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
」 詐騙 遺產 兒子 律師 法院借名登記「因非法定名義人無須繳稅?」 法界提醒多留心免遭國稅局罰款
根據律師執業個人觀察,許多客戶偏好使用借名登記規劃資產,所以借名登記相關的權益及稅負問題越發重要,借名登記依照我國現行法規定下,可能會涉及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及遺產稅問題。首先,依照國稅局認定,個人獲取借名登記土地之售地利益,應列為其他所得申報所得稅。該局舉例甲兄與乙弟各出資共同購買A農地,並約定借名登記在乙弟(出名人)名下,嗣後甲兄與乙弟同意出售A農地,並依二人協議,甲兄(借名人)獲取售地款。針對這筆售地款,國稅局認為,甲兄(借名人)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註1】或許有人會問:個人出售土地不是免稅嗎?但是須注意,依照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所規定,個人出售土地其交易之所得免稅,只限於土地登記簿上之所有權人。而借名人(甲兄)不是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依照現行多數實務上看法,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為借名人與出名人間之債權契約,因此,借名人(甲兄)僅僅取得對登記名義人(出名人,乙弟)終止契約返還土地的請求權。換言之,當出名人(乙弟)出售土地取得價金,屬於債權買賣行為,當出名人(乙弟)將價金返還給借名人(甲兄)時,借名人(甲兄)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更進一步說明,可以參照最高行政法院101 年度 4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說明:出售土地之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係因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已受土地增值稅之核課,為免重複課稅 ,故不再就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而不動產借名行為是因為出售土地移轉登記移轉所有權的行為,故屬出售債權而非出售土地,所以沒有免課所得稅的適用。其次,借名登記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借名登記原因關係終止後,而請求移轉借名土地給實際所有權人時,應向請求登記移轉之土地實際所有權人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當借名人 (甲兄)終止借名關係時,出名人(乙弟)即負有返還所有權之義務,此時,甲兄要取回「借名登記」的土地要申報課徵土地增值稅。最後,借名登記也可能涉及遺產稅的問題,假設借名人 (甲兄)過世,因甲兄生前將土地借名登記在出名人(乙弟)名下,死亡後經由法院判決,該土地屬於甲兄財產,甲兄的繼承人必須把該筆借名登記的土地以「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財產併入遺產, 自判決確定日起六個月內補報遺產稅。【註2】因此,借名登記因為不是法定名義人不用繳稅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或者千萬不要用投機方法,藉由借名登記來規避應承擔的義務或責任,若有需要仍應找專業律師討論才是保障自己的權益的方法。【註1】借名人所獲取之售地利益,是實現債權處分之利益,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以其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 【註2】須特別注意的是,此時甲兄所遺留的是請求土地登記返還的債權,所以課稅標的為「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並非「土地」,所以繼承人無法適用都市計畫法第50條,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遺產稅的規定。
ATM存完錢「忘做這事」慘了 錢沒入帳她急報案…查監控見1幕崩潰
大陸湖北省武漢市1名金姓女子近日到銀行ATM機存款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4萬元),事後發現錢遲遲沒有到帳,報警後才發現,原來錢竟然從機器中「吐」了出來,隨後被後面1名男子取走。拿走錢的男子被逮後表示,當時自己有急事,本來是打算找時間歸還,但仍被警方依法進行處分。綜合陸媒報導,金女聲稱,當時她拿著1萬元現金到ATM存款,使用的是無卡存款功能,可存款後過去了1個小時,銀行帳戶內的餘額卻遲遲沒有變化,於是就報了警並返回銀行查看,這才知道由於自己疏忽大意,當時存款後並沒有確認就離開了。監控畫面顯示,在金女離開後,這筆錢又被ATM機吐了出來,剛好被1名男子看到,就把錢取走了。後來警方找到該名男子,他立刻承認此事,並表示當時是著急接孫子,想著後面找時間返還的消息曝光後,有網友說「如果沒抓到可能就是另外一個說法了,說接孫子都是藉口,當時完全可以報警或者交給銀行工作人員」。也有人認為,「不管怎樣他還是歸還了,而且又不存在主觀盜竊,屬於是撿錢」。然而從法律角度來說,無論男子有何種理由,他拿走了不屬於自己的錢,從法律上講就是非法占有。
鄭文燦涉土地弊案首開庭!他暴瘦身影曝光喊委屈 絕口不提袋子裝啥「又說心中已猜到」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土地開發收賄500萬元,桃檢偵結後依法將鄭文燦等11人起訴,並對鄭求刑12年。桃園地院19日首度開庭,鄭文燦堅不認罪;開完庭後鄭準備離開,現場媒體關心「怎麼瘦了一大圈?」鄭則苦笑回應,「都在為案情忙碌,可見我有多委屈」。其間,法官對於2017年9月14日在市長官邸收賄的過程深入追問,鄭始終避談廖留在官邸的黑色提袋內是否為現金?但表示心裏已猜想裏面裝了什麼東西。鄭文燦今天在法院準備程序庭時,鄭文燦否認涉案,指檢察官求好心切而誤會,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圖/報系資料照)鄭文燦今日9點18分現身,身形與以往比起來明顯消瘦,不僅瘦了一大圈,還看起來更年輕,他穿著黑色夾克、戴口罩,並在律師陳永來陪同下進入法院,面對記者提問他全程不發一語。鄭文燦涉嫌在任職桃園市長期間,透過「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收賄500萬元,檢方日前偵結起訴鄭文燦等11人,對鄭求刑12年;桃園地院19日首度開庭審理,而這也是他獲釋112天後首度現身。法官在庭上深入追問鄭文燦在2017年9月14日晚間廖俊松父子前往官邸送500萬現金的過程,鄭文燦表示,當時和廖俊松在官邸會客室單獨見面,並不清楚廖的兒子是否到過官邸;雙方談話不到10分鐘,廖俊松一直吹噓「台塑的事都可以找他」!雙方並未談到任何有關土地開發的問題。鄭文燦說,隔天上午他到會客室檢查是否打掃乾淨時,發現一個黑色提袋留在會客室,由於前晚和廖俊松碰過面,研判是他留下的,因此未打開,先放在官邸櫃子內並通知廖俊松前來取回,但廖只說「好!好!好!」卻一直未領取。法官又追問,廖俊松一直沒來取回黑色提袋,是否擔心裡面是水果或餅乾,可能腐壞或逾期;又為何不以郵寄的方式交還;還有為何不交給政風室?鄭文燦回應,黑色提袋裡裝了什麼東西?他心中已猜到是什麼?如果交給政風室,因為廖一直對外吹噓是台塑的人,擔心影響台塑形像,且當時他已準備尋求連任,所以才想直接交還給廖。鄭文燦說,後來他得知廖俊松的兒子是廖力廷,經過多方連繫後,2018年5月21日利用北上開會順道把黑色提袋送到廖力廷位於台北市泉州街的家,且當時是他一個人親自送交廖力廷,並告訴廖力廷這是他父親留在官邸的東西。桃園地檢署以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受500萬元賄款及600萬元未申報之政治獻金,雖然他堅稱是對方把錢裝進黑色提袋「丟包」在官邸,且事後已返還,但檢方查出送進官邸的是「9分紙鈔帶」捆的,鄭文燦退的卻是「橡皮圈」捆,不僅打臉他不知情也未打開包包的說法,檢方還在羈押後於他的住處主臥室邊柱旁的暗櫃內,查扣逾678萬現金,因此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不過鄭文燦表示,自2014年12月25日擔任桃園市長就全心全意投入市政工作,要處理的市政建設複雜而且多元,因此,依法行政、廉能有力,就是自己堅持的原則,8年桃園市長任內,桃園市的進步非常顯著,市民的幸福感不斷提昇,歷次民調的滿意度都很高,並且多次得到五星級市長的肯定。如果沒有足夠的抗壓性,不可能把桃園市政做好。身為公務員,公正處理政務,更不可能接受賄款。鄭文還表示,自己內心有委屈心中也有真相,相信檢察官求好心切,但檢察官是人不是神,相信是求好心切誤會自己,希望法院公證審理,還自己清白。鄭文燦也語帶哽咽,說自己是拚命三郎,自己擔任市長時,從沒好好跟太太、孩子好好吃飯,對他們感到非常虧欠,也不可能被區區金錢收買。鄭文燦最後強調,尊重司法,也相信經由司法公正的審理,可以洗刷冤屈、還我清白。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店員偷喝養樂多!手搖飲老闆告到底「我要立威」 1瓶代價9萬元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及許姓男子在手搖飲店工作,不料2人竟偷喝店內的養樂多,被龔姓老闆發現後提告。庭訊時,手搖飲店老闆直言「養樂多1瓶價值新臺幣18元,我沒有調解意願,我要在我店裡立威」。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林女、許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換算下來,偷喝1瓶養樂多的代價高達9萬元。判決書指出,林女和許男為台中某手搖飲店員工,2人卻偷喝店內的養樂多,遭龔姓老闆提告。雖然2人事後皆坦承犯行,然而龔男於庭訊時陳稱「養樂多1瓶價值新臺幣18元,我沒有調解意願,我要在我店裡立威,我要以這個案例作為經營飲料店其他店員的警惕」等語,堅持要2名員工受到懲罰。台中地院簡易庭衡以被告2人所犯業務侵占罪之犯罪情節,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顯可憫恕,且所犯為6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科處法定最低度之刑猶嫌過重,被告2人所為衡情不無可憫,爰均依刑法第59條規定各酌減其刑。對此,龔姓老闆則說「尊重法院判決,沒有意見」。最終,台中地院簡易庭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林女、許男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另外,被告2人業務侵占之養樂多各1瓶,分別係其等之犯罪所得,既均未扣案,亦未返還告訴人,均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於其等罪刑項下各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孝兒照顧病母10年!4兄弟姐妹不聞不問 律師授3招避免權益受損
一名老母親有5名子女,不過只有一個兒子照顧她10多年,近年她跌倒受傷要花大筆醫藥、看護費,其他4名兄弟姐妹都不過問,兒子雖願意照顧,卻也心有不甘。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曝3招避免讓權益受損。蘇家宏在臉書發文,「一位朋友十多年來跟媽媽兩人相依為命,其他4位兄弟姊妹都已離家打拼(拚)。兩年前母親跌倒受傷開刀,每個月開始要支付龐大的醫藥費用以及看護費用。但其他的兄弟姊妹卻對家裡的狀況不聞不問,送出去的訊息不讀不回。朋友想要一肩扛起,但覺得很不甘願?」蘇家宏表示,醫藥費先用長輩的錢,因為如果未來長輩留下大筆遺產,兄弟姊妹可主張有權繼承,如果自己代墊醫療費等,未來想從遺產中扣還要舉證,「如果母親名下還有財產,就要用母親名下的財產來支付醫藥費與生活費等,在法律上,才會有『公平』的結果。」蘇家宏說,如果長輩沒錢,可以向子女提出請求扶養費的訴訟,「法院會依照母親實際的扶養需求做為計算基礎,如果沒有實際單據,通常也可以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來當作每個月母親所需要的金額。之後也會考量及各子女的經濟能力,決定每個人應負擔的數額。」蘇家宏表示,或是長輩沒錢,也可以子女先墊,再跟其他兄弟姐妹要,「肩負起扶養責任的子女,算是替其他子女『代墊扶養父母的費用』,未來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給付代墊扶養費),依照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請求『返還』替其他兄弟姊妹代墊扶養母親的款項!數額方面,如果沒有實際單據,通常也可以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來計算。」蘇家宏指出,如果長輩有房有錢,不妨給孝順的子女,「母親對於孝順自己的孩子,可以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把主要的房產與財產指定由孝順的孩子繼承,才是真正的『公平』。」蘇家宏強調,「如果你有子女,看到你這麼用心照顧你的父母(他的祖父母),子女也會有樣學樣,未來子女也會照顧你的」,他強調,「有媽媽在的日子,是再多的錢也換不到的。」
罹癌少年太痛苦「每天失眠」 將62萬救命錢全拿去儲值手機遊戲
大陸河南一名16歲少年罹患了惡性骨肉瘤,且已轉移到肺部,痛得他每天都睡不著覺。怎料,他為了玩手遊,將爸爸卡裡的人民幣14萬(約新台幣62.4萬元)救命錢全部拿去儲值。事後,少年坦言,玩遊戲能讓他忘記疼痛、使他獲得快樂,所以才會忍不住花掉這一大筆錢。綜合陸媒報導,上(11)月20日,河南安陽一位父親向媒體求助,提到他16歲的兒子身體狀況相當危急,卻為了玩手機遊戲,瞞著他把卡裡的14萬救命錢全部儲值進去。父親說,因為兒子屬於未成年人,依據當地相關法條規定,是可以合法進行退款申請的,而他聯繫媒體,也是希望透過他人的力量,協助把這一大筆救命錢要回來。報導指出,記者將此事反映給遊戲公司客服後,對方表示願意退款,但只能返還80%,也就是人民幣12.4萬(約新台幣55.2萬元)。當少年被問及為何要花大錢儲值遊戲時,他坦言,自己的腿部長了顆巨大的腫瘤,每天痛得他無法正常入眠,而玩遊戲可以讓他忘記疼痛、使他獲得快樂,所以才會忍不住做了這件事。後來,少年說到,自己已經意識到錯誤,也約定未來不會再發生同樣的事情;父親則安慰兒子,承諾自己無論如何都不會放棄他,一定會想盡辦法把孩子治好。
養孩子2年才知非親生!綠帽尪怒告妻「連聘金一起討」 法院這樣判
大陸海南省瓊海市法院近日公布一起離婚案件,男方發現孩子非親生,於是起訴妻子賠償損失。法院認為,女方行為違反了忠實義務及善良風俗,對夫妻感情破裂存在重大過錯,結合過錯程度、婚內孕育情況及當地習俗,判定她應返還彩禮5萬元,同時按照每月1500元的標準返還男方實際支付撫養費、並賠償2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判決指出,2022年初,原告經人介紹認識被告後確立戀愛關係並同居,同年5月舉行婚禮,原告為此支付彩禮及婚禮費用10餘萬元,同年10月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婚後1週,被告產下一子,由公婆實際撫養。而後女方2次懷孕,但均終止妊娠。因2人婚前缺乏足夠了解,導致婚後矛盾不斷,夫妻感情最終破裂。原告今年向法院起訴離婚。經法院委托鑑定,排除他是兒子的生物學父親。男方要求法院判令妻子返還全部彩禮10萬元、同時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返還其實際支付子女的撫養費,並承擔1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在與原告同居期間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並懷孕,而後隱瞞此重要事實與對方結婚,致使男方誤將該受孕子女視為親生子女予以撫養,破壞了原告對婚姻關係的合理期待,影響了文明和諧家庭關係的建立,給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經濟上和精神上的損害,並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忠實義務及善良風俗,對夫妻感情的破裂存在重大過錯。結合其過錯程度、2人共同生活、婚內孕育情況及當地習俗等情節,判定女方應返還彩禮5萬元,同時按照每月1500元的標準返還原告實際支付撫養費,並賠償20000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中千萬彩券打5年官司頭髮全白 送水工嘆:沒這彩券日子過更好
中國陝西省西安市1名姚姓男子2019年時,購買彩券中了100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79萬元)的大獎,卻遭到彩券行老闆的表哥冒領。經過5年的官司纏訟,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定,中獎彩券歸姚男所有,姚男在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感嘆「要是沒有這張彩券,我的日子肯定過得比現在好。」姚男的彩券被人冒領。(圖/擷取自九派新聞微博)職業是送水工的姚姓男子,在2019年7月17日下午5點左右,向陝西省西安市鄠邑區1家彩券行的王姓老闆,購買2張體彩大樂透,總共10組號碼,王老闆將2張彩券拍照後,傳給姚姓男子確認。當晚開獎後,其中1組號碼中了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4千元),另1組號碼中了1千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75萬元),姚男當即前往彩券行,準備領取實體彩券,並且兌獎。豈料,王老闆這時卻告知他中獎的彩券是別人的,因失誤才把照片發給姚男,姚男因此與王老闆發生爭執。最後兩人協議,由王老闆支付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7萬元),姚男也同意不再追究。同年9月5日,中獎彩券被兌獎,姚男委託律師調查後發現,兌獎的人竟是王老闆的表哥。原來是當初開獎後,王老闆將彩券送至高姓表哥處,並謊稱是另一注中獎民眾一同購買的。經過調查,姚男到彩券行之前,有1位民眾前往該店自選號碼追加投注,不過彩券行失誤打成了未追加,後續等姚男下注時,相同的號碼重新出票,出現在姚男的彩券上,讓他中了100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79萬元)。自2019年9月姚男發現彩券被冒領之後,他委託陝西本隆律師事務所的喻勝修律師,對王老闆及高姓表哥等人起訴。2021年10月28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將彩券判為姚男所有,此後姚男展開追回獎金的訴訟。姚男將王老闆夫婦、高姓表哥,以及陝西省體育彩券管理中心告上法院,請求法院院命令高姓表哥返還獎金。2024年3月15日鄠邑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將獎金判給姚男,高姓表哥不服上訴至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但未提出新證據。2024年7月30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高姓表哥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勝訴後,姚男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提到,自己做送水工已經快10年,過去經常到王老闆店裡買彩券。在法院為自己維護權益的5年來,他的日子並不好過,更表示「這幾年,一場場官司把我累得血壓和血糖都高了。」近日姚男再度受訪,他向陸媒《海報新聞》表示「要是沒有這張彩券,我的日子肯定過得比現在好。」更說「這幾年弄得特別憔悴,特別狼狽。5年開了7次庭,有時候我在床上睡著,自己就坐起來了。」姚男也感嘆,2019年時他1根白頭髮都沒有,現在已是滿頭白髮。
失色彩虹村1/文創團隊被誣為潑漆「黑衣人」 文化局報警抓14人警局過夜
台中知名景點彩虹眷村因榮民住戶黃永阜為排遣時間,在原本準備拆除的老屋上作畫,成為國際景點,創下一年百萬餘人到訪人潮。孰料2022年時,彩虹爺爺背後團隊「彩虹文創」遭台中市府文化局無預警拒絕續約,團隊無奈之下依合約將眷村牆面進行復原,卻被文化局控告毀損、要求賠償150萬餘元,如今民事、刑事一審台中地院卻均判文化局敗訴。彩虹文創團隊也出面痛批文化局利用權勢潑髒水,明知牆面彩繪為團隊創作竟誣指工作人員是黑衣人洩憤潑漆,還將團隊14人全扭送警局過夜。彩虹爺爺黃永阜1924年出生於廣東台山,曾參加過古寧頭與823戰役,2007年得知鄰近眷村及周邊房舍面臨拆遷,遂以油漆作畫住家與鄰近壁面,繽紛童趣畫風引起社會關注,曾入選國際知名旅遊指南孤獨星球(Lonely Planet)「世界的秘密奇跡」最值得探訪景點,2024年初以101高齡辭世。彩虹文創股份有限公司挨告後,民事與刑事一審判決皆被判無罪,也讓執行長魏丕仁終於一吐怨氣。(圖/黃耀徵攝)拿出一審的判決結果,彩虹文創執行長魏丕仁一吐怨氣表示,終於有個結果能向大眾澄清當年被惡意抹黑的事實。魏丕仁表示,自己出身眷村,長年支持復興眷村文化,直到發現台中南屯區馬祖二村、干城六村等眷村準備進行拆遷工程,偶然發現緊鄰在眷村旁,但實際上卻非眷管範圍的彩虹眷村,因此與當年高齡已約90歲的榮民伯伯黃永阜結識,在照顧黃永阜的過程中,意外發現黃永阜儘管從未學過繪畫,但其筆下的畫作卻生動活潑,頗富童趣,加上黃永阜有將畫作版權出售的意願,魏丕仁見狀當即表示願意出資百萬餘元買斷黃永阜從前與未來的所有畫作版權,向法院公證後,於2015年成立彩虹文創公司,更一肩挑起照顧黃永阜生活起居的責任。魏丕仁指出,彩虹眷村的彩繪先是由黃永阜從自家居住附近的牆面與巷弄開始,原本僅有一小區域,隨著團隊成立與進駐,逐漸擴大彩繪範圍,卻在2017年時由於眷村房屋老舊不堪使用,隨時有崩塌風險,台中文化局派人前往翻修屋瓦,但其所施作的施工與翻新,卻直接將泥作覆蓋在爺爺原本已彩繪完成的牆面上,造成爺爺的原畫牆面毀損至少8成以上。隨著施工完成,原本的彩繪牆面已消失殆盡,而黃永阜爺爺也因年事已高,無法再負荷爬上爬下的彩繪工程,團隊為讓牆面重回彩繪樣貌,將爺爺的畫作以1:1投影方式投射至牆上,以爺爺的畫作為基礎,加上五彩繽紛的底圖,投入大量人力日夜趕工,從而形成如今大家所熟悉的樣貌。魏丕仁拿出過往團隊彩繪照片表示,黃永阜因年事已高,無法再進行牆面彩繪,自從原有彩繪牆面遭補強工程覆蓋後,就改由團隊接手以爺爺創作為基礎進行彩繪。(圖/當事人提供)而團隊在2017年被時任文化局潘姓科長說服,以黃永阜爺爺的名義,同時委託由魏丕仁所創辦的彩虹文創全權代理,與台中市府簽下時長3年的認養維護契約書,契約中明訂團隊得免費享用場地,惟相關水電、網路等所需費用與設備均需由團隊負擔,並須向市府繳交一年60萬元的認養費用,同時若因契約期滿「必須將房舍恢復原狀」後返還於市府,並未針對牆面彩繪有過多規範限制;相關契約於2020年期滿後,再度續約至2022年7月31日,然而彩虹文創團隊依約定於2022年6月契約期滿前一月向文化局表達有意願續約時,文化局卻表示須向上層討論,隨後再也無下文,直到同年7月24日無預警接獲媒體表示接獲市府通知,團隊不會續約。魏丕仁痛批,他們早在契約期滿前一月就已向文化局表達有續約意願,孰料文化局從未給過正面答覆,還在契約將期滿的前5日透過媒體單方面要求團隊在5日內必須全部撤出,讓他們措手不及,但也只能遵照市府意願著手搬離撤出,同時依契約規定將牆面彩繪覆蓋,從而讓房屋恢復原狀。魏丕仁痛斥,離譜的是當初契約明明黑紙白字寫明,房屋交還市府時需要恢復原狀,他們只是依規定在做復原行動,卻突然收到市府寄出一紙公文,要求他們「返還房舍時須保持彩繪牆面現狀」,不但被指出是不滿未續約「黑衣人潑漆」,事後還將團隊14人全數依毀損罪現行犯逮捕,在警局過了一夜才被釋放,因此被迫走星光大道,讓他們名聲全毀。魏丕仁對此強調,團隊每年投入約百萬元經費對彩虹村進行維護整修,針對破損牆面定期進行補修與重繪,而台中市府文化局「一直知情」,且從未提出相關異議,卻在契約期滿時被文化局反咬「惡意潑漆破壞」。如今文化局控告魏丕仁等毀損與求償150萬元的民刑事訴訟,一審文化局均敗訴,讓魏丕仁終於一吐怨氣,痛斥文化局對他們進行長達2年的霸凌與抹黑,怒要台中市文化局「還他清白」。對此,台中市府文化局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加以回應。
超商內形跡可疑被鎖定 蘆洲警秒識破車手埋伏逮人
蘆洲分局龍源所所長林裕益5日前往八里區龍米路一段一處超商購物時,發現男子形跡可疑,察覺有異並通報線上警力到場埋伏,當場逮到於超商內面交的詐騙車手29歲吳男,並查扣相關罪證,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林裕益發現吳男於超商內整理交易憑證、空白文件及工作證等資料,疑似為詐欺車手,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於上述地點埋伏,見其前往被害人住家交易完下樓後立即上前盤查,吳男自知難逃法網坦承犯行,警方當場起獲智慧型手機1支、工作證、空白憑證收據1份及新台幣150萬。據了解被害人是在9月於臉書上看見假投資廣告,被詐團以話術慫恿,下載假的投資APP並要求面交進行投資,以現金儲值方式或匯款至指定帳戶,所幸眼尖員警剛好於超商購物察覺有異才讓民眾免於受騙,逮到犯嫌後也將面交款項返還被害人。蘆洲分局龍源所所長林裕益呼籲,投資理財應透過正常投資管道進行操作,切勿輕信社群網站廣告或其他資訊,或以私訊方式進行匯款、面交投資,避免遭受詐騙,也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
恐怖房客深夜狂打70通電話騷擾 質問房東「為何我房間有蚊子」
近日一位網友表示,家人遇到一位恐怖房客,深夜打了70多通電話,只為了質疑,「為何突然有一隻蚊子飛進我住的屋內」、和為什麼手機突然無法使用等問題,「這個房客言行已不是常人可以理解。」原PO在臉書社團《房東互助會》發文,家人出租前標明4點,「禁寵、禁煙、 現況出租,準時繳租」, 一位恐怖女房客看了房間表示想租。簽約後,房客卻說,「租房就有權利要求屋內什麼東西需要及不要,房東就要配合。」還開嗆,她十年換了2、30個房東,她不會不懂租屋。數日後房客入住,原PO表示,「接近深夜傳訊抱怨社區及住屋處一些問題,隔日早上家人看到訊息後回覆告知,可以約時間過去看看。房客完全不接受家人過去查看,但每天不斷抱怨相同問題,並說住得非常痛苦、每天都睡不好。」原PO說,房客強調她不會搬走,還要揚言要輕生,「家人聞訊,立即聯絡房客契約留下的緊急聯絡人,但發現電話是假的,也就是一開始租客就有計劃留假訊息!之後立即報警並去電詢問1925安心專線,雙方的回覆都是只能等事情發生後再處理。」不僅如此,房客還猛打電話,質問為何突然有蚊子飛進屋內,手機為何突然無法使用等,原PO指出,「當時家人因在外出差,隔日需早起,怕關機鬧鐘不會響,因此將手機關靜音並放置離床鋪較遠的地方,隔天一早發現從凌晨三點多一直到早上總共斷斷續續來電70多通未顯示號碼的電話,之後突有一個顯示號碼的陌生室內號碼來電,家人接了之後,就是這位房客!」房客表示,「為何半夜不接電話,房東為何不做好服務」,要房東給人真的在外縣市的證明。原PO說,「家人覺得對方根本無理取鬧,斷然拒絕。家人再次詢問對方如果這麼不滿及痛苦,可以返還全數押金,房客可以搬走」,房客還是強調不會搬,依然在深夜狂傳騷擾訊息。原PO表示,「這個房客言行已不是常人可以理解,基於同是在出租房屋,請此群組內如不能接受這樣的房客的房東作為警惕並小心,以免厄運纏身!」原PO強調,「家人已對此人刑事提告,所有對話紀錄不便在此公布。雙方簽約一年、實際租住約兩個月,房客擺明說第三個月沒錢付租金,我們再三協調已返還全數兩個月押金、千辛萬苦地已把房客打發走!」◎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小三要求離婚轉帳535萬賠償 正宮收錢拒辦事遭提告…法院判決出爐
中國福建石獅市日前發生一起婚姻糾紛案件,石姓女子在與「已婚男友」韓男交往後產下一子,為了能與韓男結婚,竟直接找到韓男的原配妻子楊女,表示如果楊女願意離婚,自己將提供人民幣12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535萬元)作為經濟補償,甚至當場轉帳這筆費用給楊女。但一年半過去後,楊女並未如約離婚,石女因此憤而將楊女告上法庭,要求楊女返還這筆款項。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法院認為,石女與楊女之間的「離婚費」約定屬於口頭合同,條件是楊女同意離婚,但女的訴訟請求在法律上無據可依,法理上也無法支持。法院解釋,石女支付這筆120萬元的目的,明顯是為了破壞他人婚姻,這種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此外,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這筆款項的性質並不符合返還的條件,法院最終駁回石女的訴求。除此之外,韓男和楊女雖已簽署《離婚協議書》,但雙方仍處於法律規定的離婚冷靜期內,婚姻關係並未正式解除。這代表著石女的「經濟補償」並未達到促使楊女離婚的目的,因此不構成楊女違約。石女試圖以楊女未履行離婚約定為由,要求返還120萬元,但由於支付行為本身就不具正當性,因此法院認定並無返還必要。在審理過程中,法院還發現韓男在婚外情期間,未經原配妻子楊女的同意,向石女支付了高達600多萬元的款項。根據中國法律,楊女有權對這筆夫妻共同財產提出上訴,並向石女追回。法院本身也主張楊女可以向石女追討費用。
約好出軌「勝訴要賠1800萬」 桃園人妻贏官司1理由卻拿不到錢
桃園一名吳姓人妻與韓姓丈夫曾簽署協議書,約定若丈夫外遇,妻子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並勝訴,丈夫須賠償1800萬元。不過吳女在官司勝訴後,韓男卻拒絕履行承諾,因此雙方再度對簿公堂。近期桃園地方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吳姓女子表示,2020年7月至12月間,丈夫與其他女子發生婚外情,事件曝光後,雙方在激烈爭執中簽下協議書,內容約定若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權且勝訴,丈夫須賠償1800萬元;反之,妻子則須返還價值相同的贈與利益。後續法院也對此案進行判決,判妻子勝訴,吳女便據此向丈夫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履行協議。不過韓姓男子則辯稱,當日未曾在協議書上簽名,且所謂協議書簽名並非出自他手。此外,他強調侵害配偶權案件已和解,妻子無權再依協議書要求賠償。法院審理後認定,妻子雖提供簽署當日的錄音為證,但錄音內容顯示,韓姓丈夫當時情緒猶豫,曾質疑「為什麼要寫」,妻子則回應「敢不敢寫」。錄音中未錄到協議完成簽署的過程,也無法確認簽名屬實。法院指出,雖然吳姓女子拿出丈夫其他文件簽名比對,但法官認為,協議書上的簽名與這些簽名結構差異明顯,無法佐證其真實性。妻子也未能提出其他有力證據,證明協議書上簽名為丈夫所簽。因此法院認為,現有證據無法充分證明雙方達成協議,妻子的賠償要求缺乏法律依據,因此裁定駁回其訴求,此案目前仍可上訴。
人夫砸170萬娶妻「1年後懷孕生子」 一驗DNA大崩潰…提告結局出爐
綠光罩頂!中國河南一名男子花了38萬(人民幣,下同)娶妻,約170萬新台幣,結婚1年後老婆懷孕生下兒子,但DNA鑑定卻顯示沒有血緣關係,氣得提告法院求償,法官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河南許昌市鄢陵縣人民法院公布這起案例,男子在網路認識現任妻子,2人在2022年12月4日結婚,隔年11月20日產下兒子。然而,男子透過DNA鑑定發現兒子非親生無法接受,除了要求離婚,更要妻子歸還聘金和結婚花費共計379869元。法院審理認為,2人結婚是合法的夫妻關係,男子提離婚、女子同意,因此准予雙方離婚。因為兒子不是親生的,男子並非其生物學上的父親,理當由女方撫養,費用也應該由女方負責。雙方雖然已經結婚且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時間少、給付的聘金費用過高,且女方婚內出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男子給予的聘金208800元和首飾,女子應該返還。綜合案件情況,女子應歸還聘金104400元。男子為其生產的費用10894.9萬也應該歸還。由於女方婚內出軌,應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考量應賠3萬元。法院判決,准予2人離婚,兒子由女方撫養,撫養費自理。女子須於判決書生效日起10內歸還聘金104400元和醫療費10894.9元,以及鑽石戒指、金項鍊、金手鏈、金耳環,並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30000元。
行政執行署年終壓軸拍賣! 「開賣即秒殺」拍定總額破億有效挹注國庫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3日舉行年終最後一檔壓軸拍賣會,拍賣物件包括土地、店面、精品手錶、股票外,其中亮點之一莫過於千萬超跑名車麥拉倫570S COUPE,拍賣沒多久旋即全部秒殺,拍定總額達到新台幣1億1,209萬9,908元,有效挹注國庫金源,同時貫徹「五打七安」理念,以提升全民社會福祉。法務部及檢廉機關貫徹「五打七安」理念,全面打擊「黑、金、槍、毒、詐」並關注「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資安」議題,為民眾生活把關,將此概念結合拍賣會,以行動表示守護社會的決心。本場拍賣會亮點之一高雄分署受高雄地方檢察署囑託拍賣2016年9月出廠,排氣量3799CC之千萬超跑名車麥拉倫570S COUPE,該車雙十一拍賣就曾上架,當時因價格因素未拍定,終於在年終拍賣由超跑鐵粉以新台幣396萬元得標。不動產部分則有新北分署拍賣位於新北市永和區福和橋旁屬於河川分區的堤外空地,720坪無人投標最後以抵押權人以底價3600萬拿下;三重區則是有屋齡47年22坪的店面,底價1425萬元,最終溢價277萬以1,702萬1,000元拍定。彰化分署以850萬元價格拍定位於南投縣草屯鎮的2筆土地。臺南分署以595萬9,000元價格拍定位於臺南市新營區的10筆土地及建物。其他分署亦拍定多筆優質不動產。執行署年終最後一檔拍賣會順利落幕,不動產部分總拍定金額共1億683萬7,694元,動產總價則是526萬2,214元,民眾的熱烈參與也讓拍賣會成果相當豐碩,法拍的金額也會落實「罪贓返還」政策,積極填補被害人損害。
蔣萬安拋竹縣市合併 邱臣遠籲考慮地方創稅能力
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4日表示,關於新竹縣市是否該合併,需要考慮民意以審慎評估,台北市長蔣萬安有其看法,給予尊重。蔣萬安3日在台北市政會議時提到《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爭議時,提到台北市白天活動人口遠大於戶籍人口,並點名新竹縣與新竹市也有類似戶籍人口小於實際活動人數的問題,若《財劃法》修法時只以戶籍人口論經費分配,台北市與新竹縣市恐同陷分配不足窘況。此外,蔣萬安進一步喊出,新竹縣市應該要合併,成為「科技重鎮」、台灣第7個直轄市,引發討論。邱臣遠對此指出,蔣萬安的說法自己予以尊重,不過新竹縣市溝通一直很順暢,跨縣市治理平台從交通、產業等一再合作中。他舉例,以新竹市來講,這裡為新竹科學園區的所在地,戶籍人口雖僅45萬人,但經常流動人口將近60萬人,單看竹科從業人數便突破17萬人,為數不小。邱臣遠也說,2023年全國科學園區營業額新台幣3.9兆元,其中新竹科學園區貢獻將近1.5兆元,對於國家的經濟發展居功厥偉,然而伴隨而來的交通挑戰、都市規劃等資源之匱乏,實在有賴《財劃法》修法進一步改善。邱臣遠強調,地方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方式修法勢在必行,其中應合理考量地方的稅收貢獻,以保留部分財源給地方政府,解決地方包含空氣、交通等「外部成本」問題。他建議,中央政府應將所得稅返還機制及財政努力指標納入分配項目,在本屆市長高虹安在任時,竹市府已拜會過立法院表達市府立場,也會持續關注。
邱瓈寬受託孤卻遭背刺提告 友人透內幕疑是小孩生父所為
知名製作人邱瓈寬(寬姐)4年前某謝姓閨蜜重病,托她代為照顧稚子,邱瓈寬將對方認作乾兒子,對他百般照護。不過日前她卻遭乾兒子提告,控訴她侵占護照,此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邱瓈寬應返還護照,全案可上訴。就有友人為她抱屈,指出男孩離開邱瓈寬時年僅9歲,應該是男孩目前的監護人,同時也是他的生父林姓男子,以小孩的名義提告的。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2020年時製作人邱瓈寬受重病的謝姓閨蜜託孤,拜託她照顧年幼的兒子,邱瓈寬將男孩視如己出,更將他認做乾兒子。男孩9歲時,生父林男突然出現,以帶孩子回南部家祭為由,與邱瓈寬約定幾天後會將男孩送回來,邱瓈寬還親自到學校為男孩請假,然而林男竟從此不准她再與男孩見面,將男孩帶離原本的居住與生活環境,林男更對邱瓈寬寄發存證信函通知終止委託監護。此案為民事訴訟,在此之前林男還曾提起刑事訴訟,控告邱瓈寬侵占男孩的護照和玩具。不過因當初林男將男孩帶走時,本來是約好在數日後將男孩送回邱瓈寬身邊,男孩的護照及玩具當然未被帶走,對此去年北檢調查後認為邱瓈寬無侵占之意,該案應為民事訴訟,決定不起訴。邱瓈寬的1名親近友人透露,男孩的生父林姓男子,在謝姓閨蜜過世前,從未出現過,也未盡到作為生父的責任,如今在小孩母繼承母親遺產後突然現身,疑似以兒子的名義對邱瓈寬提告,其背後原意是為男孩福祉著想,還是另有金錢意圖,實在令人懷疑。該名友人更指出,若法院真的判決將護照交還給生父,男孩被帶離台灣的話,其人身安全與權益恐令人擔憂。
竹科男「給零用錢、送房產」娶妻 她因只顧網購、不做家事被離婚…還得賠1189萬
新竹一名在某科技公司擔任處長的男子阿明,年薪可達430萬元,與妻子結婚後,因希望妻子能照顧小孩,每月會提供零用錢花用,還購買數間房子登記在妻子名下。怎料,妻子無心打理家中事務,讓家中堆滿雜物,甚至在他罹癌後分房睡,妻子卻只顧網購衣物,更踹門討要生活費、房產等,讓他氣得訴請離婚。案經法院審理後,判定妻子須返還1189萬。判決書指出,阿明與妻子在婚前就協議由妻子擔任家庭主婦,阿明則負責外出工作,並每月給予妻子家庭所需生活費用,2人也在104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妻子主張,由於新聞常播報虐嬰事件,她拒絕聘請保母,故2名子女自出生至學齡前,均是她全天候親自照料,但她也需要休息時間,所以2人曾協議阿明下班後須共同分擔家事或幫忙看顧子女,且疫情爆發前,她的父母亦會幫忙照顧2名子女。然而,阿明表示,他確實有與妻子協議提供零用金,也購買數間房子登記於妻子名下,但妻子婚後卻無心打理家中事務,亦不為婚後生活付出,除毫不節制地購買衣物、奢侈花費外,對家中環境衛生亦絲毫不顧,於家中各處堆放雜物、不願分擔打掃及清理等家務,以致他工作返家後,仍全責扛起家事負擔,還要負責照顧2名子女晚間的生活起居,造成龐大生活壓力,經長年溝通仍無果。阿明也透露,2人在111年3、4月起即已分房睡,他因癌症化療,致無體力發生性行為,夫妻間性行為次數非常少,一年僅1、2次,於113年更是完全無性生活;妻子又常徹夜未眠,或在電腦前持續購買衣物,更曾踹他房門索討生活費用,甚至要求他交還地契、房契,否則要對他提起侵占告訴。雙方分歧愈演愈烈,在商議離婚過程中,妻子要求他將2人名下之不動產均贈與予她,並表示應由阿明負擔貸款至2名子女成年時,且應將阿明名下之其中一部汽車贈與予她,並每月給付扶養費44,000元,阿明也因妻子獅子大開口的行為,始終無法與被告達成離婚協議。更誇張的是,妻子某天突然更換大門門鎖,讓他無法進入家門,即使報警處理,妻子仍不願開門讓他返家與2名子女相處,逼得他只好在外租屋,2人也分居迄今。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審酌,2人在訴訟過程進行中仍相互攻訐,夫妻關係互動未見改善,妻子也毫無積極有效彌補婚姻裂痕之舉,對分居狀況與原因,亦未提出實質修復姻破裂的具體方法,則對於婚姻破綻事由發生,阿明顯非屬唯一應負責之一方。最後,判准阿明得離婚,而夫妻財產經過計算,法官也判妻子應返還1189萬。全案可上訴。
藤原紀香衰事連連!丈夫排練時面部骨折 公司偷拿4000萬後宣布倒閉
日本女星藤原紀香近期可以說是衰事連連,先是其所屬經紀公司「サムデイ(SOMEDAY)」宣布破產,後續又傳出其丈夫片岡愛之助在排練時不慎受傷,導致面部骨折。而3日又傳出藤原紀香的經紀公司在倒閉前,曾偷拿藤原紀香4000萬日幣(折合新台幣約871萬元)來償還公司債務。根據日本媒體報導指出,其實經紀公司SOMEDAY近幾年的經營狀況就不是很好,就連藤原紀香也表示「如果自己不工作,經紀公司員工和年輕人可能拿不到薪水」,因此在過去一年間,藤原紀香一直在舞台和電視劇間奔波工作。經紀公司SOMEDAY那也有數千萬的演出費用沒支付給藤原紀香。對於經紀公司的倒閉,藤原紀香也提到,先前外界傳聞的時候自己曾詢問公司,但當時公司社長高橋裕則表示僅是「尚未決定」。沒想到在11月27日的時候,高橋裕無預警發布破產聲明,就連藤原紀香本人也表示「沒有被告知任何事情」。除此之外,藤原紀香的丈夫片岡愛之助於11月29日在京都進行排練時,被一塊從7公尺高的木板砸中臉部受傷,後經診斷為上顎和鼻骨骨折。片岡愛之助也對外表示自己將暫時退出歌舞伎演出,準備好好靜養。但在3日,傳出藤原紀香經紀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前,經紀公司社長盜用了藤原紀香存放的4000萬日圓。這筆錢是藤原紀香為了舞台製作,向相關企業募集了臨時資金。這筆臨時資金理應再舞台結束後返還給投資企業。沒想到就是在這段過程中,這筆費用竟然被經紀公司SOMEDAY的社長挪用拿來償還公司債務。而更令人髮指的是,藤原紀香在得知此事後,經紀公司已經進入破產程序,依照日本法令而言,經紀公司可能沒有法定的賠償義務。而目前雖然經紀公司已經破產,藤原紀香的所屬經紀人還是陪著藤原紀香四處向合作企業道歉。
富商猝逝隔日妻領光遺產秒花掉一半 遭婆婆怒告…她下場慘了
婆媳因為遺產問題鬧上法院!一名邱姓富商意外猝逝,妻子竟在他死亡隔日跑去ATM領光戶頭裡的472萬元,還火速花掉273萬元;不過邱母才擁有遺產繼承權,發現媳婦行徑相當不滿,怒告她詐領遺產求償,雖然媳婦已歸還198萬5081元,最終媳婦仍被判得賠償婆婆273萬元。據判決書,邱母主張兒子在2021年11月死亡,媳婦當時已就兒子的遺產拋棄繼承,自己是兒子唯一繼承人,但兒子猝逝隔日,媳婦將兒子戶頭裡的473萬元,分別以匯款450萬元到自己帳戶和提領現金22萬元,且火速花掉273萬4919元;邱母指控媳婦侵占她原本要繼承的遺產,扣除媳婦歸還的198萬5081元,依民法第184條1項《法律關係》提起訴訟,求償補齊她本該繼承的遺產金額。針對婆婆的指控,媳婦則辯解,自己急忙領錢是為了支付亡夫的喪葬費43萬9980元、靈骨塔位費用35萬元、宜蘭縣冬山鄉農會貸款6萬5千元、宜蘭縣五結鄉不動產貸款7萬5千元、丈夫欠下的工程債款30萬元,以及丈夫作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住宅火災保險費2533元,及2020年的綜合所得稅為150萬2406元。媳婦總共花費273萬4919元,都是為了幫婆婆償還繼承債務。不過邱母提出證據,稱媳婦支付的費用全是侵占兒子遺產,並非對方所謂的還債,挪用遺產前也並未告知;而媳婦認為自己挪用遺產只是為了替亡夫還債,且剩下的錢也都有匯款歸還婆婆,不算構成侵權行為。雖然經過法院調查,媳婦挪用亡夫遺產是為了支付喪葬費、保險費及清償債務,但依照法律規定,邱男死後遺產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因此媳婦擅自提領472萬元已屬故意侵佔婆婆的繼承遺產、侵害婆婆權利,依法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邱母控訴媳婦沒有出錢辦理邱男後事方面,法官則認為,既然媳婦支付丈夫邱男喪葬、塔位費用,且償還丈夫生前欠下的債款,向遺產繼承人的婆婆請求自屬有據,而媳婦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向婆婆請求返還273萬餘元,應屬有據。除此之外媳婦也因為侵占婆婆遺產,刑事庭已認定媳婦有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儘管媳婦辯稱是替亡夫還清債務,她提出的辯詞與侵占行為不同,在媳婦領錢當下就是完成侵占行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