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期
」 追溯期活人裝箱!4惡煞痛毆棄被害者致死 兇手27年後「良心發現」躲過追溯期
新北市樹林區1996年發生殘忍命案,呂姓男子不滿邱姓男子追求自己的張姓母親,找來簡姓同學、簡父幫忙談判,簡父還帶著廖姓友人助陣,雙方一言不合、爆發衝突,4名惡煞聯手痛毆邱男,還將活著的邱男裝進木箱中,丟棄在桃園市龜山區致死,而呂2023年初良心不安供出案情,但已過追溯期,桃園地檢署只能給予不起訴處分。據了解,張女當時經營麵店,邱男對她心生情愫、苦苦追求,呂男不滿向簡姓同學訴苦,簡則央求父親勸阻,雙方約在張女經營的麵店談判,最終演變成肢體衝突。4名惡煞聯手痛毆邱男,邱男被打到奄奄一息,央求在場人帶他送醫,簡父等人竟將他裝進布袋戲偶的的木箱,再將木箱丟棄到萬壽路的坡坎,邱男則在木箱內身亡。邱男的遺體直到當年6月才發現,但因屍體嚴重腐化,當時檢警無法確認屍體身分,4名兇手也躲了27年都沒被發現,直到呂男2023年初良心發現,向警方供出案情,全案這才水落石出。但該案追訴期在2018年3月25日就已屆滿,近日給予不起訴處分,但4名被告中中有3人已離世,僅剩簡父還在人間。
陳敏薰買官洗錢案追訴時效過了!陳水扁判免訴 北檢提上訴:法官算錯時間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涉嫌與妻子吳淑珍共同洗錢1000萬元,由於扁因病停審,致案件拖延超過16年,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本案犯罪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決免訴。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法官時間「算錯了」,21日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北檢認為,目前扁有3案停審中,若本案獲判免訴成功,恐將影響其他3件停審案,扁可能繼續以「拖字訣」將3案都拖過追訴權時效獲免訴判決。最高檢20日特別邀集台灣高檢署、北檢開會討論,決定由北檢在昨天提起上訴。檢方指控,陳敏薰2004年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欲爭取特定職位,指示祕書將1000萬元支票送至總統官邸交予吳淑珍;珍取得賄款後,扁即運用其職務權限,安排陳敏薰於2004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法人代表身分出任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董事,並經選任為台北101董事長。扁為避免1000萬元資金來源遭查覺,由珍將支票轉交友人分成6筆定期存款進行洗錢。北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扁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這部分時效為2年6月,檢方行使追訴權4年7日,法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月25日,本案追訴權時效應自扁犯罪行為終止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已超過追訴時效,於5月20日判免訴。扁2015年1月獲保外就醫迄今,除本案因追訴權時效完成獲判免訴,另國務機要費貪汙案因《會計法》修法除罪,2022年扁也被判免訴,他另有北院的隱匿國家機密案及高院的教唆偽證案、二次金改案共3案停審中。
懲治台獨分子…中國新規生效 分裂國家罪判死刑「依法終身追責」
為了制裁台獨分子,中國國台辦今(21日)與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共有22條定罪量刑新規範,「分裂國家犯罪」最高刑是死刑,即日起施行。這場聯合發布會在昨(20日)下午臨時通知,直到今天會議前5分鐘才放與賄人員桌牌,出席的人員包括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馬岩、最高檢第二檢察廳重大犯罪偵查應用副廳長張慶彬、公安法制局副局長孫萍和司法部律師工作局長田新。分裂國家犯罪最重可判死刑。(圖/翻攝自微博)陳斌華指出,當前台海的形式複雜嚴峻,民進黨當局頑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大肆宣言台獨分裂謬論,妄圖以外謀獨、以武謀獨,嚴重違背島內主流民意,嚴重破壞台海和平穩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絕不容忍和姑息涉獨的頑固分子。陳斌華宣布,根據《反分裂國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總體要求、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序規範等作出具體規定,為依法嚴懲「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提供明確指引,堅決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至於追溯期,孫萍解釋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最高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期限15年,分裂國家犯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犯罪的追究期限是20年。如果情節特別惡劣嚴重,即使過20年追訴期限,按照法定程序,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以後,可以依法起訴,「無論他們逃到哪裡,將依法終身追責」。
補習班老師爆性騷女學生「社會局認定違法」 黑歷史曝光
台北市一名補習班的老師被指控,利用家長的信任,多年前性騷擾女學生,要求對方到家裡幫忙照顧小孩,企圖強吻,或強迫雙手緊扣,由於被害人當時年紀小,不敢聲張,直到成年才敢說出真相,而這間補習班的黑歷史也曝光,令當地居民質疑背後來頭不小。據《三立新聞》報導,身為家族經營補習班的小老闆,會幫忙教會募款,卻被指控多年前性騷擾未成年的女學生,他帶就讀高一的回家,趁機想強吻,還趁單獨看電影或開車時十指緊扣,事後傳簡訊追問:「我們出來玩的細節,你不會全都跟阿嬤說吧?」家長淚訴,女兒從小在該補習班一條龍上課,與小老闆建立起信任,比朋友更加親密,沒想到對方對相關指控一概否認,還傳簡訊威脅,要女兒出去打工見世面,而不是製造自己的流言蜚語。男老師駁斥指控。(圖/三立新聞提供)社會局調查後,認定該名老師已經違反兒少法,但他卻持續在校園當志工。家人自責又心碎,但案件已過追溯期,只能提民事訴訟討公道。事實上,這間補習班過去問題一堆, 2019年曾向市府申請加入準公幼,因師生比規定不符遭撤銷契約,去年再度申請,但明明該名老師被教育局認定行為構成性騷擾,資格卻沒被撤消。不只如次,補習班2016年起因違建被開罰上百萬,超收學生及體罰部分,教育局派股長了解,怎料先是時任監察委員高鳳仙糾正北市府議處相關人員,遭質疑強力護航;到園方稽查的教育局股長被以「侵入民宅為由」,帶回警局4個多小時,派出所長事後還發函認錯,讓當地居民質疑,業者背後有人在撐腰。《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無名屍想回家1/負氣逃泰29年 高雄男命喪異鄉恐「屍骨無存」
高雄市56歲羅姓男子於1995年因《票據法》遭到判刑,他不願服刑潛逃泰國,並在當地經營餐廳,卻於1月中猝死身亡,泰國警方僅在其身上發現一張假護照,羅家人想接他回來,但泰國警方無法確認羅男為台灣人,恐將他依無名屍處理,與其他遺體一同火化,羅男母親幾乎哭瞎眼睛,希望外交部能幫忙讓兒子落葉歸根。據了解,羅男29年前與當時的女友說好共同開店,並以本票向女方母親商借100萬元,這筆錢交由雙方平均分配,女方母親明知道他僅拿一半,卻仍向法院索討百萬全額並成立,羅男一氣之下離開台灣、遠赴泰國,在當地摸爬滾打後站穩腳跟並經營餐廳。羅姓男子出走泰國近30年,在當地摸爬滾打站穩腳跟,卻在1月中猝逝,留給至親無限哀痛。(圖/讀者提供)羅男的通緝身分早已過了追溯期,羅母也時常催促兒子回國,兒子則表示自己的餐廳因疫情慘澹收場,並答應會盡快將泰國當地的事情處理後返鄉,羅母心心念念跟兒子團聚,卻在一月中旬發生悲劇。據了解,羅男在泰國持假中國護照生活,護照上的名字也並非其本名,而他1月14日晚間與朋友聚餐,同住的友人隔日清醒發現他尚未起床,上前查看這才驚覺他已沒有生命跡象,當下已明顯死亡,連忙通知泰國警方前來處理。 消息傳回台灣,羅家人悲痛不已,羅母每日以淚洗面,只希望能將兒子的遺骸帶回故鄉落葉歸根,但泰國警方根據羅男的證件判定他是中國人,不承認其台灣國民身分,也讓羅男的「回家路」困難重重。羅男舅舅表示,他曾為此北上外交部詢問,外交部卻稱此案要交由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協助,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卻稱要由外交部申請,雙方各執一詞讓家人無所適從。家屬期盼外交部能夠居中協助,讓猝逝的羅姓男子能夠落葉歸根,避免在國外屍骨無存。(圖/報系資料照)羅男舅舅提到,羅男的遺體目前被當作無名屍處理,倘若未在規定的半個月內找到家人,其屍骨將依當地規定與其他無名屍一同火化,骨灰再送到寺廟,屆時將是真正的「屍骨無存」。「拜託大家,真的只想要讓他回家。」羅母悲痛表示,她已失去了丈夫,邁入老年又失去愛子,她如今只懇求外交部居中協調,好讓兒子能夠回家安葬、魂歸故土,也寬慰她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對於羅老太太的懇求,本刊詢問外交部是否能提供協助,外交部表示,1月25日接獲泰國警方通知,一名56歲華裔男性羅〇死亡,請該處協助相關事宜。駐處另於日前分別接獲國人羅〇〇家屬及公司同事通知羅君亡故,但當事人姓名等個資和泰國警方掌握的死者資訊不一致。鑒於此涉及當事人及家屬相關權益,為求妥慎,駐處現正透過多方管道查證死者身分資訊,如果經查證確為我國人,將續提供家屬必要協助。有關羅君遺體恐遭泰方以無名屍處理一事,經駐處居間聯繫協調,1月29日泰國警方曾赴駐處出示致驗屍醫院說明函,表示因羅君家屬及駐處正在查核羅君身分,要求驗屍醫院暫勿以無名屍處理,故醫院暫時不會火化遺體。駐處將續與泰方及家屬等就本案保持密切聯繫,確保家屬權益。
孩子都是別人的!6寶爸遭妻「調包精液」怒提告 法官1理由要他全吞了
嘉義一名6寶爸今年與妻子離婚後,向法院主張6名子女全是妻子「借精」生下,與自己毫無血緣關係,經親子鑑定結果確定DNA檢測均不相符,不過由於已逾《人工生殖法》的3年追溯期,因此法官判定6名子女仍視為「婚生子女」,全案可上訴。據判決書指出,男子主張結婚6年多以來,妻子謊騙他「凍精」做人工受孕,怎料胚胎精子卻被妻子調包,生下2名無血緣子女,孩子逐漸長大後,他發現與自己並不相像,一問才得知竟非他親生,當時為了維繫婚姻關係,他簽下了同意書,讓妻子又再進行2次人工受孕,陸續生下4名孩子,但精子仍非他提供。今年男子與妻子離婚後,向法院提出「非婚生子女」之訴訟,認為6名子女與自己並無血緣關係,故否認與孩子們的親子關係。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儘管男子遭妻子「詐騙換精」生下2孩是事實,但已經超過《人工生殖法》第23條第2項規定的3年除斥期;而後續生育的4名子女則獲男子簽署同意書,基於《人工生殖法》之規定,不得以離婚為由提起否認子女訴訟,因此判決6名孩子仍視為「婚生子女」,法律上男子仍是孩子們的父親,全案可上訴。
資深玉女淪「詐欺犯」遭通緝15年期限到 周遊一提她就感嘆:野心太大
過去在台灣戲劇圈,於80年代拍過多部知名電視劇,還是早年中視當家花旦之一的女星宋岡陵,是當時叱吒電視圈的當紅女星。但她2006年遭控詐欺後,於2008年潛逃出境,現在15年過去了,她的通緝期限將到今年為止,過去挖掘她演八點檔的資深製作人周遊,被媒體問到是否知道她的近況,也做出回應,言談中十分感概。宋岡陵早年演過像是《王昭君》、《天龍八部》等經典台劇八點檔,是老三台時期的知名戲劇花旦之一。後來她在當紅之際選擇走入家庭,嫁給紡織業小開蔡昭倫後,逐漸淡出娛樂圈,幾年過去後,她搖身一變成為商場女強人。從娛樂圈跨足商界,雖然宋岡陵事業再開嶄新一局,不過她的婚姻卻亮起紅燈,最後與前夫黯然簽字離婚。後來恢單的她,持續在商界發展,還曾獲得「婦女創業楷模獎」表揚,但這幾年再上新聞版面,她已被媒體稱為是「通緝犯」,連周遊夫妻被問及她的近況時,都覺得很慨歎。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當年找宋岡陵演出8點檔要角的製作人周遊,被媒體問到,今年宋岡陵15年的通緝追溯期過了之後,有沒有與她連絡,或是知道她的近況?周遊則回應,宋岡陵當年在20幾歲的時候,就開始在演她的戲,2人本來感情很深厚,沒想到後來她紅了之後,就被大老闆搶走、結婚生子,兩人在宋結婚之後,就沒有再聯絡。周遊感嘆,「她就是野心太大,這麼好的一個人。」並坦言得知她出事後,曾打電話試圖聯絡,但都沒回應,至今兩人已10幾年都沒聯絡過。對於今年宋岡陵的通緝期限將至,外界預料宋岡陵應該會回台灣,周遊聽到回應媒體:「她回來的話應該會找我啦,我跟她很好,她都叫我周姊。」
立院再開臨時會 民眾黨呼籲性平三法加重罰則、延長追溯期
立法院今(17)日將開臨時會,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日在議場前召開記者會,表示將針對《外役監條例》、性平三法及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審議,以及因應打詐的《資安法》和《個資法》,持續推動修法工作。立委邱臣遠表示,這次臨時會是針對性平三法來做修法,還有民眾黨團強力主張的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應送到國會審查,至於最近外界非常關注的外役監,民眾黨也有提出相關版本,邱臣遠坦言,過去7年民進黨全面執政,作為國會多數,有些法案就是不排審,光是外役監條例,各黨團及各委員就有25個版本,藍綠兩黨在修法推動上非常消極,民眾黨呼籲針對外役監遴選制度及過程必須要公開透明。至於國人非常關心的詐騙和個資外洩問題,邱臣遠直言,編預算震天響但是效果卻不顯著,行政團隊可以說是最大的詐騙國家隊,目前台灣面臨低薪通膨高房價,年輕人四不一沒有,出門還要怕被車撞,接電話還要怕被詐騙,這就是目前大家生活的窘境,民眾黨也將針對資通安全管理法和個資保護法提出相關修法版本,民進黨天天喊著要做世界的台灣,不希望這只是個口號。立委賴香伶則表示,過去3年多來,執政黨在立法院不斷輾壓小黨,一言堂的態度造成修法上排審不順,重要法案不排,要過的法案在臨時會擠進來,這就是現在執政黨對待民意,最粗暴最傲慢的心態,民眾黨希望在21世紀臺美貿易倡議、性平三法修法和打詐問題上,各政黨務必嚴審、回應民意,而性別三法修法共同原則就是加重罰則、做出權勢性騷定義、延長追溯期,至於行政院版本懲罰性賠償金,若雇主、校長或機關首長為加害人,民事懲罰性賠償金額將提高到3至5倍,民眾黨希望能夠修法回歸單純化,提高罰則、延長追溯期,同時地方政府建立性騷擾防治中心,讓受害者和加害者都能夠了解自己權益,也希望「職場性別平等指標」能夠入法。立委張其祿表示,這次臨時會除了性平三法之外,民眾黨先前所呼籲的21世紀台美貿易倡議必須經過審議,連美國自己都在審議,還有所謂快軌制度,台灣哪有那麼厲害可以不用審,大國跟小國之間經貿協定不可能「只有糖果」,務必要審慎討論,希望執政黨可以懸崖勒馬,也期盼未來國際經貿協定可以制度化。
萬年欠稅大戶2/開戶投資被認定贈與 「蕈菇之父」晚年為欠稅10億喊冤
欠稅欠到下一代的還有,個人欠稅大戶第四名、有「台灣蕈菇之父」封號的林天財,欠稅金額9.59億元。林天財出生台中霧峰,他研究培養出「台灣高溫洋菇」,促使台灣在50、60年代成為世界上洋菇出口第一大國,為我國賺進了不少外匯;不過在他人生晚年屢屢登上新聞版面的卻是欠稅及父子不合等負面新聞。林天財不僅是蕈菇之父,更是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及90年代熱門景點金鳥海族樂園公司創辦人。他人生中最有名的一段是,請到前國策顧問李國鼎為他的靈芝背書、打響名號。靈芝健康產品在1987年時成為直銷的新寵兒,當時較為知名的靈芝企業就是林添財所創立的林園事業,雙鶴傳銷一度找上林天財合作,但沒多久就破局,庫存壓力迫使林天財找上李國鼎,像他們宣傳靈芝益處,間接促成國科會的靈芝大型研究計畫,在國策顧問及媒體的加持宣傳,林天財的鹿角靈芝炙手可熱。1950年,林天財夫婦創辦埔里林養菌農園,靠著賣蕈菇、靈芝發跡致富,可惜晚年卻飽受欠稅之苦。(圖/翻攝自林園公司官網)不過他欠稅起因來自1999年,林天財經銀行行員建議,以3個兒子的名義開戶,並存入2800萬元做投資運用,然而大兒子林克彥卻私下變更印鑑,領光帳戶的錢,事後還舉發林天財業務侵佔判刑6個月,林天財也不甘願再告兒子不當得利;二兒子林克洋的帳戶則是購買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到期再由大兒子林克彥及小兒子林克政無償兌領。然而從2008年開始,卻遭國稅局認定林天財必須繳交贈與稅,被借名的林克洋也因無法舉證錢是父親所有,同樣需課徵贈與稅。林天財畢生努力的財產全遭查封,相當不服氣,2013年已高齡87歲又罹癌的他,還被迫站出來捍衛自己清白,強調國稅局不能僅憑帳戶轉存資金流動,即推定屬贈與行為。經記者調查,目前林天財的林園國際由二兒子林克洋接手,同時也經營谷關明治溫泉飯店;大兒子林克洋則是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董事長,他另一次登上新聞是因林家長年竊佔十分瀑布周邊公有地收門票,但因主管機關不察過了追溯期,於是2014年以徵收土地方式讓自然景觀回歸國有,當時林克彥還拉白布條抗議。新竹關西占地8公頃的金鳥海族樂園,1983年開幕,有遊樂區、游泳池、海獅表演場、水族館等,曾是知名景點,負責人就是林天財。(圖/翻攝自travelking官網)記者致電林園國際、谷關明治溫泉飯店及小兒子林克政的網界電訊科技公司,皆無回應或「不知道!」十分瀑布遊客服務中心則表示,2014年新北市府向林克彥徵收其一小塊土地,主要是觀賞瀑布的平台,免費開放民眾入園參觀,其餘土地仍是私人,「他(林克彥)平時人都在台中,外包給別人經營店家。」而根據公司登記,林天財所擔任的公司董監事職務皆於2021年9、10月間陸續離職,推測林天財應於前年過世。德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詠勝表示,2009年有修正民法繼承編,面對離世親人的遺產有2種處理方式:一是法定的「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度」,二是向法院聲請的「拋棄繼承」。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度下僅以取得遺產為限負擔債務清償責任,不需要從自己口袋拿出來賠,所以最多就是賠掉繼承到的資產,但如果知道負債大於遺產,一般就直接向法院聲請拋棄了。至於為何納稅人已過世,仍年年高居欠稅排行榜首,推測為其後代於舊法時代已申請限定繼承,卻因與國稅局糾紛而未完成繼承手續,故只好繼續掛在帳上至欠稅案件執行期間屆滿才會一筆勾銷。林天財過去也是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的負責人,而後將公司交給大兒子林克彥打理。2010年,新北市府徵收土地要讓十分瀑布的景觀回歸國有免費開放參觀,卻引來業者舉白布條抗議。(圖/報系資料庫)
近期頻爆性騷擾事件! 醫呼籲:累犯應進行精神評估
近期各界頻頻爆出性騷擾案件,政府已經宣示將就3大方向進行整體的機制改革方案,包含跨部會進行性平相關法規總檢討。行政院院本部及僑委會性平委員、身心科醫師楊聰財表示,修法有2個重點要考量,第1是《性騷擾防治法》申訴期限僅1年,考量受害者身心狀況,應拉長追溯期,第2是部分性騷擾加害人可能有精神障礙,若再犯應進行精神評估,並比照性侵犯增加心理治療等處遇。蔡英文要求3大方向改革方案近期政壇、演藝圈、藝文等各領域都出現性騷擾相關控訴,性平議題受到關注。總統蔡英文6日晚間再次向社會表達歉意,並要求行政院長陳建仁率領的行政團隊,就3大方向,進行整體的機制改革方案,包括凝聚跨黨派、社會共識,推動性平法規總檢討及修法,力求在下個會期列為優先法案。楊聰財表示,現行《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規定,性騷擾事件被害人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外,並得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但根據受害者經驗,許多受害者當下驚嚇過大,無法反應,當認知到遭受性騷擾,可能經過焦慮、沮喪等心理路程,或可能認為說了也沒人會相信,因此當進一步提出申訴時,往往都已過了申訴期,因此建議比照《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延長申訴期至10年。楊聰財並指出,許多性騷擾加害人有精神障礙問題,例如特殊性癖好正、觸摸癖、偷窺狂、穢語症等,目前相關處分包含罰款或者刑責。但這類個案再犯風險高,過去統計至少達66%,也會造成被害人數增多。因此他建議,若發現累犯,應接受專業精神醫療評估並接受「處預」,包括輔導教育、心理治療等,可降低再犯率到10%以下。加害者身兼性平委員如何申訴?另外,有職場中處理性騷擾事件的職員,本身就是性騷擾加害者,有「球員兼裁判」之疑慮,恐致受害者噤聲。楊聰財建議,只要是30人以上的公司,依規定都要成立性平調查委員會,受害者可依管道提出申訴,若公司不照規定處理就會被罰。然而,不排除職場「吃案」的可能性,他建議受害者可轉由向警方報案,或是向當地縣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申訴,由政府派員調查處理。
7旬婦報警稱:我生了孩子 警方到場竟發現3具嬰屍!
日本一名70多歲婦人日前打電話向警方聲稱,自己生下孩子,要求警方到現場查看。警方獲報趕往現場,沒想到竟在婦人家中發現3具嬰屍,且遺體已腐敗嚴重,僅剩骨頭,全案目前仍持續調查當中。根據《朝日新聞》報導,日本大阪府大東市,一名70多歲婦女在25日下午2時半左右打電話向警方聲稱「我生了孩子,請你們過來一趟」。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未料竟在婦女家中2樓和室的衣櫃中發現1個大型的黑色塑膠袋,裡面包著3個較小的塑膠袋,而每個小塑膠袋內竟都各有1具嬰兒屍體,總共有3具。根據警方調查後發現,塑膠袋內的嬰兒屍體被毛毯以及塑膠袋層層包裹,且遺體腐爛嚴重,僅剩骨頭,難以辨別性別與年齡。婦女在警方訊問時則表示,這3具嬰兒屍體是自己數十年前生下的小孩。而警方目前將此案訂定為屍體遺棄罪,將會對於婦女一家人一一進行訊問,並將3具嬰屍送至驗屍官進行相驗,查出確切死因及嬰兒性別,全案仍持續調查當中。不過根據日本刑法規定,屍體遺棄罪嫌追溯期僅3年,如確定嬰兒死亡時間已超過數十年,屆時恐怕無法起訴當事人。
快過追溯期…警憑1滴血偵破「16年竊盜案」 嫌犯脫口認罪:不想演了
一名郭姓男子16年前在新北市中和區犯下竊盜案,打破路邊轎車的車窗,取走車內的財物,變賣換得4萬元現金,眼看距離追溯期只剩4年期限,不過郭男當年在犯案時,不小心劃傷手指,一滴血滴在汽車椅墊上,時隔多年,警方靠著血跡採集DNA破獲這起案件。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無業的郭男2007年10月間在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上閒晃,看到一輛轎車停放在停車格內,竟心生歹念,徒手擊破車窗,拔取車內音響、觸控螢幕,並搜刮零錢和鈔票,事後變賣所得4萬新台幣左右。由於當年監視系統沒這麼發達和密集,警方無法完全掌握嫌犯的特徵和樣貌,也未在車內採集到相關指紋,然而郭男在破壞車窗後,拔取車內音響同時,不慎劃傷手指,流下一滴血在汽車椅墊上,鑑識小組採集相關血跡,仔細保存至今。警方憑著血跡的DNA展開調查,認為郭男涉有重嫌,並得知當事人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中,今年4月13日前往借訊,結果郭男驚訝之餘,直接脫口「我不想演了」,坦承犯下竊盜案,全案宣告偵破,將他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二膽島士兵遭通緝 傳他向中方表示不願回台灣
金門二膽島上兵陳嘉壎自3月9日離營,距今已過了18天。金門地檢署17日時依《陸海空軍刑法》將他通緝,追溯期為20年。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今(27日)進一步強調,該陳姓上兵確認是「逃兵」,軍中不允許再出現第2位,柏鴻輝更表示,在戰時逃兵是要判死刑的。26歲的陳嘉壎在金防部所屬烈嶼守備大隊二膽守備隊擔任伙房兵,3月9日早點名時,他人已不知去向,後來才發現他疑似企圖穿救生衣游到對岸中國,游到一半時因體力不支遭中國海警救起。目前確定他人在中國,而據金門立委陳玉珍透露,陳嘉壎向中方表示不想回台灣。金門地檢署17日時判定他為故意逃兵,將其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第1項「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者」以及同法中第40條第1項「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超過6天」正式將他通緝,通緝時效達20年。今天的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質詢上,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向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問起陳姓伙房兵案件進度。對於他是否真的是自己穿救生衣游向中國,柏鴻輝回應道,這需要等陳嘉壎親自說明,並經國防部調查後才會向外界公布。而陳嘉壎何時會被遣返回台,柏鴻輝表示目前由陸委會等相關機構和中方協調中。柏鴻輝也進一步表示,陳嘉壎被判定是逃兵,金門地檢署已對他發布通緝。對於林靜儀指責國防部對這逃兵案態度不夠明確,彷彿是在幫陳姓伙房兵的逃兵行為找藉口,柏鴻輝回應,國防部一直據實以告,陳姓伙房兵有可能觸犯的罪名以及需要負的刑責也都有公布。他最後強調,已經向各部隊宣導,不容許再有第2個陳嘉壎。也告誡眾人,戰爭時期若是敵前逃亡就得被判死刑。
昔台南角頭成菲國軍火大盤商 陳建寧遭上手銬腳鍊押解返台
台南角頭陳建寧2001年間犯下擄人勒贖案,遭判刑後於2006年潛逃菲律賓多年,未料竟成軍火大盤商。刑事局與菲國警方攜手合作,在本月1日、發動2次搜索逮捕陳建寧和其侄子以及1名製毒師等4人,破獲小型軍火庫,查獲85把長短槍及超過6千發子彈。刑事局國際科派出中高階警官赴菲引渡,今天下午陳建寧被上手銬腳鍊搭機抵台。警方表示,台灣警方與菲律賓合作,先於本月1日在馬尼拉地區馬卡蒂市,將潛逃22年的陳建寧等4人逮捕,陳建寧落網時,包括他的親姪子陳姓少年以及1名製毒師等4人全被抓,員警還從陳姓少年身上查獲5把手槍;20日警方又在當地一處公寓內搗破該集團軍火庫,查獲85把各式長短槍,包括6把衝鋒槍及彈藥,數量多到可供應一支特種部隊使用。菲國司法機關審量陳建寧在菲國境內短期無其他犯罪事證下,依法緊急將他驅逐出境。針對陳建寧遣返一事,刑事局透過國際科科長李泱輯率領多名幹員赴菲引渡陳建寧返台,今天中午陳建寧在菲國警方戒護下、戴著手銬前往馬尼拉機場登機,我方警察則在我國華航班機上將陳嫌逮捕,華航班機稍早在2點半左右抵達台灣桃園機場,陳建寧交由台南市刑警大隊帶回歸案。 刑事局國際科長李泱輯指出,去年12月間收到情資,陳建寧6、7年前自其他地區前往菲律賓從事博弈洗錢行業,之後又吸收其他來自台灣的逃亡通緝犯進行毒品、槍支走私及詐騙犯罪。警方將情資轉給菲律賓警方,台菲共組專案小組,經過數個月跟監,順利逮捕陳建寧等人。此外,陳建寧在台灣因擄人勒贖遭通緝,追溯期限到明年10月,陳建寧為能留在菲律賓還找小弟在當地對他提告等,製造訴訟以便滯留菲律賓,此次能順利將陳建寧押解回台,也感謝菲律賓司法當局協助排除困難。
高雄假警察強上按摩女 逃亡17年才投案「2罪已過追溯期」
高雄一名男子2004年假冒警察,威脅按摩店女員工和他發生關係,否則要以「無照營業」將她移送法辦,得逞後開始逃亡生活,只能從事工地的工作,因被通緝壓力大到罹患憂鬱症,直到17年後才自行到案,稱想和對方和解,但金額談不攏破局,判決結果曝光。判決書指出,男子在2004年11月15日晚上8時許,在高雄市苓雅區一處按摩店,假冒是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鼎金派出所警員,脅迫女員工和他上床,否則要移送警局,女子不堪受辱,向派出所報案,結果發現根本沒有這個人,警方將案件報告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沒想到男子卻開始逃亡,開庭屢次未到,時隔近17年,今年5月3日才自行到案,並坦承犯行,表明想和按摩店女員工和解,女方要求每月給付3萬元,分48期共144萬元,但男子僅願意賠償30萬元,雙方調解條件差距太大,因此未能達成和解。男子威脅要將女員工移送警局。(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法院審酌,男子高職畢業,從事工地弱電工作,有一耳失聰、過敏性鼻炎和腰痛等健康狀況,在長期被通緝的壓力下,習慣靠酒來解決情緒低落和失眠問題,患有長期性憂鬱,欠缺理性思考與壓力因應策略。綜合相關事證, 男子因涉僭行公務員職務、恐嚇取財罪,但追溯期為12年6月,已經超過法定追訴期時限,予以免訴;強制性交罪部分,則被判3年8月,並應於執行前進行強制治療,直到治癒為止,但時間不得超過3年,可上訴。
台中狼師「火速開鍘」時程全公開 教育局:絕無洩密、完全保護受害者
台中市日前驚傳狼師案,黃姓校長涉25年前性侵女學生,經教育局擴大調查後,發現被害者高達4人,經性評會決議後解聘、永不錄用,也取消其退休金,但人本基金會和綠營炮火隆隆,直指教育局洩密、放任加害人騷擾被害者,教育局則決定公開調查時程,並強調完全保護受害者,也透過問卷調查找到關鍵的第4位被害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盼外界留給司法調查空間。據了解,黃校長在當地表現活躍、口碑良好,深獲眾多家長信任,但有學生指控他25年前擔任導師時對其性侵猥褻長達4年,多次在車上、旅館和學校各角落發生性關係,直到大一才得以擺脫其魔掌,更為此身心俱疲,長年受焦慮症所苦。教育局接獲檢舉後立刻展開調查,在此期間,外界和綠營對教育局炮火隆隆,先是指責市府未將黃師停職,後又控訴市府放任狼師騷擾被害人,且質疑市府向地檢署告發,違反當事人意願,增加其曝光風險外,還可能告訴時效已過,認為此舉是企圖幫加害者取得社會的無罪證明、藉此混淆視聽,甚至發動群眾打電話進新聞局、教育局、1999等市府單位抗議。面對外界質疑,教育局決定公開調查時程以正視聽,教育局說,4月中接獲第一位被害人檢舉,5月初召開性平會展開調查,並暫緩黃師4月的退休申請,在6月到8月間5度約訪相關人員,將全案移交檢調外,也發放問卷擴大調查,並設立檢舉專線和信箱,此後陸續發現第2、3和4位被害人。教育局提到,第4位被害人尤為關鍵,其受害時間高度可能在追溯期內,證實擴大調查和向檢方告發是正確方向,性平會也在9月也予以重罰,決定解聘黃師且永不錄用,更取消其退休金。教育局表示,之所以未在第一時間將黃師停職,只讓他請假迴避,是因教師與校長被檢舉渉校園性平案適用的法規不同,黃師被檢舉時是校長身分不受「教師法」第22條予以停聘靜候調查之規定,因此性平會在調查期間無法予以停聘。教育局也強調,調查期間曾2次發函,也電話警示黃男不得用任何方式聯擊對方,但苦於沒有罰則可用,只能予警告,且調查過程絕對保密,並盡最大努力保護當事人,但該師對於申訴人的背景暸若指掌,加上有共同人脈,做出不當舉動,絕非因教育局洩密所致。教育局表示,全案時間跨度長達25年,相關人員皆竭盡心力處理,才能在4個多月內做出最後裁定,而司法和行政懲處並不衝突,全案已交由檢調介入,相信經由司法單位判決,絕對能給社會最公正的交代,期望外界別再有過多揣測,並留給檢警調查空間。
怪立委不用功?蔣萬安再嗆陳時中 問疫苗合約保密條款是否有「例外規定」
國民黨立院黨團日前引用審計部報告指出,衛福部採購疫苗資料已經被列為機密、最高保密期限是到民國140年才會解密,質疑到時候陳時中已經100歲了,立委也已經選過八屆,就算資料解密後證實有弊端,立委再調查也已超過刑法追溯期限,痛批行政部門嚴重侵害國會行使監督權限,時任防疫指揮官及衛福部長的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陣營則強烈反擊,堅持相關作為都是為確保台灣買得到疫苗,甚至還像在野黨喊話,「別當個無理取鬧的巨嬰」。對此,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今天表示,對於立院去年召開機密會議,調閱衛福部採購疫苗相關資料的過程,他就是疫苗苗調閱小組召集人,最清楚整個調閱的過程、開會的情形,也只有實際有參與秘密會議的委員,才了解當時開會情形。蔣萬安說,當時立委討論該如何調閱疫苗資料的時候,執政黨就藉由人數優勢,一直阻擋疫苗調閱小組成立,國民黨立委積極、努力一直要求成立,但民進黨立委在相關審查作業要點上面,仍百般的刁難。最後在野立委要求一定要完整公開相關採購合約,他們還是阻撓;所以因民進黨堅持有保密條款,要經過遮蔽,國民黨立委才退一步表示「先把文件送來再來看」。蔣萬安說,他當時就發現,疫苗採購合約保密條款裡面,其實有例外規定,只要是買方國家所規定的法定事項,包括政府、國會要監督等買方國家法律有規定的部分,就能公開詳細資料,不算洩密,寫得非常清楚。在他看到有例外規定後,也當場提出,要求衛福部引用保密條約的「例外規定」,提供國會完整公開的相關疫苗採購合約,但是陳時中支支吾吾、不了了之,最後也沒有結論。蔣萬安也反問陳時中,既然已經質疑他(蔣萬安)「為何去年不抗議(合約資料塗黑),當時沒抗議就是失職!」,那麼他也要問陳時中,為何疫苗合約保密規定有例外條款,他在秘密會議中就已要求引用,公開完整合約資料,陳時中卻不同意「這部分他們為何故意不談,堅持送過來的合約文件都是塗黑遮蔽,這叫什麼公開透明?」蔣萬安強調,其他國家政府都有向國會完整報告,民間團體如鴻海、慈濟等也都有公開相關資料,為什麼陳時中就是不敢公開疫苗採購合約,完全做不到他常常要求別人的「公開透明」?他要求民進黨政府,儘速向國人清楚說明採購的過程,包括採購價格、到貨數量、到貨期程等,供外界檢視,「為什麼要遮遮掩掩,把它封存30年,這是讓人民最不滿、最憤怒的地方」。
懷孕5個月遭拐賣…再回家鄉已是33年後 「報警揪人販」結局讓她心碎
大陸60歲婦人汪祥慧1989年從貴州龍里縣老家到縣城賣雞肉,返家途中遇到同村女子,對方聲稱丈夫在外地出事,希望她陪自己到貴陽料理後事。沒想到,當時懷有5個月身孕的汪女上了火車後,才發現上了人販子的當,隨後被賣到河北省唐山市,直到33年後才成功回到老家,想報警卻已過追溯期。《極目新聞》報導,1989年,27歲的山村婦女汪祥慧在同村人帶領下,第一次踏上了從家鄉貴州龍里縣出發的火車, 「那天,我將家裡養的土雞帶到附近鎮上賣,結果沒能賣出去,後來我又走到龍里縣城趕集,將雞賣完了,加上前幾天賣雞的錢,手上一共有300來塊錢。」原本打算在縣城賣完雞就回家的汪祥慧,在街上遇到了同村的申幺妹,「申幺妹跟我說,她家男人在外地出事死了,讓我和她作伴一起去料理後事,我就陪她上了去貴陽的火車,後來在火車上又碰到了三男一女。」後來遇到的4人中,有1男1女是申幺妹的哥哥和姐姐,還有2名男子都是鎮上的年輕小夥。「火車開到湖南一個名叫黃秀橋的車站後,我們六個人下了車。一個小夥子說去他妹子家住,可後來這個妹子告訴我,他們並不是親兄妹,只是認識的同鄉,她當年也是被騙到這裡的。」汪祥慧說,在與對方交流後,她才意識到這夥人的目的就是把自己賣了,但為時已晚,5人一直輪流監視著她,無法脫身。大陸60歲婦人汪祥慧27歲時遭拐賣。(圖/翻攝自《極目新聞》)經歷數十小時的車程,汪祥慧被帶到河北唐山,接著被賣給郭姓人家,「我當時對他們說不能將我賣到這,我要去公安局告狀。人販子怕動靜鬧大了,就以4200元的價格成交了,這筆錢還有一部分是郭家借的。」來到郭家4個多月後,汪祥慧產下了兒子小武(化名),這是她第一次當母親,而原本應該姓周的孩子,卻隨了郭姓。為了剛生下的孩子,汪祥慧只好忍辱待在郭家,直到郭男去世,她才終於回到家鄉,然而離家33年,她已經被變成了「羅立芬」,身份證和戶口本全在河北,她不知道如何把戶口遷回老家,重新做回自己。從2015年開始,小武便向當地警方提出立案申請,但都沒有進展,最後更得到了「不予立案」的答案。小武氣憤地說,「當年拐賣我媽的五個人,聽說有一個死了,其他四個都還在,他們毀了我媽一生,也毀了我們一家,他們應該受到嚴懲。」對此,龍里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回應,汪祥慧是否涉及被拐一案已過追訴期,並已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關於戶口問題,戶籍管理部門正在積極按程序辦理中。
公婆逼兒簽「借名登記」:怕媳婦搶財產 人妻不忍了:鬼門關時,妳就跟著走吧
雖然現代觀念越來越進步,但仍有少數婆婆認為,媳婦是外人,不過遇到事情,卻又要媳婦一起承擔,相當矛盾。一名人妻抱怨,公婆偽造文書害他們背債500萬,現在又強迫把預售屋登記在老公名下,並要求簽借名登記合約,原因是怕媳婦搶財產。人妻在《匿名公社》表示,公婆本身信用破產,以為追溯期已過,用借錢的方式,付了3間預售屋頭款,但預售屋蓋好後,發現還是不能登記在自己名下,所以強迫子女用一生一次的首購優惠去登記在子女名下,甚至要他們簽下借名登記合約,子女沒有使用權,也不能住,給的理由是怕媳婦搶公婆財產。由於大家完全不知道公婆買房,所以知道的時候已阻止不了。人妻透露,公婆年紀已逾60歲,總共有3個小孩,一個還是學生、一個已經嫁了,一個就是老公,「我們身上已經有一筆500多萬的債務,這筆債務是結婚第2年,公婆親自送我們的,因公婆偽照文書,私自用我老公名字,導致我們不得不償還債務。」人妻說,「我們反問婆婆,房貸30年,萬一你們繳不出來怎麽辦,沒想到公婆毫不猶豫地說,當然是由兒子跟媳婦繳啊。」她聽完超無奈,公婆要老公簽借名登記,就是以防萬一兒子哪天往生了,媳婦會依法繼承房產,但卻要媳婦一起負擔房貸,「前面已經搞的我們夫妻倆滿身債務,現在還要叫我幫你免費繳房貸,我會每天禱告你下地獄,鬼門關時,妳就跟著走吧。」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自己也都知道不合理還要接受能怪誰呢」、「那就拒絕呀,他們房子沒有辦法過戶的話,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從偽造文書那邊就該提告了,把債務丟回去,幹嘛承擔下來」、「為何不要提告?有隱情嗎」。
新婚2年害背債5百萬…公婆買房逼子女「借名登記」 媳氣炸:還要幫繳房貸
一名女網友抱怨,公婆本身信用破產,以為追溯期已過,用借錢的方式付了3套預售屋頭款,房子蓋好後發現還是不能登記自己名下,所以強迫子女用一生一次的首購優惠去登記,並且叫子女簽下借名登記合約,等於子女沒有房屋使用權,簽約理由竟是怕媳婦搶財產,甚至要他們幫忙付房貸,讓她超傻眼。原PO日前在「爆料公社APP-匿名公社」發文,「公婆本身年過60,一個子女尚且還是學生,一個子女已嫁,最後一個是我老公。我們出社會沒幾年,經濟不穩(並且我們身上已經有一筆5百多萬的債務,這筆債務是結婚第二年,公婆親自送我們的,由於是公婆偽照文書私自用我老公名字搞出來的債務,我們不得不償還)」。女網友提到,「我們反問婆婆,房貸30年,萬一你們繳不出來怎麽辦?公婆毫不猶豫地說,當然是由兒子跟媳婦繳啊!要兒子簽下借名登記,以防萬一兒子哪天往生了,媳婦會依法繼承房產,所以需防著媳婦,一方面卻要求媳婦一起負擔房貸!房子是你的,還要免費幫你付房貸,跟你簽那什麼狗屁合約,前面已經搞的我們夫妻倆滿身債務,現在還要叫我幫你免費繳房貸。」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妳還是先離婚吧,這種偽造文書的合約不要簽浪費錢浪費生命」、「從偽造文書那邊就該提告了啊,把債務丟回去,幹嘛承擔下來,以為自己很會賺啊?借名登記,就不要去簽啊。如果你老公不懂保護自己老婆小孩,硬要去扛一堆債務,真的趕快逃吧!這種人不值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