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職金
」注意!5月報稅季將至 今年3大變動計算別踩雷
2024年5月申報綜所稅應注意法規變動5月報稅季節即將來臨,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提醒,今年申報2023年綜合所得時,要注意3大變動,包含適用扶養親屬免稅額時成年的認定門檻下修為18歲、每個人的基本生活費由原本的19.6萬元調高為20.2萬元、與個人受控外國企業的營利所得申報。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游雅絜說明,配合《民法》第12條修正滿18歲為成年2023年1月1日施行,使適用扶養親屬免稅額時成年與否認定回歸民法,《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已修正為「未成年」及「已成年」,亦即稅法減除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等受扶養親屬免稅額規定,以受扶養親屬未滿18歲為限,滿18歲以上者須符合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才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其免稅額。四口之家可多扣2.4萬元5月申報時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由19.6萬元調整為20.2萬元,較上次申報年度增加6000元。適用基本生活費的家庭,如果是四口之家,報稅可多扣2.4萬元,若稅率為5%可省稅1200元、稅率為12%則可省2880元。2023年起我國增加個人受控外國企業的營利所得(CFC),今年也要應該注意,民眾應留意同一申報戶的CFC所得與海外所得合計達100萬元,今年就要申報基本所得額。游雅絜補充,個人CFC制度對適用者多為台商,台商透過關係人控制國外低稅負公司,且本人、配偶及二親等內親屬合計持股達10%以上,符合法令要件規定者,即使符合CFC公司。該公司有實質營運且股利等消極性所得未達總收入10%或當年度盈餘未達700萬等屬豁免條件範圍,但仍須提交資料予國稅局,申報揭露CFC資訊。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申報所得稅時,若個人領取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的養老金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年金保險等,稱為退職所得,申報時也常常踩到「地雷」。退職所得計算主要有二大方式,首先如果是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如果領取18.8萬乘以退職服務年限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18.8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以上,未達37.7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一半為所得額;如果超過37.7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全數為所得額。若算錯重複扣除要補稅如果是分期領取,減除81.4萬之後的餘額為所得額。扣繳單位依據規定核算員工退職所得,已經將員工所領取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部分,據以填報為扣繳憑單的所得總額,納稅義務人應該將扣繳憑單的總額列報為退職所得,併入取得年度所得總額申報繳納所得稅。高雄國稅局舉例,2022年結算申報時,甲君退休金的扣繳憑單所載的給付總額為950萬,他又再減掉定額免稅金18.8萬乘以服務年資30年(950萬-18.8萬×30)×1/2),申報所得額只有193萬,但是實際上甲君退休金領取了1790萬元,950萬元是已經扣除過定額免稅,甲君就重複扣除了,所以遭到補稅與罰鍰共計約百萬元。高雄國稅局表示,退職所得不像是執業收入、租賃收入或其他所得收入,需要納稅義務人自行扣除成本、費用與損耗金額列報所得。通常扣繳單位已經依《所得稅法》核算員工退職金,將所得總額扣除了定額免稅的部分,所以納稅義務人在申報時,就不用再扣除定額免稅。
退休族領退休金注意! 他「做錯1事」補稅還要被罰錢
日前一名民眾誤列報退職所得為193萬元,經國稅局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核定退職所得為950萬元,最後補稅及罰鍰金額共100多萬元。高雄國稅局提醒,退職所得應依扣繳憑單給付總額全額申報,勿再減除定額免稅,以免受罰。高雄國稅局指出,日前查獲轄內甲君辦理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行按扣繳憑單所載的給付總額950萬元再減除上揭定額免稅金額後,誤列報退職所得為193萬元〔(950萬元-18.8萬元×30年)×1/2〕,經該局依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核定退職所得為950萬元,補徵稅額並處以罰鍰共百萬元。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退職所得時,應依扣繳單位所開立之扣繳憑單或查詢所得資料參考清單所載給付總額申報,勿再重複減除按服務年資計算免計入所得額之金額,以免造成短報退職所得而被處罰鍰情事。高雄國稅局說明,退職所得不像執行業務收入、租賃收入或其他所得之收入,須由納稅義務人自行減除必要成本、費用或損耗後之金額列報所得;扣繳單位依所得稅法規定核算員工之退職金時,所開立扣繳憑單之所得總額,已將該員工所領取給付之定額免稅部分減除,故納稅義務人應依扣繳憑單或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利用電子憑證查詢、下載之所得資料或向稽徵機關辦理臨櫃查詢之所得資料所載之給付總額列報退職所得,不得再計算及減除定額免稅。高雄國稅局也提醒,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所得稅時,如有疑義,應向扣繳單位查明 ,以避免短報退職所得而遭補稅處罰。
男大生租套房一個月就退租 多年後竟遭房東提告追討6萬
高雄一名男子讀大學期間曾租下一間房子一個月,當時以一個月5千租下,但只住了一個月就退租和同學同住,沒想到多年後竟遭房東提告,讓他覺得莫名其妙,甚至房東主張他積欠房租以及違約金要付6萬,最後經法院判決結果也出爐。一名張姓男子在高雄讀書時,向一位許姓房東承租一個月5千元的套房,結果多年後許姓房東主張,張男只繳納了第一個月的租金後,就開始欠款總共5萬5000元,租約寫明需付和租金相同的違約金,因此提告張男要付6萬元。張男則向法官表示,當時自己是大一新生確實有跟該房東租屋,不過只住了一個月就退租和同學同住,當時也告知對方並表示不用點交,把鑰匙留在桌上就好,之後房東就在也沒有和他聯絡。按台灣租屋常理來說,男大生當時租屋除了租金,也應該付了兩個月押金,因此一個月退租,兩個月押金應該也被房東沒收,但如今在多年後遭房東提告,也讓她百思不得其解。法官按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因此此事已超過5年消滅時效,因此認定請求屬無據,予以駁回。
胡志強被追討溢領退職金163萬 胡繳回後提告…遭最高法院駁回
胡志強以外交部政務人員退職後,因2017年實施的《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胡的年資經重新計算後,考試院銓敘部追討溢領退職金163萬多元,胡繳回163萬多元後提告,最高行政法院駁回胡的上訴,原處分合法。本案是因考試院胡任職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世界反共聯盟中華民國分會及亞洲太平洋反共聯盟中華民國總會之年資共10年10個月後,請胡志強繳還已支領社團專職人員年資之退離給與163萬9777元。胡不服,全數繳納完畢並循序提起行政訴訟,並請求撤銷考試院原處分及銓敘部原處分,銓敘部應給付他163萬9777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胡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考試院處分重行核計退離給與時,扣除系爭年資,變更原審定退職處分之退職年資及退職酬勞金給與及銓敘部原處分通知上訴人繳還重行核計退離給與後,其溢領之退離給與,都符合社團年資處理條例之規定,判決胡敗訴確定。
白色巨塔不續聘風波延燒至《醫療法》修正案 彰基說話了
彰化基督教醫院與醫師邱足滿間的不續聘爭議延燒,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邱足滿10日在台北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儘速通過《醫療法》修正案,保障全體受僱醫師勞動權益,彰基回應表示,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共1044位醫師,僅4位主治醫師契約期滿未繼續委任,比例甚低,是正常人事審酌之結果,主治醫師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為國家政策與立法權限,如何兼顧,均尊重並依法作為。邱足滿指出,2022年7月10日就連續服務滿25年,醫院企圖躲避只差10天就滿工作25年之退休金,5月30日發出「契約期滿」通知書,等同遭到「實質解僱」,甚至無論她如何努力聯繫,院方均不予回應。半輩子奉獻給彰基醫院,竟換得如此待遇,感嘆主治醫師形同勞權孤兒。彰基回應指出,醫院年終獎金皆發放2.8個月,4年工年終獎金超過30億以上,不會為了節省32萬元的退休金,故意在邱醫師滿25年前10天契約期滿不繼續委任。至於,有關主治醫師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彰基表示,是國家政策與立法權限,現行勞基法並未將主治醫師納入適用範圍,如何兼顧,均為國家政策與立法權限,彰基均予以尊重並依法作為。目前主治醫師雖然不適用勞基法,但彰基安排邱醫師支援分院均有參酌勞基法工作調動五原則精神。彰基表示,與邱醫師所簽立之主治醫師合約書載明:「一、乙方(指邱醫師)執業地點包括甲方(指彰基)之總院、分院及合作醫院,或派任支援之醫療院所。」邱醫師並未負擔科部主管行政工作,雖支援分院節次增加,但總分院加總的門診節次並未增加。彰基說,邱醫師透過通訊軟體吿知單位主管擬於領完年終獎金於2022年3月10日離職,依合約規定,即便合約尚未屆期,基於尊重主治醫師專業與意願。由於邱醫師已提前明示去職之意,為避免發生合約屆期後是否委任與否之爭議,以及其委任契約原就於2022年6月30日期滿,故而決定契約期滿不繼續委任。彰基表示,特別修訂「彰化基督教醫院醫療體系主治醫師退休辦法」,未來服務年限或年齡差距小於等於一年者,得由主管審酌員工情況,向院方提出退休申請,邱醫師1997年7月10日到彰基任職,至1998年6月30日年資為0.9769年,將以0.9769年年資核算退職金,於邱醫師離職時以一次給付,因邱醫師尚未離職,故本院尚未給付給邱醫師。
遭控性騷被逼離職 工程師怒告電競大廠「雷蛇」結果出爐
全球知名電競品牌雷蛇(Razer),遭台灣一名柯姓資深工程師指控,2年前因涉及性騷擾遭台灣區蕭姓總經理逼迫簽下自願離職書走人,認為遭非法解雇而提告確認僱傭關係。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難認柯男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有解雇的必要,且雷蛇未給予充分時間思考,柯男迫於無奈簽下的協議書無效,判決雙方僱傭關係存在,雷蛇需給付柯男每月14萬元薪資及每年28萬餘元年終獎金。可上訴。柯男除否認性騷,並主張自己2016年7月20日到公司任職,2020年12月4日他涉及一起性騷擾案件,蕭姓總經理限他一天內從簽署自願離職協議書,或由公司單方面解雇中選擇,強調自願離職公司會多給2個半薪水,如被公司解雇將影響請領退職金,去勞動局申訴反而會讓性騷擾事件曝光,迫使他最後不得已簽下協議書。雷蛇則辯稱,當初性騷擾案迴避台灣幹部,由新加坡總公司主管進行調查後,認為事態嚴重而決議合意終止僱傭契約或依法解雇,公司沒有使用任何強暴脅迫手段。北院認為,雷蛇性騷擾調查案的決議,沒有附具體理由,難以認定柯男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而有解雇的必要。且蕭姓總經理約談柯男討論離職,要求柯當天就做出選擇,若他不簽協議書就由公司單方面解雇,已影響柯男的決定和選擇。因此在當下地位、資訊不對等狀況下,柯男並非在「締約完全自由」情況下簽署協議書,因此協議書無效,判決雙方僱傭關係依然存在。
基金會超肥1/陳炯松領走千萬退職金 楊泮池寧請辭不願追討
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由官方捐助成立,長期承包縣市政府和醫院標案,屬公益性質財團法人,本刊卻接獲爆料,指國民黨大老陳炯松沒有醫療背景,卻佔據該基金會董事長位置20多年,好不容易在2017年卸下職務,卻又溢領1440萬元退休金,衛福部如今想追討此筆錢,現任董事長楊泮池卻無意追討,甚至不惜請辭,讓知情人士難以接受。據了解,病理發展基金會於1982年成立,由台北市政府和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各出3億元,主要工作是提供細胞抹片、新生兒篩檢和生化免疫等檢驗服務,營運經費則來自承包各地政府和醫院學校標案,又以台北政府為最多,近年就拿走了逾1億7000萬元經費。病理發展基金會拿官方的錢成立,又用政府的錢營運,屬不折不扣公益性質財團法人,該基金會聲稱要「取諸社會、用諸社會」、「為守護國人的健康而努力」,本該以全民的福祉為最高考量,偉大崇高理想卻在有心人士的操控下變調,該基金會職位近年早已成為政治酬庸的管道,董事長一職由沒有醫療背景的陳炯松掌控超過20年,退休時甚至領走逾千萬元。本刊調查,陳炯松出身於水利會系統,曾任瑠公農田水利會長,後當選增額國大代表、台北市議員、副議長,成為國民黨大老,自1991年接任病理發展基金會董事長,他曾被爆料其年薪高達216萬元,每次開會還可領8000元,一年可開8次會,每年還有共3萬元三節獎金可領,日子「滋潤」的讓人無比羨慕。根據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106年財報,董事長退休金預算僅編列1000元,決算卻爆增到1440萬元。(圖/翻攝畫面)台北市長柯文哲在2015年就已點名陳炯松是「肥貓」,臺北市政府更痛批他「不要臉」,恨的牙癢癢卻拿他「無可奈何」,而陳炯松總算在2017年卸下董事長職務,由國防醫學院畢業的江宏接任。本刊調查,陳炯松卸任時帶著1440萬元退職金離開,但衛福部早在2014年和2015年二度去函,表示董事長與基金會間屬於委任關係,並非勞動僱傭,無退職金之適用,該基金會卻將主管機關的警告置若罔聞。根據該基金會106年度(2017年)決算財報,董事會費用中的確有一筆董事長退休金支出,該款項預算僅1000元,決算卻暴增到1440萬元,備註上還載明了是根據「民國102年10月18日第8屆第十四次董事會議決議及103年4月15日第九屆二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決議辦理」。衛福部得知此事後怒不可遏,多次去函要求病理基金會追回款項,基金會卻以公文延宕、程序冗長為由屢屢拖延,而去年衛福部請來台大前校長楊泮池接任該基金會董事,再度要求他討錢,但楊泮池不願當「討債公司」而拒絕。病理發展基金會現任董事長楊泮池不願追討陳炯松的千萬退休金,無奈董事會表決應追討,他為此已提出辭呈。(圖/報系資料照)知情人士透露,病理基金會上月再度召開董事會,楊泮池在會中重申「以和為貴」的立場,希望對這筆錢可以「輕輕放下、不再追究」,而董事們在會中唯唯諾諾、不敢發聲,無記名投票時卻多半同意這筆錢「的確該追」。知情人士表示,楊泮池表面上雲淡風輕、保持中立,僅說「表決結果跟剛剛大家討論的過程不太一致」,也表示會尊重表決結果,私底下卻認為自己身為董事長的面子掃地,會議後已向衛福部提出辭呈,衛福部則順水推舟、不予慰留,目前正尋覓新任董事長。本刊致電病理基金會,該會未正面回應董事長楊泮池的請辭案,稱一切「未有定論」,董事長的動向要看他是否願意對外解釋,但也證實的確有這場會議,至於會議結果則不便透露。本刊二度致電楊泮池未獲回音,傳訊息則被「已讀不回」,至截稿前未得到回應。陳炯松則向本刊坦承有拿到1440萬元退職金,但認為衛福部的追討是在「整人」,他強調,這筆錢「合理合法合情」,且經過主管機關、董事會和律師同意,衛福部卻因「顏色」不同而使出政治手段,他也認為楊泮池「很有正義感」,請辭一定與此事脫不了關係。衛福部則表示,病理發展基金會董事會已做出決議,決定要追討前董事長陳炯松的退職金,衛福部也尊重其內部決定。另外陳烱松友人表示,因為陳不在外搞錢,薪水就是唯一收入,才會被退職金搞的烏煙瘴氣。
基金會超肥2/董事長司機退休後還回聘 病理基金會淪酬庸天堂
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遭控黑箱作業,讓前董事長陳炯松溢領1440萬元退職金,現任董事長楊泮池不願追討還憤而離職,本刊調查發現,台北市政府早接獲該基金會的相關檢舉,陳炯松的李姓司機領完大筆退休金後竟又被回聘,其他高階主管也有樣學樣提出申請,讓該基金會淪為「自肥天堂」。本刊調查,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曾「力揪肥貓」,2015年時發現本該具有高度專業的病理發展基金會竟成為「私人營利事業」,當年董監事名單包括時任議長吳碧珠、立委徐少萍、新黨黨主席郁慕明等人,董事長職位更被毫無醫療背景的國民黨大老陳炯松霸佔20多年,基金會儼然成為政治酬庸的管道。台北市府高層曾痛罵陳炯松「不要臉」,但柯文哲看過章程後坦言「拿他沒辦法」,因為基金會是「自己提名、自己選舉、自己當選董事長」,柯文哲也只能「一步一步來,沒辦法一下子改變什麼」,陳炯松當時就二手一攤擺明「不會辭職」,底下的人更加有恃無恐。或許病理發展基金會真的是外界眼中的大肥缺,該會員工都想方設法不願離開,基金會因而在2014年通過優退辦法,凡符合條件者,便給予6個月基數的基本優退金,離屆臨退休日每滿1年者再給予3個基數,以18個基數為上限,厚待同仁的「大撒幣」政策讓基金會萬眾歡騰,下至司機上至副執行長都受惠。衛福部曾發函禁止陳炯松領退職金,病理發展基金會卻置若罔聞,放任陳炯松溢領1440萬元。(圖/王永泰攝)據了解,陳炯松的司機就是在辦理優退後再度回聘,重返舊主身邊繼續「服侍」,此一先例也讓其他人有樣學樣,副執行長領到千萬退休金後,本想以原薪8折的待遇回歸,遭抗議後才改以顧問身分回聘,每月仍可領到6萬元,也有許多高階主管領到500萬到近千萬元優退金後,再以高薪回聘,有心人士的操作讓病理基金會早已淪為自肥天堂。本刊致電病理基金會,該會未正面回應董事長楊泮池的請辭案,稱一切「未有定論」,董事長的動向要看他是否願意對外解釋,但也證實的確有這場會議,至於會議結果則不便透露。本刊二度致電楊泮池未獲回音,傳訊息則被「已讀不回」,至截稿前未得到回應。陳炯松則向本刊坦承有拿到1440萬元退職金,但認為衛福部的追討是在「整人」,他強調,這筆錢「合理合法合情」,且經過主管機關、董事會和律師同意,衛福部卻因「顏色」不同而使出政治手段,他也認為楊泮池「很有正義感」,請辭一定與此事脫不了關係。衛福部則表示,病理發展基金會董事會已做出決議,決定要追討前董事長陳炯松的退職金,衛福部也尊重其內部決定。
油輪大亨家產糾葛3/油輪家族三姊弟董事會搞笑決議? 2人竟可領9千萬退職金
有「香港女王」稱號的張女,在業界名氣不小,擅長投資古董及房地產。15年前嫁給有過婚姻的「能源航運公司」前董事長程正平,但程正平與前妻所生的3名子女認為張女是介入父母親婚姻的第三者,且覬覦父親的航運事業,雙方芥蒂頗深。雖然程正平生前立下遺囑清楚載明,高達20億元的財產如何分配給3名子女及張女,無奈還是爆出「偽造簽名」、「私換董座」等風波,除了遺產分配出現問題,能源航運在公司經營上也爆發爭議。2016年12月30日,就在程正平屍骨未寒、張女還是能源航運監察人時,能源航運召開董事會,但卻只有程藍瑩、程棌秴及程大智3姊弟出席、其他董事或股東、以及張女全都未接獲開會通知,結果會中推選程棌秴為能源航運新任董座。2017年11月程家3姊弟又召開董事會,竟決議讓程藍瑩、程棌秴兩人可領取高達9千萬元的退職金。但此案卻被台北地院在2020年4月判定無效,法院並選任律師朱健興擔任能源航運的臨時管理人。因為依據《公司法》規定「董事會不為或不能行使職權,致公司有受損害之虞時,法院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得選任一人以上之臨時管理人,代行董事長及董事會之職權。」為了遺產分配及公司經營問題,張女曾於2019年控告程家2姐妹背信、侵占、妨害名譽等罪,但均以不起訴結案;之後張女去年再對3姐弟提告違反公司法及遺產分割訴訟,仍待審理中。張女嫁給程正平後,可說陷入「內憂外患」,她和禮客(Leeco)集團董事長翁素蕙、榮總醫師沈秉輝合作,豪砸2億元在台北市東區打造結合整型、牙科的醫學中心,開幕當日除找來藝人代言,並誇下豪語「4年內要成為上市公司」,豈料1年多就驚傳易主,3個合夥人還對簿公堂。面對指控,程藍瑩表示家裡長輩有交代家醜不可外揚,跟張女都是私事「沒什麼好說的」,強調他們只是個平凡的小康家庭,沒必要鬧這麼大,而對被控在美涉嫌偽造文書一事,她澄清只是張女的一面之詞。至於程家跟張女的官司進程?她則說不清楚,只希望回歸平靜。本刊記者兩度致電負責執行程正平遺囑的律師田振慶,都轉進語音信箱,且透過簡訊詢問、聯絡鼎力律師事務所代為轉達相關問題,至截稿前都未獲得回應。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辦公室嘿咻騷擾女記者 懲戒法院判決撤職、停止任用2年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女記者在辦公室做愛做的事,女記者指控丁男在分手後,還經常騷擾她,且丁男另結新歡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她,讓她不堪其擾,經監察院彈劾並將丁男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上午宣判,判處丁男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還可上訴。丁男未出庭聆聽判決。丁男日前與妻子蔣婕妤一同到懲戒法院出庭時,否認對女記者性騷擾,他表示在辦公室從事不宜的行為,感到很抱歉、已請辭公職了,希望法官還給他一個公道。蔣女也替丈夫喊冤,怒嗆女記者勒索50萬元,指對方掌鏡還主動提供媒體床照,到底誰才是性騷擾?強調明明是2個人感情的事情,為什麼國家公權力要介入呢?女記者發表聲明反擊指稱:「的確尋求過丁先生的幫助,但不可能到50萬。如果真的有,丁先生一定有50萬的證據,請別再為了製造話題,胡亂攻擊我了。」根據《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有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或減少退職金、減俸、罰款、申誡等6種處分,處分最重是免職,若判免職,則不得再任公務員,丁僅被撤職,還有機會回任公職。
甩肥貓説 華航:前董事長退職金拉高董監支出
華航(2610)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示平均每位董事酬金,108年度董事酬金扣除前任董事長退職退休金後,與107年度相較並無重大差異。華航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具體說明,108年度董事酬金較107年度增加係因前任董事長退職退休金所致,充分揭露董事酬金發放之合理性。依據華航公司章程規定,無配發董事酬勞,董事與獨立董事僅支領車馬費與各功能性委員會出席費;華航董事長與總經理也未支領董事車馬費與各功能性委員會出席費,並無媒體所述平均每位董事酬金逾百萬。108年4月華航更換董事長,何煖軒卸下董事長職務,領了退職金,讓華航當年董監事支出拉高,過去也曾發生類似狀況,華航內部希望未來證交所公布相關數據時,也能列出原因,以免引發外界誤會。
監委為前任討「18趴」 李晏榕:監察院替小偷把風
民進黨今(16)日發布聲明,批評監察院放水通過調查案,要求考試院為前監委「黨職併公職」申請釋憲,根本罔顧國家財政問題,更違反公平正義、違背社會主流民意的期待,還想要「指揮考試院提釋憲案,根本撈過界,違反權力分立的原則。」監察院15日通過監委仉桂美、王美玉的調查報告指出,前中央社員工、也是前監察委員黃肇珩退休時領了一筆政務人員退職金並辦理優惠存款,現因年金改革,導致必須重新計算她在中央社的年資,還要追回優惠存款利息在內的一筆款項。2名監委調查認為,此舉「除侵害其財產權外,也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時效制度、比例原則與信賴保護原則等法治國基本原則,考試院應聲請釋憲。」民進黨發言人李晏榕指出,根據《憲法》規定,監察院並不具審查法律是否違憲的審查權,馬英九時期提名的兩位監委,不但對「黨職併公職」放水,竟然做出逾越憲政的調查報告案。李晏榕強調,年金改革是台灣主流民意所期待,也是落實世代正義的關鍵,「實在讓人不得不聯想到這報告案,也想為連戰、胡志強等黨國高官,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開脫嗎?」李晏榕表示,蔡英文總統與民進黨政府三年多來努力,終於讓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達成22年來首次歲入與歲出平衡。她說,過去黨國時代,政黨高官以「黨職併公職」領取國家退休金,增加政府不該有的支出,轉嫁給納稅人負擔,如今竟有監委通過報告案要替「黨職併公職」要錢,簡直像是高官「偷納稅人錢,監委協助把風。」
《董哥真心話》董智森:政界的豬故事
藉著多起虐童案的新聞,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在臉書發文說,柯文哲被藍綠夾擊,也是政治受虐兒。我說,佩琪真是噁心,政壇上,向來是柯在霸凌別人,大概僅剩柯崇拜的李登輝,還有其好友柯建銘、賴清德、王金平未遭毒手。比如說,4年半前柯毒舌說:「台北市是深藍選區,國民黨派一條狗都選得上,何況是一頭豬!」他指的狗是馬英九,豬是被柯粉封為「神豬」的連勝文。馬總統當時沒回應,4年後才用春聯回說:「四海承風送駿犬;八方輻輳迎天蓬」,意思是好狗好豬都受歡迎(天蓬元帥豬八戒護唐三藏上西天)。對了,去年大陸最火紅的小豬叫「佩奇」,那是英國人創作的學前動畫,網路播出後,讓業者該年吸金75億人民幣,預計今年更可望達120億人民幣;這隻卡通豬在台灣則被稱為「佩佩」。掛豬頭 諷豬仔議員雖然豬象徵財富,卻也被用來罵人。1997年8月,台北市議會趁著半夜通過市府提案《北市議員退職酬勞金給予辦法》,讓議員只要當2年以上(一任4年),每月可領退職金,當時消息傳開後,全國譁然,不滿的民眾集結議會前抗議,還在抗議白布條上方掛著豬頭,譏諷是「豬仔議員」,最後市議會只得召開臨時會廢除此案。2003年8月,新竹客家義民節邀陳水扁總統參加,支持者特別挑選一隻大神豬養肥,取名「總統豬」,輿論及保育界都不為以然,當時的飛碟電台董事長趙少康,還在報紙上寫一篇〈總統豬與豬總統〉的評論,揶揄總統及馬屁文化,讓阿扁很氣,罵說是有心人士汙名化客家習俗。殊不知,其實他早在1993年當立委時,就曾說「養榮民就像養豬」,而慘遭時為立委的韓國瑜痛毆,因而住院3天。總統豬不好養,但豬總統也不好當,偏偏朱立倫很想當。無獨有偶的,監察委員陳師孟愛豬成痴,收藏約4,000隻玩偶,可說每天都「八方輻輳迎天蓬」,他曾說:「愛豬的英國首相邱吉爾認為,狗仰視人,是討好;貓俯視人,是驕傲;只有豬是平視,不自卑也不自傲,值得尊敬。」假如恭維陳師孟是豬監委,不知他生氣還是開心?丟小豬 抗議反效果前立委朱高正有「民主戰艦」之稱,當年是民進黨第一戰將,但他反台獨,獨派痛恨他。1989年,他在老家雲林選立委連任,獨派在競選場子鬧他,故意綁起一頭豬,吊在升旗台上,諷刺他是「豬仔立委」,這頭豬掙扎半天後,被活活吊死。1998年底,將卸任省長的宋楚瑜舉辦感恩餐會,適逢立委選舉,民進黨台中縣立委候選人徐宜生不滿宋的高人氣,竟帶著十幾頭小豬到感恩餐會上丟擲,一時滿場豬隻淒厲哀嚎,有摔斷腿的,有重傷血淋淋的,更有活活摔死的,殘忍畫面引發民眾憤怒,紛紛去電民進黨中央抗議。農民怒批,養一輩子豬,始終感激豬帶給全家好生活,無法接受豬被如此兇殘對待,民進黨見情勢不對,只好撤銷徐宜生黨藉,徐後來也落選了。看來,我們對豬要好一點,在此我也不能免俗,祝大家新年「豬」事大吉!作者/董智森49年次,淡江大學中文系畢業。曾任《中國時報》、《聯合報》記者,主跑台北市市政新聞,後轉型為新聞名嘴;曾主持過TVBS政論節目《2100全民開講》、《2100週末開講》,現為News98電台《小董真心話》主持人。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最新出刊251 & 252期《周刊王》和2137 & 2138期《時報周刊》新春合刊號。台開新天堂樂園在花蓮正式登場,成最新打卡勝地,《時周》邀讀者暢遊樂園,特別贈送全球最高室內螺旋滑梯體驗券(另有影城、餐飲招待券),只要剪下雜誌封面截角,就能輕鬆享受、好吃又好玩。《周刊王》與《時報周刊》聯姻,一套雙雜誌「旺透價39元」,全省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均售。《周刊王》最新251 & 252期新春合刊號隨刊附贈「國民初戀 林莎」跨頁性感海報,值得珍藏。雜誌內還附超商折價券,幫您激省922元,粉絲切勿錯過。想追蹤周刊王最勁爆消息,請進最新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119wantweekly 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請點讚時報周刊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
《知法不玩法》劉昌崙:保留法律追訴權沒意義
在夜市賣鹹酥雞20年的老張,前陣子突然被同業爆料,他的鹹酥雞是用黑心油炸的,生意因此大受影響,氣得老張要求爆料者發文道歉,否則將「保留法律追訴權」。然而,這樣的說法有意義嗎?「法律追訴權」又能保留多久?老張在夜市賣鹹酥雞已有20年,一直是當地的人氣攤位,想不到有同業疑似眼紅,在網路爆料「老張的鹹酥雞是用黑心油炸的!」害得老張被衛福部食藥署盯上,追查他使用的沙拉油是否有食安疑慮。雖然事後證明老張沒有使用黑心油,但生意已一落千丈,委屈的老張,除了在網路秀出檢驗報告自清,並要求爆料者發文向他道歉,否則就要「保留法律追訴權」。一般人講的「我要對你保留法律追訴權!」意思可能是「我現在暫不提告,但我要保留我將來告你(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的權利」。可是,提起民事或刑事訴訟,本來就是憲法保障人民享有的訴訟權,想告就可以告,不想告的話,根本不需要「保留」,所以在法律上,對別人講「我要對你保留法律追訴權」沒有實質意義。但不管民事或刑事訴訟,提告是有時間限制的,在民事訴訟,叫作「請求權時效消滅」,在刑事訴訟,叫作「追訴權時效消滅」。民事上的「請求權時效消滅」,是指民法對各類請求權的行使,均設有一定的行使期限,假使債權人逾越該期限才主張權利,此際,債務人得主張時效抗辯而拒絕給付。在沒有其他特別規定的情況下,一般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是15年;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等1年或不及1年的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的消滅時效為5年;另外,若是旅費、飲食費、藥費、律師及會計師的報酬等類之請求權,其消滅時效為2年。如果債權人沒有在上開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起訴,導致其各項請求權之消滅時效完成,嗣後其再向法院訴請債務人給付,債務人即得以時效抗辯拒絕給付。而刑事訴訟對於犯罪行為的追訴,就叫「追訴權時效」。所謂追訴權是檢察官或犯罪被害人,對於犯罪,向法院提起確認國家刑罰權之有無及其範圍的權利。按照刑法規定,依所犯之罪的最重刑度不同,會有不同的追訴權時效,例如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訴權時效為30年;犯最重本刑為3年以上10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訴權時效為20年;犯最重本刑為1年以上3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訴權時效為10年;犯最重本刑為1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追訴權時效為5年。上面所列的各項追訴權,若沒有在上開期限內起訴就會消滅。綜上所述,就算你對別人說:「我要保留法律追訴權!」還是要注意法律上的時效問題,免得最後決定提告,卻因超過期限而耽誤自身權益。(劉昌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