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罪
」 美國 加州 拜登 假釋 輕罪為愛走緬甸!靜宜女大生刑期屆滿近期返台 男友涉「多項重罪」下落曝光
靜宜大學林姓女大生2023年3月間「為愛走天涯」,追隨男友赴緬甸果敢園區替詐團工作,甚至放棄旁人求之不得的救援機會。後來,緬甸果敢發生戰爭,當地警方拘捕300餘詐團成員並遣送往中國雲南省臨滄分檢所。近日有消息指出,由於林女被認定為輕罪者,僅需服刑一年。近期刑期屆滿者將陸續被遣送回台,靜宜女大生可望在這波返台名單內。不過女大生的男友因在詐團中涉及拐騙婦女兒童、販賣人口與奸淫婦女等重罪,目前仍在中國監獄服刑中,未在此波遣返名單之列。回顧整起事件,家住桃園的靜宜大學林姓女大生,2023年3月間與家人約定清明連假返家卻不見人影,林女家人發現失聯後向警方報案。經警方調查,林女同月30日從桃園機場,獨自搭機出境。事後得知林女認識的新男友,在緬甸「KK園區」從事詐欺工作,於是林女在未告知家人下離開台灣,獨飛緬甸落入詐團手中。後來,經全球反詐騙組織斡旋,林女一度有機會離開園區,然而她卻主張「男友不走我不走」,以致最終錯過離該機會。2023年10月,緬甸政府軍和民間武裝部隊爆發激烈交戰,戰火波及緬北與中國雲南邊境城市,在中國外交部斡旋之下,緬甸軍與果敢、德昂、若開等緬北民地武組織達成停火協議,而林女也因戰爭緣故,自首後連同其他300多名台籍涉詐人士被送往中國雲南省,拘留於臨滄分檢所內。據了解,林女在中國雲南臨滄分檢所的編號為「DX879」,近日有當時照片曝光,可見到林女穿著厚重衣物,裹著厚重棉被躺臥地板上休息。由於當時林女已有8個月身孕,擔心將面臨相當長時間的調查、審判或刑期,中國官方讓女大生在天津的舅舅保釋後待產,直到小孩出生後又到上海坐月子。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由於林女被中國當局認定屬於輕罪者,大約僅需服刑一年,最近刑期屆滿者將陸續遣送回台,有消息指出林女有望在這波返台名單中。不過女大生的詐團男友因為涉及拐騙婦女兒童、販賣人口與奸淫婦女等重罪,目前仍在中國監獄服刑中,未在此波遣返名單之列。
紐約曼哈頓驚爆3起隨機殺人「釀2死1重傷」 51歲雙刀男遭警方逮捕
美國紐約曼哈頓18日接連發生3起隨機刺殺事件,造成2名男子死亡、1名女子重傷。紐約市警察局(NYPD)表示,這3起刺殺事件分別發生在曼哈頓3個不同地點。而行兇的51歲男子目前已經遭到警方逮捕。綜合外媒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的兇嫌里維拉(Ramon Rivera),過去有多次被捕記錄。18日上午8點22分左右,第一名受害者在切爾西(Chelsea)西19街的建築工地前被刺中腹部,這名男性被送往貝爾維尤醫院(Bellevue Hospital)後不治身亡。而在第一起事件發生後兩小時,第二起刺殺事件發生於基普斯灣(Kips Bay)30街和FDR大道附近,一名68歲的男子在水俱樂部(Water Club)附近釣魚時遭人用利刃刺殺,後續也傳出不治身亡的消息。而第三名受害者是一名36歲女性,在上午10點55分左右,於聯合國總部附近被刺傷,目前還在醫院直接搶救中。紐約警方表示,在這三起刺殺案件中,嫌犯的移動並不是搭乘交通估據,而是透過雙腳步行。有目擊者表示,一名計程車司機看到疑似搶劫的情形後,追逐嫌犯的同時也通知警察,後續警方也順利將其逮捕,並在其身上找到兩把帶血的廚房刀。紐約警方也提到,里維拉過去有8次被捕記錄,其中包括7次重罪和1次輕罪。在10月17日當天,他因入室盜竊和襲擊遭到指控。同日又因涉嫌盜竊曼哈頓一間商店的財物被捕,但之後獲得保釋釋放。此外,里維拉1月時曾在新澤西州哈德遜縣(Hudson County)有過3次被捕的紀錄,罪名包括刑事損壞、盜竊和入室盜竊。紐約警方表示,目前正在等待受害者家屬的現身,因此尚未公開受害者的姓名。而截至目前為止,也不清楚兇嫌的攻擊動機,嫌犯在行兇時甚至沒有搶走任何被害者的財物。NYPD首席探員肯尼(Joseph Kenny)表示,兇嫌的攻擊行為完全沒有任何徵兆。紐約市長亞當斯認為,嫌犯過往有嚴重的精神問題,這些隨機攻擊事件顯示精神健康系統的失敗,同時也質疑嫌犯為何能出現在街頭。
朱亞虎抗告成功撤銷羈押處分 李文宗遭駁回確定續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弊案,對出身北市府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與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聲押,朱坦承行賄、李否認收賄,台北地院9月29日認定有串證之虞,將2人裁定收押禁見,2人不服各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李文宗部分駁回確定。高院由審判長林柏泓、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葉乃瑋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朱涉犯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法定羈押原因要件。合議庭認為,李文宗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串證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一審裁定其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李文宗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據了解,檢方認為朱替沈慶京在京華城案穿梭打點、行賄,李文宗則被視為柯的大帳房,懷疑他替柯處理與隱匿賄款;根據北院裁定書內容,朱坦承檢方聲押書所指行賄的犯行,且他大多數家人在國外,並在國外置產,認朱極有可能潛逃國外規避罪責,具有潛逃國外的能力,有逃亡之虞。裁定書指出,朱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仍有諸多疑點,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他為減輕罪責,仍可能串證,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李文宗則否認收賄,但依偵查卷證資料,法官認為他收賄、背信嫌疑重大,本案尚有諸多疑點,不能排除仍有與他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北院指出,對於朱、李採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擔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確實有羈押2人的原因及必要,裁定2人收押禁見。
烏龍通緝2/遭通緝自己不會知道 留不良紀錄影響未來權益
家住桃園的Y男因為車禍糾紛遭提告過失傷害,卻在訟訴審理過程中遭到法院通緝,被警察上銬逮捕,忿而提告法院與法官要求國家賠償。Y男說,逮捕他的警察告訴他,台灣有很多人接到開庭通知常常漫不經心,卻往往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莫名其妙」的通緝犯。而因為抓通緝犯有績效分數,他們才會遠從台北市趕到桃園市抓他,先搶先贏。台東一位謝姓男子不知道自己被通緝,一如往常載著女兒送貨,警察攔檢發現他是通緝犯,當場被逮。(圖/報系資料照)「我又不是殺人放火、作姦犯科,法院打電話來我都有接,沒接到也會趕緊回電,更不可能為了車禍的事逃跑。作夢也沒想到自己這輩子會有被通緝的一天。」Y男愈說愈激動叼唸說,俗話說「事不過三」,他只有第一次忘記出庭,後來只要有相關的司法通知程序,他都是完全配合,更不曾有逃亡的念頭,竟然莫名其妙被通緝,還好被警察上銬帶走的時候沒被人看到,否則不知道要怎麼跟鄰居解釋。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表示,依正常程序,「通緝」是檢察官或法官在屢次傳喚不到被告後所使用強制手段;實務上,若超過二次無故不出庭、又聯絡不到人後發出拘票,若警方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他解釋,通緝與搜索不同,過去檢察官就可以發動搜索,但2000年檢方搜索前立委廖福本的國會辦公室引發爭議,後來修訂《刑事訴訟法》,規定除了特定緊急狀況外,檢方須取得法院同意才能搜索;相對地,通緝則可以由檢察官或法官獨自發布。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說,檢察官或法官會在屢傳不到後,拘提被告,若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圖/黃耀徵攝)張祐齊說,雖然發布通緝的程序相較搜索簡單,然而民眾的通緝紀錄會在司法系統中保留一輩子,未來一旦吃上官司,就算涉犯的情節不重大,但檢方看到被告過去有通緝的紀錄,為了防範再次逃亡,很可能會聲請羈押,法官也容易因為這項不良紀錄而裁准。張祐齊說,對民眾來說,遭到通緝不僅會對個人名譽造成重大傷害,而且沒有法律上的救濟管道,發布通緝應更慎重,他認為應符合三項條件:首先,檢方或法院要找不到被告;其次,被告要有逃亡、隱匿的意圖;最後,應該要考量所涉及的是否為重罪,如果是被判有罪也僅將易科罰金的輕罪,就該依比例原則審慎評估,有無發布通緝的必要。「現在發布通緝似乎有點浮濫,而且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被通緝,只能等哪一天突然被警方逮捕。」張祐齊舉一個極端的例子說,如果有人想惡整仇人,只要看準對方出國的時程,提告他誹謗罪;若是這個人在國外收不到開庭通知,幾次不出庭便可能被通緝,而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成為通緝犯,直到他返台的那天,就會在機場當眾遭上銬逮捕,顏面盡失。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逃漏稅至少4500萬!拜登兒子杭特認「犯9項聯邦控罪」 最高恐判17年
美國總統拜登次子杭特(Hunter Biden)被控犯有3項重罪和6項輕罪,包括沒有如實報稅與繳稅、報稅資料不實或造假等,原先他矢口否認,如今他改口認罪,並將面臨最高是17年的監禁。根據外媒《CNN》、《衛報》(The Guardian)報導,杭特涉嫌於2016年至2019年間未按時納稅,累積逃漏聯邦稅至少140萬美元(約新台幣4527萬元),遭到特別檢察官魏斯(David Weiss)起訴。不過,他原本否認所有罪名,直至本月5日改口,承認了9項聯邦稅務指控。隨即,杭特在認罪後透過電子郵件發表聲明稱,「我不會讓我的家人遭受更多痛苦、更多隱私侵犯和不必要的尷尬,多年來我讓他們經歷了這麼多,我可以讓他們免受這些痛苦,所以我決定認罪」。杭特的律師羅艾爾(Abbe Lowell)更表示,他的認罪可以避免「審判秀」,從而不讓朋友和家人出庭作證,「今天他把家庭放在第一位,這是一件嚴肅而充滿愛的事情」。法官斯卡西(Mark Scarsi)指出,杭特認罪後,將面臨的最高刑罰為17年有期徒刑,並處以美金50萬至100萬元(新約台幣1617萬元至3234萬元)罰款,預計將於12月16日正式宣判。實際上,杭特在認罪前,曾提出「阿爾福德認罪協議」(Alford plea),意即同意進行抗辯,但堅稱自己沒有犯罪,而司法部檢察官則當庭拒絕。美國司法部檢察官也直言,該項協議通常是事先協商的,只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才會同意,且需獲高層人員批准。不過,報導指出,稅務審判是杭特今年第2次聯邦刑事訴訟,他曾在今年6月因與持槍和吸毒有關的指控被判有罪,該項判決定於11月13日進行,面臨最高25年的監禁。
法國法院起訴書曝光 Telegram創辦人涉6罪遭起訴「恐面臨10年刑期」
Telegram創辦人帕維爾杜洛夫(Pavel Durov)於24日晚間在巴黎近郊的布傑機場(Le Bourget airport)遭法國航空運輸憲兵隊拘留。後續雖然其以556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77億元)的金額交保。但如今法國法院起訴書曝光,指稱其涉犯6大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和50萬歐元罰款。根據法國法院起訴書指出,此次調查由巴黎檢察官辦公室的國家有組織犯罪打擊機構(JUNALCO)網絡犯罪打擊部門(J3)所主導,調查內容涵蓋帕維爾杜洛夫運營的通訊軟體Telegram。據了解,過往Telegram在處理司法請求時,態度消極,尤其是在涉及兒童色情、毒品交易和網絡犯罪等方面的案件中,反應與配合度更是冷淡,如此行為已引起法國及其他歐洲國家的執法部門關注。這些部門包括國家未成年人辦公室(OFMIN)及歐洲司法合作組織(Eurojust),就連比利時方面的機構,均對此表示關切。起訴書上也列出指控帕維爾杜洛夫的罪名,分別如下:參與組織犯罪集團,協助經營網路台以進行非法交易(這項罪行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和50萬歐元罰款)。拒絕在有關當局的要求下提供法律授權的監聽所需的相關資訊或文件。協助進行非法行為,特別是未經正當理由提供或設計攻擊自動化數據處理系統的程式或數據,組織犯罪集團分發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圖像、毒品交易、組織詐騙,並為實施犯罪或輕罪而結成犯罪組織。參與組織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或輕罪的洗錢活動。提供未經合法申報的加密服務以保證其機密性。提供和進口未經事先申報的加密手段,且該加密手段不僅用於身份驗證或完整性檢查功能。起訴書中也提到,帕維爾杜洛夫目前被置於司法監控之下,並被要求支付500萬歐元的保釋金,每週兩次到警察局報到,同時被禁止離開法國境內。
美國共和黨痛批拜登「腐敗」 但291頁彈劾報告中無「直接證據」
美國眾議院共和黨成員近期發布了一份長達291頁的報告,當中內容主要是針對民主黨總統拜登(Joe Biden),共和黨聲稱拜登參與了一個利用公職謀取私利的影響力販賣計畫,提到拜登在擔任副總統期間,通過他的兒子杭特(Hunter Biden)和其他家庭成員,涉嫌從外國商業交易中獲利。綜合外媒報導指出,報告中強調,拜登家族利用其政治影響力在國際業務上謀取私利,尤其是與中國和俄羅斯的業務往來,共和黨聲稱拜登這些行為涉及高達2700萬美元的商業支付以及額外的800萬美元貸款。這些金錢同時也與杭特的一位好萊塢律師資助者,以及他的藝術作品交易有關係。共和黨成員在報告中指控,拜登總統參與了一個複雜的陰謀,將其公共信任職務進行變現,以此來「豐富」他的家庭。報告中表示「拜登總統被貼上濫用公職、腐敗和阻撓的標誌」。同時也提到,這是眾議院有史以來對一位在任總統最有力的彈劾案例。但即便如此,整份報告中並沒有提供直接證據,以此來證明拜登有刑事犯罪,而且報告中的指控未達到美國憲法對「重罪與輕罪」所設定的彈劾標準,缺乏有效證據一事,甚至在報告中也有所提及。除此此外,報告的發布時機是在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開幕之際,原本的目的就是要最大化彈劾報告在政治上的影響力,但由於拜登已於7月宣布不再尋求連任,這份報告的實際影響和政治價值可以說是大打折扣。其實在共和黨內也對是否繼續推動彈劾拜登一事有所分歧,部分共和黨成員對報告以及報告在政治上的影響力表示嚴重懷疑。
柯政治獻金案大規模搜索、電子監控 吳宗憲:只是要給人難看
曾任新北市法制局長及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19日指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檢調兵分7路路大搜索,諭令會計師端木正200萬元交保,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150萬交保,兩人還第一次上電子監控,容易被質疑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反觀鄭文燦案一次搜索都沒准過;吳宗憲說,此案已經沸沸揚揚,卻還兵分多路搜索,確實罕見,只是要給人難看。「通常是重大案件、性侵等,才會上電子監控,偽造文書通常是易科罰金。」吳宗憲19日接受《匯流新聞網》節目《中午來開匯》主持人黃光芹專訪時直指,自己過往20年的檢察官經驗,沒碰過這樣狀況,目前浮出來的部分,包括偽造文書、業務登載不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範圍比較窄,約判3年或5年以下徒刑,在法律上是輕罪,沒有前科的人,通常是易科罰金。吳宗憲質疑,「只是罰錢的案子,會跑嗎?如果這樣都要上電子監控,那非常多的暴力案件,是不是都要上電子監控?恐嚇、傷害是小老百姓最怕的事,這些罪犯都沒上電子監控,這只是要給人難看吧!」吳酸說,若他回去當檢察官,恐怕已不能適應現在的司法環境了。此次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案偵辦方向為偽造文書案,是否有不成比例地對待?吳宗憲說:「以前是較屬於非重要案件,現在可能不太一樣,但不是每個司法官都這樣,我現在還跟以前同事在一起,大家心中還是有是非對錯,只有少部分人有其他想法,但這些少部分的人,對執政黨就夠用了。」吳宗憲說,所謂兵分多路,通常是被搜索人都不知道被查案中,才會這樣執行,而柯文哲一案已經沸沸揚揚,卻還兵分多路搜索,確實罕見,是「給他們難看」比較有意義。黃光芹質疑,如此大動作搜索,背後有沒有政治意味?吳宗憲則回應:「很多事情,我都不敢講,我對司法信任度降低很多,面對大法官也是司法一環,雖還沒有做出判決,暫時處分上已經讓人大開眼界,可說是奇文共欣賞。」相較於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7年前就已經立案,至今雖羈押,但聲請搜索一次都不曾核准,吳宗憲表示:「不同法官認定標準不一樣,持搜索票時,會看法官,看這個法官對社會瞭不瞭解?對社會理解度夠不夠?有些案子交給這些法官處理,法官無法理解傷害有多大,今天一個法官有沒有社會同理心?是很大問題。」吳宗憲說,高官能不能體驗基層的苦是一大關鍵,搜索票遇到駁回,是不是因為個別法官原因,實在不敢說,「但7年前,辦鄭文燦案時,我們受到的阻礙很大,而這次,只能說阻礙不見了」。吳宗憲表示,持平來說,如果是朝中飽私囊來查案,其實也沒有對柯文哲下手:「我們講的是分層負責,柯文哲是候選人,真正查的是行為人。如果是我辦案,我會用力在部分的負責人或總幹事,候選人每天在外面跑,要拿司法去壓他,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18歲男失聯5天變遺體…兇手是64歲鄰居辯「失手殺人」 親姊痛訴真相
痛心!中國武漢一名18歲周姓男子,已經拿到高考錄取通知書,大好人生正要展開,沒想到失聯了5天,等到被發現時,只剩一具遺體,而兇手是隔壁鄰居,理由卻是「失手殺害」,這說法讓家屬無法接受,認為一定是在說謊,只是為了減輕罪刑。根據《搜狐》報導,周男本月2日晚間8點失聯,直到7日遺體在水中被找到,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抓獲兇手,是多年前的老鄰居,與他們的父親有一點親戚關係,訊息公布後,引發網友關注討論:為何18歲男孩被64歲的男子殺害?目前警方並沒有公布兇手的動機,而兇手在警詢時,聲稱自己並非有意殺害周男,而是不小心失手殺人。對此,周男姊姊表示,父母長期在外,弟弟是自己一手帶大,姊弟倆感情很好,如今始終無法接受這個噩耗,她也不相信兇手「失手殺人」的說詞,堅稱是在說謊,目的就是希望能從寬處理。監視器拍到周男和一名老人。(圖/翻攝自搜狐)周男姊姊還原事情經過,弟弟失聯後,她原本以為是和同學出去玩,後來遲遲沒回家,她就打電話傳訊息,但都沒有回覆,問了幾個同學,也都沒人看到,甚至發現弟弟遊戲帳號好幾天沒登錄,這下感到著急,有預感出事了,才會果斷報警。周男姊姊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了重大線索,只見弟弟和一個老人一起上了網約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在煎熬等待中,迎來的卻是噩耗,她在7日得知弟弟遺體被找到的消息。周男姊姊提到,弟弟剛失聯的時候,她不停打電話,期間有接到回應,她聽到一名30多歲男子和弟弟在對話,而且旁邊還有很多人。至於兇手則一直強調是不小心殺人,在和周男爭執中失手。另外,還有知情人士透露,周男父親和兇手,也就是老鄰居過去有一點恩怨,但有待警方證實,案情還在調查釐清。
賀錦麗副手華茲「被挖黑歷史」 29年前酒駕超速差點斷送教職生涯
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現任副總統賀錦麗(Kamala Harris)於美東時間6日將60歲的明尼蘇達州州長華茲(Tim Walz)選為副手,並稱讚他是1名橄欖球教練和教育家。不過在1995年,31歲的華茲曾因酒駕被捕而差點斷送了教職生涯,駕照還因此被吊銷90天,如今這也成為共和黨挖出的黑歷史之一。綜合《華盛頓郵報》、《時代雜誌》的報導,1995年9月23日深夜,華茲駕駛著1輛銀色馬自達,行駛在內布拉斯加州阿萊恩斯郊外的385號公路上。記錄顯示,當他被內布拉斯加州的1名州警攔下時,他正以時速96英里(154公里)的速度在限速55英里(88公里)的路段行駛。文件顯示,州警在車上聞到了濃濃的酒精味,並在現場進行酒測,結果華茲當然未能通過,隨後因此被關進郡監獄,並被指控酒駕。沃爾茲事後針對1項較輕的魯莽駕駛輕罪指控認罪,並被吊銷駕照90天,還要繳納200美元的罰款。根據聽證會記錄,在有關認罪協議的聽證會上,華茲的律師告訴法官,華茲已主動辭去橄欖球教練以及高中教師的職務。在2018年接受《明尼阿波利斯明星論壇報》採訪時,華茲表示那天晚上,他和一些朋友看完大學橄欖球賽後準備開車回家,並稱該事件是一個值得令人反省的人生轉捩點。當時他剛好才結婚1年,他的老師妻子格溫華茲(Gwen Walz)也向《明星論壇報》聲稱,她在丈夫被捕後告訴對方,既然他現在已經結婚了,「就有義務,不能做出愚蠢的選擇。」沒想到1次酒駕事件,竟徹底改變了華茲的一生,從那天晚上起,華茲開始滴酒不沾,只喝「無糖激浪飲料」(Diet Mountain Dew),而且在2年後搬到了妻子的家鄉明尼蘇達州曼凱托(Mankato),並繼續在曼凱托西高中擔任地理老師和足球教練,接著3年後,也就是1999年,他帶領球隊贏得隊史第1座州冠軍。此外,自1981年17歲入伍後,華茲也在陸軍國民兵(Army National Guard,ANG)服役了24年,更晉升為指揮士官長(CSM)。退伍後他贏得了6次國會選舉,並被選為2屆明尼蘇達州州長,如今賀錦麗又將他選為競選搭檔。
與網公初見面 18歲女看見本人慌了「報警抓了他」…謊報下場曝光
「線下聚會」總讓人期待又怕受傷害,卻有人既不出席也不赴約,還把約會對象誣告上警局。美國愛荷華州18歲女子托馬斯(Sumaya Thomas)6月16日向警方報案,聲稱遭到前男友暴力威脅且懷孕7個月,未料警方拘留「前男友」調查後驚覺,一切全是托馬斯為了不想跟「網公」見面編造的謊言。據《獨立報》報導,托馬斯報案當天與男網友約定在她家「初見面」,不料她晚間見男網友抵達家門外時,頓時臨陣退縮,但托馬斯沒選擇忽視對方或找藉口取消約會,而是拿起手機報警,聲稱前男友在門外發出暴力威脅,要強行帶走懷孕7個月的自己。員警抵達現場時,沒發現托馬斯口中「傳訊息威脅要打、要揍、要踢、要踹」的恐怖情人,反而看到1名男子正平靜的離開,不過員警還是短暫拘留男子1個多小時以釐清案情。男子向警方展示Snapchat上與托馬斯的對話訊息,證實自己1個禮拜前與托馬斯搭上線,雙方互傳訊息並決定約會,員警進一步查證也確認女網友的電話號碼,就是托馬斯報案的手機號碼。托馬斯遭警方三度偵訊後,終於坦承謊報遭到前男友暴力威脅,自己確實和男子交往、約見面,以及刪除與男子相關的對話訊息。且因她涉犯的2項謊報罪為輕罪,托馬斯很快就從監獄獲得釋放。
陸女遊客遊濟州島 放任孩子街邊「脫褲拉屎」!韓國民眾傻眼
隨著全球新冠疫情結束,許多人都迫不急待出國旅遊,不過也會開始出現「觀光公害」。日前被封為「韓國版夏威夷」的濟州島,竟被當地民眾目睹,居然有疑似來自大陸的遊客,在街邊直接脫褲拉屎,且小孩的母親就站在一旁,讓韓國民眾相當不滿。根據韓媒綜合報導,18日當天晚上,韓國網路的論壇上就不斷瘋傳一段影片,地點位於濟州市蓮洞。從影片中可以看到,,有一名小男孩,拖掉他的褲子,就在人來人往的街邊旁大便,而站在一旁的女子疑似就是他的母親,從頭到尾都沒有出來制止。有目擊者指出,該對母子疑似是中國遊客,且當時許多人見狀後,立刻用英文提醒他們,但卻被該名母親無視。此外,現場也有另一名目擊者,在網路上氣憤表示「中國人讓自己的孩子在其他國家的街道上拉屎,作為一個公民,我非常憤怒,所以我向警方舉報了這件事。我們國家的人把狗糞裝在袋子裡處理得很乾淨,但卻被其他國家的人的糞便污染了。」事實上,根據南韓的《輕罪處罰法》第3條規定「如果在街道、公園等人群聚集或行走的場所,隨地吐痰或排便,可能會被處以10萬韓元(約新台幣2300元)以下的罰款或拘留。」
女隨機刺死3歲童…出庭竟「挑眉訕笑」! 法官:最重死刑
美國俄亥俄州於6月3日發生一起隨機殺人命案。32歲女子艾莉絲(Bionca Ellis)被控在一家超市前持刀刺殺了3歲男童朱利安(Julian Wood),他的母親伍德(Margot Wood)也被刺傷,艾莉絲在命案的一周後出庭,期間她竟頻頻訕笑,還對著鏡頭挑眉,引發眾怒。法官在10日的庭審中表示,被告可能面臨死刑。據UNILAD報導,命案發生在克里夫蘭郊外北奧姆斯特德(North Olmsted)的一家超市前,檢方稱,艾莉絲在離開超市時遇到了朱利安和他的母親,而後艾莉絲拿著一把從附近偷來的刀,跟蹤他們到了車旁,據稱,當朱利安坐在購物車時,艾莉絲多次刺傷他,隨後當伍德試圖保護兒子時也遭刺傷,母親有望完全康復,但朱利安則因傷重不治身亡。幾分鐘後,艾莉絲被發現持刀走在一條小街上,艾莉絲被控多達10項刑事罪嫌,包括2項謀殺罪和2項殺人未遂罪,1項嚴重謀殺罪、2項謀殺罪、2項謀殺未遂罪、1項危害兒童罪、1項篡改證據罪和1項輕罪竊盜罪。在10日的庭審中,朱利安悲痛的父親伍德(Jared Wood)在法庭上強忍著淚水說「一周前的那一天,她奪走了我的一切。」懇求法官對艾莉絲判處死刑,並要「盡一切努力將這個怪物關進監獄」,最令人震驚的是,艾莉絲在聆聽法庭宣讀對她的犯罪指控時,她竟對著鏡頭微笑,還不時挑眉,引發眾怒。目前,艾莉絲對指控表示不認罪,她的保釋金為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預計將於6月17日返回法庭。
數發部遭掃射震驚社會 民宿老闆成槍手遭收押
數位發展部2024年3月28日遭54歲男子張盛德持槍掃射,大門玻璃碎裂,引發社會震撼,張男當時持槍對著大門連開3搶,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受傷,張男當場被捕,自稱因不滿「數發部領那麼多錢,卻都不做事」才行兇,台北地院裁定張男羈押禁見。北院指出,被告經訊問後坦承犯行,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非法持有槍枝罪、同條例第9條之1第1項持槍枝於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開槍射擊罪、同條例第12條第4項非法持有子彈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本案仍有案發現場民眾等證人尚未到案,是否有共犯參與、被告上樓至數位發展部2樓之實際舉止為何等具體犯罪事實,仍待檢察官調查釐清,被告為減輕罪責,極有可能滅證,並與共犯或證人勾串。另外,被告持有槍枝及子彈數量甚鉅、火力強大,而被告對槍彈來源之供述避重就輕,僅自承係在臉書一頁式廣告加LINE詢問購得等語,被告有非法持有槍彈之強烈動機及行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反覆實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非法持有槍枝罪之同一犯罪之虞。法官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審酌被告偵查中自承於案發前2024年3月20日、3月21日,先北上到數位發展部探勘地點,堪認預謀犯案且犯行對公共安全造成甚大危害,依比例原則權衡後,為確保後續追訴程序及預防被告再犯,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代替,而有羈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3款、第101條之1第1項第9款、及第105條第3項規定,裁定羈押被告並禁止接見、通信。54歲的張盛德為南投人,於南投經營民宿,自稱因不滿「數發部領那麼多錢,卻都不做事」,竟持制式散彈槍與手槍進入數發部朝大門狂開3槍,造成數發布玻璃大門當場破裂,張男還意圖衝上樓進續掃射,所幸被保全第一時間攔下。
「淫魔富少」李宗瑞不甘29年10月刑期 拚假釋出招求翻盤遭高院打槍
「淫魔富少」李宗瑞因在夜店把妹,將女子帶回家下藥性侵偷拍,在2018年被法院判決李宗瑞入監服刑29年10個月,最快要到2027年中旬才會服刑過半達到申請假釋門檻。李宗瑞近年積極表現,不但連續三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爭取「累進處遇」加分,還在2024年2月向高等法院申訴,認為自己的刑期只比上限30年「少2個月」實在太嚴苛,但目前已遭高等法院駁回。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現年39歲的李宗瑞,從2012年11月7日開始先後被檢方、院方羈押接著服刑,至今已被關了11年又4個多月。李宗瑞近年積極表現,連續3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獲獎,爭取攸關假釋的「累進處遇」加分。另一方面,他想縮短刑期,2024年2月向高等法院申訴,主張有期徒刑上限是30年,他的刑期卻「只少2個月」。李宗瑞主張,不論是販毒、殺人等重罪或竊盜等輕罪,就算多罪併罰次數多達數十次至上百次,全國各法院裁定刑期時,也幾乎沒有達到上限30年的,但他卻僅差2個月就達上限30年,認為實在太重。李宗瑞自2021年起,連續3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爭取加分。(圖/矯正署提供)另外,李宗瑞表示自己被依妨害性自主類型的18罪判刑,但犯行的同質性高,侵害的「加重效應」應該遞減,但法院卻只象徵性地酌減2個月。他稱自己入監已超過10年,生命有限,對於昔日犯罪深刻悔悟,希望能加倍彌補被害人及社會公益,29年10月徒刑實在過於嚴苛。高等法院認為,關於李宗瑞定應裁行刑的裁定,多年前就已確定,除非經過非常上訴或其他合法程序撤銷或變更,不得再爭執,亦不能任意聲請法院重新改定執行刑,否則就違背「一事不再理」原則。此外,高院認為李宗瑞2018年被判刑定讞後,由檢方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然後再由檢方依裁定執行入監,當時李宗瑞雖請求台北地檢署重新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但遭檢方駁回,現在他聲明異議主張「檢方執行指揮不當」,但實際要爭執的卻是「刑期過重」,兩者並無關連。而且李宗瑞並未說明檢方執行過程哪裡違法,因此高院裁定駁回聲明異議。李宗瑞可抗告。
北市議員陳重文交保不安全? 北檢擔心勾串急提抗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當庭逮捕、聲押禁見,不料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擔心共犯及證人勾串,2024年3月19日提出抗告。北檢認為,北院原裁定命陳重文具保200萬元,但其他被告先前皆已獲檢方交保,現在法官又命陳交保,不足以防範勾串共犯及證人,且法官未就檢察官聲請羈押意旨全盤審酌,尚有疏漏,亦有理由不備之處,所以依法提起抗告。北院則認為,依偵查卷內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不過陳重文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之供述,與證人之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而偵查係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綜此,於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為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之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被告以200萬元具保。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則先前被檢方以350萬元交保,另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因涉嫌為丈夫收賄,交保200萬元、台智光主管陳豐源交保150萬元、廠商康立錡交保30萬元。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北市議員陳重文200萬元交保 北檢將提抗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涉嫌貪瀆圖利等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貪瀆罪嫌重大,當庭逮捕、聲押禁見。台北地院隔日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將提抗告。北院認為,依偵查卷內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不過陳重文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之供述,與證人之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而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綜此,於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為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之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被告以200萬元具保。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則在先前被檢方以350萬元交保,另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因涉嫌為丈夫收賄,交保200萬元、台智光主管陳豐源交保150萬、廠商康立錡交保30萬。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剴剴之死/厭惡小孩卻還要當保母? 網無奈:就是為了賺錢
台北市一名1歲男童剴剴(化名)12月期間遭到劉姓保母姊妹凌虐,不僅手指甲被拔光、生殖器燒到焦黑,還遭到餵食餿水等不當對待,最終不幸身亡。對此就有網友感到相當不解,認為那些做出虐童動作的老師或保母,都會散發出很厭惡小孩的眼神、動作,但卻還是要繼續帶小孩,不知道對方是什麼心態。一名網友在PTT上以「為什麼討厭小孩的人會當保母」為題發文,指出有不少的虐童事件,行為人都是保姆或是幼兒園老師。且每次監視器畫面流出時,都會發現他們的動作明顯就是很厭惡小孩。因此這讓原PO相當不解,認為如果厭惡小孩,那應該找別的工作,為什麼還要繼續帶小孩「那是甚麼心態?」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因為沒其他生活技能,小孩又好欺負,虐童在台灣又是輕罪,罰點小錢和解一下,關不了幾年,在美國你試看看」、「沒有其他能力啊,反正隨便帶社工是看的出來嗎」、「端盤子找不到人出氣可是顧小孩可以」、「他們就是心理變態阿」。另外也有網友指出「有些人就是為了錢而已」、「就為了賺錢啊」、「為了錢唄,不喜歡小孩的人來說,照顧個小孩跟養貓狗花草也沒什麼差別,而這種工作的薪水也沒有多到有資格篩選能力和人品的程度」、「很簡單,沒有其他技能,只能靠照顧小孩賺錢維生,不是愛小孩或愛這份工作,只是賺錢而已」。《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灣降低輕微交通違規罰則 荷蘭反其道而行「全面提高」…全部破萬
先前交通部修法,將10種交通違規列入輕微違規,不僅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而如今有消息指出,荷蘭政府反其道而行,反而將輕微的交通違規的罰則增重,像是行駛中使用手機的罰款提高至420歐元(約1.4萬元台幣)。根據《Nl Times》報導指出,荷蘭警方在2023年開出856萬3917張罰單,比起2022年增加30萬張,絕大部分的罰單都與超速有關外,也有很大的比例與行駛時使用手機有關,在2023年開出了近20萬的罰單,比起2022年增加2.1萬張。除此之外,在不允許汽機車行駛的區域駕車也是明顯增加,2023年增加了13萬張,同時因為沒有戴安全帽而被開的罰單,也是增加了5萬張。為此,荷蘭各地市政府建議政府能賦予執法人員更多的權力,像是透過使用行動裝置進行快速的檢查,讓執法人員可以透過科技執法的方式,直接根據車牌進行開罰,同時也希望安裝更多的測速攝影機,利用罰單的收入來處理一些車禍意外熱點的交通問題。而根據《Nl Time》另外一篇報導指出,為了增加政府的罰單收入,荷蘭司法部長耶希爾格茲(Dilan Yeşilgöz)宣布,要將現有的輕微交通違規的罰則提高。從3月起,行駛中使用手機,罰則將由原本的380歐元(約1.3萬元台幣)提高至420歐元(約1.4萬元台幣)。濫停殘障車位的罰則則由原本的350歐元(約1.2萬元台幣)提高至490歐元(約1.7萬元台幣)。除此之外,闖紅燈則由原本的280歐元(約9600元台幣)提高至300歐元(約1萬元台幣)沒有使用安全帶的罰則將從原本的160歐元(約5500元台幣)上升至180歐元(約6100元台幣)。
「微罪不計點」違停、騎車拿手機納入 自費講習可扣4點
交通部於4日邀請民間團體召開「違規記點及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後續討論出5點共識,其中將違停、騎車拿手機等行為納入微罪,後續可免除記點,同時與1200元以下違規一樣,限縮為不開放民眾檢舉。至於何時會正式實行,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後續還有待立法院完成修法。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這次交通部邀請民間團體召開的「違規記點及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座談會上討論出五點共識如下:1.共同目標為提供完善道路交通環境2.完備道路設規及提供道路合理臨停與停車空間等2面向課題3.提供道路合理臨停及停車空間,每2個月邀集2個縣市討論,以六都直轄市優先,另每3個月公布縣市黃線或臨停區劃設執行情形。4.完善道路系統設計規範及相關保設施,6月底前召會邀集民間團體共同研商5.現行因道路環境因素導致違規臨停及停而致機駕駛人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應考量不記點。除此之外,有關交通違規記點相關事宜,包含臨時違規停車(300至600元)、違規停車(600至1200元)、騎車手持手機(1000元)、倒車未顯示燈光、機車為閃避違停車輛,未依標線行駛車道(900元)等違規行為,未來擬列入微罪,應懲罰但不記點。報導中也提到,由於現行已經出現檢舉記點黃牛,因此未來有意將最高罰鍰為1200元的違規項目列入微罪,將限縮為不開放民眾檢舉,擬恢復成警方攔查違規後才記點。而在違規記點部分也有調整,為降低記點影響民眾之情形,民眾自費參加道安講習扣除點數的部分,將從現行的1年記滿6點以上,一年僅一次自費參加扣除2點,將提升為一年可自費參加兩次講習扣除4點。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由於記點相關事宜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續有待立法院完成修法、總統公布後才能正式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