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弒母
」 弒母 逆子桃園單親媽摔死2歲童 台中男弒母傷父!2人倫慘案檢求重刑
桃園平鎮30歲廖姓單親媽媽常以怒罵、掐捏管教2歲半的女兒,去年12月15日因她沒有收拾玩具,廖婦竟3度把女兒舉到離地面約130公分高的位置,再把她往厚度約4公分的地墊重摔,還以腳踹女兒胸口,今年1月女童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檢方起訴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刑期。女童遭摔打後當場嘔吐、昏迷,廖婦發現不對,趕緊撥打救護車求救,送醫後實施開顱血塊清除手術及放置腦壓監測器,仍因傷勢嚴重,造成呼吸衰竭須仰賴呼吸器生存。今年1月2日凌晨1時許,女童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檢方認為,廖女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2分之1刑期。台中市今年4月則發生弒母傷父人倫悲劇,36歲許男在住處自營咖啡廳,因細故與68歲老母發生爭執,他持刀猛刺老母,許母拚命抵抗大喊救命,許父聞聲趕到,驚見逆子弒母,趨前奪刀,豈料許再拿酒甕砸傷老父。許母胸口遭刺1刀深達7公分傷及心臟,送醫不治,檢方偵結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檢警調查,許與父母在北屯區透天厝同住,母子今年4月10日晚間在客廳看電視,因使用遙控器爆發口角,許怒拿刀刺砍老母頭、背部,母慘叫求救。許父聞聲而至,見妻已倒臥血泊,趨前搶刀。許犯下逆倫弒母惡行後,再拿陶製酒甕砸父,父子扭打、互毆,許因跌倒才罷手。消防人員接獲通報到場,將1家3口送醫。許母胸口有1處7公分穿刺傷,傷及心臟、左肺,手部有多處刀傷,傷重不治,父子兩人都掛彩,頭、手部各受輕傷。
台中咖啡店爆逆子弒母!因遙控器起衝突 兒竟2刀刺死母被起訴
台中市北屯區1間咖啡廳4月10日驚傳逆子弒母事件,1名36歲許姓男老闆因遙控器故障問題與68歲莊姓母親發生爭執,未料他竟持水果刀朝母親胸口猛刺2刀致死,67歲許姓父親見狀立即上前制止,2人在拉扯過程中手部皆不慎被刀劃傷,全案經檢警調查後,7月30日起訴許男且將由國民法庭進行審理。據了解,許男與父母同住是家中次子,由於許男曾出過車禍,導致精神狀況不佳,許母從郵局退休後為了讓賦閒在家的兒子有事做,於是與丈夫合資在住處1樓設立咖啡廳讓兒子經營,4月10日許母在住處2樓,詢問許男該如何操作遙控器切換頻道,結果2人因而引發口角紛爭。未料,許男情緒失控,氣憤之下竟跑到咖啡廳手持1把長約7公分的水果刀,隨後上樓朝許母胸部、頭部及背部猛刺,在1樓的許父聽見妻子慘叫聲,立即到2樓查看,竟看見兒子持刀攻擊妻子,他立刻上前阻止並奪下刀子,2人手部皆被刀割傷,許父趕緊趁隙撥打電話報警,結果許男又拿陶製酒甕砸向許父頭部。警方表示,到場後趕緊將傷患送往中國附醫搶救,許母因胸口有7公分穿刺傷且頭部及手部皆有多處撕裂傷,最終導致因心臟及左肺引發氣血胸身亡, 台中地院4月12日裁定羈押許男,直到7月30日檢方偵結此案後依《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後續全案將交由國民法庭審理。
逆子弒母分屍稱「正當防衛」逃死刑! 肖想遺產判喪失繼承權
新竹1名現年32歲患有精神疾病的朱姓男子,2021年9月持菜刀將55歲楊姓母親砍頭分屍並當垃圾丟棄,朱男外公外婆痛恨孽孫弒母惡行,不想讓孽孫繼承遺產,向新竹地院提出確認遺產繼承權不存在訴訟,庭訊時朱男強調殺人弒母是正當防衛,法官認為他毫無悔意有故意殺人嫌疑,依法判決他喪失繼承權。據了解,朱男有傷害母親的前科,2020年被送進安養之家,隔年9月5日被楊母接回家,未料隔天楊母就遇上死劫慘遭朱男殺害,朱男在母親上完廁所時持菜刀砍殺楊母頸部和手腕動脈,再用砂輪機分屍,將屍塊裝入4個垃圾袋中,丟入社區垃圾壓縮機,藉垃圾車運送屍體前往焚化爐燒毀,隨後朱男以「殺大豬」為由找來3名清潔人員清理血跡,員工察覺不對,立即報警處理,後續朱男遭判無期徒刑定讞。楊女父母表示,朱男在金錢、工作和成家方面長期遭楊母管束,因而謀生殺機弒母,楊女生前曾立遺囑要將遺產留給朱男,楊女父母面對孽孫的惡行,隨後向新竹地院提出確認遺產繼承權不存在訴訟。法院說明,朱男稱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因遭母親長期安置醫院和康復之家,且財產受到控制,才做出正當防衛,並非故意弒母,且楊母有立遺囑聲明遺產將由他繼承,希望法官能留有繼承權給他,朱男還表示要把繼承的錢拿去銀行貸款蓋房子賣,賺取數兆或數億,該賠償給外公外婆的一分都不會少。法院審理,朱男弒母手段兇殘,無任何「現在不法侵害」,非防衛行為,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故意致被繼承人於死者,喪失其繼承權」,判處朱男喪失母親遺產繼承權。
新店逆子弒母「壓地斬首」 砍到菜刀鈍掉…衝廚房換另一把繼續砍
新北市新店區今(4日)下午驚傳人倫慘案!一名59歲的連姓男子因不明原因狠心殺害84歲老母親,甚至將媽媽砍到屍首分離。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當場將連男逮捕,確切案情仍須釐清。據悉,連男當時持菜刀猛砍老母,力道之猛導致刀刃受損變鈍,不料他竟衝到廚房拿另把菜刀繼續砍,直到媽媽頸部完全斷裂才停手。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今日下午1時55分接獲報案,指轄區某戶民宅有男子雙手染血,另一人則倒臥在地、一動也不動,疑似發生命案。員警獲報趕往現場,並通知消防隊協助破門,剛進屋就驚見84歲的詹姓老婦倒臥客廳,頭部與頸部有刀傷,已明顯失去生命跡象,一旁還有2把菜刀,當場將連姓二兒子逮捕。新北市新店區今(4日)下午驚傳人倫慘案。(圖/翻攝畫面)警方初步調查,連男今日上午疑因故與媽媽爭吵,一氣之下衝進廚房抄起菜刀,回到客廳後二話不說就把母親推倒在地,接著出手壓住被害人頭部,另隻手持刀朝脖頸猛砍數刀,後來發現菜刀開始鈍化,不顧老母親早已斷氣,逕自返回廚房找出另把菜刀,再回到客廳繼續砍殺死者,直到頸部完全斷裂才停手。家屬透露,詹婦育有4男1女,平時與二兒子連男及其妻子同住,家中經濟狀況尚可;連男多年前娶越南籍女子為妻,子女因工作及就學長期不在家,平時在餐廳擔任洗碗工,固定每週二休假,通常都待在家中陪媽媽,昨天才帶著詹母一起上山種菜、運動,母子關係還算不錯,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悲劇。
逆子弒母分屍還騙:我殺豬 一審判無期被駁回上訴…當庭罵「法官壞壞」
新竹市在2021年9月間,曾發生過一名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朱姓男子,因為不滿母親管太多,竟在家中拿菜刀砍斷母親頸部致死;再把木工鋸片裝上砂輪機,自稱花了快18小時,肢解媽媽的遺體,再將其分屍後塞進社區垃圾壓縮機,導致母親屍身被當成垃圾焚燒殆盡。當時當其他親人報警協尋失蹤的朱母時,被外界看到家中滿是血跡,朱男還一度謊稱:「我殺豬。」後來他認罪後,去年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朱男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朱男得知最新判決後,竟當庭對法官說:「法官壞壞!無視我懺悔的心」。回顧該起命案,現年28歲的朱姓男子,本身患有精神疾病又有傷害前科,2020年間被送進安養之家。2021年9月間,母親將他接回家後,朱男因不明原因,持菜刀狂砍殺母親頸部,把人活火砍死。後來還以砂輪機將母親分屍,朱男當時還告訴法官,他在廁所內,拿手握式砂輪機裝木工鋸片,「肢解媽媽屍體,花了快18小時。」後來還將分屍後的媽媽分裝4大袋,最後丟進垃圾車內,跟著垃圾一起焚燒。朱男事後還找了清潔公司,前來打掃滿是血跡的家裡,還對外謊稱自己「殺大豬」。後來是檢警調閱監視器,看到他提著裝屍塊的袋子丟棄,邊走還邊滴血,他才因為罪證確鑿,俯首認罪。朱男去年在一審被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朱男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今確定駁回上訴,朱男聽判後,劈頭就對著法官說,「法官壞壞!怎能將誠心懺悔、立志將功贖罪、戴罪立功的人定以重罪。」朱男並說,自己是「自衛過失致死罪」,是以「自己的力量保護自己」,避免被母親關進精神機構;朱男還要法官,「當機立斷、果斷立刻執行」,回辦公室後就撤銷無期徒刑,改判「自衛過失致死罪」讓他交保或釋放。法官最後諭知延長羈押的部分候核辦,朱男還押看守所。
啃老男狠心打死89歲老母「新舊傷交橫」疑長期施虐 全里曾聯署:關久一點
嘉義縣布袋鎮11日驚傳逆子弒母案,46歲張姓男子徒手打死89歲老母親,檢方今日會同法醫進行解剖,確認死者多根肋骨被打斷,且身體有大面積挫傷導致低血容量性休克,而死者身上新舊傷交橫,疑似遭長期施虐,而張男是當地頭痛人物,里民還曾發起聯署,希望能他「關久一點」,而張男現已遭羈押,確切案情仍需調查。據了解,張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其兄姊已搬出去,只剩他與母親同住,但他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且脾氣暴躁,是鄰里間的「不定時炸彈」,曾與鄰居爆發口角衝突,竟拿摺疊刀追砍對方,里民當時還發起連署,希望張男「被關久一點」,沒想到如今張男竟狠心弒母。據悉,張男平時總向老母親伸手要錢,酒醉後還多次毆打母親,他11日再次於酒後對老母親施暴,死者不堪虐待遭毆打致死,警方上門時,張男還謊稱母親是跌倒喪命,行徑極為殘忍。檢方今日上午會同法醫對死者進行解剖,發現死者有多根肋骨骨折,且身體有大面積挫傷導致血液大量鬱積在周邊組織中,初步研判死因係上開傷勢造成低血容量性休克所致,死亡方式應係外力毆打致死,而死者身上「新舊傷交錯縱橫」,疑是遭長期施暴,張男現已遭羈押,確切案情仍須釐清。《CTWANT》提醒您:家暴、兒少老人虐待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雲林逆子弒母!找乩童焚屍遭「神明降駕」狂虐 1個月後慘死…親姊全目睹
雲林縣去年發生一起冷血命案,1名60歲的張姓婦人遭兒子活活打死,郭姓女兒在場全程目睹,不僅沒有出手制止,還和弟弟一起焚屍滅證。張婦屍骨事後被民眾尋獲,檢警經比對確認其身分,赫然發現郭男也在案發1個月後死亡,懷疑內情不單純,深入追查後將1對陳姓兄弟檔及郭姓胞姊逮捕,意外揭開案外案。判決指出,郭姓男子去年疑因篤信宗教,竟對親生母親瘋狂揮拳,造成對方顏面流血、肋骨骨折、傷重癱軟在客廳沙發;誇張的是,郭男行凶後未將母親送醫,還若無其事地坐在一旁看電視,任由媽媽傷重不治;不僅如此,郭男胞姊全程目睹,卻沒有出手阻止,還和弟弟夥同一對陳姓兄弟開車棄屍、焚屍,甚至向警方謊報母親失蹤。郭男弒母後1個月也遭陳男打死。(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陳男在雲林縣褒忠鄉設置神壇,自稱神明乩身供人問事,並於去年收留郭家人同住,因雙方生活習慣迥異,他對郭男愈發嫌惡,多次以神鬼報應等說法藉機教訓,不時徒手或持棍棒毆打對方,導致郭男不堪受虐引發精神異常,還在房間內大小便失禁,讓陳男怒不可遏,再度出手施暴將人活活打死。雲林地院審理後,依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處郭女有期徒刑7年4月,偽證罪部分則處有期徒刑4月;至於陳姓兄弟共同犯遺棄屍體、傷害致死等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判決出爐後,陳男不服上訴,近日遭台南高分院駁回;仍可上訴。
8旬老母遭虐隔日亡 3月後法醫確定死因逆子送辦
屏東檢警偵辦一起離奇逆子弒母刑案,52歲蔡姓男子因細故以鈍器重擊8旬老母,造成雙腿骨折送醫,隔天急救不治,3個月後才由法醫認定是因雙腿骨折導致血脂肪栓塞引起死因,檢方隨即聲押蔡男,屏東地院9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一審判刑9年6月,可上訴。承辦員警指出,整起案件非常離奇,2019年10月1日接獲蔡母遭逆子虐打送醫,隔日竟急救無效,因為死因不明,醫院不願開立死亡證明,隨即報請刑事相驗。不過第一時間法醫也難認死因,又將案件移往法醫研究所,經深究後才確認,死因為左脛骨近端膝蓋處骨折等傷害,引發大量血脂肪栓塞死亡。事隔3月才確定是他殺,檢警事後才找來蔡男詢問,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且以殺害直系尊親屬重罪起訴。承辦員警透露,整起事件堪稱離奇,曾在北部有聽聞類似死因,但接觸刑事數十年經驗,親眼見到還是頭一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逆子弒母砍頭無罪遭撤銷 高院今更一審裁收押3個月
桃園男子梁崇銘砍殺母親37刀還切下頭顱,二審獲判無罪並責付桃園衛生局。不過,最高法院火速撤銷二審的無罪判決,高院更一審今天(8日)開庭訊問梁後,法官權衡公共利益及人權,梁在本月13日因一件傷害罪服刑期滿,裁定梁立即轉赴看守所繼續羈押3個月。35歲的梁崇銘在2018年10月18日晚間施用毒品後突然抓狂,拿刀朝67歲母親猛砍,再斬下頭顱拋下樓;一審認為他行凶時辨識能力降低,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但高院認為他殺人時因吸毒無辨識能力改判無罪,但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一審今天首度開庭由劉興浪審判長及受命法官古瑞君、陪席法官林怡秀組合議庭開庭訊問,蒞庭檢察官說梁吸毒殺人是自招行為,不能減免其刑,他殺死母親的犯行泯滅人性,應該判處死刑。檢察官說,依據精神鑑定報告,梁男涉犯重罪且再犯可能性高,讓他交保在外將造成社會危害,請求法官羈押他;梁的律師則主張,他的姐姐並沒有放棄他,可以責付給姐姐讓梁男交保。
坐牢浪費青春、念經不為母親!逆子弒母最新精神評估出爐 差點讓兇手自由
2018年10月17日晚間,桃園爆出逆子弒母的人倫悲劇,34歲梁姓男子與66歲母親發生衝突,梁男憤怒之下持刀追砍母親,重砍母親頭部10刀、雙臂胸腹27刀,母親因此當場慘死。但高等法院卻於8月20日判決無罪,僅要求桃園市衛生局評估梁男是否需要治療。好在最後是檢察官發現梁男另外涉及傷害案,判決55天拘役,但在10月13日就執行期滿,屆時梁男就完全自由。在一審期間,梁男在接受精神鑑定時,對於犯下弒母的罪刑,竟然表示「覺得荒唐」、「有點白痴」,甚至說如果讓人發現這件事情,他就得浪費青春坐牢。於是法院認為梁男毫無悔意,且他曾加入詐騙集團遭判刑1年1個月,理應加重刑責,但依據精神鑑定結果與其他證據,梁男由於長期吸毒導致精神狀況有問題,依法可以減刑,再加上家人求情希望不要判處死刑,於是判他無期徒刑。梁男後來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期間,梁男辯稱當時正在吸毒喝酒,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並說案發後都有念佛經2至3小時,但此舉並非是為了母親,而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平靜。二審合議庭審判長陳筱珮、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陳玉雲綜合判斷後,認定當時應該是毒品效力發揮最大的時刻,梁男因為毒品效力喪失行為能力,認定「當時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是真的,於是在8月20日改判無罪,僅要求桃園市衛生局評估是否需要梁男接受強制治療。但在衛生局評估過後,卻發現梁男經過評估後,發現梁男完全沒有心神喪失或異常的問題,依法要直接放人。好在最後是檢察官發現梁男另外涉及傷害案,判決55天拘役,但在10月13日就執行期滿,屆時梁男就完全自由。而在這段時間,檢察官重新送狀上訴,最高法院也在短短11日內作出判決,要求撤回無罪判決,該案件發回高等法院重新審理。而檢方也希望以此為由,依照一審判決的無期徒刑,繼續羈押梁男。
桃園逆子弒母砍頭案高院要重審 最高法院撤銷原無罪判決
前年梁姓男子砍殺母親37刀還切下頭顱,一審判他無期徒刑,高院二審卻認定他殺人時因吸毒導致無辨識能力,改判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分案後11天火速審結,認為須釐清他何時吸毒?是否故意讓自己精神錯亂殺人,29日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桃園弒母斷頭案事件簿判處拘役55日 10月出獄今年8月20日高院諭知梁男無罪判決後,將他責付給桃園市府衛生局,經帶回轉送桃園一家療養院身體檢查,因他另犯傷害罪,判處拘役55日確定,由法警押往監獄發監執行,10月13日將出獄。35歲的梁男是家中老么,2018年10月18日晚間施用毒品後突然捉狂,拿刀朝67歲的母親猛砍,再將斬下的頭顱拋下樓;桃園地院認為梁行凶時辨識能力降低,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但高院認為他殺人時因吸毒沒有辨識能力,改判無罪。高院判決出爐後引發各界和輿論批判,許多民眾也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高院大動作數度澄清,仍無法清楚解釋,高檢署本月8日提起上訴,請求撤銷無罪判決。最高法院本月18日分案後,由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林立華、受命法官李麗珠及陪席法官謝靜恒、林瑞斌、楊真明承審,合議庭花11天審結後,以三大理由撤銷原無罪判決。合議庭認為,台大醫院鑑定說「不排除」梁男殺母是藥效最強的時侯,但梁男「何時」吸食卡西酮致作用最強,高院未傳喚鑑定機關釐清,有調查證據職責未盡及理由欠備的違法。吸毒無辨識能力 待調查其次,梁男長期施用包括安非他命等多種毒品,並有酗酒習慣,他殺人前是否因喝酒加上吸毒,或因為卡西酮毒性太強無法預見自己會殺人,梁的犯行是否為「原因自由行為」不能免除刑責,有待調查。高院判決理由 前後矛盾最高法院表示,梁男是否經勒戒後就無繼續施用傾向?有無需再治療?高院沒有囑託精神醫學專家,就逕自認定無監護必要,然後又稱梁因藥癮或其他精神疾病,有防治必要應由衛生機關進行評估、治療,前後判決理由矛盾,昨日撤銷發回。