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13年
」通緝犯逃亡13年 栽在「懶得走斑馬線」
北市謝姓男子13年前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遭通緝,靠著隨機背下身分證號碼,男子13年來都沒被警方查獲,但日前男子因為沒走斑馬線,橫越四線道馬路遭警方攔下,員警發現他報的身分證號碼,生日、照片都和他不太一樣,警方將人帶回派出所調查,這才發現原來謝男是通緝犯,謝男遭判4年2個月不願入監,最後卻敗在違規闖馬路遭逮。
逃亡13年栽在違規穿越馬路! 男靠隨機背身分證躲追查
北市一名38歲的謝姓男子,13年前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遭地檢署通緝,不過其為了躲避入監服刑,竟一路靠著隨機背下的身分證號碼躲過警方盤查,但最終卻因為違規穿越馬路而被警方攔下,這次,謝男因無法準確回答出背下身分證字號的出生年月日、戶籍地等資料,而被警方識破,結束13年的逃亡生涯。據了解,38歲的謝男13年前因持有具殺傷力之空氣槍,遭法院判刑4年2月確定,但謝男卻因不想入監服刑,竟靠著隨機背下的身分證字號一路蒙混過關,直到日前晚間10時許,因違規穿越馬路,遭執勤員警撞見攔下。而這次,謝男儘管背出一串身分證字號,但卻因無法正確回答出身分證字號主人的出生年月日、戶籍地與父母姓名等,而遭警方帶回警局。警方指出,由於謝男和其所報身分證字號的照片有所差異,加上在盤查過程中,謝男不斷眼神飄移,更和女警攀談,因而讓女警起了疑心,後續再追問謝男詳細戶籍地址、雙親姓名等資料,謝男答錯當場被戳破;不過謝男卻仍堅持自己就是身分證字號上的人,且拒絕出示相關證件。警方為求慎重,將謝男帶回偵查隊比對,赫然發現謝男13年前就已遭到通緝,這10餘年來,竟都靠著隨機背下的身分證字號,而蒙混過關。全案也於警詢後解送地檢署歸案。信義分局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勿以身試法,也提醒民眾如有司法案件收到法院或地檢署傳票時,務必依指定庭期到案,以免遭通緝而成為警方查緝對象。
「4條通」逃亡13年 未戴安全帽栽在警方手裡
身背詐欺罪等4條通緝的林姓女子,昨凌晨與陳姓友人外出吃宵夜,因未戴安全帽被警方攔下盤查,林女心虛打開皮包,誆稱未帶身分證,但眼尖的所長察覺有異,讓她打開皮包受檢,豈料,身分證掉出來,經警方核對身分發現林女是通緝犯,當場逮捕並結束13年逃亡生涯。警方調查,林女與陳姓友人認識不久,兩人原本要騎車去吃宵夜,警方進一步盤查身分,女子以未帶身分證為由,向警方口述身分證字號,但所長懷疑女子謊報且緊握手中的皮夾,才要求對方打開皮包受檢,這時皮包掉出身分證,且與女子報的證號及姓名不符,這時揭穿她的謊言。警方經核對身分,發現林女涉嫌偽造文書、詐欺、偽造有價證券及傷害等案件,被多處法院及地檢署發布通緝,逃亡時間長達13年,林女見難逃法網,才乖乖就擒,結束漫長的逃亡生涯。據悉,林女原本住在三重,從2007年至2009年陸續犯下偽造文書、詐欺、偽造有價證券及傷害等案件,2009年5月陸續被桃園地方法院、台南地檢署等發布通緝,為躲避追查才南下躲藏,如今仍舊被解送歸案。
《倚天屠龍記》男星是戲劇熟面孔 私下的他竟是…逃亡13年通緝犯
大陸男演員張國鋒,過去演出過《倚天屠龍記》、《神探狄仁傑》等多部戲劇作品,雖然台灣觀眾對他的名字不熟悉,但看到臉蛋,大概都有印象。而男星張國鋒真正的身分並非演員,而是劫財殺人的通緝犯,逃亡了13年才成功被抓,去年底已經出獄。張國鋒的本名並非張國鋒,而是「吉世光」。他從小家境不好,成長過程誤交損友,有多項行竊搶劫前科;1998年,吉世光因犯案潛逃到浙江,改名為「張國鋒」,後來到橫店當臨演維生,因為他個性海派,才能也不錯,表演天賦漸漸被賞識,一路從臨演,慢慢演到當配角。綜合大陸媒體報導,吉世光坦言,他從臨演變配角後,一開始曾擔心身分與型機會洩露,但時間一久,他的外貌也出現一點變化,久了便慢慢鬆懈下來。後來他憑藉著《潛伏》,入圍最佳男配角獎,2011年,還在拍攝新戲《少林猛虎》時,警方循線找到吉世光的浙江藏身處抓人,才終於結束他長達13年的逃亡兼拍戲生涯。後來吉世光被判處10年徒刑,入獄後他也積極改變自己,前後得到2次減刑,已於去年底出獄,現在他在朋友開的店裡幫忙,同時也在著手創作劇本,想將親身經歷寫成電影,告誡年輕人別犯下和他一樣的錯誤。
女友同床纏綿小王!綠帽男持鋼刀砍殺 「砍到刀柄噴飛」找另1把繼續砍
大陸一名王姓男子和羅姓女友同居並育有一女,但他懷疑女方出軌,遂於2006年10月31日衝到小王住處抓姦,結果一進門便看到女友和汪姓男子同床共枕,氣得拿菜刀朝2人猛砍,甚至砍到刀柄分離仍不罷手,又找出另把菜刀繼續砍,造成1死1傷。案發後,王男逃亡13年遭逮,近日遭判處無期徒刑。《南方都市報》報導,2006年10月31日深夜11時許,王男因懷疑羅女與汪男有不正當關係,騎自行車至男方位於上海市浦東新區的住處後破門而入,赫見羅女與汪男2人同睡在一張床上,遂持隨身攜帶的塑料柄不鏽鋼菜刀連續砍擊女友頭面部、頸部、腹部等處,再砍擊汪男的身體數刀。行凶過程中,王男隨身攜帶的菜刀因用力過猛,導致刀柄、刀刃分離,孰料他還不罷休,竟在屋中翻箱倒櫃,找到另一把木柄不鏽鋼菜刀後,再繼續砍殺汪男數刀後棄械逃離現場。案發後,王男有如人間蒸發,直到2019年6月11日才在湖北省武漢市落網,一審遭依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出爐後,被告律師認為本案係因婚姻戀愛矛盾激化導致,被害人也有一定過錯,且王男屬於初犯、偶犯,請求二審法院從輕處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王男持刀砍擊羅女、汪男玉數刀,致1死1傷,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嚴懲,認定原判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因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