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過戶
」 遺產 過戶 房產 墜樓 5億婦人房子只想留給老么「3女兒保單遺產怎分」? 律師解釋了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分享,有婦人在遺產分配上遭遇困難,雖然她有3個女兒,但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各有家庭,於是考慮到她名下有1間房子、數十萬現金和幾張保單(保險受益人是3個女兒),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但不知可不可行?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說明,當然可以!只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並載明原因;另外也可以將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讓她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再支付2個姊姊特留分。蘇家宏律師近日在臉書粉專分享1個案例,最近有位媽媽很困擾,她有3個女兒,但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已經嫁人,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於是考慮到她名下一間房子和幾十萬現金,以及幾張受益人是3個女兒的保單,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不知是否可行?另外「可不可以說保險是三個女兒平分,就算給了特留分?」對此,蘇家宏解釋,房子當然可以只留給小女兒!首先,媽媽需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其他財產平均給三女兒繼承,「遺囑內容載明,因為小女兒一直在照顧媽媽,所以把房子給她繼承,希望兩個姐姐不要主張特留分,如果要主張特留分,則以現金找補。」蘇家宏指出,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所取得的保險金,屬於保險給付,跟遺產分割是屬於兩件事情,「特留分是針對這位媽媽名下所有財產來處理,並不包括媽媽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是由三個女兒平分,老大跟老二所拿的不是『遺產』,而是『保險給付』,並沒有產生支付特留分的效果。」蘇家宏續稱,接下來就是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小女兒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然後,在依照民法特留分以及遺囑的安排,讓小女兒支付2個姐姐特留分,「遺囑也要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人未來可以持遺囑正本辦理過戶手續。」
他「收到陌生遺產繼承」滿頭問號 內行人曝這關鍵再決定
遺產繼承問題經常是每個家庭可能會面臨的課題之一,就有一名男網友表示近日收到政府機關的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女士的遺產(車輛),請他辦理遺產申報以及過戶事宜,讓他滿臉黑人問號,這名網友將經歷PO上網,詢問大家「該不該拋棄繼承」。這名原PO在《Dcard》論壇上發文「收到陌生人的遺產繼承」,表示自己國中時得知原來是被收養的養子,前兩天突然收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婦人的遺產(車輛),請他去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構辦理遺產稅申報,並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不過這名男網友表示,「這位女士是我原生家庭的直系親屬嗎?查了下我這個被領養走的應該沒有繼承權吧?為什麼這封信上面寫我還是繼承人?!我是不是應該要去辦個拋棄繼承什麼的…我會不會到時候頭上多了一筆不認識的債務」,對此,有網友就建議,原PO要盡快辦理拋棄繼承「不是你的,就去拋棄吧」、「拋棄繼承吧,之前對面鄰居孤獨老死,也是寄給我這個,但我覺得用自己雙手賺的錢才是錢」、「邏輯上應該是:是他的,才能拋棄;不是他的,如何拋棄」。另外,還有人提醒,養子女無法繼承生父母的遺產「依照民法1077條第2項,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那邊的遺產」、「收養事實存在的話,生父母那邊的財產債務都與你無關」、「我是被收養的,生父去世時,我也有收到這單子,當時有人跟我說如果確定已被收養,就不用理那張單子,所以我沒做任何事,只是打單子上的電話跟承辦人員說:我已被收養了。」還有專業的網友也提醒原PO,先釐清是否為收養身份,再辦理後續拋棄繼承「關於繼承權的部分,建議去戶政事務所調一下個人的記事不省略戶籍謄本(帶身分證、便章),檢查一下看看有沒有出養的記事,先確定有無繼承權,來決定有沒有要繼承」、「先去戶政調自己的資料,看是不是已被收養,如果被收養的話不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打電話去新竹稅務局,請他們釐清繼承人;如果沒被收養,就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不想要後續有其他問題,請於知情的三個月內去法院做拋棄繼承」。除此之外,有網友也有類似的經驗,不過卻是詐騙,「我自己是遇過類似的詐騙,說我被某英國無子嗣的公爵還什麼的,給指定為過世後的繼承人之一,不過該文件是英文寫的,當初也因為第一次收到有人主動寄英文信,拿去google翻譯才知道,不過,後來我沒理他,因為要接受要先付六位數的英鎊的稅金跟其他費用,就算是我的也收不了」。另據《東森新聞》引述新竹縣政府稅務說法,依民法規定,車輛所有人死亡後,繼承人承受其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如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即為該車所有人,車輛所有人死亡後所產生的使用牌照稅,稽徵機關將會向其繼承人課徵。
捧現金買房住9年 「開發商破產」竟害別墅被拍賣!屋主傻眼了
大陸一名劉姓男子2015年5月11日購買了一套位於九龍坡區白彭路6號的別墅,總價款是人民幣121多萬元,房屋開發商為重慶五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星地產)。沒想到,劉男今年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經過再三追問,才得知五星地產早已破產,連帶導致他的房產被拍賣。《大皖新聞》報導,劉男買房當天和地產公司簽訂了《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劉先生說,他在簽約後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地產公司也有開具房款收據,「後來我開始裝修入住,至今已有9年」,期間他曾多次催促五星地產履行買賣合同約定,為他辦理房產證並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但對方每次都找藉口推脫。今年3月26日,劉男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並稱他的房產設有抵押權,然而根據當初和地產公司的合同,內容明確寫著「本商品房屬預售商品房,五星地產應當在2016年6月30日前,將已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商品房交付劉先生使用,五星地產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等語。屋主認為,該套別墅是自己的合法住所,因為開發商自身原因,一直沒有給自己辦理房產證並過戶,遂向九龍坡區法院遞交起訴狀,要求確認當初雙方簽訂的那份買賣合同真實有效。法院開庭時,五星地產未到庭,但當初開發商確實合同中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且直到拍賣時地產公司一直未辦理過戶。法院認為,從合同內容看,五星地產將涉案房屋出售給劉男,雙方對出售房屋的位置、價款、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進行了約定,內容亦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簽訂當天,五星地產出具了購房款收據,雖然該房屋存在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障礙,但這屬於物權變動方面的問題,並不影響合同效力。此外,面對別墅遭管理人拍賣,劉男隨即向法院提起異議之訴,申請終止拍賣處置,「然而當我正等待法院回覆時,發現房屋已經被拍賣掉了。」今年9月13日,九龍坡區法院裁定,解除五星地產所有、位於白彭路6號的別墅所有查封和抵押登記,同時裁定將該別墅的所有權轉移登記到買家名下。對此,律師認為,儘管管理人聲稱該別墅之前被多家法院查封,且有合法的抵押權,但劉男此前已與開發商簽訂有效合同並支付全部價款,實際占有該別墅長達9年,未辦理過戶登記是因為五星地產不配合,管理人的拍賣行為涉嫌違規,劉男提出的執行異議能夠排除執行,可進一步向九龍坡區法院申請撤銷執行。
繼子向繼母「購買不動產」算贈與? 國稅局揭原因:要申報才能過戶
高雄許先生向繼母購買不動產,是否要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取得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才可以辦理過戶?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民法第969條及第970條規定,父再婚之配偶,雖稱為繼母但非己身所從出之血親,在民法上稱為直系姻親而非直系血親,故繼母與繼子女為一親等姻親關係;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揭示,二親等以內(包括血親及姻親在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視同贈與,惟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則不在此限。因此,繼子許先生向繼母(出賣人)購買不動產,繼母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申報贈與稅,並檢附買賣契約書、支付價款金流等相關證明文件,嗣取得國稅局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後,持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過戶相關事宜。該局特別提醒民眾,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之出賣人,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於訂定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加入詐團騙房產遭聲押!新北地院書記官竟曾「下海當AV男優」超狂過往曝
知名律師蔡鴻燊涉嫌夥同員警、里長、不動產業者,鎖定「獨居往生者」偽造假遺囑,將死者名下房產辦理過戶、繼承存款,非法獲利高達1.4億元,檢方深入追查,發現新北地院游姓書記官也涉案,台北地檢署訊問後,今(6日)凌晨將游姓書記官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對此,游姓書記官的前塵舊事也被扒出,他竟曾在台灣成人影音平台兼職當AV男優。回顧此案,台北地檢署接獲北市政府地政局舉報,指有詐騙集團捏造「假遺囑」騙取孤獨死長者的不動產,北檢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查,陸續逮獲不動產公司負責人蔡尚岳、王姓經理;知名律師蔡鴻燊;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員警駱勁達;葉姓、王姓戶政人員;新北市永和區的鄧姓、呂姓、陳姓、李姓、許姓5名里長,以及新北地院板橋院區的游姓書記官,涉案人員多達51人,該詐團共申辦11件不動產過戶,其中6件即遂、5件未遂,詐騙所得超過1億4000萬元。繼上一波律師蔡鴻燊、員警駱勁達等共5人遭羈押禁見後,經台北地檢署漏夜訊問後,今(6日)凌晨將游姓書記官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令人意外的是,涉案的游姓男書記官過去曾是警專區隊長,2021年他下海兼職「AV男優」拍片賺外快,被抓包後自行請辭獲准,後來考上新北地院書記官後也改名重新出發,沒想到如今卻又淪為詐騙成員,一步步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蹭學位?老人被曝戶口名下憑空多出「8未成年外地子女」 官方回應了
大陸一名網友近日發文稱,其母親回江蘇老家辦理房產過戶時發現,戶口名下竟多了8名未成年子女。根據身份證信息顯示,8名子女姓氏各不相同,最大的2007年出生,最小的2019年出生,均非本地身份證號,懷疑可能是蹭學位,「老家房子學區比較好,我們又常年在外地,如果不是這次過戶都不知道。」《讀特新聞》報導,該網友老家所在地為江蘇省丹陽市,是由鎮江市代管的縣級市。據該網友稱,其母親常年與自己在安徽生活,這次回江蘇老家是為了給老家的房產辦理過戶,「紙質戶口在我們手裡,房管局電子戶口一拉,名下居然有8個未成年子女!」根據該網友提供的8名「子女」部分身份證信息顯示,最大的出生於2007年8月,最小的出生於2019年11月,年齡從4歲到17歲不等,甚至有2人的出生日期僅相差1個月,並且8人的姓氏各不相同。該網友稱,8人均非本地身份證號,「三個安徽,一個河南,四個江蘇外市的。」該網友表示,母親平時在安徽帶孫子,逢年過節才回老家一趟,而老家的房產離市中心較近,所在學區比較好,該網友懷疑是被蹭學位了,「但我們這邊用學位要雙證,戶口、房產證缺一不可,不知道那邊怎麽操作的。」對這個猜想,該網友也存有疑問,「房管局說是系統錄入出錯了」。丹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當事人家中有人是集體戶口,因此會查到其他家庭的小孩,「當事人的過戶手續已經辦完,沒有對她產生什麽影響。」至於為何8人均非本地身份證,該工作人員稱,「有可能是外來務工在單位集體落戶,具體的也不太了解。」
解密不動產詐騙3案例 9成民眾不知道「這招」可自保
市蓬勃發展,不動產詐騙手法也層出不窮。了解不動產詐騙的常見手法和防範措施至關重要,踏取國際開發副總詹博宇分析3件案例,探討不動產詐騙的多種形式,揭示其背後的操作手法,並提供實用的防詐建議,幫助讀者在房地產交易中保護自身權益。從不同面向預防詐騙,多方查證才不會落入詐騙集團的魔爪。(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案例一:《假借兌獎名義,詐取個資》近期有多起詐騙案透過「個資盜取」延伸。其中嫌犯會持假中獎的高級餐券/禮券等,以代為兌換名義取得民眾身分證件影本,進而調查被害人名下房產並開始鎖定目標。嫌犯偽造被害人簽名的鉅額本票、借款契約前往調解委員會,主張被害人欠款,要求被害人房地產過戶抵債。而後再請共犯假造「欠債人」(被害人)授權書,當著調解員的面,開始進行奧斯卡般的演技,假裝正在進行債務調解。最後拿著第三方認證的調解書前至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而被害人就會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丟掉了珍貴的不動產。案例二:《房東要小心,戶籍地可別設在出租地!》不少案例中發現,有心人士會看坊間出租物件,信箱中是否有積欠房東信件,若是發現房東將戶籍地設置於此,便會主動承租,甚至會以高於行情價「熱情承租」。一般來說若是房東未將戶籍地遷出,則會請房客代收,而貓膩就藏在此處!因為不法房客會偽造房東鉅額本票,並且向法院申請裁定。法院會將本票裁定的通知雙掛號寄到戶籍地,但因戶籍地同房客居住地,所以一旦房客惡意藏匿信件,房東將被蒙在鼓裡,導致未能在時間內提出抗告。結果,房客就順利地向法院聲請裁定並准予強制執行,拍賣房東的房子。案例三:《不動產也有甜甜價?買房資金全落個人口袋!》房價不斷攀升,如果能以市價打8折的金額購入房產,你是否會心動呢?許多詐騙集團以「內部員工價」名義,向民眾謊稱能夠出售低於行情的不動產,並以「節省仲介費」為由,引導民眾在非正式場所簽約(非銷售中心或建商公司),最後誘使民眾將款項匯入私人帳戶。上面3個案例屢見不鮮,到底該如何預防不動產詐騙?又該如何防止房屋被移轉?踏取副總詹博宇建議這5點你一定要牢記,並且轉發、協助家中長輩們了解:第一點:不隨意留下個資。詐騙集團常以電話/LINE假造身份,以各種優惠、查訪名義套出民眾個資。請務必再三進行確認,特別是身分證字號、身分證照片/影本,不宜隨意洩漏與外人。第二點:確認交易對象身份。在買賣不動產時,應留意匯款對象,不肖人員常以詐術誘騙買家匯款至私人帳戶,且慎選可信賴之建商,並積極查詢建商相關案例與新聞。如欲購買預售屋,亦可上預售屋實價登錄查詢是否有「一屋二賣情形」。此外詐騙集團也時常假冒地政士(代書)來取信於民眾,可向地政士公會洽詢其執業情形,或上「地政士資訊系統」查詢合法執業地政士。第三點:前往地政事務所免費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地籍異動即時通的功能在於,申辦後如遇有申請買賣、拍賣、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書狀補給、查封、判決移轉等12種情形。只要名下的不動產被申請登記時,在「收件」及「異動完成」這2個階段,都會以簡訊或email通知權利人,讓民眾能在第一時間知悉不動產權利異動通知,方能立即採取因應措施,不讓有心人士得逞。第四點:確認匯款帳戶是否與公司名或賣家相同,亦或是協議匯款至第三方信託履約專戶。務必要有明確的金流,並盡可能不用現金交付,倘若非得如此也必需取得收據或合約,且保留收款方身分證或公司營登及大小章。第五點:盡可能不做非公開的交易,因為透過建商、房仲業等公司都可親至公司設立之辦公室簽訂合約,並取得簽約人與該地區主管之身分資料(如名片),可反察核(親自、電話、信件)確認該人員任職該公司,且交付款項也務必以簽約方公司戶為主。自2016年推出至2023年止,以台北市為例,地籍異動即時通的申請率不到1成。踏取副總詹博宇也表示,在實務上洽談許多名地主,坐擁高額不動產數筆,然卻鮮少有人知道這項服務,實在是非常可惜。許多長輩們平時雖處事謹慎,然偶也難保百密一疏。若能提前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則能即刻阻止有心人士以不法方式偷偷移轉過戶。不動產詐騙無處不在,不法分子雖不斷更新詐騙手法,然換湯不換藥,其中根本核心皆為「竊取個資、偽造身份、以利誘之」。因此事先預防、選擇正規管道、核實交易對象的身份並尋求專業建議,不被顯而易見的利益所蒙蔽,方能保護自身權益。
簽約後房價暴漲3倍!賣家嗆「先付差額」才肯過戶 法官判決出爐
中國大陸甘肅一名杜姓男子,20年前以人民幣7萬元(約新台幣31萬元)價格,將國企分配但「未辦理產權證」的房子賣給王姓男子,20年後再以可辦理房產證、房價上漲至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46萬元)為由,要求王男「補差額」。據《紅星新聞》報導,杜男曾在蘭州市擔任國營企業員工,並獲得公司分配的1間未辦理產權證明房屋,2003年以人民幣7萬元賣給王男,雙方簽訂「房屋轉讓協議書」,杜男除交付原購屋發票,也承諾「在條件成熟時」協助王男辦理過戶手續。但杜男除撕毀承諾,明知房子可辦理房產證卻不告知王男,還拒絕「主動確認」房子可過戶的王男過戶要求,甚至提出房價在20年間從7萬元上漲到近100萬元,要求王男先補差額再過戶。杜男被王男告上法院後,辯稱協議書在20年前簽訂,20年後才具備產權證辦理資格,且依據20年前協議的金額過戶有失公平,因此要求王男先補差額再進行過戶手續。對此,蘭州市西固區法院依據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解釋,表示《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實引起的法律事件,適用當時法律、司法解釋,並在協議書內容不能違背法律前提下,認定王男已依合約支付全數款項、實際占有使用涉案房屋,其過戶主張合理,杜男的要求缺乏法律依據、違反誠信原則,判令杜男要完成過戶手續。
財產全留給兒子媳婦…她逼上繳薪水遭拒:外姓不同心 內行揭超壞目的
婆婆和媳婦難免因為生活習慣或價值觀不同,進而引發糾紛或衝突。1名女網友抱怨,自己未來打算讓兒子跟媳婦繼承所有財產,所以找來夫妻倆討論,希望2人從現在開始把薪水上繳給她,需要生活費時再另外請領,雖然兒子答應了,但媳婦竟然拒絕,讓她憤怒直呼「果然一個外姓的人,是無法跟我們家同心」。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自己心想改天她離開人世,所有財產也是由兒子跟媳婦繼承,因此最近找來夫妻倆討論,「從現在開始,薪水就上繳給我,需要生活費的話再向我請領。雖然兒子答應了,但媳婦竟然拒絕!果然一個外姓的人,是無法跟我們家同心!」貼文引發討論,不少網友傻眼表示「為什麼要上繳?為什麼要跟你同心」、「妳跟妳老公家也是不同姓,那妳有像妳要求他們一樣把薪水繳給妳的婆婆嗎?如果妳也沒有,那妳也只是個外姓的人」、「你的薪水有上繳給你的婆婆嗎?沒有的話不要要求媳婦,笑死人」、「有種妳現在就去辦理過戶財產」。另外,也有內行人直言「你的遺產順位是兒子,跟媳婦無關,你要是不知道就是盲,你要是知道就是壞,用這種說法騙媳婦」、「什麼觀念?妳的兒子女兒孫才有資格繼承,媳婦只有你指定繼承」、「你死了財產是你兒子繼承,跟媳婦沒關係,人家還要花錢孝敬你,怎麼不會自己付錢」。
哪種遺產最難處理?專業律師點名「這一物」 唯一解:過戶須逐一申報
在現代講究投資理財的社會中,不少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會買些股票。但就有專業律師表示,當股票變成「遺產」的時候,就有可能發生麻煩的問題,因為股票的過戶必須要向各公司逐一申報,如果只有1家股票,即便價值5000萬元也不麻煩,但如果是總價值50萬元的股票,分散在50家公司,那辦理過戶時就會很麻煩。蘇家宏律師先前曾在FB粉絲專頁發文,內容中表示,有網友分享其父母留下遺產,其中包括現金、房產、保險和大量的股票,他發現,處理股票是一項充滿挑戰的任務,股票繼承繁雜的手續卻讓他們相當頭疼。蘇家宏認為,該名網友之所以會覺得「充滿挑戰」,問題應該是在「股票價值不夠高,投資又太過分散(太多檔股票)」這點上。蘇家宏解釋,實務上,如果繼承的股票現值5000萬元,而且只有1家公司,應該不麻煩。但如果投資股票現值50萬元,卻有50家公司股票,繼承人辦理過戶可能就麻煩了。因為依照現行的流程,股票報稅須依公司逐一申報,繼承發生時的股票收盤價,下市股票須有資產負債表佐證每股價值。而過戶須逐一申報,證券商可以收件,但需要依照購買公司的數量與格式,處理文件,50檔股票,就需要50份過戶文件。而如果當中牽扯到下市公司的股票,則必須要到該公司的股務單位辦理。完稅(或免稅)證明如果跟券商電腦數字不一致,要確認後才能辦理。(例:除權息)、如果有紙本股票,要拿股票正本辦過戶、倒閉的公司還要發存證信函拋棄。蘇家宏表示,這些光看就很麻煩的東西,手續堪稱是繁雜,但他也提醒,如不按時處理股票,也可能影響遺產稅 ,進而造成損失。他舉例,之前就有民眾在父親過世後,因爲延遲處理遺產稅事宜,造成執行署在變賣父親股票時,從高點變成低點。蘇家宏也建議,專注了解投資標的,每一檔股票持有數增加,不要太過分散,希望大家投資整體上是賺錢的,未來傳承時也更能感覺順利與溫暖。
假扮表哥「偷房產」藏10年 老闆報勞保意外曝行蹤
通緝犯翁正典逃亡10年期間,利用表哥身分逃亡,但表哥完全不知道他在外面做什麼,不只藏匿太隱密檢警找不到人,甚至利用手段偷偷拍下親戚好友的身分證件製造假債權,甚至取得房產過戶權利。直到翁男打工的老闆替他報1日勞保,翁男行蹤才曝光緝捕歸案,最後台北地檢署依偽造有價證券起訴翁等4人。根據媒體報導,2002年翁正典因債務纏身,選擇與妻子侵佔妻子公司款項550萬元,2012年被判刑定讞後,始終未到案開始神隱,累計詐欺、偽造文書等4件案子遭通緝。期間,他神隱期間四處打零工,為怕被辨識身分,悠遊卡、信用卡等可辨識身分的產品一概不用,唯一對外連絡管道,是用表哥名義登記的手機。被通緝期間,翁正典常常以有高檔餐廳餐券、兌換旅遊補助的藉口,去拜訪名下有房產的親戚,甚至幫忙處理親戚朋友家消費糾紛,翁男也以商家代表的身分登門,佯裝協調糾紛需要確認身分,以此取得被害人的身分證等文件。拿到身分證等文件後,他再以表哥的名義製作假借據、假本票,再找其他人分別代理表哥以及被害人,向地方區公所等調解委員會,冒名聲請債權調解,由於翁正典用的表哥與被害人身分文件、印鑑都無異狀,調解委員因此誤信雙方代理人,翁男至少6次成功取得調解筆錄,並送交法院審核。成功拿到調解書後,就會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就有1名伯父的桃園房產遭害,錢還被拿去借二胎房貸600萬元,伯父收到地政通知發現房子不見了,還想不透怎麼回事,只能趕緊控告假債務人,也就是翁正典的表哥等人涉嫌詐欺,但大部分時候,因為過戶所需的稅額過高而失敗。遭到翁正典身份盜用的表哥,其實智能不足,自從國中畢業後幾乎在家,僅靠親人扶養,遭盜用後常有司法機關因案傳喚他出庭,他也只能似有若無地說疑遭偽造的文件,應該是他簽名的沒錯,因此替翁正典背了不少官司,傻傻地不知事情嚴重性。最後,在2023年翁正典原以為打零工只要在工單上簽名領現金,不會曝露出自己的蹤跡,因此鬆懈心防,簽下自己本名,剛好遇到1位守法的老闆,要幫翁正典申報工作1天的勞保,這才露出馬腳,檢警經埋伏守候終於逮到翁正典。翁正典目前已經入監服刑,他表示,10年間利用表哥身分逃亡,但表哥完全不知道他在外面做什麼,表哥先前遭起訴的案件因此被法官判決無罪,檢察官調查後,將翁正典以及提供意見、以代理人身分參與假債權調解的陳姓、湯姓、許姓共4人,依偽造有價證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
首宗!通緝犯組「詐房團」 本票騙6房產公所成幫兇!5嫌全落網
北市刑大今(26)日宣布破獲全台首宗「詐房團」!有財經背景、身背四條通逃亡10餘年的43歲翁男,鎖定有房產的親友寄發假餐券、假旅遊補助等方式,取得對方身份證件後,製造假本票,再找共犯飾演債權人和房產持有人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誆稱要「過戶抵債」,取得房產後迅速過戶,再以此向地下錢莊借貸。事後,被害人被通知房產已經過戶完成才知曉「我家變別人的」,無助又無奈。經查,翁男以此手法騙走6處房產,轉貸近千萬元,刑大日前逮獲翁男及同夥共5人,依法送辦。警方表示,近期接獲民眾報案,指稱辛苦一輩子買的房屋、土地遭不詳犯嫌過戶移轉並抵押借貸,被害人名下房產被洗成別人的,哭訴「今年過年好難過」。深入追查後,鎖定主嫌翁男,他誆稱「領餐券、補助旅遊」等話術,騙取名下有房產的親友之身分證件,後續製造假的本票,再由4名同夥分別充當人頭佯裝是被害人委託人,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表示有債務糾紛要求進行調解,將被害人房產過戶抵債。當詐團成員一旦取得區公所調解核定書,立即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整起過程被害人都被蒙在鼓裡,收到主管機關通知房產已過戶,才驚覺「我家變別人的」。經查,該「詐房團」從2020年開始,先後詐騙得手桃園八德、新北市中和、北市大安羅斯福路等6處房產,還支付2處房產的贈與稅後,向錢莊轉借貸近千萬元。據了解,翁男畢業於知名大學,前科累累,包括《詐欺》、《偽造有價證券》、《營利姦淫猥褻罪》等,同時遭台北、新北、彰化、台中地檢署通緝逾10年,逃亡期間翁男在工地打零工維生,擔憂騎車或開車遭警方攔檢逮捕,平日以腳踏車或步行。不過,他好賭成性,騙來的房產轉借貸拿到的大筆現金,幾乎花用殆盡。北市刑大偵二隊獲報後,長期跟蒐證,日前逮捕翁男和同夥共5人,起獲偽造被害人之商業本票面額總計達上億元,扣押犯嫌名下不動產。訊後,依《加重詐欺》等罪嫌送辦,至於翁男4條通緝,依規定解送相關單位歸案。
獨/首件國民法官修復式司法出爐 新北地檢署助雙方以屋和解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今天審結趙姓男子酒駕致死逃逸案,創下國民法官新制實施以來,首件被害家屬與肇事者和解、達成修復式司法案件,更特別的是,被告趙男犯後十分後悔,為展現和解誠意,願意將目前全家居住、價值約700萬元的房子,過戶給石姓被害人的家屬、作為賠償,被害人配偶歷經喪夫之痛,願意原諒趙男,主動寫信給檢察官建議給予緩刑,並當庭向法官求情、希望輕判,在司法史上相當罕見。不過,由於趙男將房子過戶給石男家屬後,趙男及家人就沒地方住了,因此石男家屬同意趙男回租,月付1萬2千元租金,目前正由代書辦理過戶程序中。由於趙男有悔意、且已賠償被害家屬並達成和解,國民法官今天輕判趙男4年5月徒刑,還可上訴。新北檢公訴主任檢察官王如玉指出,國民法官新制可以凸顯被害人及家屬的聲音,讓他們有更多表示意見的機會,公訴團隊試著在本案推動修復式司法,終於在最後關頭達成和解。本案由檢察官龔昭如、王凌亞起訴,郭智安、龔昭如等檢察官到庭論告。酒駕肇事的趙男和被撞死的石男,兩人都是工人,家境都不是非常好,發生這件車禍,對石男家人造成極大衝擊與傷害,檢方原本在偵查程序中兩度進行調解,但趙男都沒到場,直到法院審判期間,雙方才正式討論賠償問題。院檢都認為,趙男應給被害家屬適當賠償,讓對方有基本生活的保障,雙方並就此和解條件達成共識,院檢也都樂觀其成。趙男在審理期間,對被害人石男家屬表達愧疚和歉意,石男家屬也難能可貴的放下仇恨和痛苦,以慈悲心並有溫度地與趙男聊天,場面溫馨感人。庭訊時,被告趙男表示,去年2月間案發前,他以為酒退了、才開車上路,不料發生死亡車禍,他說:「被害人是無辜的,我會盡力補償。」石姓被害人的配偶楊女士表示,她和先生在一起28年了,育有一子、婚姻美滿,案發當時,先生騎車出門是為了幫她買臭豆腐,不料因此天人永隔。石姓被害人的配偶楊女士指出,先生過世後讓她感覺「天要塌下來了!」趙男事後一直說對不起,態度不會囂張,也很謙虛,因此她寫信給檢察官,希望給給對方一次機會,讓他有緩刑的機會,但如再犯就加倍罰。楊小姐說,他同意和解並原諒,「不想讓仇恨糾纏我們,也不想把對方逼死,因此願意再給對方機會,希望法官能輕判」。被害家屬原本求償1千萬元,但趙男表示,實在付不出來,於是被害家屬減1百萬元償金。趙男原本要把住在鶯歌的公寓賣掉、所得金額賠償被害家屬,但一時賣不掉,因此賠償127萬元後,再把市價約700萬元的公寓過戶給被害家屬,扣掉貸款和已付的賠償金及土增稅等費用,還欠約43萬元,趙男再每月分期償付1萬元給被害家屬。
高三男同性配偶家裡超有錢 代書爸爸3年送2房住透天別墅
台中市一名18歲高三男學生,在繼承5億資產後,竟在本月4日和辦理過戶的代書助理同性結婚,並於婚後2小時候從10樓墜樓身亡,該名代書助理如今也被起底,除了是代書的兒子外,家中也相當富有,代書爸爸更是3年送了2間房給他,住在透天別墅中,就連這次墜樓的住家也是投資用,平常很少去的房子。高三男同學繼承5億後,在爺爺(親生爸爸)告別式隔天,同婚代書助理(代書的兒子),兩人一早北屯戶政所要登記結婚,更隨機找了兩人當結婚證人,隨後一同回到夏姓助理的住處,夏男稱當時賴男獨自在客廳喝酒,而他則是去洗澡,出來就發現賴男不見了,再出現已墜樓身亡。而夏姓代書兒家中也相當有錢,雖然沒有如高三男5億的身家,但據《ETtoday》報導,夏家在台中市北屯區擁有一間5層樓的透天別墅,外觀氣派並種有許多植栽,加上夏姓父子名下擁有3處不動產,市值總價超過7000萬元,當中兩房都是登記在夏姓配偶名下,一處為他居住的社區大樓,入手價超過千萬,另一處就是位於北屯的高三男墜樓地點,也是千萬豪宅,兩棟房目前市價累計最少超過3千萬元,身價雖不能和剛繼承5億的高三男學生相比,但也是贏過同年齡層的大部分人。*《CTWANT》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高三男繼承5億後同婚墜樓 墜樓處發現「配偶指紋」家屬怒了
一名台中市的18歲高三男學生,在繼承5億資產後,竟在本月4日和辦理過戶的代書助理同性結婚,婚後2小時候從10樓墜樓身亡,如今檢警鑑識後發現賴男墜樓的欄杆上,除了有賴男指紋外也有夏男的指紋,也讓家屬委託的律師認為,恐是遭人推落獲放置該處墜樓。10樓賴男墜樓處發現了賴男與夏男兩人的指紋,讓家屬指控小孩就是被謀殺的。(示意圖/翻攝自pexels)高三男同學繼承5億後,在爸爸告別式隔天竟同婚代書助理(代書的兒子),兩人一早北屯戶政所要登記結婚,更隨機找了兩人當結婚證人,隨後一同回到夏姓助理的住處,夏男稱當時賴男獨自在客廳喝酒,而他則是去洗澡,出來就發現賴男不見了。如今檢警發現賴男墜樓的欄杆有賴男以及夏男指紋,而該處是夏男置產投資用的房屋,平常很少去該處居住,因此認為更加疑點重重,賴母也透過律師指控「那我們家屬會更加懷疑,賴是遭人推下去的,或是遭人放置墜落的。」並認為夏男是知法犯法,假結婚後行兇殺人,順理成章以繼承人身分拿走遺產,更強調兒子4月才因暗戀學校女同學不成,到學校輔導室尋求諮商,不可能和夏男同性結婚。※《CTWANT》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5億高中生墜樓亡 家屬嘆「小孩是無辜的」:都是大人在造孽
繼承5億房產的台中市18歲賴姓高中生與同性夏男結婚2小時就墜樓身亡,爆出謀財害命疑雲,賴母聲淚俱下表示不相信兒子會同性結婚,更對夏男提告。另名賴家親屬則感歎:「整件事情都是大人在造孽,小孩子真的是無辜的。」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名親屬一度怒指實際為賴生生父的「阿公」,其離世是種現世報,不過後來改口「算了」,表示事情都已經過去,整個事件都是大人在造孽,小孩子(賴生)真的是無辜的,也表示家屬們不想再被打擾。賴生祖母17年前曾提告賴翁與中國籍陳媳通姦並生下賴生,判決書指出,法官當庭檢驗祖孫DNA後,確定賴生為母親和爺爺生下;檢方也發現,賴翁在「孫子」出生1年多內,陸續將名下公告現值1億3千多萬土地,以贈與方式過戶給當時不滿2歲的賴生。然而,當時協助辦理過戶的代書夏男,除了是賴翁的舊識,其兒子更是賴生墜樓前2小時登記結婚的新婚伴侶,更加巧合的是,賴生5月3日幫「阿公」出殯火化,隔天就與夏男結婚後墜樓身亡。校方也透露,賴生高二時曾因暗戀女同學問題到輔導室諮詢。不相信兒子同性結婚的賴母,表示兒子4日墜樓早上,被夏男以「教你如何處理房地產」為由帶出門後,就遲遲聯繫不上,未料不久後就收到孩子死訊,質疑夏男為市值5億多房產謀財害命。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夏男有犯罪嫌疑,但無羈押必要,以30萬元交保。
5億高中男「墜樓前1天」才幫阿公出殯 聽代書一句話出門後身亡
台中市18歲賴姓高中生與同性夏男結婚僅2小時就墜樓身亡,牽扯出繼承5億房產的賴生遭謀財害命疑雲,以及賴生是祖父與母親所生的驚人身世。巧合的是,賴生本月3日才幫賴翁出殯,未料隔天就墜樓不治,校方在震驚之餘,也證實賴生曾向輔導室諮詢過暗戀女同學的感情問題。判決書指出,賴翁在中國籍陳媳生下「孫子」後的1年多內,陸續將名下公告現值1億3千多萬土地,以贈與方式過戶給當時不滿2歲的賴生,賴生新婚伴侶夏男的父親就是當年辦理過戶的代書,更是賴翁的舊識。孰料,賴翁4月23日過世後,請5月3、4日喪假的賴生,竟會在「爺爺」出殯隔天墜樓身亡。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校方表示賴生曾在高二時因暗戀女同學未果,到輔導室尋求諮詢,賴生也曾向學校說明,父親已經不在,媽媽沒有手機,所有事物都聯絡阿公。因此,校方獲悉繁星錄取東海大學哲學系的賴生,在喪假中墜樓身亡感到相當驚訝,另據《自由時報》報導,賴母指兒子4日應要參加出殯及火化隔天的取骨灰入甕儀式,但兒子與夏男出門2小時後就墜樓死亡,指控夏男當天早上到住處以「教你處理房地產」為由拐騙兒子出門,且夏家在案發前要求兒子把房地產權狀寄放在代書事務所,又拒絕歸還,懷疑兒子因受贈市值5億多元房地產遭到謀害,對夏男提告。而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夏男有犯罪嫌疑,但無羈押必要,以30萬元交保。
高三男同婚後墜樓身亡 10樓落地沒出血「警消一度以為路倒」
台中市一名高三賴姓男學生繼承5億房產後,竟突然和協助辦理過戶的代書助理男男結婚,更在婚後2小時後從10樓墜樓身亡,也讓他的母親認為是謀殺。如今警消到案發現場的狀況也曝光,並發現賴男生前有飲酒狀況,至於有沒有藥物反應,還要由法醫釐清。高三男學生母親(中)認為代書兒謀財害命,更透露才見幾次面怎麼可能會去結婚。(圖/翻攝畫面)才剛繼承5億資產的高三男學生,卻莫名同性婚還墜樓身亡,警方透露當時接獲報案到場後,發現高三男目測傷勢只有手部骨折,地上也沒有任何血跡,因此一度認為是路倒,直到送到醫院搶救時,才發現可能是墜樓。警方循線發現,案發當天賴男和擔任地政士助理的夏男一同外出,兩人在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後,就返回夏男家中,隨後發生墜樓事件。夏男到案後供稱,當時賴男獨自在客廳喝酒,他則是去洗澡,洗完後就沒看到對方,不知道對方是墜樓身亡。警方在10樓住家內沒有發現任何打鬥或血跡,在陽台的欄杆上則是發現墜樓的賴男手部與鞋子痕跡,墜落處離大樓建築約3公尺。警方和家屬雖然認定夏男嫌疑重大,但檢方認為沒有確切夏男謀殺的證據,因此在複訊後認為沒有羈押必要,以30萬元交保。至於賴男到底是失足還是被推落,以及體內有沒有藥物反應,都還要再進一步確認。*《CTWANT》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CTWANT》提醒您: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高三男繼承5億房產後同婚死亡 律師點出5大重點:非常離奇
台中市一名高三賴姓男學生繼承了爸爸身後5億房產,沒想到一個多月前過戶完成,才剛繼承完全部資產的他,竟和幫忙處理房產的代書兒子同婚,更在當天結婚後2小時墜樓身亡,讓高三男學生的母親無法接受,出面控訴是謀財害命。名律師林智群也在臉書分享該新聞事件,並點出5大重點,認為整起事件都非常離奇。高三男母親(中)指控和兒子同婚的對象是謀財害命,並表示小孩和對方才見過幾次,不可能突然愛上對方還結婚。(圖/翻攝畫面)高三男學生因爸爸過世成為富翁,沒想到竟和辦理過戶的代書兒子辦理同性婚姻,隨後更在2小時候墜樓過世,整起事件也讓高中男母親認為是謀財害命,並表示兒子前陣子才因暗戀女同學到輔導室傾訴心聲,不相信會和見不到幾次的代書兒子結婚。知名律師林智群就在臉書分享該新聞案例,點出五大重點認為在法律層面是可以多注意,並透露高中生滿18歲就在法規成年年齡,18歲要結婚是沒問題的,但結婚登記需要兩個證人,應該把證人找來確認雙方是否有結婚真意。該高中生之前還暗戀女同學,跟男代書助理(代書兒子)見面兩次就一見鍾情跑去結婚?結婚之後不到兩個小時,高中生墜樓死亡。如果結婚成立,因為結婚期間太短,沒有剩餘財產分配問題。不過婚姻如果成立,配偶還是有繼承權,跟高中生媽媽各分1/2。如果發現是配偶殺害高中生,依法不得繼承。*《CTWANT》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分手後持續開前任車還不繳罰單和稅金 女方用這招送他進警局
桃園市45歲林姓男子今日上午駕車行經復興路與民族路口,巡邏員警卻發現其車輛已被通報侵占協尋,立刻將他攔下盤查,林男見警方詢問還一臉無辜,而員警調查發現,林男駕駛的車輛是以期前女友名義購買,他分手後仍在使用,但多次未繳罰單和稅金,女方聯繫林男無果,一氣之下控告他侵占,林男也被依法送辦。據了解,林男2年前以前女友名義購買該車輛,分手後也持續駕駛,但並未辦理過戶程序,而女方近日頻頻收到罰單和稅金通知單,多次聯繫林男均無果,一氣之下憤而提出侵占告訴。而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警員邱耀志、黃敬宸及警專實習生劉原昊,今天上午9時許巡邏行經復興路與民族路口,劉員以警用小電腦查詢週邊車輛,發現周邊竟有車輛遭通報侵占協尋,員警立刻攔下林男盤查,林男還試圖喊冤,最終仍被依侵占罪嫌送辦。發現侵占車的警專實習生劉原昊表示,這是他首次在勤務中尋獲涉及案件車輛,且實際參與學長查緝及偵辦過程,非常的有成就感,讓今年即將畢業加入警察團隊的他,對於即將面對的工作挑戰有更深刻的認識。桃園警方表示,對於實習生到單位實習,均會指派較有經驗的同仁來帶領,希望透過落實「師徒制」來傳承工作經驗,期待這些未來警界的生力軍,可以為治安及交通等工作做出奉獻,對於劉員的優良表現,將會通報學校做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