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過
」 車禍 輾斃 丟包 高雄 國道
台64線丟包案偵結!目睹「學霸倒地仍開走」 司機遺棄致死遭訴最重判無期
政治大學25歲温姓畢業生1月25日透過Bolt叫車平台,搭乘46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多元計程車返家,卻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被丟包,導致温男被4車輾過致死,新北地檢署13日偵結,依遺棄致死罪起訴林男,全案將移審新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檢警調查,温男1月25日凌晨2時7分,搭乘林男駕駛的車輛,由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2段巷口,要返回新北市板橋區長江路住處,行經新北市中和區台64線往板橋匝道時,温突然倒臥後座。檢方認為,林男對温有保護義務,明知他無力自救,仍基於遺棄之意,於凌晨2時19分,在台64線西向27.5公里處(往板橋方向)道路線與隔音處停下,打開駕駛座後座車門要求温男下車。而林男見温下車後倒臥車尾道路上,竟旋即駕車離去,導致温被行駛而來的4輛車輾過,因腦部碎裂傷、大量出血而死亡,全案於13日偵結,檢方依遺棄致死起訴林姓駕駛,將移審新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林男最重則可處無期徒刑。
高雄50歲男橫跨交流道「突倒地」 慘遭3車連輾亡、1駕駛涉肇逃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路交流道北上匝道口,2月6日深夜11時21分發生一起死亡車禍。50歲高姓男子徒步橫越交流道東側便道時,突然不明原因倒臥在北上匝道口車道上,接連遭57歲王姓、22歲方姓及52歲連姓3名駕駛閃避不及碰撞或輾過,當場身亡。高雄市苓雅警分局表示,警方獲報到場時,高男已明顯死亡。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研判,高男倒臥於車道後,3輛車陸續發生碰撞或輾壓事故。警方對3名駕駛實施酒測,結果均為0,排除酒駕情事。警方指出,初步研判事故原因是3名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鑑定釐清。3名駕駛訊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另查出,王姓駕駛於發生碰撞後未停車處理而逕自離去,已涉及肇事逃逸。警方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並將其以刑法肇事逃逸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高姓死者獨居在事故地點附近,僅有一名弟弟為家屬,兩人平日互動不多,弟弟對其身體狀況及經濟情形並不清楚。至於高男倒臥原因是否涉及疾病或其他因素,仍有待進一步相驗與調查釐清。
高雄男倒臥交流道閘道遭3車輾斃 1駕駛衰涉肇逃:不知撞到人
高雄市國道1號中正交流道北上匝道口,昨(6)日深夜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50歲高姓男子不明原因倒臥在匝道前便道,在光線昏暗情況下,接連遭3輛轎車碰撞或輾過,當場死亡。警方調查後,將3名肇事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其中首輛撞擊車輛更涉及肇事逃逸,依法恐被吊銷駕照,終身不得再考領。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昨晚11時21分,苓雅警分局接獲通報後,隨即派員前往處理。經查,死者為50歲高姓男子,事發時疑似突然自路旁竄出,徒步橫越中正交流道東側便道,隨後在北上匝道口前倒臥路面。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高男倒臥後,先後遭57歲王姓男子、22歲方姓男子及52歲連姓男子駕車輾過。由於事發地點位於匝道口,夜間照明不足,加上車速與視線受限,3輛車皆未能及時發現路面異狀。救護人員到場時,高男已無生命跡象,確認當場死亡。初步調查顯示,3名駕駛均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肇事,詳細肇因與責任歸屬,仍有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釐清。警方訊後,已依過失致死罪嫌,將3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其中,首輛撞擊高男的王姓駕駛,於事故發生後未停車查看,逕自駛離現場。警方認定其行為涉及肇事逃逸,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新台幣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外,因事故造成他人死亡,最重恐遭吊銷駕駛執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同時另涉刑責,已一併移送地檢署偵辦。對此,王男向警方表示,當時天色昏暗,只感覺車輛有輕微頓挫,並不知道撞到人。
丟包高材生害命司機限制出境原因曝光 檢認:涉遺棄致死罪嫌重大
政治大學25歲溫姓畢業生1月25日透過Bolt叫車平台,搭乘46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多元計程車返家,卻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被丟包,導致溫男被4車輾過致死,林男2日被三度傳喚,檢方認其涉犯遺棄致死罪嫌重大,諭知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科技監控,須以手機每日報到。據了解,溫男是政大新聞和企管系雙學士,目前擔任替代役,他25日凌晨搭乘林男的車從文山區返家,車輛行經台64線時,林男不滿溫男頻頻踢到其椅背,林男一氣之下將車子停靠路邊,將溫男趕下車後離開。警方勘驗林男行車紀錄器,發現溫男上車到案發的12分鐘內不發一語,凌晨2時14分有出現疑似踢撞椅背和車門的聲響,林男出聲制止,撞擊聲卻沒有停止,林男則情緒失控,怒罵髒話並要求溫男下車,溫男仍沒有回嘴,最終被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慘遭4車輾死。林男與4名肇事司機被以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他訊後以5萬元交保,1月27日被二度傳喚,加保金提高至20萬元,2日三度通知林男出庭,檢方訊後認為他涉犯遺棄致死罪嫌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為保全偵查順利進行,因此諭知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科技監控,須以手機每日報到。
快訊/北市大安死亡車禍 水泥車輾斃腳踏車騎士
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和文昌街交叉路口2日上午10時50分許發生一起水泥車輾斃腳踏車騎士事故。警消獲報到場時,發現一名年約35歲的腳踏車女騎士遭水泥車輾過,明顯死亡,並未送醫。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政大畢業替代役遭運將丟包台64線身亡!律師:恐構成殺人罪
1名年僅25歲、畢業於政治大學的溫姓替代役男,於1月25日凌晨搭乘多元計程車,約11分鐘後在台64線快速道路被趕下車,隨後遭4車輾斃身亡。案件目前以遺棄致死罪偵辦,但有律師指出,若司機強行將溫男拖下車,有可能就是殺人罪了。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根據目前掌握的資訊,溫男當天凌晨2時7分透過手機叫車,自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某處搭乘多元計程車離開。然而僅約11分鐘後,他卻出現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隨後遭4輛行經車輛輾過,當場死亡。整起案件因涉及司機是否有遺棄甚至更嚴重的刑責問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與議論。檢警目前仍在調查釐清事實真相,案件暫以「遺棄致死罪」方向偵辦。對此,律師顏紘頤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相關事實尚未完全明朗,究竟溫男如何下車、當時雙方互動為何,仍有待進一步調查。不過依照目前送辦的罪名來看,遺棄致死本身已屬重罪,依法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非輕罪。「但本案真的只會成立遺棄致死罪而已嗎?」顏紘頤分析,「如果是頂大生自己開門走下車,司機沒阻止就開車落跑,可能會是遺棄致死罪,但如果是司機把祂拖下車的,這案子恐怕就不只是遺棄致死罪,有可能是殺人罪了。」顏紘頤進一步指出,在快速道路上將人從車內拖出並棄置不顧,導致其遭後方疾駛而來的車輛輾斃,其危險性與將人推落鐵軌致列車進站撞擊致死,情節上並沒有不同,「除非司機說他不知道快速道路會有車子經過,但這種說法一般人應該都不會相信吧!」至於當晚雙方為何發生爭執,也成為調查焦點之一。林姓司機最初對外表示,溫男疑似酒醉,雙方發生口角,他才將對方趕下車。不過溫男友人隨後出面澄清,強調溫男當時並未飲酒,也不存在酒醉失態情形,質疑司機說法與事實不符。目前案件仍待檢警透過行車紀錄器、監視畫面與相關證詞逐一釐清。
頂大生被丟包台64線遭輾斃 Bolt總經理發聲:司機已立即停權
新北市台64線快速道路西向25日發生死亡車禍,25歲溫姓男子搭乘46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多元計程車,從台北市文山區要返回新北市板橋住處,途中林男疑似將溫男趕下車,導致溫男被後車輾斃。而該駕駛隸屬叫車平台Bolt,Bolt台灣對此表示,該司機第一時間以停權,後續處理將待警方和刑事調查結果出爐。溫男25日凌晨2時許搭乘多元計程車時,疑因踢車門、椅背引發林姓駕駛不滿,駕駛將溫男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高架路段。不料溫男倒臥在車道後,陸續被4車輾過死亡。駕駛供稱是兩人起口角爭執後,溫男自己要求下車,但根據行車記錄器顯示,溫男全程未出聲,僅錄到車內疑似踢踹聲響,駕駛出聲制止後,錄到2次關門聲。家屬也質疑溫男是否可能是被駕駛強行拖下車才釀意外。對此,Bolt台灣總經理曾憲竑發聲表示,公司第一時間知道該事件後,已立即連絡駕駛並對其停權處理,該案已進入警方和刑事調查,後續進一步處置將視調查結果處理。曾憲竑指出,Bolt均要求加入車輛要投保乘客第三責任險,該案因還涉及後方肇事4輛車輛,肇責尚未釐清,仍待後續調查結果出爐後,才能確認該如何處置。Bolt公司也發出聲明,指對於台64線快速道路嚴重事故深感哀痛與不捨,並向在此次事件中失去摯親的家屬與親友,致上最深切的哀悼。「Bolt將全力配合相關機關的調查工作,協助釐清事故發生的經過與相關事實。」
頂大生丟包輾斃案遭扭曲 家屬沉痛告白:不輸車輾過的痛!
新北市台64線快速道路西向25日發生死亡車禍,25歲頂大資優生溫姓男子搭乘多元計程車要從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返新北市板橋住處,卻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被丟包,導致他躺在馬路上被4車輾死。行車記錄器曝光後,發現溫男並沒有司機指控的踹車、發酒瘋等情事,而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也公開死者家屬的心聲:「這些不實指控對我哥哥的傷害,不亞於4台車輾過的痛」,呼籲外界停止不實消息的流傳。溫姓男子25日凌晨酒後搭乘多元計程車,自台北市文山區欲返回新北市板橋住處,不料上車約12分鐘後,竟被林姓駕駛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溫男隨後在車流中遭4輛車輾過,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時,已頭部重創明顯死亡。涉案駕駛聲稱,因溫男踢椅背引發口角,才要求其下車。但警方勘驗林男行車紀錄器,發現溫男上車到案發的12分鐘內未發一語,僅出現疑似踢撞椅背和車門的聲響,林男單方面怒罵髒話並要求溫男下車,溫男仍沒有回嘴,最終被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慘遭輾死,全案已從交通意外改列重大刑案偵辦。對於外界質疑死者「發酒瘋」、「與司機激烈爭執」,但行車紀錄器畫面曝光後,證實溫男在車內「幾乎全程靜默」,與相關說法存在極大落差。王婉諭29日晚間轉述死者家屬的話表示,「這些不實指控對我哥哥的傷害,不亞於4台車輾過的痛」。王婉諭坦言,自己身為過來人,非常清楚在重大變故發生後,鋪天蓋地的揣測與標籤,往往成為家屬最難承受的壓力。「如今因輿論所造成的二次傷害,正在溫姓男子家屬身上再次上演」,因此她呼籲社會大眾在司法還原真相之前,不妄加揣測、不轉傳未經證實、誇大聳動的細節。王婉諭強調,「輿論的冷靜,往往是在混亂當下對家屬最大的善意」,把安靜與尊重的空間留給家屬,是現階段他們最需要的支持,也是社會應有的克制與成熟。
被丟包快速道路!替代役男遭4車輾斃 律師:司機恐涉遺棄致死罪
台64線快速道路25日凌晨發生一起重大死亡事件。一名25歲、擁有頂尖大學雙學士學位的溫姓替代役男,酒後搭乘多元計程車,從台北市文山區返回新北市板橋住處,途中疑因踢到椅背,引發46歲林姓司機不滿,雙方隨後爆發口角衝突。林男一氣之下將溫男趕下車,溫男則躺在快車道路面,遭經過的4輛車子輾斃。據了解,兩人爭執過程中,林姓司機情緒失控,在快速道路上要求乘客下車,未將人載至平面道路或其他安全地點,隨即駕車離去。溫男當時酒醉,在車流密集、車速甚快的快速道路上徘徊,短時間內遭4輛車輾過,頭部遭受嚴重創傷,當場死亡。針對此案,知名律師鄧湘全在臉書發文指出,司機即便與乘客發生爭執,「再怎麼不爽,也不應該把乘客丟包在快速道路上」,強調這已不只是職業道德問題,而是涉及刑事責任的重大行為。鄧湘全表示,乘客與計程車司機之間成立載客契約,雙方具有權利義務關係。即便司機欲解除或終止契約、不再載客,仍負有最低限度的安全照顧義務,應選擇平面道路或其他安全處所讓乘客下車。他指出,乘客若處於酒醉狀態,更屬高度危險情境,司機明知風險卻仍在快速道路丟包,行為恐已構成「遺棄致死罪」,後續恐面臨沉重法律責任。鄧湘全也提醒所有計程車駕駛,若與乘客發生糾紛,就算爭執激烈,仍不得將人置於顯而易見的危險環境,尤其是在凌晨時段的快速道路,車輛行駛速度快,發生致命事故的機率極高,「所有駕駛都應把人命關天,當一回事」。此外,鄧湘全進一步引述《刑法》第294條規定指出,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而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南港驚悚車禍!轉彎車直撞過馬路母子 「9歲男童二度被輾」急送醫
台北市南港區昨(22)日傍晚傳出驚險車禍,一輛自小客車於右轉時未禮讓行人,直接撞上正在行人穿越道上通行的母子。48歲林姓女子與9歲兒子當場被撞倒,男童更遭車輛前輪及後輪輾過,現場尖叫聲四起,驚悚畫面全被對向車輛行車紀錄器拍下,路人見狀紛紛上前協助。事發地點位於東新街64巷口,時值下班交通尖峰,52歲江姓男子駕駛黑色轎車從東新街直行右轉時,車頭右前側撞上正通行的林女與其子,撞擊力道將兩人彈倒在地,男童更遭車輪二度輾壓,情況相當驚險。警方與救護人員獲報趕抵,初步確認母子全身多處擦挫傷,緊急送往忠孝醫院救治,所幸皆無生命危險。男童被車輛輾壓,所幸送醫無礙。(圖/翻攝Threads/@mike_12_27)網友將行車記錄器畫面PO到Threads上,有家屬在底下留言説明,「感謝大家的影片幫忙,這是我表弟跟我阿姨,剛剛晚上聽到消息真的超級擔心,送急診後還好現在人無大礙,但身體有大片擦傷,已經回家休息了。」江男事後接受警方調查時表示,因車輛A柱擋住視線,轉彎時未察覺行人存在,直到撞擊瞬間才驚覺釀禍。他的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情形。警方初步檢視行車紀錄器畫面後認定,駕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已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最高3萬6千元罰鍰。若涉及過失傷害,受害人亦可依法提出民事求償。
快訊/高雄路竹嚴重車禍!大貨車輾過雙載機車 2人當場死亡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南路19日上午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事故。一輛大貨車因故與一輛雙載機車發生擦撞,當場造成雙載機車2人均遭輾過,當場死亡。至於詳細事故原因等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快訊/台東鹿野砂石場傳意外 老翁遭重機械輾過亡
台東縣鹿野鄉一處砂石場13日上午發生嚴重事故。一名72歲的老翁騎乘機車,因不明原因遭重機械輾過,機車幾乎淪為廢鐵,而老翁也當場無生命跡象,家屬緊急到場後也崩潰同意放棄急救。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28歲女「疑遭車輾」裸身慘死玉里公墓 涉案犯嫌竟是「7連霸鄉代」子
花蓮縣玉里鄉2025年12月31日驚傳命案,28歲林姓女子陳屍山區,被發現時全身赤裸,脖子上有勒痕外,身上還有多處受傷,更有疑似被輪胎輾過的壓痕,警方獲報後到場,逮捕涉案的50歲呂姓男子,而呂男是卓溪鄉7連霸呂姓鄉代的獨子,其父也曾為家產殺死弟弟,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呂男出身望族,其父親早年曾為了家產殺死弟弟,後從政30年,是7連霸鄉民代表,更一度擔任鄉代會主席,而呂男與林女是男女朋友,2人從2025年10月開始交往,林女與前夫育有孩子,離婚後仍為了孩子住在前夫家,與呂男交往後才離家。2025年12月31日,呂男報案稱林女在大禹里山區公墓突然失去生命跡象,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現場,發現林女已明顯死亡,且她遍體鱗傷、全身赤裸,身上還有明顯輪胎壓痕,疑似生前遭凌虐毒打,還恐被輪胎輾過,警方則立刻將呂男逮捕。呂男否認犯行,稱死者身上的壓痕是她跳車所致,傷痕則是前夫造成,但警方在呂男車輛前後保險桿都發現撞擊痕跡和血跡,呂家也有血跡,更在呂男身上找到毒品殘渣,對其說法並不採信,依現行犯將他逮捕並移送法辦,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
雲林台19線驚見2人遭輾過慘死 警逮2車駕駛到案
雲林縣台19線元長段30日清晨5時許被發現路上有兩具屍體,且2人身上均有明顯被車輪輾過痕跡,但現場卻未發現有肇事車輛。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至少2車涉案,30日晚間先是拘提一名林姓貨車駕駛到案,隨後再傳喚從後方輾過2人的駕駛到案。據了解,警方先是獲報,台19線內側有一名年約60多歲的腳踏車騎士倒臥在內,其被發現時全身遭多次碾壓,肢體破碎,一度無法認出性別,在遺體前方30公尺處,則留有騎士的腳踏車;然而在距離騎士僅約10公尺處,再發現一名年約40多歲的女性機車騎士倒臥在路上,其下半身肢體明顯遭輪胎輾過,嚴重變形。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先是在30日晚間8時許,於雲林將年約60歲的肇事林姓甘蔗車駕駛拘提到案,並在31日上午傳喚從後方壓過死者遺體的車主到案,以釐清相關肇事原因與肇責歸屬。
台南永康水泥車碰撞機車 60歲女騎士頭臉撕裂傷送醫
台南市永康區復興路22日中午12時16分許發生一起車禍事故,37歲鄭姓男子駕駛預拌水泥車沿復興路西向東行駛於外側車道時,與同向直行的60歲楊姓女子所騎乘重型機車發生碰撞。楊女連人帶車向左側倒地,機車遭水泥車右後車輪輾過,另名同向行駛的方姓男子騎乘機車搭載乘客亦遭波及摔倒。台南市消防局接獲119報案後,立即派遣救護人員趕赴現場,楊女頭部及臉部有撕裂傷,左上肢疼痛,雖意識對聲音仍有反應,但傷勢嚴重,救護人員進行初步處置後,緊急將她送往成大醫院急救。事故詳細肇事原因與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奪命左轉瞬間曝光!高雄水泥車猛撞機車 34歲騎士慘遭輾斃
高雄市楠梓區17日上午8點多發生一起令人不寒而慄的死亡車禍,1輛預拌混凝土車行經藍田路與楠海路口左轉時,與直行機車猛烈碰撞,造成34歲林姓男騎士當場重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魂斷街頭,事故畫面經監視器曝光後,引發網友高度關注,直呼「畫面太驚悚」。從曝光的監視器畫面可見,當時39歲胡姓男子駕駛預拌混凝土車,沿楠海路由北往南行駛,準備左轉進入藍田路;此時,林姓騎士則沿楠海路由南向北直行,雙方在路口瞬間交會,林男高速撞上水泥車後倒地,下一秒卻不幸遭車輪輾過,巨大車身甚至出現明顯彈跳,畫面怵目驚心。事故發生後,警方立即封鎖現場並進行調查,對胡姓駕駛實施酒精測試,結果顯示並無酒精反應,初步排除酒駕可能。然而,由於事故涉及大型車輛左轉與機車直行,是否涉及未禮讓直行車、視線死角或車速問題,仍需進一步透過行車紀錄器、監視器畫面與現場跡證綜合研判。楠梓分局表示,相關事證已送交交通大隊分析,將釐清雙方行車動線與責任歸屬,後續也不排除依法移送,針對大型車事故問題,楠梓警分局指出,今年已加強取締大型車違規行為,共開出3205件罰單,較去年同期增加513件,警方也將函請勞工局針對職業駕駛所屬公司進行勞動檢查,同時請監理機關加強運輸業者稽查,從制度面降低事故風險。警方呼籲,無論是大型車或機車騎士,行經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注意來車動向,尤其大型車轉彎時死角多,稍有疏忽就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憾事。
快訊/北市台開金融大樓前嚴重車禍!公車輾過腳踏車 7旬婦無生命跡象
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與忠孝西路1段路口、台開金融大樓前,16日晚間6時許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事故。大南客運223路公車行經該處時因故與1輛腳踏車發生擦撞事故,撞擊力道當場造成年約70歲的女性腳踏車騎士無生命跡象,目前正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治療中。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北市中正區台開金融大樓前,16日晚間6時許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事故。(圖/翻攝畫面)
為閃違停車輛左切 女騎士慘遭大貨車撞上「右小腿被輾斷肢」
新北市中和區16日發生嚴重車禍,68歲曾姓女子上午11時許,騎乘機車行經景平路時,為閃避違停車輛而向左偏移,卻與36歲蘇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發生擦撞,曾女右小腿遭輾、當場斷肢,緊急送醫後已無生命危險,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根據監視器畫面,曾女與蘇男同向行駛,2人沿景平路往新店方向直行,由於路邊有違停車輛,曾女為了閃避而稍往左偏,與蘇男發生擦撞,曾女連人帶車摔倒,右腳則被貨車輾過。救護人員趕抵時,曾女意識清醒但身受重傷,其小腿當場斷肢,救護人員連忙將她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救治,經急救後已無生命危險,蘇男則沒有受傷,僅後車尾保險桿凹陷。警方調查確認雙方酒測值均為0,無飲酒情事,警方針對違停車輛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 條1項第4款舉發,交通分隊則已完成現場圖繪製、事故攝影及交通事故卷宗建檔等作業,確切肇事原因則仍須釐清。
2男北市超跑巷「狂砸酒瓶」!碎玻璃布滿車道 網轟:自以為很帥
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0巷俗稱「超跑巷」,近年因出現開放式酒吧、多間夜店,凌晨時常出現大票人群聚集,同時可能出現不少民眾脫序行為。而14日清晨6時許,2名男子突然在該巷內將玻璃酒瓶不斷朝車道上丟擲,碎玻璃灑滿地,過程被民眾拍下並在網路流傳,連路過的外籍旅客也嚇傻,引發網友熱議。對此,環保局和警方將共同追查涉案嫌犯,依法開罰。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分享,清晨的松壽路20巷人群較為稀少,突有2名男子疑似酒後行為脫序,撿起地面散落的玻璃酒瓶,朝馬路輪流丟擲,其中1人還嘻笑拿起手機錄影。現場不斷傳出玻璃破裂聲,還能聽見一旁外籍人士以英文驚訝詢問:「為何沒有人阻止?」影片曝光後,引發大量網友留言撻伐,怒喊「信義區自從開了街邊開放式酒吧就被89猴佔領了,路邊垃圾多到像被炸過」、「這不是公共危險嗎」、「我不敢相信這是在台灣」、「車子輾過碎玻璃會爆胎,不知情的行人若鞋底不夠厚,也有可能踩傷濺血」,也不少人批評該行為嚴重影響市容形象,轟當事人「自以為很帥」,實則造成公共危險。對此,轄區警方表示,案發當時並無接獲民眾報案,但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2名男子行為涉及危險,已主動調查中。警方目前正積極釐清當事人身分,待查明資料後,將依循《廢棄物清理法》方向進行後續處置。◎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陳意涵《陽光女子合唱團》哭到想出「哭戲教學書」 還把兩歲小演員帶回家培養感情
陳意涵在《陽光女子合唱團》展現「淚之女王」與「走音天后」的巨大反差!她在片中飾演一名為了保護腹中胎兒防衛過當、失手殺死丈夫的母親。這次也是她與導演林孝謙二度合作,歷經過小巨蛋舞台與《浪姐》的洗禮,她笑說戲裡的演唱對自己來說只是「一塊小蛋糕」,就算在戲裡演音痴「走音天后」,戲外她可是能隨時隨地開唱。與陳意涵一起在舞台上演出的小演員十分貼心,深獲她的喜愛。(圖/壹壹喜喜提供)說起這次最難的部分,陳意涵覺得是合唱團的部分,要很多人一起還要合聲,然後非常需要默契。但在劇組曝光的片段中,陳意涵為了要表現出自己的音痴,刻意拉高聲音在那邊狂吼大唱「祝你生日快樂」,旁邊對手說她:「你喉嚨是被卡車輾過嗎?小孩都要哭了!」但是小朋友卻呈現出淡定的表情,看起來已經習慣了意涵媽媽的「瘋癲」。看到陳意涵的各種鬧場歡唱,導演也只能溫柔規勸:「妳記得要保護喉嚨!」導演林孝謙在《陽光女子合唱團》中營造出許多會落淚的氣氛讓演員融入戲中。(圖/壹壹喜喜提供)陳意涵繼《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之後,再次跟林孝謙導演的合作,導演在戲劇安排上也挑戰了陳意涵有各種不同層次的哭戲,尤其是因為這次她在《陽光女子合唱團》中,飾演為了保護小孩不惜跟老公拼命的堅強媽媽,她必須詮釋極度傷心、默默委屈、憤怒、不捨等不同情緒,連「怎麼掉眼淚」都要精準區分。陳意涵笑說:「我現在可以出一本書教大家怎麼哭。」此外,與小孩之間的溝通,也是陳意涵在這齣戲裡較為棘手的問題,小演員一個五歲一個二歲,但由於自己的小孩剛好是一個三歲一個六歲,所以在年紀相仿的情況下,她很了解二歲的孩子狀況自然是比較不穩定,因為她在獄中演戲會面對許多演員,所以就會有許多情緒比較多的部分,擔心小孩抗拒在鏡頭前的表演,陳意涵還特地將小妹妹帶回家培養感情,讓小妹妹跟自己的小孩一起玩,慢慢建立起熟悉感。至於另外一位五歲的小演員則超貼心,如果演戲時間比較晚,還會跟陳意涵說:「媽媽你要早點睡覺喔!」當她在舞台上握著小朋友的手時,看著小姐姐水汪汪的大眼睛,陳意涵眼淚就止不住地撲簌撲簌地掉下來,感情彷彿親母女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