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保護令騷擾女友 他轉1元9次還加註「這句話」下場慘
一名陳姓男子無視保護令,不停騷擾姓女友,去年還轉了9次1元給楊女,並加註,「有種就繼續不回」,之後又以語音留言和簡訊等方式騷擾,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法將陳男起訴。據《自由時報》報導,2人是同居情侶,但因為陳男家暴,楊女才向法院聲請民事暫時保護令,陳男也不能對楊女有任何騷擾的行為,要遠離楊女的住處和工作場50公尺。據調查,陳男在去年3月14日至30日,無視保護令,轉了1元到楊女戶頭9次,還在轉帳標註寫,「有種就繼續不回」,藉此威脅楊女。陳男還在4月6日至7月7日,用電話語音留言和簡訊嗆說,「不見棺材不掉淚,那我就幫妳好好上一課」,北檢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陳男。據了解,暫時保護令為保護被害人,在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法院得依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書面聲請或依其職權核發暫時保護令,因此,暫時保護令主要是為填補普通保護令審理期間,家庭暴力尚未達急迫危險程度時,被害人人身安全可能的保護空窗期。◎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