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過死刑
」 死刑 無期徒刑 華山分屍案 逃死 王景玉死刑釋憲今出爐!恐撼動刑罰制度 若涉違憲即為「實質廢死」
全民關注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將作成判決,一旦違憲或部分違憲、合憲性限縮解釋,都將讓死刑制度「名存實亡」,台灣將走向實質廢死,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將可獲重審的機會,部分羈押中的人甚至有可能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的5年羈押期限制而獲釋,但由於目前國內民意超過8成反對廢死,判決勢必引爆嚴重社會對立。因應憲法法庭判決可能帶來的衝擊,全國二審及三審法院已統計相關死刑上訴案件,審理的狀況及被告羈押天數,依據釋憲結果妥速作成必要的裁判;法官們憂心忡忡,認為37死囚案件若重新回到二審及三審審理,將承受沉重壓力。廢死團體則是相當期待判決結果,包括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司改會等團體將舉辦記者會,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發表廢死聲明。對於被害人家屬而言,37名死囚遲未槍決伏法,始終盼不到司法正義,若大法官們又把陳年凶殘殺人案丟回法院重新審理,對家屬如同凌遲,有反廢死人士揚言將舉辦公投、或以激烈陳抗手段表達抗議。民進黨2016年執政迄今,法務部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的槍決,目前等候執行死囚37人。而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名大法官因任期在10月底屆滿,因此趕在今天作出判決。這次釋憲案,15名大法官扣除迴避審理的蔡彩貞等3人,評議後只要過半、7名大法官贊同,37死囚可能因死刑規定或判死定讞的判決違憲、部分違憲,獲得再審或非常上訴機會,恐再丟回最高法院審理,判決是否讓死囚改判、逃過死刑裁判,備受關注。如果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全部」違憲,立即或定期失效,等於跳過了全國民意及立法院修法權限,直接變動我國刑罰制度,目前國民法官參審的殺人等重大案件無法判死,審理中的死刑上訴案件,也須重新量刑改判,不但影響巨大,也勢必嚴重傷害國人的法律感情,讓國人難以再信賴司法正義。
弒母分屍逃過死刑!思覺失調症逆子還肖想遺產 法官2理由判喪失繼承權
新竹一位朱姓男子因患有精神疾病而在2021年9月持菜刀將母親砍死,再分屍當垃圾丟棄,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而朱男的外公外婆對女兒慘死後,其遺產還要讓孽孫繼承感到憤憤不平,因此提出確認遺產繼承權不存在訴訟,然而朱男仍然強調自己殺人是「正當防衛」。對此,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朱男在主觀上故意殺人,依法判決喪失繼承權。回顧本案,現年29歲的朱男過去就有傷害楊姓母親的紀錄,沒想到2020年被送進安養之家後的隔年9月5日,朱男就在被母親接回家後隔天,持菜刀狂砍母親頸部致死後,再用砂輪機分屍,並分裝在4個大垃圾袋並丟進垃圾車,讓屍體被運往焚化爐燒毀,而朱男在受傷到院治療後又逃出,並以「殺大豬」為由找來3名清潔人員清理血跡,還好老闆察覺有異,及時報警。後續一、二、三審朱男也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對此,朱男的外公外婆另提出確認繼承權不存在訴訟,主張朱男因工作、金錢等各種長期約束下而心生不滿,故意殺害楊母,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喪失其繼承權」,認為朱男不應該擁有遺產繼承權。不過朱男出庭卻辯稱,罹患妄想型之思覺失調症的他,在主觀上並無故意殺害母親,且係因遭長期安置於醫院及康復之家,財產亦遭受控制,造成不法侵害,因此弒母屬於正當防衛,且楊母生前也曾立遺囑表明會留財產給他,因此依舊希望能留有繼承權,還聲稱會把錢拿去跟銀行貸款,蓋房子來賣,賺到的數億或數兆資產中,該賠給外公外婆的錢不會少。然而,法官也根據朱男警詢、偵訊和法院調查程序時的供述認定,朱男因母親控制他的財產,他又急著想趕快賺錢,才會殺害母親,更強調「砍脖子才會死」,足見其明知持菜刀持續猛烈劈砍頸部會導致人死亡,卻還是以極為兇殘的手段殺人,主觀上已有殺人之直接故意。此外,朱男還曾自承「是趁母親從廁所出來時上前持刀砍殺」,意味著楊母當下不構成正當防衛中的不法侵害之現在性,故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故意致被繼承人(楊母)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喪失繼承權」,判准外公、外婆請求,朱男喪失楊母繼承權,全案可上訴。
國中生遭割頸亡引全民悲憤 網友怒批廢死政策質疑蔡英文
新北市國三生慘遭同學割頸致死,全國民眾悲憤不已,不少網友轉而質疑民進黨政府的廢死政策,還有網友翻出總統蔡英文以前的新聞,指蔡先前曾向提問廢死的高中生表示,「無須嚴刑阻嚇犯罪」;另有許多網友湧進「廢死聯盟」臉書留言,有網友痛批:「去看看這個國中生的遺體。想想若是你家小孩。你們還要推動廢死?死者生前所承受的痛苦。兇手就應該嚐嚐!」有網友在「爆料公社」PO文指出,「以目前台灣的法律,那位行兇的,未來應該還是會放出來,然後他的地位會越來越大…..」,這位網友難過地說:「媒體報導相驗死者的傷勢,總共有10處刀傷,身體正面包含頸動脈、左胸計6刀右下背靠近腎臟位置4刀...真的太兇殘了」,不到一天湧進近500人留言。有網友指出「一句話,別相信台灣司法」,有網友認為,刺死國中生的未成年,「你就是拿他沒轍,他現在一定覺得自己很酷,以後直升大哥等級」。廢死聯盟臉書也湧進許多憤怒的網友留言,指出「沒事如果國中生死了,廢死聯盟會幫加害人逃過死刑」,不過有其他網友糾正,「未成年本來就不能判死好嗎」,還有網友希望廢死聯盟出面說明立場,「可以針對國三生事件發表一下你們的看法及立場嗎」,「國三生的事情怎不敢說話了,整天講廢話也沒人支持你們也很爽」等留言,不過廢死聯盟目前尚無回應,也沒刪除網友留言。2023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市某完全中學的女學生不滿被害男同學驅趕她離開教室,憤而跑去找同校學生「乾哥」告狀,她的「乾哥」聽聞後決定給個教訓,拿出預藏好的彈簧刀找上對方理論,直接將對方「割喉」,狠砍10刀,刀刀致命,導致被害男同學當場血流如注,癱軟在血泊中失去生命跡象,恐怖行徑令人髮指。男同學送醫急救後,2023年12月26日晚間宣告不治,悲劇消息讓家屬十分難以接受,檢方隔天上午前往醫院相驗遺體以釐清死因,學校老師也跟著前往醫院陪同家屬相驗,隨後便滿臉哀愁、低頭不語的離開往生室,場面相當心碎。
刺殺16歲女友、槍殺證人!台中恐怖「雙桶屍命案」主嫌逃死
震驚全台的台中市「雙桶屍案」主嫌僥倖逃死!主謀王姓男子等人多年前殺害16歲蔡姓少女、54歲黃姓男子,並殘忍裝桶棄屍,王男一、二審均依殺人等罪遭判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3日)撤銷判決,發回更審。回顧此案,王男與蔡姓少女為男女朋友關係,蔡女得知另一名主謀徐姓男子經常教唆男友從事不法犯行,因此多次從中阻撓,引起徐男不滿,而徐男的陳姓女友也與蔡女相處不睦,加上王男與蔡女出現感情糾紛,故3人共同謀劃殺害蔡女。2017年5月間,3人趁著蔡女不勝酒力之際闖入房門行兇,王男與陳女先是以鐵鎚敲擊頭部後,徐男接著拿出剪刀刺入蔡女心臟,最後持菜刀狂砍頸部,導致蔡女當場死亡,隨即合力將屍體塞入桶子內,並貼上「有毒勿碰」之警語棄屍農地。2019年間徐男涉犯詐欺罪嫌,開庭時因不滿黃姓證人的供詞對自己不利,於是夥同王男等人綁架殺害,一行人擄走黃男後對其注射海洛因,使黃男無力抵抗後開槍轟腦,並裝桶棄屍。針對王男涉案部分,王男一、二審均依殺人等罪遭判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3日)撤銷判決,王男確定逃過死刑,另依2個《遺棄屍體罪》將王男判處1年10月徒刑定讞。
新莊男討錢不成…猛砍22刀殺阿嬤嗆「我就是不爽」 確定逃死
新北市新莊男子李盈達前年10月向養育他的78歲鄰居阿嬤討錢不成,竟拿水果刀狂砍22刀致命,搶走11萬現金,先到按摩店消費,隨後逃往花蓮,最後被逮。一、二審依強盜殺人罪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6日)駁回上訴定讞。李盈達出生時,父親被通緝生死未卜、母親罹患精神疾病,外婆便將他託付給鄰居阿嬤扶養至16歲,但李盈達求學時期結交損友,不斷要錢、行竊,被鄰居家人趕出門,但阿嬤不忍心,介紹他到工廠當學徒,偷錢惡習卻改不了。案發於2021年10月21日間,得知阿嬤兒子領了36萬現金在家,竟心生歹念,討錢遭拒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朝阿嬤猛刺22刀,並偷取11萬2000元隨後逃逸。李盈達丟棄凶刀,換好衣物後,搭車前往按摩店消費,之後聯繫網友逃往花蓮,躲在出租套房,在外出買宵夜時被逮,沒想到向警方供稱「我就是不爽,都給她機會了,就是不給我錢」。法官一審念在李盈達犯案時僅19歲,還算思慮不周的年紀,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認為李盈達在原生、寄生家庭間成長,性格不定,即使細心付出也無用,但沒有剝奪他生命的必要,維持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李盈達確定逃過死刑。
刑警緝毒殉職 遺孀遭「25歲吸毒兒家暴」右眼出血
台北縣警局刑事小隊長林安順,在26年前的一場緝毒行動中遭槍殺殉職。近日67歲的遺孀王女被25歲小兒子林男2度家暴,目前小兒子遭逮捕,問訊後依法送辦。王女的女兒在6日深夜報案,稱媽媽被弟弟打,而警方到場後,王女稱是兒子情緒不穩,打她2巴掌,讓她臉部瘀血,右眼也有出血,她想要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將林男帶回警局,問訊後依法送辦。林男有毒品前科,疑似因為吸毒造成情緒暴躁,還對媽媽嗆要「每天凌虐」她。警方表示,王女在6日1時53分就有報案,當時也是被林男毆打,而她申請暫時保護令,林男二度家暴後,王女已申請緊急保護令。據了解,林安順當初殉職,而全案成為無兇手的「懸案」,這結果讓家屬難以接受,到警政署下跪陳情,經過16年的官司交纏,最高法院將凶手李得陽判無期徒刑。對此,林安順外甥賴大為到最高法院潑紅漆。對於李得陽逃過死刑,賴大為表示,這判決任誰都不能接勝,是對外勤警察開一槍,台灣司法真的很黑暗。◎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華山分屍案兇嫌免死 父悲嘆女兒慘遭肢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
2018年5月,台北市華山大草原發生震驚社會的「分屍案」,凶手陳柏謙一度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引發家屬悲憤,死者高女父親表示,對台灣社會及司法失望透頂,四處求神拜佛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正義與冤屈無法被伸張」。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免死、無期徒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當年,陳男原於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教導射箭,曾多次到草堂上課的高女,當年5月31日下午,前往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飲酒,最後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陳男意圖性侵,對方雖明示拒絕,但陳男仍性侵得逞並將她勒斃。陳男事後將死者分屍成7大袋,並將死者左乳頭、下體割下,隔天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陳男接著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警方最後突破陳男心防坦承犯案,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時陳男遭判處死刑,但二審、更一審都認定他自首,予以減刑,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於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陳伯謙確定逃過死刑。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死者高女的父親受訪時語氣滿是無奈和憤恨,痛批法院為了判決陳嫌可教化,採信台灣司法心理學會的鑑定結果,對台灣社會及司法感到非常失望。命案發生後,高父也透過宗教力量的慰藉,奔走各大廟宇向神明訴說心願,但凶嫌最後逃死,讓他無奈表示,「怎麼沒有辦法請神明來懲罰惡人,有時候也想尋求解答,但神明好像都躲起來了,沒辦法幫我們伸張正義或冤屈」。高父表示,女兒遇害後,一家人將近2年不太外出,一切都讓他們身心俱疲,若有辦法移民就會移民,「台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殺人不會死刑,但他殺的那個人就是死了」。
媒體問怎麼看縱火案嫌逃死 侯友宜、蔣萬安這樣說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到淡大演講,他被現場等候的媒體問到,如何看待「中和縱火案犯嫌逃死」時說,社會總要有公平、正義底線,司法不應與人民距離越走越遠,必須保有該做及能做的事。有精神障礙的男子李姓男子,2017年與室友吵架,在新北市分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悲劇,4度被判死刑,但高等法院更三審以李非直接殺人故意,不符合兩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犯行」,改判無期徒刑,日前獲最高法院判決定讞。侯友宜對此表示,社會總是要有一個基本的底線,這個底線必須要使公平、正義能夠符合人民期待,但往往有時候司法的判定、過程或是結果,與一般民眾的通俗概念、想法差距很遠。侯友宜表示,司法與人民距離若越走越開,可能就走不回來,如何捍衛公平、正義,保有司法該做以及能做的事,相當重要。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也被媒體問到相同的問題時,先強調不對判決個案發表評論,隨即指出,司法改革這麼多年走下來,最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增進民眾對司法了解與信任,但其實還有很長一段路需要努力,他認為,民眾所感受到的司法正義,其實離人民是愈來愈遠。針對縱火犯奪9命卻能免死,侯友宜與蔣萬安今天都發表看法,擔憂司改正義與人民愈來愈遠。(圖/報系資料照)侯友宜昨晚就已先在臉書發文,感嘆釀成9死5傷的中和縱火犯逃過死刑,他說,5年前中和暗夜縱火奪走9條人命的主嫌,在4度判死後,卻被法官認定犯行「屬於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不算是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嚴重之罪,因而逃過死刑。他感嘆,司法正義要怎麼對無辜的9條亡魂交代,又怎麼讓社會相信,不公不義終會有報?
中和9死縱火犯確定免死 侯家軍批賴清德靜悄悄
2017年縱火命案,緬甸華僑李國輝放火燒死9條人命,當時震驚整個台灣社會。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4度判死,沒想到更三審改判無期徒刑,如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讓李男確定逃過死刑;對此,新北市議員呂家愷今(25)日質疑,民進黨政府這樣的「價值」多數台灣人無法認同,更批評副總統賴清德對此事不聞不問。呂家愷表示,賴清德昨日言論慷慨激昂,不僅提到「有權力的人要能夠以身作則、守住底線,價值才不會崩壞;更要立下最高標準回應社會期待」,但沒想到在民進黨執政下的最高法院卻做出這樣的判決。他說,賴清德身為執政者、身為黨主席,至今仍沒有任何相關發言,對比其昨日對黨內宣示,顯得格外諷刺。呂家愷說,當命案發生且涉嫌縱火的李男遭逮捕後,新北市長侯友宜早在2017年就已明確表態,認為這個社會總要有基本底限,有些事情「就是不能做」,做了就要付出代價。他指出,當時侯友宜也對司法體系喊話,強調「九條人命,這一次,我等著看台灣的司法如何還給他們公道」。呂家愷表示,李男犯後不僅不配合調查、審判,囂張態度讓家屬完全無法接受,也相當氣憤,如今在連續4次判死刑後,竟在最後一次判決逃死且上訴被駁回。他表示,受害者們不僅平白失去「活著的權利」,事後更沒有得到相對應的公道,難道這就是民進黨口中的價值嗎?呂家愷認為,民進黨執政長達8年,對於只會口號治國的政府,民眾早已感到無力,民進黨想要爭取人民信任,應該「實事求是、好好做事」來回應社會,不要只會靠華麗詞藻博取眼球。
驚世留美碩士女啃老不成聯手男友「榔頭殺父」 雙雙逃過死刑!判決結果曝
台中2021年間發生留美女碩士殺父棄屍案!32歲江姓留美女碩士向擔任國小保全的父親要錢不成,與張姓男友聯手以鐵槌重擊殺害父親,還將遺體掛在機車前面載往山區棄置,其父右腳被磨到見骨。台中地院今宣判,江女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男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案情,江女與男友張男2014年間赴美留學,江父同意協助申請貸款及資助學費生活費,但在2016年間未再提供,江女因此在2020年11月返台。返台後,江女本就心懷怨懟再加上父親不同意她和男友交往,種下殺機。2021年12月26日晚間11時,江女和男友提前購買鐵槌、膠帶等工具,到學校找擔任晚班保全父親要錢,因為愛女約見面,江父還相當開心以為能化解彼此心結,未料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衝突,江女抓住父親手臂、張男拿出鐵槌重擊其頭部,江父倒地,當場死亡。2人隨後以塑膠袋套住江父頭部,將遺體掛在機車龍頭,載往太平區產業道路偏僻山溝棄屍,江父右腳軟垂一路被磨到見骨。因為江父未歸失聯,家屬報案協尋,警方在28日下午1時許搜山,尋獲死者,拘提江女和男友到案,並查扣犯案工具。恐怖的是,監視器拍下江女殺父棄屍後一度返回家中,疑似打算滅門,但因2道鐵門都鎖上無法入內作罷。台中法院今日一審判決,江女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屍體罪》判1年2月,2罪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男犯《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遺棄屍體罪》,判1年,2罪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單親媽勒斃2子女二審改判無期 聲請釋憲遭裁不受理
吳姓單親媽媽3年前在汽車旅館勒斃6歲兒子、7歲女兒,一審判她死刑,引發藝人隋棠不滿,怒批法官搧了所有母親一記耳光,但因此引發網路論戰;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後,去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吳女逃過死刑定讞。吳聲請,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但遭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吳女主張,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6條第2項規定之「情節最重大之罪」應本於限縮科處死刑之目的而為解釋,但一審判決錯誤援用兒童權利公約第6條對於兒童生命權保障之規定,用以擴張解釋「情節最重大之罪」之內涵,未考量個案情狀而判處死刑。吳女說,一審是不當擴張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之適用,違反罪刑相當原則,侵害她受憲法上正當程序保障之權利,雖然二審改判無期徒刑,但仍延續第一審判決論理之謬誤,而確定終局判決亦未予糾正,故均屬違憲。憲法法庭審查庭由蔡明誠及大法官張瓊文、蔡宗珍審理後,認定吳女只是對於法院量刑當否之爭執,並未具體敘明確定終局判決所持之見解,客觀上有何悖離憲法之處,與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之法定要件不合,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這起讓藝人及網友高度關注及討論的案件,發生在2020年2月13日晚上,30歲的吳女與家人爭吵後,帶著年幼子女到旅館住宿,她先用枕頭悶死兒女,因對方反抗沒得逞,之後再下藥迷昏兒女後勒斃。
單親媽勒斃2童獨活 自稱「99分」逃死改判無期
吳姓女子在汽車旅館勒斃6歲兒子、7歲女兒,一審新北地方法院痛批她有違天理、判處死刑,引發法界及部分藝人的網路論戰,高等法院開庭時,吳女曾痛哭自誇是「99分媽媽」,二審認為她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31日)駁回上訴,吳女逃過死刑。2020年2月13日晚上6點多,30歲的單親媽媽吳女帶著年幼子女離家,入住汽車旅館後,用枕頭壓住子女的臉部及口鼻處,但因孩子極力掙扎反抗才罷手,2天後她外出到商店購得1條童軍繩後,返回汽車旅館。吳女為了避免子女掙扎,先將安眠藥搗碎後混入果凍內,讓子女食用後再令上床就寢,等到年幼子女熟睡後,她拿童軍繩先勒死女兒,再勒死兒子。吳女確認兒女心跳停止後,傳LINE給前夫:「我走了,我去陪孩子們了,不然他們黃泉路上會很孤單」,再吃4顆安眠藥昏睡。新北地院認為,吳女犯行人神共憤且罪無可赦因此判處死刑,但高院認為她人格、心理固有重大缺失,但沒有泯滅人性的反社會人格,若施以較長刑期使其能徹底悔悟,還是能教化步入正途,改判無期,吳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殘殺恩人嬤3/最高法院和法務部實質廢死 殺人犯口耳相傳免死SOP
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的民調居高不下,不過掌管終審裁判的最高法院,去年全年沒有做出一件死刑定讞判決,檢方主導的法務部則是從前年起,拒絕執行任何一件死刑案件,不少法界人士質疑,審檢分立多年,但在死刑議題上,似乎見解日趨一致,隱然與高唱死刑不人道的團體共舞,攜手邁向廢除死刑之路,據了解,在監的殺人犯有樣學樣,似乎也有一套口耳相傳的SOP(標準作業程序),不管犯下多麼窮凶惡極的罪過,總能想方設法「滿足法官不想判死刑的心理」,讓尋求最後正義的被害家屬無奈又無助。據指出,殺人犯為了想逃死,經常打出「信教抄寫佛經、精神障礙、寫信懺悔」這3道免死金牌,而事實證明愈來愈多的法官都會買單,使得上述3道金牌似乎成為殺人犯和拒絕判死法官間,彼此心照不宣的摩斯密碼,加上執政當局和所謂人權團體間的曖昧關係,竟能經常上演探戈式的免死show,就算被害家屬高喊「台灣司法已死,沒有公理正義可言」,也無力挽回廢死趨勢。例如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謝依涵,曾3度被判處死刑,經最高法院2度撤銷發回,因羈押時「信仰耶穌、讀聖經」,高院更二審認為謝女再犯可能性低且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最高法院僅3個月,就判決免死確定。另外,男子曾義城因懷疑被王姓男子詐賭,他上門尋仇把王男及其室友殺死,2017年2月高院更一審考量他在押期間抄寫佛經、捐款建廟,把功德迴向給死者,輕判他25年;還有一例是已婚富商黃建河殺死曾姓小三,也因犯後抄佛經懺悔,獲輕判15年8月。精神障礙也是一道免死金牌,男子王景玉2016年持刀砍下3歲女童「小燈泡」頭顱,雖被鑑定犯案時辨識能力正常,檢察官求處死刑,法院也認為他犯案時辨識和控制能力無異於正常人,但仍判無期徒刑確定。換句話說,以犯案意識正常主張死刑,敵不過精障這道免死令。男子王景玉持刀砍下3歲女童「小燈泡」頭顱,引發社會極大震撼,王男因精神障礙逃過死刑。(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寫信向法官或被害家屬懺悔更是絕招,「蛇蠍女」黃靖雯因不滿投資同居男友藍坤俞開工廠卻未拿到分紅等原因,2014年4月27日凌晨迷昏男友,持剁刀朝他頸部猛砍2刀,放光血致死,再將屍體斬首,肢解成7大塊,裝袋載到山區焚屍滅證。黃女收押10個月,寫了至少5封自白書給法官懺悔,一再強調「我真的錯了」,竟打動法官的心,認定已有悔意,歷審皆判處免死,最後無期徒刑定讞,顯然這招有用。據了解,新莊殘殺恩人嬤的李姓男子似乎有高人指點,竟在看守所使出上述「信教抄寫佛經、精神障礙,寫信懺悔」3道免死金牌,他一方面寫信向家屬懺悔,信中還說會抄寫佛經迴向給阿嬤,另一方面則向承審本案的新北地院主張自己有精神障礙,未來是否真能藉此輕判,外界都在看。「蛇蠍女」黃靖雯因財務糾紛狠殺藍姓男友,斬首肢解焚屍滅證。黃女至少寫5封信給法官懺悔,獲判免死。(圖/報系資料照)
死囚聲請釋憲 38名定讞者無法執行死刑
馬國女大生命案凶手一審雖判死刑,但台灣的死刑存廢一直是高度爭議的社會議題,法務部長蔡清祥日前在立法院接受質詢表示,38名定讞死囚都聲請釋憲故無法執行槍決,其中死囚歐陽榕等3人,更針對最高法院「更二審後法官不換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是否會針對死刑,或者判死確定的程序作成裁判,未來是否廢除死刑,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憲法訴訟新制今年1月4日上路後,3月9日大法官蔡明誠、張瓊文、蔡宗珍的審查庭,針對殺周女建商分屍的死囚歐陽榕釋憲聲請案,雖作成不受理裁定,卻在裁定中指出「死刑定讞裁判分案問題」另行審理,頗有「弦外之音」。這件審理中的聲請案,就是死刑定讞判決中,關於最高法院第二次發回更審以後的民、刑事上訴案件分案規定,排除前一次參與審判的法官都須迴避,也就是更二審後法官不換人部分,是否違反訴訟保障及公平法院原則。除了死囚歐陽榕,將2人扔進路旁水溝溺斃後棄屍的死囚沈文賓,及蒙面侵入王姓女友住處,絞殺王母及性侵殺死女友的死囚黃麟凱等人,同樣都以更二審後「法官未迴避」問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將裁判受理與否,一旦受理並裁判違憲,死囚就可透過非常上訴,撤銷死刑定讞判決,獲再審機會。法界認為,依目前政府「廢死」的氛圍,這些凶殘殺人的死囚,都可能獲改判無期徒刑,逃過死刑,屆時死者家屬恐再受到另一次的司法凌遲。憲法法庭何時作成裁判,法界推測因事關死囚槍決,及並任大法官的司法院許宗力等人的8年任期,在避免影響年底縣市長選舉結果下,最遲明年會有死囚釋憲案的裁判出爐。自2020年4月1日翁仁賢執行死刑後,至今近2年都未再執行,外界認為死刑存廢與槍決與否,是全民公投自決的事項,若由沒有直接民意基礎的大法官,對死刑條文或死刑定讞裁判作出憲法裁判,一旦死囚獲非常上訴後免執行,或判決死刑違憲,都恐衝擊台灣人民對司法正義的期待與信任。
華山分屍案陳伯謙免死定讞 綠市議員參選人嘆女性只能自保
華山分屍命案今(23)日判決確定,最高法院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以無期徒刑定讞。對於凶嫌陳伯謙逃過死刑,引發社會譁然。對此,民進黨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李柏瑟哀痛表示,性侵通報案件每年高達近兩萬件,超過八成都是熟人性侵,呼籲所有女性對高危險場所要提高警覺, 在有酒精飲料的場合下不要落單。案件發生在2018年5月31日,陳伯謙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再以手勒死女方分屍。一審判陳死刑,二審和更一審皆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定高院更一審判決沒有違誤,今日駁回上訴,陳伯謙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對於判決結果,被害死者高姓女子父親悲痛表示,司法已死,沒有公理正義,他感到最不公平的就是陳伯謙被認為有教化可能。李柏瑟也質疑,陳男的犯罪手段極端殘酷,惡性重大至極、泯滅人性,屬情節最嚴重犯行,我國的無期徒刑,真的能遏止凶嫌與社會永久隔離?李柏瑟指出,據官方統計,性侵通報案件每年高達一、兩萬件,且有八成都是熟人,她呼籲所有女性,性侵害特別容易在兩造雙方毫無戒心或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發生,對高危險場所要提高警覺, 牢記自我保護和身體界限,在有酒精飲料的情況不要落單。
就是不判死1/華山分屍案驚傳重大瑕疵 更一審鑑定做半套就宣判
3年前爆發的華山分屍案,是近年來最變態、兇殘的殺人案,當時37歲的兇嫌陳伯謙性侵勒死高姓女生後,竟殘忍分屍,屍體大部分棄置陽明山區,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現在驚傳,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未完成全部鑑定程序,就急著讓陳伯謙逃過死刑,宣判無期徒刑,審判程序爆發重大瑕疵!據了解,被害人律師謝智潔及家屬,在更一審言詞辯論時就發現不太對勁,因為鑑定團隊負責人林明傑教授在鑑定報告出爐後,今年8月4日上法庭作證時表示,第一次訪談時,就講好「靜態量表」和「動態量表」都要做,可是陳柏謙進行4次訪談,只完成「靜態量表」,認定陳男有「中度教化可能」,但是對陳男最不利的「動態量表」來不及做。檢方認為實在太離譜,已提起上訴。犯罪學教授林明傑法庭作證時,認為陳伯謙企圖掩飾殺人犯行,但高院更一審未讓林明傑完成「動態量表」,就判免死。(圖/翻攝自YouTube)林明傑當庭指出,「靜態量表」是根據陳伯謙的前案、被害人的選擇等因素進行評估,才認定他的再犯率低,可是「動態量表」就需要評估他現在的想法,而陳男現在的訴訟策略是幾乎全部否認,還推說殺人的是Eric(審檢都認為是不存在的虛擬人物),這樣的訴訟策略引導他「掩飾整個過去的行為」,林明傑直言:「這種情形下的再犯率是高的,矯正可能性會低到20分、甚至10分」。詭異的是,更一審合議庭還當庭訊問林明傑:「『動態量表』有補做的可能嗎?」林回答「可以」,在場人士本以為合議庭決定補做「動態量表」,不料後來合議庭竟宣布9月8日宣判,讓檢察官、被害人律師及家屬大為吃驚,明明還未完成全部的鑑定程序,就訂宣判期日,讓人產生諸多聯想和懷疑。檢察官也查出,根據司法院頒布的「重大矚目刑案量刑前調查鑑定評估手冊」的規定,鑑定團隊應包括精神醫學、臨床心理及社會工作、觀護人或犯罪學等三種專業人士,本案缺乏社會學、精神醫學等專業的精神科醫師,社工師、保護觀察官等專業人員參與,顯示鑑定團隊專業領域不足。檢方和被害人家屬律師在給最高法院的上訴書強調,更一審判決有嚴重瑕疵,有「應調查而未調查的證據,判決已違背法令」,最高法院應予撤銷發回。更一審合議庭審判長是曾淑華、受命法官陳文貴、陪席法官許文章。已婚的陳伯謙自稱專精原民射箭技藝,2018年5月間向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承租華山草原一小塊空地,搭建「野居草堂」招徠民眾繳費學射箭, 同年月31日,30歲的被害人高姓女生,到草堂與陳男及友人一同飲酒聊天,隔天凌晨陳男友人陸續離去,高女不勝酒力,在草堂內休息,陳男趁機性侵,高女反抗不成,慘遭勒頸殺害肢解。陳男被捕入獄後,竟狂言要出書「賺一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被害家屬和律師痛批他毫無悔意。民事部分,陳男已判賠1401萬6374元確定。殺人魔陳伯謙在華山草原違法搭建的「野居草堂」,竟成為高姓女生慘遭分屍喪命處。(圖/報系資料照)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死者母親求償 老闆呂炳宏、2股東判賠368萬確定
發生在2013年、震驚社會的八里區「媽媽嘴」咖啡廳雙屍命案,被害人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提告求償,最高法院判決僱用謝依涵的老闆呂炳宏、陳唐龍和彭元忠3人與謝依涵需連帶賠償張母368萬元,呂等3人提再審遭駁回,又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謝依涵被控於2013年2月,在咖啡店內下藥迷昏富商夫婦陳進福(79歲)、張翠萍(57歲),持刀殺害2人棄屍淡水河,並「變妝」盜領2人存款,檢警鎖定她涉案。媽媽嘴咖啡店。(圖/報系資料照)謝女到案後4度更改供詞,媽媽嘴的老闆呂炳宏、2名股東全都被捲入,但檢方最後認定為謝依涵一人犯案,2013年4月對她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後,一審、二審、更一審3度對謝依涵判處死刑,高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2017年4月間駁回上訴,謝依涵逃過死刑,無期徒刑定讞。民事求償部分,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向謝依涵、呂炳宏及2名股東求償,一審法院僅判謝依涵賠償新台幣368萬元(謝女部分未上訴而確定);李寶彩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改判呂炳宏及2名股東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元,最高法院2017年6月駁回上訴確定。最高法院認為,呂炳宏等人有2次救人機會,卻因無通報及監督機制,導致陳進福夫婦因遭下藥在店內已呈現緊閉雙眼、神色昏沉,卻無人協助,也認為呂炳宏等人對謝依涵的監督未盡相當注意義務。呂等人2018年間提出再審,遭駁回確定,但3人不死心再度於2020年提出再審,主張另案陳進福家屬求償案中,有原確定判決未斟酌的證物,包含法醫研究所函文及法醫文書審查鑑定書,提及張翠萍胃中食物消化情形、張女體內安眠藥濃度數值記載、謝依涵更換衣物順序以及圍裙沒有血跡反應等,均可證明張女是在媽媽嘴咖啡店外遭謝依涵下藥及殺害,謝依涵的行為與呂炳宏等人職務無關。不過高院表示,兩造於之前訴訟程序審理時,均不爭執張女是在媽媽嘴咖啡店內遭謝依涵下藥的事實,且法醫研究所函文是就法醫文書審查鑑定書所述的基礎內容,再為補充說明,並未變更鑑定書的論述及結論。高院表示,因無法推翻原確定判決的認定,呂炳宏等人主張無理由,因此駁回再審之訴。呂等人不符再審之訴遭駁回,提出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我兒殺牙醫2/至今不曾賠1塊錢 被害人遺孀:「台灣淪免死天堂」
台中市36歲男子賴亞生3年前為找在麗緻牙醫診所工作的妹妹理論,竟持刀殺害牙醫王冠中,更攻擊2名護理師,賴父再度出面希望尋求被害人諒解,王冠中遺孀難以接受賴家的道歉,其委託律師徐承蔭表示,賴家至今不曾賠償過1塊錢,又試圖拿疾病脫罪,儼然是在殘殺被害人後又踐踏司法。本刊調查,賴亞生在2018年5月時曾與妹妹有過口角衝突,他因此持刀衝進妹妹工作的診所,王冠中為保護自家員工而奮力阻擋,遭賴亞生猛刺殺害,還有2名護理師也被追殺致輕重傷,其中1人在失去呼吸心跳後被救回一命,至今仍飽受精神疾症、神經被切斷和手臂萎縮之苦。牙醫師王冠中是眾人眼中的5星級丈夫和爸爸,他和妻子約定好退休後要周遊列國,璀璨生命卻終止在賴亞生手上。(圖/翻攝畫面)案發至今已逾3年,但那一天讓被害者家屬「從天堂掉進地獄」,王冠中遺孀曾在媒體上細數王醫師視病猶親、待人以誠的種種事蹟,對家人更是百般疼愛和照顧,每天照顧罹癌的妻子不遺餘力。麗緻牙醫是患者眼中的5星級診所,王冠中也是當之無愧的5星級丈夫和父親,夫妻倆原已規劃好要到匈牙利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白頭偕老後一國玩過一國,卻因賴亞生而毀掉了所有的美好。家屬難以接受摯愛一如往常地出門上班,卻在自家診所遭殺害,賴亞生在往生室還不願向王醫師致歉,王太太曾持康乃馨到總統府陳情,並附上給蔡英文總統的卡片,表示「這社會破了很多洞」,希望能盡速補起來,蔡英文當時親筆回信,承諾將改進司法制度和強化對精神病患的照顧,王太太當時感謝蔡英文的「慈悲」,賴亞生最終仍三度逃死。台中高分院今年6月依殺人罪判處賴亞生無期徒刑時,聽判的王太太當場淚灑法院,痛批台灣已成「免死天堂」,死刑則淪為擺設的花瓶,對台灣法律十分失望,民事庭審理後,又認為王冠中死後有留下保險金和遺產,加上王太太有不動產和存款,判賴亞生不需支付547萬元扶養費,再度引發家屬震怒。殘忍的司法判決讓王太太身心俱疲,律師徐承蔭則表示,賴父曾在媒體前下跪,但至今卻不曾賠償過1塊錢,而賴家聲稱賴亞生有疾病,但賴亞生的身心障礙手冊早已註銷,且不再用藥,更可以出國打工,案發後卻又拿疾病當脫罪藉口,儼然是在殘殺被害人後又踐踏司法,後續必定將繼續上訴。賴亞生犯下殺人案卻3度逃死,王冠中遺孀曾痛批台灣已成「免死天堂」,死刑則淪為擺設的花瓶。(圖/報系資料照)
華山分屍案割乳人魔陳伯謙「可教化」逃死 死者父痛批「沒有天理!」
發生在2018年6月1日、震驚全國的「華山分屍案」,射箭教練陳伯謙性侵高姓女學員後,先將其勒斃,再割下左乳、下體,製作成標本,又將高女屍體肢解成7大袋,棄屍陽明山區。一審判死,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案上訴到高院更一審,今(8)日高院宣判,認為陳柏謙具教化可能性,因此判無期徒刑,對此,高女父親在法庭外痛批,「沒有天理」、「難道國家真的想廢死嗎?」檢警調查,陳伯謙在案發當天晚上向高女求歡遭拒後,竟直接性侵被害人,再將其勒斃,先是割下左乳、外陰部,以明礬、鹽製作成標本收藏,而高女其餘屍體,陳男則用刀具,肢解成7大袋,丟棄陽明山區。痛失愛女的高姓父親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在法庭外直呼「沒有天理」、「難道國家要廢死嗎?」(圖/翻攝畫面) 一開始陳伯謙矢口否認犯行,直到警方掌握相關證據後,突破他的心房,他才坦承犯案,檢方起訴陳男,並求處死刑,地院一審判死,二審認為陳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改判無期,但最高法院不認可,因此發回更審。高等法院一審於今日宣判,以「可教化」為由,維持原判無期徒刑,讓在法庭外痛失愛女的父親相當不滿,痛批「難道國家真的想廢死嗎?」、「沒有天理」、「我們很不服氣!」高女父親還指出,陳伯謙在法庭上從未向被害人道歉,犯案後還聲請心理鑑定,根本就是企圖逃過死刑。
華山分屍案陳柏謙逃死刑 狂言出書「變態殺人魔的自白」撈錢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兇手陳柏謙(39歲),被控性侵殺害高姓女學員,且分屍7大袋,他在羈押期間,曾狂言出書「賺1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一審陳伯謙被判死刑,高院更一審今日宣判,依《殺人罪》、《毀損罪》、《遺棄屍體》等罪,判處陳柏謙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案情,陳伯謙是射箭教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教授射箭,2018年5月31日下午,學員高女到草堂飲酒聊天,6月1日凌晨,陳男趁高女酒醉將她性侵勒斃,就地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再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丟棄,陳男接著返回草堂以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認定陳男犯《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遺棄屍體罪》、《竊盜罪》,判處陳男死刑。案經上訴,高院二審認為符合自首條件,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時,死者家屬怒批陳男很會演戲,今高院更一審宣判,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讓陳男逃過死刑制裁。另外,民事部分,高女父母向陳男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在看守所會客時,曾大言不慚告訴友人「看能不能出書,賺1桶金」,顯然毫無悔意,判陳男賠償1401萬元63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