校同意後,同場口試的6人分數均獲得總分加8分。查「國防部軍事情報局109年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班考選簡章」,未訂有口試得加分之規定,但上述人等揣測迎合上意,主動給謝女同組口試成績均調整增加8分,擅權濟職,違反簡章之規定,難昭考試之公平及公信,核有違失。調查報告認為,謝女之考試成績,處處存有疑慮,不免有瓜田李下之嫌,有違經驗法則之虞。除謝女外,無人享有此特殊高規格的專人專業輔導。報告指出,羅德民身為局長,對考試的公平性及領導統御,顯然無法使人信服,嚴重損及軍情局考試之公正性,破壞國家選拔人才之公信力甚鉅。應考拿84分 約談時測7題對半題報告指出,謝女於民國108年6月自某大學日本語文系畢業,只準備2個月,在2位軍情局上校輔導加持下,就以第3名成績考取;又謝女的大陸問題與兩岸關係研究考84分,是最高分,但監院約談時,以簡易兩岸時事問題測驗謝女7題,結果只答對0.5題,謝女之考試,處處存有疑慮。另據了解,被羅德民指定輔導謝女的2位林姓上校,其中一位是女姓,留學英國,是相當優秀的情報員,已經報退;情治界人士認為,羅德民指派她輔導謝女考試,根本不應該,後遭國防部與監院調查,壓力可想而知,因小失大,林姓上校退役也是情報工作的損失。國防部去年5月送達立法院報告指出,羅德民「交辦軍官協助道教總會長女兒考前輔導,順利考進軍情局」,經查確有協助報考,但查無考試舞弊或洩題。
洩漏軍情局人員名單「收賄7萬美金」 前軍情局上校林翰獲假釋
前軍情局上校林翰,遭大陸策反為共諜的軍情局學長王宗武收吸為下線,洩漏軍情局敵後情報工作人員名單,收賄美金7萬多元,被判刑8年6月確定,入監服刑,法務部矯正署已核准他假釋案,最快下周出獄。至於被大陸策反為共諜的王宗武,被判刑18年確定,目前仍在服刑中。據了解,王宗武是陸軍官校75年班畢業,在軍情局擔任特種情報官,1992至1994年間,由軍情局先後4次派赴大陸情蒐,陸方國安單位獲悉王為軍情局敵後工作情報人員,布建吸收他。至於林翰則是陸官85年班畢業,曾在軍情局擔任勤務大隊隊長、戰情官,因受過通訊與電子專業訓練,轉往總體情報作戰計畫處擔任特勤官,也曾派駐大陸從事情蒐任務。王宗武從臥底變共諜後,因為曾任軍情局特種情報官緣故,知悉軍情局內部組織編制與敵後布建模式,除每年定期出國,將軍情局人事資料、駐外情報員名單等機密資料交付陸方,還返台發展組織,2013年吸收剛從軍情局退伍的林翰,2人每次提供情報可獲約1萬美元酬勞,每年還固定有1萬至3萬美元的「工作費」。2015年3月檢調收網,台北地檢署指揮國安站搜索並傳喚2人到案。王宗武坦承吸收林翰為下線,但辯稱是因身分曝光才不得已;林雖坦承收賄,卻辯稱大陸早就掌握部分軍事機密,因此不算洩密。北檢訊後諭知王、林2人交保,但數日後,台灣高檢署隨即再傳喚2人,訊後依外患罪、國家機密保護法,將王宗武聲請羈押,而林翰則是被請回。2017年3月,最高法院駁回2人上訴,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等罪重判王徒刑18年,沒收犯罪所得台幣298萬;林則判刑6年,沒收犯罪所得美金7萬6000元,全案定讞。林翰因另案由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8年6月確定。
情報局前上校張超然涉違《國家安全法》 出庭喊冤反控:檢調編故事陷害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前上校張超然,遭檢調起訴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工作法》,被中國廣東省國安廳對台情蒐人員吸收從事共諜行為。台北地院今開庭,但因全案事涉國安機密,採不公開審理,據悉張除當庭喊冤,並反控檢調編故事騙績效,日後會證明自己清白。檢方起訴指出,張超然與軍情局退役上校周天慈,涉嫌在2013年退休後,邀請另名傅姓軍情局退役上校三人一同前往大陸,和當地大陸國安人員見面。2016至2018年間,張、周又約退役少將岳志忠赴陸前往大陸,之後由岳男單獨在赴大陸與對岸大陸國安人員碰面,受周男託付交付情報;工作人事文件;張、周兩人2016年、2017年再度引介王姓軍情局退役上校赴陸。張超然自稱「台灣第一特務」,自承1989年「天安門事變」,曾赴陸蒐集情報向前總統李登輝陳報,並曾拿軍情局資金成在大陸成立公司,以台商形象掩飾自己的情報工作。據了解他供稱自己被當共諜查辦,是遭周天慈和王大旺陷害,將來會呈交機密資料給法官,證明自己無罪。
「台灣第一特務」涉共諜案遭聲押禁見!前少將處長15萬交保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五處前少將處長岳志忠、上校張超然、周天慈,被調查局懷疑退役後涉嫌被大陸國安局吸收,拉攏昔日同袍赴陸,交付情報文件;台北地檢署20日指揮調查局國安站,兵分3路搜索3人住處及約談3人,檢察官21日訊後以張超然涉嫌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有串滅證、逃亡之虞,諭令聲請羈押禁見,另岳、周2人各以15萬元交保。3人20日晚上11時,被移送北檢複訊,媒體問張超然是否要澄清?他怒稱:「我要澄清什麼?我也不知道,我有去中國,我是台灣第一個特務,是赫赫有名的大特務,六四天安門的時候,就我一個人在大陸,我是國家派去大陸工作的,去大陸當特務,保衛台灣的安全,退役也可以的」。被問到有沒有被吸收?他則回說:「吸收個屁」。調查局懷疑,岳、張、周3人,疑遭大陸國安人員吸收為共諜,自2013年起邀約多位昔日軍情局同袍赴大陸,並疑似交付情報給陸方;其中,岳志忠赴陸7次、張超然2次、周天慈1次。3人於2013至2014年間,以及2016至2018年間,先後以邀約旅遊之名引薦軍情局退役傅姓及王姓上校赴陸,其中是前軍情局長薛石民辦公室上校主任;不過傅、王二人並未被吸收,僅列證人約談,訊後均獲請回。張男最早赴陸,先邀傅男赴陸,並在餐宴上引薦陸方國安人員。2016至2018年間,張、周另邀岳赴陸,因岳曾任五處處長,成為大陸首要拉攏的對象。之後岳男另獨自赴陸6次,還涉接受周男委託交付文件。張、周於2016至2017年間,另介紹軍情局上校退役的王男赴大陸與陸方國安人員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